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桫椤:网络文学的本体叙事与身份建构
来源:《文艺论坛》 | 桫椤  2024年08月16日08:12

摘 要:网络文学的产生与发展对社会文化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深刻改变了当代文学版图。但关于网络文学的本体性特征众说纷纭,本体叙事在文学、技术和商业属性等要素间摇摆,导致社会认知出现偏差,网络文学的人文价值被遮蔽。基于用功能界定文学的方法加以观察,网络文学本体叙事存在用附加功能取代本体功能的问题。新时代赋予网络文学新的文化使命,本体叙事应当有助于肯定其文学身份,并在文学范畴内进行研究和评价;同时需要摆正本体功能与附加功能的关系,高度重视传播网络文学的人文价值,从而为重建其文化身份和社会形象提供帮助。

关键词:网络文学;本体叙事;文学功能;人文价值

网络文学发轫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今已走过三十年的历程。目前关于网络文学的本体叙事并未完成,其文化身份和社会形象仍给人扑朔迷离之感。作为网络时代社会思想的表现形式和重要生产者,辨析网络文学以何种角色和身份参与社会精神文化生活的建构,不仅有助于其在大众的道德、历史和审美期待中实现自我完善和提升,提高精品佳作的比率,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也有助于确立它的文学史和文化史地位。特别是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增强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的时代背景下,通过本体叙事重构网络文学的文化身份和社会形象,已十分必要和迫切。

一、本体叙事与网络文学的多重面相

我们可以从“本体论批评”的角度来思考网络文学的本体叙事。本体论作为一个哲学术语,用来表示哲学中关于存在的本质及其基本特征的研究。兰色姆在《诗歌:本体论札记》中把本体论引入文学批评,主张批评家应当把诗视为十足的本体论的或形而上学的剧烈的行动。在这其中,他认为本体包含两层互为关联、相互渗透的涵义,一是指诗自身具有本体论的意味;二是指世界的本体论意味。[1]对应到网络文学评论中,欧阳友权认为,“运用本体论哲学方法探究网络文学,就是回到事物本身,聚焦这种文学‘如何存在’又‘为何存在’的提问方式,选择从‘存在方式’进入‘存在本质’的思维路径,从现象学探索其存在方式,从价值论探索其存在的本质”。[2]在此基础上,欧阳友权从技术存在和价值存在两个维度上将网络文学的本体性概括为“双重结构”:“对于网络语境中的文学而言,其本体存在首先表征为互联网上显性在场的文学,即这种文学的存在方式及其范式,然后是其隐性存在的存在本质与价值,即作为文学的‘文学性’的意义存在。”[3]

简而言之,是将网络文学的本体问题分解为可见的存在形式层面和不可见的价值功能层面。由此可见,本体叙事可以看作是关于网络文学自身特点和价值的论说,解决的是网络文学具有哪些属性特征和在社会文化生活中充当着何种身份、发挥着何种作用、展示了何种形象等本体问题。其中,最核心的是它的技术属性、资本属性和文化属性及其相互关系。

循此路径回溯,当下关于网络文学的本体性论述具有两个特点。在显性层面上,基于数码文本的技术要素被纳入“可见的”形式审美范畴,网络文学由此获得了电子文学、数码文学等的命名。例如,黄鸣奋认为,到目前人类历史上有三种文学本体形态,即口头文学、书面文学和电子文学,“电子文学本身可区分模拟性和数码性两大类别,前者以广播剧、电视剧等为代表,后者目前以数码文学、网络文学为代表”。[4]其中网络文学比数码文学更重视流行性、通俗性和流行语的价值;注意开拓超文本叙事,“各种文学网站几乎都是在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的支持下建成的,各种网络文学作品也都程度不等地运用了超链接”“在内容上,数码文学更多瞩目于开拓信息科技最新成果的艺术潜能,网络文学更多注重于运用大众化、普及化的信息服务讲述民众喜闻乐见的通俗故事”。[5]在此基础上他指出,在考察文学的本体特征时,“不能忽略它们所依托的交流平台的性质”,其中“数码电子文学主要基于互联网,崛起中的网络地域文学主要基于包括物联网、GPS、地理信息系统等在内的全球信息基础设施”。[6]陈定家将超文本和互文性作为理解网络文学的两个关键词,而二者显然是在技术基础上产生的:“从文论视角而言,如果说‘超文本’研究是理解网络文学的关键词,那么互文性作为体现超文本本质特征的核心要素,可以说是研究网络文学的关键词中的关键词。”[7]邵燕君认为网络文学是基于“数码人工环境”的文学,从媒介革命的角度出发,“网络文学的重心在‘网络’而非‘文学’——并非‘文学’不重要,而是我们今天能想到的和想象不到的‘文学性’,都要从‘网络性’中重新生长出来。”[8]黎杨全认为,由于人在数字媒介中是一种“虚拟生存”状态,而“随着数字媒介对日常生活的全面植入与改造,网络存在无意识已经成为现代人普遍的心理结构”,因而“虚拟生存体验正构成了中国网络文学的深层意蕴”[9]。

在隐性功能和价值层面上,网络文学的商业价值和社交功能得到彰显。黎杨全将商业属性作为界定网络文学的基本标准,他认为,“在讨论中国网络文学之前,必须要正视一个基本前提,即中国网络文学的主体是各个读书网站的商业化文学”[10]。夏烈在接受《浙江日报》“潮新闻”采访时说:“网络文学本身是适应了时代的大众文化。它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我们必须要尊重市场规律。”[11]由于网络媒介具有交互性特征,网络文学由此具有了社交功能,不仅读者可以在阅读过程中通过跟帖、点评(如起点中文网的“本章说”)、点赞等方式与作者进行交流,围绕作家和作品形成了趣缘社群,粉丝共读被认为是网络文学的基本阅读模式。由此,邵燕君认为,“对网络文学概念的定义不能回避商业性,而与爱欲劳动相关的商业性必须是粉丝经济。‘以爽为本’的网络文学可定义为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新消遣文学。”[12]这一观点既强化了网络文学的社交和消遣娱乐功能,也指认了商业属性在网络文学中的重要地位。

在用某些区别于传统的创新性特质来指代网络文学本体性的同时,有研究者进行了多层面的综合归纳。欧阳友权从“五个相互依存的逻辑层面”分析网络文学的显性结构,即“媒介赋型”“比特叙事”“欲望修辞”“在线漫游”,存在形态上则是“电子文本”;同时认为隐性价值结构由“体制重建”“民间立场”“电子诗意”“文化表征”和“人文蕴含”五个层面构成。[13]分析这些内容,易引起混淆的是显性结构中的“欲望叙事”和隐性结构中的“文化表征”,在他的解释中,“欲望叙事”实际指向的是作者的创作动机,认为网络文学是一种“间性主体的孤独狂欢”[14],欲望虽不可见但作者是可“见”的;而“文化表征”指的则是“后现代语境的‘图-底’关系”[15],即网络文学与后现代主义文化精神之间存在的内在关联。马季认为,“关于网络文学的属性曾有过若干观点不一的争论,在我看来,网络文学的本质依然是文学,但在发展过程中增加了新的特质”[16],“但我们必须承认,网络文学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其商业性与生俱来,其消费特征不言而喻”。[17]

可以看出,马季虽然肯定网络文学的商业属性,但同时认为其本质仍然是文学。许苗苗认为“网络文学饱含‘网络’+‘文学’两要素,是一个复合概念。既以‘网络’标明载体的新鲜,又以‘文学’建立与其他既有的媒体文化形式的联系。”[18]她认为网络文学具有“网络与文学”的复合特征。

上述关于网络文学属性特征和价值功能的表述并非全部,这里只撷取了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但已足以摹画出网络文学的多重身份和多副面孔。

二、被遮蔽的人文价值

2024年2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发布了《2023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在关于这一活动的新闻报道中,《新京报》客户端使用的标题为《2023网络文学报告发布:中国网络文学阅读市场规模超400亿》[19],人民网的报道题为《网络文学出海市场规模超40亿元》[20],中国新闻网的报道为《写手月入三四千,写网络小说还是个挣钱好行当吗?》[21]。尽管这些报道的内文中不乏对这一报告多角度的解读,但这些同质化的标题带给人的印象是网络文学的商业价值最重要,因此也最被社会关心。再如,百度百科中关于“网络文学”词条的释义为:“是指由网民在电脑上创作、通过互联网发表、供网络用户欣赏或参与的新型文学样式,它是伴随现代计算机特别是数字化网络技术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文学形态。”[22]

在这一解释中,尽管技术是作为文学的限定而出现的,但读者首先看到的是网络文学的技术属性,而后才能看到其与文学之间的关系。这些现象,给网络文学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面纱,使之不能向公众展现清晰的本体形象。

在传统话语中,讨论文学需要从外延和内涵两个方向上着手。毫无疑问,文学的本体性特征主要蕴含在内涵中,即体现在它的功能、内容和表达形式上。其中,内容和表达形式指向文体以及作为语言艺术的表达方式,它们主要从形式上规定文学的特质;在主题上,文学的本体性则主要反映在其所蕴藏的价值功能上。“用功能对文学进行界定还是比较可靠的,无论这功能是个体的还是社会的,是私人的还是公众的”,“按照人文主义模式,有一种对世界的、对人的认识源自文学体验(也许不仅仅来源于此,但主要来源于此——原注),唯有或几乎唯有文学才能给与我们这种知识”。[23]

我们或可说这是“纯文学”的标准,但在通俗文学中是否适用呢?答案是肯定的。汤哲声归纳了关于通俗文学本体论的主要观点,“新时期以来中国大陆的研究者对现代通俗小说本体的认识形成了几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包括社会视角、精神视角、通俗视角和现代性视角”[24],其中范伯群认为“通俗文学首先是文学”“就应该去建立通俗文学的美学评价标准”[25];刘扬体认为“有害无益的精神产品”能够让读者“获得消遣性的心理愉悦”,少数优秀的作品“还能使他们获得俗中见雅的精神滋养”[26];孔庆东认为“从狭义层次来看,则必须是‘与世俗沟通’和‘浅显易懂’两大特征兼备的小说,才是通俗小说”[27];李勇认为“‘通俗文学’的本体可以规定为现代社会中为满足人们的消遣、娱乐需要而进行的社会活动”[28]。

这些观点都将通俗小说的功能作为本体性的基本构成。

网络文学作为社会发展到网络时代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体现着人类活动的“合目的性”,是目的与手段、形式与功能的统一。对创新性特质的理论描述,既与网络文学的客观情况相一致,同时更是在与传统文学的对比中获得的判断。不管是否可以将网络文学对接到通俗文学传统中,它总是在文学的范畴内。文学包含多种功能,伴随社会的发展而衍生出多元价值。审美功能、认识功能和教化功能一向被作为文学的三大基本功能,其他如意识形态功能、消遣娱乐功能、社交功能和商业功能都是在此基础上衍化而来的。其中意识形态功能从属于教化功能,消遣娱乐功能是审美功能的一种;以文学为媒介进行社会交往活动形成了文学的社交功能,商业功能则是基于其他功能特别是消遣娱乐和社交功能而产生的。值得注意的是,审美功能、认识功能和教化功能及由此衍生的意识形态功能、社交功能等是文学固有的功能,而商业功能则是伴随人类商业活动的兴起而出现的。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文学的不同功能会在现实的需求中出现此消彼长的现象。例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至新中国成立前,现代文学被赋予了“启蒙”和“救亡”的历史重任,这是其文明教化和意识形态功能的体现;到了网络时代,受到社会大众化和市场经济思潮的影响,文学的社交功能和商业功能凸显出来。

在上述复杂的文学功能中,内含在文本中的、指向人类精神世界的三大基本功能是文学的本体功能,它们体现着文学的人文价值;而文本之外衍生出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社交功能和商业功能则是附加功能。设若以此展开对文学本体性的讨论,则不难看出,文学的本体功能始终蕴含在所有时代和所有媒介载体所形成的文体形式中,这是由语言文字艺术的本质所决定的;而附加功能则很可能随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变化。

“今天,各种艺术门类互融互通,各种表现形式交叉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催生了文艺形式创新,拓宽了文艺空间。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一切创作技巧和手段都是为内容服务的。”[29]将商业属性和社交功能作为理解网络文学的基础,或者把技术要素作为网络文学的本质特征,反映出持论者不同于传统的文学立场。对这些非本体特征的强化性论说,欲图通过与传统文学的差别而肯定网络文学所具有的创新性。尽管这些特质并不具有主观上的排他性,但显然有意无意地遮蔽了文学这一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属性,使人误以为网络文学并不或较少担负教化和审美功能,只作为技术时代的文化消费品而供读者消遣娱乐并创造经济价值。

三、重建网络文学的文化身份

过分夸大网络文学的附加功能,不仅加剧了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紧张关系,也容易诱导网络文学自动放弃文化身份,损害其社会形象。一些研究者已经看到了这一点,并表达了态度鲜明的批评意见。汤哲声在讨论中国网络文学的属性和经典化路径时认为,“对于中国网络文学的属性,我的观点是它是中国传统通俗小说的当代呈现”“至于中国网络文学发生于国内还是国外,是什么网站还是什么论坛,都是技术层面上的探究,何况这些技术层面上的探究也只是比较文章发表时间和文章的网络文学性,都是些很难说清的表层现象。纠缠于表层现象,而忽视本质属性,是当下中国网络文学经典化研究的重要缺陷”。[30]何平指出,“当下的网络文学被空前地折算成了金钱,似乎谈论网络文学而不谈论IP,就是网络文学的无知者和落伍者。”“传统文学和网文的分裂已经不是文学观念的分歧,而是文学和非文学的断裂。”“今天地摊文学式的网文就是资本、大神写手和广阔的粉丝读者群共同造就的商业帝国。”[31]言外之意,由于过度商业化,网络文学已经不再是文学了。

网络文学的生产场域在互联网上,等于在一个与客观世界平行的空间中传播,脱离了传统媒介所形成的权力结构,“亚文化”似乎成了它的标签。这一方面显示了主流观念对网络文学的偏见,另一方面不得不说这与网络文学的本体叙事有关。网络文学的确有“亚文化”的一面,例如“二次元”类的作品和粉丝消费行为,以及对脱离主流审美的个人趣味的迎合等。但是,并非所有的网络小说和以网络文学为中心的社交活动都是“亚文化”,比如大量现实题材和科幻题材作品的出现。进入新时代以来,在社会多部门的大力倡导下,网络文学现实题材创作出现“井喷”现象。《2022年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指出了网络文学的主流化趋势:“本年度新增现实题材作品20余万部,同比增长17%。网络作家积极参与中国作协‘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积极描绘新时代城乡面貌的巨大变迁。基层写实与行业文亮点频出,展现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各行各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面貌,《关键路径》描绘国产大飞机制造,《老兵新警》书写平凡警察,《奔涌》聚焦人工智能,《寰宇之夜》表现中华传统文化继承发展,《折月亮》融合新兴产业等时尚元素,《国民法医》体现现代科技为现实题材赋能等。”[32]这些现象和作品充满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显然是不能归入“亚文化”范畴的。“亚文化乃是一种或另一种更大的文化网中的一套亚模式。结构相对较小,更地方化,区分更细。”[33]这一定义揭示出“亚文化”与主流文化并无截然可分的界限,我们实无必要一边认为读者众多的网络文学是“主流文学”,一边又为其贴上“亚文化”的标签,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为社会理解网络文学的本体属性带来了混乱。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总目标,这是时代交给文学的使命任务,也是需要网络文学共担的历史责任。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这是文学教化功能的再次发力。当然,文学培根铸魂,发挥影响人、激励人和塑造人的作用,不是通过说教的方式,而是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这一点上,为庞大用户群体提供陪伴式和沉浸式阅读体验的网络文学更具有优势;同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性要求为网络文学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在时代呼声中,网络文学迫切需要通过调整本体叙事重建文化身份。

第一,肯定网络文学的文学身份。网络文学在互联网产生,以网络为媒介,伴随网络技术的迭代升级而演进。从其诞生、发展和与受众(网民)的关系而论,与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影视和网络社交等类似,都是互联网应用之一类。但从其文体形态和功能等方面看,则与此前以印刷品形式出现的文学存在关联,而且这种关联是根源上的和本质上的。我们有理由相信,网络文学是被网络时代“引渡”之后文学传统为适应网络空间而出现的产物。尽管“对于一部‘纯正’的网络文学来说,网络不仅是一个传播平台,更是一个生产空间”[34],但这个空间所生产出来的作品仍然要归类到文学这个总体性框架之下。前述种种观点证明,“网络文学是文学”并不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判断,它需要得到来自创作和理论的肯定性论说,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正如何平所言:“传统文学和网文,如果还要求文学共识,那就不只是单向度的由少数批评家去为网文背书,论证网文的‘文学性’。既然我们要谈文学,不只是IP,资本操纵的网文平台和大神也应该说服我们他们所做的一切是‘文学’,哪怕是他们认为的那一种文学。”[35]

第二,在文学范畴内评价网络文学。我们说网络文学是时代的产物,不只是说它是互联网技术的产物,更是网络时代社会生活的产物。在生产传播方式上依托网络技术和平台,而在内容、主题和表达方式上则是对人在网络时代的生活经验以及情感、心理、思想和审美的映射。网络文学与时代审美的关系,表面上看主要通过用不同类型的作品满足读者不同的阅读趣味来体现,但不同阅读需求折射着读者身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命境遇、心理感受和精神追求。由此,网络文学不仅出现了大批直接从生活现场取材的现实题材作品,也发育出了与传统通俗文学不同的表达手法和故事类型,例如反映人的虚拟生存体验的游戏文、系统文、马甲文等。网络文学在中国发展壮大,并不主要因为网络技术,而是因为它契合了中国人的审美表达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夏烈提出了网络文学的“中华性”:“网络文学既是一种根植于当代改革实践和中国民间及传统文化的创作混生体,也是愈来愈强烈地反映着全球化语境下中华主体性确立的敏感区”[36],而“网络文学的‘中华性’既是它自然而然形成的精神质地,也是当下以及未来需要推动阐释和深入研究的文化根性”。[37]由此可见,网络文学是不折不扣的中国文学网络形式,评价其中的作品和现象,虽然可以调用多方面的理论资源,但最终要与文学理论相衔接,研究和评论不能陷在网络文学的“茧房”中“圈地自萌”、自说自话。

第三,摆正网络文学本体功能与附加功能的关系。网络小说是文艺作品还是IP或人工数码产品?网络文学的本体叙事始终在这些概念中摇摆不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归根结底是由看待网络文学的不同立场和角度决定的。网络文学所具有的多种功能和价值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嵌关系,一种功能因为另一种功能而产生,一种价值与另一种价值互为表里,是无法进行明确区分的。网络文学是文学规律、传媒技术和资本力量合谋的产物,身份的复杂性导致人们对它的观察、理解与评价犹如“盲人摸象”,站在一个固定的角度无法看到它的全貌。这需要找到一个恰当的观察点,即要摆正本体功能与附加功能的关系。这其中最易造成混乱的,是娱乐性与思想性之间的关系。马季即说:“是否具有‘寓教于乐’‘乐中得益’的功能,是衡量网络文学作品优劣的重要标志。”[38]这也反过来提示网络文学写作者,不要因为供读者消遣娱乐就忘记了文化责任。

第四,重视网络文学的文化价值。这不仅是其作为文学的一种发展形态而具有的基本功能所决定的,也取决于与传统文学不同的实践性特质。网络文学以电子文本的形式存在,我们知道数字信息本身具有流动性;同时从创作角度论,网络文学连载发表的方式、不断增加的在线评论等使之具有动态性。更重要的是,强大的社交功能使网络文学吸引了数量庞大的青年群体,他们以之为核心和纽带形成粉丝群体,互相交流阅读感受、“吐槽”任何可以成为“槽点”的设定,甚至借机发泄个人情绪,形成了一个众声喧哗、敏感活跃的社交场域。这些都是网络文学实践性特征的表现。网络文学的文化价值固然体现在作品对读者发挥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流动性和动态性所形成的对受众的情感、精神和思想的影响也不可小觑,后者同样是文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就是生产关于和来自我们的社会经验的意义的持续过程,并且这些意义需要为涉及的人创造一种社会认同”[39],约翰·菲斯克这一关于文化的定义表明,文化从来不是固化的,它始终是实践的和动态的,网络文学的生产方式为其提供了新的解释 。

随着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深刻改变人的生存环境,人类的文学世界将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文学的未来形态和类型也绝不仅限于目前的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之别。技术迭代给网络文学带来了诸多的不确定性,当下尚未完成的网络文学史建构和评价体系建设也恐难在原有路径上继续前进。但可以肯定的是,网络文学的文化身份不会改变,文化价值不会削弱,变化的只是其发挥功能和传递价值的方式。在不同发展阶段,社会对文学的期待和要求都不相同,但无论在任何时代,“好的文艺作品就应该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颓废萎靡之风”[40],这仍然是任何形式的文学创作所应当坚持的基本遵循。因此,主动在文学维度内通过本体叙事重构文化身份和社会形象,是加快网络文学的主流化和精品化进程,实现文化担当的必要举措。

注释

[1][33]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29页、第832页。

[2][3][13][14][15]欧阳友权:《网络文艺学探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2页、第8页、第10—14页、第10页、第14页。

[4][5][6]黄鸣奋:《论文学的多本体性》,《文艺报》2017年3月13日。

[7]陈定家:《文之舞——网络文学与互文性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

[8]邵燕君:《“数码人工环境”与网络文学专业批评》,《中国文学批评》2023年第4期。

[9][10]黎杨全:《中国网络文学与虚拟生存体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46页、第9页。

[11]《迷住老外,中国网络文学比大家想象的能干》,潮新闻客户端2023年5月24日。

[12]邵燕君:《以媒介变革为契机的“爱欲生产力”的解放——对中国网络文学发展动因的再认识》,《文艺研究》2020年第10期。

[16][17]马季:《中国网络文学简史》,宁波出版社2023年版,第3页、第4页。

[18]许苗苗:《网络文学的媒介转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11页。

[19]何安安:《2023网络文学报告发布:中国网络文学阅读市场规模超400亿》,新京报客户端2024年2月28日。

[20]张鹏禹:《网络文学出海市场规模超40亿元》,人民网2024年3月13日。

[21]上官云:《写手月入三四千,写网络小说还是个挣钱好行当吗?》,中国新闻网2024年3月21日。

[22]百度百科“网络文学”词条,见https://baike.baidu.com/item

/%E7%BD%91%E7%BB%9C%E6%96%87%E5%AD%A6/152347?fr=ge_ala.

[23]〔法〕安托万·孔帕尼翁著,吴泓渺、汪捷宇译:《理论的幽灵:文学与常识》,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7—28页。

[24][25][26][27][28]汤哲生主编:《中国当代通俗小说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2页、第33页、第35—36页、第39页、第40页。

[29]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12月15日。

[30]汤哲生:《中国网络文学的属性和经典化路径》,《中国文学批评》2023年第1期。

[31][35]何平:《我们在谈文学,他们在谈IP》,《文汇报》2016年7月4日。

[32]中国作协网络文学中心:《2022年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文艺报》2022年4月12日。

[34]邵燕君:《网络时代的文学引渡》,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04页。

[36][37]夏烈:《网络文学的新传统与未来性》,杭州出版社2019年版,第152页、第154页。

[38]马季:《网开一面看文学:中国网络小说批评》,中国书籍出版社2021年版,第6页。

[39]〔美〕约翰·菲斯克著,杨全强译:《解读大众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40]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2015年版,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