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的志向
来源:《花城》微信公众号 | 毛晨雨 2018年05月16日16:30
农学研习者、艺术家,第二文本实验室主持,主要在洞庭湖流域开展工作。他的电影制作都在水稻种植区,且作品专注于水稻的思想和灵魂,因此提出“稻电影”这一文化概念。
秋季的洞庭湖平原
一、蛇的志向
说明:在私人经验范畴展开一些民族志文体的写作,刻意抽离出“巫术艺术”的框架,因为这个写作框架是要满满地盘剥侵蚀那类“乡村建设”的话语空间。
1.蛇的志向
2016年中秋前夕,我的母亲——我要带着这类私人经验来叙说——去屋场(自然村落)后山菜地,跨过一座小沟时,母亲说,几乎是四十多年后,她再次看见了这条巨蛇。“它头上的冠长深了不少,这么些年它在哪里过的?”母亲在1970年代初见过它,一个暴雨发作的傍晚时分,它尾巴钩挂在枫社树上,头垂入水塘喝水。“这条蛇失志了,修炼的蛇不能被看见。”
依照地方民俗认识,每一条蛇都应有远大的志向,修炼成龙,奔向大海。我的外婆——晏娭毑(1910—1987)——这样跟我说。由此,蛇每实现一次志向,沿途的人民就要遭受一场或大或小的水害,就是走蛟和走龙。
修炼需要足够充裕的资源,这个资源的叙事中,蛇拥有一座有山有水屋场(自然村落)即够,合德遵规地修炼,则在某个吉日会获得升阶,进化为蛟,随着大水经溪流入河流甚至直接进洞庭。蛟在河流或洞庭中合德遵规地修炼,功德圆满的话,则会在某个吉日获得升阶,进化为龙,出洞庭经长江入东海。
这条修炼路径需要非常稳定的资源配置。我与母亲分析后山被看见的这条蛇,可能因为屋场的人为活动,干扰了它的稳定生活环境。这几年,屋场后山被族人以挖掘机深挖、整平开发,原有生态悉数被毁。而后山之外刚挖掘修造了高速公路。这些干扰,打破了修炼的环境。这条蛇再次现身后一段时间,紧邻后山菜园几户人家的鸡时常丢失。显然,蛇在后山没有充裕的食物。它还没有到,或者根本不可能再到断食修炼的阶段。母亲没有告诉任何人,害怕抓蛇人来。但是,这条蛇失志了。
失志,失去了志向,没有远大的未来了,但如何应对当下的生活?失志是一道自然的符咒。蛇被嵌入人居和山野丛林中,配置修炼所需的完满资源,修炼、升阶、离开。人的活动(人的资源配置)破坏了蛇修炼的资源配置方案,造成蛇的失志。这时,蛇与人在资源上相争,这就会出现“比志”。
比志是特指蛇纵身跃起树立而准备袭击人之前的礼仪性的行为,它纵身跃立起来,人必须得回应它的邀约,如果它跃立的高度超过了人及人采取的行动,它就会马上发动攻击。我家隔壁邻居金莲伯母,她丈夫在屋场上游一华里处一个40年代毁弃的屋场基址(屠家屋场,1940年代中日长沙会战时被屠杀殆尽,从此毁弃)上开了一块荒地,荒地耕种过程中时常会有一条大蛇来骚扰。最为凶险的一次,这条大蛇跃立至二人以上高,与金莲伯母比志,金莲伯母脱下胶鞋往天空抛上去,高度压制了大蛇,它于是悻悻消遁,但并没有放弃这块安身立命之地。它后来采取的主要破坏方式是在地下打洞,耕牛有时陷入其中,但它再不敢与人比志。它成为了彻底的失败者,信念亦被摧毁了。这些年来,它在这片地基四处游荡,我在1990年端午节放牛时看见过它,它正在池塘中洗澡,水中的长度大约3头水牛的长度,也就是七八米的长度。捕蛇者对它垂涎已久,它迟早难逃被捕猎的命运。
补充叙说:什么是合德遵规的修炼?人居空间为中心的法则,蛇蛟需要天然地契合。德与规由人制订,天雷的裁决由人来征用。1985年左右,我们屋场溪流入河口附近,据闻一条三丈长的蟒蛇被雷劈身亡,所谓蛟失志而受刑。蛟的失志行为主要是水患,它们因为水患而被动地失志。于是,地方民俗的认识中,蛟的危害是水患,蛇的危害只不过伤及禽畜。失志大蛇伤人的事件,近年没有记录;洞庭湖上渔民记述过蛟兴妖风作恶浪而伤船害人的记录。但这些记录有很大可能是江猪(江豚)所为。这些蛟偶有被雷劈镇杀,但从人们沿湖修造的镇河妖的宝塔来看,历史上连绵的水患一定是有过多的蛟失志所制造的祸害。或者说,蛟是我们对于水患的形象借用,也是我们趋水而居的自然要素。否则作恶的蛟应被天雷付诸刑法,但天雷似乎并没有能力一一履行,或者“地人”自身之恶应该遭受水患的惩处。叙事是不会匮乏的,神话叙事必然是凌厉地完满。
2.地权与性别
地权,维系生存的空间权力。金莲伯母家荒地下的大蛇,有强烈的地权意识,且这意识中编织着族群、血亲的神性知识。这该是一条多么尽忠尽职的蛇!从地方口述记录和地方经验,我对这条蛇做过一些研究。我提取了两个地方观念。
第一个地权观念是,凡人居屋场,必有神灵虫蛇万物分列环绕,每一屋场必有一条有远大志向的蛇。蛇是屋场对于未来的地理构成,它会被神性地编织在人居地理空间的认识中、一个适宜修炼的完满世界中——它修炼所需的资源配置被人为地优化。这个修炼空间并不是屏蔽的山野,而是相互的融入。在夯土建造的屋场中,蛇在人的神秘经验中出没,它们甚至吸食人梦呓时的唾液,以及食用禽畜。而这都是可以接受的。它实际一直被看见,它的失志并不取决于它的被看见,而更多是一套综合认识装置在作用。它的失志,唯有被那个词性范畴的认识所广播出来之时才部分地成立。或者说,蛇是必须存有的一种屋场/聚居场所的未来,它被寄存着一种可以成为龙的终极性的价值。蛇变为蛟,蛟变为龙,村落经由溪流、江河,贯通大海,如同人的脉络从脚跟通达天庭那样地理通了。如此,有蛇就是有龙的未来,就是能登极性命、攸关后世的一种荫蔽地理学的集大成。
第二个地权观念是,地基即生基。人、族、血脉,应天而择地,逐日而长养,倘有血脉的断裂,人迹消遁,但这开基立业的地基应封存于天地间。长留之所,天人之礼。于是,地方民俗中,最恶毒的地理学禁忌就是“生死同地”——死者将寝室掘为墓穴。这种葬术,只有在合族遭受灭顶之灾,已无生养繁衍的任何希望之时。这时,要将这地守牢的最好策略就是变为墓地。这个地权是悲壮的,而这个悲壮的事件,六七十年内,在我们细毛家屋场上游已发生了四次。当然,并没有衍变成恶毒的寝室葬,最后一批人寥落衰朽如残弦,衰败到甚至没有能力完成最好的室内葬。
前些年,我与父亲在镇上遇到一位古稀之年的老妪人,父亲称她屠娭毑。事后我才知道她是屠家屋场嫁出去的女儿。屠家屋场被日本人屠尽的是男丁。而女性,在男权支配的地权意识中,没有被当作血脉的继承者。在血亲结构的甥舅关系中,舅舅的女儿在继承权上甚至要弱于外甥。我们本地默认的两种继承形式是“招郎上门”和“外甥承继舅”。招郎上门是女儿娶男丁,子女随女姓,但可三代开始认祖归宗,进入男性族系;外甥承继舅是外甥入室更姓继承。
这几年,我们当地出现了依照族谱分配土地征收钱款,一些族姓不分配外嫁的女儿,一些族姓分配外嫁女儿但只以男丁的一半,而且人头上只能是那个“1”的一半的“0.5”,并不能计算女性的其他家庭成员,基本没有一个族姓能等平男女的权力来分配。
地权的逻辑就是男权的逻辑。从这个角度上来公平地还原屋场毁弃、人迹消遁这类事件时,大部分是性别意识的原罪的“自然”刑罚结果。蛇的志向,只是男权甚至皇权的志向。
【节选完,全文刊载于《花城》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