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2024年第6期|清寒:蜂鸟(中篇小说 节选)
清寒,中国作协会员,全国公安文联签约作家,鲁迅文学院首届公安作家班学员,鲁迅文学院河北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作品见于《人民文学》《钟山》《北京文学》《长城》《朔方》等刊。出版长篇小说《雨杀》,中短篇文集《灰雪》,推理小说文集《罪现场》。作品多次入选河北小说排行榜,曾获河北省作协优秀作品奖及首届贾大山文学奖。
蜂鸟
◆◇ 清 寒
1
缅怀,寄托哀思。三十岁的时候,老卓给了我这个机会。在此之前,我几乎没有任何面对死亡的经验。
我是弃儿,据说我被遗弃在地道桥下的时候不足四十公分长。
正常女婴的出生身高在46.2-52.8厘米之间。极大可能,老卓攥着我的肩膀,心疼地强调,你是个早产儿。
事情就是这样,我提前来到人世,带着高出正常新生儿数十倍的死亡概率躺在地道桥下的一个篮子里。然后,我被路不拾遗的好心人拎到派出所,按照程序,在民政部门开具的公章表格的陪送下,辗转进了儿童福利院。吃饭,睡觉,走路,摔跤,磕掉门牙,上学,成人,自食其力,尝试过不下十种工作,最后成了一名自由撰稿人。这应该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到了三十岁还没有面对死亡的实际经验,因为,没有必须承受的亲人的生老病死以及单位同事或其亲属遭遇的天灾人祸。
而现在,老卓躺在急救室里。医生刚刚走到我跟前说,抱歉,我们尽力了。
老卓是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小型轿车撞倒的。这很荒诞,要知道老卓身高一米九八,弹跳105cm,除了韦伯、卡特、弗朗西斯等几个老卓提及过的大牌明星,我不知道还有谁能跟老卓一比高下。老卓之所以没走上CBA之类的路完全是因为他的智商凌驾于体能之上,命运之神不想他浪费IQ,于是让他当了医生,篮球打得很好的医生。可老卓居然死在了小型轿车的车轮下,一辆他蜷下腿就能蹦上顶的小车。
处理事故的交警说从路口的监控看小型轿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而老卓违章横穿马路,还低头看手机。
为什么?我自言自语。交警摇着头说,开车看、骑车看、走路看,手机上有什么比生命安全重要的?现在的人,真是……
大兵赶来的时候,我还在努力拆解一道谜题。大兵说,我去!红鱼,你哭出来。听到没,哭出来就好了。
可我哭不出,我长久地摆弄一枚戒指,从小指到拇指,从左手到右手,轮番摘戴。大兵摸我的额头、拽我的耳垂、拍打我的面颊,像对付一个生下来不会哭的可疑婴儿,末了他一脚踢在垃圾桶上。那只不锈钢垃圾桶,喤啷一通烂响,倒在地上骨碌出老远。看在老卓死了的份上,医院没有追究大兵蓄意毁坏公物的恶行。大兵毫不领情。他对耿耿于怀的小护士说,你一边去,我不揍女人。又对试图训诫他的保安挥着拳头说,我去!老子就踹了,怎么地?怎么地?
好在小麦及时赶到,否则很难说保安不会步垃圾桶的后尘。小麦黑着脸吼,犯够病没?大兵说,差不多了。小麦说,犯够了,你送老卓一程,我先带红鱼回家。
作为金牌员工,小麦眼光毒辣。她自诩,两分钟足够她隔着肋骨看心跳,隔着眼仁看账号。那些走进车行的顾客,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在小麦的评估兼游说下,兴高采烈地将自己账户里的钱兑换成汽车,嘀嘀而去。小麦犀利的眼光对付我绰绰有余。不过她没有把我送回家——确切地说房子是老卓的——我们住在一起三年零六十天,计划2号,也就是明天,领结婚证。拥挤的走廊为小麦提供了充足的评估时间。走廊甩过去一半,小麦改变初衷。
我坐在了绿色口红酒吧的卡座里。事情往往这样,穷思极虑之后弄巧成拙。譬如现在,小麦想尽量拖延我的睹物思人、触景伤情,却把我推进了等候猎物的血盆大口。这个昨天我和老卓相对而坐的卡座,立刻将我吞入情景再现的食道。不能怪小麦,她每天在快餐店杀进杀出,狼吞虎咽吃汉堡,争分夺秒抢客户,不知道我写稿之余经常独自游进这家酒吧,游进深海似的幽暗。
昨天我第一次牵着老卓的手进来。黑吗?意识到地方不对我问。老卓不喜欢暗,更别说黑了。我甚至觉得阴天会让他非常不安。对,不安,而不是不开心或其他什么。我等他提议换个地方。游进这里本来就不在我的计划中,只是恰好走过,我习惯成自然而已。老卓却像没听见我的问话一样,默声坐进卡座,隐入黑暗。最近两个多月,我越来越疑心面前的人根本不是老卓。
小麦巧舌如簧,预备让我像那些听由她舌尖拨弄,瞬间抛弃脚踏车的客户一样,瞬间抛弃老卓,以四轮驱动的速度驶入新状态。及至后来,老卓的死被小麦拨弄得貌似恰逢其时。然而,老卓终归不是脚踏车,没法说抛弃就抛弃。他留下的东西也没法说抛弃就抛弃。好比我手里的戒指,正在闪烁玄奥的光。
2
早在两年前,老卓决定结束自由之身。他极力诱惑我跟他齐头并进。
老卓说,红鱼,磨合一年了,咱们结婚吧。我问为什么?为什么?老卓神情诧异,说,还用问吗?你不觉得我很帅、很棒,是个千载难逢的理想伴侣?我说凑合吧。可为什么要结婚?老卓说,为了稳定、幸福。你不想拥有稳定的家和幸福的生活吗?稳定、幸福跟结婚有什么关系?我如实表达了不解。老卓努力思考了一会儿,靠过来,揽住我说,让我来解释一下……我迅速逃出他的臂弯说,我去卫生间。简言之,这两年我一直利用卫生间将老卓和婚姻拒之门外。
六十天前,我对嚼着一根嫩极了的菠菜不放的老卓说,下个月2号日子不错,咱们就那天结婚吧。我没有得到想象中的答应,尽管老卓后来答应了,还赔着笑脸。我的意思是,老卓的答应是在他给我夹遍每个碟子的菜、添了半勺饭、盛满一碗汤并满得溢出碗沿之后表示的,时隔我的建议好几分钟。老卓说,我等这天等得好辛苦啊。笑随之挂到老卓脸上。我担心,老卓稍松点劲儿那个笑就会掉在地上。他的心情远未给笑容备好可靠的挂钩。
房子是现成的。它的现状尚未造成我的审美疲劳。我认为没必要改变。老卓却说,怎么也得动动,墙皮都开裂了。我说,有吗?老卓犹豫说,有吧。又说,肯定有。他开始找墙皮的茬。首轮努力以失败告终。老卓表现出强大的耐心和恒心,掀拳裸袖,预备大干一场。他真的大干了一场,潮虫似的钻头觅缝。最后,在鞋柜后面找到了一处开裂。
我说吧,肯定有。还是整体粉刷一遍更好。整体!
2号来临的时候,家具堆在房子中央。房墙像终日哭泣的脸,始终湿漉漉的,而那段日子天气一直晴好。我曾在梦里遇到过一个粉刷匠。夜深人静,他用月光撬开窗户,一夜又一夜干活,像儿歌里唱的“刷完房顶又刷墙,刷子飞舞忙”。早晨醒来,我经常有置身露天的错觉。那种应该遗忘或者说根本不可能存于记忆的躺在地道桥底下的孤苦感造访了我的骨头,使它们瞬间变为冰挂。这些冰挂一根根贯穿在我的身体里,散发绵延的寒冷。我不禁瑟瑟发抖。老卓惊异地问,发烧了?他职业性地摸我的额头。我躲开了。
别着急。别着急。再多等一个月,就多等一个月,下个月2号一切都会准备好。老卓说。我在老卓的眼睛里看到自己嘲讽的表情。它们迫使他主动捉住我的脑袋,并预备配送个吻上来。我将食指压在老卓的嘴唇上,没费吹灰之力就把他推开了。这让我觉得忧伤。
老卓穿着睡衣,站在乱七八糟的家具中,呼吸深长而缓慢。鼻翼上一小块墙漆因此开出裂纹。
接下来的日子,我学会了一种新步态——端着肩膀,提着睡裙,抬着脚后跟走路——像只狐狸,完成了难以计数的从卧室到卫生间的诡秘穿梭。为了送一只耳朵到卫生间的门上,我的脖子越抻越长。我怀疑,专卖店那个卖衣服的小姑娘后来夸我脖颈颀长与此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诡秘穿梭、屏息凝神、侧耳倾听没能带来预想的收获。换言之,预想中的嘀嘀、嘟嘟、叮叮等可疑声响并未出现。
老卓之前不玩微信、QQ之类的东西。三部电脑,台式的、超本和平板,老卓只把它们用于工作。他跟所有人,包括我,总是以直接通话的方式完成信息传达和感情联络。用老卓的话说,现代人普遍患上了一种病——“存在虚无症”(老卓的独创)——得治。患者积极主动吞服填充剂实施自我治疗。填充剂的成分包括各种聊、晒、打赏。手机和电脑按键是填充剂的输出按钮,操作简单,瞬间完成心理填充,部分超感人群还能额外获得生理填充。填充剂起效快,但无法根治“存在虚无症”。老卓断言,患者们将终身依赖填充剂。也就是说“存在虚无症”得治,又没得治。
我的精神状态处于小康,不需要依靠任何虚拟模式确立自我存在,因为我有红鱼。老卓如是总结。他的话相当动听、相当入耳。他对科技产品附带功能的怠慢表明他的情感世界丰盈饱满,再插不进一根针。他也不需要另外一根针。
话扯远了,我本来想说的是,结婚态度的转变理所应当附带出原有习惯的改变,比如嘀嘀、嘟嘟或叮叮等神秘呼叫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这些必然的附带现象为什么该出现而没出现呢?老卓从一块玻璃演化为一块玄武岩。
3
什么啊?给我看看。久费唇舌的小麦看出症结所在,夺走戒指。
我知道小麦脑子里想什么。肃清缠绕我的藤蔓,包括摆弄在我手里的戒指。这个东西在我十根手指上的摘来戴去势同攀缘茎的阴险缠绕。
再来一杯吗?小麦借叫酒分散我的注意力,企图让戒指神不知之鬼不觉地滑进她的皮包。我将它夺了回来。
订婚的结婚的?图谋落空的小麦讪讪地问。我摇头。小麦说,作吧。作啊。不想好好活着,你就作。跟你说,世上有一种死法叫笨死,自己把自己笨死。
我举戒指到眼前,就着幽暗莫测的灯光细致观察。戒圈宽度大概一公分,泛着乌蒙的光,要不是刻有蜂鸟,它看上去更像一枚顶针。刻工的粗糙,有违戒指的神圣感和装饰性。总之,它相貌平平,跟铂金的亮泽和黄金的富丽不可同日而语。它的价值不能简单地用RMB衡量,平凡的外形内部潜藏着神秘的来历,尤其是刻在内圈的LOVE。我想不出老卓打哪儿弄到它的,又准备把它弄到哪儿去。
有那么好看?小麦问。
好看?世上最没价值的就是好看。这个好看吗?我从衣领里掏出项链,上面悬吊着一枚Cartier。
小麦只瞥了一眼就把戒指连同我揪到眼前,愤然说,Honeymoon你挂脖子里。你上辈子准是头猪。审美取向没整利索就被打发进了这辈子。
Cartier纤巧精致的镶座上,钻石熠熠生辉,诠释着月光的瞬息和永恒。我的月光新娘。老卓曾这样称呼我。我也曾为它动过心,差点儿允许老卓把它套在我的无名指上。现在,相比我手上的藏银戒指,它黯然失色。
这个才符合老卓的眼光嘛。小麦努努嘴,质疑道,那个真是老卓给的?我说,不是给我的。小麦细小的鼻孔忽地撑大,她松开Honeymoon,又一次夺走藏银戒指,凶狠地拽过我的手,在十根手指上轮番试了一遍。最后,它停留在我右手拇指的指根上。那是我最粗的手指。我的手指比一般人的细很多。这也许跟地道桥的经历有关。
小麦蹙起了眉头,她举着我的手,晃了晃。藏银戒指转了个阴险的角度。
你别胡思乱想。噗——
我原谅了小麦的低级安慰。她还能怎么说?
小麦忽然从我手上撸下戒指,在自己的手指上试了试说,红鱼,你看你看,我戴着都不合适。这么粗,必须是男人的,或者老卓自己的。
比老卓的手指细。除非他打算戴到小指上。
那就是他哪个朋友的。小麦挺直脊背说,很傻帽地继续为它搜罗摆脱嫌疑的证据。
他的朋友我都见过。
那可不一定。这要真是某个女朋友的,你不就没见过吗?不是,我……我不是那意思。对了,它怎么会在你手里?
警察给的。老卓的遗物。也许它不沦落为遗物永远都到不了我手上。
小麦有气无力地趴到桌子上,睥睨着戒指,如同睥睨一只毒蜘蛛。
喝酒,喝酒。小麦说。她打算灌醉我,结果醉倒的是她。我把小麦拖回家。
房子已然整饬一新,家具各归各位,再没什么阻挡婚礼如期举行了。正如老卓说的,下个月2号,一切都会准备好。距离明天的婚礼,万事俱备,只是没了新郎。恍然间,一条海蛇缠住我的耳朵说,他被婚礼逼得走投无路了。我打了个冷战。
鼾声冲淡了房子的空寂和湿冷。小麦睡得没心没肺。我从来没这样睡过。认识老卓前,失眠如影随形,从记事起,黑暗夜夜将我围堵在凄惶和忧伤中。我搂紧枕头,蜷缩在被子下面,用小空间的黑暗抵御浩瀚的黑色海洋。我洞见的黑暗远远多于白昼。或者可以这么说,以自由撰稿为职业,并非源于天分,而是我想为失眠找到合乎逻辑的理由。除此,还有另一个原因,不提也罢。三年零六十天前,我怀里的枕头变成了老卓。他比所有的枕头都棒,宽阔、温暖、巨量毛孔释放着雄性荷尔蒙的独特气味。我常常躲在其中,窥觊黑暗的降临。失眠没有完全治愈,但至少,不必等待微曦发出睡眠的指令了。
在找到真正的主人前,这枚戒指必须呆在我随时能看到的地方。我解开项链的搭扣,将它套了上去。厚厚的乌云,瞬间吞没了Honeymoon的脆弱光华。
失眠再次成为夜的主宰。即使老卓还在,我也已经失去了抵御黑暗的枕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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