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宏:民族、共同体与现场
一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句话成为评价、指导民族文学创作极为重要的理念,甚至具有某种真理色彩。起初,我还以为它出自马列文论某位经典作家之口。一查,并非如此。我曾在图书馆里静坐数日,翻阅周扬主编的那套《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论文艺》,煌煌四大卷,语录式,按当时的《文艺概论》体例摘编,很全。翻阅的结果并未发现马列文论经典作家说过同样的话,连类似的也没有。马克思关于“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的论述出自《共产党宣言》,从那段话里得不出这一结论。后来知道,鲁迅在1934年4月19日致陈烟桥的信中说过近似的话:“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①虽然鲁迅的这句话出自一封书信而非严格的论文,说得却非常严密,“容易成为世界的”,不等于就是世界的,鲁迅还特别加了限制“即为别国所注意”,仅仅引起了别国的注意,更不能等同于拥有了“世界的”价值。
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各民族的文化艺术不断交汇与碰撞,“世界化”与“民族化”的对立统一,呈现出多种复杂的状态。每一个具有自身文化体系的民族都在顽强地坚持着自身的精神发展,同时又在趋向于共同的人类文化、共同的精神价值。只有那些对人类的和平与发展有价值的精神产品才能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公共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必然要在这个过程中被淘汰。
是否具有“世界的”价值意义,关键不在于是否是“民族的”,而在于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神价值。“民族的”有可能是“世界的”,也有可能仅仅只是该民族的,甚至有可能正在和将要被这个民族所淘汰。随着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尤其是世界历史进入人类命运共同体时代,封闭的历史、文化、环境被打破,各民族或快或慢地跨进这一历史进程,那些滞后于历史进程的习俗、心理、文化必然被淘汰,这是不以任何文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违背历史、文明进程的不可能成为“世界的”,也不可能被本民族长期保存。只有有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立,才能拥有世界的价值。
这些年来,“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一理念不断受到质疑,笔者在1998年也曾写过相关文章。但由于它所表达的意思简明扼要,又貌似有其道理,可以找出许多似是而非的论据,因此还在被一些人引用,特别是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管理者和文化人中有一定的市场。在一些人的心目中,“越是……越是……”的句式甚至变成了“只要……就……”,只要写了民族的,就有了世界的价值意义。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作者总是试图找出非常“民族的”,甚至极端化的个别事象、风情与民俗作为写作材料,不惜编造伪民俗与风情,强化其作品的“民族特色”。文学工作的组织者,也会因为思想里已经固化了这一理念,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作家形成固定的引导模式,即强化他们的写作路径与特征,写出了“越是……越是……”的作品就会给予掌声与嘉奖,给予特别的关照。久而久之,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学创作在一些评论家的心目中也形成了固化的色调。比如对“云南文学”的认知,即为神奇的美景、曼妙的歌舞,奇异的风俗、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落后的生存状态、别样的生命形式。当出现与这一色调吻合的作品时,会得到他们及时的热烈的掌声;出现异质的色调时,即使作品很好,掌声也是零星而冷落的。如果读到一个不大有名的云南作家写的作品,它不具有云南文学的固有色调,作品又不错,他们的第一感觉会怀疑:他是云南作家?
但是在另一些场合,比如一些小型的研讨会、座谈会上,无论是云南还是外省的,都会有一些同行对云南的少数民族作家说这样的话:不要强化自己的少数民族身份,不要只以具有民族风格的作品去获得文学的成功。说得极端一些的,甚至说:以此获得成功不是文学意义的成功。每当我们的少数民族作家听到这样的话时,从内心深处决不认同,甚至非常反感,会上会下都会表达对说这些话的人的不满。我曾数次亲眼目睹了这样的情景。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设身处地想一想,他们的反感是非常正常的。如果他的生活就是他的少数民族生活,尤其他内心的民族情感是不可改变的,那么,他写自己民族的生活有什么问题呢?现在一见到这样的作品就认为是以身份和题材去获取名声,怎能不让他愤怒?另一方面,确有一些少数民族作家在创作时,对“民族特色”有刻意为之的现象。他们从一些似是而非的论说中确认了“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也在创作上听到了因为自己的民族身份而得到的掌声,越发强化了这一理念。搜奇寻异,自己离本民族的原生态生活其实已经非常遥远,笔下却写那些难辨真伪的山寨风俗与民情。
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深入地评析过他们的作品?有的人仅仅只是粗略地翻阅一下就来指引别人的创作方向了。仅以我有限的阅读范围来看,鲁若迪基的诗,艾傈木诺的诗,伊蒙红木的散文,存文学、和晓梅、此称的小说,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却又不仅限于“民族性”,它们具有更为深厚的价值意义,其中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价值也非常明显,文学性艺术性也很丰沛。但是我们评论界却少有人从更为深广的角度去解读与评析,评论他们的作品往往只简单地从“民族性”“地域性”这一角度进行。云南省内的评论少有人做这件事,省外的评论更无人做,他们更容易从作品体现的显性因素解读作品,致使这些作家的作品没有得到更有效的更为深入的评析与传播。
二
世界历史进入人类命运共同体时代,重温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文学”的理念,你不能不由衷地钦佩他们的先见之明,感到特别有启示意义。马克思恩格斯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出发,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预言了全人类文学未来发展的总体态势,描述了跨民族、跨文化、跨地域的“世界文学”必然产生。这一整体观的世界文学理念,主要在《共产党宣言》中有明确阐述:“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得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物质的生产如此,精神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文学。”②
这正如一支雄壮而宏阔的全球化的合唱队,有许多个声部,各民族、国家的文化就是这支合唱队的不同声部,他们和谐地同唱人类之歌。过去各民族、地域也在以自己本土化的声音来唱歌,但各唱各的。随着经济、信息等全球化的到来,文化不再是各自单元封闭的环境里自生自灭的自足体,它们必须汇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地域的文学相互融合,相互吸收,也在不断地淘汰不谐和之音,使整个合唱成为和谐之声。这当然是我们对“世界文学”的理想设计。然而,我们又不能不看到全球化过程中的复杂性,一个区域,一个民族,一种文化在全球化的合唱队中能不能形成有效的声部,与它的综合实力密切相关,尤其是经济力量对文化有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一个民族、国家有无文化建设的自觉意识以及对自身文化的定位对形成有效声部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个民族不能形成有效的声部,它的文化也就会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被遮蔽。
中华民族文学、文化的合唱队必然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世界文学”的合唱队中形成自己的有效声部。这就要求我们对中华民族文化建设有自觉意识,而什么是中华民族文化?在这个重大的问题上却有许多模糊的认识。有的是把儒家文化当作整个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把汉民族文化当作整个中华民族文化。而儒家文化并不等于整个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汉民族也不等于多民族共同体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传统文化是个巨大的复合体,包含了中国不同时期的不同民族、不同流派的文化要素,其中自然包括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的文化理想,以及千百年来亘古不变地传承于民间的文化传统,在这个巨大的复合体的内部存在着多种相容与冲突的因素。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这个复合体的内部整合还在进行之中。
20世纪50年代以前,由于中原文化中心主义以当然合理的方式存在,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看作“化外”之地,以拒绝和漠视的态度对待他们的文化,最多关注到其中一些风情和民俗的因素,对边地民族文化中的深层意识少有关注;由于儒家思想形成的俯视眼光,不仅对边地民族文化,而且对汉民族的民间文化也少有接受。尽管五四先驱者们对民间歌谣、民俗等民间文化抱以空前的热情和关注的目光,由于条件的限制,他们大都也只是对汉民族的民间文化有一定的了解和接受。
20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党和政府提倡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大地包括边疆各少数民族被第一次称为“兄弟民族”,逐步开始建构“民族国家”意识,各兄弟民族的文化、文学开始受到尊重。文学,在“民族国家”意识的建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族国家”意识的建构,是从各民族文学中的民族记忆的重构开始的。以云南文学为例,20世纪50年代初,解放大军入滇,云南全境解放,随军入滇的云南军旅作家在冯牧的带领下成长起来,白桦、彭荆风和他们的战友一起,全身心地投入到边疆地区的社会历史进步的潮流中去,将自己融入到少数民族的生活中去,与他们一道翻身解放,一道推动社会进步。在与边疆少数民族共同生活,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战斗中,他们爱上了边疆,爱上了边疆的少数民族,为他们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这个过程中写出了优秀的文学作品,有些作品又被拍摄成电影,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在这些作品中真实地反映了边疆各民族的生活变迁,用“红汉人”与“白汉人”的根本不同,改变了少数民族“他们汉人欺压我们”的“民族记忆”。党和政府派来的“红汉人”对云南的少数民族始终抱以平等的态度,投以关爱的目光,从不猎奇,没有高高在上的大汉族中心主义。
尤其在20世纪50年代,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的原因,生产、生活方式还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作家们在所谓的“化外之民”那里发现边疆少数民族心灵深处的美,也在他们的生活中体验到了艰辛,以兄弟般的感情去帮助他们走向新生活。他们在所谓的“蛮荒之地”写出了竹楼月色、风花雪月、曼妙的歌舞、神奇的美景。更重要的是,这些作品不仅有风光风情的诗意,触动最广大读者心灵的,是让读者看到了在我们中华大地上,边地少数民族心灵深处的美与边地风光的美融为一体。这些作品参与了中华民族集体记忆的重构,增强了边地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同一个时期,云南边疆各民族的一大批作家也成长壮大起来,用自己的作品参与了民族记忆的重构。他们用本民族的语言写作,也用汉语写作,把自己的生活与心灵描绘出来,更有深度更具影响力地增强了“民族国家”意识的认同。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汉族作家写少数民族的生活,与少数民族作家写民族地区的生活,无论是用汉语写作还是用民族语言写作,都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这是共时态的“双向建构”,为“民族国家”意识的建构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今天所说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云南的作家们就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应该从这一角度重新评价他们的作品。
从20世纪开始的文学作品推动了“民族国家”意识的建构,但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角度进行中华民族文化的整合却远未完成。文艺作品虽然在更广泛的领域发现了中国不同少数民族的文化价值,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生活事象中发现了丰富多彩。但是在“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一理念的引导下,文化人更多地从民族的独特性方面去发掘,较少从共同性方面去研究。丰富多彩的各民族文化事象成为各自散落而闪耀的珠玉,相互的交汇与融合没有受到重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把整合中华民族文化以特别迫切的方式推到了我们的面前,发掘各民族文化宝贵的精神价值,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立场去思考各民族文化、文学的相互关系,开掘各自包含的超越性价值,特别是各民族交汇与融合中产生的“新质”,是文化人应该承担的重要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三
多民族文学与文化的交汇与融合已经经历了相当漫长的岁月,有的民族族别名称的认定,追根溯源,都是多民族交汇与融合的结果。今天的创作与批评如何对待这一历史?是抱以怀旧的感伤去描写以往,按照“越是……越是……”的思路去寻找民族的“个别性”,还是回到生活现场,更多地回到民族生活的现场,去发现和开掘多民族交汇与融合而产生的新质?我以为应该是后者。
首先应该更多地关注今天各民族生活的现场。写出他们真实的生活状态,现场的民族风情与风俗,写出他们拥抱新生活的热情。云南各民族的现场生活这些年来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文学创作者如何看待这些变化也考验着作家的境界与情感。不顾当地人民真实的生活感受,在作品中以诗意的笔墨美化落后的习俗与生活状态,这是人性的吗?茅草为顶、泥土为墙的哈尼族的蘑菇房已基本消失,摄影家们却痛心疾首,抱怨“拍不出好照片了”。这是符合历史发展要求的吗?人类生存发展了数十万年,已经在内心形成了不能简单说清楚的生存状态的共同价值,怎么样的生活才是更人性的生活?答案不可能一致,但有共同趋向。生活方式的形成与改变,总是与当地的气候、物产、地理地貌相关。气候、物产会改变,生活习惯也会受到别的民族的影响。蘑菇房一类的民居,只能作为文化遗产保留下来,成为记载人类历史发展的实证,而不能成为哈尼族人永远生活其中的居所。只有深度地了解当地的各种变化,才能真实地描写“现场”。
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立场评论、引导多民族的文学创作。多民族文学的创作,极大地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化的本土资源,长期以来客观上各民族的相互交流与融合,又为文化的变异与融汇创造了条件,在这里隐含着宝贵的能被各民族共同指认的文化价值。文学批评的任务之一,在于发掘出存在于文学作品中的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价值。但是长期以来,文学批评界对少数民族作家作品的研究更多地注意的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这个民族本身的民族特性,而较少站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的立场上评论它,探寻它与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关系。
我以为文学批评在关注多民族文学创作的时候,应该特别注意两种情况,一是那些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作隐含的文化意义;二是这一写作方式给汉语本身带来的影响。如果深入调研,一些民族杂居区域,汉族人的汉语表达也受到了其他民族汉语表达方式的影响,它丰富了汉语的表达方式。二是生活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作家(或其他民族作家)所写的当地民族生活作品,他既定的文化价值与栖居地文化的交汇产生了丰富的色彩。从语言到心理在交汇与融合的过程中,都产生了许多“新质”,这是值得研究者关注的,创作者更应该真实地表现出来。
创作与评论都应对城市中的多民族文学创作给予更多的关注。20世纪50年代以前,进入城市生活的少数民族人数不多,他们大多生活于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中原有遥远的距离。乡村、山野、林莽、雪域、峡谷、沙漠、草原,几乎和城市无关。即使他们生活于城市,许多人也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少数民族身份。龙云这样的高级将领,在蒋介石的日记中也还被咒骂其彝族身份。20世纪50年代以后这样的状况得到巨大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各民族人群进入城市,在交汇与融合中创造新的生活。但在文学创作中长期以来停留在边地与民族特色方面,停留在乡村叙事,写城市据说不是边疆少数民族作家所长。于是,有的作家已经在城市生活了几十年,有的数十年来几乎就没有较长时间地离开过城市,他们也放弃了“在现场”的写作,而去写他们并不熟悉的历史、乡村,走搜寻奇风异俗之道,甚至编造“伪民俗”,疏于有创作目的地用心灵去体验自己生活的城市,久而久之,对城市麻木了。经验告诉他们,写城市不大会受到评论家们的关注。
而城市恰恰是中原文化辐射边地的驿站,是汉文化与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汇地,这种文化的交融与碰撞在西部的一些中心城市已经有了上千年的历史,这些城市往往是中华民族文化新质的诞生地。关注城市文学,从这个角度有其特殊意义和价值。近二十多年来,西部的城市发展与整个中国一样,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些地州的首府城市也变化惊人,这些地方已经成为城市文学生长的土壤,应以新的目光关注西部城市文学。比如,研究少数民族,通常寻找的是典型的山寨和民族聚居区,被遗忘的是城市中的少数民族。生活于城市中的少数民族,在城市进入现代化的过程中,在与汉文化的交汇与融合中,复杂的心理状态也必然成为西部城市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们对城市中的少数民族少有表现,他们与这个城市的关系,对这个城市的性格、精神的影响,对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的作用,我们没有分析和评价。
文学评论应对来自民间的创作给予更多的关注。这些年来,“民间”这一概念已经被言说得过于混乱,这里说的“民间创作”是其原生意义,即指那些不以文学创作为己任,生存于芸芸众生之中,在为衣食而奔波劳作之余,有感而发,用文学来表达思想感情的大众作者的创作。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历来有重视民族民间文学的传统,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它以口传文学的方式存在于民众之中。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大规模地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学,对“民族国家”意识的建构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现代化进程之后,口传的民间文学已经不可避免地式微。按照加拿大传播学理论家麦克·鲁恩的观点,以负载文化信息的媒介形式的不同将文化分成三个阶段:口头文化—印刷文化—电子传媒文化。我们如果在这一理论的启示下,把文学放在更长远的历史发展中来看,文学也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口传文学—书面文学—网络文学。
十多年前,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网络文学:现代社会的民间文学》。在我看来,网络文学大量的就是现代社会的民间文学。尽管传播方式由口传变为网络上的点击和链接,但它自由写作和发表的本质特征没有改变,它基于生命本能冲动,宣泄情绪情感,带有更多游戏功能的特征依然如故。这种原生态的大众文学创作,正如数千年口传文学已经证明的一样,它芜杂、丰富,却有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从中也能产生《荷马史诗》那样的伟大作品。尤其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往往隐藏于民间创作之中,它在自由的交流与碰撞之中,正向价值不断地被更多的人认可接受,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要发掘中华民族共同体指认的文化价值,不能不关注网络上原生态的民间创作。而当前批评界对网络文学的批评研究并不多,又主要集中在“类型化”网络小说的研究方面,与已经存在于网络之中的浩如烟海的创作不成比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正视多民族文化交汇与融合的历史与现实,发掘文学中的本土精神资源,为重建具有各民族共同指认的文化特性的中华民族文化作出自己的贡献,文学批评与创作,有许多当务之急的事要做。
注释
①《鲁迅全集》(第1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91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