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走向“高峰”,还需机制创新
来源:天津日报 | 袁跃兴 2017年08月03日16:25
如今,网络文学已成为人们网络生活的重要内容,但是提到网络文学和网文作者,大多人的第一印象,似乎并不是那些文字的优美深刻,而是每日更新的字数令人惊奇。传统文学中被推崇的字斟句酌、酝酿修改,与网文世界的“游戏规则”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不少读者、网友、作家和评论家,经常批评的是网络文学在思想深度、精神信仰、艺术表现和审美原则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年来,我们看到有的网络文学作家、写手创作的网络文学作品的出版动辄几十万册,获得了大量读者的阅读和追捧,但这仍然无法掩盖如今网络文学的思想、精神、文学性、艺术性和创始性力量方面的欠缺,网络原创文学在水平和质量上稚嫩、粗糙、苍白和良莠不齐的现象比较突出,甚至网络文学中低俗作品充斥我们的眼球,助长了娱乐至死和低俗化的风气。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态呢?
网络文学处在今天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充满喧嚣的商业消费文化,纷繁多变的多元价值观念、流行时尚,构成了网络文学的生存环境和文化情境。“点击率”“流水作业”“炒作”与网络文学如影随形。这种外在环境决定了一些网络文学作家、写手的写作心态,他们所追求的网络写作往往是急功近利,获得点击率,赢得不错的商业收益,以至得到纸质文学的认同,获得出版市场。
为了改变目前网络文学的一些不良状态,一些网络文学作家、写手和读者,在盘点网络文学的发展中,也在思考怎样才能更好地创作优秀网络文学作品的问题。
前不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针对当前网络文学存在的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等突出问题,正式印发《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明确提出对从事网络文学原创业务、提供网络文学阅读平台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进行社会效益评估考核。这项社会效益评估,主要是为了提高作品内容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引导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把出版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和可读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的需求。
在我看来,对网络文学进行社会效益考核,是引导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加强内容把关的重要措施。但是,要扭转当前网络文学唯点击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倾向,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相关规则完善。
要知道,内容高雅优美、笔触精致、富有文学表现力和艺术审美魅力,关注民族心灵、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关注人的生命和心灵,从来就是优秀文学艺术作品的重要标准。那么,能否通过建立相关的奖励机制,让网文作者能够不仅通过“多码字”获得经济利益,更能够通过提高作品品质获得利润呢?比如,一些歌唱比赛规则,不仅有大众评审投票,还要参考专业评委意见和媒体意见等,对于网络作品的评价和奖励,也可以参考专业文艺评论机构的意见。这样的评价机制既可以由从事网络文学原创业务的单位设立,也可以由提供网络文学阅读平台的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或第三方专业评价平台搭建。此外,如今由网文生发的IP产业链,背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是巨大的,一个精致、有感染力、文学性强的故事,其开发价值,要远大于那些为了“凑字”而无限延长的网文,所以,提高网文质量并不只是社会需求,它更是网文出版机构的内在需求,一个更合理的重质的激励机制也是网文作者、版权方和相关产业的共同追求。
我相信,将作者收益与文学质量挂钩,一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网络文学在文学的思想、内容、趣味和价值方面向着积极、正确、鲜明的方向发展,促使网络文学在品格、道德伦理、审美方面进行新的追求。网络文学产业的发展,必须重建文学精神的坐标,提升文学的品位,寻找网络文学的文学性和艺术性,不再容忍它的平庸、苍白和低俗。把网络文学对崇高美学追求变成自觉的文化意识、文学意识,由此,我们的网络文学才能迎来从“高原”向“高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