时间意识与中国抒情传统
摘要:时间意识是中国抒情传统得以建构的一种路径。其具体策略表现为:首先,寻求“时”与“诗”的语义关联和诗学关联,建立时间主题与抒情文类之间的内在逻辑;其次,探索诗人自我在呈现诗之时间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凸显中国抒情传统的个体抒情特质;最后,爬梳古典文学发展史上时间主题的赓续和绵延,展现其辐射中国抒情传统的历史向度。以时间意识透视的中国抒情传统,彰显了个体自我与情感责任,展现出对中国古代文论话语的一种现代建构;但是,由于固守作者中心论,这一现代建构难以完全涵盖中国文学传统。
关键词:时间意识 抒情主体 作者中心论 海外汉学
以时间意识探寻中国文学传统是海外汉学进行中国文论话语建构的重要方式。自20世纪中叶起,陈世骧、刘若愚等汉学家持续地把主观时间视为一种学术方法,用以揭橥中国古典文学特质,生发出了中国抒情传统。近40年来,此一研究视角不断被学界拓展,显示出特有的学术史价值和方法论意义。本文重在分析海外汉学凭借时间意识建构中国抒情传统的策略和逻辑,以深化对中国古典文学传统现代阐释的思考。
一、
“诗”的时间性:从语义比附到诗学阐释
把时间意识认定为构建中国文论话语的一种方法,首要前提是在中国文化语境中,时间和诗歌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对此,人们开始是通过语义比附来论证“诗”内置了时间性。陈世骧认为“诗”包含相反两义,“一是‘止’,停也;一是‘之’,去也”。止、之相合使“诗”充盈动作上的静与动,以及时间上的滞留与消逝。对于后者,陈世骧借用英语life来说明。“今见《古英文》(Old English)于life的定义是‘生命存留之继续状态;死之反也’……但一样的常见,说到life不谓其为‘存留’,而称其奔逝,英文中例是举不胜举。”与“诗”一样,life也包含“去”与“留”两方面含义,构成了该词理论内涵的语言肌理。这就以类比的方式,通过描述中西方文字意义生成的共通之处,侧面说明了时间性内蕴于“诗”的字体结构当中。
其后,周策纵也将“诗”与时间性勾连起来。在考证“寺”“”与“诗”通用以后,他从“诗即志”出发,认为“志”具有射箭的含义,而射箭是一种瞬间的、指向明确的运动,故而“诗”蕴含相应的时间特性。“中国‘诗’字的原始意义实本于迅速的运动和有目标的指向这两个观念。而这两点也正是时间的特质,即流动(flowing)与指向(direction)。”流动迅速与指向明确,合起来看就是瞬间到位。这是周策纵把中国诗视为抒情诗的基点。“这个原始观念从定义上便把中国的‘诗’主要地限制为‘抒情诗’。”作为抒情的中国诗具有两个特征:一是“以诗人自我为出发点而写的”,二是“多求其为对诗人思想、感情、印象的当下呈现或暗示”。诗人作诗是将心之所向诉诸文字,其内容并非回忆,也非期望,而是当下的感受。也就是说,中国抒情诗讲究对瞬时闪现的情意的即刻捕捉和书写,具有极端个体化和审美迫切化的特点。这体现了周策纵进一步构建时间与抒情传统之语义学链条的意图。
但是,这一工作做得不够彻底,因为在对“诗”之时间性的考察中,周策纵否定了“时”与“诗”客观的语言关联。为了确保“诗”演变于“”的连贯性,周策纵不惜将本来也可表示“诗”的“时”判定为“”的误写。他援引韦利对《小雅·宾之初筵》“以奏尔时”的英译“你可以表演你的诗歌”,认为“‘时’便应是‘诗’字。由于从口的诗字那个‘口’,往往写成圆圈,前人不知,以为凡此皆是‘日’旁,故而误释”。这失于武断和草率。因为目前尚未出现能够质疑“以奏尔时”的相关异文。更为关键的是,郭店楚墓竹简明确出现了以“时”表示“诗”的情况。《性自命出》简15载:“时(诗)、箸(书)、豊(礼)、乐,其司(始)出皆生于人。”又简16载:“时(诗),又(有)为为之也。”这不仅说明了“时”曾被用以表示“诗”,而且暗示“”与“诗”不具备严密的单一对应性。在楚系简帛中,“诗”除本字以外,还可用“寺”“”“志”“时”等7个字来表示。发音相近,共同拥有“止”或“之”部件,共享内在的时间意味,既是“诗”“”互换的基础,也是“诗”“时”互通的根源。周策纵并未考虑到此情况而进行了迂回论证。他列举经典文献说明“时”的“射中”之义,但目标却非把它与具有相同含义的“志”贯通,而在于烘托作为文学的“”的在场。既然具有射箭义的“志”构成“诗”之时间性的基础,把更具标志性的“时”作为首要依据,岂不更加直接而有力?可见,以语义比附的方式体现“诗”的时间性,是海外汉学构筑抒情传统大厦的起步动作,但完成效果并不很理想。
为此,陈世骧迈出了第二步,试图在作为文类的“诗”中发现抒情意义上的“时”,开辟了对“诗”之时间性的诗学阐释之路。陈世骧提出独立的“时”源自屈原的诗章。“‘时间’一概念的完全成长,成为一独特的概念,有着固定的名字‘时’,是诗的始创品。这始创品是来自屈原的激烈的、摇荡心灵的诗篇。”陈世骧将“时”镶嵌于屈原的诗歌作品中,使前者作为后者的一个核心要素,主张“时”的独立指时间与个体真正相遇,并为主观抒情所涵摄。这意味着如果要把屈原的诗篇定为“诗的时间”的起点,就必须证明此前并不存在诗学层面的主观时间概念的“时”。
陈世骧考察了《离骚》以前文本中“时”的语义演变。《诗经》中的“时”指“它”、“适合的”、“美好的”、射箭,“一直强烈地有着符兆或神佑的意味,为某些场合的个人,或国家、民族的命运而祈求”。这表明作为中国诗歌源头的《诗经》并未出现表示主观意义上的时间观念之“时”。《尚书》《左传》的“时”表示“季节”,仅是一种固定的时间分段,仍处于《诗经》的征兆系统之中。《论语》《孟子》的“时”与人和历史有关,但是“它是一对个体生命或事件中某些显著现象的有限度而完全客观的量度”,因而是具体和实证的,也还未上升到更高层面。
而到了《庄子》,“时”才具备主观时间的含义。《庄子》一书多次在一般时间的层面上使用“时”,如“时无止”“时生于心者”等,显示了时间的抽象化和心灵化,“给予‘时’字完全的,涵盖一切、高度抽象的意蕴以作为‘时间’的合法名字”。然而,《庄子》对此一绝对、主观时间却抱以超然,所谓“安时而处顺,安乐不能入也”。对此,陈世骧总结道:
庄子似乎是如此地建立了哲学的时间并把它联结于“存在”,然后又摆脱它,或者说,逃避了它。庄子用足以抵消“时间”与“存在”的“时间与存在之外”来摆脱它、平衡它,把人们的“存在于时间中”的压迫解开,把人们从诸种焦虑和情绪中解放出来,不管这些情绪是苦还是乐。
庄子发现了绝对、主观的时间与存在之间的纠葛,却不打算在其间做过多停留,而是跳到时间与存在之外,以超脱的姿态豁免一切情感困扰。庄子受制于养性论和人本主义精神,故而其时间观更偏于哲学。这一方面点出了作为普遍、主观时间概念的“时”的道家渊源,另一方面说明了屈原《离骚》以前“诗的时间”的缺席局面。
在陈世骧看来,《离骚》“诗的时间”和《庄子》之哲学时间具有共同的基本理念,即“‘时间性’或‘转瞬即逝’是人类所有焦急、担忧、自我问题、摩擦与存在的恐惧的来源”。二者的分野在于所采取的态度和行动。《庄子》以“安时”“处顺”的态度远离时间之河,以规避它所带来的存在焦虑,实现人生超脱。《离骚》则认为人无法置身于时间之外。这一方面从根本上决定了人生之短暂,以及由此带来的失望、焦虑和恐惧;另一方面赋予了人类走向自由的可能,具体做法是在持续不断的悲剧性抗争中坚守人性。
基于上述认识,陈世骧认为《离骚》标志着作为普遍、主观时间观念的“时”的诗学转向:
它剖白人类所有的心绪,居于最深刻的人类的焦虑中,与人类在时光之流面临的“存在”、“自我身份”问题相搏斗;如此,它始创了诗的时间(poetic time)。那是经过洗礼的时间,它的蕴含炼造为诗的意象,因此称之为诗的时间。
《离骚》表现受时间之流所命定的人类焦虑的情感,进而呈现人类以搏斗姿态在时光之流寻找意义的行动。此一饱受人类情感和抗争浸润的时间,反过来又凝练为各种各样的意象,成为《离骚》的内在肌理。可以说,“时”与“诗”是互相证成的。时因诗而成为一种真正的主体时间,诗因时而浸透着饱满的主体情感。
陈世骧对《离骚》的主观时间的解读受到了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他早年撰有《法国唯在主义运动的哲学背景》,认为主观时间的形成是人之所以存在的基础,“文中对‘时间’与‘永恒’的关注,是他晚年力作《论时:屈赋发微》的出发点之一”。陈国球道出了陈世骧以主观时间解读《离骚》的存在主义哲学动机。实际上,陈世骧论屈原卷入时间河流并展开搏斗的情形,与海德格尔宣称人处于“被抛境况”相似。海德格尔认为人正是由于被抛掷于时间之河中,才奋起扑腾,在显现存在本能中实现自我超越。以此对接屈原《离骚》,陈世骧在高扬抒情主体的过程中,强化了主观时间意识之于中国抒情传统成立的意义。
总之,海外汉学以时间意识建构中国抒情传统的第一个策略是建立“时”与“诗”的内在逻辑。其中,语义比附初步说明了“诗”字的时间性,诗学阐释深刻揭示了“诗”体的时间性,二者展现出作为方法的时间和作为对象的抒情诗之间的密切关联,彰显了时间意识对于建构中国抒情传统的意义。
二、
时间的经验者:抒情主体的唯诗人论
抒情诗是中国抒情传统的关键文类。“言词乐章(word-music)所具备的形式结构,以及在内容或意向上表现出来的主体性和自抒胸臆(self-expression),是定义抒情诗的两大基本要素。”形式以外,抒情实质是体现主体性或自抒胸臆,这突显了自我在抒情传统中的核心地位。而此一抒情自我“被命定抛掷于时光之流”,在抗争中“发现了时间也同时与时间相结合”。可见,发现时间与自我的关联是海外汉学以时间意识建构中国抒情传统的又一个策略。
对此,陈世骧认为中国文学史不乏以个体之情对抗时光之流的情况。如在《离骚》中,屈原置身时间之河,在颠沛流离中充实、升华自身情感:
诗人在不断的焦虑、失望与怀疑中,把自我投掷于不可知、方域以外的将来。由于这些苦难是与人类的短暂的生命俱来的本质,因此,这些苦难使诗中的英雄要坚守并了解人类的本质与及要透过自我选择以保持人类的脆弱而纯粹的道德感的决心,更形英勇、感人而辉煌。
面对命定的时间之河,焦虑、失望和怀疑萦绕在屈原心中,但并未令他却步,反而激励他以困顿姿态投身时间,以充满悲剧性色彩的意志完成人生旅程。在这一过程中,屈原通过对爱情与政治的双重追索,修炼、提升自身的美、德与善,锻造其作为人的本质和尊严,以实现短暂生命在时光洪流中的存在意义。
陆机的辞赋作品也是如此。《羽扇赋》《漏刻赋》以具体的时间器物入文,“盛赞人类之能从卑微、琐细、粗糙如鸟羽和竹节创造出奇妙的东西”,以短暂地捕捉片刻时间;《叹逝赋》对时间转瞬即逝、人生奄忽渺渺的感叹,揭示了《文赋》的诞生背景,使得陆机“产生自我之救赎,超越浮面短暂的存在,终于还是入世的”。这是以一种与屈原类似的对抗姿态,充盈感性的深度与真切。
李商隐《锦瑟》更是标举“情”之于弥沦有限与无限的意义。陈世骧认为该诗起首两句暗指李商隐对自身年命修短的感叹,中间四句跳出个体生命时间展现浩瀚的宇宙时空,末尾两句再次回到作者个人的有限生命。“诗人心灵由有限的时间年华变化,经历扩大到宇宙无限时间感觉,终不离‘情’,爱之情亦生之情。”“情”既保证了诗中时间感的充实,又推动了个体面对普遍时间所生发的珍惜当下的心境。
在上述分析中,陈世骧把诗中的情感主体视为现实中的写作主体,即诗人就是抒情主体。这提示了中国抒情传统的一个基本预设,即文本必为真实的个体诗人所作,且文本中抒情主体的声音和诗人的声音是一致的。如在分析《九歌》的“生命化的时间和空间”之前,陈世骧认为“承认《九歌》是个人心灵的创作,以及看重这个节式各部分的契合内聚及其统整,是我们所必须强调的”。又如《四时诗》存于《陶渊明集》,但《全晋诗》列入顾恺之《神情诗》。对此,陈世骧以该诗对仗工整、时间表现过于平板、浮面,宣称“乃渊明所不屑为的”,而归到了顾恺之名下。若不拘泥于真实作者,大可不必下此判断。但给出这种判断,恰恰说明陈世骧重视个体诗人及其所带来的意义确定性。
孙康宜也是如此。她认为《诗经》中的相对时间指“表达个体在时间中的倾向意识”,包括“未见……既见……”和“昔我……今我……”,前者用以说明“我—君子”关系,“我”一般是女子;后者用以说明今昔遭遇对比,“我”一般是士兵。这两类抒情主体联结于“离别”主题之下。“自中国史之初,离别往往由频繁的征兵所致。由于人的时间体验在离别时从未如此强烈,其自我意识也在那些时刻达到顶峰。” 将“诗”与“史”联系起来,即是试图为文本的抒情主体找到与现实相对应的诗人,后者往往被指定为情感丰沛的具名作者。“即便是作者问题充满悬疑,但有个作者依然是重要的,因为作者的名字乃是促使某种‘组织’之动力。”可见,为文本加上具体的诗人名字,成了中国抒情传统论者分析抒情主体与现实作者具有一致时间观的关键一环。
刘若愚对中国抒情诗时间观的认识和陈世骧是基本一致的,而在切入角度上稍有不同,他更重视诗对读者自我的阅读效果。刘若愚认为中国诗歌缺乏时态和省略主体,导致读者读诗具有作者作诗的性质。“中国诗歌中‘时态’的缺席,使诗人不是从某一个特定时间点,而是在永恒的状态下呈现场景,我们并非被邀请去观赏在特定时间下,由特定人物所看到的特定的春夜景色,而是去感受‘春夜性’的精髓。”时态的缺席使诗人笔下的情景具备永恒性。读者阅读一首诗,并非观赏特定的场景,而是摒除了具体时空,像诗人那样直接捕捉某一场景所蕴含的永恒意味和本质内涵。“在中国诗歌中,这种永恒性和普遍性内涵,通过主体表达的频繁省略,被进一步增强。” 这使得读者可以将自我代入文本,充当抒情主体,对诗歌内涵进行充分把握。
对此,刘若愚继续写道:
不把“表达的时候”理解为写这首诗的历史上的某一时刻,而把它理解为读者通过与诗人融为一体,或者至少是通过设想诗人正在吟哦,从而重现那一时刻的时候。这样,一首诗中的任何指示词语都应被看成是指读者的现在而言。
对于诗之时间的理解,不必以诗人写作的具体时刻为坐标;而是可以树立读者的主体意识,以读诗的时刻衡量诗歌的时间脉络,使诗文本具有现在时态和行为主体。也就是说,读者读诗是以类似于诗人的主体性,对诗歌进行再创造,使文本情境在当下得以实现。
在此一前提下,刘若愚探究了时间与诗人的方向关系,认为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相对,即诗人与时间的方向相反,包括自我静止、时间向自我移动,自我向前移动、时间静止,自我向前移动、时间向相反方向移动,以及自我向后移动、时间静止等;二是一致,即诗人与时间的方向相同,包括自我静止、时间从后向前移动,自我和时间都向前移动。无论相对还是一致,时间和诗人都必定相遇。刘若愚还将中国诗歌中的时间观念分为个人时间、历史时间和宇宙时间三种,它们互相结合,形成了个人和历史,个人和宇宙,历史和宇宙,以及个人、历史和宇宙相结合等四种搭配情况。这意味着读者阅读诗歌时,也必将遭遇时间,从而体验到诗人在时光之中的情感和行动反应。可见,时间、自我与抒情在读者身上也是紧密纠葛在一起的。
然而,这并非表明读者可以脱离文本和作者,实现完全自由。在刘若愚看来,读者作为自我深入文本把握到的时间观归根结底属于诗人。“通过由语言结构创造的世界,诗人超越了时间和空间,也使无数的读者能在他们自己的时间和空间里重新创造诗中的世界。”诗人创造出流传于世的诗歌,使之获得时空自由。当读者以自我姿态把握诗歌,其所创造的文本世界本质上是诗人奠定下来的。读者只是以替身角色再现诗人对时间的情感处理。“把作者置于理论的中心,而在欣赏者身上产生的道德效果和快感效果,则成了由于作者情感的自然流溢而碰巧获得的副产品。”刘若愚将视角转向读者,其目的在于反证诗人自我的先在性,强调抒情主体、读者和个体诗人相一致。
周策纵也强调诗人自我和读者自我面对时间的一致性。他认为中国文学批评强调创作的直截了当和阅读的即刻无间,体现了对短促时间因素的体认,这种审美传统可称为“当下”:
诗人和诗歌依事物情景或自我照本身是怎么样就怎么样表达出来,就可说是自然。这样说来,若就写作过程而论,便可说是“直寻”、“直致”,或“直寄”;若就作品表达于读者而论,则可说是“如在目前”或“不隔”;若合而言之,也许就可说是“猝然与情景相遇”。而这种诗的美,我就叫它做“当下”美。
以“当下”这一具有时间意味的现代语汇,来统摄“自然”“直寻”“直寄”“不隔”“如在目前”等传统术语,显示出周策纵以时间意识弥沦诗人自我和读者自我,进而将二者联结于抒情之上的思想企图。
所以,面对诗之时间,刘若愚、周策纵的读者视角和陈世骧的作者视角,其实殊途同归,都是为了论证个体诗人的主体性。刘若愚等人关于中国诗歌时态、主体的论断,桎梏于个体诗人之中,未能显露其对于中国诗歌意义多元化解读的真正作用,这说明他们并未真正主张读者主体性和文本主体性。
可见,理解时间与自我之关系,关键在于如何界定自我。时间是诗文本中的确定主题和对象,而自我却是复数和不确定的。人们一方面从作者的角度,将诗人和抒情主体等同起来,使诗之时间直接联结现实的创作个体;另一方面从读者的角度,强调读者的阅读体验实质是对诗人动机的体认和再现,使诗之时间完全对接现实的创作个体。这就通过多维度分析坚守作者的中心地位,最终确立了中国抒情传统的个人抒情特质。
三、
时间作为主题:文学史考察及其罅隙
在中国文学史上,个体之抒情方式的发展和变化,是中国抒情传统赖以形成的历史基础。在此一条件下,作为诗学主题的时间和作为历史跨度的时间相遇了。也就是说,对时间的文学史梳理成为海外汉学以时间意识建构中国抒情传统的第三个策略。
萧驰(肖驰)直接引述刘若愚对中国诗的时间分类说明儒家和道家时间观的差异,认为儒家重视个人时间与历史时间的结合,或历史时间与宇宙时间的正面统一,具有历史主义倾向;道家则从宇宙时间否定历史时间,追求宇宙时间与个人时间的结合,具有自然主义倾向。他认为《锦瑟》中间四句体现出“一种主观的心理时间”,这与陈世骧的看法一致。又如他说:“屈子这种从历史中解答个体存在之谜的时间意识,这种在历史时间中把握人生价值的态度,与那时时怅叹于‘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的儒家历史主义,不是一脉相通的么?”将屈赋之时间意识和儒家关联起来,修正了陈世骧之屈骚时间观仅源于道家的片面观点。萧驰还提及佛禅时间观对王维诗歌的影响,补充和丰富了海外汉学探究中国时间诗学的佛家视角。
萧驰对时间主题在文学史的传承脉络的探寻,可细绎为四个层面。一是抒情文类再认与抒情传统的“原型当下”特质。中国抒情传统生发于抒情诗,而“中国文学存在史诗”的观点可能动摇抒情传统的文类根基。对此,萧驰认为作为文类的史诗必须“具有两种时间向度——宇宙意识的时间向度和叙事学的时间向度的并存”。西方文学史上的诸多史诗在作传或叙述个体生活时置入了恢宏的宇宙时间,但中国文学史上却不存在这种情况。如《诗经·大雅》的《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虽具有明确的叙事时间,却未顾及宇宙时间,只能属于部族叙事诗;又如《天问》具有明显的宇宙时间意识,却始终采取与叙述相反的提问方式行文,缺乏个体生活的时间维度。这些最有潜质的诗歌尚无法成为史诗,怀古诗受律诗形式限制,“不宜容纳线性时间的发展”,更与史诗相距甚远。这就削弱了中国古代史诗成立的可能性,从而确认了抒情诗在中国文学史上的主流地位。
萧驰认同葛兰言的中国古代时间“总是本质地非连续的‘负荷的瞬间’”的观点,以“原型当下”替换“负荷的瞬间”,视之为中国抒情诗的特点。这是对周策纵术语的沿用,并把它上升到了辐射中国文学的高度。“在一个抒情当下中,一个自然现象或社会地点经常被附加上一个特定的人类姿态。”此处自然现象、社会地点往往是昔日之物,而特定的人类姿态是诗人现在的行为。二者相结合意味着一个瞬间被移置到另一个瞬间上,旧时旧物为现今主体的情感所涵摄。
在萧驰看来,“原型当下”的传统早为中国古典文学批评广泛讨论,但却“被看成抒情诗的一种内在特征,而非人为的程式”。这导致人们“经常将文学的主体间性程式与个体的自然禀赋等同起来”,忽视了创作主体之间可以凭借技艺延续抒情传统。如明清以后中国文人的“寻诗”、小说、戏剧创作乃至园林营造,所体现的模仿的“负荷的当下”“大部分均来源于抒情遗产”。 这揭示出中国抒情传统的技艺和制作维度,彰显了短促时间意识对于中国文学传统的整体意义。
二是阮籍易学时间观与抒情传统的推进。萧驰认为阮籍继承了屈原对时间的敏感,对抒情传统时间观有所开拓。这显示出萧驰有意继陈世骧之后,将屈骚之时间意识衍生为一种文学史。但与陈世骧将屈骚之时单纯地与庄子哲学联系起来不同,萧驰探讨阮籍《咏怀》时还把时间和易学相勾连。他发现阮籍在《通易论》中对时间的考察,体现出“基于宿命信念的‘现实原则’和对道德理念的双边执取”。阮籍承认卦象所体现的特定时间决定论,但也重视自身道德修养的提升。这种在宿命之中提升自我的态度,“与屈原纯粹出于道德正义的激愤如此不同”。也就是说,与屈原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激进做派相比,阮籍思想中的易学底色使他更加克制,进而决定了《咏怀》对时间的特殊处理。
萧驰梳理了《咏怀》中的三种时间观:一是畏惧未来,它受循环往复的易学思想影响,具有鲜明的有限时间悲观色彩;二是珍惜当下,这是在生命与道德激烈冲突中向自我倾斜的结果;三是引喻已往,即援引古人古事为当下所用,使之“成为一种在个人与群体的所有层次中和所有维向里的生命情势的‘原型’”。这些都体现了阮籍面对时间的丰富情感态度。
在此基础上,萧驰认为阮籍的“引喻已往”注重凸显旧事、旧物和旧人在诗人当下心境,以实现古今贯通,开启了中国文学览古、怀古或吊古的传统;“珍惜当下”摆脱了嵇康遁入养生境界的虚无,强调当下瞬间的意味和美感,“逗启了郭象时观的窗口”,成为中国山水诗的时间基点和理论依托。可见,萧驰以阮籍为中心贯通诗史,通过对《咏怀》时间观的分析,既呈现了《咏怀》与屈骚的关联,又揭示了其独特性所形成的文学史影响,有效延伸了时间意识在中国抒情传统中的历史链条。
三是郭象玄学时间观、佛禅时间观与抒情传统的新变。沿着阮籍珍惜当下的脉络,郭象倡导瞬间的自主地位,解构了汉儒的连续、循环时间观,真正树立起“冥于当下”的玄学时间观。同时,有别于王弼的空间虚无和嵇康的心灵虚静,郭象强调天地万物的惟有论,“比任何人都更无所保留地将一个本然无主的天地万物还给了世人”,肯定了现世之物的存在意义。冥于当下和体认万物相结合,形成了“即目直寻”“目击道存”的审美观念,由此催生了山水诗。“山水诗并非只是描写恒久的山川自然,而更在彰显觌目中随日光变化的两间‘风景’。”这与阮籍指向自我内心不同,而是注重呈现即目的风景,具有外在空间性,“标示了中国抒情传统一个重要的发展”。萧驰将空间化了的时间称为“时象”,“即与四季或晨昏日月相关的意象,此处显然渗入了‘景’原始义中与日月相关的意义”,并认为它是探寻江淹、何逊、阴铿和杜甫等人山水诗创作的密钥。这就勾勒出郭象玄学时间观所导引的山水诗传统,强化了时间意识在中国抒情传统发展中的历史方位。
佛禅时间观也助推了山水诗的演进。萧驰认为如来清静禅“但心所缘,皆须一一随逐”的刹那时间观,形塑了王维的山水小品,呈现出“即时即地、纯乎常境的‘尺幅小景’”,以及“为舍却叙述、交待,而凸显觌面直观效果的单纯性”。而受洪州禅影响,白居易后期生活渐趋般若化,园林诗中创造出的意中山水,以绝对主体性“超越了依社会‘智识性’体系所确立的‘感物’和‘联类’传统,也超越了王维辋川诗只撷取触目当下之景的‘现量境’”。这最终导致《二十四诗品》形成“意境说”:“它是心念起落之刹那间被切分的‘假有’,才令‘叹逝’的诗旨再无从生发,令追叙亦无从展开,令诗人只孤清夐绝地呈现生命中乍然迸现的‘朝彻’之美。”可见,佛禅思想的引入完全改变或切割了以往的线性时间,当下刹那既成为中国诗歌新的致思方式,也成了时间意识紧密衔接于中国抒情传统的又一佐证。
四是王夫之易学时间观与抒情传统的理论演绎。从屈原、阮籍在时间之流中实现自我的意义,到郭象、王维和白居易在片刻瞬间上把握生命的情势,中国文学生成了线性时间观和点状时间观。关于诗学时间观在中古以后的流衍,萧驰选取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作为重点个案展开说明。
在萧驰看来,王夫之诗学中的“现量”概念体现了线性时间观和点状时间观的结合。一方面,“现量”源于佛教因明学和唯识学,具有“不缘过去作影”的现在义,以及“一处即觉,不加思量计较”的现成义,二者显现了佛禅的刹那时间观。但另一方面,王夫之取“现量”论诗的哲学根源在易学,强调时间流转不息、运动不止。这使得“诗之于船山,乃人所撷取的流动洋溢的宇宙大化中之一片光影而已”。诗人用来透视世界的点状时间实际上置于线性时间之中。所以,王夫之的现量诗学本质上是阮籍、郭象诸人诗学思想的赓续。萧驰为他所发现的六朝抒情观念寻找到了更进一步的传承。
萧驰还通过对王夫之“势”论的分析,强调线性时间观的重要意义。他认为王夫之“势”论来源于其易学思想,即卦象卦位乃是以当下情境推断未来变化,始终讲究因时而动,形成了“俟势”“养势”“乘势”和“留势”的时机观。这延伸到诗学之“势”论上,便是追求“诗之生命亦不在于作者主观的操控,而在于意义的‘自主地’动态展开及循时间而绵延”。此处线性时间是诗歌文本的内在时间,构成了诗意的自我生成逻辑,体现出一种鲜明的艺术自律性。
对王夫之“势”的内在线性时间的分析,虽然显示了萧驰拓宽陈世骧“诗的时间”内涵的意图,但也暴露出中国抒情传统面临的尴尬之处。如果诗歌能摆脱诗人的时间意识,沿着文本自身的内在线性时间自我生成,就可能导致诗歌脱离个体诗人,这在根本上挑战了中国抒情传统所坚持的个人抒情特质。此外,诗意的文本生成表明后世诗人对以往抒情文学的有意模仿,其过程、结果具有不稳定性,甚至完全不受诗人控制,这削弱了萧驰最开始提出的抒情传统的技艺面向的可信度。可见,萧驰将王夫之视为中国抒情传统之近古发展的代表,却在对其诗学时间意识的分析中,以文本语言自律偏离了抒情传统的作者自律论和模仿技艺论轨道,未能实现真正的理论自洽。
结语
海外汉学以时间意识探寻中国抒情传统的策略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阐释“诗”字和“诗”体蕴含时间特性;二是强调经验时间的抒情主体本质为诗人;三是探寻作为主题的时间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发展脉络。这从文字、文类、主体和文学史等层面呈现了时间意识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意义,及其所生发出的中国抒情传统。中国抒情传统将个体与时间关联起来,强调前者面向后者时表现的珍惜自我生命情怀。这种情怀并非浪漫主义式的轻浮和放纵,而是存在主义式的对人之为人的终极确认,注重个体情感抒发所承载的生命意义和永恒价值,实质是一种深重的情感责任。在此意义上说,中国抒情传统的提出可谓是对中国古代文论话语的一种现代建构。
但是,这一现代发明建立在作者中心论的基础之上,淡化了中国文学的多元性、复杂性。刘若愚、萧驰等人在具体研究中所采取的方法及其遭遇的困境,已说明了这一点。事实上,中国文学史上的作者问题是复杂的。柯马丁认为“关于作者及其作品起源的具体概念”,“并没有发生在前一百年左右司马迁(约前145年—约前85年)之前”。将著作权不清晰的作品笼统地归为个体心灵的创造,进而展开文本分析,可能难以发现其中复杂的时间内涵。即便在司马迁以后,中国文学史上仍有作品著作权归属不明或存在争议的情况。宇文所安分析了汉魏六朝时期无名氏诗作、具名诗作、代作和拟作之间作者和叙述者的情况,认为“把一首诗和某个具体的叙述者连在一起,就会导致彼此互相肯定的循环论调”。这说明预设作者虽为个体时间的阐释开了方便之门,但却遮蔽了文本的其他时间面向。
总之,海外汉学界以时间意识建构中国抒情传统,彰显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现代性意义,以及重构中国古代文论话语的理论意图。但由于固化的作者中心论视角,中国抒情传统未必能够完整揭示中国时间诗学,也未必能够完全辐射整个中国文学传统。中国抒情传统对中国文论话语的建构具有一定的理论症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