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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方》2024年第10期|徐凰:赔我一个故乡
来源:《朔方》2024年第10期 | 徐凰  2024年10月28日06:33

今年我已经吃了三回鲜竹笋了。枕河的后院里,那些鲜嫩的竹笋能喂养我一个春天。六岁那年,我走亲戚回家,带回来一块竹根,把它埋在后院。哪想到若干年后,整个后院就成了竹子的天下。

今天我回家,坐在竹林里,把鱼线扔得老远,等着那条河浜里的鱼也赶着来喂养我。我是无用之辈,靠双手喂养自己,但没有这片竹林,没有那条小河,我的双手就没有了用武之地。

房子是今年翻新的。如今我兜里有了一点闲钱,就想着造房子。我在造房子之前,先读了王澍先生的《造房子》,又读吴冠中先生的画册。我读完这些后,还强迫我认识的建筑师和泥水匠一起欣赏书册。我告诉他们,我嘴笨,无法说清我要的是怎样的房子。建筑师说,你要的房子很简单,就是你爷爷当初造的房子。我说爷爷造的是平房,我要造两层,我要拥有一个更大的天井。我要告诉在天之灵的爷爷,时代进步了,你孙子住的是两层的中式别墅,前庭兼后院,后院茂林修竹,依枕清流。前庭左缀山石,有绝壁千寻之态;右点勺池,有江湖万里之势。

我的书房,长窗立地,阳光轻抚书卷。在城里乏了,我就躲在里面,读史,读诗。我躲在里面,就像风雨中的倦鸟躲在温暖的巢里;我躲在里面,就像坐在儿时的摇篮里;我躲在里面,就像游荡的灵魂找到了安详的母体,获得新的轮回。

我倦了。我卷起长窗的竹帘。清风吹来,莲动,水皱,鱼乐。

春天的院子,攀满蔷薇的篱笆,红的红,白的白,绿叶和鲜花一起经营着我的时光。池边有从洞庭移栽的桃李,它们挑逗着蜂蝶,东家的蜂,西家的蝶,飞了千年,飞了万年,还留守在我营造的庭院里。

我泡上一杯绿茶,满杯的春天,满口的春天,满天满地的春天,我在春天里闲庭信步。我对那些依旧露宿在我家檐下忙着衔泥筑巢呢喃絮语的燕子说,我算是对得起你们的列祖列宗了,我进城了,没有抛弃你们,你们北方有家,南方有家,是何等的幸运!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那些下野的燕子飞到我家永远不会后悔的。

我的庭院,老井留着,老树留着。我还可以饮水思源,前人种的树,我可以乘凉,我的儿子还可以乘凉,将来孩子的孩子们也可以乘凉。

我要请人来喝茶,喝龙井,喝碧螺春,喝普洱,喝黄山毛尖,喝安吉白茶,想喝啥就喝啥。我要请同学们晴朗的日子来喝茶,阴雨的日子来喝茶。请朋友来喝茶!请同事来喝茶!请小说家和诗人来喝茶!我要喊曾经是乡邻的张三李四王阿六,来!一起,请喝茶……

我一笑,乐极生悲。我原来是在做梦。在城里钢筋混凝土的高楼里做梦。一场梦,一场活在《诗经》里的梦,一场结束了“我的帝王生涯”的梦。我白日做梦般地问自己,谁会赔我一个故乡?

我要索赔的故乡不是放着饭碗的家,也不是有着踏板床的家。我的故乡其实就是一个村庄。我想它,并不是说我有多喜欢它;相反,我不太喜欢它,我是认清了它的不好,依旧还想着、恋着那个村庄。

我恋着的那个村庄没有一个很好的名字,就叫“西泾湾”。

这个名字一点文化都没有。离开家乡后,我踏访过很多古村落,那些古村落的名字,都曾经是文人拧断数根须拟的。也许那些有文化的长者聚在一起,拿着一堆名字比照来比照去,彼此互不相让,彼此看在面子和地位上,又互作让步,改了又改,反复斟酌,相互妥协,然后确定下来的。最后,村子的名字如一颗钉子般钉在族谱上,钉在方志里,钉在历史上。

生养我的村庄,名字太潦草了。我们那里有一条叫“花泾”的主河道,主干向西有道河湾,河湾两边枕着人家。然后,一个账房先生或一个没多少学问的塾师,随便一说,就叫“西泾湾”吧。

我看了我们这个地方的方志,关于我们村庄的记载极其潦草,从村庄的沿革中,根本就看不出我们从哪里来。这简直是一笔糊涂账。

我埋怨这个村庄不长记性。

我曾经跟一个叫老倪的人聊起我们村庄的故事,他给我看过好多已经变成河桥石的刻有各种文字的石碑。每一块石碑其实都有故事,可惜那时我不识字。老倪还跟我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说日本人来到我们村上,看见孩子,就给他们发糖,一人一颗,那糖很甜。可是,我们村上人在独墅湖捉蒿草的时候,那些日本人却朝着村人开枪,一枪一个,几个失联的人好多天后才被发现,肚子里已经全是肥肥的鳗鱼了。我觉得,老倪讲的这个故事,应该记载在村志或者乡镇志里,你想,死人了,一枪一个,总应该记几个字吧。糖和子弹,一粒又一粒,从现象到本质,这才是人世间真正的险恶。可是,我没有在方志里读到相关的文字,什么时间?什么水域?天气如何?哪一部分日本人?为首的是谁?我们的村民后来有没有复仇?问题一大串,总该记几个字呀!可是,没有。

我们村庄对待婚姻的奇怪态度,至今让我回味,我认为文学的表现力难以抵达我们村“攀小亲”习俗的荒诞。

我读一年级的时候发现,班级三十个人,居然只有两个孩子没有“老婆”,一个是我,一个是四男。四男是伪保长的孙子,他爷爷严格意义来说应该叫“前伪保长”,是汪伪政府时期我们村上的保长。我是因为穷,四男大概是因为身份不清白,一年级就注定了连“老婆”都娶不到。这种荒诞唯一的好处是,如果哪个男同学或女同学得罪了我们,我们就会连着他的“老婆”“老公”一起骂,那种吵架时的痛快,反而让我们在学堂里有了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攀小亲,是我们村庄的风俗,指腹为婚一点都不奇怪。我曾经见过两个女人在春天的麦地里打架,起因就是都想让彼此的儿子与某家的女孩子结亲,两个女人在春天的麦地里滚作一团,为儿子的幸福而奋斗。一个名叫“兔子”的队长,怎么劝也劝不开。我还见到两家因感情的破裂而清算的场面,良禽择木而栖,男方或女方要悔婚了,那个清算的过程,条目烦琐,争议颇多,事情复杂了,往来的账目有争议了,剪不断,理还乱,彼此就骂起来、打起来。通晓天下事的治保主任听了,只能干瞪眼,最后一声长叹,拂袖而去。我们村上的媒人替女方相亲,去男方首先瞧的不是人,而是清点人家椽梁的数目,大梁从南数到北,椽子从东数到西,我们西泾湾都是小户人家,下无门当,上无户对,门槛都不高。我们对“门当户对”的理解是椽梁的多少,其本质跟现在相亲者普遍重视的有车有房是一回事。

攀小亲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又有点先下手为强的味道,这更能诠释人类为繁衍而忧惧的基因。

村民因勤劳而无有饥寒,因好赌而难以富足。春日,油菜绽放,我们有遍地辉煌;夏日,荷风四起,我们有成片的莲藕;秋日,稻谷飘香,我们颗粒归仓;冬日,荸荠慈菇齐上市,我们物产丰富。江南的沃土以富足的姿态,宠养着我的村民,让他们一分耕耘有一分收获。

但男人们好赌的脾性,让家家难以富足。一个叫逃荒的老头,民国时去苏州城葑门赌钱,输掉了老婆所有的首饰,回家他自恨无耻,当着老婆的面把自己两根手指剁了。但赌性难戒,后来他还是赌,有输有赢,先前剁手指的行为就变成一场闹剧。另一个姓陆的老头,他的老婆确实是从苏州城外黄天荡的赌桌上赢来的。他赢了,怕夜长梦多,连夜把人家老婆从被窝里捉起来装在麻袋里背回家,女人顺从了一辈子,为陆家开枝散叶,子嗣绵延,这算是喜剧。我的叔公好赌,他到城里赌钱,赢到了一台熊猫牌台式收音机。小时候我曾经跟他一起摇船到无锡黄湖墩把一船莲藕卖了;回来,一船莲藕变成了或大或小的赌注,最后输得精光;然后他又勤快地耕田种地。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正剧。赌,让村民有了不在乎蝇头小利的豁达。

这样的村子,让我性情豪爽,生性乐观,但眼界局限。父母不希望我做光棍,我也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赌徒。有一天,邻村的人从城里回来,他偷了一顶绅士帽,一根卓别林式的手杖,我才知道,城里必定是一个新奇的世界。又有一天,我去农场的“五七”干校,用鸡蛋换粮票,我看到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优雅。于是,我觉得,外面一定还有更有趣的世界,我必须走出这座奇妙旧陋的村庄。

于是,我开始读书,开始逃离。从此,西泾湾就成了我怀恋的故乡。我怀恋它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昨天的梦中,我梦到,一个男孩在手脚并用地过河,木桥一格一格,他一格一格爬着,屁股向着蓝天,眼睛对着碧水,从此岸到彼岸。这个人就是我,从梦里我看到了儿时的我,我偶尔想家了,想我的童年,想那个趣味横生、奇妙旧陋的故乡。

我家的房子在河边,没有后窗,北风吹不进来,南风得从灶屋携着烟火气拐着弯飘过来,然后在居室西墙的窗户溜出去,溜到人家的花园里,花香就会从窗外回旋进来逗弄鼻翼。

老房子里的时光一点都不沉闷,给人别样的怀念。

明瓦上的天空有变幻的风景。明瓦好像从没糊涂过,白云时不时会擦洗它,雨也会来擦洗它,月亮也会擦洗它。白天阳光会从明瓦洞里落下来,一缕缕,一束束,如充满着力量的水柱。无数的微尘在里边翻滚,手掌拍一下,脑袋摇一下,腿挪一下,那些微尘全能感知。静静地站着,缓缓地呼吸,看那些微尘在光里追逐,就能傻傻地把时间消磨掉,用嘴对着光柱子吹一下,微尘的世界便一片动荡混乱。“一寸光阴一寸金”,把时间浪费在这样的光阴里,真是其乐无穷。

房间的角落里,有高高的米囤。米囤是用稻柴扎起的桶,米囤上方有个蛛网,蜘蛛的肚子圆圆的,它在自己编织的罗网里,爬来爬去。有时候,它还吐出一根明亮的线尽情自在地挂下来;无聊了,它一路往上爬,又把明亮的丝线吞进肚里。它拥有的本事,曾经让我十分妒忌。有老人跟我说,蜘蛛吐出的线叫天丝,隔壁老倪的儿子小倪在躲猫猫的时候,眼睛里碰到了天丝,他明亮的眼睛鼓得如蛙眼,他疼痛地拼命叫喊,撕裂的喊声,把他暴露在天光下。

我小学有很长时间成绩很糟糕,主要原因是看飞虫们“上网”,看它们自投罗网后如何挣扎,小脚蹦跶直至骨折,翅膀欲飞终究无用,嗡嗡的叫喊声最终成了绝唱。我还看蜘蛛是如何游戏被网罗的虫子,它有时会用网把挣扎的小飞蛾包裹起来,让小飞蛾仿佛回到茧里,助它临死前成为一个永无翻本的思想者。我害怕学习的时候,就希望自己成为一只蜘蛛,坐享其成。

我以为,没有谁能收拾一只聪明的蜘蛛。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一只壁虎,它坐在米囤盖上,旋转脖子,鳄鱼似的脑袋昂起,昂起,用小小的眼睛锁住了蜘蛛。蜘蛛吐丝,挂下来,挂下来,壁虎刹那间以迅雷之势奇迹般飞出了它的舌头。蜘蛛,那只坐享其成的蜘蛛就消失了。

生死原来就在刹那之间。

我,一个想做蜘蛛的充满着网罗野心的孩子,目睹了另一个“我”是怎么被收拾的。

我曾经关押过一只壁虎,研究它的舌头是怎么飞出来的。我试图拜它为师,以为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我也能飞出一条舌头。在一节无聊的课上我试着拉长自己的舌头,试着让舌头飞出去,根本就不可能,使劲、使劲再使劲,舌尖也无法亲近自己的鼻尖。我那蠢笨的舌头,在壁虎面前很有挫败感,最后不了了之。最终我把那只关在瓶子里的壁虎放生了,它仓皇出逃,扔下了自己的尾巴。

壁虎的天敌是家蛇。第一次见家蛇,是垫着凳子用升罗去米囤打米,世道青黄不接,米已经很浅,得用上半身浸没在米囤里才能打起一升来。蛇就在米囤底下,它盘着一只老鼠,老鼠在吱吱叫着求饶,我吓得毛骨悚然,浸在米囤里的上半身挣扎着想逃出来,可是身子已经大部分挂靠在米囤里了,我掉了下去。幸福的老鼠掉在米囤里,它不知道有蛇,不幸的我,无法自控,也掉进了米囤里。现实比噩梦还恐怖。大米、老鼠、蛇、我,一个残酷的生物圈。老鼠吱吱叫着在求饶,蛇吐着Y形的芯子,我毛发倒竖、冷汗淋漓,以空前的攀爬速度从米囤里滚出来,简直是屁滚尿流,我的胆子就是在那一次被吓破的。

我第二次看到那条家蛇是在套桶里。房间里老式的踏板床一头放着一个套桶。“套桶”这个词语,现在已经变异了,如果你是个资历不深的乡下人,你无论如何不会晓得套桶是我们乡下放衣服的桶。那些衣服都是贴近季节临时换用的。我在套桶翻找衣服的时候,就翻到了那条蛇,它蜷在那里,睡得很踏实。我见到它就猛地跳开去,这个不速之客,简直就是“阴魂”,但初见的恐惧,让我的小心脏已经有了更大的承受力,我悄悄上前观察它,手靠近它,然后拽着尾巴把它扔出套桶。它被悬空着,脑袋无法翻转,我不断抖动它,这才发现自己的高度远远不够它的长度,它的身上长着杆秤的星,大人叫它秤星蛇。

大人们都说,家蛇是祖宗转世,它是护家的,我们不能对它下杀手。我很好奇,它是我们哪个祖宗转世呢?他变成一条冷冷的蛇来吓唬属于他的孩子,这是哪门子逻辑?隔壁村子有一个家伙把一条又粗又长的家蛇拿到葑门横街的菜市场上卖了,秤星蛇被剥了皮,取了胆,卖了一个很好的价钱。他剥了祖宗的皮,取了祖宗的胆,回家没几天在田里被雷追着劈死了,这种杀鸡骇猴似的死法,让我对所有生命产生了永久的敬畏。

我家的蛇后来我见过几次,一次是在椽梁上,它把那壁虎残忍地咬在嘴里,大概是那只吃了蜘蛛的壁虎,壁虎抛弃了它新长出的尾巴,却逃不了它的命。再一次见到那条蛇,是我去找藏在床顶上的连环画,看见它盘着在睡觉。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它,直到屋子被巨大的机械掀翻那天,我还是没有见它。这个形态可怕的伙伴,它消失了,跟我的故乡一起消失了。

世事变幻,今天还是很怀念那条蛇。它简直就是弗洛伊德梦境之蛇,它壮大了我的胆子,它让混迹在东西南北风里的我,一直阳光灿烂。

事实上,我的家现在只有一小片树林,还有一片滩涂。当时,离开即将坍塌的三间瓦房的时候,我还没有具备精确定位功能的手机。

这害得我再也无法准确找到“家”的位置。

即便如此,我还是会定期回家看看。每次走在那一小片林子里,那一片滩涂上,我总是觉得,我就是一只狗。我这只狗只要来到这片林子里,就会浮想联翩。我会想些什么呢?我会想我家那个土灶应该在这片滩涂的哪一个位置,我的床榻在林子的哪个位置,陪我学习到深更半夜的那张老式的写字桌是搁在哪个地方的。还有,每年春天里都要到我们家筑巢的燕子,它们双双飞来后,又飞到哪里去了?它们能飞到哪里去呢?它们夫妻双双飞过千山万水,它们是两架飞机,刚想着陆,却被告知机场上空有雷暴天气,无法着陆。于是就玩笑般折返。折返到哪里去?过万重山,过千条河,到很远的地方,有没有一个安顿它们的地方?

我小时候的心经常会随着呢喃的家燕在深秋飞向诗意的远方。凛冬即将到来,我家那两只精灵般的燕子,会飞到谁家的屋檐下?它们会从百姓人家飞到王谢堂前吗?远方,也会有一个男孩整天关注它们悬停在巢穴边哺育它们的孩子吗?

所有这些问题,我该去问谁呢?那条瘦弱的河会不会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河流应该是亘古流淌的,只是它变直变窄变死板了,变成了大地上的一根直肠子。春天里,一切都是肥的,就连河水都如胖子的血液,富足而肥腻。

去年冬天,冷得很,大雪纷飞,我收到一份快递,那是一份来自于我家乡的乡村志。随书附有一封信,信中称呼我为“乡贤”。读信时,我和朋友正在喝茶,“乡贤”两字让边上的朋友扑哧一声笑出来,把一口茶喷得满桌都是。他说,我是属于那片林子的乡贤,我是属于那片滩涂的乡贤。

乡村志上,手画的地图清清楚楚标出了每家每户的位置,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我不喜欢看这样的地图,我喜欢把这些地图颠倒过来,让自然的东南西北和书上的东南西北保持一致。然后,我就找到了我的家,找到了那条瘦弱的河。

我像一只狗,在书上嗅着曾经放过我摇篮的地方。

七岁的时候,我在我家的后院栽过一块竹根,这块竹根匍匐在地底下,十多年里声势浩大地生长。我读大学的时候,整个后院就是一片青青的翠竹。

那个雪天,我读乡村志的时候,听到了竹笋拔节的声音,嗅到了清晨竹林里清新而湿漉漉的空气。我还看到黄鼠狼驾着邻居家呆头呆脑的老母鸡前往竹林深处。

我出息了,蜗居在城里,嗅嗅曾经的家,有点翻开《诗经》读《黍离》的感觉。

书如青山常乱叠,灯如红豆最相思。

春天里,我的家园在书里。我是行走在《诗经》里的一只流浪狗。东瞧瞧,西嗅嗅,我是一只盛世犬,被称作“乡贤”的盛世犬,生活依旧快乐自在。

这几年,我没事就习惯于去走走看看,寻找一点可能熟悉的痕迹。好几次我都碰到了曾经的左邻右舍,那些乡亲常常是一眼把我认出来,或者迎面相认,或者擦肩而过,经瞬间的迟疑后追回来。好几次,他会欢喜地说:“你转来啦(你回来啦)!”

“你转来啦!”这是一句奇妙的表述。

这话告诉我,我本来就在这里,我在远兜远转,现在又回到了这里。这话奇妙在,我的转来其实是一个虚拟的假动作,就像京剧舞台上的那些打打杀杀,形式一下,不见真刀真枪,不流一滴血。我的虚拟在于,我转来了,但已经找不到一点我在这里曾经生活过的痕迹了。我回来的好像不是肉体,而是魂,轻飘飘的,无足轻重的魂,散散漫漫无法凝聚的魂,心心念念却找不到归宿的魂,游游荡荡失去了依靠的魂。

多少次,我总是发现一些狗随主人出来遛食,行色匆匆,东找西找,找什么?找曾经撒野过的气味、和另一只狗恋爱过的地方、撒过一泡尿的地方、梳理过毛发的地方……狗的记忆总是以气味的形式保留在脑海里,只要给它机会出来转转,它就会执着地寻找那个地方。

“你转来啦!”原来是动物的本能,人着华丽的衣冠但本质还是禽兽,保留着禽兽可爱本真的一面。我想找到自己曾经爬过的树、生长在河滩边的一块石头、一条通向绿地的小道的痕迹、一个猫耳洞、一座桥、一块界石,还有孩提时看到的天天摸着白墙行走的盲人。但我什么都找不着了。我的老房子在东经多少度,北纬多少度,这世界上唯一的一个点,我的大脑无法定位,我的嗅觉远不如狗,作为“衣冠禽兽”,我们曾经天赋的神奇而智慧的嗅觉居然完全瘫痪。在狗的眼里,我就是一个感官不全的残疾人。

我需要一只狗的帮助,我和我的邻居们养过好多好多狗,它们都是我童年的朋友和兄弟姐妹,它们死在哪里?流浪在哪里?它们比我还孤独吗?黑脸、小白、阿黄、灰哥、斑点、卷毛、黑马、飞龙,它们都不在了,那只我们搬家时还来不及赶回来的脑袋奇大的虎头,日暮的时候,它又会到哪里露宿呢?

“同是天涯沦落人”。白居易说自己也说别人,说我也说狗。有一天我在曾经是乡亲们祖坟的地方,认出了斑点。它跟一群其他村落的狗在满是瓦砾的坟场上转来转去。我惊叫一声:斑点!它大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远远地望着我,随后它嗖地向我飞奔过来,如风一样,如影子一样飞过来,像长了翅膀一样飞过来。它贴着我的小腿打转,转了一圈又一圈,转得我晕晕乎乎。它瘦了,毛色也暗了,皮包骨头了,但它见了我,嗅着我的味道,尾巴依旧逍遥欢笑。他乡遇故知,我就是这种感觉。曾经的家园不在了,故乡自然成了他乡。我一路跑,它一路撵,一路不断地嗅,它怕我把它给扔了。

斑点是聪明的,近乎智慧,坟场上才有故人的味道。在那里流浪,它算是找到了人们恋旧的软肋。我当然不能抛弃它,我要带它回到主人的身边,它是一条盛世犬,我要带它坐二十八层的电梯,带它离开坟场,离开土地。它在电梯里小心翼翼,它进城了腿脚都软了,像刘姥姥进大观园,它不晓得其实它就在自己的地盘上,它主人曾经耕耘的土地上。我把它带到了C单元B03。女主人说,斑点,你到哪里撒野去了?男主人说,这狗比人聪明,以后不能骂人“畜生”了,玷污了斑点的名声。说着,给斑点好吃好喝。

人逢喜事精神爽。我要回城了。

我一脚油门离开的时候,乡亲们还会跟我招呼一声:“你转去啦。”我到城里的家叫“转去”。“转来”是回来,回到一个曾经有“家”的地方;“转去”呢,叫回城,回到钢筋混凝土的丛林里去。转来转去,多么漂亮地诠释了远兜远转、飘忽不定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