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呼唤真诚
来源:中国艺术报 | 王彬 2018年04月11日21:37
随着网络的兴起与发达,大量散文汹涌而来,呈现出无比兴盛、繁荣的景象。但是,在兴盛与繁荣的背后,有多少散文真正具备文学性?而一些所谓散文,违背了本应信守的真实性原则,动辄万言而泥沙俱下,这样的散文具有多少审美价值?这是一个应该引起关注的问题。
散文的实用性与文学性
生活中有三种基本语体:科学语体,即阐述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文章;实用语体,即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文章,比如,日记、书信、博客、微信、公文、政府工作报告乃至请假条、寻人启事、学生作文等等,均列其中;再就是文学语体,即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四种门类的作品。小说、诗歌、戏剧各自拥有独特的界定,散文则界定模糊。一篇回忆录既可以是小学生作文《回忆我的妈妈》,也可是鲁迅的经典名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两文均是第一人称,都是回忆录,就文体样式而言,并无区别,然而前一篇属于实用语体,后一篇则属于文学作品。表,原本是流行庙堂之间的公文,但在诸葛亮的笔底,却波澜婉转而成为流传千载的文学经典。这就说明,散文既可以是实用的,也可以是文学的,同一名称而指涉的对象并不一样,散文混乱而难以界定的原因就在于此。因此在讨论散文时,一定要厘清前提:是“实用”的抑或是“文学”的。
综括上述,散文是一个庞杂的范畴,既包括实用文体,也包括文学文体。生活中任何一种文体可以是实用的,也可以是文学的。散文从生活出发而又涵盖生活,生活中有多少种类的文体,散文也就有多少种类的文体。散文伴随时代前进而具有无比旺盛的生命力,散文之“根”就在于此——在于它的实用性。由此,散文最不稳定、最不确定的因素也就在这里。同样一种文体,既可以是实用的,又可以是文学的,怎能不产生混乱?
应当指出,生活中的大量散文基本属于实用文体而与文学无关,只有少部分作品由于具有艺术含量而可以进入文学殿堂。因此,散文既是一种属于生活的、平凡的、人人皆可为之的“实用”文体,又是一种文学的文体。就文体的样式而言,文学散文可以是任何一种实用文体,散文难以界定的原因——没有固定的文体样式,就在于此。界定散文的文体范畴,必须从实用文体的角度出发,而从文学的角度加以规范。就文体样式而言,散文是无限的;就文学内涵而言,散文必须符合文学规律。“实用”与“文学”是散文之两端,散文犹如一株美丽的大树,它坚实的根深植于丰沃的泥土之中,而其妖娆的树冠则高耸云端。
散文的底色是真实
在我国,散文一词产生于南宋,时人罗大经在其所撰的《鹤林玉露》中指出:“山谷诗骚妙天下,而散文颇觉琐碎局促。”他认为黄庭坚的诗歌优秀,而散文则相对衰弱,琐碎而且局促,不如诗歌成就高。在西方,16世纪,法国人蒙田开创的写作样式,法语的Essais,引入英语国家以后被音译为Essay。这个词,在法文中有“尝试”“实验”“试作”的意思,翻译成中文是“试笔”。新年之际有些媒体刊载“元旦试笔”之类文章的题目便源于此。试笔,是对Essay的精确译法,然而中国人不太接受这个名词,于是便出现了随笔、小品、散文几种意译的名称。郁达夫曾经说,这三种译名都是白尽心机,不能完全体现Essay的本意。又说,中国所有的东西,和西洋的何必完全一样?在当下,依据约定俗成的用法,篇幅长者称散文,篇幅短的称小品,随笔则多与文化相连,而散文又是这三种文体的统称。
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中写道:“现代散文之最大特征,是每一个作家的每一篇散文里所表现的个性,比从前任何散文都来得强。”林慧文在《现代散文的道路》中说:散文是“一种以个人做本位而出发的描述一切感触或意见的文章”。葛文在《略谈散文》中也说:“散文写作中间的第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真实的情感……在一篇散文中间,是比在一篇小说或速写、报告中间,更容易显出作者的性格、思想和人生观的。一个没有真实情感的人,即使文字如何美丽也绝难写出一篇动人的散文,这中间很难有矫饰和捏造的余地。”
从叙事学的理论分析,散文与小说不同,小说是虚构文体,作者通过叙述者进入文本,比如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叙述者是小伙计,鲁迅通过小伙计进入文本讲述孔乙己的故事;而散文因为源于实用文体,则是作者直接进入文本,比如鲁迅创作的散文《藤野先生》,追溯作者与藤野先生的交往。在恳挚的回忆中鲁迅怎么可以虚构自己?
简之,文体的实用性,决定了文体的真实性。在一个以自我为中心、实用的叙事活动中,必然要求文体的真实性,即:“真实身份”“真实经历”“真实情感”与“真实事件”。这是散文的底色,如果丧失了这个底色,作为一种没有固定样式的文体,散文如何划定自己的疆域?在小说中,叙述者是作者虚构的产物,作者与叙述者是可以切割的,而散文则否,作者就是叙述者,散文与小说的区别就在于此。这既是叙事理论对文体的规范,也是实用文体的本质要求——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社会契约。如果散文放弃了真实性,没有固定文体样式的散文还有什么存在的理由呢?
散文中的虚构
散文虽然不像戏剧、小说、诗歌具有固定的文体样式,但是散文还是拥有这样一些核心特征:一、第一人称叙事;二、叙事围绕个人展开;三、情节淡化;四、风格轻松自然;五、叙事随意,似乎不那么重视技巧。以上,是散文的基本特征,是一种以作者为中心的语言性的创作活动。然而,如同一切事物,散文虽然有其长,但也必然有其短。散文必须以真面目面对读者,从而摒弃了虚构手法,这就令有些作者感到惶惑,为此他们在沿袭散文特点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利用虚构而造假,应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首先,应该厘清想象与虚构的区别。想象是心理活动而与实践无关。虚构则是实践活动,在文学创作中,是指作者将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投进真实的时间之河,诉诸笔端而凭空捏造。主张虚构的散文作者时常将想象与虚构混为一谈,并以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作为支撑的例证。理由是范仲淹没有到过洞庭湖,却写出垂范千古的名篇。古人可以今人为什么不可以?我们且看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是如何记述的:
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
庆历四年是公元1044年,在这一年的春天,范仲淹的朋友滕子京谪守巴陵郡,次年重修岳阳楼,请范仲淹撰写以此为题的文章,再一年,九月十五日范仲淹完稿。检阅全文,范仲淹没有一字说自己来过岳阳楼,也就是说没有凭空虚构,在他的笔底,洞庭湖朝晖夕阴而气象万千,不过是他出于想象的结晶而已。刘勰云:“思接千载”,又云:“神与物游”,散文作者当然要拥有超群的想象力,但不能由此而将想象与虚构混为一谈。
其次,应该厘清有意识虚构与无意识虚构。毫无疑义,文学创作属于心理活动,任何一位作家再现大脑皮层储存的过往现象而下笔成文时,难免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加工,要求作家笔下的事件与实际发生的事件完全一致是不现实的,但在基本的盘面上一致则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应该的。在这个过程中,作者有时难免发生记忆上的阙失与错误,比如鲁迅的散文《父亲的病》,周作人指出其结尾有失真处。对此,鲁迅并不讳言,他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说:这些文字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朝花夕拾》收录的十篇散文,其所涉及的人物、事件、时间基本准确,发生些小谬记是可以理解与原谅的。
与无意识相对应的是有意识,如何对待有意识的虚构?这就涉及虚构的程度问题。
再次,应该厘清虚构的程度。有意识的虚构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颠覆底色的虚构,另一种则仅游离于细部之间。上面说到,作者的“真实身份”“真实经历”“真实情感”与“真实事件”构成了散文底色。四种元素相互牵连,颠覆了任何一种则必然会颠覆散文底色。更有甚者,甚至四大皆空,完全出于臆想而倾心虚构、罗织情节、捏造人物,将自己裹挟在伪装的面具之下,利用读者对真实性的心理期待而获取浮誉,哪里有诚信可言!
他们的理由是追求艺术真实。然而,任何门类的艺术都追求艺术真实,如果是这样,如何对不同艺术门类的文体进行界定?
当然,也有局限在细部之间的虚构,在无关底色的前提下,进行某些细节性的弥补,从而填补空隙,是可以理解的。杜甫云:“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在散文创作中,何者为真,何者为假,只有作者知道,中国有一句古话叫作:“修辞立其诚”,诚为何物?这当然不说自明。
散文的法度
实用散文与文学散文的区别在于审美。前者要求简明达意即可,后者则要求以情动人,在固守真实的基础上升华为审美。由于网络的兴起与发达,大量的散文联翩而至,但基本与文学无关。文学的重要原则是审美,从内容到形式,因素甚多。这里只谈方法。方法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指人类在某个学科项目中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积累起来的理论、经验(规范)与技巧等等,古人概括为法度。
关于法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多有论述,屡见于《尚书》与《史记》,汉代的贾谊在《〈过秦论〉(上)》也写道:“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这是就法令制度而言,而到了文学领域,则引申为规范与方法,如果没有法度,如何把语言材料组织成文?所谓文有文法,字有字法,散文之有法度犹如宫室之有制度,未有离开法度而成功者,缺乏法度的散文是不会迸射艺术魅力的。
当然,法度贵在活用,应该是活法,而不能“僵蛇挂枯枝”。元代的郝经说:文有大法而无定法。清人魏际瑞在《伯子论文》中则写道:不入于法,则散乱无纪;不出于法,则拘迂而无以尽文章之变。如果不遵守法度,文章自然会散乱而无头绪,但这远远不够,进一步,还是要走出法度,否则就会拘泥迂腐,而不能表现出为文变化的神奇妙趣。知晓法度,遵守法度,进而走出已有的法度,也就是苏轼在《书吴道子画后》中所揭示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
遵守法度与超出法度既矛盾又统一。艺术的自由是以遵守法度为基础的,只有掌握了法度才能够自由成文,所谓曲尽法度,而妙在其外,进而成为一代文学巨擘。中国古代的文学家与文论家注重章法、句法乃至造语练字便是这个道理。所谓学问有渊源,文章有法度,文有大法而无定法,审美往往通过法度表现出来,在掌握前人法度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法度,才能做出超越前人的创新。当下的问题是,大量散文缺少法度,甚至不知法度而何物,落墨万言泥沙俱下,任意满溢而不知所之,这样的散文会有多少艺术含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