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2023年第1期|王族:兽部落
普氏野马
有一年,去奇台的将军戈壁,返回时有人说野马中心不远,不妨去看看。此野马指的是“普氏野马”,因为珍贵便专门成立了繁殖中心,有人常年观察研究,目的是为了让它们成群繁殖,变成庞大的物群。
到了繁殖中心,发现人们并不称那里的马为普氏野马,而且它们已经被驯养多年,但人们还是叫它们“野马”。我们刚一进入马的生活区,便看见圈中的普氏野马确实与常见的马不同,它们的头又高又大,但脖颈却很粗。再细看,它们的蹄子是圆形的,口鼻上有斑点,背部有一条很明显的深色背线,一动便扭动出波纹。它们的尾巴也非同一般,前半截毛短,后半截毛长,看上去像一把扫帚。最显眼的是它们的四条腿,又短又粗,一点也不像马的腿。不仅如此,那又短又粗的腿上还有明显的黑色横纹,仔细一数,有的是两条,有的是五条,像是有人专门画上去的。在马类中,这样的腿被称为“踏青”腿,平时难见,没想到在普氏野马身上却看到了。
说到它们颈上的鬃毛,却有颇为奇特的故事。有一匹野马在夏天时,颈上的鬃毛是浅棕色的,长得又细又短,到了冬天,那鬃毛则长得又长又粗,颜色还变成了赤褐色,在大雪中显得极为醒目。前几年,有一匹野马摔伤后一直好不起来,眼看马上就要下大雪,如果它还好不起来的话,恐怕就过不了冬。有人听到消息后意欲把那匹野马买下,宰杀后运到菜市场上能卖上好价钱,繁殖中心的人将那人痛骂一顿,然后精心伺候那匹马吃喝,他们相信它能好起来,如果实在好不起来死了,他们会把它埋在戈壁上,用石头给它立一个碑,而不是让人把它吃到肚子里去。俟到大雪飘飞,那匹野马颈上的鬃毛却慢慢变了颜色,人们大为惊喜,既然它颈上的鬃毛能变色,就一定会好起来。后来,它颈上的鬃毛完全变成了赤褐色,大雪漫天飘飞如同是在舞蹈时,那匹马果然完全康复,又变得和以前一模一样了。
关于野马的记载始见于《穆天子传》,周穆王西游东归时,西王母送周穆王“野马野牛四十,守犬七十,乃献食马”。《本草纲目》则有“野马似家马而小,出塞外,取其皮可裘,食其肉云如家马肉”的记载。据记载,西周时的人已开始捕杀野马,充当食物和礼物。成吉思汗率兵西征时经过准噶尔盆地,能猎捕野马的士兵被视为壮士。耶律楚材的诗句“千群野马杂山羊,壮士弯弓损奇兽”,便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普氏野马,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蒙古野马。早先时,蒙古野马生存于蒙古高原,后移向苏联和中国阿尔泰山一带的盆地和戈壁,等于是跨国繁衍的动物。也许,它们命中注定要颠沛流离。它们之所以叫“普氏野马”,与俄国军官普热尔瓦斯基有关。1878年,普热尔瓦斯基在新疆准噶尔盆地发现了蒙古野马,但因其难以捕获,只是将马皮带回了俄国,引得俄国人一片哗然:中国有蒙古野马。那时的俄国人以蒙古野马为荣,并认为仅他们国家的土地上有蒙古野马,突然在中国的准噶尔盆地中出现了蒙古野马,着实让他们吃惊不小。
之后,普热尔瓦斯基千里迢迢又到了新疆,经过几度尝试,发现成年野马十分机警,奔跑速度极快,几乎无法捕获。于是他们选择捕捉刚刚出生的小马,从1899年至1903年,共有五十多匹小野马被相继运抵俄国乃至欧洲,成为了第一批由人工饲养的蒙古野马。后人猜测,俄国之所以费那么大的周折,是因为俄国的蒙古野马已经很少,如果不从别处引进,很快就会灭绝。普热尔瓦斯基无意间走了大运,不但将蒙古野马引入俄国,而且还以他的姓氏命名了那一批野马。
中国人在称呼人名时喜欢简化,加之普热尔瓦斯基叫起来麻烦,于是便简称为“普氏”,这是典型的清末称谓方式。
普氏所为,是为了蒙古野马走向世界,倒也无可厚非。但随着那批蒙古野马被运到异地他乡,它们的命运骤然发生了变化。它们在别处繁殖得不错,数量增长颇为喜人,但在它们的故乡中国,同类却越来越少。终有一日,传出了让人伤感的消息,蒙古野马灭绝了。人们怀念它们的矫健身姿、奔跑速度,以及惊人的负重本领。但大戈壁中已不见它们的身影。
好在它们在欧洲已繁殖到近千匹,等于根还在,还有希望让它们回到故乡。在人们的苦苦盼望中,中国用其他珍贵动物换回了一批蒙古野马,安置在它们的先辈曾生存过的准噶尔盆地。
因它们的命运与“普氏”紧密相连,人们遂称它们为“普氏野马”。
它们生性机警,无论吃草或饮水,都会沿着固定路线。最有意思的是,它们进食后必须要清理皮肤,常见两匹普氏野马呈反方向站立,用嘴舔拭对方的身体。双方舔拭的都是同一部位,配合得十分默契。如果是单匹独处,则用打滚的方式自我刷拭和驱散蚊蝇。
戈壁上的芨芨草、梭梭、芦苇、红柳等都是它们的食物,哪怕冬天也能刨开积雪觅食枯草。它们的饮水量很大,一头扎入积水,长久不将头抬起,那积水越来越少,很快就干了。人们便常常把它们赶到有水有草的地方,它们吃饱后慢慢走到有水的地方,喝足水后才会转身往回走。如果没有水,它们则不会贪恋青草,看上几眼后就会嘶叫。人们知道它们的意思,便只好赶着它们去有水的地方。
它们的叫声颇为独特,互相争斗时,会发出声调尖而单一的吼叫;如果失群,会发出洪亮而高亢的呼唤信号;感到某种满足时,就发出轻微的喉音,如反感则发出尖而细的声音,有恐吓对方让其离开的意思。但它们已经变了,因为与欧洲当地马杂交,身形变得高大,加之长期圈养,四条腿亦比较粗壮,已不适应奔跑。它们长久凝望赤野的戈壁,面无表情,只有尾巴不知所措地甩来甩去。
人们感叹,它们废了。
有一人不甘心,赶它们进入戈壁,挥动马鞭子欲做抽打之势,想把它们体内的激情激发出来。但它们仅仅只跑出几步,便气喘吁吁地停下,漠然地望着那人。那人叹息一声,把马鞭子抽到一块石头上。
另一人动了脑子,他骑一匹牧民的马,天天在普氏野马跟前奔跑。起初,普氏野马没有反应,后来时间长了,那匹马嘶鸣或直立而起时,普氏野马尾巴陡然一抖,喷出响亮的鼻息。那人持之以恒,继续骑那匹马在普氏野马跟前奔跑,直至普氏野马不安地用蹄子踢地,脖子高仰,发出响亮的嘶鸣。那人脸上浮出笑容,心里有了想要的结果。
之后,那人骑那匹马在前面,引普氏野马在后面,进入戈壁训练普氏野马。慢慢地,普氏野马迈开四蹄奔跑起来。那人很兴奋,让胯下的那匹马愈加提速,他身后传来密集的蹄声,他知道普氏野马追了上来,脸上再次浮出笑容。
解决了奔跑问题,人们又面临让普氏野马繁殖的难题。为保持血统纯正,不能让它们与别的马交配,只能在普氏野马之间配对。时间是能够帮忙的,人们有意将母普氏野马和公普氏野马分配在一起,无论是吃草,还是奔跑,抑或自由走动,都不让它们分开。慢慢地便发现有母马和公马形影不离,有点意思了。
不久,有几匹母马怀孕了。一年后,几只马崽出生。人们于是明白,普氏野马的孕期有三百多天。第二年,一匹母马又怀孕,分娩时却遇上难产。等人们发现时,它的肠子已流到体外,喘息声变得越来越虚弱。人们欲救它,便将已在腹腔窒息而亡的小马崽掏出,不料它看见小马崽已死,突然挣扎而起,缠在腿上的肠子便被拉断。它痛叫一声但没有倒下,而是走向去年生下的那只小马驹。那只小马驹看见它因怀孕而鼓胀的乳头,奔跑过来衔住吮吸起了乳汁。母马站立不动,直至小马驹吃饱离去,才身体一软轰然倒地。
有人说,那天是母亲节,人们便更为那匹母马难过,直至把它在戈壁中埋了,心里才好受了一些。
伊犁马
有一句谚语:眼睛能看到的地方,你的马一定能到达。说的是马的奔跑速度极快,长途奔驰的耐力极好。但另有一句谚语,却道出马的无奈:用手指头指出的路,一天一夜就到了;用嘴巴说出的路,三天三夜也走不到尽头。此等情景,与“看山跑死马”是同一个道理。
诗人布罗茨基有一句诗:“一匹马在我们中间寻找骑手。”这是好诗,亦可看出诗人高超的表达手法,他换了一个角度,便极具精神冲击力。
关于伊犁马,也有一个说法:门前拴着八匹伊犁马,你想牵哪一匹就牵哪一匹。此说法的指向很具体,说的是伊犁马之多,可随意骑乘。以前的伊犁人在草原上放牧,走到谁的毡房前,可随便解开拴着的马骑行。而霍斯中的人听到有马蹄从远处传来,一听便知是家人还是他人在骑马归来。
伊犁马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马,是以新疆的哈萨克马为基础,与苏联顿河马、奥尔洛夫马等杂交而成,曾被当地牧民称为“二串子马”。好马出伊犁,是因为伊犁河谷空气湿润,草场充足,天地开阔,为马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南方马善于驮拉,北方马善于奔跑。从马的本性而言,奔跑更让它们快乐,而驮拉则是一种负重。
说到伊犁马,人们都会赞美它们。也难怪,与其他马比,它们体格高大,结构匀称,应该是马中美少年。有一年去伊犁的吐尔根看杏花,当时杏花开得浓艳,连空气中都有一股香味。我们碰到两位哈萨克族小孩子牵着马,因为太小骑不到马背上去。我们想把他们抱到马背上,当地的一位朋友用一句谚语劝住了我们:后长出的犄角,比先长出的耳朵长。他让我们耐心等待,他相信那两个小孩子一定会有办法骑到马背上去。没过一会儿,他们手牵马的缰绳爬上杏树,然后将马牵到树底下,从树上滑下便落到了马背上。我们看得无比惊讶,一出生就在马背上的民族,他们与马之间的关系,便是如此让人震惊。关于游牧民族与马的关系,法国历史学家勒内·格鲁塞在《草原帝国》中曾写过一段精彩的文字:“……他们在马背上度过一生,有时跨在马背上,有时像妇女一样侧坐马上。他们在马背上开会、做买卖、吃喝——甚至躺在马脖子上睡觉。”
伊犁马的历史久矣,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时,带回大宛有汗血宝马的消息,其中关于“其跑动时流出像鲜血一般的汗水”一说,引得汉武帝刘彻大为艳羡,遂有了想得到汗血宝马的念头。但他运气不佳,苦苦盼望也没有见到汗血宝马的影子。后来,是游牧于伊犁一带的乌孙王国的大汗猎骄靡,给汉武帝进贡了乌孙马。他以为余生不可能得到汗血宝马,遂将最好的名字“天马”赐予了乌孙马。
汉武帝后来得到了汗血宝马,但得到汗血宝马的过程,亦是颇为波折。他先是派出李广利率大军在西域打出威风,让西域诸王国闻之心惊,害怕汉朝军队的长矛短剑突然指向他们。然后,他下令将汉朝中的囚徒、地痞、恶霸等,统一调整到大军中担任骑兵,使李广利的征讨军队增加到六万多人。同时,他又下令全国所有犯罪的官吏、逃亡者、入赘妇家为婿者、商人、原属商人户籍者、父母或祖父母属商人户籍者,这七种人一律罚服兵役,给攻打大宛城的汉军运送粮草。有了如此规模的保障,李广利的三万先头部队直抵大宛,迅速切断城外水源,同时从地下挖出通道,杀进了大宛城。大宛国贵族对李广利的大军深感恐惧,认为是大宛国王杀了汉朝来大宛求马的使者,给大宛国引来了灾祸。他们于是杀了大宛国王,给李广利献上了汗血宝马。汉武帝觉得“天马”一名已被用掉可惜,遂将其移到汗血宝马身上,而又称乌孙马为“西极马”。
天马神奇,往那儿一站,其身姿和神情便与普通马不一样。有一说法,没有量得清天山的尺子,但有数得清天马的人。可见人们因为喜欢天马,对天马一清二楚。
有一事,发生在清朝末期,朝廷派人到昭苏,从一牧民手中抢得一匹天马。那天马被运到半路,挣脱后跑回昭苏。从此,那马和主人杳无踪迹。
另一事,有一人骑乘天马一生,年老后,每与骑过的天马相遇,双方眼神均无言而深沉。终有一日,那老人不行了,他让马驮着他,在草原上踽踽而行。最后,他死了,那马又将他驮回。有人说,骑手死在马背上,是最好的归宿。
如今,伊犁马亦有不少有趣之事,譬如伊犁的冬天奇冷,人们便担心伊犁马恐怕难以过冬。伊犁的牧马人答曰,天冷是好事,刚好锻炼马的耐力。
有一人养了一匹伊犁马,走过了很多草原,翻过了很多山冈,就连河流也蹚过好几条,但它的奔跑速度却提不起来。那人很伤心地抽了那马一鞭子说,你本来是应该奔跑的马,跑不起来,难道你要像羊一样缓慢走动吗?后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那人骑那匹马晚归,一人一马被大雨浇透,亦被黑暗吞没,像是挣脱不出黑色深渊。那人怕被闪电击中,遂打马疾行,但那马总是去看闪电,身上哪怕多挨几鞭子也不在乎。那人颇为不解。第二天天气变好,那人复又骑马出去,不料那马的速度之快,几近于那些比赛的伊犁马。那人惊叹,闪电让我的马活了过来!有人闻之不解地问,你的马不是一直好好的吗?何谈死呀活的?那人高兴地看马,笑而不答。
另有一事,有一年举办天马节,骑手们辛苦训练数月,却因连日阴雨搁浅了训练计划。人急,马也急,都显得急不可耐。俟了几日,雨仍不停,骑手们望着雨感叹,雨啊,再这样下去,我们的伊犁马就废了,我们这些靠骑马过日子的人,也会变得一无用处。
马匹们亦望着自天而落的雨丝,蹄子在地上踢出响亮的声响,尾巴甩来甩去,像是在发泄一身的郁闷。
一天晚上,骑手们都已入睡,忽听得马匹们齐声嘶鸣起来,那声音高亢、雄浑、有力,是以往没有过的。骑手们惊醒后,觉得有排山倒海般的气势涌了过来,让他们惊恐,让他们担心发生了什么。待他们出门,才发现雨已停住,夜空一轮明月,星光无比璀璨。他们惊呼,马的感应灵敏,已知雨已停住,遂兴奋得嘶鸣起来。
等他们打开关马的房门,马匹们望向夜空,嘶鸣戛然而止。
蒙古野驴
有一句老话:野驴跑起来,比狼还快。这里说的野驴,是指蒙古野驴。在新疆,阿尔金山是蒙古野驴的天堂,要想看到它们,除了去阿尔金山,在别处见不到它们的影子。
先前曾听到过蒙古野驴的两件事。第一件事是说,阿尔金山有一个叫依夏克帕提的大湖,湖水溢出后形成一条小河。有一天,一群蒙古野驴过河,一只小驴恐惧河水太深,叫了一声后在岸边打转,把地上的沙子踢得乱飞。那群野驴并不为它着想,而是有序依次过河,剩下最后的两只大野驴,它们互相并依,用自己的脊梁搭成一个架子,将那只小驴架起扛过河,再用力推上了岸。
第二件事是,每年八九月份,蒙古野驴进入繁殖交配期,其时的雄驴性情变得很凶,先是用频频嘶叫的方式,向附近的同性发出不要妨碍它对异性讨好的警告,但所有的雄驴都发出了同样的警告,谁又会怕谁呢?最后,它们为争夺与雌驴的交配权而激烈咬斗,取得胜利的雄野驴不但可与雌驴交配,而且还可控制整个驴群的活动,如果哪只驴不听话,就会被它又踢又咬,直至那驴老实了才会停止。而曾经与它争夺过雌驴的雄驴,则被它记恨在心,会经常受到它的欺负,直至被它驱赶出驴群才会罢休。在这一点上,蒙古野驴之举与人性有些相像。
阿尔金山的海拔多在三四千米左右,人到了那么高的地方,会出现高原反应。但蒙古野驴在那里则自由自在,犹如动物界的快乐王子。人们对此会产生疑问,蒙古野驴就不会有高原反应吗?后来有一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得到了答案,他从阿尔金山带了一头蒙古野驴到若羌县城,不料它却软塌塌地一步也走不稳,而且呼吸短促,眼中流露出痛苦的神情。后经人们分析,那只蒙古野驴到了低海拔区,反而因为氧气充足而醉氧。如此说来,蒙古野驴的肺活量适应三四千米的高海拔区,应该不会像人一样出现高原反应。
蒙古野驴是群聚性动物,有一人在阿尔金山的沙漠中见到一片黑色在移动,起初以为是云朵投下的阴影,后来离得近了才看清,是一大群蒙古野驴在走动。它们一头挨一头,将所经之处覆盖得没有一丝缝隙。那人惊异,它们那么紧密地挤在一起,如何能够吃得上草?少顷后他明白了,它们走得那么慢,并不是要去寻找草吃,而是在一起散步。
那人乐了,蒙古野驴喜欢散步,这样活着多有趣。
细看,蒙古野驴一点都不像驴,反而像马。它们四肢矫健,骨架硬朗,毛色光滑,看上去极为漂亮。那人从它们的奔跑速度断定,它们极擅长奔跑,其速度快出普通毛驴很多倍。那人感慨,同样是驴,被人类驯服的毛驴丧失了意志,哪怕四蹄迈得再欢也快不起来,而蒙古野驴长久生存于大自然中,吸天地灵息,看风云雨雪,其野性被保存了下来,所以才迅疾如飞。
几天后,那人在依夏克帕提湖相连的河边,遇到了一事。一群蒙古野驴必须过河才能吃到草,所以无论过河有多艰难,它们都不恐惧。一群狼以为刚爬上岸的蒙古野驴易于偷袭,便在岸边等着蒙古野驴,但蒙古野驴擅长奔跑,一上岸便将狼群甩在了身后。蒙古野驴有非凡的本事,但也有致命的弱点,譬如它们的“好奇心”就是,它们常常追随猎人,前后张望,大胆者会跑到帐篷附近窥探,让偷猎者有可乘之机。一声枪响,便有一头蒙古野驴倒毙于地上,别的蒙古野驴则惊蹿而去,踩出一团浓厚的灰尘。
那人以为在高海拔的阿尔金山没有人烟,不料却有几户人家,分布在大山各个角落,过着几近与世隔绝的生活。经由他们的讲述,蒙古野驴的事便犹如书本,被一页一页地翻开来。
他们讲述说,他们最早见到蒙古野驴时,发现它们每天清晨便早早地出发,走很远的路到有水源的地方,将头伸入水中长久饮水,直至喝足了才会把头抬起。它们的一天从喝水开始,喝完后便在草场上觅食,一直吃到傍晚才会回到山的深处过夜,第二天凌晨再次出发。它们每天来回走好几十公里的路程,却一点也不疲惫。他们便明白,它们有极强的耐力,亦是很讲规律的高山动物。有一天,一只蒙古野驴找到曾经喝过水的水源后,却发现水源早已干涸,它只好继续去别处寻找。看见那一幕的人颇为吃惊,看来蒙古野驴喝不上水,便一口草也不吃。那人后来又发现,蒙古野驴找到水源后,必然会在附近踩下明显的蹄印做记号,目的是告知同类此处有水源,让它们少走弯路。
到了冬天,阿尔金山大雪飞舞,一片银装素裹。那几户人以为蒙古野驴会被冻坏,但它们却仍然坚持觅食,丝毫不见怕冷的样子。到了酷夏,它们又显示出耐热的本领,顶着烈日去饮水和觅食。他们于是又知道,它们亦不怕热。有时候没有草吃,又喝不上水,但它们不急不躁,似乎懂得挨过艰难时日,就一定有吃有喝。他们感叹,蒙古野驴不但耐寒耐暑,而且耐饥耐渴,在阿尔金山这样的地方生存,再合适不过。
他们与蒙古野驴熟了,成为在偏远之地的“邻居”。慢慢地,他们发现蒙古野驴很有意思,它们走动时喜欢排成队。它们长年如此,在草场上留下特有的“驴径”,每次都遵循先前的蹄印,从不随意迈向别处。
那人在阿尔金山的日子,碰上了多年不遇的干旱。蒙古野驴可以数日不饮水,但人不喝水不行,更无法做饭。正在发愁,却传来蒙古野驴在河湾处用蹄刨坑挖出了水的消息。原来,蒙古野驴亦被缺水困扰,但聪明的它们从地上的湿润程度,判断出一个地方地下水位高低,并在地下水位高的地方,用蹄子刨坑挖出了水。蒙古野驴“掘井”的事传开,当地牧民将其称为“驴井”,一时传为美谈。
几天后,那人听得外面有蒙古野驴在叫,出门便看见一头蒙古野驴被狼群追逐,在草地上狂奔。蒙古野驴发出短促而嘶哑的叫声,但它并不恐惧,用奔跑把狼群远远甩在了身后。那人吼叫几声,狼群怪嗥着离去。那头蒙古野驴回头向那人发出叫声,像是在表达感激。
那人后来知道,蒙古野驴的奔跑速度可达每小时四十五公里,狼群是追不上它们的。蒙古野驴好集群生活,警惕性高,其视觉、听觉和嗅觉敏锐,能察觉距离自己数百米外的情况。蒙古野驴吃草时,会派出一只“哨驴”,若发现有人接近或敌害袭击,便向驴群发出信号。有危险迫近时,它们先是静静地观望片刻,然后扬蹄疾跑。跑出一段距离后,觉得安全了,又停下站立观望,然后从容离去。
但有一只哨驴却遭遇了不幸,有一天阿尔金山起了沙尘暴,蒙古野驴不惧风沙,依然成群去水源处饮水,喝完水便顶着风沙觅食。狼群亦不怕那样的天气,它们发现站在沙丘上的哨驴后,悄悄向它包围过去。那头哨驴很快发现了狼群,它向驴群发出信号,无奈风沙太大,驴群什么也听不见。
哨驴哀鸣一声,转身向驴群相反的方向跑去。驴群安全了,但它却被狼群包围了。狼群将它扑倒在地,它最后的嘶哑叫声刚从嘴里冒出,便被风沙淹没了。
王族,1972年生,甘肃天水人,现居乌鲁木齐。中国作协会员。在《收获》《人民文学》《十月》等刊物发表作品五百余万字。曾获解放军文艺奖、《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新疆青年文学奖、冰心散文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