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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晖:“革命的第二天”——合作化小说中的乡村治理

来源:《文艺批评》 | 易晖  2017年07月20日14:12

内容提要

合作化小说是十七年文学的一大类型,它以强烈的历史理念、变革意识和未来信念揭示合作化的正义性与必然性,书写运动中的新人物和新气象,但客观上也展示了合作化各方面的矛盾冲突。本文意在回到合作化的历史语境及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在逻辑,认为这些矛盾既表现为中国农民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到个体身份、私有观念的艰难转换,也来自合作化这一新型共同体不断发展、跃进过程中所产生的制度弊病和治理困境。对此,合作化小说借助观念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力量,尽力提供一种“不断革命”的想象性解决,描绘出一场不断由经济—社会共同体向政治与意识形态共同体偏移的合作化运动。

在新中国建立的前夕,毛泽东曾以历史家的视野和艺术家的语言告诫党内:“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在过了几十年之后来看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就会使人感觉那好像只是一出长剧的一个短小的序幕。剧是必须从序幕开始的,但序幕还不是高潮。中国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我们能够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1]对于尚处在解放战争的硝烟弥漫中、沉浸在即将迎来新中国的喜悦中的广大中共党员来说,这种告诫是很费解的,甚至是不无夸张的:那么波澜壮阔的革命、付出那么巨大牺牲换来的胜利,怎么可能只是一出戏的序幕、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也许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任务无非就像当时流行的说法,如何更好地“坐天下”,不当李自成。

而在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毛泽东及其党内同僚那里,这场革命属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范畴,真正的社会主义革命尚未开始,中国革命的胜利只是“换朝代”,而非“变天下”——它完成的只是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权建设;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之所以不是旧时的“改朝换代”,要走出王朝史观的历史循环论,正在于它要通过“改朝换代”来达到“改天换地”——通过变革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达到社会生产力和整个社会的改变。这种围绕着生产关系的社会变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而建国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便是开端之一。

01

合作化:现实的与想象的共同体

在改革开放进行了30多年的今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使我们不再把土地的“姓社姓资”作为判断社会制度的标准,但在建国初期,革命的目标就是要建立有地大家种、有饭大家吃的公有制社会,因此,土改分田只是一种消灭剥削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满足贫苦农民现实愿望的过渡政策,一家一户的土地所有制和耕作方式,并非中国共产党人对未来社会的理解。用现在的理论看,土改只是建立起社会相对的“起点平等”,但是由于个体各方面差异的存在,在一个各耕其田、各行其是的社会,并不能保证最后的“结果平等”。由于土改之后仍然保留了“四大自由”,即买卖和出租土地的自由、雇工的自由、借贷资金的自由,以及在自由市场从事贸易的自由,中共担心这样发展下去会产生新的剥削关系和贫富分化,用列宁的话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2]而毛泽东则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这份文件中指出:“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3]

随着土改的顺利完成,广大农民获得了可供自己支配的土地。但土改并没有结束贫困,也不能改变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在传统的经营方式和有限的自然资源条件下,家庭之间的竞争关系仍然维持。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当农民在本质上只是作为个体和自然的家庭成员关系而存在的时候,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就围绕着这种自然关系而生活和劳作,所以我们可以理解,甚至连《创业史》的主人公梁生宝的原型,在合作化之初也曾动过买地发家的念头。[4]而合作化小说中出现的一大批新老中农形象——如《创业史》中的郭振山、郭世富,《三里湾》中的“翻得高”范登高、“糊涂涂”马多寿,《山乡巨变》中的陈先晋、“菊咬筋”——就是列宁、毛泽东所说的“小生产”、“自发势力”的代表。他们属于人民的范畴、团结的对象,甚至是基层领导者,土改不曾触动他们的利益,有些人甚至获得超过一般人的利益,而自身良好的条件也使得他们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中具有“先发优势”,如果不是后来的合作化运动,他们会逐渐拉开与其他阶层农民的距离,上升为农村中的新富阶层——如同改革开放后“先富起来”的阶层。透过这些合作化小说,我们也能看到中农们在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地实践各自的发家计划:像郭振山、范登高这类基层干部,他们在土改中获得了高于常人的利益,随着土改工作的结束,他们把心从集体那里撤回来,一心一意经营自己的小家,搞起了乡村集市贸易或长途贩运;而郭世富、“菊咬筋”们则仗着殷实的家境和苦干,与互助组、合作社搞竞赛,发誓要把集体生产比下去……所以情形就像《创业史》所揭示的:

那些躲会的自发户庄稼人,有二三十亩地,一头大牛,两三个劳动人,就以为他们是自己过光景的主席,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他们竟然有人轻淡地谈论:共产党的好处是讲理、不骂人、不打人、没苛捐杂税,不勒索百姓。笑话!他们希望历史永辈子停留在这里,他们希望新民主主义万岁!他们骇怕“斗争”这个字眼,不喜欢听“社会主义”这个饶舌的名词。[5]

但那些处于底层的贫苦农民呢?诚然,他们在政治上翻了身,在土改中分了地,但是并不能就此摆脱贫困,因为他们深陷于长期的贫困历史中,缺劳力、缺生产资料,或因天灾人祸,债务缠身,温饱难继,在“自由竞争”的个体化社会,他们总是处于劣势,处于底层,无法靠自身的力量恢复生产,更不用说发家致富了。“合作化小说”中同样塑造了大量这类形象,《创业史》里的高增福就是这样一家赤贫户。他小时候靠讨饭度日,长大后给人扛长工,土改时分得了地,靠政府的耕畜贷款买了小牛,开始创家立业,却因老婆难产而死,卖了耕牛,还欠下一屁股债,自己又当爹又当妈地拉扯着孩子。他种稻子,可从来都是卖了大米吃玉米糊糊;他面临着春荒缺口粮,缺耕牛,缺买肥料的钱,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如何过。而李准的小说《不能走那条路》则描写了另一种贫困:农民张栓不擅农活,总想着去跑买卖,结果经营不善,背了一身债,只好打算卖地还债,如果不是村里的党员干部帮助,他大概要落到往日贫雇农的境地。总而言之,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在解放初期的农村存在着大量生产、生活难以为继的贫困农民,他们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恢复生产,改善生活,如果社会维持着一种自由竞争的小生产状态,那么他们与一般中农的差距就会越拉越大,持久地处于社会的底层。据张乐天的《人民公社制度研究》对浙江海宁县一个村子106户农民的调查:“在土改以后,由于劳动互助运动的发展,74.1%的贫农上升为中农,但因遭受天灾人祸而出卖土地的贫农也有12户,借债的16户(其中中农4户,贫农12户),卖工的30户(中农3户,贫农27户)。少数中农却上升为富裕中农,其中有5户放债,10户开始雇工,买进土地的有8户。个别中农……放租经商,趋向新富农。”[6]

然而另一方面,贫苦农民又是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依靠对象,如果革命胜利后,他们依然过着穷困的日子,感受着农村的阶层差距,那么革命就失去了它应有的目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就会丧失。正如战争年代中国农民把他们翻身做主人的希望和途径寄托在党和领袖身上一样,建国之初,他们依旧把过幸福日子的希望和途径寄托在党和领袖身上,所以我们看到在《创业史》里,尽管贫农高增福深陷穷困,却依然自告奋勇地去监视富农的破坏活动,依然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现在坐在蛤蟆滩普小教室里的、这帮从前被压在底层的庄稼人,巴不得明天早晨实行社会主义才好呢。历史如果停留在这查田定产以后的局面,停留在一九五三年的话,那么他们将要很快倒回一九四九年前的悲惨命运里。共产党决不允许这样!毛主席英明:一边查田定产,一边整党,准备往前去哩。他们要坚决跟着共产党往前走!他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几亩土地,满足于半饥半饱,满足于十年穿一件棉袄,满足于肩膀被扁担压肿!笑话!那岂不是傻瓜的想法吗?他们认为:他们过光景的主席也是毛泽东。[7]

这是漫长的中国革命形成的逻辑,是基于“贫困的存在”而产生的“必然性”和“第一位的政治力量”,[8]它不同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改革时的社会现实,更不同于当今的中国现实。建国之初,一穷二白的面貌使得国家不但不能像发达国家和当下中国那样采取以工补农的方式来扶助贫困农民恢复生产,反而需要从农业中抽取更多的剩余来支援工业和国防建设,因此,被寄托无限希望的党和领袖,只有号召党员和先进分子带领穷兄弟们致力于艰苦奋斗,走合作化,共同奔日子的道路。

当然,我们也可以从国家工业化的角度探讨农村合作化的必然性。经济学围绕这一课题形成了多种论点,诸如“赶超战略说”、“统购统销说”、“原始积累说”、“交易成本说”……这些说法站在不同角度对合作化的动因进行分析,无外乎把合作化运动理解为发展工业化的策略与外部条件,未免有因果倒置之嫌。[9]合作化运动首先应对的是农村与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在当时,它既是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的手段,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它的目标是要改造小农经济,勿使陷入“循环的陷阱”,这即是通过合作化、集体化的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在建国初期的历史条件下,现代农业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扶持,都只能在集体生产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因此,在许多合作化小说中,我们都能读到互助组、合作社的集体生产通过变革劳动方式和技术带来生产力的发展,如《创业史》里信用社贷款、引进新稻种、集体进山搞副业、新法育秧、施用化学肥料;《三里湾》里修水渠、改进灌溉;《艳阳天》里种植果木,新法养牛……

也因此,对合作化的理解首先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经济基础领域,即通过变革个体生产为集体生产的生产关系,来发展农村生产力。如果仅仅是城市工业化的外部条件与手段,那么这种手段和方法是不会有本质规定性的,就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80年代实行包产到户的农村改革时,城市同样面临着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但国家可以通过诸如税收等手段来达到同样的目的。

02

革命的第二天——合作化的治理困境

合作化带给中国农民的变化并不亚于建国与土改,这是一场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几千年的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的大变革,真正是毛泽东所说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的道路。这场“改天换地”的革命在数年之间就告完成,虽然在前期有过一些波折和回潮,但其进程之快仍然超出了中共领导和毛泽东本人的预计。究其主要原因,当然是挟建国与土改之雄威的中国共产党在农民大众中卓越的号召力、组织力和实践力,而独特的制度安排和推进方式也起了关键的作用。中国的合作化走的是一条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的渐进式的道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贯彻自觉自愿和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没有采取前苏联一步到位的突击方式和消灭富农的做法。其次,农村土地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而不是全民性的国有制,虽然大跃进期间有过“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的极端做法,但不久之后即得到纠正,并最终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形式。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生产队(它代替原来的家庭成为占有与分配的基本单位),是以村落为基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农民生产、生活和人际关系的稳定性,即便在80年代初进行农村改革,这一集体所有制也依然保留,并没有退回到土改时的土地个体所有制,而是以土地承包并许诺长期稳定的方式,使农民重新获得土地经营权,反映了改革设计者既尊重革命的历史遗产,又致力于革除制度痼疾的政治智慧。再次,在强调组织、领导推动的同时,也注意发扬基层自下而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一开始的互助组,到最后实行的人民公社,都有来自传统的遗产和基层的经验创造。而且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整个农业生产确实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没有出现苏联那样的倒退。[10]

无论如何,以往被天经地义地看作是各家各户土里刨食养家糊口的种田营生,合作化之后成了事关他人乃至国家的公共行为;农民之间原本只是维系着邻里、村落、宗族的松散关系,在高级社之后则成为共有土地、共同劳作、按劳取酬、统一分配的利益共同体。分散的、家庭自治的生产方式的结束和合作社—人民公社的建立,相应地产生了对这一共同体实施计划、组织、管理的乡村治理问题,它以社(人民公社)—队(生产大队)—组(生产小队)为管理主体,以合作社/人民公社社员为对象,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又全方位地渗透到村落、邻里和家庭,渗透进农民的日常生活,成为塑造当代中国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与集体观念的基本力量。

于是,在激情澎湃或疾风暴雨式的合作化运动完成之后,革命进入了它日常、琐屑、漫长的“第二天”,面临如丹尼尔·贝尔所说的“世俗世界”对其肌体的“侵犯”,需要解决“道德理想”与“物质欲望和特权”之间的落差与矛盾,需要应对“革命的社会本身日趋官僚化”与“革命的动乱”带来的破坏。[11]当革命时,个体是作为群体(阶级、阶层、集团)的一员参与到事业中,革命目标、未来图景把个体询唤为一个向心的集体,革命所固有的创新性与突破性激发人们的团结、热情、勇气和智慧;而革命后,社会重新走向一种常态化的秩序,要求用建设和发展(既包括共同体的发展,也包括个体的发展)来巩固革命成果,实现革命的承诺。革命后社会处在一种渐变乃至静滞状态,人际关系及精神状态也更为松散、自然,个体的自我关怀突显,共同体总会因利益的分化而出现各式各样的裂隙和冲突,难以用革命目标来维系,这一切都预示着治理的艰难。而新生的合作社(以及后来的人民公社),与催生它的共和国一样,都处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一穷二白”的面貌中,它需要组织全社的农业生产,在政策频繁变动、政治氛围严苛的环境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分配好辛苦劳作得来的收获物,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处理社内群众与群众、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而我们在大量合作化小说中,也能读到对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后的集体劳动、农民生活和乡村事务的全方位的描写。一方面,它们尽情歌颂合作化所带来的新气象,歌颂成为社员的农民新的精神风貌和奋斗历程,但同时,也草灰蛇线地展现了“世俗世界”、“物质欲望”、“特权”、“官僚化”的“侵犯”,它们摇荡于真实与理想之间,试图以文学的、想象的方式,借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来“解决”这种“侵犯”,并且越到后面就越加依仗这种意识形态。

一大批在土改和合作化运动中脱颖而出的基层党员干部成为这一利益共同体的管理者。集体的建立赋予他们运作集体事务的职位与权力,同时也承担着对上要完成生产任务,对下要维持农民生活,治理一方“天下”的责任。合作化小说中所塑造的“社会主义新英雄、新人”形象,很大一部分就是他们。他们中的多数有热情、有干劲,有为人民服务的公心,也不乏像梁生宝和“潘永福”(赵树理小说《实干家潘永福》中的主人公)这样吃苦耐劳、开拓创新,肯动脑、会用人、能探索经营管理之道的实干家。但另一方面,“革命第二天”的乡村治理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许多干部缺乏相应的管理集体生产和公共事务的知识、能力和经验,满足于做一个上令下达的传声筒,在对合作化道路的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诸多的误区,甚至有一部分干部是怀着私利来干工作的。[12]

在当代作家中,对中国农民了解之深,对合作化运动关注之强的,莫过于赵树理。他热情歌颂合作化,最早写出反映这一运动的长篇小说《三里湾》;他长期深入农村,密切关注合作化的发展,探讨、研究合作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组织管理、工作方法、社员心态问题,或者加工成小说(他称之为“问题小说”,视自己为合作化的“助业作家”),或直接写成政论、杂谈,或致信中央或地方领导。这一时期,赵树理最为关注的是农业社的管理、基层组织的权责划分、干部的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在多篇文章里都呼吁要把生产计划、管理的权力下放到最基层的高级社或管理区,上级领导最多只是充当顾问、协助或建议者。

这种关注“现实问题”,直面合作化的管理弊病的观察角度,自然也延伸到赵树理这一时期的小说创作当中。正如蔡翔指出,赵树理1961年写作的《实干家潘永福》是一篇“具有了相当重要的文学史也是思想史的意义”的短篇小说,因为它传达出赵树理在“民生的‘现实主义’倾向日渐明显”的思想背景下对“经验”与“实干”的强调。作品所叙述的“经验”,“不仅仅是一个认知范畴,而是包含了作风、立场,甚至品质”,“包含了赵树理对‘浮夸风’的深恶痛绝”。[13]从管理的角度看,主人公潘永福的“实干”,则是建立在他的经验和能干基础上。小说描述了主人公年轻时迫于家贫,四处打短工,学到一身好本领的历程,也叙述了这位基层干部在办农场、搞经营、修水库、办铁厂时精于管理,勇于创新,提高效率,为集体谋“实利”的具体事例。赵树理所塑造的这个实干却不蛮干的基层管理者的形象,体现出他对合作化健康发展的思虑与洞见。

同样是出于对合作化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管理问题的隐忧,让另一位合作化小说大家柳青在1958年初放下《创业史》的创作,写了一部不太为人重视的中篇小说《狠透铁》。

表面上看,《狠透铁》是一部在当时很主流的小说。在新成立的农业社,隐藏很深的阶级异己分子利用一心为公的老社长“狠透铁”工作中的失误,通过民主改选篡夺了合作社的领导权。他以小恩小惠收买社员,利用权力侵吞集体粮食。故事的结尾,“狠透铁”在上级的引导帮助下,揭穿了敌对分子的不法行为,重新夺回了农业社的领导权。但在深层,小说触及了合作化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农业社建立起来之后,应该如何对集体生产、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作品中,我们读到老队长“狠透铁”在管理集体时所遭遇的难题和困境,他年老体衰,没文化,记忆力衰降,缺乏相应的管理知识、经验和能力,但集体的生产和经营、公共财物的管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乃至社员之间的矛盾纠纷……都压在这位力不从心的老队长身上。同时,我们也看到普通社员的对集体事务的漠然与盲从,他们分不清是非,对侵夺集体财产的行为也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揪出坏分子后,老队长重回领导岗位,但是此前遗留的问题并没有给出圆满的回答,可以想见,重回岗位的“狠透铁”还是会遇到此前那些繁杂而矛盾重重的问题。

在我看来,正是出于对合作社建立后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敏感与思考,使得柳青写作了这样一篇“问题小说”。然而作者又以阶级叙事的方式对这样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的想象性的解决。这种解决方式其实在合作化小说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对此本文后面会进一步展开论述。

管理经验的缺乏、管理方法的僵化和管理思想的错位不仅出现在基层,同样出现在上层,放大到全国来看,1958年大跃进及其失败结局,也正是从上到下对农村现状及其治理上的思想狂热、经验缺失、方法错位的体现。而此前在56、57年的“百花时代”集中出现的一批农村题材的“干预生活小说”,则甚为尖锐地反映了上级单位和领导的官僚主义。

白危的《被围困的农庄主席》展现了一个昔日作为标杆的农业社遭遇的困境,这困境更多来自上级:在农业社规模、种植计划、牲畜饲养、副业生产等一系列问题上,都能看到上级的瞎指挥、强迫命令。他们只知道要产量、指标,要宣传效果,并不关心基层的困难和实际运转。而农庄主席则疲于应付上级机关各种事务,无法专心抓生产。耿简的小说《爬在旗杆上的人》也描绘了一个脱离群众、官气十足的工作组组长形象。身为工作组长,肩负着指导合作社的重任,却对具体的工作没热情,还压制别人的热情,漠视来自基层的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听不进批评。为了个人荣誉,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何又化(即秦兆阳)的小说《沉默》里的区长,也是一个欺上压下、简单粗暴的变色龙式的干部。

这种来自领导层的官僚主义、特权腐化,以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大喜功的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严重地扰乱了合作化运动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革命建立起的良好的干群关系、上下级关系,以及党政部门的健康肌体,它在深层则“是一种更为重大更为普遍的现象的反映,即国家与社会的日益分离”,是“不断扩大的庞大的官僚国家机构日益背离社会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反映。[14]昙花一现的“干预生活小说”因为随后出现的反右运动而告终结,但它们却不约而同地提出一个警醒的命题:谁来管理管理者?这一命题长久地保留在中共尤其是毛泽东等领导人的政治思维和治理方略中,成为“不断革命”的重要缘由,例如60年代的“社教”、“四清”以及“文革”,都可以看到发动者意在整治干部队伍,肃清官僚主义的初衷。但革命的结果只是(暂时)打碎了官僚机构,却无法根除官僚主义,反而产生出新的官僚主义和打着革命旗号谋私利的野心家、伪革命者,这也许是毛泽东时常表现出对“文革”的“不自信”的隐忧之处吧。[15]

乡村治理的一大任务当然是人的管理。合作化后,农民的个体身份、人际关系和劳动性质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从原来的个体所有者、小生产者变成农业社、人民公社的社员。他们不再像原先那样掌控着土地,甚至也不再掌控自己的劳动,而是听命于组织者的调配、管理,土地上种什么,如何种成了集体事务,成了干部操心的事,来自上级的计划和指令;生产方式上也从原先各家各户的单干变成了协作式的集体劳动。而人的管理就是要在这种人与土地、人与集体、人与人的关系都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把农民改造成能够积极投入集体生产,勇于为集体和国家利益奉献的劳动者,将农民的思想意识、行为规范纳入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规范当中。

对于农村和农民而言,合作化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公有制下的现代农业,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但客观地说,这种所有制的改变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是互相悖离的,因为土地不再属于自己,劳动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而取消土地报酬也助推了平均主义的产生。“高级社(或后来的生产队)”类似于一个从事农业生产的公司,农民变成拿“工分”的“农业工人”,但农民与农业社的关系和现代企业制度中员工与公司的关系又存在根本的区别。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员工的责权利是相对明晰的,企业对员工的工作任务和绩效也有一个可操作的、规范化的评估标准。而农业生产(如对农作物的管理)则相对是非标准化、非规范化的,更多地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而且,社员一般都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土著”,他们被束缚在集体制和户籍制中,难以有离土离乡的选择性行为;社员之间既是“同事”,又是聚居一起的邻里乡亲,甚至保持着宗亲关系,社队也无法解雇社员,哪怕对他/她再不满意。再从管理者角度说,农业社或生产队与领导者的关系同样是不明确的,同样存在责权不明、激励机制的缺乏的问题,这也弱化了他们对社员的管理。责权不明、激励机制的缺乏、集体与个人关系的僵化,都造成农业劳动积极性的下降,当时流传的社员干活“大呼隆”、“磨洋工”的现象,正是这种不能明晰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结果。

劳动积极性、主动性的低下成为造成中国农业长期“密集化”和“内卷式”的“没有发展的增长”的一大原因[16]。但在五六十年代的合作化小说中,这个问题出现得并不多,或者说很难在小说中露脸(它的登堂入室是在新时期的“伤痕反思文学”中),大多数小说重在表现农村新气象、农民新风貌。但也有一些作品会隐晦地触及这一问题,比如赵树理的《“锻炼锻炼”》。

在五六十年代的合作化小说中,《“锻炼锻炼”》是一篇读来多少会让人感觉疑惑的作品,它当然有着明确的主题:通过表现新老农业社领导在实现生产任务、改造后进社员的思想立场和工作方法的对比,肯定了新领导,温和地批评了老领导——真正需要“锻炼锻炼”的是后者无原则的迁就、和稀泥的态度。然而在叙述过程中,又存在难以掩盖的矛盾:作品肯定了新主任的原则性,但客观上也揭示了他工作的简单、粗暴、过火;描述并批评后进社员的自私自利,却也展现了他们的弱势与无助。这种内在矛盾使得有论者把它解读为作者赵树理在“天聋地哑”的“大跃进”时期“利用当时惯用的歪曲生活真实的方法,曲折地发映出作家的民间立场”的小说。[17]

后进社员自私自利、逃避劳动,挑肥拣瘦,这显然影响到集体生产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然而如果我们认可劳动是一个人的本质属性,那么作为“后进社员”的“小腿疼”和“吃不饱”,就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参加生产,付出自己的劳动力。在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下,社员的劳动态度和贡献应该通过经济与制度的手段予以恰当的评估和处置。在这个问题上,西戎的一篇同样是改造“后进社员”主题的小说《赖大嫂》,则提供了一种与《锻炼锻炼》不同的解决模式。小说主人公赖大嫂损公肥私而又胡搅蛮缠的做派不输于“小腿疼”、“吃不饱”,她在承担队里养猪任务上一再违反规定,损害集体利益,但生产队对此采取的是一种暂且宽容的态度,当然也没有贴她的大字报、开她的批斗会,而是从经济利益角度,用事实向她证明为集体养猪并不是一项不划算的营生,她此前的行为是赚小便宜吃大亏,从而帮助她实现了转变。

从理论上说,如果农业社在劳动分工与收入分配的制度安排上是合理的话,是能够消除“后进社员”干活挑肥拣瘦、占集体和群众便宜的现象的,例如集体化时代一度产生过“包产到组、到户、到人”的劳动分配方式,就是一种奖勤罚懒,防止消极怠工的有效的经济手段。麻烦的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语境下,农业社很难真正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并且如黄宗智所说,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实际上进行的是一种“边际报酬递减”的“密集化甚至过密化劳动”——过密化抬高了劳动定额,并相应地压低工分收入来侵害农民利益,反过来又造成劳动力的匮乏,需要调动妇女乃至儿童参与劳动(无论是《“锻炼锻炼”》还是《李双双小传》,乃至《赖大嫂》,我们都看到这种“过密化”态势下对妇女参加集体劳动的需求与动员)。其结果是很难调动起社员的积极性,只能用强制、超经济的政治手段来整治,表现在《“锻炼锻炼”》中,就是采用批判和恐吓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困境,而《赖大嫂》这种经济刺激的解决方式在十七年并不具有普遍性。被束缚在土地上,丧失了选择自由的农民只能选择出工不出力的消极怠工的方式。

03

“不断革命”——治理困境的解决模式及其文学表达

合作化运动在“革命的第二天”出现的种种治理困境,其根源还在于合作社、人民公社这一制度本身,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除了一些短暂的、局部性的修正,不可能形成类似80年代初那样全面的农村改革。相反,在集体化的大部分时间里,遵循的是一条试图通过政治和思想意识领域的“不断革命”来推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乡村治理路线。[18]正如米歇尔·奥克森伯格所说,革命的观念体系是当代中国观念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而改造人的思想是革命观念的中心问题。[19]这种“不断革命”的理论与实践成为经过长期斗争取得胜利的革命逻辑在建国后的延展。首先,(广义的)革命基于对新事物的渴望和创新信念,旨在激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来突破现实局限,实现超越式发展,这每每被视为在中国这样一个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最优途径”,在此意义上,50年代出现的反“反冒进”、“批小脚女人”,尤其是“大跃进”都是这种革命思维的体现;其次,革命把生产力发展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建设结合在一起,或者说,革命试图通过追求共产主义远大目标、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惩罚、改造或真或假的阶级敌人,来达到发展生产力的目标,如文革期间的“抓革命,促生产”,便是这样一种思路;再次,在社会生活和思想意识领域里的“不断革命”还被视为保持社会纯洁,防止国家变色、政党官僚化、干部蜕化变质、群众弱势和麻木,进而出现资本主义复辟的不二法门,在激进的六十年代,无论是“社教”、“四清”,更不用说后来的“文革”,都是这种治理路线的反映。

合作化小说当然也脱不开这条路线的引导或约束,实际上,作家们都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它来指导写作。《山乡巨变》的开篇,当合作化运动出现低潮和停滞时,正是县委召开了千人动员大会,派出大批干部下到乡村来推动合作化的深入展开,当然,它的背后是中共中央,尤其是毛泽东的强力推进;而《创业史》里,能否不断革命、大胆推进合作化的分歧甚至发生在县委主要领导之间,在副书记杨国华眼里(也是在小说叙事人眼里),一把手陶书记是个谨小慎微,只知道关在办公室学文件、看材料、听汇报的文牍主义者,对基层热火朝天的建社干劲毫无感知,俨然毛泽东批评的“小脚女人”[20]。

“不断革命”的理论使得执政党把建设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聚焦在人的问题上,人的革命精神、思想境界、主观能动性成为事业能否得到发展的首要标准。《创业史》里,梁生宝互助组由一群饥肠辘辘、老弱病残的穷人组成,其条件远不如郭振山的中农互助组,但因为有梁生宝、高增福这样有热情、干劲和公心的基层干部、积极分子,在上级眼里反而更合乎条件,被率先纳入建社规划;而郭振山组不合条件,是因为他们动机不纯,思想没有“入社”。

对人的重视落实到十七年文学中,便是要确立塑造“新英雄人物”、“社会主义新人形象”这一时代主题,早在“延座讲话”上,毛泽东就提出作家艺术家应该表现“新的人物,新的世界”[21], 1951年,在为《人民日报》撰写的社论《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时,他要求作家、艺术家投入火热的社会生活, 表现“ 新的社会经济形态, 新的阶级力量, 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22],而周扬则进一步规定,“文艺创作的最崇高的任务……是要表现完全新型的人物”[23],“创造新英雄人物,就成了社会主义文艺的光荣任务”[24]。因此,在十七年文学中,是否创造出鲜明的、有生命力的“新人”、“新英雄”形象,成为衡量作品成功与否的关键。而这个“新”,简言之,就是具有先进的无产阶级思想意识和革命精神,坚定走新型的社会主义道路。梁生宝之所以成为合作化小说中最光彩的英雄形象,正是因为他堪称完美地展现了这一新精神。正是梁生宝的“新英雄”行为造就了那个小小的互助组,艰难而勇敢地推动着它的发展,这一点无论是《三里湾》、《山乡巨变》还是《艳阳天》里的主人公,都有所不及。他义无返顾地抛弃私有观念,表现出先进的无产阶级品质[25];他始终依靠、团结、带领贫苦农民,也表现出鲜明的阶级意识;他坚信合作化的历史趋势和强大力量,以至于力排众议要把一个道德败坏的二流子白占魁吸收进互助组。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作者柳青与批评者严家炎围绕梁生宝形象所展开的争论中,如何看待这一新内核也就成了他们分歧的焦点。当严家炎更多从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出发来评述这一形象,指出梁生宝在精神气质、思想水平和政治头脑上“不完全属于农民”,小说在人物塑造上存在“理念活动多,性格刻划不足”等“三多三不足”时,柳青的辩护则恰恰是要捍卫“理念”对梁生宝形象塑造的主导性,他毫不隐晦地承认这种不属于农民的“气质”正是“理念”投射在梁生宝身上的结果,具体说就是小说所描写的“1952年冬天……对全体农村党员进行整党教育、党内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思想动员的结果”,“小说的字里行间徘徊着一个巨大的形象——党”。[26]这种革命理念拒绝“旧英雄”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也拒绝“农民气质”,它要脱胎换骨地去缔造梁生宝这样的“新英雄”,赋予他以崭新的唯物史观和社会主义未来意识。对此,当时另一位评论者冯健男可谓心领神会,他指出,要从作者创作《创业史》的整体意图来理解梁生宝这一形象,而且也只能从这一形象的塑造角度来评价《创业史》,“没有梁生宝这样的英雄人物为主人公,就不能表现我们的时代精神,不能展开农村错综复杂的阶级斗形势的深刻描写,不能表现‘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27]

但“新人”、“新英雄”又非横空出世的超人,他们首先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其言行也离不开乡村世界的人情事理,相应的,合作化运动中的乡村治理也必然是一种基于“人民内部矛盾”、以民间伦理秩序为背景的道德治理,正如蔡翔所说:“中国革命不仅是政治的、经济的,更重要的,还是道德的,因此,它所致力于建造的‘新社会’,就必然包含了能够使人‘变好’、‘学好’的伦理远景。而这个‘好’,正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德性’传统。”[28]譬如梁生宝,通过教育,他迅速成长为有着坚定的无产阶级思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的共产党员,但对于互助组的成员和蛤蟆滩的乡党来说,真正富有感召力的是他人性中的善:对高增福等穷哥们,他是一种无间的信任、鼓励和欣赏;对那些怀疑乃至抗拒集体化的“看客”,哪怕是郭振山这样的对手,是一以贯之的宽厚与善意;对那位总是“挑刺”、“拖后腿”的继父梁三老汉,他始终执守胜似嫡出的孝道。他的身上集合着忠、孝、诚、恕这些民间伦理的“好人”传统,这是互助组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

在普通民众眼里,“新社会”就是一个好人能心安理得过好日子的世道,它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如此他们才有一种本能的愿望去维护它,建设它。像“李双双”这样的农村妇女,正是“新社会”双重的解放(阶级的解放和妇女地位的解放)作用于内在的道德素养,激发了她主人翁的责任感,产生出为集体事务奉献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成就了一个平凡而鲜活的“新人”形象。

在“不断革命”的政治语境里,阶级斗争成为必不可少的治理手段。建国初期的国内国际局势使得党和领袖不会轻易放松阶级斗争,不时因为客观形势的变化和主观判断的不同而绷紧这根弦,作为应对、解决各种矛盾的抓手。阶级斗争首先是一个“制造敌人”的过程,它把社会主义环境下一些个体化的落后、错误的思想言行视为“阶级斗争动向”加以区格——如把对农业集体化的拒绝、对抗与“剥削阶级”思想挂钩、把一些发表过批评言论的知识分子打成“资产阶级右派”,而那些有官僚作风或蜕化变质的干部则被视为“官僚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当权派”。在打击“敌人”的同时,也震慑了动摇分子或中间派,建构和强化“人民内部”的认同与团结,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一个阶级只有当它发现它要对其他阶级进行斗争的时候,它才具有自我意识”,而“社会阶级只有当它具有自我意识时才真正存在”。[29]对于乡村治理而言,集体化时期的阶级状况和斗争与土改大不相同,土改是一场目标明确的针对剥削阶级展开的剥夺其生产资料的阶级革命,其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都显而易见,也能获得中下层的认同与支持;而合作化并非一场阶级革命,它针对的是全体农民,原有的剥削阶级作为整体的阶级已不复存在,至少是随着土地等生产资料的被剥夺而丧失了在农村中的剥削和统治地位,因此,对于合作化小说而言,阶级斗争话语远不如土改小说那样有着坚实的现实主义基础,但它仍然被大量纳入合作化小说中,甚至被作为合作化进程中种种矛盾冲突的聚焦点。

在《创业史》中,富农姚士杰是唯一一个出场的“阶级敌人”,小说对他的心理、性格、思想意识和日常生活有着较为生动有力的描写,这与许多合作化小说中这类形象的脸谱化、平面化不同。他仇视新社会,也抗拒合作化,但他的仇视和抗拒只展现在心理层面,鲜有表现在行动层(只是在“活跃借贷”和“卖余粮”情节中有所活动,但这并不具有阶级特征,大多数富裕中农也是拒绝活跃借贷、不愿卖余粮的)。小说对他的描写与梁生宝等人的合作化是很少发生关联的两条线,也就是说,阶级斗争并没有成为一个要素编织进合作化的主情节中。柳青的另一部小说《狠透铁》倒是直接描写合作化过程中的阶级斗争,篡夺农业社领导的王以信不仅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而且土改期间就靠拉拢贫农、欺骗上级隐瞒了自己的富农身份,是个隐藏很深的“阶级异己分子”,因此他的行为就不仅是个思想道德问题,而是阶级敌对行为。小说最后通过对王以信的揭发与清算,不仅“狠透铁”夺回了领导权,社员也经历了一次阶级教育。问题是这一结局是否能解决“狠透铁”缺乏管理能力、社员对农业社漠不关心的困境?正如当年在为该作所召开的座谈会上,有基层干部质疑:“目前农业社里,有人民内部矛盾,也有敌我矛盾。而人民内部矛盾则是大量的和主要的。……和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的斗争,过去是艰巨的,今后可能还是长期的。然而这篇小说却是集中在对隐蔽的富农的斗争……对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写的不多……文章中斗争的中心,也许真有其事,但这种代表性是不够大的。”[30]

《山乡巨变》里也有一个“阶级敌人”龚子元,他唆使中农抗拒入社,拉拢腐蚀干部,屠杀集体耕牛,甚至准备策应国民党“反攻大陆”发动暴动……这一切都打上了那个时代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痕迹。但相比小说中那一个个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形象,这是个面目不清的外来户、闯入者,与“山乡”这一有机社会并无多大关联。他的出现某种程度上只是为了演绎阶级斗争理念,而小说对他的刻画显得粗率,简略,成了一个符号化、概念化的角色。围绕龚子元展开的阶级对抗和斗争情节,都只见事而不见人,与全书重形象塑造,重人情世相描绘的风格极不协调,似乎是在一幅清新淡雅的水墨风俗画中添入了几笔速写,一首田园抒情诗里加进了几个不协和音,被认为是“硬加的‘阶级敌人’的故事”,“是明显的败笔”[31],或被看作是一种“点缀和装饰”[32]。

浩然的长篇小说《艳阳天》堪称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压卷之作”,曾荣登数种现当代文学经典排行榜,而它又是一部表达“不断革命”的阶级斗争思维来实施乡村治理的政治小说。小说讲的是1957年春末北京郊区一个高级农业社围绕“土地分红”与“劳动分红”展开斗争的故事,却深深打上了“讲述话语”的60年代日趋激进的意识形态烙印。

《艳阳天》里集合了合作化小说中几乎所有的反面人物类型:混进革命队伍、处心积虑反对合作化的阶级异己分子,不甘心失败、时刻想着变天翻案的地主富农,是非不分、充当落后势力保护伞的官僚主义领导,出身剥削阶级、满脑子浪漫爱情的后进青年,以及一大帮唯利是图、损公肥私的落后中农……当然,在中间派(中农)的另一头,又一一对应式地塑造出大批先进人物:小说主人公、也是农业社主心骨和领路人的“社会主义新英雄”萧长春,他周围集结着支持合作化的正面力量,有一身正气、一心为公的老贫农,有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回乡知情,有既富理论水平又有斗争经验的领导干部……这种立场鲜明、两军对垒式的人物设置是斗争哲学的直接反映。而小说的主情节——“土地分红”——不仅关乎一家一户农民的经济利益,更关乎合作化的生死存亡。我们知道,高级社是合作化的关键阶段,它将土地无偿收归集体所有与经营,并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如果说在《山乡巨变》或《创业史》等讲述合作化前期历程的小说中,少部分中农是否入社并不能改变合作化的趋势,那么在高级社普遍建立起来的1957年,“土地分红”则要从根本上颠覆高级社,扭转合作化方向,足以使作者视之为一场严峻的阶级斗争。诚如杜国景所言:“《艳阳天》的冲突,虽然没有直接涉及‘道路选择’时的尖锐矛盾,但却是要从一种业已选定的道路后退到原来的起点上去,是要打破业已建立的一种制度,彻底地来一次‘复辟’,这意味着原来的道路的失败,意味着对原来选择的否定,意味着已经成功建构的精神价值的轰毁。总之,一切要推倒重来,这当然就比‘走什么道路’还要尖锐,还要令萧长春们难以接受。正是从这里,浩然准确地挠到了当时政治的痒处。”[33]

在这一过程中,矛盾与斗争发生了位移。如果说土改指向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剥削阶级,那么合作化则针对全体农民,主要表现为与拒绝合作化的富裕中农的矛盾。而《艳阳天》里,大多数贫下中农被先在地设定为具备了社会主义思想,走集体化道路的中坚力量,中农的后进与抗拒与其说是基于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如说是被敌对分子、地主富农所蛊惑、挑唆,如一度充当“土地分红”和“闹粮”代言人和出头鸟生产队长马连福,被视为“立场不清”、“受人唆使”而放在一边。斗争的矛头直指阶级异己分子马之悦,以及第一卷中并未出场的地主马小辫,因为他们才是政策设定的敌人,而与中农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范畴。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1957年上半年作为整风运动组成部分的“鸣放”一开始就被小说中的先进人物认定为是阶级敌人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的破坏运动,而马之悦等人则将它视为翻案的征兆(甚至比毛泽东对这一事件的判断还要早,这显然是作者基于文本写作的60年代做出的后设判断)。这一切使得《艳阳天》成为一部以经济问题来反映阶级斗争的“政治小说”。对于那些“土地分红”诉求主体的富裕中农来说,这种斗争既是一种说服,更是一种警示乃至震慑,它宣谕着这样一条逻辑:“土地分红”实质上不是在申张经济利益,它触犯的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当富裕中农们试图捍卫/攫取自己的经济利益时,实际上是被阶级敌人利用,走向了与阶级敌人同流合污的“人民”对立面,而马之悦们谋取的并非经济利益,是要使社会主义变色、变天。

从这个意义上说,《艳阳天》既是十七年合作化小说的终卷之作,又是以“大批判”、“三突出”为特征的文革文学的“开山之作”,是60年代“后革命焦虑”[34]的一种文学表达和想象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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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建国初期的合作化运动是一场农业生产关系的革命,也是一场乡村社会的重构与治理运动。它的发生、发展是中国革命进入社会主义阶段的应有之义,也是执政党探索、实践乡村治理道路的具体展开;既体现出广大农民,尤其是贫苦农民发展生产、解决温饱、实现富裕的根本要求,又是为实现改变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为工业化创造条件、提供后盾的现代化目标。运动走过一条从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直至人民公社的逐级上升的道路。它既包含了现实的需要,以及基层、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更缘自执政党及其领袖大力推进、推广,表现出一种试图通过革命的、跃进的方式对政治、社会、思想尤其是经济问题和困境予以“总体化”解决的思路,在后阶段更形成日趋激进和理想化的态势,从而事与愿违地加深了这种矛盾和困境。

合作化小说作为十七年文学的一个主要类型,贯穿合作化运动的始终,全面展示了这场声势浩大、亘古未有的运动。作家们亲身投入运动,基于强烈的历史理念、变革意识和未来信念揭示合作化的正义性与必然性,以浪漫化、理想化的热情书写运动中的新人物、新事物和新气象,表现出与主流意识形态的高度一致性,反过来也在文化思想层面强有力地参与建构了这场“革命”。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把合作化小说简单理解为这场运动的颂歌或田园诗。今天,合作化运动已是一段渐行渐远的历史,其基本制度设计也与80年代以来的农村改革大相径庭,我们解读这些日渐尘封在文学史中的文本,更应回到合作化的历史语境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在逻辑,考察文学是如何以自身的的方式生产出合作化这一新型乡村共同体,如何描绘中国农民曾经发生的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到个体身份、私有观念的艰难转换,如何表述这一共同体在“革命的第二天”所产生的制度冲突和治理困境,革命的“正当性如何生产出它的无理性”,而合作化小说又如何与时代一道,尽力提供一种“不断革命”的想象性解决,日益凸显观念的、意识形态的力量,描绘出一场不断由经济—社会共同体向政治与意识形态共同体偏移的合作化运动。

 

注释:

[1] 柳青:《创业史》[第一部],中国青年出版社1960年版,第155页。

[2] 张乐天:《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9页。

[3] 柳青:《创业史》[第一部],中国青年出版社1960年版,第155页。

[4] 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48、50页。

[5] 叶扬兵在《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一书中指出:“(在合作化时期,)中共对于农业是非常重视的,并为此付出诸多的努力,特别是在1956年农业投入就有了较大增长,在1957年底又再次把人力和物力向农村倾斜,这就充分驳斥了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为了从农业剩余中汲取工业化积累的说法。”《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782页。

[6] 张乐天在《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书中提出并尝试解答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公社时期,政府的超经济强制何以可能在分散的农业经营中起到维持秩序的作用?被部分地剥夺了行动自由而且又失去了发展希望的农民何以可能保持最起码的劳动热情?……农村经济何以可能在乌托邦式的人民公社中缓慢增长?”他认为“关键是农村基本核算的单位——生产队的规模”,“以村为队”的制度导入模式是一种“维持性模式”,在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及劳动分工等方面的相对一致性维持着生产队的稳定。见该书绪论部分,以及第八章第六节。

[7] 这一遗产既有民间自发形成的的换工、共作、合伙经营等形式,也有革命内部的,如从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在根据地组织起诸如变工队、耕田队、劳动互助社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参见叶扬兵:《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第一章。

[8] 关于中苏合作化道路及其成败得失的比较,可参见麦克法夸尔、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1949—1965年》第二章中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1953—1956年”一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亦可参见莫里斯·迈斯纳著《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上)第十章,杜蒲、李玉玲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9] 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蒲隆、任晓晋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75页。

[10] 刘少奇在八大报告中指出:“多数合作社还缺少领导几十户、几百户农民进行集体生产的经验,党必须帮助合作社的干部尽可能迅速地取得这种经验。”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56页。

[11] 蔡翔:《革命/叙述 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54页。

[12] 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上),第215页。

[13] 早在“文革”发动的初期(1966年7月8日),毛泽东在一封给致江青的长信中,就表达了对“文革”,对自己的思想以及中国未来的走向的“不自信”。对这封信的真伪以及毛当时的心理状态,史学界多有研究。该信收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2),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14] “密集化”是指单位土地上劳动投入的增加,“内卷“指单位劳动的边际报酬递减,两个概念都是用来描述中国农村长期以来低效率发展的状况。黄宗智在《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版)一著中对此作了充分阐述,参见其导论与第十、十一章。

[15] 见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第二章第三节,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需要指出的是,该著似乎过于强化了作品所蕴含的这种批判性的“民间立场”。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理解农业社副主任杨小四这一形象,笔者以为作品确实在客观上暴露了他在管理后进社员上的简单粗暴,但如果认为这是个“横行霸道地欺侮农民”的基层干部形象,与那些“描写农村‘有些基层干部是混入了党内的坏分子’的艺术精神一脉相承”,则是对作品及作者创作意图的曲解。

[16] 1958年1月28日,毛泽东在第十四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讲话,提出“不断革命论”:“我主张不断革命论……革命就要趁热打铁,一个革命接着一个革命,革命要不断前进,中间不使冷场。”他随后草拟《工作方法六十条》,把“不断革命”作为工作方法之一下发全党。相关论述亦见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上)第十二章。

[17] 参见王景伦著《毛泽东的理想主义和邓小平的现实主义——美国学者论中国》,时事出版社1996年版,第86页。

[18] 这是毛泽东批评当时以中共中央农工部部长邓子恢为代表的一批对合作化持谨慎态度的干部的用语。见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

[19]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76页。

[20] 《毛泽东选集》(第5卷)。

[21] 周扬:《为创造更多的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而奋斗(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文学》1953年第11期。

[22] 周扬:《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道路》,《人民日报》1960年9月4日第5版。

[23] 我们知道,梁生宝的原型王家斌在实际生活中曾产生过买地发家的想法,而在人物构思中,柳青坚决摈弃了人物原型的这一事实。

[24] 严家炎:《关于梁生宝形象》,见《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 柳青专集》,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5] 柳青:《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见《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 柳青专集》。

[26] 冯健男:《再谈梁生宝》,见《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 柳青专集》。

[27] 蔡翔:《革命/叙述》,第240页。

[28] 雷蒙·阿隆:《阶级斗争——工业社会新讲》,周以光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29] 《座谈<咬透铁锹>》(“咬透铁锹”是《狠透铁》发表时的篇名),收入《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 柳青专集》。

[30] 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第39页。

[31] 刘洪涛:《周立波:民间文化与主流意识形态》,《文艺理论研究》1997年第3期。

[32] 杜国景:《合作化小说中的乡村故事与国家历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52页。

[33] 唐小兵:《<千万不要忘记>的历史意义——关于日常生活的焦虑及其现代性》,收入唐小兵编《再解读——大众文艺与意识形态(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4] 蔡翔:《革命/叙述》,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