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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如何认识和书写时代生活

来源:文艺报 | 张楚  2018年07月20日09:06

托尔斯泰记录了属于自己的时代,当我们阅读《复活》《安娜·卡列尼娜》的时候,我们知道在19世纪,俄罗斯人各个阶层分别住什么样的房子,睡什么样的床,穿什么样的鞋子,谈什么样的恋爱,追求什么样的理想,苦恼什么样的生计,以及为了说不清的一切纠缠什么样的人生。而我们阅读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时,我们了解了法国的乡村种什么样的树、腿断了如何医治、楼有几层、有什么谋生的行当、农业展览会在当时起什么样的作用、一个年轻男子为何要娶一个50岁的老寡妇、高利贷是如何一点点把一个女人逼得服毒自尽。当我们了解了这一切,也就了解了艾玛为何会是艾玛,艾玛为何喜欢不靠谱的男人,艾玛为何自杀,了解了当时的法国乡镇是如何的乡镇,它与当时的巴黎有着如何的区别,换句话说,我们也不知不觉了解了法国的社会。所以,当文学作品在自己的逻辑范围内讲述自己的故事时,它已经讲出了关于时代的方方面面,或者时代的横切面、时代的症候与模糊的未来之路。同样,《红楼梦》与《金瓶梅》《三言二拍》也为我们真实地勾勒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城市与乡村图景,中国人性格的渐进、艰难缓慢的变化,在看清那个时代的同时,也看清了我们自己所处的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们自身的囹圄和我们展望的未来。文学在认识和书写庸俗的、灰暗的、明亮的、不可抗拒和不可撤销的生活时,不可避免地起到了记录时代、警醒后来者的作用。王国维曾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文学无论是观照现实还是重现历史,都天然与时代发生着或明显或隐蔽的联系,无论是虚构还是非虚构,文学都真切地表达着对时代直接或婉转的认知。

而文学书写时代生活的方式,毋庸置疑就是作家自身书写时代生活的方式。这种方式受书写者眼界、胸怀、情怀和阅历的影响。一个书写者如何才能超越自身所处时代的桎梏、用更高远、更睿智的方式去讲述天然属于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作为一名写作者,能把自己时代的故事、事件、甚至是新闻以文学兼艺术的方式展现出来,已经是一件艰难的任务。我崇拜那些为时代塑形、为人物“立传”、为普罗大众呼喊的作家。而这样的书写者,在他所属的时代里,也会是少数。

我在县城生活了将近40年,对这里的一草一木、每一条街道和每一条河流、每一栋新起的楼房和每一家新开的店铺,我都会留意到,他们就像是我的亲人,一点一滴的变化都让我感受到时代的变迁和人情的冷暖。在这里,我也接触到各行各业的人,他们是我的朋友,他们从事着不同的职业、行业,有公路收费站站长,有烧烤店小老板,有养殖观赏鱼的场长,有镇上的团委书记,有开微信商店的商人,有清洁工,有房地产开发商,有理发店老板,有装修工程师……可以说,我的日常生活,就是跟这些朋友一起度过的,我熟悉他们的生活境遇、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当我书写他们的故事时,我有种天然的自信。可是,难道这种天然的自信不应该值得怀疑吗?我真的能写出一个个立体的、有血有肉的人吗?我真的能在这种书写中,勾勒出他们灵魂的波动与曲线,呼喊出他们内心最隐秘的甜蜜与疼痛,从而建立自己对时代的认识和自己与时代的关系吗?这种地域上的“小”和“窄”,是否束缚了对人性与人心的体察和体恤?这个疑问纠缠了我很久,也让我在反观自己的写作中间接地反观了他人的写作。我发现,地域无论多小,人口无论多少,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人在千百年的变化中,最基本的精神属性其实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我所熟悉所熟知的这些人,虽然都是普通人,但是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处世逻辑,套用福克纳的话讲,如果能将邮票大小的地方写透,能把这些貌似简单的“人”的荣誉、自尊、怜悯、公正、勇气与爱写出来,难道不是某种逻辑上的自我成全吗?这么简单的问题,我竟然想了很久才想明白,才有勇气继续自己的书写。

前段时间偶然读到一位老师的话,说的是,一个小说家或文学家,不管他写的是什么题材,是大题材还是小题材,是农村题材还是城市题材,是白领题材还是平民题材,我想当他有力地写出一个人的灵魂的时候,当他把这个灵魂摆在这里,把这个灵魂的复杂性带着疑问摆在这里,使其他人感受到震动的时候,也就是他和这个时代发生最密切的联系和共鸣的时候。我觉得他说的特别对。我期待自己能写出这样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