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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文艺》2024年第3期|古保祥:乡虫杂俎
来源:《湘江文艺》2024年第3期 | 古保祥  2024年08月20日08:09

古保祥,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读者》《青年文摘》《意林》签约作家,作品散见于《莽原》《躬耕》《散文》《散文百家》《短篇小说》《清明》《大地文学》等杂志。著有长篇小说《世外逃缘》等,出版各类书籍40余部,有40余篇文章被用作高考或中考试题,作品曾获当代作家杯一等奖、中国青年作家文学奖、冰心文学奖、吴伯箫散文奖和首届《散文百家》全国优秀散文奖。

蚁态万千

刚立春,空气中仍残存着寒冷的气息,万物肃杀,远处的太行山尚处于一片薄雾中,周遭的环境还没有形成唐诗宋词的美好氛围。此时的人类,通常躲在家中的暖气中适者生存,而在豫北黄昏的庭院里,阳光远遁,暮气四起之时,我听到了地面里传出来的喧嚣声。如果你别有用心,或者是缺少虔诚,这种声音你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找寻的,哪怕你拥有顺风耳,你也难以得逞。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凡庸常的初春黄昏里,一些小动物们跃跃欲试,因为它们对温度的敏感度比人类要更加强烈,或者说,它们对生存的渴望度比人类更加迫切。

蜇伏一个冬季,我不知道它们在土壤里面每天做些什么功课,除了睡觉,可能就是做梦了。而蚂蚁通常是第一种将春天闹醒的小动物了。它们的城堡坚固且充实,一定要有冬藏品,它们储蓄的物资充沛。大多蚁类都有一个皇后管辖,就是蚁后了。不然,群居的小动物们,一旦轰抢起物资来,一定会发生大的内讧,从而失控,从而兵戎相见,那岂不是乱了章法,让人类笑掉大牙。蚂蚁们秩序井然,它们发放食品的流程清晰,不会有丝毫的错误发生。它们不会在巢穴里昼夜不停地歌唱、跳舞以用来熬冬,通常情况下它们便是不停地睡觉,睡觉后鼾声四起,惹得蚁穴旁边的另外一些小动物们勃然大怒,但大自然有自己的生存法则,你家的空调有噪声了,双方大打出手,而动物界通常不会如此处理,它们都有自己的司法机构与警察部署,蚂蚁们睡觉时制造出的噪声,通常在内部得以消化。

总有一两只蚂蚁机敏聪慧,它们在睡梦中闻到了春季里鸡腿的香味,因此,笑醒了,抬眼看世界,漆黑一片,但土壤外面的空气中却传来了阳光爆裂的声音。这是温度上升才会有的动作,一只蚂蚁苏醒了,告诉另外一只。蚁后大腹便便,大臣们交头接耳破坏了规矩,它通常大怒,但得知春天要来了,它们可以倾巢而出了,蚁后便哈哈大笑,号召所有的蚂蚁们摩拳擦掌、伺机而动。

它们的巢穴处在一棵无花果树的下面,无花果根系发达,母亲对无花果情有独钟,而根系让蚂蚁们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此时的我,刚从农村的旱厕出来,无花果的枝条僵硬,有一两颗嫩芽呼之欲出,我正在努力欣赏初春的况味时,看到了一只小蚂蚁探出了头。

这是先锋官,它勇敢坚强,面对人类硕大的头脑与高大的身躯,它有些退缩,最可怕的是初春的强冷空气,要下雨了,春雨缠绵,因此,它试探性的结果便是回去告诉所有的蚁类们继续等待。

而此时的巢穴内部,热闹异常,蚁后在开会了,布置今年的任务与工作。

我努力用眼睛盯着刚才蚂蚁出没的角落,用手翻寻,或者用一勺水灌进去,试图将这个闹醒春天的罪魁祸首绳之以法,以彰显人类依然是统治者。

蚂蚁的巢穴四通八达,水当然是无孔不入,总会有一两只蚂蚁遭殃,但它们通常成了英雄。我以为自己老眼昏花,刚才不过是黄昏送我的一种错觉,所以,我大摇大摆地进了自己的小屋里,那儿暖气横行,温暖怡人。

等到三天后,雨停了,土壤干燥了,我上厕所出来,又意外地发现了在无花果的根部,竟然爬满了蚂蚁。

这些大自然的小精灵呀,通常以雷霆万钧之势造就了神奇与伟大,而让你措手不及。

蚂蚁们此刻非常忙碌,它们用牙齿咬住一块又一块土粒子,挪出巢穴,母亲说蚂蚁挪出来的土壤很有营养成份,可以养花,因为上面沾满了它们的唾液。不消片刻工夫,无数只蚂蚁不知从哪个地方拥出,它们排兵布阵,九宫八卦不亦乐乎。

家中的蚂蚁通常个头偏小,你捉上一只在手中,它扭动身躯,垂死挣扎,坚贞不屈,它用牙齿武装自己,拼命地咬噬我的手心,有些痒也有些疼,如果不反抗,蚂蚁通常能将你的肉咬出一个小坑。它们在临死时也不忘了品尝世间难得的珍馐。

蚂蚁可是地球上一直活跃的角色,据说它们生存了1亿6千年,历史比人类还要古老。而古代的一些文人墨客们,更是对蚂蚁们不吝笔触。杨万里《观蚁二首》:偶尔相逢细间途,不知何事数迁居;微躯所馔能多少,一猎归来满後车。杨先生对蚂蚁们赞赏有佳,它们勤劳坚韧的性格值得人类学习。《南柯太守传》更是为蚂蚁们建了一个国度——槐安国,这应该是蚂蚁们的世外桃源。

蚂蚁更是一味奇佳的中药。幼年时,村里曾经来过一位收中药的商贩,收购蚂蚁,两毛一斤,一向闭塞贫穷的乡人们似乎找到了一种生财之道,个个蠢蠢欲动,田间地头,小树林里,到处都是举着手电筒挖蚂蚁窝的人类。各种各样的残忍方式被付诸实施,有人用热水烫,还有些人用粪便充入,更有甚者将热油倒入蚁穴里,到处鬼哭狼嚎,各色各样的蚂蚁们被扔进特制的塑料筒里。我像一只受伤的猫一样,躲在车箱的下面,对塑料筒中到处乱窜的蚂蚁们怜悯万分,我才知道蚂蚁竟然有这么多的种类。邻家三小子,居然挖出一处蚁穴,那蚂蚁像小拇指一样粗细,当然,蚂蚁们不会甘心被捉,它们反抗的精神至今都让三小子发怵,他手上与肩膀上到处都是蚂蚁咬后的痕迹,有几处甚至发了炎,红肿高大。

交易过后,农村到处都是土坑,我担心蚂蚁们被灭绝了,因此,我恨我怕我担心,但第二年春天,漫山遍野里,那些蚁卵们发育成熟长大,它们以凌厉的速度重新占据了属于自己的领地。

地球经历多少劫难,终究没有让蚂蚁们死绝,它们照样繁衍传承,生生不息。

这便是生命的伟大之处。

亲密无间

我在村边的一片死水前徘徊,因为我对水中浸泡着的白麻有兴趣,我想将白麻偷运到家里,这样母亲就可以用白麻来织布取暖。而死水上面漂浮着若干同样动作同样基因同样序列的小动物们,严格来说,就是蚊子。蚊子成群飞舞,像鬼像魔像妖,不消几个回合,我便浑身红肿奇痒,听老师说咬人的全是母蚊子,它们嗜血成性,而公蚊子只是为了繁殖与交配才来到自然界的。

我讨厌母蚊子,听说公蚊子只是吸取植物的汁液,它们天生对人类的鲜血没有兴趣,这是基因使然。当时的我,便要拼命逮住一只母蚊子,我信手乱抓,终于,几只蚊子落在我的手心里,夏风习习,我在风中伸开手掌,它们固执拼命的精神让人动容,三只一瘸一拐地飞走了,只剩下最后一只受了重伤,躺在我的手心里,盯着我的五根粗大手指发呆。

我偷了放大镜,仔细地端详这只蚊子,我对它头部的管子充满了兴致。生物学老师说,蚊子这只吸血的管子其实是由六根针组成的,针被一套管子保护着,平时,我们只能看到一根纤细的管子。

蚊子可是个大角色,它搅闹世界一亿多年了,它比人类更加懂得适者生存,地球多次遭灾遭难,恐龙已经灭绝了,也没有让蚊子从世界上消失掉。人类可以统计清楚世界上有多少人,可是无法统计有多少只蚊子,就是再精明的生物学家,也无法避免被蚊子叮咬。它们咬人时,通常选择在黄昏与深夜时分,彼时,人心涣散,睡眠时人类在做梦,蚊子出动了,母蚊子钻进蚊帐里,对着准备熟睡的男生女生咬牙切齿,吃饱了喝足了,没有忘记在蚊帐上产卵。一圈圈的黄色,据说是蚊子产下的卵泡。

公蚊子存在的意义十分单调,就是为了交配繁衍后代,而蚊子只需要交配一次,母蚊子便终生有了产卵的功能。所以可以这样讲,交配过后,公蚊子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它们飞离人类的家园,在小树林里,小水边,不是无忧无虑,它们也有抑郁症,一种物体一旦失去了作用,将是多么悲哀,因此,它们神经,它们失意,然后不停地用头撞击世间万物,然后精尽而亡。

蚊子曾经袭击过无数名大诗人的脸庞,比如刘禹锡,这个大诗人肯定遭受过无数次蚊子的骚扰,不然,他不会一气呵成写了那么多关于蚊子的诗。《聚蚊谣》:沉沉夏夜兰堂开,飞蚊伺暗声如雷。《秋营引》:撮蚊妖鸟亦夜起,翅如车轮而已矣。可以这样说,历史上的诸多名人都曾受过蚊子的攻击,他们满腹才华,所以蚊子才会趋之若鹜地喜欢上他们,他们的鲜血融入到蚊子的身体里,蚊子似乎也充满了灵性。一只蚊子也能吟出世界上惊天地泣鬼神的绝妙诗篇。

别小觑蚊子,别以为蚊子没有任何优点,只会咬人、传播各类疾病,蚊子也曾经轰轰烈烈地帮助过人类。

一名女性被残忍地勒死并抛尸于西西里岛的一处沙滩上。经过调查,一名住在离沙滩比较远的内陆地区的商人被认定为嫌疑人。刑侦人员在商人住所的墙上,找到了一滩蚊子的血迹以及少量血痕。除了墙上的血痕,刑侦人员也在那滩蚊子血里提取到了与受害者匹配的DNA,为受害人曾经出现在嫌疑人住所提供了佐证。

蚊子可以扬眉吐气了。所以说,世界上存在的任何事物,绝非一无是处,存在即合理。有人提议采用基因法消灭世界上所有的蚊子,但生物学家却认为,蚊子没了,蜻蜓、金鱼就少了食物,生态平衡就会破坏了,那么世界就乱了。

有人说高层没有蚊子,我还真是信誓旦旦地做了实验。八层楼房,果然蚊子稀少,但不是绝对没有,在水池边,只要是有水的地方,便会有几只小东西绕着你飞来飞去,它们在唱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赞美诗。

我十分欣赏蚊子的叮人精神,简直可以说得上是“精准打击”“闪电袭击”。它们擅长运动战、夜晚战。漆黑一片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蚊子出动了,锣鼓喧天,它们哼着小曲,在你的脸部左右招惹,你伸手打它,它笑盈盈地躲闪,你的手扯在你的耳朵上面,生疼,半个脑袋眩晕。趁此良机,蚊子选中你的臀部,那儿肉多,瓷实,那儿是医生打针专门选中的地方。你恢复状态,伸手摸时,却发现蚊子送你了一个礼物,一个痒包的出现绝非偶然,却让你半个晚上欲哭无泪,风油精、花露水轮翻上阵,你告诉自己:明天,一定要撑个蚊帐。

我曾经在蚊帐里,与几只蚊子发生过一次大战,蚊子逃跑的路线堪称经典,它们不走直线,不按套路出牌,专门往枕头套、蚊帐角等阴暗角落里钻,你忙碌半天,手中沾着几只蚊子的鲜血,其实是你的血,以为成功了,便关灯安然入睡,可是蚊子重新出现了,它们在不知名的角落里睡觉,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它们战斗的时候,用阴险来形容它们的伎俩相当恰当。

我曾经在水池里打捞出一大片的蚊卵,我觉得奇妙,便将它们锁进了抽屉里,时间久了,忘得一干二净。秋季寻找某物什,打开小抽屉,几百只蚊子倾巢而出,它们显然稚嫩,因为它们飞翔的状态跌跌撞撞,我伸手去打,而它们却飞到了半空中,顺着半开的窗户扬长而去。

凡山川秀美,森林广袤,花海草浪,气候温润舒适地带,亦为蚊虫锦绣繁华地。

我突然对蚊子充满了敬佩。

蝗妖弥天

不折不扣地讲:蝗虫就是一种妖虫。

蝗虫飞跃起来的姿态虽然有些优美,包括它们单只活动时,从草稞里优雅地蹦出来,一道弧线消失在人类眼球里。彼时,黄昏降临,薄暮如潮水一层层地涌集而来,这样的身姿,不比专业的跳水运动员差。它们一跃,在一个孩童的记忆里,将是一道永恒的优美风景。

但我说蝗虫是妖,是因为它们存在的意义有些可怕。人活一世,草存一秋,都是他们可以体现的价值,而蝗虫,它们难道只是为了祸害庄稼而生吗?当然,食物链条自然而然地存在于自然界,你吃我,我吃他,他吃你,这才是生态系统,而蝗虫呢,张牙舞爪地存在着,似乎只是为了证明它们就是一种搞破坏的生物。

比如说河南蝗灾,应该是1943年。刘震云的《温故1942》这样描写蝗灾:

“据俺姥娘说,一九四三年的蝗虫个大,有绿色的(我想是年轻的),有黄色的(我想是长辈),成群结队,遮天蔽日,像后来发生的太平洋战争或诺曼底登陆时的轰炸机机群一样。”

我的祖母那年15岁,当时,她正在秋天的原野里给仅存的玉米薅草。日本鬼子占领开封后,正虎视眈眈地准备攻打郑州,而蔡庄当时属于新乡管辖,所有的百姓们噤若寒蝉。祖母的祖母只会哭泣,每天守着神龛不停地作揖念佛,祖母领事儿早,便每天往地里跑。天旱地冒了烟,祖母跑2里地用水桶拖水浇玉米,她正在奔跑时,周边冒了烟干涸的土地里有动静,地皮缓缓升起,有一种奇怪的生物,用一种非人的力量在田地里作祟。祖母好奇近前,用手拨拉开一块土坷拉,一种透明的生物蓦地跳了出来,接下来,周遭的所有的地块被地震一样裂开,那种透明的物质多了起来。祖母从未见过这种生物,因此,她好奇地捉了一只到手里,用力过猛,爆浆了,绿色的液体染满全身,接下来,田野咆哮起来,无数只幼小的蝗虫在干旱的环境里出生,然后的然后,漫山遍野,蝗虫的兄弟姐妹、大爷大婶们,蜂拥而出,几颗玉米苗儿瞬间便没了,空气中全是蝗虫咀嚼庄稼的声音,草没了,只剩下土地。几百只蝗虫跑到了祖母的身上,祖母拼命抽打,才幸免于难,蝗虫一般不食肉,但这样的环境也使得蝗虫成了精,祖母的脸上有无数个被蝗虫咬下的坑,奇痒难忍。

庄稼颗粒无收,国难当头,再加上自然灾害,绝望袭击了村庄,空气中全是蝗虫留下的怪味儿,还有祖母的祖母不停地念经祈祷声。

为此,我在小时候,认真地解剖过一只蝗虫,算是为祖母复仇,更是为了猎奇。

蝗虫又叫蚂蚱,还叫草蜢,我听了《宝贝,对不起》后,开始讨厌草蜢乐队,因为他们起了一个妖怪的名字。

我在花生地里捉到了一只蝗虫,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杀生,我先拔掉了它的腿,它的腿部太脆弱了,轻折易断,后来听说这是蝗虫的一种保命办法。我择了一片花生叶,送到蝗虫嘴边,蝗虫的牙齿呈锯齿状,轻而易举地便咬下了花生叶,我学习压力过多,因此,我将手最坚硬的部分送到蝗虫嘴边,它有些迟疑,面对人类这样一个宠然大物,它们当然会恐惧,但蝗虫毕竟是一只虫子,它轻轻咬了我的手,我感觉到了一种由内向外的痛感,我发怒了,拼命地扯断了它的头部,然后像扔一条死狗一样把它扔进了田野里。

我固执地抓蝗虫,然后杀蝗虫,不到半天工夫,大约有上百只蝗虫的遗体呈现在我的面前。我感觉到了自己有一种变态心理。

吃蝗虫也是一种享受,我与几个小伙伴们,曾经认真地将蝗虫放在瓦片上面,点着篝火。蝗虫受到炙烤后,紧张万分,它们奔跑,试图逃离,但我与小伙伴们用手摁住它们,直到它们在忧虑胆怯中死去。炸蝗虫一定要等到油出来后口味才达到最佳,蝗虫的肚子里全是籽。蝗虫放在嘴中咀嚼,爆浆的感觉十分酷爽,但吃多了也闹肚子,邻家一个小子,吃了十几只蝗虫后,拉了三天三夜,差点一命呜呼。

我经常会在原野里,逮住两只蝗虫,我以为它们是在开会,比如说学习某种专业文化知识,后来才知道,这是交配。公蝗虫在交配完成后,通常会在旁边守护,母蝗虫认真地瞅着地形,看到了一块松软的土地,便开始产卵,整个过程大约几分钟时间。然后不消半个月时间,小蝗虫便在土中诞生了,它们的生存能力吓人,繁殖能力可以称得上惊天动地。

蝗虫在古诗里也是活跃的角色,比如《诗经》: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还有宋朝的杨万里,一定是蝗虫的忠实粉丝,因为他光写蝗虫的古诗就有五六首,最著名的“蚱蜢翅轻涂翡翠”,称赞蝗虫的身体透明,如翡翠。在诗人的眼中,所有事物都是诗,都是美。

近些年,由于过分使用农药,蝗虫的数量在减少,我曾经领着孩子,一边如数家珍地给他讲述祖母讲述的蝗灾故事,一边在玉米地和花生地里逡巡,我想逮住一只蝗虫,让孩子长个见识,可是,除了几只可怕的叫狗外,一无所获。我曾经在自家的庭院里,逮到过一只受了伤的蝗虫,当时,它正栖息在一片草叶上,它的肚子破了,天青色的籽儿流了一地,它不停地扇着翅膀,伺机准备逃离,可是,它没有成功。我不能以过往的姿态与动作来面对现在眼前这样一个弱小的配角,我只是认真地观望,然后不再有杀生之心。

而当我下午再过去瞧时,那只蝗虫早已经不知去向,一地的残躯,不忍卒读。

蛐高和寡

原野里一切尽是黄色,玉米的黄,花生叶的黄,还有天边挂着一块黄云。沁河呜咽着向东边流去,几只黄鸭无忧无虑地在水中谈情说爱。

在花生与玉米中间,有一条垅沟,沟中有残水,一只准备着长寿的蛐蛐在沟中忘我地喝着水。

一只小手伸过来,蛐蛐明白自己进入了危险的境地,因此,它蹦到了玉米秆上面。玉米尚未完全成熟,杆子绿黄,蛐蛐的绿与秸秆的绿相映成趣,让人类的眼球瞬间有了盲点。小男孩无奈,这是他第一次单独行动,蛐蛐笼昨晚已经扎好,是自己与父亲共同努力的结果,他已经在太阳底下忙碌了一个下午,如果这只蛐蛐逃离,他将惆怅一晚。

另一只大手飞快地从玉米地的缝隙里递了出来,他将蛐蛐的脖颈抓紧了,扔进了旁边半开着门的蛐蛐笼里。

小男孩找了半天时间,没有想到,笼子里居然有了动静。

他急忙上前,将半张开的蛐蛐笼扎紧了,那只蛐蛐,孤独无助地紧紧盯着小男孩胜利后的脸。

我从小便对蛐蛐有兴趣,头一遭遇见蛐蛐时大约六七岁,那时候上“育红班”,邻家顽童,擎着蛐蛐笼去学校,惹得所有的小伙伴们竞相探望,眼中全是艳羡。

蛐蛐通灵,它在笼中不停地歌唱着,似乎想印证自己是一个伟大的歌手,更或者它是想赢得人类的同情,从而让自己远遁田野。

教室里上课了,蛐蛐笼挂在教室门口,老师一句课文,蛐蛐便一声歌唱,好不热闹。

我曾经趁他们不备时,认真地观察过蛐蛐的神态,它谦恭潇洒,一点儿也没有那种身在困境的窘迫感,相反的,它跳跃自如,对任何投来的目光都抱以歌唱。生活送给我压迫,我还生活以歌声。

它的触须非常灵敏,你用手挑逗它,它灵活地跳开,逃避危险。它的口中始终在咀嚼着某种物什,那兴许是好奇同学扔进笼子里的知了、玉米叶或者是花生。有一个好事的小子,伸手探进笼子里逮它,蛐蛐生气了,咬了他的指头,他的指头顿时红肿高大,这小子从此有了心理阴影。

蛐蛐的确会咬人,所以,要想逮住它,首先必须掐住它的脖颈,控制住它高危的头颅,如果你首先抓住它的下半身,或者是逮住它的胸脯,它便会伺机肆无忌惮地咬你的手,你的手一哆嗦,它便逃之夭夭。

我和父亲编织蛐蛐笼时,我刚好学了梅尧臣的《促织》:札札草间鸣,促促机上声。一根根玉米秆子在父亲的手中忙碌着,剪刀与钳子等劳动工具齐上阵,还要用铁丝绑定,蛐蛐笼的门分东南西北四侧,当然要四面透风,其中一面必须做成上下活动可以抽取的,也就是蛐蛐笼要有一道活动的门。

我将几只淘气的知了扔进笼子里,然后扎起笼门,黎明时分,有翅膀敲打杆子的声音传来,知了脱了壳,它们半清的身体爬在秸秆上面。我当然不会放过它们,将半清的知了扔进火中烤熟,院子里全是知了的香味。

比知了更好吃的,就是蛐蛐了。蛐蛐分公母,公的没有尾巴,只是负责交配,母的有尾巴,负责产卵,而父亲告诉我母蛐蛐叫蚰子,可以吃,公的不能吃,肉是酸的。

我曾经吃过蚰子的肉,比知了有弹性,口感十足。而有一次,我却意外地吃了一次公蛐蛐的肉,那是一次意外。一个小伙伴将一只公蛐蛐放在火中烤熟,他对我说这是蚰子,尾巴已经掉了,我的味蕾太宽阔了,对任何食物都是来之不拒,我扔进口中,感觉非常香甜可口。后来,我斩钉截铁地纠正了父亲的谬论:蛐蛐公母都可以吃。

逮蛐蛐可是一门学问,我没有真正意义上地逮住过一只蛐蛐,不是我胆小,而是我从小对万事万物有一种怜悯心,我总是在最后时刻犹豫不决,导致我每次行动均败北。父亲帮助我逮住的那只蛐蛐,我将它挂在房檐下面膜拜,小伙伴们蜂拥而至,他们崇拜的眼神让我有了一种优越感,而我第二天将蛐蛐带到了学校里,将蛐蛐笼挂在教室的门上面。语文老师刚上任,她不想让她的教学生涯有任何阻碍,因此,她喝令蛐蛐的主人将蛐蛐扔了,我语塞不敢吭声,她就将蛐蛐笼(蛐蛐在里面)扔到了垃圾堆上面。

我在下学后,风风火火地往垃圾堆里跑,不知是哪家少年偷着吸烟,烟头点燃了垃圾,我的蛐蛐笼被烧坏了,那只准备逃跑的蛐蛐被烧死了,它一定是挣扎良久,因为地面上全是它努力逃离却依然败北的痕迹。

我感觉对不起一只无辜的蛐蛐,我认真地将它埋了,用铅笔在一块木板上写着:伟大的蛐蛐之墓。

再一次遇到蛐蛐已经是30年后了,我与儿子在花生地里择花生,没有想到,竟然与一只仓皇逃窜的蛐蛐狭路相逢,我打开了话匣子,把父亲曾经告诉我的关于蛐蛐的种种过往告诉儿子。他听得非常认真,但却对蛐蛐没有任何兴趣,家里玩具成堆,一个零零后,土地、山川、农作物,对他已经毫无吸引力,他更不会去逮那只怒气冲冲的蛐蛐。

我童心未泯,决心在儿子面前一显身手,几个回合下来,我跌了个鼻青脸肿,那只蛐蛐不知去向,惹得儿子哈哈大笑。我佝偻着腰躯,从未有过的失落。

时光从来没有饶过任何事物,包括心灵。我那扇被打开的童真之门再一次被无情地关闭了,我的脑海中只留下过往的片断记忆:月光华华,一只蛐蛐在笼中歌唱,父亲端着粗瓷大碗,堆在屋檐下。

囊萤映雪

小时候,我一直认为萤火虫是上天派到人间的天使。

它一定是某位仙子所变,不然,不会有如此美好的景象映现在我的眼前。在黑暗中前行,无所依托,突然间,小河边蓦地出现了一小片灯光,黑暗中的光,可以让人精神振奋,从而更加努力地向往光明。继而,一大片的萤光出现了,它们成群飞舞,将最美的舞蹈奉献给人类,而它们却乐此不疲,你以为它们飞累了,小心翼翼地劝导它们栖息,可是,它们依然故我,只要黑暗不走,它们便不会停下奋斗的步伐。

那成群结队的萤火虫,让每个少年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光明前程,虽然前途坎坷,但目标明确,就是要火起来。

我对萤火虫如何发光,充满兴致。老师说萤火虫与生俱来有一种“萤光素”,遇到氧气便会产生出光亮来。我问老师:我们人类为何没有?老师顾左右而言他,她无法回答,这是个千年难题。

读到查慎行的“月黑见渔灯,孤光一点萤”后,我时常在夏季的小河边徘徊,我要捉住一个萤火虫一探究竟。而我的手脚笨拙,看到面前飞舞的萤火虫,即使手脚并用,却也无计可施,邻家一个小子,用大扫帚拍打,当然逮住了许多只,但那些萤火虫根本不配合他,不是死就是重伤。而我翻到了一本科普书籍后,才知晓,需要先逮住一只雌虫装在瓶子里发光,这样,无数的雄虫便会跟踪而至。

瓶子到处都是,如何顺利逮到一只雌的萤火虫却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我缠着三爷帮忙,三爷年轻时候是个屠户,手脚利落。他在傍晚的小河边,不消半分钟时间,便逮住了一只雌性的萤火虫,他告诉我雌雄的区别:雄虫个头小一些,雌虫个头大,负责产卵生孩子。

我将那只雄虫装在玻璃瓶中,它在瓶中四处碰壁,却从未停止发光的行为。它无可奈何,不得不拼命地绽放自己的芳华,光亮在黑暗中如孤火,便吸引了无数只雄虫前来搭救。当它们的身躯撞在生硬的玻璃瓶上时,沮丧却从未放弃,我轻而易举地抓住了无数只萤火虫,我将它们塞进瓶子里,玻璃瓶通体发红发亮,宛如一只天赐的火球。

我听说过车胤用萤火虫的亮光看书的故事,便煞有介事地捧着书,借着它们在瓶子中产生的光亮伪装苦读。当然是心不在焉,不消片刻工夫,我的眼睛便发涩,成群的萤火虫虽然产生了强大的光芒,但它们在瓶子中不消停,它们一直在唱歌,嘤嘤虽然成韵,却破坏了一个少年假装昂扬向上的心灵。我将一只虫子倒了出来,握在手心里,萤火虫不会咬人,但它反抗的精神令我动容,它在手心里不停地振动着,叫唤着,试图摆脱这种纠缠。我将它捏在手中,想看清楚它的真实面容,它张牙舞爪,我将虫子翻转过来,看它的腹部,它却突然间停止了发光,而当我心慌意乱之时,它却突然间重新发出了微弱的光芒。这种光,清澈不浑浊,它将一个少年浮沉的心唤醒,将所有的虚伪与缥渺吹到了九霄云外。我将瓶子中所有的萤火虫全部放生了,我知道,它们的生命周期只有几十天,如果一直被囚,那么,它们用了一两年时光积蓄的生命能量会被无情地辜负。

全世界能够发光的萤火虫约有两千种,形态相像而不能发光的也有两千种。雌雄萤火虫结婚以后,雄的以为责任已尽,随即死去;雌萤在水边的杂草根际产生微细的球形黄白色卵三四百粒,也随即死去。卵也能发一些微光,经过廿七八天,就孵化为幼虫。幼虫的身体有十三个环节,长纺锤形,略扁平;头和尾是黑色的,体节的两旁也有黑点。尾端有一个能够吸附他物的附属器,可代足用。尾端稍前方的身体两侧还有一个特殊的发光器官,也能放青色的光。日中隐伏于泥土下,夜间出来觅食。它能吃一种做人类肺蛭中间宿主的螺类,所以有相当的益处。下一年的春天,长大成熟,在地下掘一个小洞,脱了皮化蛹。蛹淡黄色,夜间也能发光。到夏天就化作能够飞行的成虫。

最令人兴趣的萤火,是从哪里来的呢?在科学上的研究,以前有人以为是某种发光性细菌与萤火虫共栖的缘故,但近来经过详细地研究,确定并没有细菌的形迹可寻,不如说它是一种化学作用来得妥当。这种发光器的构造,随萤的种类和发育的时代而不同。幼虫和蛹大抵相似;在成虫普通位于尾端的腹面,表面是一层淡黄色透明质硬的薄膜,下面排列着多数整齐的细胞,形成扁平的光盘,细胞里有多数黄色细粒,叫做“萤火体”(Luciferase),遇着氧气就起化学作用而发光。这些细胞的周围又满布毛细管,毛细管连接气管能送入空气,使萤光体可以接触氧气。又分布着许多神经,能随意调节空气的输送,所以现出忽明忽暗的样子。与发光细胞相对的还有一层含有多数蚁酸盐或尿酸盐的小结晶的细胞,呈乳白色,好似一面镜子,能够把光反射到外方。

我一直想知道萤火虫是怎么睡觉的?它们是否有床有被子,或者说有蚊帐来预防蚊蝇的叮咬。我单纯的思想惹得父亲哈哈大笑,父亲不想破坏一个孩子的幻想,因此,他查阅了相关书籍后告诉我:萤火虫白天在湿冷的地方睡觉,晚上出来活动。它们通常藏在小河边的树枝或者水草下面。

而我却真的当了真,顶着大太阳,站在小河边急切地想知道萤火虫睡觉的姿态,它们是否也打滚,也会撒娇,它们在大雨来临前如何保护自己,是否也需要一把伞来遮体遮羞。

我翻遍了所有水草,几只调皮的叫狗,疯子一样的喷了我一脸液体后扬长而去,更有几只不识时务的知了,恐惧地望着我鸣叫。我始终没有找到萤火虫的巢穴。

灶马奔腾

老家庭院里的土地,一过了立春,便分外热闹起来。

先不说植物们在土壤里拼命生长,执着地想发芽开花结果;也别说蛰伏了一个冬天的鸡张着翅膀,幻想着飞越鸡圈藩篱。如果在夜晚时分,万籁俱寂之时,你伏下身去,用耳朵倾听土地,便会听到与众不同的声响来。

睡眠了一整个冬天的小动物们,呼之欲出;更有一些产在地下的不知名的小动物的卵,遇到合适的温度,它们便孕育、拔节,直到有一天,我在黄昏中静坐之时,不知哪家的触角,碰开了一小丝泥土,爪子伸了出来,探出了幼小的身子。我刚想一探究竟,那虫子发现了危险,重新回到自己的穴里,我近前,准备用手挖掘,旁边的泥土被掀开了,同样的先锋官,在你左右徘徊迟疑中,一大帮的小动物们从泥土中钻了出来,你还未动手,它们便不知去向,只留下一个空空如也的巢穴,让人类心生怅惘。

祖母告诉我:看好我们家的煤火台,灶马开始出动了。

那些小虫子便是灶马,我一直分不清它们与叫狗的区别。叫狗瞎叫乱撞,撞到人类的脸上,生疼,你想抓它,它却弹跳力惊人,以你的手作为跳板,轻而易举地便窜上了房梁。而灶马则主要在柴火堆、围缸和灶台上出现。幼时的房子带大梁与檩子,灶马便可以轻松地蹦到上面栖息。

我小时候胃不好,夜自习下学后,老是饥饿,祖母心疼我,总是到了晚上九点多去学校接我,到了家里,便用一把勺子放在煤火上给我做面条。那时候食物贫乏,能够在晚自习后,吃到一勺祖母亲手做的面条,便感觉万分幸福。我偎依在祖母怀中背古诗,心里想着老师手中的教鞭可能会随时无情地落在手心里。祖母左手搂着我,右手托着勺子,勺子中间加了水,水开了,水花四溢,几根面条扔进勺子里,再加些菜叶,我闻到了面与叶子相互纠缠后的清香。正当我准备大快朵颐之时,灶马出现了,它们从围缸的边沿处逶迤而来,一记弹跳,便蹦到了勺子旁边,我猜测它也是饿了,便心中不忍,不想驱赶它,而祖母则大声怒骂着:“滚开,滚梁上去。”

灶马兴许是被这种热烈的气氛感染了,它热情不减,继续为所欲为。我从祖母的怀中挣扎出来,试图赶走它们,然后便相安无事,但那该死的灶马居然失误地蹦到了勺子里,它垂死挣扎的样子至今仍让我震颤。

我去柴火堆里抱柴火,在柴火中隐藏着几只灶马,它们感觉到了危险,想逃离,我扔掉柴火,三下五除二就掐住了一只受了伤的灶马。它的腹部应该受到了重击,血肉模糊,它的血液是绿色的,黏稠的液体粘结在柴火上面,柴火落地后,它的身体被撕裂了。

这是我头一次认真地怜悯一只可怜的虫子,它的身躯不算伟岸,颜色发青发灰,样子让人讨厌,但它想要逃生的欲望却十足,我将它捧起来,放在树枝上面,等到我晚上再去看时,那只灶马早已经不知去向。

老师在课堂上讲成语“蛛丝马迹”,问大家蛛与马分别什么意思?我头一遭大胆地举手,我回答:蛛是吃的猪肉,马是灶马。惹得所有的小朋友哈哈大笑。但老师却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她纠正道:蛛是蜘蛛,马真的是灶马。

灶马,多么陌生的名字呀!灶台上有马,但它却不是马,马高大巍峨,这样一只小虫子怎么配得上叫马?但老师却告诉我们:灶马的官名叫突灶螽,又叫灶鸡子,一年四季都可以见到。常出没于灶台与杂物堆的缝隙中,以剩菜、植物及小型昆虫为食。该虫无翅,靠腿部摩擦发声。

一年四季都能够随便出没的虫子,可是不多见。到了冬天,万物凋零,毫无生机,而躲在火杵旁边的灶马,照样可以凌空飞跃,它们爬到炕上,看到了熟睡的你,年轻的你,不忍打扰,于是,它们便围坐在煤火旁边,温暖的煤火让它们感到满足,它们计划着明年的路,崭新的路,温暖的路。

1990年的夏季非常炎热,我和祖母在院子里铺上凉席纳凉,回转堂屋时,却意外感觉到脚下动感十足。点着了煤油灯观察,沿着墙壁形成一圈,竟然全是密密麻麻的虫子,祖母开始以为是臭虫,它们经常不请自来,但我却失声叫道:“奶,全是灶马。”

灶马成堆地出现,平生仅见。我与祖母用尽了所有的办法,想驱赶走它们,开始时用蝇拍抽打,效果不好后,我们便下了死手,脱了鞋子,用鞋底子拼命抽打灶马的身子,一大批灶马死于非命。我们在第二天凌晨时分,清扫出了大约一几百只灶马的尸体。祖母烧了香,供了糖,在灶王爷面前低声祈祷:“灶王爷,你派下来的灶马吧,让它们赶紧超生吧,你要言好事,我们不要灶马,要太平。”

怀特笔下的灶马,曰“炉边的蟋蟀说是主妇的风雨表,会预告下雨的时候。”但灶马在《酉阳杂俎》里另有记载:“灶马,状如促织,稍大,脚长,好穴于灶侧。俗言灶有马,足食之兆。”因为它总不离灶台煤火台左右,故而与灶神老爷亲近。腊月廿三或廿四祭灶结束,抹着满嘴满脸糖稀,自我感觉甜似蜜的灶爷,迷迷糊糊的灶爷,要借助轻捷又机灵的灶马上天去。

如今的房屋窗明几净,动物几无立锥之地,但我却突然好怀念那些无辜的可爱的灶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