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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文学》2024年第9期| 杜得无:香蕉树漫记(中篇小说)
来源:《胶东文学》2024年第9期 | 杜得无  2024年12月23日09:28

现在,我打着点滴坐在中川机场的候机室里。左手边坐着我的女儿,右手边坐着我的女婿,他们要陪我到深圳去,去见一个人,也见一种树——香蕉树。它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四季结果,枯荣往复,如果不人为干预,根系可以存活三十年之久。二十多年前,我曾在深圳种下几棵香蕉树,这么多年过去,不知道它们还活着没有。我想大概率是死了,或许还未等到结出第一批果就被人挖掉,或被老鼠啃食了。但在我的梦中,它们依然活着。二十六年来,每当想起南方,首先想起的就是那几棵香蕉树。它们葳蕤摇曳,婀娜多姿,生长在我的梦里,迎接一个又一个雨季。对了,还有雨季,四十岁之后,我常想起南方的雨季。世纪末的天气总多变幻,那几年雨下得尤其多。通常在下午,一团雨云被风吹来,悬在城市上空,轰隆隆一阵闷雷响过,雨便像瀑布一样浇下来。有时候甚至连雷也不打,好端端走在路上,忽地就被雨浇个透湿。那时一到雨季,我便开始发愁。租住的地下室、小阁楼或夹板房挡不住外面的潮气,室内墙壁上终日挂着水珠。被褥铺不得盖不得,衣服穿不得洗不得,木地板的夹缝里长着苔藓,电器也坏得频繁。那是一段湿漉漉的记忆,同炎热、蟑螂、香蕉树一起印刻在我的脑海里,二十六年未曾散去。

而今我已步入中年,再过两个月零十七天,就是知天命的岁数了。离开南方后,我辗转多地,最终定居兰州。这里没有雨季,没有蟑螂,也没有香蕉树,倒是有秀美的白塔山、湛清的黄河水以及干瘦挺拔的柽柳刺槐。我在这里养育了两个孩子,大女儿如今就坐在我的身旁,脆弱的她仍在为我的病痛而落泪。小儿子今年刚十岁,读小学四年级。生他的时候,我已经三十九岁了。丈夫劝我不要冒此风险,但我知道他内心其实是想要留下这个孩子的。他是一个传统的西北男人,儿子于他而言并非可有可无。我想那就生吧。费了好大劲儿,终于生下个胖娃娃,八斤六两,却体弱多病。我悲哀地想,以后我恐怕照顾不了他了。我的病很重,医生说乐观估计,治愈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七天前,完成一疗程的化疗后,我下定决心,趁还有力气,要到深圳去。我曾答应过我的丈夫,说自己永不再去深圳了,可这次我食言了。我就要死了,我想在死之前弄明白一件事。这事不大不小,却一直在我心头梗着,不舒服,难受极了。于是我们安排行程,准备行李,如今正等待起飞的那一刻。

坐我右手边的是我的女婿。他是位年轻的小说家。候机室里,他劝我把那段故事讲出来。他想听一听那段关于香蕉树的故事……当然了,您说也可,不说也可,可能我有些冒昧了。我笑着说,那段故事很长的,你有耐心听吗?他说,妈,这一路时间很充裕的,您就讲吧。日后若有机会,说不定我还能把它写成一篇小说。听完他的话,我抽出被女儿压麻的左臂,端坐起来。那我开始讲吧,大西北、香蕉树,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东西,却在我三岁那年发生了联系。

我人生中最早的记忆,来自三岁那年一个落满秋霜的早晨。父亲用一根绳索勒住母亲的脖颈,在院子里来回拖拽。他大声辱骂,间以拳脚,母亲则用双手扣住自己的喉咙,极力想要挣脱。我忘了自己当时在做什么——或许在哭,或许在看,或许在思考。总之当母亲挣脱出来跑出院门时,我记得自己是笑了的。恼羞成怒的父亲听到我的笑声,竟萎了气势,蹲在水井旁哭起来。他哭得很大声,先是蹲着,而后坐着,最后竟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像个淘气的孩子。后来母亲逃到了娘家,叫来了娘家的叔伯兄弟。一九七八年,父母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我跟着母亲住在姥姥家,七个月后,我就有了新的爸爸。

我的继父姓黄,在灵阳镇有三间瓦房,虽然家底不错,但因左腿微跛,三十多岁仍未讨一门亲事。母亲嫁给他前,特地托人查访,其人脾气秉性、言谈举止、亲族恩怨、习惯嗜好等均探了个七七八八。从查访结果来看,此人条件实在一般:他有房无产,生性懒惰,没有父母操持婚事,倒有兄弟觊觎家产。同他结婚,肯定少不得气受。可我的母亲仍然选择嫁给他,不为别的,只为他体格弱力气小,还跛了一条腿,打不得女人。

母亲生性坚毅,自打嫁到黄家,昼夜辛劳,但因自己是二婚,还带个孩子,总觉低一头。她九年不肯为我的继父生育孩子,就是怕他冷待或委屈了我。可世上的事并不都如母亲所想,她最终还是为我的继父生了两个儿子。我十二岁那年,弟弟出生了。他分走了我全部的父爱,以及一多半的母爱。我因此嫉恨他,恨不得他早夭,或罹患一场重病就此浑噩下去。可他像牛犊子一样迅速长大,健壮得令人匪夷所思。他两岁半时已有五十斤重,大脑袋斜垂在右肩,像一棵发育畸形的倭瓜。每到饭点,他便如槽栏里的牲畜般号啕大哭,即使隔着三条胡同,母亲也能听到他的哭声。她便迅速回家,给他喂下鸡蛋羹、牛奶或嚼碎的肉糜。

大弟两岁时,小弟也出生了。三十多岁的母亲接连生下两个孩子后,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开始发福。她的肥胖对我来说是“灾厄”。小弟满一岁时,体重近二百斤的母亲对我说,小玉,妈干不动活儿了,你不要去上学了,回家来帮我操持家务吧。于是我辍学回家,一个人喂三头牛、两头猪、六只羊和一群鸡鸭。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其间我的继父借口腰痛,不再干活儿,母亲为了养活三个孩子,决定去镇上的化肥厂扛化肥。几个月后,她的体重神奇地降下来,重新变为我熟悉的那个女子。有一天,扛完化肥的母亲回家来,看到我正拌料喂猪,忽然哭起来,对我说,小玉,你还是去上学吧,妈对不起你……

母亲就是这样一个人,脾气不怎么好,但心是善良的。她爱她的孩子们,无论在何种绝境里,都能找到光明的路子。而我的继父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浑人。他早先因一只脚跛,过分地仰赖父母,养成了惫懒的性子。父母死后,他懒得操持,家业便荒芜了。母亲嫁给他后,处处劝诫,时时提点,倒令他变得勤快一些。早几年,他确实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做过几年活儿,可大弟出生后,他便如受热的蜡烛一般,迅速地塌掉了。那惫懒的本性重新又找上他,使他变成一个十里八乡闻名的懒汉。不止于此,他的脾气也日渐大起来,仿佛是因为有了儿子,腰板就硬起来。嗓音虽细,却更果决凶狠;腿脚虽跛,但更颐指轩昂。于是我和母亲更加小心翼翼,生怕触了他的霉头。

除了懒惰与凶狠,他还另添了吝啬。记得小时候,他并没有那么吝啬,有了鸡蛋和肉,还是常分给我和母亲吃一些的。可自从有了大弟,他吝啬的本性仿佛从骨子里钻出来,把他变成一个泼留希金式的人物。我休学的那一年,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给牛抱干草,给猪拌豆粕,给羊喂杨树叶子,给鸡鸭喂水和玉米。天稍亮些,就要烧热水准备做饭,提前去鸡窝里摸几个鸡蛋,给继父烫一个蛋花汤,再白煮两个蛋。这白煮的两个,基本上都要进我大弟的肚子。母亲不肯吃,而我是吃不着。每当母亲想把其中一个白煮蛋或大弟吃剩下的半个蛋黄夹到我碗里时,继父总会停住筷子,用一双狭长的眼睛瞪着我和母亲。他从来不说话,只是靠眼睛来瞪。我和母亲被他瞪怕了。我说,妈,我不爱吃鸡蛋。母亲讪讪一笑收回筷子,把鸡蛋放到继父的碗里去。继父的“瞪”有时格外绵长,母亲已经把鸡蛋塞给了他,而他也已经塞进嘴里开始咀嚼,可那眼睛仍然瞪着我。他死死地瞪着我,仿佛我有吃鸡蛋的想法便是天大的罪过。有几次,我被他瞪哭了,匆匆扒拉几口饭,就跑出门干活儿去。母亲不会追出来劝慰我的,她还要在继父面前“伪装”,装出一个不宠溺孩子的严母形象。

我记得十五岁那年的夏天,继父用脖子托起大弟,带他去逛镇上的庙会。那时节,灵阳镇的经济在周遭几县市里是拔头筹的。因交通便利,商贩云集,各种商品一应俱全。大弟爱吃香蕉,他那时只有三岁,胃口和脾气大得厉害。自从尝过一次香蕉的滋味,便昼思夜想,隔三岔五就要吃上一吃。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北方小镇,香蕉无疑是稀有水果,价格也贵得出奇。那时母亲扛一天化肥,能挣八块五毛钱,而香蕉一斤就卖到两块多。一次继父花了六块五毛钱买了三斤香蕉给弟弟吃——小弟吃了半根,大弟胃口好,足足吃了两根半,剩下半根吃不下捏在手里。而我在一旁干活儿,毕竟才十五岁,又从没吃过香蕉,见了不由得吞咽口水。继父察觉到我对香蕉的渴望,冷笑几声,阴阳怪气地说,香蕉是好东西,就是糟蹋了,也比给外人吃了强。我听了这话,一言不发地走到远处去,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愣是没掉下来。那一年我哭得太多,慢慢产生了忍耐力。我想要变得坚强起来,已经十五岁了,不能再像小孩子一样爱哭。

母亲上工回来,打满补丁的褂子上还残留着压碎的化肥粉末。她看了眼我大弟手里的香蕉,看了眼桌子上的香蕉,又看了看我,最终未发一言,默默去屋子里换衣服。换完衣服出来,她问继父这香蕉的价格,又笑着埋怨他不该让娃糟蹋那没吃完的半根,说着便掰下一根来。她或许想起了继父的“瞪”,又放下这一根,从大弟手里拿过被糟蹋得脏兮兮的半根,冲我招手。我走过去,她便把那半根香蕉递给我,说,小玉,你也吃。你大弟吃不了,不然浪费了。有点儿灰,不要紧的,洗洗就好了。我愣住了,小声说,我不吃。母亲执意要让我吃。我大声喊,我不吃!我不吃!我不爱吃香蕉!母亲忽然甩了我一巴掌,瞪着我说,你不爱吃?这两块多一斤的东西,你怎么能不爱吃呢?你给我吃!必须吃!我被我母亲的巴掌打懵了,伸手接过那半根香蕉来,也没去洗,就整个儿地塞进嘴里。眼泪流出来了,我边嚼,泪边流,我吃不出那香蕉的味道,嘴里只是一股酸苦。母亲盯着我看,继父盯着我看,大弟也盯着我看。他们看着我哭,看着我咀嚼,可那半根香蕉,我怎么也咽不下去。我反复嚼着,看着他们。母亲眼睛红了,可她不会哭的,至少不会在继父面前为了我哭。继父脸上没有表情,眼睛一如既往地瞪着我,像是要把我瞪穿、瞪死。大弟脸上只有好奇,他或许不明白姐姐为什么吃着香蕉还要哭,他从来不懂我的感受。

后来,我终于咽下了那半根香蕉。咽下去的一瞬间,我心里已经下了决断:我要去读书!无论去哪里读,无论读什么,都不要紧,只要让我离开灵阳镇,离开这个母亲为我选择的家。

我怀小儿子的时候,孕吐很厉害,有几次甚至吐出血来。去医院检查,说是吐破了胃黏膜,需要用药静养。记得十几年前怀女儿时,身体并没有这么大的反应,又想起三十多年前,母亲怀大弟小弟时的情形。那时她也吐得厉害,四处去找什么偏方,不知从哪里买来一罐腌杏,吃了竟然见效。想到这一节,我马上给母亲打电话,问她是否还记得当年吃的是哪一种腌杏。她一问三不知,叹口气说,我已经老了,三十多年前的事儿怎么可能还记得呢?况且当年吃腌杏是没办法,现在医疗发达,你应该遵医嘱,相信科学才是。挂了电话,我心情很差。不是因为母亲忘记了腌杏,而是因为她竟然这么快就忘记了三十年前的事儿。那些事儿怎么会忘记呢?至少我是忘不掉的,永远忘不掉。

后来和朋友聊天,她说孕吐和体质有关。你母亲三十多岁时怀孕孕吐厉害,你三十多岁时怀孕孕吐自然也厉害,这和遗传有关,是符合科学的。我将信将疑,心里想,我和我的母亲其实也没有那么像。她吃什么都胖,而我怎么都吃不胖。怀女儿时我有一百二十多斤,十几年过去,怀小儿子时,我竟然只有一百零几斤。医生反复劝我增重,丈夫和婆婆变着法儿地给我补充营养,可我就是吃不胖。生小儿子那天,是星期一,好朋友宁宁特地从宁夏赶过来,在待产室陪我聊天。丈夫想进来陪我,我不让。他话太少了,这时候,我需要有人陪我说话。宁宁说,给你带了橘子,宁夏产的橘子。你相信吗,我们干旱的宁夏也能生产橘子了。大个儿的柑橘,比南方的还甜。我忍着阵痛,笑着说,这下不用去南方吃橘子了,跑那么远,受那么多苦……宁宁说,要是让我再选一次,我还去,坐三天三夜火车,义无反顾。我愣住,问她为什么。她笑着说,小玉,如果不出去跑这一趟,我想我就要死在灵武了。我心头一颤,再去看宁宁,才发现她也老了。

在产房做剖宫产手术的时候,我意识还清醒着,除了不时和医生护士交流,就是昏昏沉沉地回忆当年的事儿。母亲年纪大了,因常年扛重物,跛了一条腿,这下与继父更相匹配,实在令人感慨。为了她的身体着想,我这次生产并没通知她。大弟去年结了婚,弟媳现在怀着孕,他们也不方便来。小弟在武汉打工,快有两年没回家了。这样算来,在产房外等待的人里,竟没有一个是我的至亲。我想起过往的耻辱与不堪,以及那些委曲求全的日子,我真的过够了。我又想起宁宁的话,是啊,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选择去深圳。去南方,这是我们逃离各自家庭的方式。隔着千山万水,自由自在。

初二辍学后,我在家干了一年活儿。十五岁那年的夏天过后,我决定去县里读书。那时候我的选择不多,只有两个。一是回初中继续念初三,相当于补一年课,再接着考高中;二是直接去县里读职专,三年的课程念完,就能参加工作。我当时需要做的,不是利弊上的权衡,而是经济上的考量。念四年和念三年,无疑后者更省钱些。且职专从第二年开始工费抵学费,毕业时兴许还能攒下一笔钱。于是我就打定主意,要去县里读职专。我找到表姐,她丈夫在县里一所职专任职,费了一些周折,总算解决了我没有初中毕业证书的难题,直接让我参加当年的入学考试。对于考试我是有信心的,备考了一个多月,果然顺利通过。

之后我就开始筹措学费、校服费和生活费。我去找继父,他听了我的话,只是冷笑,用眼睛瞪我。我给他讲理,求情,殷勤做事,笑脸相迎,可都行不通。他只有两个字:没钱。我心灰意冷,又骑了半上午的自行车,去找我的亲爸。他的老婆不由分说,用扫帚将我赶出门来,口中骂骂咧咧,说着不要再上门之类的话。我咬着牙,忍着泪,骑自行车回家。中途路过大湖,甚至有投水的想法。我那时只有十五岁啊,人生的酷烈就如此早地显现在我面前。可我绝不肯放弃,无论如何,我也要去读书。

那年八月底,距离职专开学还有不到一周。我的学费、校服费乃至生活费都解决了。学费二百,是母亲偷偷给我的。这是她攒下的私房钱,还不够,又另借了邻居十三块。校服费八十,是亲爸送来的。他托人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再不要上门去了。于是我欢欣鼓舞,三百块钱,还能留二十块的饭钱,什么事都解决了。临去上学前,我继父竟然主动提出要送我。他骑一辆自行车,我骑一辆自行车,三十多里地,我俩一路没话。骑到学校门口。我把行李卸下来,对他说,爸,你回去吧,我自己能拿动。他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五十块钱,递给我,说,多了没有,给你五十块钱吃饭,不是白给,以后要十倍百倍地还我。还有你那两个弟弟,你以后要看着给盖房娶媳妇,听到了吗?我说,听到了,但这钱我不要。继父不肯,骂骂咧咧地把钱扔给我,蹁步上车,很快骑远了。我捡起皱巴巴的五十块钱,放在钱包的最底层。这张五十元的大钞我一直没动,至今仍躺在我日记本的夹页里。

在职专的三年是我最快乐的三年。但贫穷这个幽灵,始终缠绕着我,也迫害着我。我抽出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打工——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甚至放学后的晚上。我做一切肯给钱的工作,如分拣皮垫、刷碗洗盘子、打扫厕所、看孩子、割麦子、扬谷场、扛大包、浇夜水……我什么都干过,只要给钱,只要肯用我这个瘦弱的女孩子,我都愿意做。职专三年,我再没和继父要过钱。当他从同村学生那里得知我在外面打工后,还反过来向我要钱。三块五块,三十二十,我没办法拒绝他。因此在那三年求学时光里,我穷得要死。不是夸张,不是比喻,而是生理意义上的“要死”。我为了省钱,一天只吃一顿饭,一顿饭只买半份菜:一小碗米饭或半个杂面馍。有一阵子,我只要一走路就头晕,坐在教室里听课,脑袋涨得厉害,眼前直闪白光,什么也听不进去。就在这艰难的境地里,庞晓光,也就是我后来的丈夫出现在我面前。他看出我的窘迫,总找机会给我送吃的。可他那时不懂,过了许多年后,他也未必懂得,对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来说,饥饿并不是什么太要紧的事,尊严才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毕业,走出校门的那一刻,我对自己说,黄小玉,你以后要为了自己而活。

我最好的朋友是宁宁,这件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改变。宁宁全名叫虎一宁,很罕见的姓氏,倒也符合她的性格。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长沙。她从灵武来,我从咸阳来,都要到广东去。在长沙换乘后,我俩坐的是同一列火车。在火车站外等待换乘的时间里,她提着一只小包、背着一个大包朝我走来,用蹩脚的普通话问我,姐姐,你也要去深圳吗?我第一次出远门,胆子小得很,怕她是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就撒谎说不是。宁宁叹了口气,坐在我身边,说,我问了好几个人了,都不是去深圳的,怎么没人去深圳呢?我看她年纪不大,便问,你自己一个人啊?她点点头说,是啊,我一个人,要去深圳打工的。说完她像是想起什么,迅速改口说,不是不是,我不是一个人,我跟我哥哥来的。你看,他就在那儿抽烟呢。我顺着她的手看去,台阶下面站着一群抽烟的男人。我笑着问,你们从哪里来?她说,从陕西来的。我笑着摇摇头,并没再同她说话。

第二次见到宁宁,是在深圳一家湘菜馆里。那时我租住在城中村一间地下室里,在深圳碰了几次壁,颇有些丧气。想着先来饭店干几个月粗活儿,挣点生活费再说。我不好意思赶在饭点去,特意选了个半下午,在外面顶着大太阳,等最后一桌客人吃完了,才进去问经理。湘菜馆当时正缺人,经理想也没想,就让我明天来上班。我得了应允,心里喜悦,并没立即走,而是向经理要求,先了解一下具体工作。经理便指派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带我去后厨瞧瞧。刚一进后厨,我便瞧见一个穿着红色短裤、绿色背心的女人,脸熟,一时并没想起是谁。倒是宁宁记性好,瞥了我一眼,立马喊起来:欸?你不是长沙那姐吗?她一说,我也想起她来,赶忙笑笑,上前与她说话。那妇女见我俩相熟,就把我交给宁宁管了。宁宁见了我很兴奋,店里没活儿,她就带我去隔壁小卖店买冰棍儿吃。我俩啃着冰棍儿,坐在阴凉里聊天。她说,姐姐你警惕性真强,愣是没跟我说一句实话。我笑了笑,说,你不也改口了吗?哪个是你哥啊?你这口宁夏话怎么听也不像陕西人啊,你蒙不了我,我就是陕西的,咸阳听没听过?宁宁笑着说,听过,我家是灵武的,你听过没?我说没听过。宁宁就说,哦,小地方,没听过也正常,就在银川边儿上。

我俩聊得投机,眼瞧快六点了,饭店该开始忙了,宁宁就说,我得回去了,备菜缺不了我。你明天再来,不然今天晚上白干。我说行。她站起来就要走,临了回过头来问我,小玉姐,你为什么来深圳啊?我听了一愣,是呀,我为什么要来深圳?从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大多数人来这里是为了挣钱,这里的每个人都做着暴富的梦。但我不是。我问宁宁,你见过香蕉树吗?宁宁摇摇头,说,没见过。我说,我也没见过。过去三年我经常做一个梦,梦里有个大城市,城市被一片茂密的香蕉林包围着。我觉得那个城市是深圳,就来了。我不知道宁宁信不信我的话,但我所说的是真的。我那年十九岁,仍然没有品尝过香蕉的滋味。我说的是真正的品尝,十五岁那年的半截香蕉,于我而言只是酸苦的不堪回忆的耻辱,算不得品尝。令我没想到的是,宁宁在听到我的话后,居然笑起来,她冲过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说,小玉,你猜我是来这里见识什么的?我说不知道。她就说,是橘子,黄色的圆圆的橘子。

事实就是如此荒诞,我们不远万里来到南方,为的竟只是两种水果?

不,不是这样的。

虽然很多年过去了,但我还是要澄清这件事:不只是水果。在我们真正吃下它们之前,香蕉和橘子就是南方,是我们要奔赴的地方。

我职专毕业后,面临着两个选择。是的,又是两个。迄今以来,我的人生从没有太多选择。我的命运从来就在一左一右之间,被我选择、抓取并义无反顾地奔赴下去。那次的两个选择是要么嫁给庞晓光,要么去遥远的地方工作。如你们所知,我选择了后者。我曾在两个选择间反复地衡量思索,无论选哪个,我都能逃离我的家庭,去过比较自由的生活。但自由也有不同,选择嫁为人妇,意味着过早地牺牲掉自己的一部分青春,生育儿女,照料公婆,把自己圈禁在又一个相似的家庭里,日复一日。这样的生活,是那时刚满十八岁的我所不愿接受的。于是我想到后者,逃也似的离开灵阳镇,离开泾阳县,离开咸阳市,离开陕西省,离开大西北,去往祖国的南疆。南方之南里氤氲潮湿的地方,是我所向往的。可我穷,没钱,连路费都凑不出来。那时我曾绝望地想,或许我没有资格选择那么自由的人生,或许我只有一种选择:嫁给庞晓光,然后与他终老。

是我的母亲改变了我的想法。她在我毕业前夕找到学校,递给我一个装满钱的小包裹。我知道那些钱,都是她含辛茹苦、没日没夜扛化肥挣来的。况且她也有丈夫、儿子要养,那个吸血鬼似的家庭处处指望着她,恨不得吸干她身上的每一滴血。我不接受她的钱,无论如何都不接受。可我的母亲,那时已经瘦得不到一百斤的母亲甩了我一个巴掌。响亮的一声过去,已经好几年没打过我的母亲大声质问我:黄小玉,你想变成跟我一样的人吗?你说,你想吗?

我被母亲的一巴掌打懵了。但听到她的话,没有丝毫犹豫,几乎是本能地、大声地回答她:不!我不想!我不想变成跟你一样的人!我要拿着你的钱,去南方打工。地方我都想好了,广东深圳!那是你一辈子没听过的地方。那里有高楼大厦,有马桶冰箱洗衣机,还有数不尽的香蕉树,树上挂满了黄澄澄的香蕉,不是酸苦的,是甜的……

我的母亲笑了。我以为她会哭,可她没有。她笑着对我说,好样的,小玉。去外面吧。吃点儿好的,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儿了。

我现在很想告诉她,告诉三十一年前的母亲,我那时只有七十八斤,那是我十二岁以来体重最轻的时候。我更想问问她,你后悔吗?如果当时忍一忍,继续跟那个家暴她的男人一起生活,或许他就此改了呢?如果改嫁时仔细斟酌,找一个勤快老实哪怕离异带孩子的,就算委屈了我又如何呢?再如果,把三岁的我丢弃了,不就能嫁一个好家庭了吗?于是我知道,我的母亲,跛脚的母亲,她一生的苦厄,都是为我受的。

我和宁宁在“天香”湘菜馆打工,做备菜、传菜、刷碗洗盘子、拖地的工作,说白了就是什么都干,除了炒菜不行,其他全干。我入职时,宁宁已经干了一个多月,里面的门道都清楚。她让我别和经理走太近,不要去干陪酒什么的。我俩工资不高,一个月四百块,如果同意陪客人喝酒,可以再多拿二百。经理找过我多次,我都拒绝了。因为这拒绝,他对我的态度一直不好。别人都是押一个月工资,只有我是押俩月的。我气不过,找经理理论。他态度不好,指着门说,乡巴佬,想干就干,不干就滚,装什么清高呢?

在湘菜馆干到第三个月,我终于拿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份工资。四百块钱,不多,但沉甸甸的,竟有些压手。我留下二百块,其余的都寄回家去。这也是我来深圳之前,继父特地同我说的。他说,你走可以,但得每个月寄钱来。我养你这么大不容易,难道不知道回报父母吗?何况你还有两个弟弟都在上学,处处使钱。单靠我与你妈,总是不够的。我说,你放心,我会给你寄钱来的,只要你别拦我,同意让我到深圳去。

发工资那天晚上,下了班,我和宁宁一起去逛大超市。我兜里揣着二百块钱,热乎乎的,不时去摸一摸,生怕丢了。那天我买了一挂香蕉,足有七斤重。宁宁比我还夸张,她买了一兜橘子,整整十斤。我提着我的香蕉,她背着她的橘子,我俩欢声笑语地从没有路灯的小道上走着回去。那天我俩出奇地胆大,嚣张跋扈地在路上横行。

后来我俩找了个凉快的桥洞,坐在巨大的水泥管道上,各吃各的。我以为香蕉得多甜呢,其实就那样。有点儿酸,还有点儿涩。口感倒是不错,滑滑的,软软的。我买了七斤香蕉,倒是没什么,放个几天,总是能吃完的。可宁宁的十斤橘子,把她给难坏了。那橘子太酸了,宁宁一边吃,嘴里一边抱怨着怎么这么酸。我俩换着吃,没吃多少就饱了。宁宁拍着自己的肚子,对我说,小玉,我从小就梦想这一天,橘子吃个饱。现在确实饱了,但总觉得虚,还不如吃一碗面呢。你觉得呢?我笑着说,是呀,我现在有点儿想上厕所了。我们笑得前仰后合,笑着笑着就掉眼泪了。宁宁擦掉泪水,说,小玉,我的命好苦呀。我爸妈很早就死掉了,我是跟着哥哥嫂子长起来的。嫂子对我太坏了,经常不给我饭吃,有时候心情不好,就打发我睡羊圈。我不愿意,她就要打,用棍子狠狠打我的胳膊。她喜欢吃橘子,特别喜欢,经常让我哥从镇上给她买来吃。可那么多年,她从来没给我吃过一瓣橘子。倒是曾把吃完的橘皮扔给我,说,下贱东西,吃这个吧,也当解解馋。小玉,你猜我吃了吗?是的,我吃了的。我以为橘子皮也是能吃的东西。我没见过橘子,不知道它的皮是酸苦的……她哭了,我也哭了,号啕大哭,不能自制。我们哭的是香蕉和橘子,哭的是难以下咽的“酸苦”,以及命运。它薄凉至此,待我们如此不公。我忘了那天两个哭得瘫软的女孩子是如何走夜路回家的。我不记得,但我们平平安安地走回去了。那夜过后,我们两个来自西北的女孩子,就更轻盈了些。

还是说说后面的事情吧。

刚到深圳那两年,我换了不少工作,先在饭店,后又去了服装厂、纺织厂、塑料厂。干得最长的是化纤厂,我负责切丝,活儿不累,就是时间长。黑白两班倒,一个班十二小时,不能合眼,手脚得麻利,能长期干下来的人不多。宁宁就干不了这个,她性子躁,刚干一个月就受不了了,跳槽到化纤厂隔壁玩具厂分拣玩具。

跟我同一车间,有个叫张剑武的,也能干切丝的活儿。但他平常不切丝,只负责看管蒸汽加热箱,天天搬把椅子坐在箱子前面,目不转睛地盯着看。有时候闲了,就来我这儿溜达,搭个三言两语,说点儿俏皮话,也是挺逗的一人。他比我大四岁,一米七五的个头儿,干巴瘦,说话有点儿公鸭嗓。他家是江苏镇江的,说话口音很重。我干活儿时不敢分神,因此说话不多,大多时候都是他说,我听。他爱听流行音乐,最喜欢窦唯,经常在我旁边轻声哼唱窦唯的歌,有一句“只记得人不在了,在秋天里清洗猜疑”,我现在仍记得。

那时候我切丝,一个月挣六百五,自己留三百,剩下的都寄家里去。房租二百,我和宁宁平摊,还剩下二百,基本花不出去。厂里管饭,两季发工作服,唯一需要用钱的地方,就是偶尔吃顿好的,或买两件时髦的衣服。我切了七个月丝,攒下一笔钱,打算这一年的春节回家去。自打来深圳,我已经两年没有回过家了。我想我得回去看看,看母亲身体怎么样,家里境况如何,当然,也存了显摆的心思。心想这两年没少往家里寄钱,继父总不至于再用眼睛瞪我了吧?可那一年的回家计划,到底还是“破产”了。我没能回去的原因和张剑武有关。

张剑武在一九九五年突然向我发起猛烈的追求。他给我写信,送我衣服、鲜花、水果,还约我出去看电影,我都拒绝了。那时候我心里还想着另一个人,那就是在老家打工的庞晓光。两年前,我差点儿嫁给他,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我需要有人来帮我挣脱枷锁。自从我来深圳后,他隔三岔五给我写信,寄来家乡的特产,有时还附送自己的近照。宁宁经常打趣我,说我在老家还有个心上人,哪天在深圳待够了,说不得回去就能结婚。我不理她。但当张剑武对我发起追求时,我却想起庞晓光。他笨拙幼稚,沉默寡言,性格执拗,但也善良诚实,勤劳朴实,有上进心。我无法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张剑武竟然在短短几个月里,成为一个比庞晓光对我更重要的人。于是我恐惧逃避,慌不择路,不惜用恶毒的话语攻击张剑武,以求遮掩我内心的不安与愧疚。

我那时只有二十岁啊。

我无意去遮掩什么,也不愿用话语来篡改记忆。我最终答应了张剑武的追求,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我欣赏他的率直与开朗,还有浪漫。“浪漫”这个词,现在已是用烂了的。可在我年轻的时候,浪漫,是一个男人罕见的品质。二十岁之前,我从没见识过浪漫的手段,是张剑武身体力行,告诉我那是什么样的。当然,抛开这些不谈,回到这件事本身。二十岁的黄小玉和二十四岁的张剑武互生好感,走到了一起,这也是说得过去的吧?我欣赏他,他喜欢我,所以我们成了情侣,这没什么好解释的。但因为这件事,我取消了春节回家的计划。我还没有做好面对庞晓光的准备,我不知道见了他该说什么。腊月二十八,我给继父打了个电话。他在电话里笑呵呵地说,小玉,别回来了,不用惦记家里,一切都好着呢。

一九九六年春节过后,我收到庞晓光寄来的一封长信。信有万余字,看字迹像是誊抄了多次。打头一句“小玉敬启”,看得我发笑。为了不让张剑武多想,我特意找了个错班时间,去化纤厂北面的小山坡上读信。庞晓光这两年过得不好,跟着堂哥干工地,做的都是些粗活儿。堂哥拿他当小工使唤,呼来喝去,不让他有一点儿闲工夫,给的工钱还极低。他曾多次向父亲请求,说自己宁愿去西安打零工,也不愿在堂哥手下受气。就因为这句话,他挨了他爹的一顿打,三四天吃不下饭去。他心里抑郁,便想起我来。他在信里说,极迫切地想见到我,甚至到了茶饭不思的地步。我又因这句“茶饭不思”而发笑,想起他读书时狼吞虎咽的情形来。庞晓光在信里问我近况如何、何时回去、身体怎样、心情可好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最关键的一句是问我在深圳是否有了意中人。我从这万字长信里,能读到他对我的感情。我也不愿做那两头占的人,便打算写一封信给他,把我们的关系掰扯清楚,也把自己的想法与他说说。

这封信写了半个月,始终开不好头。有些话心里想着,却无论如何也落不到纸上。况且我也有别的考虑,怕他一怒之下,跑到我家里,把我的秘密同我父母说了,这就捅了马蜂窝,不好收拾了。不巧在我写这封信期间,宁宁看出我的心思,她对我说,小玉,两相比较,你更中意哪个?不用问,你肯定会选择眼前人的。可一辈子的事,半点儿马虎不得。你瞧准张剑武了吗?舍了家乡那位痴情汉,身边这位就一定能与你终老吗?有史以来第一次,我与宁宁发生了口角。我被她的话惹恼了。她的劝诫、分析、衡量,当然是为我考虑的。但那种语气,使我错误地以为,她是在居高临下地指点我,是在嘲讽我“脚踏两只船”。于是我大声反驳,与她吵起来。宁宁的性格又倔又轴,始终不肯让步,见我反应激烈,就默默地躲到外面去。她走后,我的情绪仍未平复,就借着愤怒的余波,写下了一封千余字的信。信只说了一件事:我有男朋友了,你快寻个良人结婚吧。

这封信寄出去大约二十天,庞晓光来了深圳。他没带什么行李,就挎一个小皮包,突兀地出现在化纤厂门口,等在路灯下。当时我和张剑武走在一起,抬头看见他,以为是看错了,近了再瞧,果然是他。后来宁宁问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后悔寄出那封信的?我说,就是那天在化纤厂门口看见他的时候。我看见的庞晓光,与三年前已大为不同。他似乎过早地衰老下去,成为一个散发着腐朽气息的人。我看见他时,他穿着一件灰色呢子外套,黑色长裤,棕色皮鞋,头发像是打理过,但毛糙得厉害。脸晒黑了,两颊起皮严重,嘴唇没有血色,眼睛深陷在眼眶里。这样的庞晓光,与我认识的那个在学校里呼朋唤友、飞扬跋扈的庞晓光,是同一个人吗?我走上前去,同他打招呼。

你来了,我说。嗯,来了,他说。你怎么来了?我说。来看看你,他说。他是谁?张剑武说。朋友,我说。能聊聊吗?庞晓光说。我点点头,让张剑武先走。张剑武很不情愿,问,有什么事不方便我听吗?我强行挤出一个笑,说,你先走吧,回去再和你说。张剑武不情不愿地走了。

我和庞晓光沿着厂前小路,一直往南走。南面有片滩涂,虽然被工业废水污染得厉害,但好在风大,人少,适合我们聊天。路上,我问庞晓光,跑这么远,只是为看看我吗?庞晓光说,不是,有话说。我说,有话写信就好了,干吗跑这一趟。他摇摇头说,我想看一看,从咸阳到深圳到底有多远。我问,远吗?他点点头,说,真远。我笑着说,是为那封信来的吧?他说,也不全是。咱俩又没牵扯,你想不想谈,跟谁谈,都无所谓,与我无关。主要是来看看,看你一直向往的南方是个什么样。我说,现在看到了,你觉得怎么样?他摇摇头说,一般,太热了,赶不上泾阳县。还有这土,太硬了,种不出好庄稼。我笑着说,这边是水田,种稻子,硬点儿没关系的。他笑了,说,开个玩笑。深圳挺好的,看得我眼花缭乱。我说,没难过吧?咱俩以前可有一段来着。实话告诉你,要是早几年,我就嫁给你了。他笑了笑,说,现在也来得及。跟我回去吧,我一辈子对你好。我愣住,摇摇头说,对不起,我不能回去。他说,因为那个瘦子?他哪点儿好啊?我看比我差远了。我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不只是因为他,但主要因为他。庞晓光说,你这话说得有点儿绕,我听不明白。我说,给你讲个故事吧。他说好。我就给他讲了那个张剑武带我去看香蕉树的故事。

我之所以下定决心跟张剑武在一起,是因为一棵香蕉树。前面说过,我曾经夜夜做梦,梦到一个南方城市,它的周围长满了香蕉树。可我那时还没有见过香蕉树,梦里见到的,只是一棵棵杨树、柳树似的有着粗壮的树干、繁密的树枝和数不清的树叶的植物。硕大的香蕉就长在树干和树枝上,被叶子托着、盖着、拥簇着、遮掩着。这就是我十八岁之前所幻想的香蕉树形象。来深圳的前两年,我一直待在城市里,为了生计奔忙,也无暇去见识香蕉树的模样。但那时我已经知道香蕉树与我幻想的不同,在电视里,在广告牌上,香蕉树已然成为我所处的现实的一部分,它包围着我,吸引着我。

必须坦诚的是,在张剑武带我去看香蕉树之前,我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去看它的。像宁宁那样,下班后坐巴士出城,随便找个什么村子。广东的香蕉田很多的,可能和稻田一样多。我只要靠近那片绿油油的田,甚至不需要走进去,那愿望就达成了。可我没去做。逃避去看香蕉树,或许证实了我的脆弱。

所以当张剑武在车间,一手扶着墙,一手叉着腰,同我谈起宝瓶村那片无边无际的香蕉田时,我罕见地骂了他,用广东话骂,瘦佬,唔好喺度自作多情咗好吗?我好憎你丫,碌远啲,唔好阻住做野。意思是让他不要自作多情,滚远点儿,不要打扰我工作。张剑武在广东待了六年,粤语是很熟的,听了就紧皱眉头,一言不发地走远了。我以为他就此不再来打搅我了,可刚过半小时,他又来了,笑嘻嘻地对我说,小玉,你广东话讲得太差了。还有,你不是爱吃香蕉的吗?下班我带你去看香蕉田吧,我在那里有朋友的。我被他气笑了,心里想的是,如果香蕉树非看不可,就选在这个季节,跟这个瘦巴巴的男人一起去看,也不是不能接受的。那是十一月末,我的家乡正经历风雪,而深圳仍然是温暖的。张剑武小声对我说,小玉,宝瓶村的香蕉快要熟了。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麻阴天,张剑武骑一辆红色摩托车,驮着我一路向北,晚六点到达宝瓶村。他把摩托停在一棵榕树下,上了锁,就带着我走小道去看香蕉田。宝瓶村不大,窝在山麓,民房依着山势铺开,形似一支细颈花瓶,或许这就是村名的由来。张剑武说自己在宝瓶村有朋友,带我进村去访。遇见一老人,他问某某某住在哪儿。那老人上下打量他一遭,用广东话说,那扑街仔?早不知死到哪里去了!张剑武闻言一愕,回过头来冲我笑,说,我那朋友不在。咱们自己去找香蕉田吧。我心想,来都来了,总要看一眼再走,便同他绕上小路,往坡上去。我问张剑武,你不说那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香蕉田吗?要真是那样的话,咱们早就看见了,哪还需费心费力地找?张剑武挠挠头,尴尬地笑着说,小玉,这可是深圳啊,不光城市在变化,农村也日新月异的。要是再晚几年过来,这里恐怕全铺上柏油路了。虽然张剑武的话十句有八句不靠谱,但他这句话说对了。我离开深圳那年,又去过宝瓶村一趟。那时已经变成规划区,村居全都拆掉,稻田和香蕉田变成了柏油路和堆满建材的工地。

那天我和张剑武步行了个把钟头,终于找到一块香蕉田。那是一块很小的香蕉田,估摸有七八亩。不远处有几块水塘,有钓鱼人点着灯垂钓。天黑了一半,但我能看清香蕉树的形状与模样。没我想象的那么高,没我想象的那么粗壮,不像是树,倒像是一棵棵巨大的草。那时候香蕉已经快成熟了,我没想到一棵香蕉树上能长出那么多挂香蕉,绿的黄的十几挂,几乎要把树干坠断。我蹲在一棵香蕉树下,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的根茎、枝干、叶子和果实,仿佛靠手指就能了解它的一生。当张剑武告诉我,香蕉树每年摘果后都要砍掉时,我竟恍然大悟似的说:“唔!我说香蕉怎么卖得那么贵呢!”我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其实香蕉在深圳卖得很便宜,只是在北方贵些。张剑武笑着说,香蕉树一辈子就结一次果,结完果就废掉了,砍了再种新的,这样效益高些。说完他又提醒我说,千万不要摘呀,我怕别人以为咱是来偷香蕉的。我笑了,他也笑了。我们在香蕉田里逗留了很长时间,有个大叔溜达过来,问我们的来路。张剑武一一与他说了,临了还问,大叔,你们的香蕉树卖吗?他这话问出来,大叔愣了,我也愣了。大叔问,你们买香蕉吧?张剑武说,不是,买香蕉树。大叔又一愣,问,买种苗吗?要买多少?张剑武说,不是种苗,就是香蕉树。他指着我旁边的那棵树说,喏,就买那一棵,连果带树,你出个价,我们买了。大叔听得云里雾里,别说是他,就连我也搞不清楚张剑武要干什么。最后大叔稀里糊涂地同意了这笔交易,砍下香蕉树,修剪成不到两米的一截,连带叶子、果子,一起运到张剑武的摩托车上去。那晚张剑武驮着我,驮着香蕉和香蕉树,兴高采烈地骑回了罗湖。他送我到住处,然后把香蕉和香蕉树都扛进院子里,弄完抹一把汗,说,小玉,你研究研究吧。我听说有根须就可以种活。说完他就骑上摩托,轰隆隆离开。他走后,宁宁从屋里出来,看着地上的香蕉和香蕉树问我,小玉,你是不是犯魔怔了?我眼瞧着张剑武骑远,逐渐没了身影,便回过头来笑着对宁宁说,宁宁,我们有一棵香蕉树了。

这就是我要讲的香蕉树的故事。庞晓光听我讲完后,低头想了想,然后认真地对我说,小玉,你不要骗我。你和他在一起,难道真是因为一棵香蕉树?那不过是一棵结完果子的废物而已,不值一提。快告诉我,小玉,那棵香蕉树你最后种活了吗?我摇摇头说,那不重要,你该走了。

十一

一九九八年,我二十三岁。相对前一年,以及后一年来说,这一年实在没什么可说的。如果非要说,那就是在这一年的春天里,我从深圳回了老家。不是回去探亲,而是彻底离开南方,不再回去了。

前一年,一九九七年,有两件重要的事发生。一是四月份,宁宁回老家了。那时候,我和宁宁已经分开一年多,她住在南山区,我和张剑武住在罗湖区。我俩每个月碰一次面,吃个饭,聊聊天,再逛一逛商场或美食街。我从化纤厂离职后,又进了一家消防器材公司做销售,薪水涨到八百多,宁宁进了一家美容院做美容师,工资也不少。我俩的境遇和刚来深圳时相比,已经好了太多,但关系反而没那么亲密了。我想这都是因为张剑武,他的存在,使我与宁宁之间,有了一道难以忽视的隔阂。宁宁不喜欢张剑武,一直不喜欢。她说她从张剑武身上嗅到了滩羊的味道。我问那是什么味道,宁宁皱着眉毛说,我也说不清,总之就是不靠谱的味道。宁宁在深圳待了四年,攒下了一笔钱。她说自己在深圳待得够久了,这个城市一天比一天大,一天比一天新,她有点儿跟不上它,所以她打算回宁夏灵武去,那儿经得起她折腾。宁宁还说,她想回去开家美容院,西北地区的女人都不太注重保养,这可不行,越是干燥的地方,越需要做保养呢。我笑着说,宁宁你一定能挣大钱。果不其然,宁宁后来靠做美容发了财,分院开了十几家。她的连锁店名叫“橘色美容养生会所”。我问这个“橘色”是不是和橘子有关。她神情严肃地说:可不是嘛,那两年在深圳橘子吃多了,皮肤黄得厉害。幸好我保养得早,不然要做一辈子的黄脸婆。

宁宁离开深圳的时候我和张剑武去火车站送她。她和来的时候不一样了,但到底是哪里不一样,我却说不出。她来的时候十八岁,走的时候二十一岁半,正处在青葱貌美的年纪里。这三年多的打工时光洗掉了她身上的土气,使她变成一个自信、坚毅且时髦的人物。我为她感到高兴。我想,宁宁比我更早地领会到自由的真谛,她麻利地蜕去硬壳,迫不及待地奔赴新的人生,没有负累,毫不犹疑。我羡慕她的果决。目送她进入火车站时,我脑海中想起一句话,这句话是宁宁常对我说的。她说:“人呐,不能想太多,该吃吃该喝喝,洒脱一些。”宁宁无疑是洒脱的,但我不是。我对张剑武说,小武,宁宁一直挺讨厌你的。他问为什么。我说,她说你身上有滩羊的味道,那是一种不靠谱的味道。张剑武笑了笑,说,我觉得自己挺靠谱的。滩羊是什么味道的?我要去问问甘肃来的朋友。我当时也觉得宁宁的话是无稽之谈,怎么能以味道来判断一个人呢?那太荒谬了。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宁宁走后六个月,她的话就应验了。那就是一九九七年发生的第二件重要的事:张剑武失踪了。

十二

张剑武失踪前已有征兆,只是我当时诸事缠身,没太在意。那几个月继父频繁打来电话,向我要钱,一次几百,偶尔上千,我挣钱不容易,稍有推脱,他便破口大骂。我挨不住他的骂,又不想我的母亲受苦,只得隐忍下来,给他如数寄去。除了这件事,宁宁的离去也令我感伤。她这一走,我便少了个知心人,有些和张剑武说不着的话,只能咽在肚子里。加之工作上的琐事,那段时间我有些焦头烂额,回家来只想安静地待着,和张剑武没几句话好说。后来仔细想,那段时间,张剑武确实有些不对劲儿。一是他往常出去喝酒,顶多醉个七分,晚上九点左右就回家来,鬼鬼祟祟地同我讲一些朋友的坏话。他有好几次喝得大醉,踉踉跄跄回家来,也不与我说话,躺倒在床上就睡觉,睡时还流泪。二是他变得沉默寡言了。从前一到下雨天,特别是休息日,我俩都不出门,守在屋里看电视,或以两人打三人牌,他的话很多,从国际时事到家长里短,从物理化学到水稻棉花,没有他不说的。我一般不爱听他说话,可当他不说话时,我倒不习惯了。一个下暴雨的休息日,停电停水,我们租的房子采光不好,大白天也昏暗得厉害。我躺在床上,他躺在沙发上,我俩谁也不说话,听着紧密的雨声,看着玻璃窗外透进来的微光,一起沉默着。最后还是我先说话,问他,你怎么了?这种问法其实是很不好的,问不到根上,只能隔靴搔痒。可张剑武像是被针刺到了,猛地坐起来,解释说,什么怎么了?我很好呀,我没怎么。一切都挺好的。哎呀,你不要多想,我只是累了,有点儿累了,哈哈,你别那么紧张兮兮的。我被他这一长串话语说蒙了,越想越觉怪异,又问,喂,你到底怎么了?这次张剑武没说话,他又重新躺下去,回到原先那个姿势,过了很久才叹一口气,说,小玉,我累了,真的。

我当时真笨啊,他都如此表现,我竟然还没发觉事情的严重性。从一九九七年到生小儿子这段时间,我都是这样认为的。我觉得我做错了,我不该忽视那种迹象,我应该果断出手,去阻止他,去改变他。但现在,我不那么认为了。我觉得自己当时是对的,让那件事发生,让他走,都没有错。

一九九七年十月九日,傍晚。我下班回来,发现家里的东西少了。我们租的房子只有不到三十平方米,摆设不多,少几件东西是很明显的。但我并没有很快发现少的东西是什么,我翻箱倒柜地找,里里外外地找,把三十平方米的屋子翻个遍,最终在墙上发现了一片空白。是照片,我和张剑武的照片不见了。除此之外,家里的所有东西都在。照片连同相框一起消失,这事很蹊跷,我在当时已有不祥的预感。那张照片,是我和张剑武在罗湖东门老街的志飞摄影拍摄的,老板与我相熟,多送了几张底片。那是我和张剑武刚开始同居的时候,我们在一堆照片里挑了张色彩好的,装在相框里,此后每换一个地方,都要先把它钉在墙上。它的消失,似乎暗示了什么。

我把家里翻找得很乱,却无心收拾,坐在门口藤椅上,焦急地等待张剑武回来。六点过去了,七点过去了,直到八点,张剑武仍没回来。我每听到外面响起摩托车声,就要走出去眺望,眼看一辆辆摩托从我面前驶过,可没一辆是他的。我急切地盼望那抹红色。后面的故事你差不多能猜到,我从傍晚等到清晨,一整个晚上,我都醒着。张剑武失踪了,或者说,他带上属于他的一切离开了我。你们或许以为我会大哭,会失魂落魄,会像一个失恋的少女那样,抱怨命运的不公与负心汉的绝情,甚至自残、自戕。

没有的,那不是我。

从职专毕业的那一天起,甚至更早,我就丧失了做这些事的资格。我为自己而活,不为张剑武,不为李剑武,也不为什么乱七八糟的剑武而活。

第二天清晨,一夜没睡的我洗了把脸,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还是像往常一样六点半出门,买好早餐,七点整准时到公司上班。现在我可以坦诚地告诉你一件事,这也是当年庞晓光问我的问题:那棵香蕉树你种活了没有?现在我要说,那棵香蕉树我没种活,它死了。我把它埋在土里,它就在土里腐烂了。后来我知道,结完果的香蕉树是无法移栽的,它的茎干会枯萎,旧根上也无法长出新的嫩叶。我想起宁宁从前对我说过的话,暗自揣测:难道滩羊与香蕉树腐烂的味道是一样的?

十三

张剑武走后,我又在深圳待了一年多。那一年我过得还不错,换了份工作,又换了处住所,钱挣得比之前多。我买了点儿首饰,纯金的,想着哪天结婚,还可以戴出来显摆显摆。宁宁知道了张剑武的事,打电话来安慰我。她安慰人的方式与众不同,说好话之前要先讥讽几句,她说,怎么样,让我说中了吧?早就告诉你,你偏不信。这回行了,人家吃干抹净,撒腿跑了。不是我说,张剑武那小子,鬼里鬼气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印堂发黑,这辈子肯定要倒霉,走了是好事,省得连累你。还有,以后找对象要睁大眼,不怕长得像鬼,就怕心里有鬼。宁宁还提议让我离开深圳,出去旅旅游什么的。我问,去哪儿呢?她说,天南海北,地方多了。你难道就一辈子待在深圳吗?我们只是过客,南方没那么重要了好吗?我被宁宁的话刺痛了,因为我之前就是那么想的,永远在深圳待下去,死了就埋在松山或钻石山。实在不行,埋在香蕉田也是可以的。我对宁宁说,不会的,我就要走了,就要走了……

一九九八年夏天,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了特大洪灾,珠江流域雨水也出奇得多。我关于一九九八年的记忆,大多都和雨水有关,但去宝瓶村那天,天是晴朗的。我记得天空那种蓝,干净得接近透明的蓝,稠密的云拥挤在天上,风里带着泥土的清香。我叫了辆摩的,趁着晴天往宝瓶村去。司机师傅说,宝瓶村的地都被征了,现已是空村。如果去走亲访友,那就要扑个空。我说,不是的,我在那里没有朋友,我只是去看一看香蕉田。司机师傅没有再说什么,送我到目的地后,就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等着。他把遮阳帽扣在脸上,对我说,走时喊我,路费给你打八折啊。

我没想到才三年的工夫,宝瓶村竟然变了那么多。从前沿着山势铺开的民房都消失不见了,换之以堆成山的钢筋、水泥、青砖、石子。爬一个坡,绕到山后面,也不见稻田、香蕉田和水塘。我找不见那块香蕉田,下坡走去看,不远处有开着挖土机和叉车的工人在作业,再远一点儿的地方矗立着高楼。谁能想到短短三年之前,这里还生长着香蕉树呢?上次来时还是傍晚,我记不清香蕉田的具体方位,只是胡乱地走。连日大雨把这里变成一块沼泽,我尽量挑硬地走,但难免踩进淤泥里。一通走下来,我的裤子和鞋全变成乌黑色的了。我有些累,蹚过一片泥地,走到刚修成不久的柏油路上。这时有个大叔走过来,问,小姑娘,来这里干什么?不好走的,地太陷了。我说,大叔,我是来找香蕉田的。您知不知道它的具体方位?大叔一愣,上下打量我一遭,开口说,喂,你三年前是不是来过,跟一个骑红色摩托的后生仔?我忙点头说,是的。我们还买了一棵香蕉树。大叔无奈地笑了,骂了句我听不懂的话,然后说,搞不懂你们年轻人在想什么。香蕉地早没有了。我们这里要盖楼房,发展起来了。还有,你脚下站着的地方,就是当年的香蕉田。现在你要做什么?我愣住,摇摇头说,大叔,我什么都不做,我就是来看看。我过段时间就要走了。大叔问,你走去哪里啊?我说,回家。大叔问,你家在哪里啊?我说,陕西。大叔说,好嘢吖嘛,返屋企系好嘅,傍下阿爸阿妈。意思是好事情嘛,回家陪伴爸妈。我笑着点点头,大叔嘱咐我小心泥淖,便走去开挖土机。我看了眼天色,见云阴阴的,想是又要下雨了,便按原路走回去。起身不多久,低头看见柏油路旁,长出一丛小绿苗。我疑心那是香蕉种苗,又怕是杂草,蹲下看了半天才挖下几棵,放在皮包里,就离开了。

回到住处后,我找了个大陶盆,培上土,把几棵绿苗种在里面,不时浇水施肥。月余后,终于看出模样。不是杂草,就是香蕉苗。谁能想到香蕉树就是由这么小的一根幼苗长成的呢?我很开心,觉得自己又有了新的锚,信心和勇气一股脑儿地回来了。我当时想:就凭这几棵香蕉树苗,我也能在这里待下去。我盼望它们长成大树,结出成挂成挂的香蕉。有一夜,我又梦到香蕉树。它又变成我本初幻想的模样,像杨树那么高大,像柳树那么婀娜。我站在一根树杈下,大口大口咀嚼着刚采摘的香蕉。那不是酸苦的,是香甜的。

三个月后,当我接到继父打来的电话时,那几棵香蕉树已经长得和桌子一样高。我把它们分别栽种在城市的隐秘角落里,其中长势最好的一棵,就栽在我和宁宁当年分吃水果的桥洞边上。那条河道废弃多年了,我想不会有人来打扰它的。安顿好香蕉树苗之后,我就开始收拾行李,退房租,买车票,紧接着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出发之前,我以为我是去奔丧的。因为继父在那通电话里哭喊着说:小玉,你妈快要死了……

十四

我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回家,分别在长沙、西安换乘,一路上基本没吃什么东西,浑浑噩噩,想东想西,眼睛哭得红肿,连梦里都是凶厄。我想起母亲的肥胖与瘦削,她的身材始终没有个定型,脂肪于她就像是随时可抛却的东西,需要时便充气般地胖上去,不需要时便抽气般地瘦下来。我的继父说她快要死了,我并不是很确信。当我在北上的火车里煎熬时,母亲的濒死只发生在继父的话语里。我想我一定要治好她,让她的跛足能踏上南方的土地,让她看到我的幸福。那时只有二十三岁的我,哪里会想到这一切只是继父的阴谋呢?

当我踉跄着回到家时,母亲一瘸一拐地出来迎我。她脸上挂着欣喜、愤怒、惭愧与不甘。我不敢相信一个人脸上可以同时存在如此多的表情,像我的母亲,她的内心一定纠结极了。在看到母亲的那一刻,我其实已经明白了。母亲好好的,她没病。我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内心的纠结并不比母亲少一分,待情绪实在难以压抑,便开口骂起来。平常我很少骂人的,可能数遍前二十三年,也找不出十句脏话。我觉得那些话说不出口,拌舌头挡牙,心里也有道槛儿。但那次我是痛痛快快骂了的,我指着跟在母亲后头出来的继父,以及跟在他身后的两个弟弟骂,骂他们不要脸,骂他们用心阴险,骂他们是一窝寄生虫,只知道吮吸我和我母亲两个女人的血。我骂得很大声,骂了很久,要借这通骂,把二十三年的委屈全都倒出来。我母亲拉着我的手,哭着说,小玉,都怪妈,都是妈不好。咱不骂了,不骂了好吧?我的继父面无表情地听我骂完,然后平静地说,小玉回来了,回来就好。我跟你大姑商量好了,你以后就嫁给你强哥吧。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以后还是一家人。

我听他说完,就不再骂,也无力去骂。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我的继父,我名义上的爸爸,竟然要把我嫁给他姐姐的儿子。那个叫“强哥”的今年三十多了,动不动就打骂父母,是十足的恶棍。我先是小声说,后又放开声量,大声告诉他。我说,我不要嫁给他!我不要嫁给他!我对着母亲说,对着继父说,反反复复说了很多遍。最后继父大喝一声:够了!他一巴掌将我扇倒在地,恶狠狠地骂,死女子,养不熟的白眼狼。我养你这么大,就不知道报答我吗?在南方那么久,躲着我是吗?想跑没门儿!给我老老实实地待着,挑个好日子嫁人,当还我养你的债了!他打完我仍不解气,又把我母亲痛骂一顿,最后对我说,擦擦眼泪,洗把脸去,晚上你大姑一家要来见你。再敢哭,我连你妈一起打。

如你们所知,我后来并没嫁给那个楞怂的表哥。在被没收证件、钱包和行李的前提下,单靠我自己,是无法从继父手中挣脱出来的。是庞晓光救了我。他从别人那里得知我回来的消息,特地跑来见我。我们偷偷见了一面,在面粉厂后头那间废弃的谷仓里,我盯着他的眼睛说,庞晓光,你娶我吧。

后来的事情就没那么重要了,一切水到渠成。当然,为了破坏我继父的阴谋,我们还是用了一些小手段的。我谎称自己怀了庞晓光的孩子,还把这个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半个灵阳镇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后,我和楞怂表哥的婚事自然是吹了。有一日,我和庞晓光走在泾河边,我们在说他上门提亲的事。他突然问我,小玉,你以后还去深圳吗?我诧异地回过头,看着他。他的表情简单极了,庞晓光是我见过的最不会掩饰自己内心想法的人。于是我向他承诺:不去了,我再也不去深圳了。他听到我的话笑了,小心翼翼牵起我的手,说,从前我就告诉过你,深圳那地方没什么好的,不如咱们这儿,地软水又甜……

结婚那天,我并没有太多喜悦,反而感到愁闷。我为自己的命运而愁,为自己的下场而闷。我最终还是没能偏离命运为我设定的路途,那条五年前就铺设在我面前的路,如今被我踏在了脚下。那么这五年改变了什么呢?我不知道,直到今天,我仍然不知道它存在的意义。是我的选择错了吗?可是十八岁那年,在仅有的两个选择里,去深圳无疑是明智的那一个。是什么改变了我?是什么改变了既定的结果?我不知道,虽然有几个猜测,诸如张剑武的出走、庞晓光的信、宁宁的离去甚至宝瓶村的香蕉树等等,但都不重要了。

而今,我四十九岁,再过两个月零十七天,就是知天命的年纪了。知天命,意味着通透、清醒、放下执念、放弃挣扎,顺从地走在既定的路上,不反抗,不偏向,没有怨念。终归是要走这条路的,只是时间不同,方式不一样。最后一次去宝瓶村时,我就想离开深圳了,那几棵香蕉树的幼苗改变不了什么的,即使它们长成树,开出花,结满果,都没用的。我还是要回来,同庞晓光结婚,在二十五岁时生下第一个孩子,三十九岁生下第二个孩子。一切都已注定,这就是命运,这就是知天命。

真的是这样吗?

宁宁对我说:去他的命运吧!

十五

我生完小儿子后,宁宁并没立即回宁夏。她陪我待了半个多月,一边照顾我,一边同我回忆当年的事。那次之前,我们已经有七八年没见面了。各忙各的,一年都通不了几个电话,见面更是奢侈。这些年来,宁宁的事业蒸蒸日上,感情却曲折艰辛。她那时已经结了三次婚,每次都以离婚收场。这三段婚姻带给她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儿,大的十三岁,小的七岁。宁宁骂骂咧咧地说,男人没一个好的,都是花心萝卜,有了好的,还想要更好的。她问我庞晓光如何,我笑着说,中年夫妻,感情平淡。他一年有八个月都在外头,有没有外遇真不好说。宁宁哼哧一声笑了,说,看他那样也不像有胆搞外遇的呀。不过你要做统计,出轨十个有八个是他那样的,外表老实,心里头可贼着呢。我听了只是笑。

宁宁话头一转,又提起当年的张剑武来。她问我,小玉,你还记得他吗?我笑着摇摇头,说,二十多年了,早就忘了。她听了我的话,半晌没言语,忽然从包里掏出一个小纸片来,我接过来一看,是一串电话号码。宁宁鬼鬼祟祟地说,张剑武的。我心里扑腾一下,刚想说话,宁宁抬手压住我,说,别问。问也白问。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怎么就这么巧,半年前,阴差阳错,我碰见张剑武了。他现在卖铜管,买卖做得挺大,跟我前夫有生意往来,也不知怎么就找到我店里来了。实话告诉你吧,他身上还是那个味儿,臊臊的,简直不能闻。他还向我问起你,问你近况如何,是否幸福云云。我当然要说你幸福了,而且成倍成倍地夸张。他走的时候留下这个电话号码,说自己在深圳罗湖区东湖街道,什么花瓶路水瓶路之类的地方住。我说,宝瓶路。宁宁说,对对对,就是宝瓶路。怎么,你想起他来了?宁宁对着我坏笑,我无奈地摇摇头,用下巴指着旁边熟睡的小儿子说,怎么,你还盼着我和他旧情复燃吗?这个胖孩子谁来管?你吗?宁宁赶忙躲开,说,我最讨厌小孩子了。

但十年后,当我被医生告知自己得了卵巢癌且已是中晚期时,宁宁从宁夏飞到兰州来,哭着对我说,小玉,你想去就去吧,我帮你照顾孩子。我笑着帮宁宁擦去泪水,说,这或许是我的命运,注定在四十九岁这年得癌症,或许五十就要死去。宁宁用力地拨开我的手,凶神恶煞地骂道,去他的命运吧!我不信这个,你给我好好治,一定能治好的!

如果说我十八岁那年南下深圳收获了什么,那一定是宁宁。她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现在,当我讲述这段故事时,估计她正皱着眉头辅导我儿子的数学作业。七天前,当我完成一个疗程的化疗,失去所有头发时,她笑着对我说,小玉,我给你买了粉色的堆堆帽。

我可能快要死了,死在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死在我母亲前面。但我心中还有一个结,始终解不开。我想问一问张剑武,他当年为什么不辞而别?他走得那么仓促,像是在逃离或奔赴什么。可无论什么,都可以和我说呀。我可以理解的,别管有多么难以理解。可他没有说,选择了最省事的方式,走了。一个可笑的懦弱的男人,如今我要去见他。当然也不只是去见他,像三十一年前我离开家乡时心里想的那样:香蕉树,我是为你而去的。

好了,我就讲这些吧,深圳就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