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天津诗歌节暨“中国·天津诗歌奖”征稿启事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17年06月27日15:05
中国·天津诗歌节是我国重要的诗歌活动之一,是国内诗坛的一件盛事,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系列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文化,培养诗歌人才,扩大学术交流,以诗为媒,以节会友,推动当代诗歌的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3年、2015年,中国·天津诗歌节已成功举办两届,参赛作品覆盖全国省、市、自治区,著名诗人、学者、评论家云集,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成为颇具特色的文化品牌。
第三届中国·天津诗歌节将于2017年9月举办。主要内容包括:诗歌征文、诗歌研讨、诗歌朗诵、诗集出版、诗人采风。
诗歌征稿细则如下:
征稿对象:在全国范围内所有汉语诗歌写作者;征稿体裁:现代诗;征稿范围:2015年至2016年,两年内创作的诗歌作品(公开发表、未发表均可),公开发表的作品,请注明刊发时间及报、刊名称;投稿要求:每人不超过五首,单首不超过150行,组诗不超过200行;征稿时间: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以电子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参赛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箱投稿,统一为WORD格式。请作者提供真实姓名、个人简介、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作品题材、风格不限,但应健康向上,体现时代气息和人文精神。杜绝抄袭、剽窃或化名多投,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文责自负;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0元,优秀奖6名,奖金各4000元;新设奖项:双年度中国优秀诗人奖1名,奖金30000元。
前120名入围作品,将编辑出版诗歌合集,出版权归诗歌节组委会所有,并具有编辑删改权。
第三届中国·天津诗歌节诗歌评奖活动,将分为初评和复评进行,评委由国内著名诗人、学者、评论家组成。双年度中国优秀诗人奖由复评评委推荐产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匿名编号审阅。
参赛作品请投邮箱:tjsdsjsgj@163.com。并请注明“中国·天津诗歌节”字样。咨询电话:022-23395033,联系人:宋丁。
我们诚挚欢迎全国各地诗人踊跃投稿。
中国·天津诗歌节组委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