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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许淇  (1937~2016.10.9)

  

许淇

上海人。中共党员。1953年肄业于苏州美术专科学校绘画系。1956年赴内蒙古支边。历任工会干部、教员、编辑、创作员,包头市文联组联部副主任、文联主席,《鹿鸣》编辑部主编、党组书记。包头市文联名誉主席,内蒙古作协名誉副主席,文史馆馆员,文学研究会副会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58年开始发表作品。198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创作一级。著有《许淇散文选集》、《许淇散文诗近作选》、《第一盏矿灯》、《呵,大地》、《北方森林曲》、《城市意识流》、《词牌散文诗》、《疯了的太阳》、《美的凝眸》、《在自己灯下》等16种。其作品曾获内蒙古文学、戏剧剧本及电影文学剧本创作一等奖,内蒙古索龙嘎奖,1981—1983年散文一等奖和两届索龙嘎奖二等奖,第九届陈伯吹儿童文学奖等。其绘画作品入选数十种画册,部分作品被博物馆、纪念馆及国内外收藏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