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布鲁姆:我将文学批评的功能多半看作鉴赏
来源:文艺报 | 刘淳 2017年03月10日06:55
美国学者、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为切尔西出版社编辑文学批评文集,从1985年开始,已经出版了无数单行本。在这部丛书出版20周年之际,布鲁姆将自己发表过的导言重新整理,分6册出版,其中一册名为《史诗》。不过,翻看目录,会发现其所评论的作品,始于旧约《圣经》,终于哈特·克莱恩的诗歌,中间不仅包括了传统意义上被归为“史诗”的荷马、维吉尔和弥尔顿,还包括了日本的《源氏物语》、华兹华斯的《序曲》以及惠特曼《我自己的歌》。翻过目录,读者心中不免浮起一个疑问:布鲁姆所说的史诗,到底指什么?
毫无疑问,布鲁姆的定义与古希腊口传英雄叙事诗(以《荷马史诗》为代表)不同,也不限于其后在此传统之下文人和学者的个人创作(以维吉尔和弥尔顿的史诗为代表);布鲁姆在《史诗》中讨论的作品,甚至可能根本没有诗的形式。或者说,该文集选择评论的对象,标准不在于通行的文学体裁,而在于作品内在的精神气质。布鲁姆说,贯穿但丁、《失乐园》中的弥尔顿、亚哈和惠特曼的英雄精神,可以归结为“不懈”,“或可称之为不懈的视野,在这样的视野里,所见的一切都因为一种精神气质而变得更加强烈”。
如何理解这种不懈呢?这种不懈所要面对的,是时间的永恒流逝。布鲁姆整部文集中都关注了时间与不朽的问题,他在这个系列的前言中就谈到:“时间腐蚀我们,摧毁我们,而时间更残酷地抹灭庸劣的小说、诗歌、戏剧、故事,不论这些作品道德上如何高洁”。在作品的世界里,主人公要面对无可避免的死亡,面对时间的摧残,他们的反应和行动决定了一部作品的精神气质;在批评家的世界里,时间会带来遗忘,会颠覆当下人们所尊崇的道德等诸多标准,故此批评家对作品的判断和拣选,不应以一时的风气为准,而应当考虑更能经历时间考验的标准。
厘清了时间对于作品和批评家的意义,也许就能更好地理解该书的主题和作者评价作品的标准。布鲁姆认为,史诗的主人公是“反自然的”,他们的追求是“对抗性”的。所谓“自然”,最大的力量之一,莫过于时间的恒常消逝;而与时间流逝的对抗,对永恒的不懈渴求,就成了伟大史诗的标准。于是,汇集在这部文集中的作品,虽然内容和体裁各异,涉及不同的宗教和信仰,文化背景也很多样,却都有一以贯之的内在气质。这种气质统一了这部名为“史诗”的作品。而对于批评家来说,面对时光大浪淘沙般的拣选,更应该将评判的标准放在作品本身。布鲁姆强调,他认可的批评标准只有“审美光芒、认知力量、智慧”三条,无关道德批评,也无所谓“相关性”;“在迟暮之年,我将文学批评的功能多半看作鉴赏”。故此,他惋惜劳伦斯因女性主义者的指控而“被彻底驱逐出英语国家的高等教育”,学生因此与一位伟大而独特的作家失之交臂。他反对把宗教或世俗之间的区别看作诗歌的区别,因为这有违纯粹的审美标准:“判断一部本真的诗歌比另一部更宗教或更世俗,在我看来,这种看法是社会或政治的问题,而不是审美的判断”。布鲁姆对上世纪60年代之后美国的文学系逐渐被各种“主义”所影响甚至主导的现状非常不满,在不同作品和场合中表达过自己的态度,反对套用各种“主义”来解读文学作品。他在《西方正典》一书中写道,西方最伟大的作者们颠覆所有的价值观,不管是我们的,还是他们自己的;我们不应该希望通过阅读西方经典作品来形成有关我们社会、政治和道德的价值观;“在我看来,服务于某种意识形态而进行的阅读,根本算不上阅读”。在他看来,这种态度只会毁掉好的作品。这种态度,曾得到很多认同,也招来很多批评和不满。
除了批评的标准和原则,布鲁姆撰写文学批评的方法也值得注意。布鲁姆的文章并不是写给专业研究者的,故此并没有采用学术论文的体例和写作方式;这些文章文风平实,语言流畅,风格介于杂文和随感之间,有时甚至有些天马行空,想到什么地方就漫开一笔,说些相关又无关的话——至于相关和无关的标准,则要靠每个读者来体会。仅举一例:布鲁姆谈及但丁及其传记时,想起自己钟爱的莎士比亚,于是便提起自己反复推荐给学生的莎士比亚传记。文集中并没有讨论莎士比亚的文章,可以说布鲁姆在跑题;但对爱书之人来说,读一本好书而又发掘出更多好书,乐莫大焉。有些漫笔似乎漫不经心,却也透露出作者的态度,比如提到学问淹博的弥尔顿,如今已不易被人理解,布鲁姆顺便抱怨了这个时代教育的贫乏:“我在耶鲁大学已有半个世纪,至今不曾听见某位同事评价某人十分‘有学问’。饱学之士已不时兴。”这样的议论并不刻意标榜客观,又常常出现在不经意处,令文章格外好看。布鲁姆对作品及其相关评论的批评,则往往极为敏锐通透,常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例如,布鲁姆敏锐地指出,西蒙娜·韦伊将《伊利亚特》读作“力量之诗”是一种误读,因为“她的灵自然是希伯来人的,而根本不是希腊人的,从而与《伊利亚特》文本格格不入”。在谈到维吉尔史诗时,布鲁姆说:“我们阅读《埃涅阿斯纪》之时,心下便会蓄疑,该相信这支歌本身,还是相信那歌唱之人。那歌唱之人虽与奥古斯都都有瓜葛,却依然在歌外蕴含了一种浑厚、绝望的意味,迥异于这部史诗昭然若揭的官方意图。”当然,读者可能也会在某些地方与布鲁姆有不同意见。比如,布鲁姆对于荷马史诗的若干评价似有失公允。布鲁姆认为《伊利亚特》的主人公阿喀琉斯稚气如孩童,认为“荷马式理想是角逐首席”;而且抱持这种理想的民族只关注一时胜利,并没有“在时间王国里角逐”。阿喀琉斯近乎孩童的率性、直接和执拗,正因为他是惟一确知自己死亡的英雄,死亡的确定和临近,令他比旁人更有紧迫感,从而更加直接和执著地追求他最想要的东西。角逐首席并不是荷马史诗的真正意义,也不是荷马英雄的最高追求;角逐首席更远的目标正是与时间对抗,因胜利而赢得不朽的声名,从而冲破个人生命和有限人生的局限。
虽是面向大众的评论,但要真正领会每篇文章、每句议论的妙处,并非容易的事情。如前所述,文集中所涉及的作品,跨度相当大,而以布鲁姆学问之淹博、视野之开阔,评论时往往纵横捭阖,对相关传统、类似的作品和人物、出色的学术批评作品,信手拈来,驾轻就熟。读者如果没有相当的阅读量“打底”,恐怕难以充分领会布鲁姆的论述。然而,读者们也不必因此气馁。该书(以及布鲁姆的其他文学评论集)既适合已有较大阅读量的读者通读,也适合读者在对某部作品发生兴趣时单篇阅读;更不妨将此书看作一个阅读线索,按图索骥,一本本去追寻布鲁姆推崇的好作品。很多时候,布鲁姆大段地引用原文,并没有过多论述,似乎是让读者自己来看看这些作品有多么美好,多么值得阅读和再阅读:读过的人可以重温这些难忘的时刻,而没有读过的,可能被就此打动,与一本好书相识。
翻译《史诗》并不容易。整体说来,中译本语言流畅典雅,可读性强。除一些难免的错译之外,还有一处不足,即遣词造句中用了较多生僻的词句,可能会给读者带来新的隔阂。布鲁姆的原文固然学养深厚,但并不晦涩,遣词造句之间,并没有给读者别设障碍。此处仅举几例。比如,作者说20多岁的弥尔顿在《沉思颂》中想象老年“sublimely picturing himself as a new Orpheus”,译作“颙颙卬卬地,自诩是新俄耳甫斯”,在文风和语意上都与原文有所偏离。原文第32页提到维吉尔成为某种proto-Christian poet,proto当为“原型”、“源头”之意,译作“典型基督教诗人”不妥。原文中提到的Jove和Jupiter实为同一个神的不同名字,译者分别写作“宙夫”和“朱庇特”而没有做任何说明,恐怕也会给读者带来困惑。一个较大的错误出现在原文第5页,布鲁姆形容J作者的雅威(对天主的古老尊称)除了有崇高、玄秘、争强好胜、好奇、易怒等特点外,也很heimlich。译者译作“隐秘”,但根据上文和接下来一段关于“人格化”和“神格化”的讨论,这里应该是要形容雅威也有日常化的举止:“明智地避免在近东溽热之时外出,喜欢在傍晚的凉气里散步……”等等。德文heimlich词条下,有一个意思等于heimelig,根据文意,宜译作“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