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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花》2024年第9期 | 徐则臣:边境
来源:《山花》2024年第9期 | 徐则臣  2024年09月18日08:33

徐则臣,著有《北上》《耶路撒冷》《王城如海》《青云谷童话》《北京西郊故事集》等。曾获庄重文文学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小说家奖、冯牧文学奖,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2015年度中国青年领袖”。《如果大雪封门》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同名短篇小说集获CCTV“2016中国好书”奖。长篇小说《北上》获CCTV“2018中国好书”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第十届茅盾文学奖。长篇小说《耶路撒冷》获第五届老舍文学奖。部分作品被翻译成英、法、德等二十种语言。

来这个国家之前,基金会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是待在他们的办公驻地,首都市中心的一座四层楼房里,一间十八平米的宿舍,旁边几个房间分别住着荷兰、匈牙利和塞浦路斯的诗人或小说家;另一个是去边境的一个叫莫托瓦的小镇,那里有一座三百年前的古老石头房子,去年刚装修过,一个人住。我选了后者。北京已经够吵的了,换一处待着我当然挑安静的地方。

到了莫托瓦,我才意识到捡了个宝。那是真安静,安静到安静这个词的分量根本不够。即使在大白天,这个不足七百人的小镇也只能听到风声和鸟鸣。去三十公里外的城市上班的年轻人都开车,但他们进出小镇从来不需要摁喇叭。除非进山,这是我能想到的最理想的写作和修养之地了。更意外的是,莫托瓦之于边境,不是近,完全就在边境线上。从我的小石头宫殿出来,跑步十分钟就到了铁丝网前。绕了一圈一圈又一圈带倒刺的铁丝网对面,是另外一个国家。那个国家的边境线上也有一座小城,比莫托瓦规模大不少,扑扑剌剌一大片,远看建筑和市容,应该要落后一些。两座城镇相距如此之近,像是一对刚分家的兄弟。贴着边境线跑步时,我偶尔能听见对面小城隐约的嘭嘭声,像有人在冷不丁地打鼓。

两个国家间隔着各自领土上的铁丝网,铁丝网之间是一条宽阔汹涌的界河。只要不下雨,我几乎每天下午四点都沿着铁丝网跑步,来回至少十公里。视野开阔,四野无人,无须戴耳机,我可以把音乐声放到最大,或者练习英语听力。贴着铁丝网是一条一车宽的水泥路,车极少,人更没有,偶尔能遇到的,也多是步行和开车的边境巡逻兵。我在跑动中向他们挥手致意,他们会用标准的军礼回应我。路边是荒草,事实上,从莫托瓦小镇最边上的那条路一直到边境线,都是荒草。我到莫托瓦时正值夏末,风从小镇边缘吹过来,高及膝盖的野草起伏如苍茫的大海,绿色的波浪一直涌到我脚面上。

去了趟首都,一个南美作家代表团来基金会交流,这也是驻留计划中的规定动作。前后三天,回到莫托瓦已经傍晚六点。尽管边境处天色沉着,但离夜幕垂下来还早,两条腿开始自作主张,运动强迫症又犯了。我放下行李箱,换了运动装备出了门。

铁丝网边的小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我边跑边跟着外放的手机唱周信芳的《徐策跑城》。跑步时气粗,声音也高亢,很有点麒派的味儿。跑至三公里处,界河水面收缩,也就是说,两国的距离拉近了。每次跑到这地方,我跑步和跑调的声音都会惊起对面国家荒草和灌木中的鸟雀。这次出来的不是鸟,是一个人,他突然从草木丛中弹出来,扭动脖子到处看。转向我时,那张没睡醒的脸上突发的茫然和惊慌透过铁丝网清晰可见。一个黑瘦的小伙子,一米七左右,高鼻深眼,脑袋上贴着一层黑色的小卷毛,像中东人。看见我,他转身就跑,在对面国家的边境线上,贴着铁丝网的土路。那是年深日久,他们国家的巡逻卫士、动物和鸟雀生生踩出来的一条细长的土路。

小伙子启动速度很快,几秒钟就把我抛下了,但他耐力不行,速度慢慢降下来。听到我的脚步声他又加速,然后又慢下来。再加速,再慢下来。每次听到我的脚步声他都警惕地回头看,继而加速,好像我在追赶他。三公里后他跑不动了,频频回头看我。河面渐宽,天色也暗下来,我对他挥挥手,转过身往回跑。不知道他看见没有,转身时我看见他也停了下来,一屁股坐到荒草上。

第二天下午,我在跑步快结束时又遇到他。他从相反方向过来,沿边境线走走停停,不时转头往铁丝网和界河这边看。见到我,他撒腿开始往回跑。我跺了两下脚,觉得腿部力量足够,便跟着他继续跑。见我追上来,他开始加速,他加速我也加速;他慢下来,我也降了配速。我们俩隔着铁丝网和界河,边跑边相互看对方。他快我快,他慢我慢。直到他彻底停下来,弯腰扶住膝盖喘息,我才停下来。相隔三四百米,我也能感觉他的目光里充满了愤怒和惊恐。我还是对他挥挥手,慢悠悠地往回跑。这一天多跑了六公里。

过了两天再次见到他。他在慢跑,我们方向相反。也就是说,跟我的规律性运动不同,他是随心所欲地乱来,一会儿朝这方向,一会儿又换另一个方向。我改变了方向,跟他平行跑在了不同国家的边境线上。我们俩又一次同快同慢。尽管年轻,他的耐力应该还是不如我,四公里后他慢下来,再也无力加速,直至从跑变成了走,然后走也停了。

“嗨,”他扯起嗓门,用弹舌严重的生涩英语问我,“你是长跑运动员吗?”

“不是,”我也停下,“我只是个跑步爱好者。”

他突然弯下腰,发出一阵大笑。

一回生二回熟,过几天再见,他老远就冲我“嗨”了。他在跑步。

“你也跑上了?”

“向你学习,”他说,“要把身体练好。我还以为你是巡逻的。”

“巡逻也巡不到你们的领土上啊。”我说。其实是喊,我们俩说话都是在向对方喊。“哪有巡逻的穿这身行头。”我扯扯自己的运动 T 恤。

“我跟着你跑。”

我们真就这么跑下去了。在异国他乡,一个陌生人带着另一个陌生人沿着国境线跑。他慢下来我也慢,等他;我快时他也尽量跟上。刚开始,他能保持比较好的状态也就三公里,多了四肢就有点不协调。但他进步很快,年轻的确是最重要的资本。

不停歇且气息平和地跑到五公里那天,他问我,跑到我这样,一口气至少十公里,速度不必减下来,要练多久。

我想了想,伸出一根手指晃一晃,“一个月足够。”

但他做不到。除去阴雨天,再撇开各种杂事,一个月里他连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无法保证。他说:

“我刚到这个国家,我得挣钱养活自己。”

他从另外一个国家来。他的国家现在正打仗,炮火连天的那种战争,半个国土都像烧红的烙铁,下不去脚。“活下去成了最大的问题”,这是他说的。更荒唐的是,除了打仗双方,他们国家绝大多数人都搞不明白为什么要打仗。但凡有条件的都离开了,移民、出国、难民收容、流窜、偷渡,他们把古往今来能够离开一个地方的所有方法都用尽了。他们一家六口人,把几年前镶上的金牙都敲下来,送了出去,也只有三口人从战火里逃出条命来。

“另外三口人呢?”我问。

“死在路上了。”一个病死,一个船翻了落水溺死,祖父因为年老体弱,累死在半道上。

“活着的三口人呢?”

“我,”我们在界河最窄的地方面对面站着,他拍着胸口对我喊,“在这里。母亲和弟弟,不知去了哪里。”

“所以你要锻炼。”

“我不能死在路上。”

这个说法在我看来,已经是一种相当文学的修辞了。不管怎么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干活挣钱也罢,逃命流亡也罢,身体跟不上,都白搭。我支持他。作为一个资深的跑步爱好者,多少有点心得,在隔三差五的碰面中,我一点点把注意事项通过喊话告诉他。有一天我看他跑步的姿势有点怪,右腿抬起时,身体好像出现了一个休止符,总在空中多停留三十分之一秒。我让他抬起右脚,那的确不是一双适合跑步的鞋,底薄得像层纸。他说过,他祖父倒毙在戈壁滩上时,脚上是一年穿到头的凉鞋,因为箍住脚后跟的带子磨断了,连着三天的行程里穿的其实是拖鞋。“脚都磨烂了。”他说。

我给他买了一双跑步鞋,带到铁丝网前的第三天才见到他。在两国距离最近的地方,我把两只鞋拴在一起,像发炮弹一样扔到了对面的国土上。

他的速度越来越快,两个月后,十公里的跑程内,他可以随时减速等我。年轻就是不一样。接下来他跑步的次数更少了,忙,找到了比较稳定的工作。这个要祝贺,挣不上稳定的口粮,也没力气每天跑十公里。但也不能懈怠,运动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身体的各种机能会迅速地打折扣。

“问题不大,”他说,“逮着空我就游泳。尽可能多游。”

如果他所言属实,那么他的游泳能力会跟长跑一样,日渐精进。在我们越来越少的相遇中,他告诉我他游泳的距离在逐渐拉长。一千米,两千米,三千米,四千米,五千米。他说的是一口气不停歇的数据。假如在游泳过程中可以随机调节,再来几千米也不在话下。尽管他的长跑速度有所下降,但他自信地微笑时露出的满口白牙让我相信,这些数字没有水分。游泳当然很好,专家们都在说,最科学的运动方式就是游泳。不过在我看来,他游泳的潜在动力,也许是他那位快到港口时溺死在大海里的姐姐。他不想死在路上。

我以为他会把运动方式从长跑逐渐转移到游泳时,他长跑的频率反倒高了。入秋,莫托瓦到边境线之间的草海一天天在改变颜色,直至风有了冷意。为了防止一身大汗后受风着凉,我把跑步的时间提前了半个小时,即使这般,我跑到铁丝网前,也经常发现他已经跑了一阵子了。一个人跑,他的方向又是乱的了。这次从这头往那头跑,下次又朝相反方向跑。他乱跑,我也跟着跑乱了,遇到了就掉个头跟着他的路线跑。跑在哪里都是跑在路上。

乱跑也有收获,新路线有新风景。我跟着他把沿途十来公里的边境线差不多都搞明白了。哪里的铁丝网高一点,哪里的低一点;哪里的稠密一些,哪里稀疏一些;哪里是全新刚换的,哪里已经陈旧生锈了。还有界河,哪个位置宽一些,哪里又窄一点;哪里是急流,哪里平缓;哪里水漫到了铁丝网前,哪里水离河岸还有很远。荒草和树木也不同,草木疏密高矮各有分别。我们俩经常会经过某处时达成共识,那地方如果架一座桥,将是最便捷和经济的。

的确曾有过一座桥。因为我总到边境线上去跑步,邻居一位大哥遛狗时跟我聊起来,说一度两个国家关系处在蜜月期,那时横跨界河上是有一座石桥的。石桥双车道,两边还单设了人行道,可见团结友爱的道路相当宽阔。桥两端在各自的国土上分别建了一个海关,不大,也就一个哨所的规模,既然你好我好,海关也形同虚设,来往的行人亮一下护照即可,没人深究。也因此,莫托瓦和对面的小城经常联姻,有了不少亲戚。但此一时彼一时,某一日两国交恶,桥拆掉了。双方都怀抱巨大的仇恨,所以桥拆得也彻底,一块石头都见不着了,没运走的也都扔到了界河里。海关自然也消失了,铁丝网重新补上了缺口。

邻居大哥只这么一说,石桥的具体位置他也说不清楚。跑步时我还认真观察了,沧海桑田,哪里还有一点痕迹。我让小卷毛在对面的国土上也找,同样杳不可察。所以每见到一处河面收紧,我们就猜,桥是不是曾经架在那里?只能猜着玩,河面摊开处很多,骤然收缩处也不少。

国内过重阳节的那天下午,我们竟溜溜达达来回跑了近二十公里,一直跑到我这方的边境哨所跟前。那座细瘦的建筑里常驻五人,一名军官带四个兵。当时云霞满天,站岗的士兵立在哨所的最高处,逆光里像一张薄薄的剪影。他抬头挺胸,背负着一整个辽阔艳丽的秋天。我对他挥手问好,他回了个军礼,然后继续抬头挺胸。

在对岸,他也向高处的哨兵敬了个军礼。

大雨之前我们跑了最后一次。这个区域有点意思,每年秋天都会来几场大雨,不是雨季胜似雨季。基金会的人叮嘱我,这个时候别出门,哪哪都铺天盖地。那天我从一条垂直的水泥路跑到边境线上,他已经在对面的国土上等着我了。秋草黄,界河长,水色变暗,汹涌的流水声溢出了两边的国境线。他刚做完礼拜,从地上站起来。这也有意思,他说出门在外,条件有限,礼拜也没法按时按点,好在一腔赤诚,心到神知。

可能因为天阴沉,他的话有点多。我就听他在对面一个劲儿地喊,逐渐壮大的风声把他绝大多数的声音都吹走了,所以十公里下来,我也没完整地听明白几句话。有一句话听清了,碰巧那几秒风落了下来,他说:“就算隔着边境,两个人跑步也比一个人好。”喊话时还向我挥手致意。我猜他说的是孤独。哪怕隔着边境,两个人也可以分担和化解对方的一部分孤独。

基金会的人说得没错,铺天盖地。那场雨够大,豪雨如注,漫山遍野。硕大的雨点把三百年的石头房子都敲出了金属声。三天三夜彻底出不了门。也好,沉浸式地写作,我竟然把长篇小说中一个久攻不下的难题解决了。除了吃喝拉撒睡,间或从窗户看出去,感叹一下浓稠的雨幕,其余时间我都在写。黄河之水天上来地写,飞流直下三千尺地写,一日看尽长安花地写。以至于雨停了,我又写了两天才打开房门。天朗气清,艳阳高照,莫托瓦高远的晚秋来了。我试着围绕石头房子走两圈,在阴凉处深感秋寒已至。下意识地做几个扩胸运动,两条腿骤然开始报警,得跑起来了。下午就换上运动装出了门。

老习惯,到边境线上,我把外套脱下来挂到铁丝网上,一身短打往右手边跑。如果他也来了,我们总会在这一边相遇,我的右手,他的左手。边境两侧空无一人,风也空旷,似乎有无边的悲伤从大地上吹起来。我又想起他说的,两个人跑步的确比一个人好。我把音乐关掉,有点听不进去了。

跑到四公里处,对面驶来边境巡逻车。军官带着两名士兵坐在车里,打过招呼各自前行。身后响起喇叭声。左眼角有颗蓝痣的军官从车里下来对我招手。我往回跑几步。军官说:

“先生,抱歉打扰。你们是朋友吗?对面跑步的那个人。”

车里伸出一个脑袋,就是那天背负整个天空在高处站岗的士兵,“和您一起跑步的那个人。他死了。”

军官斜了他一眼。我剧烈地抖动两下,凉风吹过汗津津的皮肤,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您说的是?”

“是的,”军官说,“他死了。”

因为是我的朋友,他们希望我最好能去确认一下。他们请我上车,和另一个士兵挤在后排座位上。军官说,每年这时候都会有人死,对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来说,大雨都只能是一场灾难。

车子经过一段河面紧急收束的地方,速度慢了下来。军官指着窗外,依然面无表情,声音也像不锈钢一样中正客观。“他们以为窄处过得就快,害了他们的恰恰是这窄地方。哪一块石头都能要了他们的命。”

“这地方就是过去石桥的位置吗?”我问。

军官摇摇头。“不知道。”他说,“水深流急,谁知道石头都被冲到哪里去了?”

我有点冷,请他们经过外套时停一下。穿上外套总算止住了哆嗦。

尽管此地天空湛蓝,晴得近乎虚无,界河仍然洪流滚滚,混浊的泥浆和泡沫里浮沉着草木和各种小兽的尸体。上游的某些地方正在暴雨接力。

让我确认的是他的遗物。极少,但看第一件我就知道是他。我送他的跑步鞋,两三个月下来已经磨损得不成样子了,他还保留着。发现尸体的士兵说,为防止被大水冲走,他把鞋系在了腰上。还有一张折叠的地图,是他身上唯一干爽的东西。他先用油纸包好,再封进塑料保鲜袋里。那是一张我所在的这个国家的地图。

尸体已经送走了。他们给尸体拍了照,问我要看吗。等他们打开电脑里的照片,我才知道为什么要征求我的意见。实在惨不忍睹。一打眼你会以为那是一长块颜色肮脏的烂棉絮。他被河水泡得肿胀,被石头和树段撞得皮开肉绽,无数条鱼曾在他的伤口处大快朵颐。左手小拇指上的戒指还在,因为指头胀大,戒指嵌进了肉里。他曾在对面向我举起这根手指,说他妈早就担心可能走散,从自己的无名指上褪下来给他戴上,他的手大,勉强套到了小指上。隔着边境,我看不清戒指,但界河的波光反射上戒指,我看到一圈细小的光亮在他左手上一闪而过。

照军官的说法,每年这时候都会有人试图从对面过来。他们趁着漫天大雨,从某一处坏掉的铁丝网的空隙里钻进来,然后跳进汹涌澎湃的界河。运气好,他们可以早早上岸;运气不好,就得在河水中一直漂流,直到有合适的机会再往岸上爬。有的人会提前踩好点,准备不充分的只能听天由命。他应该算前者。但他可能忽略了水中潜伏的石头的威力,也可能是高估了自己战胜冰冷水温的能力。“要是在这个水温里抽筋,”军官点着电脑屏幕上的照片,“那你就死定了。”当然,也可能是其他原因,暴雨滂沱,哨兵看不清楚,你也看不清楚。大水横流,搭把手的人都没有,一个人是怎么死的,只有他自己清楚。

军官点上烟,我也要了一根。

打开他的面部特写时,我闭上了眼。

“你们是朋友?”军官问。

“算是吧。”

“他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请郑重考虑后再回答。”军官用右手蜷曲的中指敲了敲桌面,“他叫什么名字?”

“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