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创新的技法, 丢弃小说的基本常识和规律
要说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文学作品,那就是艾·丽·伏尼契的长篇小说《牛虻》了,它在我的人生成长道路上,在我世界观的形成中,在我的价值观的定位上,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迹。为了重读这部长篇小说,我把中国青年出版社1953年7月第1版的竖排版《牛虻》,和译林出版社1995年6月第1版的横排版进行对读,试图将其连缀成一篇个人阅读史的文字,以期反映出各个时代阅读语境不同,而造成的阅读效果的差异性。
围绕《牛虻》的主要线索是什么的问题,我是经历过几个认知阶段的:从一开始的爱情的单线主题,到“革命加恋爱”的双线结构,再到革命与宗教冲突中人性大搏战的终极主题表达,让我将《牛虻》父与子的人性冲突,放在了一个更高层面的哲学悖论问题上来进行深度的剖析,发现这部小说真正的主线是牛虻与蒙泰尼里之间宗教和人性格斗的阐释,两个主人公,一个成为革命的牺牲品,另一个成了宗教的殉葬品。人性中不仅仅爱情是崇高之美,灵与肉在这里升华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但是,人性中的亲情冲突往往也是小说的聚焦,所以,在最近阅读《牛虻》时,我才真正意识到小说的主要矛盾是围绕在父子之间展开的,这一条线索一直被爱情的纠葛叙述所冲淡和遮蔽,被牛虻艰苦卓绝的个人英雄主义精神所湮没。事实上,小说故事情节、人物形象的叙述和塑造,以及所要表达的终极思想都是围绕着信仰的冲突而起始,而终结的、人性冲突的火花燃烧成了一片信仰危机的火海,那才是这部作品永远能够在不同时代延续下去的理由。而这一点恰恰是70年来被忽略和置换了的小说主线结构。
如果说“拯救与反叛”成为这部小说的主题内涵的话,那么,拯救他人和自我救赎就成为横亘在许多长篇小说叙事中无法解决的一道人类命运的难题。2023年,我读到两部试图完成拯救叙写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最后都让我觉得有一点点遗憾,一部是《星空与半棵树》,另一部是《欢迎来到人间》,两位作者都想在长篇小说中解决人类拯救的主题表达,但在主题的释放上、在面对残酷现实的勇气上都略有欠缺。《星空与半棵树》是一部悲情的批判现实主义力作,在血色的暗夜里,作者通过“天文望远镜”这个具有浪漫色彩的画笔,去展现远距离的一片灿烂星空,使其成为作品主旋律中的副旋律,那是作者试图给人类的一丝希望,虽然那是一个距离现实生活十分遥远的梦想,但是,暗夜里的辉煌难道不是人类活下去的希望吗?这样的艺术处理在当下同类题材作品中已经算是非常到位了,却仍然令我感到一丝规避直面惨淡人生的遗憾。《欢迎来到人间》的终极目的就是想解决拯救人的灵魂的难题,但是,又有多少读者把目光聚焦在这个关乎到人类共同命运的主题上来呢?主人公傅睿也好,护士小蔡也好,他们作为医护人员,只能拯救病人的肉体,却无法拯救他们的灵魂;这就使得傅睿这样的医治他人肉体痛苦的医生,陷入了无法完成的“拯救他人”和“灵魂自我救赎”的手术之中,这种在二难命题中不能自拔的宿命,使得小说的主旋律呈现出欲言又止的模糊状态。因此,呈模糊状态的主题表达的深度哲思就被许多读者忽略、浅解和淡化了。
而反观《牛虻》,在“拯救与自我救赎”主题的表达上十分明晰与深刻。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得出这样的结论——《牛虻》真正的主题阐释应该是——一个从宗教蒙昧中成长起来的青年,在蒙受了谎言的欺骗后,毅然决然走出宗教谜狂的魔圈,在苦难的生活中,成为一名争取个性自由解放的资产阶级革命者,从而用革命的方式和自我牺牲的精神,最后完成了拯救他人和自我救赎的使命。从小说的结构上说,如果说“革命加恋爱”的叙事是小说平铺直叙的“主歌”的话,那么,激动人心高潮呈现的“副歌”,则是牛虻与蒙泰尼里两人的“自我救赎”——牛虻年轻时从宗教中获得了自我解放,最后为救赎他人苦难和解放人类的革命,走上了鲜血淋漓的刑场;蒙泰尼里在他的儿子亚瑟死后,意识到自己就是双手沾满鲜血的刽子手,人性的感召让他幡然醒悟,在对宗教信仰的疑惑中崩溃死去,以肉体毁灭的方式完成了“自我救赎”。
苏联文学理论家耶·叶戈洛娃说:“伏尼契写出来:在少年时代热烈地信仰上帝的牛虻,怎样根据自己亲身的经验,认识了宗教以及它那博爱的说教底真正价值。事实上,在那好听的话语后面,就存在着伪善、叛变和谎言。除了奥地利之外,教会就是牛虻主要的敌人。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之一,就是原来只是一个神父、后来升做主教和红衣主教的蒙泰尼里。在表面上看来,他似乎是一个和善而又诚恳的人,老百姓盲目地信仰着他。但蒙泰尼里也是宪兵手中的工具,老是假装好人,而且说谎。读者可以看到,他凭借着那虚伪的对上帝的爱的名义,犯了极严重的违背良心的大罪,而且结果连他自己也变成了这一罪恶的牺牲品。”过去,我们就是顺着这一价值判断去理解蒙泰尼里这个人物的,但蒙泰尼里真的是这样的人吗?如果在这个人物身上看不见其人性悖反的双重人格,那就只是对这部作品的浅表性解读,忽略和扭曲了这部作品最深刻的哲理表达。
过去我们阅读《牛虻》,都是将蒙泰尼里作为敌人,因为在政教合一的体制下,红衣大主教和那些神父就是以上帝的名义,作为封建皇帝的代言人。无疑,小说无情揭露了蒙泰尼里的虚伪性,比如他在牛虻关进监狱里时几次看望,都是规劝牛虻皈依宗教,因为他不知道牛虻为什么会对他持有如此刻薄无情的仇恨,试图用爱的教义去感化牛虻:“列瓦雷士先生,直到现在,我还没有侮辱过你,对你的信仰、你的朋友没有说过一句轻蔑之词。可不可以请你也同样以礼相待我呢?还是要我有这样的看法:一个无神论者成不了上等人?”蒙泰尼里从小让亚瑟在图书馆里读书,并每日对他宣传教义,就是希望他的儿子也成为一个唯心主义的“上等人”,他自以为用毕生的精力完成了通往“上等人”的天路历程,在铺满鲜花和红地毯的道路上,多少匍匐在他脚下的信徒视他为神,他自认为自己在拯救劳苦大众,拯救这个充满着血腥的世界。
而那个早已打碎了神龛的牛虻,无时无刻地在各种场合中用最尖刻的言辞攻击其生父,这场战争正如牛虻引用《圣经》中耶稣对圣徒们所说的话那样:“你们不要我带着和平来到世上,我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剑。”但是,这个诺言在牛虻的革命行动中,在即将脱离险境的时候,一刹那就被人性的力量所摧毁了,当牛虻向敌人猛烈射击时,蒙泰尼里“为了和平”的突然出现,让这个革命意志坚强无比的战士,垂下了手中的火枪,被人性泯灭的上校俘获。有谁知道,这个下意识的动作,在牛虻刻骨铭心的仇恨中,潜藏着的是对蒙泰尼里的巨大热爱呢?他放下了“杀老鼠”的火枪,奏响的却是人性的强音。
作为一部19世纪后期出版的长篇小说,伏尼契的创作方法和艺术技巧属于老派的写法,比起当下中国经历过40多年长篇小说艺术方法技巧洗礼的成千上万作品来说,《牛虻》似乎已经成为“古董”了。当今小说的写法和读法已经进入“后现代”的文化语境之中,《牛虻》式的写法已然成为读图时代的奢侈艺术品。在快节奏的生活里,慢阅读者几乎成为时代的“零余人”。然而,除了外在的因素,我们今天很多小说的创作方法和技巧已经销蚀了审美快感,那么,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吸引读者的基本元素,是否被这几十年来的现代性所抛弃了呢?
我试图从《牛虻》的故事情节、人物描写和细节描写的角度,来警示当下小说创作方法和艺术技巧的危机。
当年,我是一口气读完《牛虻》这部小说的,虽然,我并不懂得小说所要诉说的是什么样的价值观,但是,故事情节的复杂性和悬疑性,让我这个懵懂少年读者不忍释卷,那全都是因为《牛虻》的故事悬念,在牛虻与琼玛的爱情纠葛中若隐若现,在牛虻与蒙泰尼里的矛盾冲突中引而不发,读者被作者伏尼契的艺术手法吊足了胃口,牛虻和亚瑟、牛虻和蒙泰尼里身世和经历的谜底,始终在读者的猜测中得不到确证,就像琼玛所说的:“我会在每个人的脸上看到亚瑟的模样。这是一种幻觉,像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的噩梦。刚才,那个讨厌的东西面对着我走过来的时候,我竟荒唐地把他当成了亚瑟。”亚瑟这个幽灵般的人物和他消失后的故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处于若隐若现的叙述过程中,直到进入小说高潮前才最后揭开谜底,这种故事结构技巧,虽然似乎有点老套,但是,正是这样的曲折复杂吸引了几代读者,同时,它也为人物塑造做出了合理合情的铺陈。
《牛虻》在人物塑造上与众不同的是,“圆形人物”,也即“典型性格”的精心刻画使它不同于一般长篇小说“扁平人物”描写的范式而避免了落入窠臼。正如小说中形容牛虻这个“幽灵”式的人物那样,从死神中“复活”过来的牛虻,其性格特征完全有别于他的过去,也有别于其他革命党人,是“这一个”双重性格“典型人物”——作者塑造出来的个人英雄主义者成为一个突破了概念化、脸谱化的小说人物模式,让人物成为一个重新“复活”的大写的人,尤其是人物从贵族坠入底层苦难的平民的描写,增强了人物形象的伟岸和人物性格的厚度。
当然,不仅仅是牛虻人物性格的描写,即便是次要人物的描写也是十分精彩的。作品有两章描写那个与牛虻同居的吉普赛女郎绮达·莱尼,虽然着笔不多,但是,人物性格凸显,令人回味再三。正是这个善于游走世界和各色人等的吉普赛舞女,在阅人无数中看破了世间红尘,她与牛虻的深谈充满着人生的哲理,表现出一个风尘女子的生活睿智,只有她才能一针见血地说出令牛虻也感到震惊的深刻之见:“你关心的是主教。”“是仇不是仇,反正你爱他胜过爱世上任何其他的人。”虽然,绮达最后离牛虻远去了,但是她的身影永远定格在《牛虻》的人物形象的高处,为这部悲剧小说增添了绚丽的色彩。许多年后,当我看到风靡一时的电影《叶塞尼亚》时,我暗自将这个充满着个性的吉普赛女郎与《牛虻》中的绮达相比,其悲剧性的人物刻画,显然逊色于后者。
毋庸置疑,长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描写的成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全取决于小说的细节描写。所以,细节描写就成为小说构成最重要的元素,缺少细节描写的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是难以被读者接受的,多少年后,读者能够记住的往往就是小说中那些动人的细节描写。比如,《牛虻》中几次出现的“白色花瓣”的描写,成了小说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中不可或缺的“具象”,同时也成为了小说浪漫悲剧的诗性“意象”:“他从花瓶里摘下了一朵菊花,慢腾腾地撕下一片又一片的白色花瓣。琼玛于无意中看到他那瘦骨嶙峋的右手,见那手一片一片地撕着花瓣的姿势,心里觉得好不自在,因为她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这种姿势。”后来,“牛虻从钮孔里的花朵上摘下一片花瓣,慢慢地撕成碎片。琼玛觉得很奇怪,他那种动作很像是另一个人,是谁呢?”再后来,屡屡出现的“衣扣孔上别着的鲜花”成为牛虻衣着细节的标识性饰物,大大提升了小说故事性的悬疑效果。
《牛虻》中最让我感动的细节描写还有很多,最难忘的就是牛虻抱起街头满身鲜血的六岁儿童时的细节描写:“他掏出小刀,敏捷地把划破的衣袖割开,让孩子的头贴在自己的胸口”,面对一个受伤而饥寒交迫的流浪儿童,连侍者也一脸茫然:“这样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怀里竟然抱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流浪叫花子。”每次我看到这里,就不禁潸然泪下,是细节的力量征服和震撼了我的心灵。除了这些,这部小说中细腻的人物心理描写,也是十分精准的,其修辞手法也是非常值得赞颂的,大量《圣经》故事中的典故被“引用”“借喻”和“隐喻”过来,形成的反讽修辞手法,让读者从中获得语言幽默、诙谐和揶揄的狂欢。为此,我从中得到启迪:我们绝不可以因为创新的技法,而丢弃了小说的基本常识和规律。
(作者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