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天文 (1947~)
黑龙江依兰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68年应征入伍。1978年转业后,历任吉林省文化厅党组秘书,省群众艺术馆副馆长,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省文学艺术联合会副主席,省作协副主席。现任吉林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兼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省美学学会副会长。1968年开始发表作品。199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李清照词选注》等著作六部(包括合作作品),发表《共和国戏剧五十年》等学术论文、文艺评论、杂文、散文等100余篇。参与指导全省十余台重点剧目的创作工作,且基本上都获得了国家级奖励,曾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大奖、中国剧协曹禺戏剧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