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清白泉”杯全国清廉诗歌散文大赛面向全国征稿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2019年05月26日10:24
绍兴素有“山青水秀之乡、历史文物之邦、名人荟萃之地”的盛誉,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山阴道上行,如在镜中游”,历史上李白、杜甫、白居易、孟浩然、陆游等400多位著名诗人曾留下了赞美稽山鉴水的绚丽诗篇。
为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运用诗歌、散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大力弘扬和倡导清廉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绍兴举办“清白泉”杯全国清廉诗歌散文大赛。近日,“清白泉”杯全国清廉诗歌散文大赛火热开启,面向全国征稿。本次大赛由浙江省作家协会、绍兴市纪委市监委、绍兴市委宣传部主办。
或讴歌典型、弘扬正气;或鞭挞腐恶,抒写反腐倡廉心声。只要诗歌、散文体裁,内容紧扣时代脉搏,以清廉文化为主题,题材新、构思巧、立意高、语言精、视角好的作品,都可投稿参赛。(绍兴市纪委监委)
附:
“清白泉”杯全国清廉诗歌散文大赛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营造清廉文化氛围,特举办“清白泉”杯全国清廉诗歌散文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作家协会、绍兴市纪委市监委、绍兴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反腐败导刊、《江南》杂志社、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野草》杂志社
评审委员会:由《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诗刊》《浙江日报》《江南诗》《浙江散文》《野草》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和领导组成。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三、征稿要求
1.诗歌和散文应紧扣时代脉搏,以清廉文化为主题,题材新、构思巧、立意高、语言精、视角好;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原创诗歌、散文;诗歌限在50行以内(组诗不超过150行),散文字数限在5000字以内;每位参赛者限诗歌1首(1组)和散文1篇。
2.来稿请投《野草》杂志社征文专用投稿邮箱:yecaozazi@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清廉诗歌散文征稿”字样)。
3.大赛组委会对初选入围作品拥有网上公布、宣传、出版权,对获奖作品拥有二次创作权。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四、评奖事项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4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2000元)和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0元),向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清白泉”杯全国清廉诗歌散文大赛组委会
(绍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