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恺 (1928~2023.3.17)
江苏阜宁人。1949年毕业于国立上海商学院合作系。同年参加革命,曾任记者、编辑。1957年调任江苏省文联专业作家。反右期间贬谪扬州22年。1979年平反后回江苏作协,仍任专业作家。曾任中国译协理事,江苏省作协常务理事,江苏省政协第六、七届常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49年开始发表作品。198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创作一级。著有长篇小说《农场女儿》、《青青羊河草》、《女花剑传奇》、《哀感扬州罗曼史》,中篇小说《真理与祖国》、《晴雨黄山寄情录》等五部,短篇小说20篇,长篇报告文学《我在清水塘》,散文百余篇,长篇译著有《火与剑》、《洪流》、《边塞喋血记》、《君往何方》、《十字军骑士》等。1984年获波兰国家文化艺术金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