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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2023年第3期|史志龙:尽头的床(节选)
来源:《长城》2023年第3期 | 史志龙  2023年06月15日07:21

史志龙,1994年出生,现为马德里自治大学人类学在读博士生。

尽头的床

□ 史志龙

亚历克斯每次回到家后都会直接扑倒在床上,然后在那张富有弹性的床垫上慢慢地蠕动着把身上的西服、衬衣还有脚上的皮鞋扯掉扔到一边。一天的工作和长时间的通勤让他疲惫不堪,也只有在床上趴着或者躺着才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舒服,尽管这种舒服有时候并不会持续很久。

其实,亚历克斯并不是他的本名,只是因为他在马德里仓库区的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为了更方便地与其他国家的客户打交道,所以他才取了一个更便于沟通的名字。他早上一般七点起床,然后快速地洗漱,简单地给自己冲杯咖啡,就着昨晚回来时在超市买的法棍面包,吃完后再把也是昨晚准备好的三明治装好作为今天的午餐,接着就乘坐地铁去上班。他家距离公司需要将近一个小时的行程,而且他所在的区并不安全,晚上十一点过后,街巷口的尽头总会多几双发亮的眼睛和浓艳的嘴唇。但是没有办法,毕竟这里的房租是最便宜的。亚历克斯租的是0层,算半个地下室,房屋很小,门口进来后就是厨房和卫生间,再往里拐角的尽头便是他最爱的床了。床的上方有一扇贴有防窥膜的窗户,不过他一般也不开窗户,因为一旦打开,街上来来往往的汽车和行人产生的尘土和噪音就会钻进他的屋子。尽管如此,在他心里,那张大大的、厚厚的,不论怎么翻身都不会发出噪音的床足以抵消这间屋子所有的缺点。每天,清脆的闹铃声会准时搅醒他的美梦,他会在蹬蹬腿儿、伸伸懒腰后一跃而起,离开厚实的床。下班回家后,他会直奔那张床,他会在床上躺着或者倚靠着墙面玩手机,或者在床上开网络会议,甚至有时候会在床上吃东西。在他看来,床占据了他生命中最多的时间,除了去卫生间,似乎其他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在床上完成。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年,他睡不好觉的毛病是今年才出现的。今年公司的效益不太好,亚历克斯察觉到办公室里弥漫着一种紧张沉闷的气氛,同事之间不会在上班时间像以前一样说话开玩笑了。年初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小手术,尽管每次复查医生都说他恢复得很好,但是他一直觉得自己身上没精神,仿佛一场手术摘掉的不是身上多余的息肉,而是掌管自己精神的器官,再加上现在工作强度越来越大(领导要求他们要经常联系客户,维系客户),所以亚历克斯除了正常的上下班,呆在床上的时间越来越多。因为时差的关系,他需要在下班后,甚至凌晨的时候给其他国家的客户打电话,回复邮件。在完成一场长久的对话后,他才可以歇一口气,有时候甚至懒得去洗漱,直接躺下,盖好被子,在那张熟悉又舒服的床上尝试进入梦境。

他一般不怎么做梦,或者会做梦但是早上醒来就忘记全部。然而,现在的他半夜会醒来,起初,醒来后用不了多久他能再次入眠,但是后来每次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在某一个工作日夜里,他醒来后又睡不着了,他试着把枕头挪到床的另一头,放在窗户的正下方,他的背紧紧贴在冰冷的墙壁上,试图找到一个支撑,在墙壁变热后再挪一个位置重新开始靠着,他感觉这样会舒服点,触碰着床的边界会让他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就这样和墙面翻来覆去几次对抗后,他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依旧是闹铃叫醒他,像往常一样,亚历克斯还是洗漱,喝咖啡,换上另一件衬衣,但还是穿着和昨天一样的西装坐地铁上班。只不过这时的他不再和陌生的乘客客气了:只要有空位他便坐了下来,不再站着或给其他人让座了。公司里,老板依旧每天给他们安排很多维系客户关系的任务,甚至要求他们不要仅限于邮件和电话往来,而是要把当地的客户约出来面谈。每次的员工会议他都感觉疲惫不堪,好像会议上说出来的话都朝他飞来,落在他单薄的肩上,压得他双腿发软,走路毫无力气。领导和同事也鲜有关心他,迎面走来时只会微笑点头示意一下后,便回到自己的工位继续忙碌着。

乘坐地铁回家的他不知怎么地就想起了最近几天失眠的事情,他想,失眠是一个大问题,如果睡眠不好,第二天的工作效率就会很低,长此以往,他可能会失去这份工作,所以他需要做出一些改变。在家附近的超市里,他照常去临期食品柜区看了看,结账的时候购物篮里多了一瓶红酒。亚历克斯酒量很差,喝一杯就会眼神迷离,头发晕,想睡觉,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酒精具有和安眠药一样的功效,而且更便宜。亚历克斯想,如果今天再失眠,他就小酌一杯。

晚上,在处理完所有的事情后就去冲了个热水澡,他还看了一集落下很久的电视剧。时间不早了,他换好睡衣,躺在那张他最喜爱的床上。

关灯后只有窗边上有一丝微弱的光亮,那是外面路灯努力挣破磨砂膜的阻拦后形成的,虽不影响屋里黑暗的环境,亚历克斯还是戴上了眼罩,毕竟睡眠是一个大事儿,容不得半点闪失。

他感觉自己身处一种纯黑色的混沌中,但是偶尔会有几粒小小的一闪一闪的,类似白炽灯灯丝在极低的电压下散发出的有气无力的光亮,不过他怎么触碰都触碰不到那些光亮。他没有把被子盖在自己的身上,而是卷成一条和他一样高的圆柱体,一头夹在双腿之间,另一头双手搂着。然而可惜的是,这并没有让亚历克斯顺利地进入梦乡。他一遍又一遍地翻身,每次翻身都会认真摆弄身旁的被子,他感觉自己身处在看不到尽头的黑夜荒野中,空气是湿润的,脚下都是细碎的沙石,可周围空无一人,他有些紧张害怕,在原地伫立了好一会儿后才开始小心翼翼地挪动自己的脚步,在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上已经微微出汗时依然感触不到这片荒野的边缘。他摘掉眼罩,起身下床去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像喝难喝的草药一般,深吸一口气,一股脑地把酒倒入自己的嘴里。

果真酒精是管用的,亚历克斯不知道最后到底几点钟睡着的,不管怎样,早上醒来后他精神还不错,穿衣服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有点红色的皮疹,他没有理会,猜测那应该是酒精的副作用吧,洗漱好就去上班了。

亚历克斯的失眠问题进入到了一段稳定的时期:晚上他只需要喝一杯红酒就不会再次回到那片荒野中。就这样家里的酒瓶子越来越多,他也懒得扔掉,它们都东倒西歪地躺在床底下。有时候早上他睡眼蒙眬地下床,脚会不小心踩到倒着的酒瓶差点摔倒,这倒让他可以快速地清醒。

然而,他总觉得身上没有力气,他认为这是酒精导致大脑皮层在睡梦中不断活跃造成的。他身上的皮疹越来越多,而且还特别痒,在乘坐地铁的时候他会情不自禁地将手伸到自己的后背隔着衣服去抓,又或者在办公室的隔间趁着没人的时候偷偷将手伸到裤裆里去挠,随着周围工位空出了好几个,他挠痒的频率越来越高,也不担心办公室其他人的目光。

酒精的副作用越来越明显,亚历克斯决定戒酒和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失眠问题。他看了很多科普的短片,决定在周末的时候进行一次试验。

周六的晚上,亚历克斯在洗漱完毕并换好睡衣后就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他戴好眼罩深吸一口气,蒙蒙眬眬之中,好像又重回到了那片空无一人的荒野中。只不过,他面前的荒野不再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而是布满大大小小的山丘。他脚下的路也不再是细腻的沙石,而是有点硌脚的小石子。他一个人不停地走着,尽管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但他好像并没有之前那么害怕了。流动的风有时会裹挟着几颗大小不一的石子儿向他袭来,稍不小心就会砸在他的身上,但是他感受不到痛。他就这样走着走着,直到听到闹铃声响。

亚历克斯疲惫不堪地醒来,他发现自己出了很多汗,幸运地是今天他不需要上班,所以可以继续睡觉(如果想的话),只可惜他翻来覆去酝酿了很久最终并没有成功。亚历克斯索性起床,他在冲澡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疹子又多了一些,于是心里的烦躁也跟着增添了一些。早餐后,他去药房买了一支软膏。天气很好,回来后他决定要好好整理一下房间。

亚历克斯先把床底的酒瓶都收起来扔掉,又把床移了出来将里面积攒的灰尘杂质扫干净。他把被罩床单全都换下,正当他用滚筒清理床垫上的毛发时,他发现了一只红棕色且全身覆盖坚硬外壳的小虫子在费力地挣脱滚筒上的胶水。亚历克斯盯着这只虫子,他想,这一定是最近一直睡不好的原因吧。

他的脸色露出厌恶的表情,把这只虫子扔到马桶里冲走,一边嘟囔着,一边开始仔仔细细地检查床垫上是否还有其他寄生虫,他甚至把床垫翻过来去检查另一面。除了靠肉眼外,他还把家里所有的带有酒精或者次氯酸钠的喷雾拿过来喷到床垫上,虽然这样做最后会留下一道道难看的痕迹,但是他觉得这样会很安心。

在确认好床垫表面全部干燥后,他铺了三层新的床单。天完全黑了,他要去洗个澡,顺便把所有的衣物塞到洗衣机里。

在热水强力的冲击下,他觉得自己好像完成了一次蜕变:身上的红疹似乎好了很多,全身的毛孔在热气的蒸腾下重新开始呼吸。亚历克斯认为现在的自己如果躺在床上一定可以瞬间入睡。

他擦干身体,没有穿睡衣,因为他从网上看到的科普知识说裸睡对身体好。他的肌肤与沾有薰衣草香的床单亲密接触,每次摩擦都会发出“沙沙”的声响,这种感觉好像在哪里发生过,是巴塞罗那的海滩吗?还是布里韦加的花丛?不过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亚历克斯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床上的他没费多长时间就进入了混沌状态。还是那片空旷的荒野,还是那些山丘石头。几次来往,亚历克斯不再恐惧,反而对这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试图来探索这片荒野的边界到底在哪。他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出发,路上时不时会有碎石子钻进他的鞋里硌得脚疼。他听到了地上沙石流动的声音,“沙沙、沙沙”。起风了,他感到很舒服,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只是没过多久,风越来越大,地上的沙石飘进他的嘴巴、耳朵里,他只能紧紧闭着眼、憋着气吃力地向前摸索着。大地开始晃动,脚下突然多出了几条裂缝,亚历克斯有点慌张,还没来得及多想,他便随着石头掉进裂开的缝隙里。

亚历克斯睁开了眼睛,床头柜上的闹钟在不停地尖叫着,他全身汗涔涔的,好像刚刚做完一场大汗淋漓的性爱似的。来不及多想,他匆忙去上班了。

公司负责人在周一的例会上宣布要合并一些部门并退租一层办公室。亚历克斯回到自己的工位上朝四周望了望,四四方方的隔间已经没几个人了,他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搬到了楼下。

坐在他新工位旁边的是一个扎着马尾的年轻女子,她的头发是褐色的,身上香喷喷的。她不戴眼镜,鼻梁处有一些小米粒大小的雀斑,估计不到三十岁吧。她穿着一件浅红色的长裙,腰间的束带更好的凸显出她曼妙的身材,坐着的时候,她会把高跟鞋脱掉,换上一双舒服的拖鞋,只有外出或者开会的时候她才会重新穿回黑色的高跟鞋。她的台面很干净,除了电脑就是几个笔记本和便利贴,她是做售后服务的,每天的工作就是回邮件或者接电话,工作很清闲,但很少在她的工位上见到人,她要么去冲咖啡,要么去卫生间,有时候也去其他部门找同事商讨公事,有时候也能从老板的办公室传出她的笑声。亚历克斯搬来一周了,除了每天上下班最客套的打招呼,他们还没有正式地说过话。

亚历克斯所在部门的一位同事完成一笔大订单,公司领导十分高兴,他们决定晚上一起去酒吧庆祝一下。亚历克斯不想去,但是又怕在这个时候被别人说闲话,也只好硬着头皮去了。他们相聚在拉丁区的一家酒吧,每个人都在酒精的作用下随着音乐左右摇摆。亚历克斯自己一个人躲在吧台拐角的最里面玩手机,只有有人过来的时候他才会微笑着举起酒杯喝一小口。在这种逃避式礼貌下,亚历克斯熬到了派对结束。

离开的时候他又遇到了那位女同事,女同事下班后会把扎着的长头发披了下来,她今天的嘴唇是大红色,身上穿着一件紫色的露腰短袖和一条牛仔短裤,脚下的高跟鞋显得她的双腿又细又长。她主动和他说话,一聊天居然发现两个人住得不是很远。她告诉亚历克斯在办公室她早就注意到他,因为他不苟言笑,总是在专心致志地工作,以至于她不敢和他搭讪。亚历克斯笑了笑,他想他根本不是那个样子,但是却没有反驳她。

他们就这样并排走着,夜晚凉爽的空气很快就帮助两人醒了酒。不一会儿,他们就走到了女同事的楼下,女同事转身正面对着亚历克斯,这也是亚历克斯第一次可以认真地打量她的面孔:棕色的大眼睛,鼻梁上的粉底有点不均匀,仔细端详的话可以看到那些细细的小雀斑,还有那张引人注目的大红色嘴唇。她告诉他自己要上去了,顺势搂着他亲了两下脸颊作为告别,亚历克斯感觉到女同事长长的香香的头发轻柔地缭绕在他的脖颈和他的脸上,刺激着皮肤系统里的每一个神经元,而神经系统又迅速将这种快乐传递到剩余的器官。在听到楼门关上的声音后,他继续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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