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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中作为“圣状”的爽感:处在痛苦中的享乐
来源:《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周志强  2023年06月21日08:48

“爽”者,何物也?

“爽”被看做是网络文学,尤其是所谓的YY小说的标签,体现出作家或学者的良苦用心。问题在于,“爽”可以令网络文学得以确立,却并不意味着可以让网络文学得以靓丽。“爽”确实带来了网络文学的快速发展,开拓了网络文学的市场,但这能否带来网络文学的高品质创作,却真的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欧阳友权认为,网络阅读是快餐式“扫读”,追求“爽感”,来不及思考和品味;网络文学诞生于消费社会,而消费社会偏重欲望和物质,可能淡化意义、价值、道德等人文精神方面的东西。邵燕君积极“为爽而辩护”,拈出福柯的异托邦理论,为网络文学的快感写作重新立法。一方面她强调“爽”本身只是疲倦至极的生活之余的享乐,与传统的精英价值无涉,也是传统的精英主义文学批评所不能阐释或理解的;另一方面,她仍旧念念不忘记鲁迅的“呐喊”,把网络文学的“爽”看作是与“呐喊”有相同逻辑的“抵抗”。

在“爽感”的背后,蕴含了当前人们生活的特殊境遇;它更是当下生活欲望的客体化形态,却并非止于这种欲望的“想象性满足”:它还构造了这种欲望“现实性匮乏”的寓言。

不妨对“爽”做一个简明的定位。弗洛伊德认为,梦境往往是人的愿望(will)的实现;但是,梦境中实现愿望的方式却是多种多样的,它也会呈现欲望(desire)和爽(jouissance)的满足。如图1,愿望的满足是来自一般性匮乏,即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欲望快感则是一种客体性的后果——社会的贫富差距造就了欲望快感的现实基础;而爽则是对个人所处的卑微处境的极端性感受的结果,它指向一种“不可能性”:把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匮乏补偿作为疯狂发生的情景来想象。

在这里,“爽”同时也是“不爽”,“爽”是“不爽”的匮乏性在场,它是拉康意义上的“处在痛苦中的快乐”(享乐,Jouissance),而不是之前学者们所认为的单纯快感或欲望满足——这也就体现了我所说的剩余快感[9]支配下的对享乐沉溺的苦求,其中潜藏着这样的心路故事:现实(象征界&想象界)对“爽”实施着巧妙的驱逐计划;与之同时,“爽”却对现实进行顽强的“去势”行动。于是,与其说“爽”是一种快感和满足,毋宁说“爽”是一种令人沉浸的“圣状”,即通过“爽”,我们玩味自我,沉浸于自身的症状,并倍感欢欣。

享受“爽”这种症状

我们来认识YY小说的“爽”,就不难发现,“爽”不单纯是一种纯粹主观性的感受,而是一种内置于YY小说机制的客体化的东西。它不是简单地与阅读者进行欲望交换(邵燕君重提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证明“爽”是“欲望分层”的结果),而是遏制欲望的形式,是让读者不再受制于欲望的焦虑的后果。所以,作为一种客体化的形式,“爽”是令主体沉溺(而不仅仅是黎杨全所说的“沉浸”)的“文本现实”。恰如一个偏执狂一样,必须努力关注某种客观性的东西,才能让自己“沉溺其中”,也才能够创生出无法被替代的“享乐”。

人们对于“爽”的诉求,不是简单地实现“想象性满足”,或者是“现实矛盾的想象性解决”,而是隐藏了克服欲望陷阱的冲动,是通过“享乐”的苦求,让自己摆脱现实欲望对个人的纠缠、折磨和如蛆附骨似的烦恼。

在这里,把“爽”定义为“享乐”而不单纯是“欲望”,乃是基于对享乐和欲望所蕴含的不同内涵的认知。“欲望”执行的是快乐原则,而“享乐”则由死亡本能驱使,是对创伤经验的回溯。不妨以常书欣的《余罪》(海南出版社,2015)为案例,来解析这种“爽”的享乐内涵。

余罪是一个生长于市井之间的卑微小人物,他被亲生父母抛弃,与贫困的养父相依为命,在充满了痛苦的快乐中长大。然而,余罪个性十足,顽强地认同“市井中小民警”的人生理想;可是苦难的生活让他具备了抗争苦难,在复杂环境中谋求生存的能力。于是,他被选中做“卧底”,进入监狱,受尽牢头的折磨。他的精彩纷呈的破案能力,最终让他成为精英警察出人头地。这是典型的“逆袭”故事类型,小人物总是被“迫害”,却能够凭借自身能力与天赐良机无往不胜。这种故事类型本身是欲望驱动的:屁民的生活处境,养育了小说中余罪逆袭的欢乐场景。欲望是能指间不断滑动的快乐,于是,小说就设置了余罪故事一如既往的“重复性套路”:被轻视+受尽折磨却成绩骄人……再次被轻视+再次一鸣惊人……事实上,任何一部爽文都难免这种不断复制的下去的桥段,因为欲望支配着写作者不断地让读者“匮乏”+“满足”来畅快淋漓地读下去。

然而,这还不足以完全穷尽“爽”,因为在YY小说中还存在着特殊的快乐令人着迷。就余罪而言,为什么总是“市井习气”和“精英警察”形成故事重复的核心点?简言之,欲望只是让愿望成真,而不必在意以什么方式成真。饥饿的人梦境中出现了食物,这是愿望(Will)的满足;而如果每次饥饿时梦到的食物都是龙虾,这就产生了欲望(Desire)满足;只有梦见带来龙虾的总是那个对自己不假以颜色的漂亮异性,这个梦境的过程就成了“爽”——享乐沉溺(Jouissance)在此发生。真正“爽”的不是小说带来了什么,而是小说带来什么的方式和过程。所以,《余罪》的“爽”不在于余罪由小人物变成了大人物,而在于这个小人物浑身都带有的那种“伤痕累累”,那种只有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的人才能懂得的因自卑而满不在乎、因经常被剥夺而斤斤计较、因不是“某二代”而自尊……如果“爽”不是具体的“伤”,而只是抽象的“欲望无法被满足”的“人性故事”,那么,只要YY小说足够“成年人的童话”就可以了;而因为每一种“爽”的背后都是活生生的人所遭遇和无法摆脱的实在界创伤,YY小说才会即使不断重复“小人物变成大人物”的程式,也依旧令人追捧追看,享乐沉浸。

显然,“爽”带有欲望满足的诉求,却终究不止于欲望,而是指向了“享乐沉溺”:固执地享受着每一次创伤的场景复现;也固执地接受象征性的欢乐之后,让创伤一如既往地重复到来。

简言之,“爽”当其只为“爽”的时候,是欲望在驱动;而“爽”只有当其为“痛”的时候(那个欺负你的人给你送来了龙虾,重点是“欺负你”这个创伤),才成为令人沉溺的享乐,才是完整的“爽”。

“爽”:作为圣状的“强制性快乐”

那么,为什么人们会有“爽”的苦求呢?或者换句话说,为什么人们会如此“疯狂”地享受这种“处在痛苦中的享乐” 呢?

弗洛伊德在《抑制、症状与焦虑》中谈到了一个有趣的精神现象:疾病获益。精神病患者总是会迷恋自己的病症,不愿意变成正常人。不愿从症状当中醒来,是因为症状对他有好处:精神病的症状是患者的自我保护与自我拯救。在生活当中,如果人们遭遇巨大创伤,就会无法面对现实,于是就疯掉——而疯狂令人们出离创痛,获得快乐;与此同时,他还会不断在一种精神分裂的情形下反复陈述这种创痛,直到它完全消失。弗洛伊德借此发现了一种对症状的执著:那些曾经创痛我们的东西——在拉康那里是来自实在界-身体本身的原始创伤——创造出了我们对于症状的享乐沉溺。

这种享乐沉溺往往体现出对痛苦的不断重复。弗洛伊德曾经发现,每个人最终都会陷入不可自拔的重复之中:孩子会莫名其妙地重复父辈的各种痛苦,女儿最终会像妈妈一样唠唠叨叨,成为自己曾经厌恶的样子;一种错误也总是不可避免地重复出现……显然,问题不在于“重复”,而在于为什么会有这种不断的重复。

这也就是所谓的“圣状”:“爽”其实是网络文学释放出来的一种“强迫性重复”,它一方面令读者想象性地逃避现实的创伤经验,另一方面则强制性地沉溺于象征性解决痛苦的快乐之中。所谓“圣状”,本意乃是“症状”,拉康用它来强调这样一种特殊的情况:如果无意识总是启动生命中的“本它”(ID,常译为“本我”)力量来令自我焦虑不安,那么,“症状”就可以让人安然无恙地享受无意识,也就避免了精神疾病的发作。

在这里,“爽”来自于“症状”,或者说只有沉溺于偏执性的“行为”,注入狂想、意淫、错认、迷幻,才能真正“沉溺于快乐”之中——“爽”不是平常的欢乐,而是沉溺性的“强制性快乐”,如同患有洁癖的人可以通过令床单平整等这样的方式而感到“爽”,同样,网络小说也以疯狂的方式“爽”,因为它可以偏执性让主人公在宋代拥有航空母舰的力量,或者让一个强者自由地处决贪官——这都是欲望客体化的形式,通过一种外在的行为方式或者物质形式,让自己沉浸其中,享受“爽感”。所以,网络小说提供的不是简单的快乐,而是一种可以让人沉浸其中的“症状”,也只有形成了这种“症状”,才能真正“爽”。邵燕君用来证明“爽”与精英主义无关的时引用了这样一段话,却恰好证明了这里所说的“圣状”特点:

或许很多所谓的批评家对YY往往不屑一顾,可又如何呢?食色,性也,名利,欲也。赚不了钱,难道连YY一下“等咱赚了钱,买两辆宝马,开一辆撞一辆”的权力都没了?这年头现实太过沉重,在小说里短暂梦一场、小憩一下,梦醒后再该上班的上班,该卖菜的卖菜去,只要不走火入魔在现实中梦游,又关卿底事?

洁癖的人不也同样可以这样反问吗:我有洁癖,因为我只有强迫自己整理整理房间,才会真正自得其乐,这又干卿底事?

这就是弗洛伊德所说的“疾病获益”:通过狂想来转换创伤的经验,让它成为一种在具体行为中令人暗爽的事情——一方面,只有躲在症状里,人才能够不再被曾经的创伤伤害;另一方面,它还能够让人们把伤害的过程转变成快感享受的过程。在这里,“爽”之为“圣状”,就是一种可以令人忘我沉浸的症状,或者说,是“正常人的疯癫”。精神病患者通过症状找回了自己的快乐,“正常人”则通过确立“爽之圣状”,让自己享受无意识的快乐而不接受律令的监视和责难。

当精神病发作的时刻,不正是人们“处于痛苦中的享乐”的时刻吗?“爽感”爆发的时刻,不是说处在人的精神病爆发的时刻,却是同一种逻辑基础上的“处于痛苦中的享乐”时刻。

“爽”之“圣状”典型

第一种乃是“菲勒斯型圣状”。

YY小说创生了各种穿越的想象:一个人借助于简单的现代历史知识、器物器具或者科学技术等,来到古代(有时候是“重生”在近代或主人公的青春时期等)后变得无往不胜。猫腻《庆余年》中,范闲不仅仅凭借杜甫的诗作力压群诗人,还竟然获得了一把狙击枪;他凭借这把重狙,击杀了当时高手燕小乙,还最终在妹妹持枪的帮助下战胜了皇帝大宗师。在这里,“狙击枪”成为一个有趣的“菲勒斯隐喻”:男孩子以为凭借着自己的阳具就可以令天下女子依恋。匮乏历史、也缺乏“全景知识幻觉”的一代人,在这里创生了“客体化欲望”的故事:一个男人,仿佛依靠自己的性能力就幻想了女性的臣服,这种把他人按照自己的欲望幻想来设置其位置和角色的方式,构成了菲勒斯型圣状。

与此同时,菲勒斯型圣状,让“困在个人生活”的窘迫变成了坦荡的历史行动,在这个置换的过程中,“我们只能被他者支配”的“苦差”,转换成了“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支配他人”的“美差”。从《凤轻尘》药箱里的AK-47,到《大唐法医》中的青霉素,“被规则限定”的人生铁律自动解除;同时,有了“菲勒斯”,也就可以随时让规则现身,让自己在这些规则中以身试法并最终总是旗开得胜。这既是对于超越规则的欲望的满足,更是对各种规则来压制我们的现实痛苦的享乐性置换。所以,凤轻尘开场就被人剥光衣服遍体鳞伤,范闲无时无刻不处于他人的“计算”之中,江志浩尽管财富倍增却依旧陷入不断被侮辱的困境……

第二种可谓之“芭比娃娃型圣状”。

“芭比娃娃”是一种有趣的“圣状”景象。杜西尔发现,芭比娃娃诱导孩子按照娃娃的形象来想象自我,它“上部的肉感一目了然,下部却绝无性感,芭比的塑料身体里的确刻写着非常矛盾的荡妇/小姐合一的信息。”这是一个典型的复合体:女生用幻想来控制男性世界的方式,一方面是令自己摆脱“性”的规定性,另一方面又让“性感”恣意生长在幻想之中。

不难发现,在耽改作品中,“去性化”不仅仅是合法化的后果,也令耽美的双重欲望单向化。在耽美小说中,以“无性的方式想象男性之间的爱情”,隐藏了女性在男权宰执的社会中的“性困境” ;同时,又用小公主一样的“情怀”想象“情感规则取代丛林规则”的情形。这是一种仿佛芭比娃娃式的圣状:芭比娃娃不仅仅表达了女孩子长大后的理想自我,更隐藏了可以掌控成人世界的冲动,同时,辩证性地彰显了女孩子不得不与 “性”纠缠在一起的困境角色。在这里,芭比娃娃指向了一种可爱、纯净、多样而单性别情感的同时,又搭建了性的无意识能够自由自在地舞蹈的舞台。

第三种则可以称之曰“自恋型圣状”。

所谓“自恋”,弗洛伊德将之看作是以自身为欲望对象的精神状况。在1914年的《论自恋》中,弗洛伊德认为,童年时,人会依赖提供给自己食物的人,也就自然把母亲作为性欲对象;而在性倒错等现象中,也会出现以自己而不是他人作为范型的倾向,这就有了自恋。于是,依恋他人和自恋,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看待世界的态度。但是,这两者之间却有一个共同之处:如果不是因为爱自己,如何才需要爱他人?反之,如果不是爱他人,如何才能爱自己?显然,“自恋”呈现这样一种“圣状”:我所有的爱,都是对他人的;那是因为,这样你们(这个“你们”中也包括“我”)才会更好地爱我。

《总裁错上车》中,一个极其自尊自爱自怜的女主,因为昏头昏脑地为男主——霸道总裁——生下了一个美丽女儿,从而被冷漠而热烈地霸道总裁痴爱。在这里,女尊的狂想,典型地体现了自恋型圣状的逻辑:当所有人都为你而活的时候,你却只为我而生;所以,我因为你的只为我而生,我才自然为你而活——女尊是霸道总裁的独爱;而霸道总裁是女尊唯一的假性自卑。但是,这样的故事真正的核心却是“只有我只爱你一人的时候,我才能得到全天下的爱,因为你就是天下女人之挚爱”。

也许YY小说的圣状还有各种类型,但是,“菲勒斯型圣状”、“芭比娃娃型圣状”和“自恋型圣状”这三种,却恰好体现了知性、意志和情感(知情意)三个方面的内涵:“菲勒斯型圣状”乃是对于现代社会之全景知识幻觉渴求的后果;“芭比娃娃型圣状”则指向人们改变世界的意志愿望;“自恋型圣状”隐含了当前社会除了情感伦理再无意义可言的困窘。

总而言之,“爽”是一种享乐沉溺的“圣状”:它看似只提供欲望的满足,却潜藏了对于创伤的重述;因为潜藏了对于创伤的重述,所以,才会以异常疯狂的想象力来激扬“爽感”。在YY小说改编的电视剧《赘婿》中,我们“欣赏”了男主宁毅用火枪零打碎敲地打死欺辱自己妻子的恶霸场景”;在官场小说《权力巅峰》中,男主柳擎宇殴打各级官员耳光,竟然打出了儿歌《两只老虎》的节拍;《余罪》中余罪用幻想杀人的方式寻找杀人犯;《宰执天下》中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疯狂报复……在这里,实用主义、屁民主义和功利主义,让当前文化政治缺失了形而上智性、历史主义精神和有机社会理念;同质化欲望、单向度人生和他人引导型生存,无形中令爽感的生产色彩斑斓风姿绰约。

与此同时,作为一种纯粹的享乐沉浸,“爽感”也具备了特殊的意义:它可以让一个人躲在完全不被意义化、不被文化化、不被秩序化、不被规则化的身体当中。简单来说,恰如冲浪者无论做什么,他真正的快乐在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仿佛没有在做什么,他只是冲浪。所以,“爽”之为享乐,或者说沉溺于自己症状的享受,就是能够把自我完全封闭在身体当中的一种行为。

在这里,人们对那种“疯狂爽感”的流连忘返,也成为当下社会“压抑的简明化和抽象性”的寓言。换言之,“爽”不能被简单地看做是欲望、消费和雅俗的故事,而应该首先作为关于当前中国社会现实的文化寓言。在这则寓言中,不仅仅“爽”来自于“不爽”,而且,“不爽”才构造了“爽”的圣状,形成“爽感”的“享乐沉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