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话四题
(一)重读
博尔赫斯说:“比阅读更好的事,那就是重读。每一次我们重读一本书,这本书就与从前稍有不同,而我们自己也与从前稍有不同。”没错,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迎来一个与之前较为不同的自己。当然,有的人变化属脱胎换骨,有的人变化则是凌波微步,但无论怎样,于读书而言,随成长而变化的认知都会令我们对同一本书产生不一样的解读。
我十四五岁时就读了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以及伏尼契的《牛虻》。但多年后,当我重新打开它们时,书中多数细节都已然不记得了,不少段落甚至就如同从未读过一般。为此,我还专门找出年少时几个拿来做读书笔记的本子,上面有我对这些作品的摘录和标注,记忆渐次唤醒,但同时却又不得不承认,随着阅历的增长以及对知识理解的加深,成年后的我看问题的角度已与年少时发生很大变化甚至大相径庭,因而原书中的许多内容也如同新知识一般被重新摆在我面前。所以,在我看来,重读不仅对于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重要,对于所有读者而言其实都很重要。尤其是年少时读过的那些经典文学作品,成年后更有重读的必要。
以《牛虻》为例,曾令我记忆深刻的是牛虻对琼玛的爱情,是他与生父——神父蒙泰里尼的相爱相杀。而多年后重读,我才领悟伏尼契真正想要表达的是什么,那就是牛虻(亚瑟)如何战胜了对一个人来说最为难以战胜的敌人——自我,从而脱胎换骨成为新人。而《约翰·克利斯朵夫》曾被我视为一部张扬自我奋斗精神的杰作,但重读后我却认识到,罗曼·罗兰想要表达的不仅是克利斯朵夫一个人的奋斗历程,而是在用笔呼唤千千万万个真正的英雄,他讴歌的是人类在命运面前永不屈服的一种精神。
有时候重读也会变得有趣。比如重读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当年我奇怪主人公霍尔顿为何特别讨厌电影,尤其是他那句“我讨厌死电影了,千万别和我提这个”令我印象深刻。而当我重读时再看到霍尔顿对电影的种种反感,却不由得会心一笑,因为后来我知道,塞林格之所以讨厌电影,是因为他讨厌某些电影人。塞林格的初恋乌娜(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剧作家尤金·奥尼尔的女儿)无情抛弃了他,却嫁给了电影界大名鼎鼎的查理·卓别林。
还有简·奥斯汀。初读时好奇奥斯汀的小说在涉及谈情说爱时为何总一笔带过?其作品表现的多是群体性社交活动。后来读到不同版本的奥斯汀传记尤其是实地探访了她在英格兰的故居后,了解到她爱情的多舛与不幸,于是重读时便明白作家或许就是在刻意回避着对某种情感场景的描摹。
简·奥斯汀逝世200周年时,英国发行了面值为10英镑的纪念钞,在奥斯汀肖像的下方印了《傲慢与偏见》中的一句话:“我说呀,什么娱乐也抵不上读书的乐趣。”而读书的乐趣有时便来源于重读。也就是当我们了解到作家与作品背后的各种掌故,当我们历经了生活与岁月的淘洗与打磨,再去重读,感受与心得自会不同,就像《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所说的:“一个优秀的读者,一个成熟的读者,一个思路活泼、追求新意的读者,只能是一个‘重读者’”。
(二)荐读
常常会同情村上春树,不为别的,就为那么多年诺贝尔文学奖他年年位居榜单前列,却又年年陪跑。但在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他又不是陪跑最多的,最多的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一生被提名21次却最终无缘获奖。而格林的崇拜者们——加西亚·马尔克斯、威廉·戈尔丁等则相继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格林与村上春树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作品都很畅销,而这种畅销与诺奖不能说毫无关联。因为每当诺奖颁奖前,位列榜单头部作家们的作品在全球各地都会被以各种方式荐读给读者,荐读无疑助力了他们作品的持续畅销。
所谓荐读,顾名思义也就是推荐给读者去读。当下多如牛毛的各类图书榜单,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荐读。有人还将其“细分”为迷惘时读什么书,失恋时读什么书,落魄时读什么书,发达时读什么书,等等。多年前,我曾认识一位“职业配书人”,他不仅熟悉国内各大图书榜单的实时动态,知道哪位娱乐大腕喜欢读什么书,哪个流量明星喜欢看什么读物,还为企业家私人书柜装饰配书,同时为客户设计指导办公室书柜摆放与书籍搭配,于这位“职业配书人”而言,“荐书”不仅是一种谋生手段,而且成了一门可以自带各种附加值的生意。
说实话,我不觉得由“职业配书人”推荐的都是有用的书,有些也可能只适合于装潢。事实上,如今各种各样的图书排行榜,其背后多半有资本与出版商的影子。比方就曾有人找我去给某些图书写推荐文字,当然属于“命题作文”性质,被我婉拒,这倒不是因为我吝于表扬,而是我觉得读书这事儿不比吃货“探店”,人类精神层面的差异远比味蕾的差异要大。把自己喜欢的书推荐给周围朋友显然没问题,但推而广之却要慎之又慎,你之蜜糖他之砒霜也说不定。回想我年少时,没有媒体荐书,更没什么排行榜,说一本书好,都是朋友间口口相传,这固然于时间上不经济,但买回来读却多半不会“走眼”。
老舍先生在他的《读书》一文中提到某一类书的时候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地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做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老舍先生这里说到的辛克莱,指的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说实话,我也不太习惯读辛克莱的小说,但在老舍年轻的时候,辛克莱却是被一些文人常挂在嘴边的当红西方作家,不少人都以读他的小说为时尚。
如今各短视频平台上“网红”们推荐的书籍也很多,在网上大呼小叫的让人感觉不买他们的书仿佛不只是一种遗憾,简直成了某种罪过。不知道别人以为如何,反正每一次我碰到这种方式的荐书,我都不会作任何停留,而是立马划走。
(三)博览
汪曾祺先生说:“一个当代的中国作家应该是一个通人。”汪曾祺这里所说的“通人”,我以为首先是指作家的阅读面要广,其次是指作家的知识面要宽。我见过某些诗人,似乎只能创作些分行的文字;也见过一些小说家,小说写得不错,但小说以外的文字却令人不忍卒读。“术业有专攻”这话于文学创作而言不能说不适用,写作上一招鲜吃遍天的事儿亦不在少数,但诗人不读小说,小说家不读诗歌,散文作者不看文学评论,在我看来总感觉是缺少了一些什么。文学创作里的不同创作体裁说到底都是触类旁通的,纵观古今中外,我还很少见到一个大作家只有“一种笔法”。而且在我看来,想要成为一名好的作家,倘若非要说有什么法门的话,我以为在阅读上博览群书怕是不二真经。
查尔斯·狄更斯二十岁出头就做记者,他后来多次谈到记者生涯对他的巨大影响,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让他必须阅读各种貌似与文学无关的书籍,感兴趣的精读,不太感兴趣的也会浏览,这令狄更斯成为英国文学界出了名的“杂家”。梁启超先生在他的《治国学杂话》中也曾讲道:“每日所读之书,最好分两类,一类是精读的,一类是浏览的。”梁先生认为经史子集等经典一定是要精读的,而对于那些够不上经典的书籍也要有所涉猎,对于后一种书籍只要“觉得有趣,便注意细看,觉得无趣,便翻次页,遇有想抄录的,也俟读完再抄,当时勿窒其机。”这显然是梁启超先生的经验之谈。我们佩服大师之气吞万象举重若轻,殊不知他们博览群书量之大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鲁迅先生也是如此。作家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一文中记录了这样一件事:萧红穿了新衣服去见鲁迅,问鲁迅先生:“周先生,我的衣服漂亮不漂亮。”鲁迅答:“不大漂亮。”之后二人便围绕女人的穿衣品位等话题聊了起来。萧红又问:“周先生怎么也晓得女人穿衣裳的这些事情呢?”鲁迅先生答:“看过书的,关于美学的。”而在一旁的许广平则说:“周先生什么书都看的。”
记得金庸、梁羽生的武侠小说特别走红那些年,就有不止一个人对我说,想写好小说不用读太多书,只要多读金庸就行,因为金庸的小说不绕圈子,都是一开头就进入故事,节奏快、读者读起来轻松且不费脑子。
果真如此吗?金庸小说节奏快是报纸专栏需要,但金庸先生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写专栏而不枯竭,为读者贡献了那么多耳熟能详的文学人物,恰恰得益于他的博览群书。其作品虽为武侠,但几乎部部作品都与真实历史捆绑,金庸对中国历史、人文地理及宗教民俗之熟稔也超出了不少所谓业内专家,如果仅供读者消遣,也不会有“金庸学”横空出世。所以我以为,如金庸先生这般或许才够得上汪曾祺先生所说的中国作家里的“通人”吧。
(四)误读
美国当代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认为,一切阅读都是一种误读。文学作品的意义就在于阅读过程中通过语词能指之间的无止境的意义转化、播撒、异延,而不断产生又不断消失,所以寻找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此,阅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创造一种意义,即误读。
我最早读小说是以外国小说居多。后来读到这些外国作家的传记和相关研究资料,发现误读之处多多,有的属无伤大雅,有的则是南辕北辙,主要误读之处就在于因为对作家的经历和创作初衷缺乏了解,因而想当然地以为作品所要表现的肯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其实不只是普通读者,专业评论家误读作家作品的也大有人在。用一种学理和方法论来套用和解读不同的文学作品,误读只能是必然,并且评论家的主观情感也不可能和作家创作时的情感完全相同。正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揭示的恰恰是阅读的代入心理与接受的多元分化。
有一个来自《诗经》被误读的例子曾被广泛提及。《关雎》是《诗经》中的第一首诗。雎鸠本是一种凶猛之鸟禽,《关雎》一诗本意是以雎鸠求鱼来象征男子求爱。而到了汉代,儒家将其视之为贞鸟,“关关雎鸠”从此成为雌雄和鸣、夫妻和谐之写照。实际上这并不是因为汉代的学者无知而造成的理解上的错误,而是一次“刻意”误读,它反映了社会生活及婚姻观的变化与追求和谐、美好的心理趋向。
“刻意”误读也表现在对待安徒生的作品上。比如《海的女儿》就不是写给儿童看的,是安徒生给成人读者创作的;《丑小鸭》按照安徒生写给评论家勃兰兑斯的信中所言,则是安徒生的自传,是对他原本应该是贵族而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不满。但后人却给这两部作品赋予了许多安徒生创作初衷之外的意义。
误读,按照清代大文人纪晓岚的说法,也有其合理性。“郢书燕说”一词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一文。文中记载,郢地有人晚上给燕国丞相写信,因烛光不亮,命拿烛的人举烛,于是不自觉地把“举烛”二字写在信里。燕相读后,高兴地说:举烛是崇尚光明的意思,崇尚光明就是选用贤德的人。后用“郢书燕说”来比喻误解原意,穿凿附会。而纪晓岚则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中,把这一误读评述为“是不必然,亦不必不然,郢书燕说,固未为无益。”也就是说纪晓岚肯定了误读的合理性,至少在他看来误读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我认识的作家中,多有其作品被各地的中小学试卷所选用者,而列出的对其作品解读的“正确答案”,往往与这些作家的创作初衷有相当之距离。这也再次说明,只要读书,误读就在所难免。一部《红楼梦》有那么多人在研究,到如今却难说哪一种认知就一定属于“真知”,而哪一种阐述则属于“误读”的结果。其实也不仅是“红学”,这世上被人们讨论来讨论去的学问,到底有多少是起源于“误读”?怕是谁也说不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