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本体的当代重建:诗与真
与“诗性正义”的界限相当模糊,在很长的时间里,当代诗歌也被赋予了一种道德化的理解。这种理解当然与意识形态有关,也与世俗伦理有关。因为人们以为,诗歌必须一种政治性和世俗性的约束,这二者又必被赋予某种道德与美学的名义。所以浪漫主义者所主张的哲学意义上的“真善美的统一”,便在矮化和俗化之后成为当代诗歌的一般标准。
比较中西诗歌的美学观,我们会发现,在源头部分即有一个显著的差异:古希腊诗歌所信奉的是“摹仿”,而中国诗歌讲究的是“情志”。情志自然侧重“表达”,而摹仿则注重于“写真”,这是在根上的一个区分。更兼因中国儒家思想的伦理倾向,又强化了诗歌“美风俗、醇教化”的实用功能,所以,中国诗歌在汉代以后更倾向于以美善为原则。唐人虽然也有对于“真”的推崇,曾倡扬“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但总的来说,中国传统诗歌的价值取向,依然偏于以美善为核心的伦理教化功能。
对最近四十年的当代诗歌来说,重建“真”的原则显得至关重要,因为现代诗的核心要义,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善,而是追求与伦理教化相区别的,注重认知发现与生命勘探职能的“真”,甚至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变得“高于美善”原则,而成为诗歌的核心职能。
一、真,以及美与善的问题
关于美与善的观念,在夫子那里已豁然而清晰。《论语·八佾》中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显然,夫子已有了一个评价艺术的二元标准。对于让他“三月不知肉味”的《韶》乐,他的评价是完美的,对于未能尽善尽美的《武》乐,则有些许保留。这也表明,夫子清楚“尽善尽美”是艺术的上限或“奇迹”,并非所有作品都能够达到这一境地。因此,夫子是可以容许未能臻于完美平衡的艺术存在的。
但当我们进一步追问,在美善之外,“真”呢?夫子的“兴观群怨说”中的“观”,可能偏重于指诗的认识作用,“观世态,察民风”,却未能置于美与善的同等高度。这表明,在中国人早期的诗歌观与美学观中,“真”确乎是比较模糊的。
对照古希腊哲人的观点,我们会看出明显差别。朱光潜认为亚里士多德在其《诗学》中,首先即表达了“关于诗的高度真实性”的观念。与历史本身偶然性的真实相比,亚里士多德主张诗“是更带有普遍性的,合乎可然律或必然率的,因此诗比历史显出更高度的真实性”。在朱光潜看来,“摹仿说”理论很早即确立了希腊艺术与诗歌的“真”的原则,但这个“真”并非纯然是“现实”意义上的真:
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经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根据可然或必然的原则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学家和诗人的区别不在于是否用格律文写作,而在于前者记述已经发生的事,后者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所以,诗是一种比历史更富哲学性、更严肃的艺术,因为诗倾向于表现带普遍性的事,而历史却倾向于记载具体事件。所谓“带普遍性的事”,指根据可然或必然的原则某一类人可能会说的话或会做的事——诗要表现的就是这种普遍性。
显然,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诗的核心要义,是比历史事实本身更为抽象和普遍,也更接近于“哲学的总括”的属性,这正是后来被黑格尔所反复阐述和指认的“本质”。
在席勒看来,诗歌无论是从其历史的发育阶段,还是从其根本属性的分类看,有两大类,即“素朴的诗与感伤的诗”。“诗人或者就是自然,或者寻求自然。在前一种情况下,他是一个素朴的诗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是一个感伤的诗人”。其实他的这个分类,也可以理解为是“偏于客观的诗人”和“偏于主观的诗人”;或者还可以更简单地比附为王国维式的分类法,“无我之境”与“有我之境”。不过在席勒看来,两种诗人都同样立足于现实,只境”。不过在席勒看来,两种诗人都同样立足于现实,只是前者更倾向于倾力传达现实,即“真”,而后者则更注是前者更倾向于倾力传达现实,即“真”,而后者则更注重相对于现实而表现“理想”“思想”和“冥想”,即“善”。他们的使命都在于“尽可能完善地表现人性”。
但在浪漫主义者那里,关于诗歌的哲学认知,进一步归结于一种“真善美的统一观”,这也是美学与诗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变化。在雪莱的《诗辩》中,年轻的诗人表现了激情与思辨的双重优势。他给诗歌的定义是“生命的真正的形象,用永恒的真理表现了出来”。这意味着诗的首要价值是其“真理性”,雪莱说,真正的诗人作为“法律的制定者,文明社会的建立者”,他们就像是人类在精神上的“导师”,引导着人类去“接近于美与真”,“露出世界所隐藏的美”,“在自己的心灵上永远留下含义优美而又高贵的纪念碑”。
接着他又谈到了关于道德——即“善”的命题:
道德最大的秘密就是爱;或者说,就是逾越我们自己的本性,而融入旁人的思想、行为或人格中存在的美。一个人,为了止于至善,必须进行深刻而周密的想象;必须置身于另外一个人和另外许多人的地位上;必须与大家苦乐相共。
显然,雪莱完善了之前人们关于诗歌的哲学定义,至少超越了希腊的先哲们,他突出了诗歌中“道德”的本体地位,即“爱”与“兼美”,这显然是得自基督教精神的赐予。
不过细酌其意,雪莱所说的“至善”,也非常接近于孔夫子所说的“群”——就是共鸣,“苦乐相共”,让更多的人产生认同。
现代以来中国人关于诗歌的标准的理解,显然定型于雪莱式浪漫主义诗歌理念的濡染。这其中有一个概念化和简单化的过程,需要我们细心加以梳理和辨识,方能够恢复其历史化的复杂内涵。
关于“美”的问题,也需做一点梳理。
在古希腊,“美”的基本概念起自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念,即“美是和谐”。德谟克利特在其著作残篇中留下了若干名言,“一位诗人以热情并在神圣的灵感之下所作的一切诗句,当然是美的”,“永远发明某种美的东西,是一个神圣的心灵的标志”,“大的快乐来自对美的作品的瞻仰”。德谟克利特显然认为诗在本质上是美的,属于心灵的产物,会给人带来快感。
色诺芬在《回忆录》中,也记述了亚里士多德与苏格拉底的对话,苏格拉底在谈到美与善的关系时,也认为它们是紧密联系的,是能够符合“合目的”原则的,即,是善的自然也是美的,在合目的的前提下,即便是“粪筐”也是美的,反之即使是“金的盾牌也是丑的”。显然,古希腊哲人的看法既是“刁钻的”,也是朴素的,强调的是“合目的”的、和谐的、与“善”联系在一起的“美”,而且其评价方法还相当辩证。
在康德那里,似乎还在为“美”作为元问题而纠结。他在《判断力批判》中说:“没有关于美的科学,只有(关于美的)评判;也没有美的科学,只有美的艺术。”“至于科学,倘若作为科学而被认为是美的话,它将是一个不存在之物。”康德似乎没有把美与科学(真)看成是可以统一的东西。他首先认为,关于美的认识还没有成为一门科学,而是由科学所承载的“真”,同“美与善”的观念需求之间,并不是一个无条件重合与匹配的关系。当然,康德还强调认为,美是一种“快适的艺术”,是“一种‘愉快’的普遍传达性”,“美的艺术是一种意境”。美感本身只是以享受为目的,“只对自己具有合目的性”;而“审美”则更高级,是“以反省的判断力而不是以官能感觉作为准则的”。
康德区分了“美”作为一种感性之物,和“审美”作为一种分析与理性判断之物的差异,这是给美与美学的研究找到了一条清晰的途径。
好像是故意为回应康德,黑格尔写出了皇皇四卷的《美学》,使之变成了无可置疑的“科学”。在这部巨著的开篇,黑格尔即对于美学做出了精细而复杂的定义。他将此书命名为“艺术哲学”或者“美的艺术的哲学”。
黑格尔开篇即非常直接地在自己的论域中屏除了“自然美”。因为他理解的“艺术美高于自然。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也就比自然高多少”。请注意,这段话中有非常矛盾、同时也非常辩证的含义。首先,与希腊哲学一脉相系,黑格尔也承认艺术起源于摹仿,但他又认为“只有心灵才是真实的,只有心灵才能涵盖一切”,所以这摹仿也是归结于心灵,即主体性自身。所以“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而如果是这样,那么黑格尔所理解的“美学”,便绝对超出了作为道德或善的范畴,因为“心灵”以及它所对应的作为“感性显现”的形象,是无比丰富的,“人类的最深刻的旨趣以及心灵的最深广的真理”,绝然仅仅是善所能够包含的。所以黑格尔敏锐地意识到了,“只有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真实才能体现于艺术作品,这种真实要成为艺术的真正内容”,基于此,他认为在现今,“思考和反省已经比美的艺术飞得更高了”——
喜欢抱怨谴责的人可以把这种现象看成一种衰颓,把它归咎于情欲和自私动机的得势,说这种情欲和自私动机使艺术丧失了它原有的严肃和喜悦。人们也可以把现时代的困难归咎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繁复情境,说这种情境使人斤斤计较琐屑利益,不能把自己解放出来,去追求艺术的较崇高目的,连理智本身也随着科学只服务于这种需要和琐屑利益,被迫流放到这种干枯空洞的境地。
黑格尔还是注意到了“真”的价值,而且我们还会隐约看到他在提醒人们,真与善、还有美之间,并非完全和谐一体的关系。因为人性本身的复杂性,“情欲”“自私”“琐屑利益”等这些东西,都会作用于人的经验与认识,再加上繁复的“社会政治生活”的投射,作为美的载体的“感性显现”必然是复杂的,超越了美善逻辑的东西。
在中国现代诗这里,明确提出“真善美统一”的说法的,居然是艾青。
在他之前,郭沫若的诗观是“美”,他在给宗白华的信中说:“诗人与哲学家的共通点是在同以宇宙全体为对象,以透视万事万物的核心为天职;只是诗人的利器是纯粹的直观,哲学家的利器更多是一种精密的推理。诗人是情感的宠儿,哲学家是理智的干家子。诗人是‘美’的化身,哲学家是‘真’的具体……”这段话中,显然郭沫若也把诗歌看作探求宇宙和万物真理的一种形式,但方法是直觉与想象,而不是推理。所以,相对于哲学之“真”,他还是认为诗歌在“美”。随之他即祭出了“以理智为父、以情感为母的宁馨儿”——“泛神论哲学”,作为支持其诗学的宇宙观。
新月派的诗人多强调“形式美”,如闻一多的“三美”说,他认为“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辞藻),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均齐和句的均齐)”。但象征派与现代派的诗人,则普遍不太愿意认可新月派的形式主义观,如戴望舒就几乎是针锋相对地提出,“诗不能借重音乐,它应该去了音乐的成分”,“诗不能借重绘画的长处”,“单是美的字眼的组合不是诗的特点”,“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而是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韵和整齐的字句会妨碍诗情,或使诗情成为畸形的”……这些看法庶几是对新月派观点的反驳,因为他也是说得过于绝对了,有刻意为之的意思。
在新诗的本体论问题上,象征主义一派的建设性确乎更加明显,但他们主要的是谈到了性质、内质和写法等问题,如“纯诗”问题(如穆木天),“潜意识”问题(如王独清、朱光潜),“情、音、色、力”的问题(王独清),等等。在总体意义上谈到真善美议题的,似乎只有艾青。
这并不奇怪,艾青既是象征主义的传人——“从彩色的欧罗巴带回了一支芦笛”,又是反抗封建家庭的激进青年与左翼诗人;既是以诗界“新人”的姿态出现,同时也是以具有成熟观念的诗人姿态出现,所以其在到了延安之后,也即1938年至1939年的这些论诗文字,也颇有点“简版或诗体的艺术箴言”的意味。他说:
真、善、美,是统一在先进人类共同意志里的三种表现,诗必须是它们之间最好的联系。
真是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它给予我们对于未来的信赖。善是社会的功利性;善的批判以人民的利益为准则。没有离开特定范畴的人性的美;美是依附在先进人类向上生活的外形。
我们的诗神是驾着纯金的三轮马车,在生活的旷野上驰骋的。
那三个轮子,闪射着同等的光芒,以同样庄严的隆隆声震响着的,就是真、善、美。
这是新诗诞生以后,关于“真善美”问题的最清晰的论述了。随后艾青还有大量展开的文字,兹不具。作为20世纪30年代初期留法归来的诗人,艾青与李金发、戴望舒、梁宗岱等均构成了一定的文化与诗学上的“同源”关系,尽管他们的观点并不尽一致,但都很明显地摆脱了创造社与新月派的形式主义视角。只是因艾青与左翼文学运动的密切关系,才在接受了象征主义诗歌观念的同时,也与法国诗歌中明显的波德莱尔式的颓废传统拉开了距离。
二、恶之真,变形的美善
从近代西方诗歌看,自波德莱尔开始,浪漫主义者所倡导的“美善”走到了尽头。在《浪漫派的夕阳》一诗中,波德莱尔以预言的笔法写道:“但我徒然追赶已离去的上帝;/不可阻挡的黑夜建立了统治,/黑暗,潮湿,阴郁,到处都在颤抖,//一股坟墓味儿在黑暗中飘荡,/我两脚战战兢兢,在沼泽边上,/不料碰到蛤蟆和冰凉的蜗牛。”他所说的黑夜当然是现代主义的黑夜,这些幽暗而阴郁的意象和令人不适的意味,反讽性地寓意了传统美学的终结。
在波德莱尔的诗中,诗的道德化含义被逐次颠覆和压抑,“恶之花”的命名,显然是对于“善与美”之间古老契约的亵渎,它意味着,“恶”僭越“善”而成为“美”的内质,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换,美学的伦理性含义被施以反向的解释。所以我们在波德莱尔的诗里,频繁地看到诸如“墓穴”“黑洞”“恶魔”“媚药”“妓女”“蛆虫”“地狱的花床”“‘恶’及其党徒”“拉丁性游戏与希腊式淫乐”……这样的词语。为雪莱所激情宣示的那些美与真理的诗意,转换为了现代主义的暗黑与混乱,颓毁与败坏。
这是他的《恶之花》(第二版)中的一首《死后的悔恨》:
我美丽的黑美人,当你将睡在
用黑大理石砌就的坟墓深处,
只有漏雨的地窖、凹陷的沟渠
来充当你的卧房和你的住宅;
当碑石压住你那胆怯的胸脯
和你那慵倦迷人的袅袅腰肢,
当你那颗心停止跳动和希冀,
让你那双脚不能去情场追逐,
而坟墓,我那无边梦想的知己,
(因为啊坟墓总能够理解诗人)
在那不能成眠的漫漫长夜里,
将对你说:“你这妓女真不称心,
若不知死者的悲伤,何用之有?
——蛆虫将如悔恨般啃你的皮肉。
在这首严格押韵的十四行体诗中,波德莱尔不惮以“十足的恶意”营构了在以往诗歌中不可能出现的诗意。除非是戏剧性角色中的诗——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和歌德的诗剧中自然会有类似的句子,但在抒情诗中出现这样的诗意,还是只有波德莱尔能够为之。诗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混血的妓女,有黝黑的皮肤,波德莱尔与她的交往也多为世人谈论。这首诗中的恶意的“诅咒”当然有戏谑或调侃的成分,但它对于“恶之真”的袒露,可以说远胜过“善之伪”的敷衍。本雅明将这类诗歌中的主体,定性为具有“英雄主义”情结的人物,同时又解释为“社会渣滓”“流氓无赖主义”“拾垃圾者”“游手好闲者”等角色,他们的使命,仿佛是要启动“在全世界灭绝抒情诗的进程”。他追问道:“流氓无赖主义的诗就是在这种飘忽不定的光亮中出现的。难道社会渣滓能提供大城市的英雄吗?抑或英雄便是以这种材料制造作品的人吗?……他年轻时正是从这类人中发现英雄的。”象征主义者的这种“颓废主义的英雄主义”——我们姑且给予这样一个命名,在现代主义的理论家那里,成为一种名正言顺的“现代性”的标记,尼采和卡林内斯库都将之描述为一种现代性的典范风尚:“颓废主义的欣快症。”尼采在其后期的哲学著作《论瓦格纳》中甚至说,“没有什么比颓废问题更深切地引起了我的关注”,“‘善和恶’仅仅是该问题的一个变种。一旦你获得了发现颓废症状的敏锐眼光,你也就理解了道德”。他从个人的经验中延伸出来了一种现代性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是与其时代的堕落所匹配的“疾病”与“坏的良心”。因此尼采获得了一种比前人完全不同的视角与方法,并以此来评判他那个时期的思想与艺术。
这仿佛是李白的“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或是李后主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现代版,欧洲的哲学终于承认了“颓废”在生命价值与世界观中的重要地位,而这在中国诗歌中却是一种古已有之的核心精神。
卡林内斯库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而将“颓废”看成了与“现代主义”“先锋派”“媚俗艺术”和“后现代主义”并列的五副面孔之一。
三、简单的真与复杂的真,或现代性的抵达
现代诗的核心问题,是认识论的日益复杂所导致的意义悖论与分裂。
这与黑格尔所界定古典时期(希腊罗马文化)和浪漫时期(基督教文化)的艺术的呈现方式不同;与尼采和海子所描述的诗意的“涌现”也不同。“涌现”是指大地上自在的真理、人神共栖,还有人类自身的“真理性认识”的自动浮现和喷涌状态。而在现代主义的视野下,无论是存在本身还是人的认知,都呈现为暧昧不明的状态,所以“真理”也就呈现为晦暗而不彰的样子。包括海德格尔依据荷尔德林的诗歌所做的那些阐释,也是基于“总体性”和“神性”尚未瓦解之前的认识,至少在哲学意义上是这样。毕竟海德格尔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诗人,他所处的时代,现代主义也早已占据了主导地位,浪漫主义和古典意绪都已是明日黄花。只不过荷尔德林诗歌与生命的悲剧意味,在海德格尔那里陡然生发出了浓郁的诗意与启示性,他也因此将之变成了“挽救现代性危机”的一个寓言,甚至最后的神话。
在这一点上,重新诠释荷尔德林和特拉克尔的海德格尔,与重新招魂狄奥尼索斯这古老酒神之精神的尼采,是出于同一个思想逻辑。他们充满激情地寻找诗意生存的境地,再非出自传统的“美善”诉求,而是出自对于“人类精神与真理之间的不匹配”的焦灼,以及对那些真正知悉“真理”的诗人之不解的怅惘。在海德格尔看来,诗人都已经沦落为了“大地上的异乡人”,他们与现实之间在精神上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他将特拉克尔看成是“依然被遮蔽着的傍晚之土地的诗人”,这和他对荷尔德林的推崇,庶几是同样的出发点。
以上的判断都可能过于简单化了。笔者想说的意思是,现代诗歌的核心要义,在经过同时代的本雅明和海德格尔的诠释之后,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真理”——如雪莱所阐述的那种自明之物,也不是为他所希冀的那“美与善”的光辉,而是晦暗,真理的晦暗与自我悖反。在这样的时代,诗人主体的存在方式变成了“‘蓝色的灵魂’的‘阴暗漫游’”,而其精神(gheis)则“意味着:发怒的、惊恐的、出离自身”,它还生发出了一种毁灭性的倾向,“毁灭性来自放纵无度的东西”,“在自己的骚动中耗尽自身,并且因此来从事恶端。恶始终是精神之恶……”。这与本雅明在讨论波德莱尔的诗歌时所表达的看法,刚好构成了正与反的对比与呼应。在海德格尔看来,诗人是痛苦的追寻者,他的执着与幽暗的“世界之夜”构成了冲突;而在本雅明看来,波德莱尔的诗,正明目张胆毫不避讳地去主动认同那“恶意”与“颓废”。这也意味着,在现代,残酷之“真”确乎僭越了温情的“美善”,而成为主要的认知形式,以及诗歌的核心伦理。
如果再挪用一下艾布拉姆斯的说法,现代性就是对应着“灯”——它代表了发现、照耀、勘探,在幽暗之境中对“真相”的探求,而不是在“为诸神照亮的世界中”进行模仿和表现。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现代诗是不容易被理解的、充满异端与另类色彩的,常常成为遭到诘难和攻击对象。因为它违背了人们关于诗歌的美善价值的古老设定,更多地表现了颓败、残酷、灰暗、悲剧,乃至畸形、变态、绝望与荒诞的主题。这些主题同“颓废主义的英雄主义”,与社会边缘的“拾垃圾者”和“游手好闲之徒”为伍,共同展示了一幅现代的、欲望放纵和消费的、精神日益败坏的陌生图景。
显然,“去美善而近乎真”,也许这是一个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代诗的根本特性。但细究之,“真”本身又可以有传统的“简单之真”和当代的“复杂之真”之分,这是早期的现代诗与晚近的现代诗之间的差异,当然也是一直并存的两种写作指向与两种大致可以界分的文本。
“求真”之诗古已有之,屈原的《天问》虽行文繁复,但仍属于“简单的求真”之作,与曹操的《龟虽寿》中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并无思维上的区分。现代诗中,里尔克的《豹——在巴黎动植物园》虽属首创“现代咏物诗”的典范,并在其中蕴含了“文明异化”的观照视角,但依然属于“简单之真”的诗,因为正如黑格尔对“美”和“美学”本身的界定一样,仅仅说出经验和感受是不够的,还要对“审美经验”的活动本身进行分析,才是真正的“审美”。对于“真理”还不仅仅是说出,还要对于“关于真理的认识”本身进行分析,这才是现代诗的终极旨归。
但鉴于本章已对里尔克的《豹》做过详细分析(见“物性与知性,应和与寓意”一节),兹不再重复,只是想借此说明什么是“简单之真”的诗歌逻辑。它所求证的,既非美也非善,而是一个令人诧异乃至迷惘的“生存真相”:人类正在改变生命世界的法则,文明的形态正陷于无可挽回的“异化”。看起来是人类将丛林猛兽关进了笼子,但在寓言的意义上又焉知不是将自身关进了笼子。这一看起来安全的去处,虽给了人类“观赏猛兽”的安全屏障,但从长远看,人类不也是用现代文明这座巨大的笼子,将人性、人自身的生存,以及精神伦理和认知,也关进了异化的笼子吗?
尽管如此,这首诗依然是一个“简单之真”的文本范例,因为一切寓意都是近乎裸露的,是可以通过“豹”这一象征意象直接呈现的。
而另一些作品就不一样了,它们必须基于复杂的理解和阐释,方能够彰显其寓意。这意义不止限于表现对象,更反映于主体的表达本身;或者说,既是关于对象的探究,更是关于认知和语言、文本和方法的分析;既是试图阐释“真相”和表达认识,同时又是对于这表达与认知的追问与怀疑……
这样说也许过于缠绕了,让我举出两首可以“对读”的文本例子来予以分析,便会更加直观和清楚。这两首诗是博尔赫斯的《镜子》与欧阳江河的《玻璃工厂》,两首诗所写都是可以“映照”的作为“镜像”的事物。“镜子”固然是古老的事物,但现代的镜子亦是“玻璃”所做;而“玻璃”又具有十足的现代工业制品的性质,所以处理这类事物,必然是一个典范的现代命题。
但我想首先要求证的,是欧阳江河在写此诗时是否受到了博尔赫斯的影响,求证的结果是没有。博尔赫斯自20世纪80年代之初开始被介绍到中国,但主要是短篇小说,诗歌翻译则迟至1985年以后,均为零星的翻译与发表,其诗歌的影响主要是在90年代才逐渐扩展开来。我本人亦曾问及欧阳江河在1987年写作《玻璃工厂》一诗时,是否读到过博尔赫斯的《镜子》,他本人确信没有,在80年代他只是读到过博尔赫斯的小说。如此,这两首具有高度“互文性”的作品,便可以认为是“所见略同”,而不存在直接的借鉴关系。
《镜子》一诗在博尔赫斯的作品中,属于具有哲学方法论意义的“元诗”。这首诗通篇是在谈作为器具的“镜子”,但其用意显然在于讨论“镜像”。这一具有哲学意义的“反影之物”,其仿佛为上帝所造的一个认知陷阱,在日常的实用性中,包含了深刻的认知误区。它通篇都在提醒我们,不要为这个反影所劫持和迷惑。作为这一阴谋的主使,“上帝”不只制造种种幻象,而且控制了我们的认知。而老博尔赫斯在悟出了这一点之后,便认真提示我们学会辨识这些假象,包括更多的事实的隐而不彰,和人性本身的虚伪与可疑。
当然,这首诗内涵的丰富还远不止这些,以我有限的理解力,大概可以领悟到这些。
关于此诗大概有这样几个要点不可忽视。一是“转喻”的密集使用,第一节即说到“我”所面对的镜子;第二节便转喻为“水面”,那是最原始也最普遍的镜子,它倒映的一切都属反影;第三节又转喻为“细密乌木”的桌面,它明亮的表面也犹如镜子,映着案几上日常的一切,将实物倒映成模糊如梦境的虚影;接下来,第四节以后,镜子重回它自身,变身为主人公手持的一面具体的镜子,从中诗人看到了“镜中的自己”,这一本来习焉不察视而难见的自我映象。而且,它还引发了主人公的疑虑——复制了无数个“我”,在黄昏给本来就视觉衰变的主人带来了昏暗的恐惧,还有,它在卧室里记录下隐秘的一切然后又悉数删除,并将一切映象都设置为反向之物。“做梦是奇怪的,照镜子同样奇怪;/那里面,普通的陈旧的日常生活节目/会包含着反影所精心制造的/一个虚幻而深刻的世界。”
第二个要点尤为重要,它是一个近乎奇迹的发现:关于莎士比亚的名剧《哈姆雷特》中的一个人物,“奸王”克劳狄乌斯的角色分析。这一人物被历来的研究家和读者都忽略了,人们过度关注了哈姆雷特,而忽视脸谱化了克劳狄乌斯,将他看成一个简单的无耻之徒。而事实上,这个人物所蕴含的复杂的人性意蕴,一点不比哈姆雷特少。某种意义上,博尔赫斯是借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专门用精神分析的方法,阐释了这一人物性格中敏感的无意识,从而揭示了人性中一个普遍而深藏的现象——“扮演”的本能。每个人都有乔装伪饰的一面,习惯于在生活中“扮演”,而且久之对自己的角色深信不疑。虚伪的克劳狄乌斯在杀害兄长、篡夺王位之后,通过骗娶作为王后的嫂嫂来为他做政治背书,并以此冒充忠厚仁德的君主。在哈姆雷特屡屡对他表示质疑和不恭的时候,他尽量压住火气,扮演了一个仁厚长者的角色,甚至连他自己都相信了自己——在潜意识中已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凶手和卑鄙小人。直到有一天哈姆雷特用一幕哑剧的演出,将这一切揭破,他才大惊失色,仿佛从梦中醒来,大喊大叫地离开了现场,并且在随后策划了杀害哈姆雷特的连环套路,露出了凶残的本相。
克劳狄乌斯的形象,无疑揭开了人性的一个无底黑洞,博尔赫斯找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无情地戳向其无意识中顽固的虚伪,也戳向了自己——
克劳狄乌斯,黄昏的君主,做梦的国王,
他并不觉得自己在梦中,直到那一天,
一个演员用哑剧在舞台上
把他的罪孽向世界献演。
没人比博尔赫斯更敏锐地意识到了这深藏不露的秘密,人心的暗黑是这般本能地装扮着道德的无辜。可惜弗洛伊德没有注意到这一人物身上的无意识活动,把这个解剖的工作留给了不遑多让的博尔赫斯。
第三个要素是博尔赫斯始终坚持了自身的“在场”,他的镜子始终伴随着镜中的“自我”镜像,这使得此诗在充分建构了概念的同时又脱离了观念,而充分地展示了人的处境。这个几近神经质的主人公,使得这面镜子变得虚幻而易碎,同时又不断地展开着它物性的现场,使之在“以我为例”的解析中,获得了浓厚的感性意味。
《镜子》可能是博尔赫斯的代表作之一,因为它典型地体现着“智者之诗”的特点,层叠的寓意密实地分列,通过洞烛般的照射与冷静的分析,来逐次生成其复杂诗意。没有抒情和咏叹,也没有奔向令人心往神驰不可置疑的“真理”,而是在阴鸷的目光里凝聚了一个残酷的“真相”——世界,以及人关于它的认识,人自身,包括“上帝”,都无不是一个令人惊心的“虚无”的“反影”。
与博尔赫斯的理路十分相近,欧阳江河的《玻璃工厂》也是典范的“智者之诗”,只是与博尔赫斯的阴鸷冷峻相比,它多了几分说出真理的坚定。很明显,这也是一首“元诗”,它表层是在说“玻璃”这种工业品,是如何从晦暗的沙石中经过烈火的烧炙冶炼,变成炽热的流体,最后又经过凝固和各种处理而变成透明的玻璃;而实际它则是在说“一首诗的诞生”,“言”如何在“思”的过程中,从晦暗的虚空与混沌中“无中生有”,且经过了生命热力与智慧之火的熔铸,从混沌到自明,最终变成一首诗的过程。
两者都是“借物喻人”,借助物性来说知性,只是在价值指向上有正反两极。假如说博尔赫斯的思维主线是疑问和否定,那么欧阳江河的思想逻辑则是思辨与确定,两首诗有相似的认知体察,却又有微妙的不同。这是20世纪80年代特有的文化氛围影响的结果,“我来了,我看见,我说出”,欧阳江河将恺撒的名言修改了一句,将“我征服”改为“我说出”,但“说出”其实也是“命名”,与“征服”庶几是一个意思。这首诗一举修改了当代诗歌在80年代的“抒情”或“撒娇(‘撒泼’亦近之)”的写法,开创了以“智性”和“求真”为指向的元诗写作的新模式。
《玻璃工厂》也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一是元语言,就是“言说”仿佛是“创世语言”的一种人格化,言说者的“神格”虽然降解为“人格”,但仍然有一种接近诸神语言的自明性,是不容置疑的智者话语的溢出:“在玻璃中,物质并不透明。/整个玻璃工厂是一只巨大的眼珠,/劳动是其中最黑的部分,/它的白天在事物的核心闪耀。/事物坚持了最初的泪水,/就像鸟在一片纯光中坚持了阴影。/以黑暗方式收回光芒,然后奉献。/在到处都是玻璃的地方,/玻璃已经不是它自己,而是/一种精神。/就像到处都是空气,空气近于不存在。”言说者像是一个没有肉身的主体,或是神在借了一个躯壳说话。直到第三节,才有一个“我”借着恺撒大帝的口吻出现,这决定了这首诗的语言,始终是以“准神格”的话语来实现言说的。
第二点也是转喻的密集使用。与《镜子》的笔法非常近似,开篇一节,玻璃即转喻为“眼珠”,然后依次派生出“泪水”“黑暗”“阴影”“光芒”“精神”“空气”,这些词语构成了玻璃的两重属性:由劳动所支配的痛苦的实体与创造物;以及浴火而生,诞生自晦暗之界的“精神”,以及虚无——“空气”一样的透明之物。这符合它作为“诗”“言”“思”以及“真理”的属性。第二节,玻璃转喻为工厂附近的大海,“对水的认识就是对玻璃的认识”,水的形而上学性质,进一步助力了“玻璃”概念的澄明,它寒冷、易碎、透明,“是一种神秘的、能看见波浪的语言,/我在说出它的时候已经脱离了它”,水的无边的充溢性与无孔不入的涌动,仿佛是在说“语言”本身的无限可能,而具体的容器中的水,则如成形的作为“器具的玻璃”,是一首诗或一个意义的出现过程中的“言”(“话语”)的诞生。欧阳江河借助“水”的抽象与具象的两种形式,把一个很难讲清楚的道理,讲得清清楚楚。仿佛是索绪尔、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或者罗兰·巴特的替身,水对应的玻璃、玻璃对应的语言、语言对应的诗,就这样在涌动中渐次清晰起来。第三节,核心意象转为火焰,水火不容的水与火,在这儿恰到好处地融会于一身,借助火,晦暗的石头,作为原始材料的固体之物,从烧融中化为流动的炽热液体,由不透明变得透明,形态也接近于另一意义上的水——比水更高的液体,这也是一个内在的矛盾体。至此,玻璃通过沙石、水、火、空气的不同形态,对于思维、语言、诗的隐喻,大体就完成了。
这个过程几近乎无法脱离原诗来阐释,就像玻璃离开火焰,立刻就不再流动,《玻璃工厂》中的语言奇迹是难以言说的,只能在诗句之中来体会。
1987年的欧阳江河成了一个当代性的智者,这首诗中虽然几乎剔除了“自我”,但真正作为智者的自我,就像这晦暗混沌的沙石中诞生出的玻璃,经由思想的烈火而涌出。而且“玻璃”并非“钻石”,钻石是由地心中自动喷涌,借助大自然、也即“神”的力量而诞生的神性之物,是自然的奇迹与馈赠,但“玻璃”是现代之物,是人工的杰作,它的价值当然不能与钻石相比,但也无须相比,在现代社会中它的用途更为直接、现实和广阔,所以玻璃至于现代性,至于现代诗,恰恰是最准确的比喻。
一种可改变的原始的事实。
石头粉碎,玻璃诞生。
这是真实的。但还有另一种真实
把我引入另一种境界:从高处到高处。
在那种真实里玻璃仅仅是水,是已经
或正在变硬的、有骨头的、泼不掉的水,
而火焰是彻骨的寒冷,
并且最美丽的也最容易破碎。
“最美丽也最容易破碎”,正是玻璃的现代性,以及真理的现代性、诗歌的现代性的永恒悖论。
四、真之伦理困境
最后让我们来说一说现代诗的一个悖论,即在追求“真”的道路上面对的伦理困境。
如果从现代的眼光看,一切古典意义上的诗歌,不过都是对于世界和人性的粉饰,虽然古代的人们并不那样看,他们会觉得那样以“美善”为诉求的写作和认知,是完全正常的。虽然有各种乌托邦的建构,但人们对于遥远过去的想象,都无法替代历史上一切的野蛮与血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从杜甫的诗句中可以看出一个无意识,就是人们总希望让古代的圣者仁君能够为当代的当权者树立典范。
对于现代性的批评和危机寓言亦是如此。人们首先假定古代是风俗醇美、鸡犬相洽的田园牧歌,而现今则是世道沦落、礼崩乐坏的乱象丛生。即便是我们的哲学家们也不能幸免这一逻辑。所以会有海德格尔的“世界之夜已经来临”,“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拯救”的说法。其实,在他以往的几千年中,世界又何尝不是一个未曾醒来过的漫漫长夜?在本雅明的笔下,文明已经变成了“机械复制”,但经过机械复制之后的文明不是可以为更多的人享用了吗?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所有文明危机的寓言,都不过是当代人借古讽今的一种手段。
本雅明借了爱伦·坡的小说和瓦雷里的评论,大加发挥地分析了“社会机器主义”对人的感觉与经验的改变,强调“这种机器主义的每一点进展都排除掉某种行为和‘情感的方式’”,并且使人“进一步机器化”。他接着历数了钟表、电话、照相机、电影这些工业时代的机械制造物,对于人的经验方式的改变,所有这些技术性的事物,都“使人的感觉中枢屈从于一种复杂的训练”,让人变成波德莱尔所说的“一个装备着意识的Kaleidoscope(万花筒)”。
显然,无论是海德格尔还是本雅明,他们都预言了一个文明的改变,由于技术在人的生活中占有越来越多的比重,因此人类已经陷入了一个无法改变的技术“框架”。海德格尔认为,“技术本质上是人靠自己不能主宰的某种东西”,“框架支配一切”,“人的本质被一种力量框住了,被它要求着、挑战着。这股力量在技术的本质中显示出来,人自己无法控制它”。这些说法如今过去近百年了,确乎也被证实,比之传统农业沉重的体力劳动,教会的禁锢和统治,技术是另一种更省力也更科学的东西,但并没有比那些东西更专制和更残酷,它只是另一种东西,另一种文明样态而已。
但这个关于文明的转换的预言,确乎是一个供我们思考的大背景。技术戳破了一切事物的面纱,也改变了人类关于自然、生命以及自我的看法。这正如德国人威廉·康拉德·伦琴发明了“X光机”之后,人类之美会被永远改变一样,“骷髅”已不再是死者的形象,一个活人在它的照射之下也会原形毕露,照出其作为骷髅的本相。所以“美”会被“真”取代,而且这个“真”或“真相”的基本属性,还是丑和残酷的。
所以,技术背景或者机械复制时代的文明,赋予了现代诗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求真”。黑格尔把美学史划分为三个大的时代,最原始的是“象征型艺术”,那是古代人类的感性思维方式所决定的;随后是由希腊罗马时代的文明所支持的“古典型艺术”,第三个是以基督教文明为背景的“浪漫型艺术”,如果说这三个时期的艺术有一个共同特点的话,那么就是对于“美善”的想象与诉求。而黑格尔没有像本雅明和海德格尔一样,意识到随后将要出现的一个文明——技术时代的诸种变化,而假如我们按照黑格尔式大逻辑的分法,便可以将这一时期的艺术定义为“复制性艺术”,而其核心理念是“求真”。
求真自然便免不了残酷,就会陷入其伦理的困顿,因为“真”不一定“美”,更不一定“善”,而违背“美善”原则,必然会对人类固有的价值观念有亵渎与冒犯。这是自波德莱尔以来现代诗人共同的困境。
这就有一个“可接受的度”的问题,当然这个“度”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在波德莱尔的当世所不能接受的,而今可能已接受,甚至波德莱尔已然变成了现代性的合法典范。正像德里达在《文学行动》中所说的,“那些‘20世纪现代主义的,或至少是非传统的文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写于文学的一种危机经验之中”,都是“对所谓‘文学的末日’十分敏感的文本”,那么这些写作都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种“文学行动”式的写作。德里达的这番话的意思是,现代主义者首先预言了一种“文学的危机”,认为在技术的和现代的文明背景下,文学必将死亡,或者必然会变得畸形,在此情境下作为写作者,必须将自己的写作看成是一种“危机反应”,是一种具有强烈“行动”意味的方式,所以导致了文学如此的变化,乃至于成为一种类似“行为艺术”的“文学行动”。
以此来看,正如我们在前文中讨论“现代性与生命本体论的矛盾与统一”的问题时所揭示的,“文学行动”本身也是一种主体性的体现,是“生命见证或参与到创作之中”的一种极致性的表现,虽然这种主体性会不惮以反讽与恶意出现,但它本质上——如果有本质的话,就可以看作是“生命本体论诗学的一种现代性衰变”。
这就是世纪之交以来在中国诗歌现场中出现的,诸如“下半身”“低诗歌”“垃圾派”“裸体朗诵”“关禁写作”“恶搞”“梨花体”等等现象的基本逻辑。它们某种程度上也是危机预言,也是对“文学的末日”十分敏感的行为与文本。在世纪之交的大约十年中,中国诗歌经历了一个相当热闹的狂欢期,绝大部分参与者虽然并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在历史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历史的大逻辑本身会彰显这些现象的悲剧与逻辑,意义与问题。
如果要给这些写作一个命名,我以为可以称之为“恶之花”或“恶之真”的写作,即“非伦理与逆美善的写作”,或者称之为“颠覆常理之真的写作”。其特点有:一是非传统伦理的直接呈现,不再通过形象编码的隐喻系统,而是直接将事理颠覆性地和盘托出。比如韩东写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一首《甲乙》(1994),这首诗将男女之间的一切,都归结于一场毫无意义的性事,无论他们是一对夫妻、情人、姘头或狗男女,早上起床时昨晚发生的一切,都已变成了一股令人硌硬的生理液体,从起身之后的女人阴道中流出。这首令人齿冷的诗似乎可以做两种解读,你可以认为这是一首无聊的、刻意平庸和致人恶心的诗;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首承载着萨特式哲学思想的,揭示了“存在的真相与荒诞”的深刻而残酷的诗。就看你在什么背景下理解或者谈论这首诗了。
二是恶成为主要的表达对象。但这个“恶之真”,是对峙于“善之伪”的,是对于温情主义与伦理主义写作的无情戳破。这方面例子太多,但是我不能举出它们,因为这会有“宣淫扬恶”的嫌疑,所以只能举出一个并不太过分的例子,即尹丽川的一首《妈妈》(2000)。诗歌史上有无数写母亲的诗歌,那些作品中无不渗透着善与爱的高尚情愫,但在尹丽川的笔下,这一伦理主题和美善形象,却被终结和修改了。
十三岁时我问
活着为什么你。看你上大学
我上了大学,妈妈
你活着为什么又。你的双眼还睁着
我们很久没说过话。一个女人
怎么会是另一个女人
的妈妈。带着相似的身体
我该做你没做的事吗,妈妈
你曾那么的美丽,直到生下了我
自从我认识你,你不再水性杨花
为了另一个女人
你这样做值得吗
你成了个空虚的老太太
一把废弃的扇。什么能证明
是你生出了我,妈妈。
当我在回家的路上瞥见
一个老年妇女提着菜篮的背影
妈妈,还有谁比你更陌生
这不是女儿看母亲,而是一个女人看另一个女人;甚至也不是一个女人看另一个女人,而是一个有着某种冷酷目光与悲悯情愫的女人看另一个女人。这个陌生的母亲,她和女儿的关系,已经被揭去了伦理的面纱。
第三个特点,是美学上的嬉戏、嘻哈、戏仿、自嘲等诙谐意味。这些都属常识性的特点,且因作品本身的负面意味,兹不展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