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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春台》:面纱吹动,瞥见命运一瞬
来源:《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 鲁敏  2024年08月13日09:08

一直迷惑于作家格非的语言,总是有种独立于小说之外的古意,有过往万千回头一瞬的宿命感。

比如《褐色鸟群》《欲望的旗帜》《春尽江南》《隐身衣》等。即便他所写的,是当下此际,仍有种蒙着尘烟的暗黄色调,即便所写的,也是俗庸的街市面孔,那俗庸里却也定格着一种古典的伤感与庄重。他的叙事节奏向来不慢,人物各自的线条或相互的交缠,常有大的跳跃,但不管如何,语言里总弥漫着一种迂缓且坚定的从容。读者只要开篇进入,就立即安静了。你不可能很快地读,也不愿意很快地读。你会回归到一种跟他语言一样的状态,复古为一个老派的读者,慢吞吞的性子,似乎是迟钝的懒惰的,几乎面无表情,只管跟着他的语言走。我喜欢成为这样的阅读者。

格非的语言怎么会有这样一种独立的古意,似乎与所写内容并不紧密相关的效应?我还冒昧请教过一次格非老师。在一次嘈杂的会议中,不合时宜的场合,我跑过几排长桌椅。时间与气氛原因,我问得语焉不详,他亦答得语焉不详。我到现在还处于这样的迷惑中。愉悦的迷惑。并在读《登春台》时,又重温到这样的愉悦与迷惑。

谈论一部长篇,谈语言,似乎显得避重就轻。但作为写作行当中的一个,我向来觉得,语言,实在是性命交关之事。语言到了一个程度,你就什么都可以写了。反之,若是糟到一个程度,写什么都会塌掉。语言从来不只是语言,它是表象,是途径,是萃取器,是阅读中交互反应的力学点。尤其是在人物、情节、轮廓、戏剧性这些所谓的“要素”显露之前,小说与读者之间,最起初最直捷的信任感的建立,排异或认同,沉醉或游离,都是从语言开始的。语言是最微妙且有效的甄别入口,啜饮半杯,读者会一下就能感知到,这是一位什么样的讲述者,这会是怎样的一段阅读旅程。

说到这里,我却又不知如何具体谈论《登春台》的语言。或者,正如我在开篇时说到的。作家格非的语言,既讲述、承载和服务于小说,同时又有其独立感。这套语言,也像是作家本人的“隐身衣”,随时要起笔写东西,就拿起,就穿在身上,你看不到,可你知道,并且你能读出来。读到这文字,你会认出,正是这件衣裳,这件衣裳下,正是那位写作者。

第一人称,第二人称,限制第三人称,全知全能视角。不同的人称,不同的机位与取景器。有时化身粗鄙末流,有时融入代际或性别怨恨,有时夹杂荒谬与冷酷。这种切换,不只是一个技术。谁不想这么写呢,要写到恰如其分,实不容易。

格非在受访中也谈到,用“第二人称”写作窦宝庆那章时的一些考量与感受。有趣的是,就在承接这一章的前面,即上一章末尾,小说里这样写道:“那天深夜,我回到家中打开电脑,果然收到了小罗发来的那篇文章。因作者使用了较为少见的第二人称,说实话,我在刚开始读的时候,一度很不适应。可耐着性子读了十来页之后,也就慢慢习惯了。”说实话,读到这里,我真的是笑了。既是作为读者也是作为同行的一种笑。这看来像是大白话,其实是挺巧妙的一个预防针,从接受角度而言,读者立即就做了“不适应”的准备,并在一种“请你耐着性子,读上十来页”的暗示下,果然就“慢慢习惯了”。哈哈,真的,写到此处,我得再加一个笑脸。因为,到后来,远不止是“习惯了”,越读到后面,越是觉得,这里的“你”,就是“他”,就是“我”,这种本会显得突兀的人称,就此消于无形,消于混沌,汇于全书,成为愉悦阅读的一部分。这实则上,似乎也暗中实践并证明了一个道理:人称是重要的,也没那么重要。关键你要“敢”,要“擅”。就像高手使器,正手或反手,背刺或迎面,都能一击即中。在旁人看起来,似乎都是不难的,不要紧的。但得是高手。唉,这比喻太差了。

还是说回语言。这样的语言,还有一个优势或者说特点——遮蔽性,面纱的那种遮蔽性。影绰,模糊,有风来,偶然掀起一角,露出极小的局部,甚至是艳丽的细节,即刻又落下,罩住,仍然呈现出某种混沌的整体局面。

这小说里,主要写了四个人物,写了其人之所以成为其人的来路、缘由及周遭社会关系与时代背景等,各有充分的篇幅与空间来塑造此人。即便如此,小说对他们的塑造,依然是遮蔽性的,闪烁感的,截取式的。比如读者们都十分喜爱的周振遐,他的过往,不论职业、经济、情感、肉体等,都是概略式的点到即止,欲说还休。格非的笔墨,并不在具体的事务上缠磨,他把有限的刻刀,刀刀都着在周振遐的性情、心境、状态与某种思虑上。周振遐在小说里“显现”出的动作和故事并不多,这往往很难写,容易涩。写好了,却又最为有效也最见骨肉。会心的读者,知其人,可推知其事,知其一生。

小说写作中,有时会对“素材占有”有一种量化的庞杂的苦力般的追求,似乎这就是“现实主义”的某种评判标准。我常对此感到困苦。我觉得小说写作的力量不只在“非虚构”的密度或深入挂碍,不只在“切中事务”的部分,更在于深处的“无形之物”。具体道理我也说不清。总之,我们被小说所吸引的那部分,大家所方便并热烈谈论的那部分,看起来常常会是故事、结构、复杂起落的部分,但归到深处,归到静处,恰恰是非“写真”的、无法谈论的那部分。《登春台》是这样一种小说,它的核心力量在“虚”的那部分。

我们回到面纱。其实不只是周振遐,包括小说中别的主要或过客人物,也有这样的,蒙着一层吹动中的面纱之感,即便他们相互间发生很深的交集,有共同的时空,有不同视角的佐证。比如,姚芩与蒋承泽之间,沈辛夷与陈克明之间,陈克明与发妻静熹之间,还有充满悬念但一闪而过的桑钦,喜欢操纵亲人生活的姑妈沈文雁,窦宝庆的情妇郑元春与公司其他高层的复杂关系等,小说里似乎都有所交代,但都交代得十分轻简,可能会叫喜欢“囫囵”追求“清晰”的读者略感不足——可是请等一下,请问这像什么?这不正像生活本身吗?

他人的经历与故事,往往都是道听途说,有深有浅,缥缥缈缈的。我们所吁叹的,被撼动和击中的,往往并不是十分具体的故事本身,而是那被莫名力量所控制所牵引的无常,以及人们对于无常的顶真与固执。这就是命啊。这就是生活啊。这就是一辈子啊——比如跟生意奋战了大半生,到最后乍一看甚至都被亲生女儿沈辛夷认为是个“小老头”的贾连芳,这位不服输的、永远想要“东山再起”的妈妈。这一大章,是写沈辛夷,也在写她的妈,写她的爸,写所有人。写我们自以为的一见钟情,自以为的我命我做主,自以为的奋斗不止,自以为的蒙住眼睛的背叛与伤害,自以为的重大相遇与重要时刻……

风吹动,面纱飘动,纸页翻动,作为读者的微笑刚要闪浮,忽而僵住,瞥见命运的一瞬,继而陷入无力的无答案的哲思。

哲思……不太敢说到“哲”,这方面我确实不懂,而这又是多年来人们讨论格非创作时高频提及的一个字。包括听过他讲课或讲座的学生与大众,或也有此感受。如果说语言是格非的“隐身衣”,那哲学意味、学者气息,就是显现着的,众人可见的,别在他的衣襟上了。

这不能简单归于他小说主人公的背景与出身。固然,他小说的主人公,常是书生人物,哪怕做起生意或干起革命或行走山水,仍然是灼灼其表、斯文其里的。包括本书中的周振遐与蒋承泽,他们的工作、闲谈、消遣、娱乐,尤其是读书会,哪怕就是随便拾几句众人牙慧,即是耐人寻味的,嵌着一串光泽柔和的哲学珍珠。可是我们会注意到,格非在引用和提及这些“珍珠”时,行文亦庄亦谐,“谐”的比例甚至更大,是一种打趣的、打量的、随意一瞥。这些看起来煌煌然的哲学或社科领域的重要理论或名句名典,跟人物其他的构成,比如衣装、饮食、起居,并没有高下之分,格非也没有特别去加以强调或戏谑。这只是人物面目的一种构成。

那么,格非小说中那种淡淡的,却又常常令人惊怔和失神的哲思来自何处呢?这是个大话题,远非我能谈及。起码,从一个路人读者的角度来说,这种哲思之局,略似埋线布阵,既在大处隐处无形处(比如生死、时间、自由、欲求、关联),亦在中处,也在小处。

浅浅地讲一个“中处”。周振遐与蒋承泽两个人,既是出于无聊,又是出于置气,还带着些开玩笑的意思,在二十多年前,下注似的,投掷下一枚“茯西村”的骰子,自此,这枚骰子就在他们命运的长河中骨碌碌暗中转动。

书中有数次,或详或略地回溯过那个南方荒僻渔港的搁浅时刻,显然,这是对万物关联的投射与印证,此笔看似有意无意,实则相当强悍。蒋承泽在书中出现不算很多,我很喜欢书中作为朋友的他,喜欢他与周振遐的交流方式,这“星辰般”的友谊,这种友谊对于死别的表达——赠送一册翻烂了的私人旧书。也喜欢书中后半部,周振遐与姚芩的情感发生,他们一路相伴与发展的程度,不浓烈,不深入,但刚刚好合适、舒适,乃至隽永。包括蒋承泽仅仅因为姚芩出生于“茯西村”,就招她为员工,这是重要人物在关涉到另一个路人命运的突发奇想,他为这个决定,以及类似的决定,以及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找到了“上帝是关联的声音”这个支点……

尽管如此,对蒋承泽以“茯西村与你我的关系还远未结束”这样的曲辞,来把姚芩托付给周振遐,作为读者,还是立即感到一种异样感。这个临终交代,对后期他们二人的关系,显然预支出一种被高亮标注出的天意。我突然感到寒凉,感到书中人物的不自由了,他们恰恰被“关联”给自我关联住了。不止姚芩成了物,不止周振遐成了受物的物,事实上,包括蒋承泽自己,看似是他,贸然指点出这种“玄妙”,并在随后漫长的几十年中,发掘、拉扯和推动着这一“玄妙”。然而,他跟他们两个一样,在这个关联环中,似乎“物”感更大于“人”感。他在二十年后的那一刻,留下姚芩并追求她与她相好等等,哪里是“发乎自然”的举动。这种种,庶几可以参比“以万物为刍狗”的意思。

天地是不仁的,也是仁的,你以为参到勘到,其实仍旧只是一个原地打转自咬尾巴的小可爱小可怜小玩笑。人与人,人与物,物与人,互相联结,首尾穿插,彼此路过,互相影响,曲径通幽,幽的尽头,是什么在那里,还是空无一物,还是这并不重要?

再讲一个“小处”。比如书中这一段:“……他明明记得公园里荷叶高举,莲藕挺立,红色的蜻蜓伴着蛱蝶翩然而飞,可一转眼之间,寒霜凛冽、荷尽草枯,白雪覆盖着的池塘一派萧瑟。仿佛他只是在树荫下不经意地朝那处池塘眺望了两次,一年的时间就这样匆匆过去了,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我很喜欢这一段,包括其后关于“吉瞬”的一点解释。是的,不止一年,可能一生,就是这样,在几次眺望中就匆匆过去了,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读到这几句,就是个木头人儿,也会跟书中人物一样,领受到一种瞬时的洁净与寂灭。

类似这样的“小处”在书里很多,不再多举例了。这既是哲思之处,或仍可归为语言本身。是的,说到最后,我又兜回到语言这里了。所有的会心与妙处,即便只出于语言,只止于语言,就已是最纯粹的力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