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电影按摩师张艺谋的普法课堂
世情练达的老导演用看似琐碎的家长里短,摆龙门阵地讲着“高高在上的沉着冷静的理性标准”,怎样一次又一次在人性人情的特殊情境里,辜负甚至伤害了“有血有肉的一般人”。与刑法“第二十条”相关的争议和完善并不是在书斋里完成,而是由矛盾的、大杂烩一般的生活推动。
春节假期渐入尾声,春节档即将尘埃落定。截至昨晚,张艺谋导演的《第二十条》票房尚未破十亿,仍落后于《熊出没·逆转时空》,远不及《飞驰人生2》和《热辣滚烫》。但这不妨碍《第二十条》被视为今年春节档的最大赢家——它没能获得最大公约数的观众基础,却赢得了好评的共识,众声喧哗的评论中有这样的声音:“为《热辣滚烫》喝彩,是肯定贾玲的努力和魅力;给《第二十条》叫好,是因为电影本身的胜利。”
法学家罗翔看完《第二十条》,复盘片中涉及的案件情节,感慨:“我多么希望这些只是试卷中的选择题,或者全选,或者不全选,或者全不选。可惜人生不是选择题,它有真实的苦楚与无奈。”在罗翔简短的普法式影评中,他提到“第二十条”所涉及的最深刻的伦理困境,即,代入到防卫人立场的是有血有肉的一般人标准,还是高高在上的理性人标准?后一种冷静的观念完全忽视了人类在特殊情境下的身不由己。
罗翔从法学专业主义的立场,讲明白了张艺谋把司法题材拍成“一地鸡毛”的良苦用心。世情练达的老导演用看似琐碎的家长里短,摆龙门阵地讲着“高高在上的沉着冷静的理性标准”,怎样一次又一次在人性人情的特殊情境里,辜负甚至伤害了“有血有肉的一般人”。与刑法“第二十条”相关的争议和完善并不是在书斋里完成,而是由矛盾的、大杂烩一般的生活推动。
在电影里,男主角韩明前后接手的两个案件,前者是见义勇为的公交车司机,为了救助女乘客,打伤流氓,反被判故意伤害罪;后者是备受乡村恶霸凌辱的农民工在绝望中刺杀对方致死。还有韩明的儿子在中学里遭遇的是非,正直的男孩为了制止校园霸凌,把“教导主任的傻大儿”打得鼻梁骨折。这三个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情境中的事件,互为镜像,折射出同性质的困境,正如罗翔引述的《理想国》,柏拉图所定义的“道义”,是好的行为带来好的结果,它存在于肉眼不可见的洞穴之外,而在洞穴之下的人类经验世界里,充满着好的行为和坏的结果或坏的行为和好的结果这些混浊的矛盾。
张艺谋导演不是第一次直面“法理”和“人情”的冲突议题。回溯让巩俐获得威尼斯影展最佳女主角的《秋菊打官司》,村妇秋菊因为丈夫挨打要城里法院“讨个说法”,这原本是桩不复杂的民事案件,但条条框框的法理进入乡村人情社会,生出更多缠缠绕绕的法和情的是非,到最后,秋菊和她的丈夫胜诉,看起来,她讨到了扬眉吐气的说法,可她怅然若失,因为法律捍卫她的“说法”和她最初要讨的“说法”,似乎不是同样的“法”。
30年过去了,岁月把张艺谋变成看起来更圆融的老人,对比《秋菊打官司》扑面而来的倔强、坚硬的气质,《第二十条》显然刻意渲染了喜剧的调和感。看起来很怂的雷佳音扮演的男主角,一出场就是做和事佬,因为“不能再激化当事人的情绪了”。检察官韩明从郊县到市检察院挂职,他出场时不像他的同事们那样一丝不苟地穿着公职人员的制服,他是一身便服从“讨说法”的人群中走向检察官们那边,然后以检察官的身份提出“司法援助”的缓和方案。影片处心积虑地设置了这个开场,从一开始,韩明就如同奔波在“法”和“人”之间的摆渡人。
韩明对“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和“沉着冷静的理性法”有清晰的认知,时而将心比心、时而左右逢源地在两者之间活动,同时为两个阵营做象征层面的“按摩”。电影里耐人寻味且充满信息量的细节出现在韩明“区别对待”了不服判决的公交车司机和他自己的儿子。见义勇为的公交车司机不服判决,韩明同情他的遭遇,但认为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已“尽力而为”,他为了说服对方,拿出事发当场的监控录像逐帧地“按法律条文分析”。当韩明的儿子因为打伤校霸而陷入“道歉还是不道歉”的家庭争议时,这个孩子的处境几乎是重演了公交车司机的遭遇,如果理性地就事论事,检察官父亲完全可以套用按部就班的法条分析。但是他没有,他用心良苦地陪儿子打牌,循循善诱地用扑克牌来比喻孩子的处境,他其实很清楚白纸黑字的法条难以覆盖人的情境。
《第二十条》除了片尾的那场听证会,专业主义的司法交锋几乎没有正面出现,即便韩明分析视频画面,对公交车司机解释“判罚合理”,也像是老娘舅调解时的息事宁人。电影看似去精英化地保持和“专业”的距离,看起来很不“职场”,忠实于生活本身,这反而成就了它的专业之心。因为,生活是一切的土壤,规制众生的法律必要面对矛盾重重的人间经验才具有意义。
就这一点而言,拍出《第二十条》的张艺谋又何尝不是和电影塑造的韩明有些相似呢?他们都是擅于活络在刚性的法理和一言难尽的人情之间的“按摩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