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文学版2018年第7期|黄咏梅:给猫留门
来源:《中国作家》文学版2018年第7期 | 黄咏梅 2018年09月07日08:40
“豆包回家了。”老沈告诉雅雅,“胖得像一只大熊猫,每层楼的灯都被它踩亮了。”
“亮!豆包喊一句,灯就亮了……”老沈学着雅雅的口气。
咯咯咯咯……雅雅在电话那头笑得欢。
老沈兴致勃勃地重复亮了好几句。
犹记得有一段时间,沈小安一家周末过来吃饭,每爬上一层楼,雅雅就用尽吃奶的力气喊——亮!感应灯被她喊亮之后,雅雅也是那么笑的,咯咯咯咯。五楼,小孩子也不嫌累,爬上来之后,还要拉着老沈重新下楼,又喊上一轮。老沈气喘吁吁地跟在雅雅后边,力气只够在心里笑。这个游戏是这座旧楼唯一的亮点,如果没有那些时亮时灭的感应灯,估计雅雅会蛮缠着让沈小安背上楼的。不过这些吸引力也不长久,上学之后雅雅就不太愿来爷爷家了,周末,她偶尔跟她爸妈到郊外玩,多数时间在家看电视、玩手机或电脑。直到豆包喵喵喵地在她脚边缠绕。
那天雅雅玩饿了,嚷着要吃奶油蛋糕,老沈就牵着她去马王街对面的蛋糕房。老沈不喜欢吃烘焙过的洋面点,喜欢蒸笼里跟热气一样白的土包子。泰康粮店的那几个店员,换了多少茬,每一茬都知道马王街有个瘦瘦的老爷子,每天清晨准点来买豆包。去蛋糕房不会经过泰康粮店,但老沈故意绕了一下路,他想让他的朋友们看看自己的孙女,尽管这些朋友他连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的。在老沈眼里,雅雅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小孩,一笑起来,左右两只对称的小酒窝,总能引人赞美。这些赞美的话,再怎么重复老沈都像第一次听。
不太会有顾客在晚饭前来买豆包,店员已经开始盘点收银柜里的钞票。他们果然赞美起这个老客户的孙女,并且慷慨地掀开蒸笼,用袋子装了两只豆包送给雅雅。就是在雅雅怯怯地犹豫要不要接过来的时刻,这只小猫不知从什么地方蹿了出来,跃上收银柜,朝那两只豆包喵喵喵个不停,雅雅先是吓了一跳,接下来,就跟小猫成了朋友。
是只小白猫,除了额头和脸颊处有一些灰色的斑纹,其他地方跟蒸笼里的豆包一样白。太瘦了,以至于很难从个头判断它的年龄,不过叫声倒不是很成熟。没有人认识这只小猫,但它却谁也不害怕。大概是饥饿壮大了它的胆,圆睁的绿眼睛一直盯着那只袋子,一副准备要出手的架势。
等老沈一只手牵着雅雅回家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上,挂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豆包躺在里边,安静得像一件被主人买回来的什么东西。
李倩对沈小安说,你老爸真的不会当爷爷。之前,雅雅就一直缠着他们要养猫,沈小安倒是没意见,到了李倩那里却通不过,原因是她猫毛过敏。老沈猜她对任何小动物都会过敏,从她生活上对雅雅过于敏感的管制可以看出这一点。所以,这只被雅雅从泰康粮店带回家的流浪猫,最后只能留在老沈家。老沈乐于奉命,只要雅雅喜欢,他干什么都行。
有了豆包,老沈就能经常见到雅雅。不一定是周末,有的时候,放学后沈小安也会带她来,老沈像迎接贵宾一样,削好水果,买好菜。通常他们三个会在一起吃个晚饭,豆包就窝在雅雅的腿上,雅雅吃一口,问一句:弟弟,要不要吃鸡腿?豆包似懂非懂,眯了眯漂亮的绿眼睛。豆包在窗台上,看到一只在树梢还没停稳的麻雀,警惕地把身体紧贴地面,目不转睛,下颌不断抖动,咽喉里发出低得几乎听不到的咯咯声,不知道是兴奋还是紧张。第一次见豆包这个样子,他们都觉得很好笑。老沈经常会给雅雅学豆包,上下颌一开一闭,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雅雅一定会被逗笑,但沈小安很讨厌老沈这个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嗫嚅着讲不出话的中风患者。
看不到豆包,雅雅就给老沈打电话,像个亲切的小姐姐——弟弟在干吗呢?弟弟为什么那么爱睡觉?甚至对老沈承诺,姐姐明天放学要去看弟弟的。就像豆包是寄养在别人家的弟弟一样。李倩每次听到这些话都会抗议,她说,鸡皮疙瘩都起了,好像鼻孔里吸进去几根猫毛,引起了她的猫过敏症。她让沈小安管管女儿,认一只牲畜当弟弟,算起来岂不是乱伦?沈小安嘻嘻哈哈敷衍过去,说,你要真能生下个猫弟弟,也是本事的。说完用手去摸李倩的肚子,被李倩一拳挡了过去。
雅雅看豆包的频率越来越密集,有时还赖着要在爷爷家睡,但这绝不可能。往往不到九点,李倩总是以检查功课或者洗头发、剪指甲等理由电话催促他们回家。沈小安于是软硬兼施,拽着雅雅回家。每次看着父女俩在门口小垫子上换鞋子,低头系鞋带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老沈心里都会有些伤感。沈小安跟老沈的话从来不多,顶多来一句:“跟爷爷说再见。”老沈已经想不起来,儿子这么多年来,有没有认认真真跟自己说过一句“再见”。
雅雅迷恋那只猫,沈小安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小孩子总是有一段时间喜欢小动物,尤其是那种毛茸茸的,譬如小鸭子小兔子之类的。他小时候从街上抱回过一只大黄猫,每天上学都恨不得把它装在书包里带到学校。他并不讨厌豆包,但也谈不上多么喜欢,已经过了那个年龄,而在那个年龄,以及那个年龄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对老沈充满了怨愤。他对李倩说老沈不会当爷爷那句话并不认同,但他认为老沈不会当爸爸是真。从前那只大黄猫在某个深夜,被老沈从他的被窝里揪出来,还没完全醒过来,来不及叫唤一声,就被丢出了家门。这个梦魇一样的情节,以及那种窝在被子里装睡的无助感,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沈小安总是会想起,并且,像一根导火索,成年之后他一直跟老沈怄气,时常想到这个细节,他并不会那么快原谅他。
母亲去世之后,沈小安就不那么勤快跑马王街。他不知道怎么跟老沈独处。内心深处,他觉得老沈既不像父亲,也不像朋友,他们只是一对与生俱来的因果关系。好在有了雅雅,老沈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她身上,后来又有了豆包,他们之间便多了一些话题。猫粮快吃完了,老沈会打电话让沈小安网购,到时间打疫苗了,沈小安会在上班时间偷溜到马王街,带豆包去宠物医院,甚至,因为豆包,父子俩还开起了玩笑。带豆包去绝育前,沈小安指着豆包胀鼓鼓的卵蛋说,雅雅问我,绝育是什么?我说就是把这两只小铃铛割掉。她又问我,小铃铛又不响为什么要割掉?老沈一听乐了,小丫头,哪见过这玩意儿?沈小安眨一下眼说,这小铃铛,母猫碰到会响。老沈用手去戳那两只小铃铛,“不响。”两人都笑了起来。豆包竟然不生气,反而就势在地上打起了滚。“嘿,你看看,这小子都懂得享受了。”沈小安一脸坏笑,“葛优瘫”在沙发上,欣赏这只在地上享受的小家伙。他顺手点了根烟,老沈就到厨房里找了个酱油碟给他当烟盅。
“要是不想养就别养了,小孩子总是一头热,很快就过去了。”吐出一口烟之后,沈小安对老沈讲。
老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不是不喜欢猫嘛。”事实上,豆包被留下来的那天开始,沈小安就一直想问老沈,不过他不知道怎么跟他提。看得出来,老沈是为了讨好雅雅。
“还行,这小家伙陪陪我,有个伴儿,也不错。”
“不怕狂犬病?”
“不是打过疫苗了嘛。”老沈忽然尴尬起来,停了一下,又说,“你小时候,医学不发达,什么措施也没有,不一样的。”
沈小安点点头。烟还只抽了小半,他不可能就这样掐掉。至少再抽两口,再抽两口,他就站起来,把豆包装进旅行包里,带到宠物店去割掉那两只不会响的小铃铛。
“你还记得你那只大黄猫?”老沈看着儿子,四十岁,头顶上就已经有了一些白头发,现在挺着沉重的肚腩,深陷在这个老房子的旧沙发里。他顿时觉得时间有点恍惚。
沈小安果断把烟掐掉,努力使自己利索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的体量是两个老沈那么大。“记得啊,那只胖胖的大黄猫。”他拉长了躯体,话音里也在伸着懒腰。
“我听你妈说,让你把大黄猫丢出去那天,你抱着它坐在楼梯口足足哭了一个中午,下午都没去补习。”
“不会吧?”沈小安夸张地笑了几声,“要是雅雅知道,肯定会笑死的。”
“你不记得了?小时候你爱猫如命。”
“小孩子都爱猫,就像雅雅现在一样。”
“嗯,雅雅真把它当弟弟。”
没想到,这次豆包装进旅行包居然没太用力反抗。老沈掩门的时候吩咐说,问一下医生,手术后要注意些什么。
走下拐角楼梯的第一级,沈小安站住了,想了一下,把旅行包抱在怀里,坐下来,回头看。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能看到自己家的门口。他把屁股挪下第二级,回头看,也能看到自己家的门口。他以为,那个中午,门里边的人根本没有探头出来看到他,他哭得那么伤心,仿佛要被丢掉的不是猫而是他自己。
豆包在旅行包里开始不耐烦了,扭动着身子,喵喵地叫了几声。沈小安吓了一跳,从楼梯上弹起来,连屁股都没拍一下,噔噔噔噔连跑带跳逃下楼去。好在豆包没有惊动里边的人,那扇门安安静静地闭着。
老沈不喜欢猫,猫的警惕性会莫名其妙地带给他紧张感。作为一个长期的神经衰弱患者,夜深人静如果还在失眠,猫的神经就会变成他的神经。当猫煞有介事地竖起耳朵,凝视某个安静的黑暗角落,而他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如同掉进一个黑洞里。这些时候,他需要打开所有的灯一一确认那些地方其实什么都没有。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承认过他的恐惧,即使拒绝沈小安那只大黄猫,他坚定的理由只有一个——被猫抓伤会患上致命的狂犬病,这很符合他一贯的形象:一个胆小怕事的父亲。
小孩子都爱猫,老沈并不否认,如果有父亲,他相信自己小时候可能也会喜欢猫的。就是在沈小安养大黄猫以及雅雅养豆包的这个年龄段,他跟妹妹和母亲一起住在农村那间老屋。睡觉前,母亲常常会跟他们做一个游戏。三个人裹在一床被子里,慢慢地,一点点用手把被子撑高,让外边的灯光一点一点地漏进来,渐渐能看到屋子里的凳子、桌子、门……等待母亲冷不防小声说出那句“老虎来了!”于是,三个人一阵忙乱,迅速把被子放下,捂得严严实实,这过程中要是谁笑出了声音,谁就算输,要在床上学青蛙跳。如此若干个回合,花光力气大概是为了很快能入睡。其实并没多大意思,但比起睡前讲故事,母亲更喜欢做这个游戏。母亲陷入被窝里的黑暗中,屏息,听外边的动静,眼睛里闪着一团警惕的光,并不像是做游戏的投入。“你们听,老虎的脚步声。”母亲久久地把他们抱在怀里,一声不响,往往超出了游戏的设置。
老沈对父亲没有任何记忆,母亲反复说那时父亲是怎么让他骑在肩膀上去看赛龙舟,他在脑海里勾勒这个情境,父亲的面容只能停留在一张发黄的照片上。在他两岁多一点,父亲跟随村里的一群年轻人偷渡南洋,本意是为了打工挣钱回来做点小买卖,谁知道一去便难复返,直到客死他乡。这个等同于没有见过面的父亲使他们成为了一类人,背负着“华侨”这个名词,老沈在成长过程中没少吃苦。刚开始,在收到信和钱物的时候,母亲会提起父亲,后来,就是在母亲被抓去村里游街那一阵,脱下胸口那个木牌,母亲会指着“资本家走狗”那几个毛笔字告诉他,他们说,这个“资本家”就是你们的父亲。母亲的泪都哭尽了,只剩下干涩的苦笑,此后对父亲只字不提。
大概因为豆包是雅雅的弟弟,老沈倒不那么怕豆包,那小东西整日黏在他的脚边,睡觉打起微鼾,确实跟个小人似的。雅雅挠豆包的额头和下巴,小东西就伸长了脖子紧挨着雅雅的手掌,发出有节奏的呼噜呼噜,既急切又安详。雅雅像个小老师,一边挠一边教老沈:“这两个地方,豆包最喜欢了,因为它自己永远都舔不到。”
“噢,原来是这样。”老沈没研究过这个问题。
“是爸爸告诉我的,爸爸说,他以前那只大黄猫最喜欢这两个地方。爸爸还说,猫咪一旦跑出家门口就迷路了,因为猫咪不会认路,大黄猫就是这么跑丢的,爷爷,绝对绝对不能让豆包跑出门哦……”雅雅一边抚摸着豆包,一边给老沈交代任务。
那只大黄猫是会认路的。几次被老沈丢出家门,它还是会回到门口喵喵地叫,甚至会站在门口,等沈小安放学回家,简直就是阴魂不散。它不仅扰乱了老沈的睡眠,同时还勾走了儿子的魂魄,一个学期下来,沈小安的成绩落后到了全班倒数。只要一看到大黄猫卧在儿子的作业本上,老沈就火冒三丈,将一切都迁怒在它身上,把它丢得远远的。趁那只大黄猫蹲在阳台栏杆边舔毛的时候,他用手轻轻一扫,它就扑哧一声跌落到一楼的沟渠里了,他都没敢朝下望一眼。他对沈小安说,大黄猫这次跑出去一直没有回来。
在老沈开门出去之前,豆包会早早地蹲在门边,被老沈呵斥过之后,又懂得耍心机,潜伏在附近的某个角落,一伺门开便冲过来,老沈每次都被它弄得心惊胆跳,他先是指着它一顿吼,它却并不害怕,双耳朝后,双眼无辜,只知躲闪,老沈只好转而苦口婆心地劝说:“出了这个门,就见不到你姐姐了,你难道不想姐姐?”
老沈反复回想看见它的最后那个瞬间,不过那个瞬间有很多个,最终变成了老沈的幻觉。甚至,他觉得那一整个晚上都是幻象。
在新闻联播结束到天气预报之间的广告时段,老沈听到了敲门声。在起身开门前,他习惯地找了一下豆包。那小家伙四肢蜷缩在肚皮底下,眯着眼睛,不过耳朵倒朝门口方向侧着。老沈心里暗笑,这小东西一定认为它姐姐又来了。
门外一下子出现三个人,老沈吓了一跳。中间一个高大的老人,见到老沈,很快爆发出一阵笑声,边笑边喊出他的名字:“沈文兵!”老沈蒙住了。那老人喋喋不休地跟身边的女人说:“果然被我找到了,沈文兵,他就是沈文兵。”他的声音比电视里天气预报的过门还响亮。老沈侧着头,辨认这个比自己高出大半个头的老人。高大的老人气势十足,一脚跨进门里,把老沈抱住了。“我刘进乐啊,你个沈文兵!”他用拳头敲了敲老沈的脊背。
没错,是刘进乐,半个世纪过去了,这家伙一点没变矮,还是那么热情洋溢。老沈想起来了。他推开他,后退好几步,将这张红红圆圆的大脸跟年轻时的那张脸对应了起来。他们互相盯着看。直到各自的眼角里溢出了泪,就像进行一场缓慢而准确无误的化学反应。
大学时,刘进乐是班里的党支部书记,热心、上进,对瘦瘦小小的沈文兵多有照顾,还是沈文兵的入党介绍人。毕业后刘进乐分配到市政府工作,这一切,有赖于他学生会工作的成绩,以及根正苗红的出身。而老沈,背着“华侨”成分这个龟壳,支援边地,辗转在广西十万大山之间,成为地质队的一个资料员,上世纪七十年代,他从地质队退役,分配到这个山城的人防办,管理这个山城数十个大大小小的防空洞,安定下来才得以结婚生子。退休时老沈的职务是地下商城管理站主任,城东那个最大最长的地下商城,是由他年轻时参与挖建的防空洞改造的。这一切,刘进乐当然不得而知。他之所以能在这个春天的夜晚,摸进这条破旧狭窄的马王街,艰难地爬上五楼,是因为他那优秀的女儿,被邀请到这个山城讲课,顺便带父母来游玩,在离开的前一个晚上,他模糊想起自己有个大学同学沈文兵好像就在这个小城,一番周折找到大学校友会的电话,查找到一个几十年前登记下来的地址,登记的时候还没有安装电话,街道门牌房号倒是清晰的。一贯孝顺的女儿即使觉得这个地址无效但也不忍逆拂老父的心愿,三个人,一脚深一脚浅地找过来,竟然真的敲开了老沈的门。
憋了半天,老沈说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进乐,你看我是不是潜伏得很好?”
刘进乐不断点着头,还没擦干的眼泪又涌了出来。那个一头细密卷发、系着讲究的红丝巾的刘夫人,不断抚着刘进乐的背:“毋激动啊,医生吩咐你不能太激动的。”刘夫人轻言细语的神态,像个资深的护士。另外一边,刘进乐的女儿很快掏出一张纸巾递到老刘的手上。
客厅那张唯一的沙发刚好够三个人的位置,他们坐着还是跟站在门口时一样整齐,刘进乐在中间,夫人、女儿各一边。
老沈走到饮水机前给他们泡茶,豆包一直跟在他的脚边转悠,鼻子东嗅西嗅,竖起的尾巴不时擦着老沈的裤脚,似乎向主人确认自己的领地。
他们彼此讲了一下大学毕业后的工作生活,大概因为退休久了,几十年轻描淡写讲完,真应了那句弹指一挥间的话。话题更久地留在了自己的儿辈孙辈。刘进乐兴味盎然,让老伴翻出手机里的照片,将他的三个儿女和三个孙儿一一指给老沈看,现在坐在身边的是最小的女儿,某个大报业集团的老总,在新闻领域属于老师辈人物了。由于成家晚,老沈只有一儿一孙,他指着墙上的遗像告诉刘进乐,老伴早些年去世了。老沈说得很黯淡,气氛一度陷入尴尬。小女儿于是提议给大家拍照,为了这个重逢的伟大时刻。
一动起来,那个皮肤白白的小女儿俨然变成了一个指挥官,指挥他们寻找拍照的最佳位置。沙发上背光,他们被叫到饭桌边,把椅子挪走两张,把饭桌上的杯子、药瓶、茶叶罐等杂物一一清走,镜头里看看还不满意,又把饭桌后边从前老伴买的那盆五彩斑斓的塑料花抱走。如此折腾一番,两个老同学才得以坐定下来。刘进乐的手搭在老沈的肩膀上,隐隐伴随着颤抖。茶水已经喝到第二泡了,他的激动依旧未能平复下来。
印象中,刘进乐就是那种激动、奋进的人。还记得,那次他偷偷把老沈约到明湖边,压低声音告诉老沈,传达室老黄上交给他一封信,寄给老沈的,从信封、邮票、邮戳可以判断,是老沈的华侨父亲写来的。这封信被他扣下来没交到学校,因为彼时正处于老沈入党考察阶段,怕这封信节外生枝。他让老沈看了之后当着他的面烧掉。基于那种熟悉的恐惧,以及与父亲划清界限的决心,老沈拆都没拆就烧掉了。看着还没烧尽的火焰,刘进乐激动地搂着老沈的肩膀,立下誓言,一定要帮助老沈进步,顺利入党。同时,为了巩固成果,他让老沈写了与父亲划清界限的证明书。“本人沈文兵,虽与父亲沈天鹏有血缘之亲,但从两岁开始便未见过父亲,亦从未受过父亲一点一滴的养育和教化,思想从未受过资产阶级腐化,为表决心,特此证明,与沈天鹏划清界限。”这封递交组织的证明书,证明人也是他的入党介绍人刘进乐。寥寥数语,老沈记住了一生。他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是父亲自知时日无多,冒着风险写给他的,算是遗嘱。听到父亲去世消息的那个中午,他冲进集体浴室,脱光衣服,龙头的水拧到最大,也无法冲洗掉他夺目而出的泪水,无法压低他难抑的呜咽。这情形在一个神经衰弱者失眠的夜晚,变成羞耻的烈日,灼烧得他疲惫不堪。
如老沈所言,这半个多世纪,他的确潜伏得很好,往事休提,循规蹈矩,小葱豆腐,平庸度日,亦从不向他人提出任何非分之想,与其说是让人忽略他这个大学历史系高材生,不如说他循着命运所列的指示牌,一走到底,就连翻盘的念头也从未有过。分配到人防办,也合乎他意,管理那些阴暗的防空洞,如同潜伏在时代的肚腹,讳莫如深,冬暖夏凉,他谙熟洞里的逃生技能,即使和平年代没有战争,如果遇着地震,他定是这个城里最能确保家人平安的大丈夫。不过这些技能倒从来没有得到过证实。
刘进乐不仅话多,还喜欢打断别人的话,大概是过去当领导留下的习惯。为了管理他心脏放进去的三根支架,护士一般的刘夫人,恨不能给他滔滔不绝的话标上逗号句号省略号,慢慢分三段讲完。
在他们交谈的间隙,小女儿终于发现了坐在窗台上远望他们的那只猫。“伯父养的小猫真可爱,眼睛是祖母绿的颜色呢。”
于是老沈自然而然地讲起了豆包的身世,当然讲得最多的还是雅雅,因为豆包是雅雅的弟弟。他给他们看雅雅的照片,指给他们看那两只对称的小酒窝,毫无疑问获得了一致的赞美。这样,话题最终毫无逻辑地又回到自己的儿孙,还是刘进乐讲得多一些。
小女儿拿出手机要拍豆包,豆包却一点不给面子,从窗台一跃而下,径直跑进了卧室里。那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老沈反复回忆,认为最后看见豆包的那个瞬间,应该就是那个窗台的一跃。但他也不是太确定,因为自那以后,他们还讲了很多话,一起坐了很久。
站起来准备道别的时候,刘进乐才顾得上打量这个旧房子,看了几眼,忽然问老沈:“你的确潜伏得很好,但是你的任务完成没有?”
就在同学们即将各奔前程的毕业聚餐上,饭盆装满米双酒,不知已经喝下多少盆。老沈把饭盆举得高高,专去敬他的入党介绍人,酒撑大了他的舌头也壮大了他的豪情:“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从这个校门走出去,我一定写出一部当代华侨史。老兄,就当我潜伏执行任务去了。”
半个世纪过去,刘进乐还记得那一幕,在老沈看来,那简直就是一个幼稚的笑话,想想这一生的挫败,老沈哭笑不得。
老沈执意要送他们到街口打车。马王街窄,垃圾桶、摊贩的桌椅等旧物拥塞,出租车司机从不愿意开进来,只承诺打着双跳在路口等。小女儿觉得五楼爬上爬下太辛苦,坚决不让送。他们在门口推让了几下。最后还是刘进乐拿了主意,他和老沈牵着手,一级一级并肩走下楼梯。在感应灯还没被踩亮之前,有几级楼梯是摸索着下的,黑暗中,老沈能感觉到刘进乐对他的依赖,手上会使力,高大的身体下意识会倾向他这边。
下完一层,后边的母女俩快步跟了上来。女儿用礼貌的口吻提出,还是由她挽着父亲的手走比较合适,因为楼道实在太黑了。于是,他们又像来时的排列,刘进乐居中,夫人、女儿各一边。
“亮!”老沈学雅雅,命令感应灯。这方法竟立即奏效。刘进乐也跟着老沈喊,他嗓门大,喊起来更像发号施令。大家在一片笑声中轻松走完了所有楼梯。
这个小城的出租车基本都是急性子,更顾不上什么礼仪,刘进乐屁股刚坐稳,还没来得及从窗口探头出来挥手,唰一下,他就看不到街口那个瘦小的人影了。这说不定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啊。车已经消失了踪影,老沈才意识到这点,心里冒出来一句诗:“萧萧班马鸣,挥手自兹去。”琢磨一下,似乎觉得前后颠倒了,又倒过来念一次,这一次念出了声音。
和刘进乐在门口拖拖拉拉道别,老沈全然忘记了那只一直伺机出门的猫。 等到他回过神来,在屋子里每个角落遍寻,甚至用勺子不断敲打它的食盘,豆包都不会再像往常那样积极地小跑到他跟前,更不用说在他脚下欢天喜地亮出自己的肚皮了。他急急忙忙又重复了一遍刚才那场告别,在每一层楼学着它的叫声,重新走了一遍送刘进乐出马王街的那一路,最后停留在他们上车的那个位置,好像那些时候豆包都在场似的。
整整一个晚上,老沈失魂落魄,吞下两颗半安眠药,都没能闭眼一分钟,索性坐到客厅的沙发,把门打开,留下一道猫可容身的缝隙,他侥幸认为它玩够了就会回家,就像过去那只大黄猫,会在门口喵喵地叫门。
天亮的时候,老沈想得更多的是,该怎么向雅雅道歉,爷爷没有完成她交给他的任务。
城东的摩啰街,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前身是一条宽八米,长二百八十米的防空洞,由于这个小城山多,几乎所有防空洞都是穿山洞,在那个“深挖洞,广积粮”的年代,这里的洞远比粮多,多数功能丧失,处于开放状态,成为居民冬天取暖夏天乘凉的聚集地。摩啰街是最早被改造的防空洞,基于洞的长宽度,也基于它地处城东城西的接壤处,建设者索性将它延长,打通了整座山。起先,那些从这里西江码头出发运货到香港的海员,带回一些零零碎碎的“洋货”,服装、香水、光碟、奶粉、保健品之类的,会拿到这里摆卖,如同香港开埠时,印度水手在荷李活道摆卖杂货而得名“摩啰街”,那些走船的海员干脆把这里也叫“摩啰街”。那些“洋货”曾经很受欢迎,供不应求,进入新世纪以后,高铁呼噜噜穿进小城,水运没落,这里就什么都卖,潮流的小玩意儿,私人收藏的旧货,也有名牌的山寨,比如大写字母的“阿迪达斯”,无故拦腰断了一条连线的GUCCI,间或也有剪掉商标的正品……东西杂,流动快,但“摩啰街”这个名称一直不变。
沈小安的办公室在“摩啰街”中部,是其中一个岔洞改成的,正门东边开,面朝西江。人防办曾经有一度也在这里办公,后来迁到市府大楼边上,这个岔洞就成了下属的一个管理站。办公室就俩人,另外一个负责安保,沈小安的事情不多,除了收纳一些相关费用,最多的事情就是跟洞里的商贩闲聊,处理一下他们之间的“商业竞争”关系,鸡毛蒜皮,每天如此,小富即安。最近,沈小安迷上了钓鱼,一上班就溜到门外西江河堤。他的鱼竿很专业,就连那张坐钓的小凳子,也是在网上买的最贵的。一缸茶,一根竿,还有在洞里禁吸的烟,人生没苦恼。
老沈心事重重,根本没有在摩啰街转转的想法。他不常来,但每次来都悄悄到四号岔洞看看壁顶那几个字,是当年水泥未干的时候,他偷偷用小竹竿划的:命运的咽喉。仰头看的时候,真像置身于一截咽喉里,窄长,昏暗,潮湿,能听到口水的吞咽声以及肺部的叹息声。
办公室只有那个负责安保的小谢,老沈也认识,是同事谢茂业的儿子,跟沈小安一样,大学没考上,都是子顶父班。小谢指指江边,朝老沈做了个吸烟的动作。老沈心领神会,径直往对过河边走去。
挖这个洞的时候,西江的水位还很高,能与人视线同处一水平,现在,水似乎真会随着岁月流淌掉,走到堤岸还得探头俯视。老沈探下头看到沈小安,坐在河滩一片乱石中间,穿着宽松的上衣,戴着帽子佝着背,身边一只大茶缸。远看,还以为是个退休老头在闲钓。
老沈盯着沈小安的背影看了很久,越看越伤心。如果二十多年前他勇敢地迈出一步,儿子今天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也可能会像昨天晚上那个优秀的女儿一样,骄傲地礼貌和客气着,搀扶着自己的父亲,感觉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能搞定一切。
二十多年前,沈小安高考离上线差了八分,于是想起了自己有个照片上的华侨爷爷,享受侨眷待遇可以加十分。谁知道老沈死活都不肯去侨办开证明。妻子哀求,儿子出走,众叛亲离,这些都不能让老沈改变主意。
绑在西江堤坝栏杆的红旗被风吹得啪啪响,像是谁站在那里不断拍打着栏杆,老沈站在红旗下,沮丧地想,要是时光可以倒流,或者说时光可以将现在的自己送回到那个时刻,他一定拔腿便跑到侨办去,对那些人说,给我开张侨眷证明,如果他们翻出夹在档案里那张耻辱的划清界限证明,他一定会厚着脸皮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们,这是历史问题,后来我和父亲关系很好……可是,这些简单的事情,他当年竟然一件都没敢做。
沈小安去顶老沈班的第一天,他对妈妈说,老爸这一辈子,就是想自己想得太多。这句话老沈到死都不会忘记。那么多年了,他从没跟儿子辩解过什么,即使说明一下也没有,他明明还能一字不漏地背出那张证明。
看到老沈,沈小安觉得很意外,想从凳子上站起来,但那根刚拿上手的竿似乎有了点动静,他在用手感知。好在老沈很快在身边找块石头坐下了。
“钓到了?”
“好几天了,毛都没钓着,都被那帮下岗工人钓光了。”沈小安朝远处撇撇嘴。
上游的确有不少人在钓鱼,东一个西一个,互相都不讲话。
沈小安抖动了一下手腕,竿尖上抬一点,钓线松垮垮地又没入了水中。他的腰也松了下来。
“老爸,有事?”沈小安从烟盒抽出了一根烟。
“豆包不见了。”老沈认为这事情不能用电话讲。这个过失的前因后果,不仅仅是昨天晚上,不仅仅在于那个到访的老同学。
“啊,跑掉了?”
“嗯。”看着沈小安脸上不痛不痒的表情,老沈不知该从什么地方讲起,“怎么跟雅雅交代?”
就在老沈准备讲昨晚发生的一切时,只看见沈小安将手上的烟一扔,敏捷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他警惕地盯着水面,上下两颌开始剧烈地抖动,咽喉里低沉地发出了一些奇怪的声音。那个样子,像极了豆包在伏击小鸟之前,兴奋,紧张,时刻准备着不顾一切。
转眼间,老沈就看到一条泛着银光的鱼,凌空挣扎,拼尽全力。
“哈哈哈,大白条!”沈小安得意地朝老沈笑,“起码三斤重。”
这意外的收获让老沈也跟着兴奋起来。这条鱼看起来或许不止三斤,钓竿被它压得很弯,加上它不断挣扎,老沈都有点担心鱼竿会断。可是沈小安并不着急将它从鱼钩里取下来,只是将钓竿转了个方向,指向河岸,继续让它凌空挣扎,看上去好像在对谁示威。那些垂钓的人,频频朝这边看过来,虽然离得不近,但凭经验也能感知这条鱼的斤两。
白条鱼在空中逐渐丧失了力气,放弃了挣扎,沈小安才把它捧进那只罩着渔网的水桶里。
“老爸,回家蒸鱼吃,浇上榄角汁,鲜死个人了。”沈小安的舌头迅速在嘴里转一圈,发出响亮的一声吱。
老沈看着得意忘形的儿子,松出一口气,笑了。
坐上那辆二手桑塔纳,沈小安帮助老沈扣安全带时,想起豆包的事情来了。
“豆包什么时候跑掉的?”
“昨天晚上。我给它留了一夜门。”
“猫跑出去就迷路,不像狗。”沈小安把车发动起来,后座水桶里的鱼条件反射地挣扎了几下,响起一阵扑腾的水声。
“怎么跟雅雅交代,她一定大哭大闹。”老沈的心又沉重起来,“是她弟弟啊。”
“嘁,小孩子,哭一阵就好了。明天给她买只更好看的。”沈小安的脸上又是那种不痛不痒。
车经过摩啰街的洞口,很快就要开上跨江大桥,老沈转过脸去看那座被洞穿过的珠山,草木蓊郁,山体浑圆,完全看不出它的肚子里有一道长长的伤痕。老沈想了一个晚上要对沈小安说的那些话,一句也说不出来,他觉得自己就像那条咬钩的白条鱼,显然,他的挣扎要比它漫长而疼痛。
原文刊于《中国作家》文学版201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