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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2019年第3期|卢德坤:活力人

来源:《长江文艺》2019年第3期 | 卢德坤  2019年03月26日09:29

内文摘录

阳光离开了病室,天灰蓝起来。剩下日光灯的寒白光,只在兴华这边亮着。一个失而复得的起身说“再会”的时机。

可加平这会儿记起来之前想探究的那个小话题。一时间,感到一股振奋。之后,一阵发虚,心底空落落起来。

裤袋虽然揣了个红包,谢加平还是在医院门口水果店前站定。他没买绑粉红色尼龙缎带的水果篮,而散买了三斤乌紫的巨峰葡萄。

肿瘤医院位于北郊。加平坐公交车,五站就到。他惯常坐的路线不经此处,因此不知道医院的确切地方,还以为离得远。

下了公交车,触目先见一座装潢新、占地广、店招大白天亦喷发金黄光芒的中药堂。附近,一溜型号小一圈的康复馆、养生会所。药堂与会所之间,沿不很白净、有坡度的水泥路走百来步,便到医院。立于坡道两侧、面貌灰暗的妇女拿着小纸板或塑料板,上书“住宿”二字,口中念念有词。一路零散延伸着的广告牌,清一色,一片连绵的,有人在奔跑的青草地。医院附近有两处不甚知名的风景区。

虽是工作日,进出的人、车不少,大门口一时堵住了。当然,堵不住单枪匹马之人。加平稍低着头,目不斜视,快速绕一个半圈,进到后边住院部,搭一架消毒水味儿浓的电梯,上十一楼。电梯里人多,各自尽力不让衣服擦着衣服。

要不是母亲来电话,谢加平还不知道表哥王兴华的事。

母亲说,兴华夫妇过去两个多星期了。东西是良性的,幸亏发现得早,已经拿出来了。你表姨娘去还过愿了。不是什么大事,你表姨娘当初吓死了。你表哥,不像是会得这种病的人呀!不怎么见他抽烟吃酒的。可实在说不准呢。我们赶不过去,你还是要去看看。他知道你在那边。有一次碰到面,他跟我说,在大城市上班有面子,夸你来着。去的时候,千万别忘记递个红包。千万别忘记!路太远了,没几个人有工夫过去。不是什么大事。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一个劲儿说兴华表哥对你很好的。

小时候在乡下,加平与住得近的叔伯兄弟、娘舅家表哥表弟,都不太能玩在一起,倒常常去隔好几个村子的兴华家。偶尔,一连住好几个晚上,都不怕不好意思。那位表姨有三个儿子,兴华排行第二,比加平大七八岁的样子。其他两位表哥,都不太能见到影子;兴华常常在家。不比其他两位,兴华读完了高中,其时,正在找事情做。他愿意跟加平玩在一块儿。加平会游泳,就是那会儿在表姨家附近当时已不太干净的河里套着旧车轮内胎学的,兴华教的。加平跟兴华聊天,一聊能聊一下午。

兴华是第一个加平知道的像回事儿的读书人。兴华房间床背上,有一个横长的凹框,摆了套精装的黄颜色封皮的《资治通鉴》,外加雀巢咖啡及咖啡伴侣各一罐。书籍加咖啡,正好填满整个凹框,看上去,法相庄严。后来,加平偶尔还能忆起,当时,他有一种“每天睡在下头的人,该很厉害吧”的感觉。有一次,兴华不在,加平做贼似的费力抽一本出来。字是繁体竖排的,他不认识几个,于是摩挲一会儿,很小心放回去。一抽一放,前后不过四五分钟,可让加平觉得自己发生了一点什么变化。加平记得很清楚,兴华还曾几次鼓励他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

加平想,自己如今一年还能读十来本书,跟兴华当年的教诲大概有些关系。

兴华人缘好,总有什么人来找他玩儿。加平印象比较深的,是一对邻家兄妹,哥哥年纪比加平大些,妹妹则相差无几。妹妹挺活泼,也会找加平说话。加平还记得她的名姓:林燕儿。母亲打电话来跟加平说兴华的事,加平脑海里浮现林燕儿的面庞来。加平偶尔能想起林燕儿来。前几年,加平得到过林燕儿一星半点的消息。听说,她结婚了,老公挺有钱。加平想,此次探望兴华,趁便要问问他是否有——加平觉得他一定有——林燕儿的联系方式,自己可跟她加个微信什么的。到时候,两人随意聊聊。没准,林燕儿能介绍几个未婚闺蜜给自己认识认识。

兴华还是有个性的人。中意兴华的姑娘不少,可三兄弟里,他结婚最晚。千挑万捡,兴华最后娶了个离过婚的女人。表嫂原是兴华一位写诗的朋友之妻。那诗人曾在小城办朗诵会,兴华带加平坐车去助过兴,林燕儿似乎也跟了来。诗人的老婆比兴华大一两岁。表姨一家子反对,兴华态度坚决。大概还上演了一些电视剧桥段,到底是结了。当时,加平正在念大学,没回去参加婚礼。

加平晓得,在一些亲友眼中,自己也是“有个性”的人。

有人以为能方便向加平供职的公司借钱,加平帮忙递了资料,被告知不符合条件,没能成事;亦有向他私人借的,当然是高看他了。加平对他们说,自己是技术员,修电脑的,而非业务员,千万别误会。当然,加平的部门同事里,有在自修金融学的,也有已考取会计证的。亲友说加平不顶事,还说他冷口冷面。

忘了是何缘故——或只因人大起来了——上大学前,加平就少在兴华处走动了。自然,稀疏还见过面。迄今最后一次碰兴华,是三年前的一场白事上。人多,加平和兴华没说上几句。兴华表示,如今在路上碰见加平,可能认不出他来了——以前是那么的一个小不点,现在站起来比自己高。兴华发福得厉害,但加平觉得自己在路上能轻易认出他来。

也是那次,加平与表嫂见着了面。如传言所说,是一个有风情的女子,热烈地要介绍好女孩儿给加平。比起兴华,似乎她和加平说了更多话。

刻下,电梯平缓上升中,加平稍有些忐忑。他想,和兴华又是几年未见。名为“几年未见”的文件夹里,储备了许多事物,现在,兴华表哥也添了进来。碰了头,自己可千万不能冒失,贻笑大方。

前一晚就通过电话,八九点钟的样子,差不多在加平挂了母亲电话半个钟头后,隔壁出租房电视声扩大音量时。电话里,兴华的声音很是疲惫及陌生。加平赶紧打听了病房号,约定探病时间,此外没有别的话。

电梯口出来,折两个弯,到一条长走廊。电话中,兴华报的病房号是个繁复的数字,加平差不多到走廊底部才在一扇敞开的门上看见,一时还不确定是否就是这个数,惘然地朝里面望几眼,看见了兴华的病床。

病室共三张床,兴华的在最里头,靠窗。

午后阳光灿烂,病室一片明亮。地面不十分干净,搪瓷尿壶豁口显眼,白色被单有些发乌。病室共两盏日光灯,靠窗那头刻下正点着,只是被阳光吞融,日光灯的寒白光也染上暖色。

门口瞥见兴华后,加平不加细看,赶忙转移视线,踏进病室。有人唤了他一声,该是兴华也看见了加平。加平忙不迭回一声,又瞥视一眼,微笑起来,立马觉得不合时宜,调转目光看前方窗外。病室通道狭窄,折好的躺椅靠在墙角,不时需侧身。抵至窗边,加平折过头来,看兴华的病床。

意外地,首先抓住眼球的,是床头柜上一瓶子鲜花。普通的多棱玻璃瓶,能看见底部一层浅水。蓝的红的紫的黄的白色相杂的花儿,推推挤挤,整个瓶口都被撑牢了,想轻易抽一朵出来而不脱层皮,似乎有难度。加平向来不识草木鱼虫之名——虽然一年还读十来本书——花店也没有正儿八百去过几次,面前的花儿,有的看着觉得眼熟,也有的完全没印象,只知道这里并不止一种花,插得也不能说有什么章法。给公司办公室里的女业务员、女经理重装系统或杀毒时,加平见过她们桌头也常插一束花的,也有火红红的,可从来没有这么色彩斑斓过。某一瞬间,他起了“插的是假花”的念头,但情况是显明的,绒面质地似的花瓣颇为润泽,阳光一照,红的发紫,紫的显黑。更靠近了些,香的确也是香的,夹杂着一股子并非臭味的异味。

“这花漂亮吧,有个性吧!我每天都换过一遍,重新插的。”

说话的是表嫂,她看着看花的加平。表嫂穿一身与花瓶里花儿差不多色数的丝质连衣裙,坐在略低于床位的窗台上,此刻已站起身来,裙子时时泛光。在门口第一眼瞥见兴华时,加平就有一种他身边附着一团什么的感觉。虽然只见过一次面,对表嫂,加平并不觉得陌生。

“这样插一插,就会觉得环境好了一点,心情也舒服了一点。”表嫂补上一句,似乎同时做了次深呼吸,给笑容加上一阵力道。加平点头表示同意。表嫂黑眼圈沉重,面庞亦不十分光鲜,显然是照顾病人照顾出来的。

“她每天就只记挂这些事情。我说她无聊。”兴华说。

跟前晚相比,兴华的声音与加平记忆中的相近了。兴许是那晚加平打电话打得晚的缘故。

听见兴华这么说,表嫂只对着加平“嘿嘿”笑几声。

加平一边直说自己“来晚了” ——他也做了次深呼吸,使话音带上点力道,然而又不能太大声——一边递葡萄到表嫂手里,心想红包过一阵子再拿出来。

寒暄完毕,加平才于找到病室后第一次正眼看了兴华。

他吃了一惊,并非因为清楚看见了兴华的病态。在想象中,那残颓,需要无数句谁也没个底儿的安慰话才能抚平一些。他吃惊的,乃因兴华的面庞,清清楚楚,还是滑圆圆的,似乎没少半两肉,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稍显白皙的脸上,血色似乎正在迅疾涌动,或许,是被阳光、花朵及那连衣裙给映照的?

不管怎样,加平自信绝对没有看花眼。要不是穿着蓝白相间的病号服,加平并不觉得兴华与上次会面时有何区别。此刻,兴华靠着竖立的枕头斜躺着,被子盖到胳肢窝底下,腹部隆起一块——显然,是啤酒肚,而非别的什么东西。他这个样子走出去,仍会被人打趣怀了几个月小孩。兴华的两只手搭在肚子上,像是在静静守护着什么。

算起来,手术不过四五天前的事。兴华吃的什么补品?表嫂又如何服侍?加平疑惑,又觉神奇。他想起母亲的话,果真,“不是什么大事”?这该是值得高兴的吧,衷心地觉得如此的同时,不知怎的,加平的脸有点发僵。

表嫂出去洗葡萄。加平问兴华:“表哥现在觉得怎么样?”

“没什么感觉了。一切正常。过两天就出院。”

“那就好!那就好!”加平松了口气,觉得已尽此行之责,余下时间里,说些其他的不咸不淡的话就行了。他估摸着,最迟下午三点钟,便能乘公交车回去,坐回电脑前了。

加平看兴华,后者的手仍搭在肚子上,嘴角泛起一丝微笑。看样子,他也不想就自己的身体状况再谈点什么。兴华毕竟不是那类有点小病痛就自觉得了绝症,直拉着你说个不停的人。

“这么好。谁来看你来啦?”说话的,是兴华隔壁床的病人。加平觉得他见缝插针的时机抓得好。一个干瘦的男人,五十岁上下,或更年轻些,蜡黄脸,头发像茅草。他坐在床上,佝偻着背,被子盖在腿上,露出几个灰白脚趾,手指顾自扭绞着。靠门一侧,躺着另一位病人,三分之二的身躯埋在被子里,缩成一团,看上去小小的。那位病人的头朝向另一边,加平看不见他的模样。除了表嫂,病室里不见其他两位的亲人或顾看的人,想必是一时走开了。

“是自家弟弟。”兴华转头跟邻床说话。

邻床病人连“哦”了好几声,又恭维两句“这么好”,打量几眼加平,低头扯起自己的床单来。似乎总扯不平。

加平觉得,医院比他想象中要静许多。或许只住院部才这样。表嫂没出去时,倒并不觉得。

表嫂回来了。葡萄洗过,仍放在原来的尼龙袋里,水淋淋的,那浓郁的乌紫色,似乎淡了一层。

表嫂坐在原来的窗台位置上,加平在她旁边坐下来。表嫂从床头柜上抽两张纸巾,铺在自己与加平之间,把剥下的葡萄皮摆上面。纸太薄,很快洇湿。她看加平剥得慢,把自己剥的一颗递给他,加平赶忙说:“我自己剥,我自己剥。”

“那你要不要?”表嫂转头斜眼看兴华。

兴华眨巴眨巴眼睛,不置可否。表嫂倏地半起身,一只脚抵住窗台下半部,弯腰递葡萄,手直伸到兴华嘴边。她捏葡萄捏得牢,指甲嵌进果肉,掐出汁液来。兴华闭着眼,面无表情,牙齿却像长了眸子,一下子叼住葡萄,似乎没怎么嚼过,直接吸落肚去。这看上去像一种密不外传的技能:一边闭目养神,一边快速吞掉递来的葡萄。

照加平看,兴华咬葡萄时,同时咬到了表嫂的手指头,可表嫂无知无觉似的。可能是他看错了。

邻床病人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一连翻看了好几条不透明的尼龙袋里的东西,然后开始在病床四周东摸摸西摸摸,最后,从自己堆叠了不少杂物的床头柜上一只搪瓷碗里拿出半截似乎放得时间不短因而发干的玉米,啃咬起来。他啃咬的速度不很慢,玉米粒子不时掉到床上,他一一留神捡起来。

表嫂一个人剥葡萄,丢到两个人嘴里。加平剥一颗,她能剥三颗。加平心想,自己有点吃亏呢。

趁大家嘴里都没闲着,加平再看兴华的床头柜。那瓶花儿之外,还竖立着几本书,用两个现在不太能看到的、以前高中生常用的“L”型铁制书挡箍住。不知他们从哪弄来的这样的书挡。莫非自带?他们上来看病,还随身带这样的玩意儿?倒不见别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多一件。加平想不通,也就不想了。他定睛细看,端立的书中,一本是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系列中的绿皮本《君主论》(加平也有一本,横躺在出租房里的电脑桌兼书桌兼餐桌上),一本日本人写的讲庭园的书,三四本翻译小说,其中一本,是一个加平之前没怎么听说过的苏俄人写的,出版有一小段时间了,听说已经买不到(加平有点想看,又觉得不看也无所谓);另一本,是一个“轻文学”女小说家作品;还有一本,是一个当红的美国人写的,也是新出的,办公室里好几个每天跟数字打交道的年轻小姑娘也买了,置于办公桌上,没准也是摆在花儿旁边。

“这些书,表哥都看过了?”加平认为这是一个保险的问题,兴华有兴致想聊聊的。

兴华点点头。“大部分,之前就读过的。”他说。

加平看着兴华,等着听下文,然而并没有。加平不禁想,自己产生兴华跟以前比“看起来差不多”的念头,是走漏了眼。怎么说,也是大病一场。兴华多说点话,要多费一分力气。

可加平又觉得自己有顺势追问的必要。比如,那本苏俄小说到底如何——如果兴华说好,没准自己要去找来看看——另一方面,刻下病室里有一股子淡漠,加平觉得自己似乎得为此负一份责任,因此,嘴皮能多动几下,就多动几下,场面上多一分热闹,比起兴华多费一分力气这件事来,更重要一点。

——不想,被表嫂打了岔:

“里面有几本小说,我也都看过了!”

“你又看不懂的,”兴华说,“你能看的,也就是那本……”他不紧不慢说出床头柜书里“轻小说”的名字。这是加平进到病室后,第一次听兴华用一种较有起伏的声音说话,其中有一丝似真似假的怒气,又有一丝似真似假的不屑。

“好吧。就你看得懂,就你看得懂。别人都看不懂的。”表嫂笑吟吟回说,快速剥好一颗葡萄,塞进兴华嘴里,倒不像急于堵他的嘴。

加平说:“待在医院里无聊,有本小说看看,挺不错的。”

“就是嘛!虽然,我也没说待在这里很无聊。我不是这个意思。小说嘛,怎么会看不懂呢?我又不是没读过书!你当我是什么?以前可是有人夸过我有天分的。读书,和写作,两方面都有。我想,我又不是要当什么小说家,书随便看看也就行了,干吗要那么认真?哼,哼!不过,我知道的,我不写而已,我要真写起小说来,不能说比所有人都好,但肯定比市面上很多人要好。有些念头,让它在脑袋里转转,挺有意思的,真要搞起来,那可就俗了——当然,小说这东西,本来就是俗的东西。我不写,可能是因为我还不够俗。”

“你就会自己夸自己,不嫌丢脸。”兴华揶揄道。

“该夸自己的,就得夸一下自己!我是实话实说,又不是在打广告。表弟不是外人,他懂我们的,怕什么?哼!就你不夸我。”表嫂笑得灿烂,现出鱼尾纹来。

“你看手机的时间比看书的时间多。”兴华说。

“不能老看书呀,会把人看笨掉的。”表嫂振振有词,“而且有时候你也都在看手机,问你三声,才答人家一声。这会儿倒来说人家呢。”

“有吗?”兴华冷了调子,似乎想就此打住话题。

加平问:“表嫂这段时间都待在医院?没到别的地方走走?”他想起来的路上看到的广告牌,里面的人也是笑靥如花。

表嫂说:“是呀,不然能怎么办?走开一步,我就会担心。”她顿了一顿,又加了句:“我实话实说。”

兴华紧跟在她后头说:“叫她晚上去住旅馆,她就不去。有床不睡,非要在这里睡躺椅。有福不享,我也没办法。不过我也是真服了你表嫂,这么能睡。在家里打打呼噜就算了,在这里也打,也不怕吵到人家。”

表嫂上前轻拍兴华肩膀。邻床的病人轻笑了几声。

“你怎么知道我睡着打呼噜?难道你一整夜不睡觉,睁着眼睛专门听我打呼噜?我什么时候变这么重要了!你这是承认了吗?我倒觉得我常常夜里莫名其妙醒来,想东想西,眼前跟像放电影一样。我觉得我都快得忧郁症了。你倒睡得好好的。”

兴华微笑不语。

加平想,他们的感情真不错!表嫂跟自己谈过的那三两个有一搭没一搭的女朋友真不一样;跟办公室里的小姑娘,也没什么相似之处。当年,兴华表哥这个不听,那个不听,只听自己的,自有他的道理。母亲说,老家那边的人嫌路远,没人上来看望。一点关系没有。有表嫂一个人在,兴华就不寂寞,旁人反显得多余。

差不多时候走了,加平想,虽然看看外头,时候还早,他原本打算多坐会儿的。

加平又问了遍兴华出院的时间,好像他会过来接似的。接着,觍颜摸出红包来,说:“只有一点小钱,表哥拿去买点东西吃吃。”这一刻,盘踞在他脑海中的,具体倒不是红包的事情,而是这样一个念头:自己何时才能学得从容些?明明在做一件不失礼的事,却也显得冒冒失失。他的脸,愈发僵了。

递到表嫂那里,后者触电似的往后一躲,双手直摇,头也歪向一边,似乎在极力忍住笑。

“这是干什么呢?”兴华正色道,“你来看我,就很好了。你知道我的,不作兴这些东西。别人来也是一样,我都不要的。东西我会自己买来吃。”

“你有心,你有心……”表嫂撇撇嘴,话好像只说了一半,加平等着,等她说出下一句,结果还是——“你有心。”

加平记起母亲的叮嘱,“一定要送到的”,于是往兴华脚边床铺放。

放好后,一时间,三个人都没动,似乎连邻床的病人也停止了一切动作。加平不知道看谁好,最后目光只凝固在他刚刚触摸过的被单上:看上去不很干净的白被单上那个红颜色的纸包甚是刺眼,因此只想别过脸去,可此刻,他又不想与他人的目光相触。

兴华从床头慢慢挪身过去——被子从他胳肢窝处移开,变得歪歪扭扭——捡起红包,往加平方向抛,还在半空,轻飘飘跌落地上,表嫂再捡起来,直接塞到加平口袋里去。恰巧那口袋之前破了,加平觉得表嫂的手指头都伸到衣服“内壁”去了,像施行了什么探入性检查。

“别塞来塞去的。难看死了,难看死了。”表嫂大功告成,得意洋洋说。

说也说过,递也递过,放也放过了,虽尚未再争夺一下,因为加平也觉得那是“难看”的无用功——虽然,他向来觉得自己在做无用功——于是心安理得作了罢。他想,兴华表哥果然还是那个兴华表哥。虽然这么一场病,他还是没怎么变。自己留这五百块,也是不错的。

“你今天不上班吗?”

待收好红包,脸面软绵些,加平准备起身告辞,这时,飘来兴华慢悠悠的声音。

太阳已经西移,此刻正斜穿病室。兴华床上,大半被单发起黄来。花儿也仍在照耀之中,颇为抖擞。病室开始现出阴阳脸。

“昨晚请了假。”加平说。

今天替他坐班的,该是那位自修金融学的同事。估计没什么事儿,同事能安静待在机房里,在打印纸上勾勾划划,加加减减。别的部门,即便闲聊时,都风风火火;加平他们,则忙的时候,亦显冷寂。加平猜,同事是更希望能发生点事,丢开金融学教材一会儿,而多到办公室串串,沾染沾染那边的气氛。那么,找他加班就对了。

兴华连“噢”了几声,又不作声。他闭起眼睛,久久开启一次。

邻床病人似乎疲了,也跟靠门一侧的病人一样,躺下了,蜷缩起身子。

“葡萄还有,你不再吃点吗?”表嫂问。

其实加平吃腻了,但听了表嫂的话,自然又剥几颗丢嘴巴里。尼龙袋被他拨弄着发出声响。

加平手里发黏。上下唇互有一股子引力,甚或牵起丝来?他想。喝超市里卖的那种小瓶装葡萄汁,倒没有这种感觉,清清爽爽,直通喉咙。母亲知道,又要说里面该是加东西了。加平抬眼,发现兴华和表嫂二人四只眼睛都在盯着自己吃葡萄。他们都已停了嘴。

此情此景,是个绝佳的起身说“还有点事,先走了”的机会,加平却觉得自己应该再说点什么:“公司里,我的事情不很多的。”

兴华和表嫂同时点点头。兴华仍旧一副原先的表情,表嫂也现出相类的模样。所谓“夫妻相”,就是如此罢。

加平记起,母亲在电话里说,兴华夸过他来着。不知具体说了什么?此刻,从兴华似乎透过自己身体望向身后玻璃窗的眼光中,加平看不出任何东西来。

又一个绝佳的起身说“还有点事,先走了”的机会,但加平口一滑,说起老板的事情来:

“公司老板也是个八〇后,比我还小一岁,听说现在净资产已经十几亿了……”每次说到那个“亿”字,加平的声音都有些发飘。

事实上,加平和老板并未真正打过几次照面。

可这是加平的“口袋话题”。以前和人约会,没别的话说时,加平总掏出这个一直在那里的“口袋话题”,场面就会热络几分。且第二次、第三次会面,仍可用上,堪称“环保”。谈论的虽是一个将自己远远抛在身后几千几万公里的人物,但加平因为能谈论他,也“与有荣焉”了。

不过,今天进医院前,他怎么也没想过要掏出这个话题来。

与加平约会的女人一样,兴华夫妇的兴致高了些。表嫂紧接在加平后面,一口气儿说:

“我们也认识一个年纪跟你们差不多,自己开公司,奔驰、玛莎拉蒂三四辆,资产加起来肯定不比你老板少,却可能更多的年轻人——好像也并不年轻了——这其实没什么了不起!能赚钱的人非常多。了不起的是什么,你知道吗?我们的那位朋友,还是个诗人呢!他已经出了三本诗集,两本新体,一本旧体,旧体那本还是你表哥作的序。都印得不少。一个亿万富翁的诗人!这你老板就比不上了吧。生意做得好的,我们也认识一些呢。没准你也听说过他的名字,叫陈松仁——名字听起来挺老气,诗却写得很浪漫,真没想到。就是他夸我有天分来着。他跟我们关系还比较好的,不像……”

表嫂顿了一顿,转头对兴华说:“不像贾光他们……”

兴华“嗯”一声,接在表嫂后面,作了番解说:

“贾光跟王二、尤今、葛林……他们比较要好。他们看不起松仁,贾光也就跟着看不起。可能是怪松仁没好好照顾他们。肯定是这样,八九不离十。葛林这一伙,也没什么了不起。我原本以为贾光比较好,可跟他们,都跟坏了。不来往就不来往了。松仁虽然也不能说是顶好的,有时候也挺俗气,有时候太浪漫了一点,让我都觉得比较难消受,可哪有他们说得那么差呀!我看他们也不过如此。乱批评别人的,都不会自己照照镜子。”

兴华一边说,一边推开胸前的被子,身体更立了一点起来,似乎嫌热。

在加平听来,什么“贾光”,什么“尤今”……自己一个都不晓得,包括那位已出了三本诗集的陈松仁。

加平甚至觉得,事实上,自己根本未听清表嫂或兴华话里那些人物姓名:“葛林”真叫“葛林”?或是“革林”?抑或“葛玲”?他听不出前鼻音或后鼻音——不过,所谓亿万、所谓玛莎拉蒂,总归是切实的罢?——这一个一个人,似乎是比公司老板更遥远、更望尘莫及的存在。不过,一如既往,加平觉得自己有添话的责任,于是一边对表嫂表示没听过“陈松仁”这个名字,一边硬着头皮确认:“他肯定是更厉害的了。”

兴华夫妇未作回应,只顾自己说话,似乎忘记了加平,或觉得加平在一旁听听,云里雾里,也是不错的。

“你还记不记得,贾光跟松仁还好的时候,有一次在松仁面前说我们的坏话,说我们不上道儿呢。他以为松仁跟我们没什么来往,可以乱说话的,哪想啊,松仁一五一十都跟我们讲了,就在去年那一次他单独请我们的饭局上。贾光以为我们都不知道呢。当我们是傻子!”表嫂对兴华说。

“他这人就这德性,喜欢搬弄是非。”兴华说。

“还是松仁这个人好玩。松仁常常说,他死后就把财产全部捐出来。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想到死了。”表嫂说。

“他的思想觉悟高,是个有趣的人。”兴华说。

突然,似乎惊觉加平还在,表嫂转过头来,对加平吐了吐舌头,“什么‘死’不‘死’的,我们都不忌讳,整天挂在嘴上也没关系。”她说。床上的兴华点头表示赞许。

加平打了个哈哈,并不想就“死”这个话题说点什么,想来是因为自己还有所忌讳的缘故。

加平突然想起,兴华的弟弟兴国,生意也做得挺大。母亲三番四次说,希望加平能回老家去,工作不难找,“到兴国厂里去做也好的”,工资绝对不比他在大城市里打工低,最起码,能省下住宿费、伙食费。

“没错,是这样。”兴华确认加平对兴国生意规模的描述。表嫂撇撇嘴,似乎想说什么。

加平想:终于撇开了那一堆松仁、贾光……

“你还记得兴国呀。不错。我听别人说,你现在都不大回去的,走在路上恐怕都认不出你来了。表姨跟我说过,很希望你能回去,待在我们自己那里。”兴华一边说,一边露一个笑容。

加平赧然了,觉得受了很大的谴责,特别还因为这谴责乃兴华所发;又怪母亲多嘴,联合他人对付自己。

“有些亲戚,如今走在路上,确实认不太出来了,”加平想不出别的话,只好承认,“但兴国表哥还认得的。小时候,我常去你们家,我妈都拖不回。”

兴华“哈哈”笑一声,说:“小时候,你都跟在我屁股后头。”他看加平,让加平一下子觉得正坐着的窗台实在是矮了点。

“而且,”加平很快接着说,“一两年前,兴国表哥打电话给我,说想在我公司里借点钱。我帮他递了资料。不过,我们公司只针对中小企业,而兴国表哥的企业大,最后没能成事;要是搞得成,我也会多一笔奖金。因为这事,前前后后,跟兴国表哥通过好几次电话。现在,过年过节,还经常收到他的祝福短信、微信。”

兴华和表嫂很快对看一眼,像交流一个无意中得到、只有他们二人知晓其中奥妙的罪证,四只眼睛发出一道光来。他们光顾着对看之际,病室又陷于沉默中。然而,分明有什么东西正哔啵作响。

加平知道,自己又冒失了。一只鞋子总算落地。他感到羞耻。

“我忍不住了,我一定要说了,不然我会憋死的:我一早就说过,他的状况不好,非常糟,是不是?我一早说过了。别人都不相信我,说兴国是大老板,做的是大生意。都当我乱说话。你们看看,你们看看,他生意做成什么样,借钱都借到加平表弟那里去了!这东西哪能碰。怕是他能借的人,都被他借遍了。我是个心直口快的人,有什么说什么。听说,松仁都被他借过好几次钱了!”表嫂一吐为快,甚为雀跃,然而也一惊一乍起来,“可我怎么也想不通,他跟松仁,怎么也有关系的?”

“你呀你,什么话都不能在嘴里停三十秒。”兴华气鼓鼓说,然后,现出一副“既然说了,就说去吧,我也没办法”的表情,就差耸肩、摊手了。

“你知道吗?”表嫂一心一意对加平说起话来,“兴国也在你兴华表哥这里借过钱。虽然数目不大,但到现在还没还。三四年了吧,到现在。”

“借出去了,就不指望还,就跟白给了人家是一样的。”兴华说。

“你知道的,你兴华表哥是个有个性的人!”表嫂说,“有时候,我都说他了,说他太有个性。个性不能当饭吃,虽然我们也不愁没饭吃。哼哼。”

“可能一时周转不灵罢。而且,就算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加平悠悠地说。

“他这‘一时’,可真够不短的。”兴华像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才说了这么一句。

不知哪儿来的灵感,加平突然觉得,兴华口中,“兴国”这个名字,与“贾光”、“尤今”、“王二”等等一样,后面都缀了个英语里的“ed”词尾,如果人名也跟动词一样,能加“ed”的话。

这个发现,让加平大吃一惊。他不知道,兴华之后吐出的人名是否也都一一加上“ed”词尾。他感到一阵失望,又暗暗窃喜。失望归失望,加平又觉得,这失望,是理所当然的,是打开一个年深日久的旧文件夹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表嫂继续说:“你知不知道?兴国叫过你兴华表哥去他那里做事,给他当秘书什么的,说是信不过别人。可是,我们还信不过他呢。那时候,兴国的环境看起来还不错,出去还能装装门面。你兴华表哥就一句话:坚决不去。自己这么逍遥,为什么要听别人指挥?后来又找我们的借钱,又不还我们——当然,我们也不是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我很赞成你表哥的决定,坚决不去!”

对此,兴华不置一词,好像已经有了“发言人”,就不必劳烦自己动动嘴。加平想,“发言人”都是受“事主”操控的罢,相当于“后门程序”。可谁知道呢,没准“事主”受“发言人”操控。

“我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加平机械地回说。他对自己挑起的这个话题,感到索然无味了。他又想起母亲说的那句“到兴国厂里去做也好的” ——她话说得那么容易!跟自己差不多。

“表哥还在报社上班吗?”加平问。加平知道的是,结婚前后,兴华在一家中学教书,之后去了《老年报》上班。这么些年过去,不知是否有变动?

“是呀,还在那里。事情很少,可能比你还少,因此有很多时间做自己的事情。”表嫂说,嘻嘻一笑,“可我经常说他,你们报纸上,登那么多健康资讯,你都采访过不少人写过不少文章,怎么自己都没用上,得了这病……”

这是加平进病室后,第一次听到表嫂谈论兴华的病情。加平坚信自己看真切了:兴华沉下脸来,向表嫂投去愤怒的一瞥。同样清楚的是,表嫂接收到了此一怒瞥,第一次现出了后悔的表情……加平相信,她不是轻易后悔的人。

病房一时又陷入沉默。其他两位病人都像已睡死过去。沉默是千言万语,但沉默同时也就是硬邦邦的东西。

“我不信那些东西。”过了一小段让人觉得尴尬的时间,兴华说。

“我也不信的。”像得了宽恕,表嫂很快跟着说, “我们是很乐观的人。”

于是,病室回归正常状态。

阳光离开了病室,天灰蓝起来。剩下日光灯的寒白光,只在兴华这边亮着。一个失而复得的起身说“再会”的时机。

可加平这会儿记起来之前想探究的那个小话题。一时间,感到一股振奋。之后,一阵发虚,心底空落落起来。

转念,他觉得,问不问都不很打紧。可能在窗台上坐久了,有点乏了。问了,没准也不会有收获。或许,林燕儿亦属兴华口中名字尾巴缀上“ed”之人的行列。不过,不问,终究像是个什么遗憾。动一动嘴,吐几个音节,这一点努力,加平还是愿意付出的。

可轻易开不了口。加平觉得有必要一学病中的兴华的气定神闲。尼龙袋里,还剩一些葡萄。表嫂已视而不见,加平伸手又拿几颗,小心剥了皮。葡萄都发瘪了,捏在手指里软沓沓的,像捏着个脓包。纸巾上的葡萄皮堆成个小山儿,加平再往上叠,一时没顶住,掉了一些在地上,加平捡起来,平摊在早已洇破了的纸巾上。整个窗台似乎都被浸湿了。

“以前,老往表哥家里跑,可真好玩,”加平说,心虚亦甚,“认识了不少人,还去城里参加诗会什么的。我现在偶尔还会读一两首诗呢。记得,住在你家附近,有一对兄妹,时常来找你玩的。那次诗会,那个妹妹,好像叫林燕儿,也一定要跟我们去。”

说起那次诗会,加平并不认为失礼。他自觉脸皮厚了。而且,照兴华和表嫂所展现的魄力看,表嫂的诗人前夫,显然没有成为“房间里的大象”的资格。

果不其然,兴华夫妇未表现出一丝一毫意外来。相反,他们对这个话头似乎颇有兴趣。兴华连连说:“对,对,我还记得。”

“听说林燕儿嫁了个有钱老公。小时候,她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的。”加平说。他看见表嫂又撇撇嘴。

“你的资讯落后了,林燕儿离婚了。”兴华笑笑说,“你还记得她的呀。还以为你早不记得这些事了。”

“怎么会不记得呢——”加平故作惊讶。原来,她离婚了。

“一两年有了吧?她离婚。”兴华转头向妻子求证,后者正突然起意摆弄她插的那瓶花。

黄日虽然隐没,但加平自信看得真真切切:兴华脸上的血色涌动得更欢了。床头柜上,瓶花艳丽如常。加平百分之百确认那是真花,但又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那真花跟假花其实也差不离了,要它放多久,就能放多久。

“是吧!”表嫂确认兴华所言,看看加平,又说,“加平表弟也认识林燕儿,我倒不知道呢。”

“小时候有在一起玩过,模模糊糊还记得。突然想起来,随便问一问。”

“她可真厉害!”表嫂龇牙咧嘴说。

对表嫂表示“厉害”的人物,加平更有了打探的兴趣。不过,他已意识到,无需怎么打探,表嫂自然会爆更多“料”:

“她还没离婚的时候,就缠着你表哥了!”表嫂似乎也想过要压服声调,显然,完败。

一时间,加平未能明确理解表嫂话面上的意思——她是在说:自己还没离婚的时候,就缠住兴华了吗?——只觉得病室地面晃了一晃。赶紧丢一颗葡萄进嘴。

“你把这些事情拿出来说什么嘛!”兴华斜眼看妻子,脸上现出似明似暗的怒容来。

像得了许可证,表嫂继续说:“你忘记了?我可没忘记。早先发短信发微信骚扰你什么的,我们还可以假装没看见。后来,两天一个电话,有时候我们都已经上床睡觉了。脸皮这么厚的!不知道神经有没有毛病?你也是的,晚上睡觉都不关机的。你起先还想瞒着我呢,是不是?可她没有半点瞒人的意思,什么都是明刀明枪,不留余地的。”

“啧啧啧……还有这样的事!”邻床病人惊叹一声。加平没注意他是何时醒来且已起身的。邻床病人如之前般,端坐在床上了,探头探脑,艳羡地看着兴华。

“我们家和他们家熟的。说起来,她老公——现在应该说前夫了,也算我的点头之交。又没真搞出什么事来,哪能全撕破了脸?她也还要做人的不是?我们也得为别人想想。”兴华说。

“我说他有一颗佛心来着。”表嫂又对吐吐舌头加平说。

“照你们这样说,林燕儿好像也挺有个性的嘛,也是个挺真的人哈。”加平忍不住冲口而出,好像自己已看透男女之事,可以跳出三界外,帮林燕儿说几句“公道话”。

表嫂没搭话。邻床病人竖着耳朵听。兴华说:“是的。你说得没错。她蛮有个性的。”

“你还很维护她呢。”表嫂现出吃醋的样子来。

“怜香惜玉懂不懂?”兴华乐呵呵说,“她也没什么不好。她就是觉得她老公不好,和他说不上话,嫁了他后悔了。很早就说过离婚,对方不肯,家里人也不肯,拖了蛮长时间。起先,她就是觉得和我比较好说话。都是没办法的事。要真说起来,她比你年轻一大截呢。我有一次跟她打趣说,如果和你离婚了,没准会考虑她。”

“她这么好,你就尽管和我离婚,找她去好了,我没意见。”表嫂也乐呵呵回说。

“那我们明天就去办手续,办完我立马找她!”兴华说。

“出院手续都不办了?”

“不办了。”

表嫂看兴华,犹如一个母亲看自己心爱的顽童。她轻拍他的肩头,他抓她的手,两人齐齐发出洪亮的笑声。似乎被传染,加平也发出笑声——听兴华夫妇的对话,加平感到一种不适,但他笑,是觉得其间的确又有好笑的东西。听他们的说法,林燕儿亦确乎是可笑的人儿。与此同时,他加平也是可笑的,那么,便不妨笑笑——紧接着加平,邻床病人也笑将起来。病室好像一下子变成饭堂。

兴华夫妇笑得最厉害,又你抓我我抓你的,某一瞬间,加平觉得兴华是要一把将表嫂搂到床上去,捺进被窝中。

届时,想必邻床病人要手舞足蹈,呱呱叫的吧。他加平又该怎么办呢?或加入他的行列吧。靠门一侧的病人,倒一直平躺如山。应该没事情吧。

加平笑过之后,觉得身上使劲发起软来。他觉得自己也得找张床躺躺,或直接被送去康复馆。

不适归不适,加平再一次真切地感到:兴华和表嫂的感情没的说。眉梢、嘴角一个挪动,就完全明白对方心迹。兴华当年的坚持,自有其道理。“灵魂伴侣”,这样虚无缥缈的词语,就该落实在他们身上。

兴华虽然责怪表嫂什么话都不能在嘴里停留超过三十秒,但加平无法想象,兴华能跟一个与他有得一拼,把话停留三十秒以上或干脆紧锁的人,成为“灵魂伴侣”。

加平想:自己是羡慕起来了吗?可别人的幸福,毕竟是别人的幸福。

自己,难道就永远是刻下这样了吗?

“你们真好。”加平衷心赞叹道。

“哪里好了。我们最差,全天下最差的。”兴华说。

“是幸福的,就是幸福的。”表嫂说,“我们为什么要怕实话实说?”

兴华微笑着,说:“你真肉麻。”

不知道兴华是否真觉得“肉麻”,加平这下倒觉得了。当然,也可能是自己单身寡老的眼光,把人家看“肉麻”了。

“听说她快离婚而还没离之前,还闹过自杀呢,”表嫂做个鬼脸,续上刚刚被加平打断的话题,“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你?”

加平看着邻床病人紧盯着兴华。又转过头来,天色已黑蓝。

“谁知道呢?”兴华换过原来的悠悠的口气。似乎,秉着适可而止的原则,他觉得这个话题今天可以打住了。

加平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兴华口中,亦在表嫂口中,林燕儿并不是一个加了“ed”词尾的名字。她是一个可以随时被拉出来,加入他们谈话的人儿,虽然没什么发言权。真说起来,在兴华那儿,林燕儿没准可以跟陈松仁在一个阵营。

或许,承兴华夫妇看得起,在他们眼中,自己的名字,也还没加上“ed”词尾。因为,他们毕竟愿意跟自己说这些似乎只能在夫妇或腻友之间流转的帷薄之语。可是,所谓密语,就是要在公开场合——比如,这一间病室——发表的吧?加平突然作如此想。其实,关于林燕儿,是兴华夫妇的“口袋话题”罢了,只不过今天,是自己帮他们掏出来的。这个话题,既可以炒热第三人、第四人在场的氛围,亦可以炒热两人之间的氛围,或独处时。

“那她现在还有骚扰你们吗?林燕儿。”加平装出极感兴趣的样子来。他倒不希望兴华就这么打住了话头。

兴华夫妇凝住了笑容,互相对视一眼。接着,兴华面无表情地看加平,或病室窗外的风景;表嫂的眼珠子向上溜,似在细想,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好像没了。除非你表哥他骗我。我知道他没骗我的。他不会骗我的。以前林燕儿跟他说过一些什么话,他都一五一十跟我说了,手机也给我看了。哈哈!我们之间,都是坦坦荡荡的,不像别的夫妻。其实,关于林燕儿,我们也不是说很在乎。对我们来说,她就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留痕的过客。”

“这样,也挺好的。”加平悠悠地说。

不知怎的,加平觉得自己为林燕儿报了一箭之仇。

可是,好笑了,自己有什么资格为林燕儿报仇?好像林燕儿不嫁有钱人,不钦慕兴华,跟他加平就有可能似的。自己身边有一些女孩儿,没嫁有钱人,根本不认识兴华,跟他加平又如何呢?

而且,自己究竟造成了什么伤害?——大概是不留痕的伤害!

如果真碰见了林燕儿,自己跟她胡言乱语,没准会觉得自己是个疯子。说到底,林燕儿是不是其实跟兴华夫妇组成了一个排外的“团伙”呢?

这么想,算不算一种妄想症?

加平悲观起来。

“我该走了。打扰了兴华表哥这么一个下午,让表哥没能好好休息。”加平说。

加平的手非常黏,像抹了胶水。虽然用纸巾擦过,但葡萄汁液似乎已深入腠理。加平并不想跑去医院卫生间洗干净先,只想一溜烟走了再说。

可也只是想想而已。

兴华夫妇大表诧异,好像加平说了什么不该说,大为失礼的话。加平甚至感觉到了一种他们的惊惮。加平想,也可能是自己的错觉。

兴华夫妇表示:加平应先吃过晚饭再回去不迟。这一餐,必定由他们做东。兴华夫妇非常热情,话音之中,加平听不出半点虚情假意。

“你住哪里?”兴华突然想起似的问加平。

“嗯——”加平及时克制住,让这个“嗯”不显得过长,“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他并没有说谎。

表嫂说,医院饭菜非常难吃,猪食一样。昨天傍晚,她跟兴华下过楼,在附近草坪上逛了逛,然后去了附近一家餐厅。味道不错!今天晚上,也可以去那家餐厅。

手虽黏得厉害,但加平没有反对。他全身发软,随兴华夫妇拿主意。

这一顿饭吃得久,近三个钟头,自然又说很多话。放加平出来后,医院附近一溜店铺,仍旧放射着灿烂灯光。还好赶得上末班车。加平回到出租房,差不多已九点半。第二天还要上班。这一夜,加平在床上辗转反侧,磨到凌晨一点左右才睡去,做了好几个梦。第二天上班虽未迟到,但他整个人似乎都被抽空了似的。然而于那空落落中,又像有所得。过了一个星期,他才稍恢复过来。

卢德坤,青年小说家、书评人,现居杭州。曾在《收获》《江南》《山花》《上海文学》《西湖》《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发表小说、评论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