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征稿启事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17年04月24日08:49
首届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征稿启事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代会、中国作协九代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落实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翔同志关于推进优秀中长篇小说创作生产工程等批示指示精神,促进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创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福建省中长篇小说事业繁荣发展,福建省文联、福建省作家协会、福建文学杂志社将于2017年联合主办评选首届“福建省中长篇小说双年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标准
1.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体现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积极健康的思想内涵,反映高尚美好的精神追求;深刻反映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体现中国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2.含有以下内容的几类作品不可申报:①涉及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宣扬邪教、迷信,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②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③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或恐怖等成份,以及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或者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成分;④文章有剽窃或抄袭的痕迹;⑤与其他相关出版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
二、榜项设置和奖励方式
(一)榜项设置
1.长篇小说双年榜:入榜作品3部、提名作品3部。
2.中篇小说双年榜:入榜作品3篇、提名作品3篇。
(二)奖励方式
1.长篇小说入榜作品奖金各5万元,提名作品奖金各1万元;中篇小说入榜作品奖金各2万元,提名作品奖金各5千元;
2.福建省作家协会在发展会员时将对入选作者给予优先考虑;
3.入选作者将获得优先推荐参加鲁迅文学院培训班以及各级各类高研班、培训班、读书班的机会;
4.在确定作家定点深入生活和行旅式采风活动的资助人选时,将对入选作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对象及范围
1.在闽工作、学习、生活的文学创作者。
2.2015年至2016年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发行、具有统一刊号的刊物或报纸上发表的中篇小说(以发表时间为准),或在国内各正式出版社(港、澳、台地区除外)出版发行的长篇小说或文学作品集中的单篇中篇小说代表作(以版权页的首次出版时间为准),均可参加评选。
3.每位作家可同时申报不同门类的评榜,但在每一个门类中只能申报一部(篇)作品; 初评选出的入围作者原则上不重复。
四、参评方法及评选程序
(一)参评方法
1.于2017年5月31日(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或快递至评奖办公室:《福建中长篇小说双年榜参评表》(在福建文艺网下载)一份;符合评选要求的参评作品一式20份(长篇小说须提供原件;中篇小说须提供至少一份原件,其余若提供复印件需附刊物封面及目录);作者身份证明一份(福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福建户籍、在福建工作生活的作者提供居住证、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2.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省作协征文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小说双年榜+参评类别(长篇或中篇)+作者姓名。
(二)评选程序
1.评委会组成。本次评奖设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省文联主席担任,由省作协主席、省文联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邀请知名作家、评论家等担任评委。
2.初评:由福建省文学界知名人士组成专业初评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得票高者为初选作品。每个门类的初选作品为12篇左右。初评结果由各专业初评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终评:建立终评评委专家库,每次评选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至9名组成终审评委阵容。终审评委通过集体研读、讨论等环节,按照评分规则采用实名制投票方式,评选产生入榜作家作品。
4.最终入榜名单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作家”微信公众号、福建文学杂志等媒体上公布。
5.举办揭榜典礼。
评审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作协,邮编:350025
联系人:陈燕,电话:0591-83704197、15060019918
电子邮箱:fjzjwk@163.com
福建省作家协会
2017年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