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文学应该是“儿童化”的文学
儿童的文学,还是成人的文学?这本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但事实上,我们看到当下的一些“儿童文学”就是这样,并不完全由“儿童”和“文学”组成,出现了与适应儿童心理、满足儿童审美要求、为儿童创作的儿童文学不同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儿童文学。其较为明显的特征就是在原有儿童文学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不断融入一些成人文学的东西,向着儿童文学成人化的方向发展。
儿童文学重点在于“儿童化”,要考虑“为什么写”“写什么”“怎么写”。在各种文学样式繁荣发展的今天,儿童文学的面貌与以往儿童文学相比有了些许变化,这是正常现象,但有些作品离儿童较远、与儿童生活脱节,这就不正常了。有些写儿童文学的作者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色彩斑斓的童年生活“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回避当下的儿童生活,使得这些作者的写作变成了隔着“玻璃”的写作。
当创作不再追求意义的传达, 阅读必然成为纯粹的消遣。这也是导致一些儿童文学作品显得轻、薄、飘,缺乏深厚的底蕴和必要的承担的重要原因。以备受关注、争议较多的儿童诗为例,作者的眼里不能只剩下所谓的“诗”,而没有儿童和儿童生活。所谓的“儿童诗”,如果以成人的眼光、思维、理解,代替了儿童的感知、想象和情感,那么作品实际上是借儿童的身份来表现成人趣味,即将成人的意识和审美理念强塞到儿童形象中去,让稚气的孩子传递成人的意识和情感。如果这样的诗大行其道,“抒儿童之情,寄儿童之趣”势必会沦为一句空谈。
儿童文学是“儿童”的文学,其创作必须考虑到它的特定读者对象——儿童,而且要注意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生理、心理发育状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年龄特征。作家为了写出儿童喜欢看的作品,要“和儿童站在一起,善于从儿童的角度出发,以儿童的耳朵去听,以儿童的眼睛去看,特别以儿童的心灵去体会”(陈伯吹语)。但一些作家可能不具备“儿童的角度”和“儿童的眼睛”,写着写着就把读者忘了,变成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思考。所以儿童文学写作首先要“儿童化”,既不能将儿童内心世界简单化,也不能将儿童内心世界夸大化,而是要从孩子的需要、爱好和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审美能力来决定写什么和怎样写。
儿童文学应该是“儿童化”的文学,“儿童化”是儿童文学区别于一般文学的关键所在。成人化的儿童文学虽然并不能取代纯粹的儿童文学,但也会面向它的接受群体,而且儿童也属于它的接受群体,并占一定的比重。因此,就其与儿童的关系而言,成人化的儿童文学是教育工作者和儿童文学研究者、创作者等需要关注的问题。
儿童文学除了成人化,作品的粗鄙化倾向也不容忽视。粗鄙化不单指成人世界的一些内容,还包括对孩子的幼稚无知、淘气、恶作剧等的欣赏和夸大,虽然与儿童文学成人化不同,但也是成人运作下的产物。有些作者为求销量,不重视精品生产,而是想方设法用作品刺激儿童,在作品中制造浅薄无聊的闹剧,以“好玩”为手段,生产快餐文化。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儿童文学的趣味问题,在儿童文学创作中注重趣味,是为了使儿童文学作品更为少年儿童所喜爱,以便寓教于乐,从而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近些年来,确实有为数众多的作品成功地把健康有益的主题思想融合于生动的、富有儿童趣味的描绘之中,吸引了广大小读者,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注意到在不少作品中存在着为趣味而趣味的现象,有的所谓“儿童趣味”,实际上不过是孩子的幼稚无知、淘气、恶作剧等,作者却以赞赏的笔调描写这些内容,而不加以正向引导,这样的作品实际上是没有什么积极意义可言的,但作者往往“自己感觉不出来”,这个现象是值得引起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