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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2016)”评选征集参评作品公告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17年01月23日10:51

中国微型小说学会和江苏省镇江市文联决定举办 “第十五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2016)” (简称“年度奖”)的评选活动,现将“年度奖”征集参评作品公告如下:

一、评选宗旨

致广大而尽精微,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微型小说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扩大微型小说创作队伍,使微型小说创作具有更深厚的文学性、思想性、现实意义和阅读情趣,特举办中国微型小说2016年度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1)凡是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省市级以上报刊、图书上发表的单篇微型小说、小小说、微小说、闪小说、百字小说等均可;篇幅不超过1500字(含标点符号);题材、内容、艺术手法不限,但需具有区别于故事、散文、小品等其他文学样式的小说艺术特质。

(2)参评作品的发表、出版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必须是首发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三、奖项设置

1. 一等奖1-3名,奖金各5000元;

2.二等奖3-5名,奖金各3000元;

3.三等奖15-20名,奖金各1000元;

另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每位获奖者获奖金、奖状外,另赠送一年的《金山》杂志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微型小说学会主编的获奖作品集;

年度奖评选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纸质和电子出版、改编权,凡获奖者即被视为自愿遵守上述版权的授予。

四、组委会、评委会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方中国微型小说学会、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文艺出版社、上海市出版协会联合组成;

2、评委会分初评、终评委两级,均由主办方聘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和专家分别组成;

3、承办单位金山杂志社承担参评作品的资格甄别和筛选工作;

4、参与评选工作的人员不得参评。

五、大赛流程

1、即日起至2月28日止,征集参评作品;同步进行资格甄别和筛选工作;

2、3月至4月,先后进行初评、终评委工作,入围作品经公示、确认后由组委会予以揭晓和颁奖;

3、获奖作品在《金山》杂志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专辑》上刊出,以显示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

4、本年度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六、参评作品征集

1、各报刊社、出版社及文学社团推荐作品和作者自荐作品均可,每位作者参评 单篇作品数不得超过三篇,并严格遵守上述评选范围;

2、有关推荐须经作者明示同意并获得相关授权;

3、参评作品需邮寄发表的原作样(可复印件),均一式五份,并显示原发报刊、图书及发表、出版日期和版权页;

4、邮址:江苏镇江市正东路34号机关综合楼5楼金山杂志社,信封右上方标示“年度奖”字样;邮政编码:212001;

5、为甄别资格,不接受电子稿;

6、邮寄参评作品截止期为2017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

七、本条例由中国微型小说学会和镇江市文联制订、解释。

“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组委会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