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2019年第4期|孙志保:南乡子
来源:《江南》2019年第4期 | 孙志保 2019年07月12日08:55
国共内战时期,共产党锄奸队的头号铁血杀手南乡子,在针对长州市警备司令林镇湘的刺杀行动中失手,从此杳无音讯。时隔三年,另一个城市,三淮城内外瘟疫开始蔓延,“济人堂”药铺的掌柜金久碰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一款祖传的济人清瘟解毒丸,他卷入了地下游击队和驻城国军的角力中。出于信仰而作出的选择,使他自己以及家人面临绝境并暴露身份。小说写得非常曲折离奇、跌宕起伏、悬念迭起,一个为信仰而献身的无名英雄形象跃然纸上,可看性极强。
一
下午刚起的风,到傍晚就息了。乌云像一块破旧的黑布,一直在远处飘荡。有雨天边亮,无雨顶上光,下午一直是顶上光,就像一个刚刚开始的败顶。三淮城5条街21条巷子,下午都响起了敲盆击鼓声,甚至能听到淮河北岸的三淮山顶也传来了同样的声音。一场大旱持续了一个多月,人比庄稼急,都盼望用传统祈雨的方式迎来一场透雨。但是,美好的愿望还是被无视了。
金久坐在“济人堂”里那张乌木圈手椅上,浸在淡淡的中药气息里,在看元好问的《中州集》,时不时叹息一声。电压有些低,灯光一会儿黄,一会儿像洗了多遍的红布,明明灭灭,勾人的心事。后院里传来脚步声,片刻,药铺后门的竹帘被掀开,金可欣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爸,十一点了,该休息了,明儿早上你又该说颈椎疼了。”金可欣走到金久身后,为他揉着脖子。
金久放下书,拍了拍女儿的手,说:“反正睡不着,还不如和遗山先生一起待一会儿。”
金可欣撇了撇嘴,说:“爸,我怎么感觉你像在等人?你以前可是十点钟准时上床的。这三天,你都坐到半夜,心不在焉的,梅姨来了你都爱理不理的。”
金久笑笑,说哪有啊,你这孩子,我怠慢谁,也不能怠慢梅媛啊。
金可欣叹了一口气,说:“这两天梅姨像是有什么心事。要我说,爸,你干脆把梅姨娶过来吧!”
金久揉了揉有些酸涨的左眼,说:“你明天去告诉袁克仪,这几天不要出门,我随时有事找他。还有,同样的话,也要告诉梅媛,再代我道个歉。”
袁克仪是金可欣的男朋友,和梅媛在同一所学校教书。金可欣去年高中毕业时,袁克仪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那时他已经教了她一个学期。
金可欣脸一红,笑了,说:“这才五月底,袁克仪每天都要给学生上课,怎么可能出门?至于给梅姨道歉,还是您老人家亲力亲为吧,反正梅姨每天都要过来的。”
金久点点头,说:“好好,通知到就好。”然后摆了摆手,让金可欣去休息。金可欣还想说什么,看到父亲疲倦而执拗的神情,只好为他倒了一杯水,脚步轻轻地退了出去。
金久半躺在圈手椅里,看看紧闭的铺门,又看看昏黄的灯光,忍不住就叹了一口气。女儿说得对,他怠慢梅媛了。三年前,他带着十六岁的女儿来到三淮县城时,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梅媛。当年的梅媛刚过三十岁,是三淮县第一中学的英文老师。梅媛衣着朴素而得体,气质优雅从容,清秀得像一株初夏的翠竹,让人感觉亲和,却又不敢过于亲近。在县一中东侧的一家小饭馆里,经过长途跋涉已经疲惫不堪的金家父女和梅媛相遇,一个眼神的交会便引出长达三年的故事。金久一眼就认定她是老师,而金可欣正需要继续学业,于是,金久主动上前搭话。梅媛是热情的,这似乎与她的气质有些不符,但是,这恰恰证明了一个女人的优秀。从此,他们开始了长达三年的交往,其中的两年,爱情的春风吹绿了金久已经干裂的心田。
金久之所以选择在三淮县城落脚,与三淮山上取之不尽的中草药有关,也与梅媛有关。不然,他会继续向北走,走过淮河,走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
他本来以为这里是安全的,但是,来到这里的第二年,他便见到了一个曾经令他刻骨铭心的人。人生何处不相逢,好在相逢我识你不识!是命运又一次残酷的安排吗?这种安排的巧妙在于,那人没有见过他,不然,他又要带着女儿继续流浪了。如果是这样,他会心疼,因为他深爱着梅媛。梅媛至今未婚,金久认为这是一个宿命,她在等他。带上梅媛去流浪,就像淮河水向西流一样,是不可能的。而分离就是钝刀子割肉,虽然暂时还活着,却比死了还难受。
药铺外的石板路上传来脚步声。金久坐直了身子,有些紧张地盯着铺门。脚步声在铺门前停了下来,金久站起来,又坐下去。敲门声传来,低沉而有力,在暗夜里显得异常清晰。
“谁?”金久的声音有些干涩,心跳也有些加快。
“我,刘老板。”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有些沙哑,似乎经历了长时间的饥渴。
金久长吁了一口气,抹了一把脸,扶着左腿慢慢地站起来。三年前的一次灾难,他的左腿受了伤,落下了残疾,坐久了会疼,走路时有点跛。当然,如果走慢些,可以把缺陷掩盖掉。金久从盆架上取下一条干洁的白毛巾,擦了擦手,才走过去打开了铺门。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中等身材面孔白皙的四十出头的男人,男人的身后,站着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像猴子一样精瘦,也让人觉得他会像猴子一样灵活。
男人一拱手:“金老板,别来无恙!”
金久还礼道:“刘老板,风傍晚就停了,你是驾云来的吧?”
刘老板哈哈一笑,迅速跨进门内,向身后的年轻人使了个眼色。年轻人随手把铺门关上,警觉地紧挨铺门站着。金久淡然一笑,把刘老板让到西墙边的太师椅上坐下,又亲自倒了两杯茶,然后才慢悠悠地问,“刘老板深夜来到小铺,有何指教?”
刘老板伸出左手,叉开五指:“5000丸济人清瘟解毒丸,七天交货,能提前更好,价格好说,只要快!”随后向年轻人点点头。年轻人走到柜台前,把一个沉甸甸的红布袋放在柜面上,布袋里传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刘老板接着说:“二百大洋,应该是够了。”
金久的眼里闪过一道暗沉的光,那是判断得到印证后才有的自信的眼神。迟疑了一下,金久问,“金某斗胆说一句,刘老板以前造访小铺,所购之药多以跌打损伤为主。此次要这么多清瘟解毒丸,倒令金某心里有些犹豫,唯恐刘老板经济损失了,却达不到效果。刘老板您知道这药的来历吗?知道功效吗?知道用法吗?此药虽然温和,若使用不当,还是有些后果的。从刘老板需要的量来看,事关重大,还是谨慎为上。”
刘老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淡然一笑,说:“济人清瘟解毒丸,是你金氏‘济人堂’的镇店之宝,祖传的独门绝技,自研自制,救人无数,已经被列为三淮传统名药,虽然它在三淮不过三年的历史。每日三丸,第二日即可见效,一个疗程十天,一般的患者根本不需要第二个疗程。还有,需研磨为粉,以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金久点头,说:“看来刘老板对于小铺的药还是有些研究的。瘟疫四时皆可发作,而此药所治瘟疫多发于春末夏初。气温上升时,淮河水温也随之而升,万物蠢动,病菌风行于两岸,尤以中下游为甚,中下游又以两岸山岭地带为甚,因为山岭一面阻于水,三面被草木稻田包围,宜入而不易出,一旦气温陡升,或多日不雨,必起疬气,数日便成气候。发病之时,头面肿盛,目不能开,上喘,咽喉不利,口干舌燥,俗曰‘大头伤寒’。我这清瘟解毒丸成分复杂,黄芩、黄连、人参、连翘、僵蚕等,不一而足;还讲究随机而变,因病情变化而增加防风、细辛等;若遇干结,还要加酒煎大黄以利之。我担心刘老板虽然精明智慧,却无暇兼顾,所以——”
刘老板皱了皱眉头,压低声音说,“金老板怎么知道我不是倒卖,而是救人于水火呢?”
金久从柜台里取出几张黄纸,说:“我把各种可能出现的异状及应对之策写下来,刘老板随机应变吧!”
刘老板盯视着金久,仍然在等待一个解释。
金久写好,把黄纸递给刘老板身边的年轻人,说:“其实,刘老板何必要一个解释呢?这几年你一直在我铺子里拿药,从来不为买卖争分毫,我们可以算是半个朋友。既是这样,有些事情,我不想说,你不问也罢。”
刘老板站起身来,在屋里来回踱着步,忽然在东墙上挂着的一幅四尺书法前驻足,品了片刻,回头看了看金久,说:“金老板这幅字是新近挂上去的吧?苍劲如虬,锋宽刃利,不用看落款,我都能猜出来是金老板的手迹。只是,你为什么喜欢这首词呢?这刘秉忠的《南乡子》,我倒不是太喜欢。你看,南北短长亭,行路无情客有情。年去年来鞍马上,何成!短鬓垂垂雪几茎。有些消极,虽然做了很多事,却不满意,还有对于岁月的感伤。再看下阕,孤舍一檠灯,夜夜看书夜夜明。窗外几竿君子竹,凄清,时作西风散雨声。这说的是心境了,看了让人心里湿乎乎的,不舒服。”
金久笑笑,说:“想不到刘老板还有这么高超的鉴赏能力,佩服了。不过是酒后信手涂鸦,贻笑方家,不足为评,不足为评。”
刘老板摇摇头,说:“这刘秉忠的《南乡子》有七首,倒也只有这首南北短长亭好一些,其余的六首脂粉味太重。南乡子,南乡子——”刘老板的脸色忽然凝重下来,他仔细看着金久的脸,似乎想起了什么。
金久哈哈一笑,问:“刘老板,你要的货,七天以后怎么拿呢?是你来取,还是我去送,还是有别的办法?”
刘老板坐回太师椅,神情有些恍惚,说:“七天以后,当然是我们来取,不过,我可能来不了。”他又抬头看了一眼那幅《南乡子》,接着说,“我派的人你可能不认识,还要有个约定。窗外几竿君子竹,时作西风散雨声,一问一答,就这了。”
金久点点头,问:“如果你的人来不了呢?或者,如果我提前把药丸做出来了呢?”
刘老板吃惊地看着金久,问:“为什么这么说?”
金久淡然一笑,说:“你是付了全款的,我要把所有问题都考虑到,不然,耽误了你的事,可是百余人的生死,我担待不起。”
刘老板的目光锐利起来,他直视着金久,说:“金老板要么是一个纯净的人,要么是一个勇敢的人,敢在我面前这样说,是要冒一些风险的。”
金久正色道:“事关重大,我不得不如此。商人逐利,但是取利有道。况且,医者仁心。我虽然只是偶尔为医,也知此中道义。个人安危自然要考虑,但是,我知道刘老板的智慧足够理解我的良苦用心,所以,只有安,没有危。”
刘老板的眼神明亮起来,他走到金久跟前,握住他的手,说:“既然如此,我就不藏不掖了,而且,我知道你已经了解了一些情况。是的,我是三淮山游击队派来的,山上遭了瘟疫,没有办法,只好求助于金老板。我们交往了两年多,我知道你的为人,知道你的胆略,也知道你是一个守口如瓶的人。”
金久点头,说:“我前几天到三淮山下采药,见疬气流溢,雾瘴渐起,淮河里已经漂了不少小鱼虾,就知今年瘟疫的暴发已经难免。加之气温上升较快,久旱无雨,瘟疫一旦暴发,势头一定很猛。我已经进了一批药材,正在加工,你要的5000丸,一周之内就可以完成。只是,我想多嘴问一句,山上的疫情已经出现几日?”
刘老板举起右手,竖起两根手指。金久默默点头,示意刘老板等一下,然后掀开竹帘进了后院,不一刻,带回一袋药材,说:“这是十斤大黄,你带回山上后,用十六掌铁锅烧水,加满,水开后,放入一斤大黄,患者每天两次饮服,每次一碗,可以阻滞病情,等待药到病除。”
刘老板拱手要谢,金久摇手道:“我刚才问的话,你还没有回答我。”
刘老板笑道:“救命的事,岂是儿戏?自然要来取的。”
金久不语,只定定地看着刘老板。
刘老板沉吟片刻,说:“如果真的来不了,或者,你提前做出来了,可以到城南牛车胡同21号,找一位姓杨的中年男人,见面只说‘今年淮河里的瘰丝混子好大’,他便信你了。到时你们再商量药丸的交接事宜。”
金久点头,随后又摇头,说:“如果找不到姓杨的呢?”
刘老板一愣,说:“如果找不到,就没有办法了,这已经是最后一步了。”
金久犹豫半晌,才说:“如果找不到姓杨的,我可不可以带着药丸上山?”
刘老板端起茶杯,把残茶一饮而尽,说:“虽然不至于到那一步,但话要说在前面,我们欢迎!但是,你想过没有,一旦上山,你的‘济人堂’就开不下去了,要么留在山上,要么下山逃亡。我很感激你,但是,你要考虑清楚,这样做值吗?”
金久说:“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医者仁心,为了治病,怎么做都值。”
金久从左手无名指上取下一枚嵌着一颗绿松石的金戒指,让刘老板看里侧雕刻的“松月”二字,说:“如果我上不了山,必有人带着这枚戒指送药上山,到时刘老板见了这戒指,就像见到金久本人一样。”
刘老板点头,从衣袋里取出一枚精致的琥珀流水小坠,说:“到时候,为表达我的信任,会以小坠相赠。”
刘老板拱手向金久告别,一脚门外一脚门里,忽然转回头来,问:“金老板对我三淮山如此厚爱,难道只用医者仁心作为解释吗?”
金久无声一笑,说:“那就只用仁心解释好了。”
二
制作清瘟解毒丸,对于金久来说并非难事。但是,5000丸药的制作却是一项不小的工程。“济人堂”的清瘟解毒丸,每丸20克,手工制作,完成所有流程后,用等子一称,误差绝对不超过1克。精细程度决定了制作过程的严格程度和工作量,金久不会因为数量较大而放宽要求。
第二天早上,金久把订单的事简单地和金可欣说了一下,让她立即去通知袁克仪来药铺帮忙,而且要做好一周甚至十天无法上班的准备。金久的脸色很凝重,令金可欣感到事关重大。在她的印象里,父亲虽然不苟言笑,但冷峻背后满蕴着浓郁的父爱,她没有丝毫畏惧感。可是,眼前的父亲就像一块铁,一块冰冷的触到就会粘下一层皮肉的白铁。
“昨天晚上你只是让我通知他不要远离——”金可欣不想违忤父亲,她只是想多知道一些事情。
“变化了,没有办法。”金久说着,把背在身后的左手伸出,一个红色的钱袋出现在金可欣面前。“在回到药铺之前,”金久说,“你们要跑一趟‘同润堂’和‘广普堂’。这个钱袋里有足够的大洋,还有一个药方,你们按方买药,把钱全部花出去。记住,必须拿现货。如果有人问原因,就说是我指派的,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金可欣离开后,金久走进库房,仔细检视着存货。他非常清楚“同润堂”和“广普堂”的实力,三家药铺的库存加在一起,制出15000丸清瘟解毒丸不成问题。但是,15000丸显然是不够的。瘟疫已经出现,大面积的暴发看来无法避免了,准备不充分,三淮会吃大亏的。准备多少丸才够呢?金久心里也没有数。也许是30000丸,也许是50000丸,肯定是越多越好。但是,在短期内准备这么多药丸,谈何容易!
城北方向突然传来一阵机枪扫射声,紧接着响起爆豆般的步枪射击声。金久愣了一下,快步走进院子里侧耳细听。应该是在三淮山下,靠近淮河渡口的地方。如果是在三淮山上,从院子里就能看到一缕缕硝烟在缥缈的山顶散开。枪声持续了十几分钟,才渐渐平息了。邻居们都跑到街上打听消息,街面上一时人声鼎沸。金久摇摇头,刚要回库房,却见梅媛春风满面地从大门口走了进来。
梅媛穿着一身素雅的休闲装,上白下蓝,再配上一双白色的休闲皮鞋,性感而活泼。金久迎上去,说:“我本打算把手边的事处理一下,中午到你那里去一趟。你今天上午不是有课吗?”
梅媛笑道:“我碰见可欣和克仪了,他们说来了一笔大单,我担心你忙不过来,就和同事调了课。是多大的单子啊?我怎么看你有些紧张?”
金久把梅媛揽在怀里,轻轻地抱了抱,说:“瘟疫来了,多大的单子都不算大了。当务之急是尽可能多制药,赚钱倒是小事,关键是要截住疫情。”
梅媛点点头,挎着金久的胳膊往库房里走,说:“等忙完这一阵,就把可欣和克仪的婚事定规了吧!看着他们在一起,我打心里感到高兴,多般配的一对儿。”
金久笑了,说:“可欣倒是劝我们早日把婚事办了,我正要征求你的意见呢!”
梅媛沉吟了一下,说:“随你吧,怎么着都行。你知道我不善于张罗这些事,还是你拿主意吧!”
金久说:“也好,只要你能受得了这里的草药味,我没有不满意的。下个月找个好日子,咱们就把事情办了。”停了一下,金久又说,“你从街上来,有没有听到大家的议论?怎么会有枪声?”
梅媛说:“打仗呗,有什么好奇怪的?昨天夜里两点多,我家门外的大街上过了好多军队,淌水似的,看来林镇湘要对三淮山上的游击队动手了。”
林镇湘的国军第一五六旅在三淮城驻扎了近三年,和三淮山上刘千叶的共产党游击队打了近三年。谁也不知道三淮山上到底有多少游击队,也记不清林镇湘和刘千叶打了多少仗。但是,游击队的活动一天比一天活跃,这是老百姓都知道的事情。淮河两岸流传着这样一段顺口溜:“三淮山,三淮城,一边白来一边红。淮河流了一千年,老林扎了三年营,抬头看看三淮山,太阳出来一地红。”
金久说:“山上正闹瘟疫,山下也难以幸免,这个时候打仗,不是拿士兵的生命开玩笑吗?染上了,比中枪还厉害。”
梅媛说:“如果刘千叶的游击队真染了瘟疫,这个时候倒是困住他们的好时机。别的不说,山一封,不用动枪,瘟疫就能把他们耗光。我见过林镇湘,他可是典型的军人气质,这样难逢的机会,即使他的人也染上瘟疫,他也不会错过的。”
金久在一张落满中药碎屑的凳子上坐下,看着满屋的药材,眼神有些迷茫,似乎有满怀心事无处排解。梅媛已经习惯了他的出神,笑了笑,随手收拾着。正在这时,大门咣的一声被推开,紧接着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金久和梅媛互相看了一眼,还没来得及一探究竟,便见一个穿军官制服的壮年男人带着两个全副武装的士兵走进库房。
“你是金老板?”军官盛气凌人地看着金久,然后瞥了瞥站在一边的梅媛,脸上有了一丝笑。
“是,请问这位长官有事吗?如果是抓药,请到前面药铺。”金久做了一个向外请的手势。
军官摇了摇手,说:“我是一五六旅的少校参谋刘仁,要从你这里定制6000丸济人清瘟解毒丸,三天之内交货。”
金久愣了,说:“长官,你以为这是收稻呢?镰刀一甩,稻子就落地上了。我这药可得一点一点研磨,一点一点制。三天,连药粉都研不出来。”
刘仁的脸色很难看,他走到金久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问:“你说得几天?”
金久说:“十天。”
刘仁一跺脚,说:“十天?你的头会掉,我的头也会掉,明白吗?我给你六天时间,六天以后我来取药,少一丸,你的药铺里就会少一条人命。”说完,从衣袋里掏出一卷皱巴巴的钞票,用力甩在金久旁边的药捆上。
梅媛看着他们耸动的背影,说:“我终于明白他们无法消灭三淮山游击队的原因了。就算他们摆下铜墙阵,也别想达到目的。”
金久愁眉苦脸地说:“看来这次他们下定决心了。从城里开去三淮山的部队现在还没有染上瘟疫,三天以后就不好说了,染上多少也不好说。看来林镇湘是临时起意,知道三淮山游击队染上了瘟疫才去围山。即便如此,他还是做了周密计划,这防患于未然的6000丸药,就是心思缜密的证明。”
梅媛点点头,说:“我去给你找几个帮手吧!我有几个同事,人非常好,肯定愿意帮忙。”
金久叹息一声,说:“也只有如此了。”
三
梅媛找来了五个帮手,再加上金久父女和袁克仪,还有两个伙计,众人马不停蹄,用五天半的时间做出了11000丸清瘟解毒丸。这不是一个奇迹,但是,离奇迹已不远了。金久请众人到城里最好的“望淮楼”吃了一顿饭,让大家休息一下,后天上午再继续。
金久午饭后去洗了澡,在浴池里躺到天黑,回家换上一套蓝色平布长衫,到街上吃了一碗馄饨,然后晃晃悠悠来到了城南牛车胡同。离约定的交货日期还有一天多,但金久想尽快把事情办了,疫病不等人,而且,那些药丸在手里也不安全。牛车胡同是一条狭长的南北胡同,里面住的大部分都是做苦力的,脏乱,偶尔有喝得醉醺醺的人走进走出,嘴里骂骂咧咧的,给人不安全的感觉。
金久在胡同南口转了两分钟,心里有些忐忑,便买了一瓶三淮瓜干酒,就近找了一家卤菜摊,要了一小碗花生米,坐到摊子后的一张小桌边慢腾腾地喝了起来。花生米很酥脆,却无法刺激金久的味蕾。卤菜摊昏黄的马灯无精打采,像一张没有洗净的病恹恹的脸。一小碗花生米不知不觉地吃完了,酒还剩下大半瓶。金久拍了拍手,站起来,想了想,往手心里倒了些酒,在衣襟上扑了扑,身上立刻便有了浓郁的瓜干酒气息。金久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揣起空了一半的酒瓶,向牛车胡同走去。
胡同里黑乎乎的,两边破旧的小院里偶尔传出人声以及锅碗碰撞的声音,院门的缝隙里漏出的灯光弱弱的,随时要熄灭似的。金久一边走,一边仔细分辨着门框上方用红漆描上的门牌号。他随身带着一只手电,偶尔摁亮一下,又迅速熄灭。已经走到了15号,前面不远就是21号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胡同口走进来,迅速超过他,在前面十多米的地方突然站住了。21号,金久想,那个男人站住的地方就是21号。金久也站住了,他贴住墙,攥紧了酒瓶。男人打开了院门,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砰”!一声沉闷的枪声响起。金久能感觉到身边的墙壁抖动了一下。是21号!枪声是从21号传出的。金久感到全身一阵发冷,转身快步向胡同南口走去。
胡同里的嘈杂全都消失了,零星的灯光瞬间全灭了。金久把酒瓶里的酒全都洒在身上,脚步越来越快。从身后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紧接着,传来两声刺耳的枪响,子弹全都打在了砖壁上,发出尖锐的哨音。金久似乎闻到了硝烟的气息,他迅速地把身子贴到墙壁上,目光机警地扫视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飞速冲过他的身边,像一支被无穷动力推动的箭。紧接着,五六个男人以同样的速度冲了过来,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越过了金久的身侧。高大男人的手里忽然亮起一团火光,枪声同时响起。追赶的一个男人大叫了一声,一头栽倒在地上。其余几个男人愣了一下,依旧向前追去。片刻,有两个折了回来,蹲在受伤男人身边问询着。受伤男人呻吟着,诅咒着自己的倒霉。一把手电亮了起来,金久认出来,那个蹲在伤者右侧的男人,正是到药铺里定制6000丸济人清瘟解毒丸的少校参谋刘仁。
金久悄无声息地转身,向胡同北口走去,逃离危险是一种本能,也是唯一能做的事。金久刚刚走出两米,一束贼亮的手电光照过来,把他笼罩。他看到自己长长的身影在胡同的地面上晃动着。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瞬间便听到了一个男人粗壮的喘气声。
“站住。”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金久站住了,他慢慢地转过身来,突然歪斜了一下,靠在了墙上。
刘仁一手拿着手电,一手端着一支毛瑟手枪,正满脸警惕地看着他。
“是你?金老板!”刘仁满面狐疑,“你怎么会在这里?”
金久用两只手扶住墙,才勉强让自己站直了。他的目光有些迷离,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人,似乎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他响亮地打了一个嗝。刘仁用手捂住了鼻子,嫌恶而怀疑地看着他。
“喝酒了,嗯,似乎喝得还不少。”刘仁向前迈了一步,把金久手里的酒瓶夺了下来,看了看,嗖地一下扔出老远。酒瓶破碎的声音响起来,刘仁手里的枪口往下垂了垂。
金久口齿有些不清地问道:“你是谁?为,为什么要,要扔我的酒?”
刘仁笑了笑,绕着金久转了半圈,说:“有意思,金老板,有意思。”
金久又打了个响嗝,语音含糊地说:“我不是金老板,我是,金久,金,金老板是谁?”
刘仁点点头,说:“要么,你是真喝多了;要么,你就是一个水平不低的演员。我宁愿相信你是喝多了。但是,你能告诉我,你是在哪里喝的吗?你是和谁一起喝的呢?”枪口慢慢抬起来,抵住了金久的胸口。
金久的脖子往上一伸,秽物箭一般冲口而出,直奔刘仁而来。刘仁一个狸猫大挪移,向后跳出一大步,秽物射落在他脚前,裤腿上迸溅了不少。
金久用袖子擦了一下嘴,说:“老子喝酒,从来不和人喝。老子高兴,就自己喝。”然后向胡同南口指了指,说:“老子就爱那家的花生米,谁不让我吃,我就,我就,日——”金久似乎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蹭着墙扑通坐到了地上。他用手蒙住脸,说:“老子难受,就要喝,老子就要喝!”尾音带了些哭腔,似乎有说不尽的委屈在心里窝着。
刘仁愣了片刻,忽然笑了笑,说:“好好,金老板,我就当你是喝多了。赶紧回家吧!我的丸药制好了没有?还没有吧?什么都不用说了,抓紧制药。千万不要再乱跑了,特别是这牛车胡同,我不希望看见你第二次出现在这里。”说完转身就走,来到受伤男人跟前,狠狠地说:“你他娘的不就是伤了肚子吗?死不了!有必要这样大惊小怪的吗?”
金久喉咙里连着响了几声,似乎还有没有呕尽的东西要奔涌而出。他慢慢地站起来,身子摇了几下,扶着墙壁向牛车胡同北口走去。
四
早上,天刚蒙蒙亮,金久便亲自把梅媛和袁克仪请到自己家里。当金可欣睡眼蒙眬地从卧室里出来,看到客厅里正在喝茶的梅媛和袁克仪时,大大地吃了一惊。她狐疑地看着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地呷着茶水的父亲,问:“爸,现在是早晨还是午饭后?”
金久笑笑,向外指了指天,然后问袁克仪:“克仪,刘秉忠《南乡子》中的‘年去年来鞍马上,何成!短鬓垂垂雪几茎’,如果由辛老先生写,会是什么样的佳句呢?”
袁克仪沉吟片刻,说:“如果是辛稼轩,应该这样写:十年一梦青骢马,霜雪如刃凋玉颜。”
金久点了点头,说:“虽然不及辛翁十一,却也有些神似了。”
梅媛笑道:“金老板,你把我们从睡梦中叫起来,就是为了探讨这些吗?”
金久微微一笑,放下茶杯,说:“我想在今天给可欣和克仪订婚。”
梅媛和袁克仪都愣了,相互看了一眼,都有些不安地把目光固定在金久脸上。金可欣脸上掠过惊喜,瞬间却又消失了,代之以惶惑和忧虑。金久从枣红条脊的抽屉里取出两支红烛,点燃了,置于条脊中间。然后他走进卧室,打开一口黑色皮箱,从箱底取出一只一尺见方的镜框。镜框里,是金可欣母亲刘如仪明媚的笑脸。金久用手抚摸了一下她的脸颊,轻声叹道:“如仪,今天,我要把女儿交给另外一个男人了。”
金久把刘如仪的照片放在两支红烛中间,面色凝重,眼睛有些潮湿。
“老金,是不是有些匆忙了?”梅媛轻声问道。
金久摇了摇头,看着袁克仪和金可欣,说:“给你们母亲磕头吧!就当是告诉她,你们已经订婚了。”
袁克仪和金可欣跪倒在地,磕了三个响头。
金久把袁克仪拉起来,说:“我知道你感到突然。婚姻大事,理当慎重待之。但是,仪式的简单并不意味着草率。克仪,我只问你一句话,你愿意为了可欣牺牲你已经获得的一切吗?”
袁克仪肯定地点了点头,说:“叔,不是已经获得的一切,是一切,包括将来的。”
金久笑了,说:“这是我最想得到的答案。”然后转向金可欣,问,“可欣,克仪可以这样做,你呢?”
金可欣点点头,说:“爸,你放心,我会做得更好。”
金久笑望着他们,说:“我一直在心里幻想这件事,我希望我的女儿拥有一个最好的订婚典礼,一是为了告慰如仪,一是为了孩子,一是为了安慰我自己的内心。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几乎不可能了。克仪,可欣,我无法给你们太多的解释,你们只需按照我安排的去做就行了。”
袁克仪咬了咬嘴唇,说:“叔,有需要我做的吗?虽然在您眼里我很年轻,但是,我还是能做一些事情的,请您相信我。”
金久拍了拍袁克仪的肩膀,说:“把可欣照顾好,对于你来说就是最大的事情。”然后从条脊抽屉里取出纸和笔,放到乌木八仙桌上,示意大家围拢来。金久在纸上画了几个图形,说:“半小时以后,我出门向东;过一分钟,梅媛出门向北,只需向北就行。十五分钟以后,如果你没有遇到什么事,仍旧回到这里来;梅媛走后十分钟,克仪你带着可欣向南走,从容自如地走,就像你们平时出门一样,就像你们去逛街一样。你们到石狮子街以后,租一辆马车,出城南门,直奔蒙洼镇,从那里乘渡船直奔汉口。行李和盘缠我已经准备好了,很简单,一只公文包就可以装完,够你们抵挡一时了。到汉口以后,凭你们的能力,我相信你们能过上不错的生活。注意,如果在城里遇到了拦截,你们就把这次外出当作一次真正的逛街,随时随地回来。”
金可欣被父亲突如其来的决定打蒙了,她怔怔地看着金久,问:“爸,你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吗?我们一直生活得这么平稳,为什么突然要这么做?我和克仪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你为什么要这么安排?还有,爸,你能不能告诉我,我们到汉口以后,还能和你联系吗?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和梅姨?爸,所有的这些,我需要一个解释!”
金久张开双臂,把金可欣搂在怀里,说:“宝贝,你自小就相信爸,这一次,你更应该相信我。这个决定是目前最可行的,是最好的方案了。也许,你们很快就能明白我的用心,如果你们明白不了,以后梅姨会告诉你们的。我在你们的行李里放了一封信,写了到汉口以后的一些安排。过几天,等事情过去,梅姨会去汉口找你们。”
梅媛勉强笑了笑,抚了抚金可欣的头发,说:“可欣,这些年了,听你爸的错过吗?”
金可欣放声大哭,说:“姨,我们不听他的,行吗?”
金久坚决地摇摇头,说:“不行!”然后从左手无名指上取下那枚镶着绿松石的金戒指,把它戴在梅媛左手中指上,说:“梅媛,虽然今天是给两个孩子订亲,我还是要向你表达一下心意。我暂时无法给你一个隆重的婚礼,这枚戒指是我钟爱之物,今天送给你,你一定要珍惜它,在我们结婚之前,你不要取下来。你能答应我吗?”梅媛有些惶惑,也有些激动,她看着那枚戒指,郑重地点了点头。
五
金久走出家门的时候,心里非常平静。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可以应付即将发生的事情,虽然这次是大风大浪。
金久知道此时梅媛也已出了门。梅媛向北,那是走向淮河的方向。向北与向西没有区别,只要不向南就行了。南面,只能留给克仪和可欣。金久的脚步很缓慢,心里计算着到达下一个路口的时间。正常的速度,五分钟就可以走到,但是,今天他必须走十五分钟。有残疾的左腿为他的磨蹭提供了理由,他走走停停,停下来的时候,就拍拍左腿,似乎在埋怨它的不配合。行人不多,两边的商铺正陆续开门,一天的喧嚣正慢慢地登场。天气像昨天晚上一样阴,偶尔吹来一阵风,却是热烘烘的,从炉灶里穿过来一样。金久掏出怀表看了看,已经十二分钟了。他加快了步伐,这使得他的姿势看起来有些好笑,他知道自己很像一只快速蠕动的蚯蚓。地龙!他轻轻地笑了一声。
来到十字路口,金久抬手招来一辆人力三轮,刚要抬腿上去,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拉了下来。他有些惊愕地回过头,看到了刘仁有些诡诈的笑脸。刘仁穿着一身便衣,身后跟着两个年轻男人,腰里鼓鼓囊囊的。金久有些不解地看着刘仁,问:“刘参谋,你怎么会在这里?找我有事吗?”
刘仁挥了挥手,让三轮车夫走开,然后拍了拍金久的肩膀。拍得很重,金久能感觉到隐含的意思。
“金老板今天认识我了?”刘仁笑道。
金久疑惑地反问了一句:“我什么时候不认识刘参谋了?你前几天从我的‘济人堂’离开以后,我们见过吗?”
刘仁竖了竖大拇指,点点头,说:“好好,金老板不愧是生意人,精明得很呢!不记得就不记得吧!不过,我想提醒金老板,今天可是咱们约好的交货的日子,你这么早跑出来,要么是货做好了,有闲空了,想找个自在;要么,是想躲到什么地方去?”
金久脸上掠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就消失了。他淡淡一笑,说:“我这人可是劳碌命,哪里清闲得了。我要去几家药铺看看,多收一些药材,多制一些解毒丸。我看了,今年的瘟疫不起则已,一起就厉害,早做准备可以多挣一些钱。”
刘仁点点头,脸色凝重起来,说:“金老板,我们的药,可以提了吗?”
金久犹豫了一下,说:“刘参谋,6000丸已经备齐了,不过,我想留1000丸在铺里出售,这几天来买药丸的人可不少,我这么做,也算是救民于水火了。明天怎么样?明天,我准时把6000丸药给你送到旅部去。”
刘仁的脸色阴冷如水,他坚决地摇了摇头,说:“不行!”然后,他慢慢地回头看了看两个随从,似乎在告诉金久,如果他敢那么做,将面临严重后果。
“我们现在就回药铺,我必须立即拿到药。”刘仁不等金久回答,向两个随从挥了挥手。两个随从一左一右地靠到金久身边。金久连忙摆手,说:“我也就是这么一说,不同意就算了。我随你们走,别搞这些不雅观的动作好不好?”
金久带着刘仁和两个随从回到“济人堂”的时候,店里的两个伙计已经来上班了。铺门前宽阔的石板地面已经洒了水,门脸也刚刚擦拭过,雕着“济人堂”三个古隶大字的匾额在门头上俯视着,似乎可以洞察它看到和看不到的一切。金久从一个叫李千秋的伙计手里接过一只长杆鸡毛掸子,在匾额上轻轻地拭了几下,然后把李千秋拉到一边,和他说了几句话。刘仁凑过来听时,金久正安排李千秋去库房提6000丸济人清瘟解毒丸。“是那几个黄色的纸箱。”金久轻声叮咛着。
金久请刘仁坐下,亲手沏了两杯茶,刘仁一杯,自己一杯。然后,他透过竹帘向后院里看了看。堂屋门虚掩着,有两只麻雀在门前蹦达。金久轻轻地吁了一口气。梅媛没有回来,可欣和克仪也没有回来。他们就像院里的麻雀,本来可以自由地飞来飞去,但现在呢?他们飞去了,却无法再飞回来。
李千秋把6000丸清瘟解毒丸搬了进来,满满的三大箱,散发着淡淡的中药气息。金久把箱盖打开,向刘仁拱了拱手,请他验收。刘仁走到箱子前,看了看,笑了笑,点了点头。金久开始给刘仁讲解药丸的用法以及一些注意事项。刘仁摆了摆手,说:“这些,到军营里再讲吧!”
金久吃了一惊,他认真地看着刘仁的脸色,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样子。金久的脸色有些发白,声音也有些颤抖:“刘参谋,你也看到了,我这里还有一大摊事儿,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军营里啊!再说了,我去与不去,对于你们来说有什么区别呢?”
刘仁冷冷一笑,说:“金老板,你去与不去,这区别可太大了。你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前因后果。不要抱幻想了,去准备几件衣服吧!我让人去喊一辆车,咱们一会儿就走。”
金久的脸色更白了,没有人怀疑他是受到了惊吓,内心充满了恐惧。“你是说,我,我还要在那里待几天?为什么?刘参谋,我哪里做得让你们不满意吗?你们可以这样对待一个商人吗?”
刘仁伸出手捏了捏金久的衣袖,说:“金老板,你昨天晚上穿的,可不是这件月白的小褂,那好像是一件蓝色的衣服吧?”他随手掀开药铺后门的竹帘,往后院里看了看,笑道,“你看,还真被我说中了,就是那件蓝色的。”后院的一根晾衣绳上,晾晒着几件衣服,其中有一件蓝色长衫。
金久似乎被戳到了什么地方,全身轻微地抖了一下,欲言又止,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
“昨天晚上,你醉得像一摊泥!现在呢,你精神得像一匹刚刚吃了半槽草料的马。我倒要请教一下金老板,你是吃了什么药,酒醒得这么快?”刘仁讥笑地看着金久,像一只精力充足的雄猫居高临下地看着面前的一只老鼠。
金久在乌木圈手椅上坐下,端起茶水喝了一口,声音很低地说:“即使像你说的那样,又能说明什么呢?刘参谋,我觉得你不像一个军人,倒像是一名暗探,不仅行为猥琐,内心也不够光明。如果你想从我这里得到药材之外的更多的东西,就明说好了,我会尽可能满足你的愿望。不过,有一点你要把握好,我这可是小店,一年的利润不及你一个月的军饷。”
刘仁哈哈大笑,用力地在金久的肩膀上拍了一把。金久哆嗦了一下,他有些恼怒地看着身边这个健壮的男人。
“我看不上你这个铺子,但是,我能看上你这个人。”刘仁在金久耳边轻轻地说。
六
一辆军用卡车在淮河北岸颠簸了半个小时,终于驶到了三淮山脚下一五六旅的驻地。到处是堑壕和铁丝网,随处可见绿色的军用帆布帐篷,它们在阴暗的天空下像乌云一样蔓延着,伸展到远方。偶尔传来几声枪响,没有人感到惊讶,就像船夫听到淮河的波浪声一样。卡车在帐篷群里慢慢地行进,终于停在一顶较大的帐篷前。金久活动了一下手脚,手扶着药品箱慢慢地站起来。坐车,坐船,又坐车,一个小时的时间,他感到自己完成了一次穿越。和平与战争在这样的年代是没有地理界线的,但是,人们用自己的愿望在心理上筑起了一条大坝,并祈愿自己留在和平的坝南或坝北。当他们被强行绑架到另一侧的时候,心理上受到的冲击无异于穿越生死线。
刘仁从驾驶室里跳下来,指挥士兵把卡车的后挡打开,把药品搬到帐篷里。然后他冷冷地看着金久,示意他从车上跳下来。金久也冷冷地看着他,艰难地下了车。
金久被带到帐篷里,坐在一只行军凳上,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帐篷里摆放着一些军需品,不时有人出出进进,但是,没有人理他。他就像一只自己钻进来的流浪狗,只要不碍事就行。一个小时后,他和三箱药丸一起被带到一顶很大的帐篷里。帐篷被一块绿色帆布隔成里外间,里间应该是卧室,从绿色帆布与地面之间的一尺空隙能得到一些信息。外间摆放着一张简易的桌子和几把帆布椅子,两支美式冲锋枪挂在支撑帐篷的立柱上。刘仁恭恭敬敬地站在一个脸朝里站立的身材高大的军人身边,正小声说着什么。看到金久进来,刘仁轻轻地咳嗽了一声,说:“旅长,金老板到了。”
林镇湘慢慢地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看着金久。金久微微笑了一下,很快又把它隐藏了。如果林镇湘的素质足够高,金久的得体足以让他脸红。但是,金久知道,他面前站着的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在这顶帐篷里,他是被忽略的。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林镇湘说。
“我见过旅长两次,”金久的微笑回来了一些,“都是在你带部队路过我的药铺时。”金久清楚地记得,上一次见到林镇湘,是一个多月以前。当时林镇湘骑在一匹白马上,头昂得比白马还高。那时的林镇湘比现在年轻五岁。金久想,看眼前这家伙,面容憔悴,眼里布满血丝,眉头紧锁,可以想象,近几天的战事已经把他的精力耗尽了。他会怎么收场呢?这个人迈出第一步后,如果不是遇到痛击,是不会主动回头的,而痛击带到的后果,远远大于主动回头。
林镇湘点点头,在一张椅子上坐下,示意金久也坐。然后,从衣袋里摸出一支粗大的抽了一半的雪茄。刘仁连忙掏出打火机为他点燃,媚笑把肥胖的脸挤出几道粗粗的皱纹。烟雾从林镇湘嘴边升起,遮住了他的脸。
“你知道为什么要你来这里吗?”林镇湘问。
金久摇头,说:“以常理来说,完全没有必要,也是不礼貌的。”
林镇湘看了看刘仁,刘仁弯了一下腰。林镇湘又把视线移到金久脸上,说:“把你带到这里来,是对你不放心。”
“不放心什么?”金久一脸困惑。
“先是不放心你这个人,然后是不放心你的药。”林镇湘说。
金久愣了一下,继而有些气愤,说:“无恒德者,不可以为医。我虽然算不上医生,但是一直以此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你这样说,是对我的羞辱。当然,羞辱我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对于你来说太简单了,但是,你不认为这也是对你自己的羞辱吗?”
林镇湘吐出一口烟雾,说:“生民何辜,不死于病而死于医?”
金久道:“医家有割股之心,如果病人死于医,是医术不精。但林旅长的意思,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是说医家有意为之?”
林镇湘闭上眼睛,似乎没有听到金久的话。
刘仁慢慢踱到金久面前,说:“有意还是无意,很快就会见分晓。我现在只问金老板一句话,除我们之外,你近期有没有接过一笔大单?”
金久摇摇头,说:“没有。‘济人堂’生产能力有限,即使有订单,为了按时完成你们的任务,我也会拒绝的。”
林镇湘豁地睁开眼睛,和刘仁对视了一下。刘仁会意地笑了笑,又问:“你敢保证没有?”
金久坚决地说:“真的没有。”
刘仁拍了拍金久的肩膀,说:“我现在才明白,一个聪明人在什么时候会变作一个笨蛋——当他被利益驱使的时候,或者,被某种愚蠢的信仰左右的时候。我说得对吗?金老板?”
金久困惑地看着刘仁。
刘仁无奈地摇摇头,说:“真会演戏,真会。都到这个时候了,你的信仰还在发挥作用。我就挑明了和你说吧,你昨天晚上到牛车胡同去,目的是什么,我们一清二楚。牛车胡同21号,对吧?你要接头的人姓杨,对吧?你以为姓杨的跑掉了?他能跑掉吗?当他跑不掉的时候,你以为他会为了所谓的信仰而守口如瓶?”
金久的脸色变得苍白,嗫嚅道:“我真的只是去那里喝酒,真的。那个卤摊的花生米很好吃,你们可以尝一下。那个什么21号的姓杨的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林镇湘站起身来,走到金久面前,把手里的雪茄烟一点一点捻灭,说:“你可以不承认,你甚至可以说你去那里只是为了嫖一个女人,只是去会一个相好。但是,有什么意义呢?”林镇湘拔出手枪,打开保险,看了看枪口,突然一甩手,一声巨响在金久耳边炸响,帐篷外面的一只流浪猫惨叫了一声,倒在了地上。
金久被吓得跳了起来,却被刘仁一把按回椅子上。
金久的眼神有些惊恐。林镇湘注意到了这一点,自打金久进了帐篷,还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表情。林镇湘满意地笑了笑,吹了吹枪口上的硝烟,把枪插回腰间。
那只流浪猫挣扎了一下,便伸直了四腿。金久的目光死死盯着那张破旧的桌子,似乎在那里发现了什么秘密。林镇湘和刘仁明白,他只是想转移注意力,那只已经死去的猫,让他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林镇湘走到那三只黄色纸箱跟前,弯下腰,取出一粒药丸,放在眼前仔细地看着。他感觉到了金久偷窥的目光,不屑地撇撇嘴,把药丸轻轻捏碎,放到鼻子下嗅着。
金久把头低下,看着脚下的地面。
林镇湘把捏碎的药丸一点一点撒到箱子里,就像捏着一把盐均匀地撒到汤锅里。
刘仁端来一盆清水,手里还有一块肥皂。
林镇湘洗了手,在金久对面坐下,说:“我听说你的药铺里有一幅刘秉忠的《南乡子》,字写得很好。我对字不感兴趣,字写得再好,也无法杀死一只猫。我只对词的内容感兴趣。年去年来鞍马上,何成!短鬓垂垂雪几茎。一个药铺的老板,他应该去背《汤头歌》,应该去看《本草》,应该去研究一下《伤寒论》。但是,你却对‘年去年来鞍马上’投入了过多的精力,这令我怀疑。你曾经是军人?一个军人出身的斯文人,他是怎么改行做了药铺老板的?我对这很有兴趣。金老板,能否让我们分享一下你的故事?”
金久的冷汗冒了出来,他抬起右手去擦,却发现冷汗接二连三地冒出来。他叹了一口气,只好放弃,尴尬地看着右手,不知怎么办才好。
正在这时,一个穿中校军服的高个男人跑进来,向林镇湘敬了个军礼,说:“报告旅长,一一三营回来了,还是攻不上去,而且,伤了三十多个弟兄。”
林镇湘并不气恼,似乎这样的结果在他的预料之中。“看来,刘千叶的抵抗力还是挺强的,”他说,“不是说他的游击队都染上瘟疫了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强的抵抗力?是强弩之末,还是情报有误?”
中校挺直腰杆,说:“情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在交战时打死了一个游击队员,虽然是失血而死,但是能看出来他的确感染了瘟疫,面色和血液,感染瘟疫的症状很明显。不过,我们的士兵也有感染了瘟疫的,没有感染的也很害怕,这是我们战斗力减损的一个原因。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行动的损失将会超出我们的预期。这一点,请旅长重视。”
金久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小小的指甲钳,慢慢地剪着手指上的老皮。
林镇湘挥了挥手,中校转身往外走,走到帐篷门口的时候又回头看了一眼林镇湘,不知是催促他尽早拿主意,还是怪他到现在还没有拿出好的主意。这个眼神被金久看到了,金久想,这个林镇湘,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温和的长官?杀人如麻,对部下会温和吗?如果他不从军,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便他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职员,将来的命运也会好一些。
林镇湘走到金久身边,用了三秒钟直视他的眼睛,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刘仁。刘仁像是听到了号角,他快步走到林镇湘身边,特意把枪套向身前捋了一把,像是在向林镇湘表明,他已经准备好了。林镇湘点点头,走回药箱跟前,沉思了片刻,又弯腰取出一粒药丸,看着它,像是凝视一位久别重逢的仇人。突然,他猛地扭了一下腰身,那粒药丸从他手里像一颗子弹一样飞出,不偏不倚,正砸在流浪猫的尸身上。
“你知道,对一个温暖的肉体进行摧残,是不人道的做法。”林镇湘说,“但是,有时候,你必须做出比不人道更加不人道的行为。金老板,是你逼我这么做的。”林镇湘从箱子里抓出三粒药丸,让它们在手掌里慢慢滚动着。药丸相互碰撞,发出柔软的沙沙声,像几只老蚕在鲜嫩的桑叶上啃啮。
金久凄惨地笑了一下,说:“如果有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一定会选择一个离药铺老板最远的职业。你知道那是什么职业吗?”他看着林镇湘,似乎真的需要一个答案。
林镇湘摇摇头。
金久说:“军人。作为药铺老板,我们每时每刻都在竭力挽救生命,而你们却在一瞬间把我们的努力化为乌有。但是,这仍然是一个愚蠢的选择,因为,这是逼不得已的决定。”
林镇湘似乎没有听到金久的话,他愣愣地看着手里的药丸,仿佛那是一枚手雷,他正犹豫着把它扔到哪里。
刘仁跑到帐篷外,吩咐一个士兵把猫的尸体扔掉,扔得远远的。
林镇湘把握着药丸的右手伸向金久。“你把它吃下去。”他说。
刘仁从院子里跑回来,有些吃惊地看着林镇湘。
金久的脸有些发紫,他的呼吸似乎有些困难,因为他艰难地伸了一下脖子。他看着那几粒药丸,像看着一个就要爆炸的炸药包,他似乎听到了导火索咝咝的燃烧声,看到了黄色的硝烟。金久下意识地伸出手挡了一下,但是,林镇湘轻巧地躲开了。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金久的声音很微弱,似乎他的身体已经虚弱至极。
“我需要验证。你的诚信,你作为医生的良心,与我的士兵的生命,与我的行动成功密切相关。”林镇湘说,“如果你能证明你的清白,我会给你加倍的补偿。”
“没有病的人吃它有用吗?”金久低吼了一声。但是,大家都能听出来,这是胆怯的吼声。
林镇湘的脸色像天色一样阴沉,说:“我只是想证明,它有没有另一种作用。我在用士兵的生命和你打赌,对于这一点,你比我还清楚。”
金久看着林镇湘,想从那双野蛮的眼睛里看到妥协,但是,他看到的是越来越冰冷的神情。
金久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从林镇湘的手里接过那三粒药丸,把其中的一粒掰成四块,像吃糕点一样,一点一点地吃了下去。然后,把另外两粒扔回箱子里。
不知何时,林镇湘手里多了一只透明的高脚杯,里面有半杯白酒。林镇湘转动着杯子,让酒液显出挂壁的效果。良久,他伸出鼻子嗅了一下,闭了一下眼睛,然后轻轻地抿了一口,点点头,说:“白酒的味道,总是比红酒醇厚。”
金久的嘴角沾了一点药丸的残屑,他抹了抹嘴,喉头蠕动着,希望得到一杯水,或者一杯可以饮用的液体。但是,没人理他。
林镇湘把杯里的白酒一饮而尽,说:“你的用量,不是一天三丸吗?在这一点上,我尊重你,今天你必须吃下去三丸。另外,我还要告诉你,考验期,一至三天。”
说“三”的时候,林镇湘的嘴唇抿得过紧,以至于这个发音听起来有些奇怪。
金久点点头,说:“如果你不珍惜你的士兵,我愿意陪你三天。”
七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淮河的水浪拍打着堤岸,发出低沉的近乎哭泣的声音。风越来越大,携带着河水的腥气和岸边水草热乎乎的气息,吹到三淮山下的军营里,把帐篷刮得呻唤不已。
金久被送到一顶小帐篷里,被强行脱去所有衣服,鞋子也被扔掉了。两个士兵抬来一大桶凉水,强迫金久在他们的注视下洗澡。然后,刘仁给金久拿来一套臭哄哄的士兵服装,说这样他就可以完成从药铺老板到军人的蜕变。金久明白,他们是担心药丸里有毒,担心他身上带着解药,担心他们的验证得不到真实的结果。他坐在窄小的帐篷里,听着风声,想着自己的家人。梅媛,应该早些把她娶了。这样一个优秀的女人,是他的宿命,她一直在三淮城里等着他,而他以前的一切遭遇,似乎都是为了在三淮城遇到她,或者说,是为了逼着他流浪到三淮城与她相识相爱。还有女儿,还有袁克仪,他对不起孩子们,在最快乐的年龄,却得到了来自他的沉重。金久的心里没有沮丧,但是,有一些淡淡的忧伤与风一起潜入了帐篷,这忧伤,潮乎乎的,再浓一些,就是泪水了。
疲惫是突然袭来的,就像一块土坯突然从帐篷顶上落下,砸在他的背上。帐篷里除了金久坐着的一张行军椅,还有一张窄小的行军床。在这样的荒郊野外,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而帐篷外, 有四个士兵看守他。金久慢慢地站起身,突然踉跄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扶住了那条有些残疾的腿。一个哨兵探进头来看了看,金久向他笑了笑,然后便歪倒在行军床上。眩晕的感觉就是在这时到来的,它从额头开始,迅速袭击了整个大脑,然后向全身蔓延,很快地,整个身子都飘了起来。
金久做梦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做梦了,或者说,他已经忘记做梦的感觉了。当梦的身影向他飞来时,他下意识地向它挥了挥手,似乎在赶它走。梅媛是他的梦,走了;可欣更是他的梦,也走了。他不需要梦,但是,他无法阻挡。此时,他的意志就像淮河边的芦苇一样,轻轻的一阵风,就能把它吹得东倒西歪。梦太多,多得无法记清,就像天边的云,叠加成山;就像草原的羊,只有以群来计算;就像淮河里的船只,一个船队接着一个船队。那真是五彩缤纷的梦啊,拥挤的人群,华丽的舞厅,飞鸟,还有奔跑的罗威纳犬,还有枪炮声,以及男人的怒吼和女人的尖叫.........
金久觉得这些梦就像一只只利爪,每一次来袭都带走他的血和肉,带走他生命的一部分。天快亮的时候,他在梦中感到自己已经无力再做一个梦,哪怕是最小最短的梦。他陷入了深深的昏睡,他知道,这样的昏睡是可怕的,但是,却是必需的。
“滚起来!起来!”金久听到了粗暴的唤醒声。他不相信这样的声音与他有关,于是他继续睡。昏睡多么令人留恋,不要想任何事情,不要面对任何不公平不公正,不会与任何人发生任何关系。突然,他感到自己遭受了沉重的一击,肩膀疼痛难忍,令他无法继续逃避。
金久睁开了眼睛,他的面前,站着刘仁和两个士兵。袭击他的是一个矮个子士兵,一脸横肉,鼻孔上翻,令他想起在长州动物园里见到的一只野猪。击打金久的工具,是枪托。金久看看那枪托,又看看小个子士兵,慢慢地坐了起来。他感到全身有些紧,像是被一根从喉咙插进的粗管子吹满了气体,满满的气体,如果用一根细针扎一下,他就会发出一声巨响,炸成无数碎片。
刘仁疯狂地笑了起来,笑声刺破了帐篷,惊飞了帐篷顶上栖脚的两只麻雀。笑了足有一分钟,刘仁直起腰来,用手绢擦了擦笑出的泪水,然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面小小的镜子。镜子很小很圆,玲珑剔透,像一块圆圆的水晶。金久记得,梅媛也有一面随身携带的同样玲珑的镜子。同样玲珑?金久的心猛地揪了起来,就像被枪托砸在了心上。他从刘仁手里抢过那面镜子,是的,正是梅媛的镜子。
金久咕咚一声倒回床上。
刘仁从金久手里夺回镜子,把镜子对准他的脸,说:“你瞅瞅,你自己瞅瞅。”
金久把紧闭的眼睛睁开,镜子里的自己已经走形了。本来略显苍白的清癯的脸,现在肿成了一只土豆,挺拔的鼻子成了一只肥厚的菜椒,而那一双曾经光采熠熠的眼睛,就像两只残留着绿色壳肉的核桃。金久叹了一口气,慢慢站起来,向帐篷外走去。
“你干什么去?”刘仁在背后问。
“你的成绩已经出来了,不想带我去见林镇湘吗?”金久冷笑一声。
天晴了,帐篷外阳光充足,空气热烘烘的,夹杂着硝烟的气息。大片的水雾像一团团潮湿的棉絮在淮河上空悬浮着,不知是要落下还是要随风飘去。金久向林镇湘的帐篷走去,两条腿的皮肉似乎要绽开了,疼痛如同剪刀一样拆卸着筋脉,令他步履艰难。
“梅媛,我知道你不会怪我。”金久在心里默默地说。
林镇湘正在帐篷里来回踱着步,时不时向门口张望一下。金久知道他在等自己。林镇湘害怕验证,却又不得不验证,而验证的结果,无论是哪一种,对于林镇湘都不轻松。
当金久披着一身阳光走到帐篷门口时,林镇湘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并非不相信眼前的人就是金久,而是为自己的怀疑得到了验证而感到伤心和愤怒。验证了他的怀疑,意味着他将面临更大的麻烦,而麻烦能不能解除,还得依赖眼前这个已经肿得变形的男人。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林镇湘开门见山。金久还有多少时间,他不知道,但是,他的士兵还有多少时间,他心里清清楚楚,所以他一分钟也不愿意耽误。
“我怎么办无所谓,关键是你想怎么办。”金久在昨天他坐过的那张椅子上坐下。
“我想不到你会在药里下毒,你昨天怎么对我说的?”林镇湘压制着怒火。
“我什么都没有做。你让我吃我自己制的药,我吃了。你们不给我饭吃,我也忍了。除此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做。”金久说。
“你他娘的为什么要给我的士兵下毒?你做了6000丸毒药。如果我没有得到你去城南牛车胡同21号接头的消息,我会选择相信你,那么,现在我将有一百多个士兵肿得像你一样,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枪毙你!”林镇湘咆哮起来。
金久笑了笑,他看着林镇湘粗红的脖子,目光里充满了怜悯。
“我没有下毒,天地可以做证,历史可以做证。”金久说。然后他瞥了一眼桌上的一包压缩饼干,走过去把它拿在手里,放到鼻子下面嗅了嗅,抽出一块,一点一点啃起来。
半山腰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声,不知道是林镇湘的部队想攻上去,还是刘千叶的游击队想冲下来。枪声响了一顿饭的工夫才渐渐平息。帐篷里的人都不说话,他们都在侧着耳朵听枪声,想心事。枪声是一样的,但是,传达的信息却是不同的,每个人都在根据经验得出自己的判断。
林镇湘的脸色很红,他的眼睛也有些红,是那种干燥的红,好像随时可以燃起一场大火。
“不管你以前做了什么,我都不想提了。我现在要你为我做两件事,如果你答应,我可以把你放了。我知道你有解药,你有解救自己的办法。从我这里早些脱身,你也许能保住一条命。”林镇湘居高临下地看着金久,就像一座高山在俯视一个土坡。
林镇湘向帐篷外面招了招手,两个士兵走进来,手上托着两个不锈钢托盘,上面有两碗粥,两盒带英文的罐头,还有一盘炒鸡蛋。刘仁把桌子往帐篷中间拉了拉,示意士兵把托盘放在上面。虽然这个动作有些多余,林镇湘还是向他点了点头。
“只要不突破我的底线,我也许可以答应你。”金久一边说着,一边端起一碗粥,闻了闻,轻轻地呷了一口。
“你有选择吗?”刘仁声音尖利地说,扭头看了一眼林镇湘,似乎对林镇湘的宽容很不理解。他实在想不通,一个下毒的医生,一个使用恶劣手段的药铺老板,一个被自己的错误惩罚得快要失去生命的人,他有资格讨价还价吗?
林镇湘要金久做的两件事出乎刘仁的意外,似乎也出乎金久的意外,因为金久的脸上流露出惊讶的神情。林镇湘要金久做的第一件事,是说出他给游击队制的药丸藏在了哪里。林镇湘确定无疑地告诉金久,他的士兵有一百余人感染上了瘟疫,如果疫情得不到控制,他将失去这些英勇善战的士兵,而且,其余的士兵也将面临同样的危险。虽然军中的医生已经尽了全力,但是收效甚微。“济人堂”的真正的清瘟解毒丸,这是他目前最需要的东西。林镇湘说你既是药铺老板,也是医生,虽然你已经背离了你应该遵守的医训,但是,我还是愿意相信你一次。然后林镇湘说了让金久做的第二件事:金久必须想办法把这6000丸药送上三淮山交给刘千叶。林镇湘说你不是说这些药丸没有毒吗,好吧,我愿意把它们送给刘千叶。
金久喝完一碗粥,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他示意刘仁把林镇湘的行军床从里间屋里搬过来,他要休息一会儿。刘仁要发火,却被林镇湘制止了。林镇湘亲自把行军床搬了出来,然后把金久扶了上去。
金久躺在行军床上,长出了一口气,然后告诉林镇湘,他已经没有药了,真的没有了。虽然他知道这是一个赚大钱的机会,但是,他的能力是有限的。至于第二件事情,金久一口回绝了,理由是这些药丸都是地道的好药,他不能不顾一百多位士兵的生死而把药送给游击队。金久反问林镇湘,如果自己上了三淮山,刘千叶会相信吗?到目前为止恐怕还没有一个游击队员从山上突围,自己怎么可能带着这么多药品上山呢?
“如果我上山以后不再回来,林旅长你怎么办呢?”金久笑着问林镇湘。“还有,如果我的药里有毒,即使合情合理地上了山,我会让刘千叶的游击队吃这些药吗?”
金久有些嘲讽地看着林镇湘。
林镇湘吃了一块饼干,喝了一碗粥,然后向刘仁做了个手势。刘仁会意,转身出了帐篷。五分钟以后,刘仁带着一脸憔悴的梅媛走了进来。
从那面镜子,金久已经知道梅媛被他们逮捕了。但是,当梅媛走进来时,金久还是吃惊地睁大了眼睛,他慢慢地从床上坐起来,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
梅媛看到被毒药折磨得面目全非的金久,吃惊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他,继而,她的泪水流了下来。她跪在金久面前,哭着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得到这样的待遇。金久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说:“这样的待遇已经不错了,只是,没想到,会把你也牵连进来。”
看到梅媛的泪水已经流到了脖子上,林镇湘掏出手帕,让金久给她擦一下。
“这么漂亮的女人,你忍心把她也陷进来?”林镇湘幽幽地说。
金久鄙夷地看着他,说:“是你!”
林镇湘摇摇头,说:“当你陷进去的时候,你的女人也就陷进去了。”
金久长出了一口气,说:“我真的没有药丸了,不信你们可以去搜,搜到了就是你们的。但是,我答应你送药上山,只要你能设计得合情合理,不让他们怀疑我。而且,我可以保证我什么都不会和刘千叶说。我只有一个条件,你们把我的女人放了,让她从这件事中脱身。”
林镇湘叹息道:“我终于看到了你的一点诚意。但是,我不会单凭你的几句话就完全相信你。药丸有没有,刘仁一会儿会去你的药铺验证的。至于上山的事情,还是由你的女人代劳吧!当然,我会给她派几个药铺伙计的。嗯,她叫梅媛,是吗?早就听说三淮城里有一个漂亮的中学女教师,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面。”
“为什么不让我去呢?你以为刘千叶会相信她吗?”金久的声音有些歇斯底里。
“恋爱中的女人会把生命奉献给她热爱的男人,而男人却会为了某种利益而抛弃他热爱的女人,所以,我选择了梅老师。”林镇湘说,“你在我这里,梅老师会回来的,而且会按照我的设计行事。反之,如果你上山,正像你说的那样,我一定会担心你留在山上。而且,我断定刘千叶会相信梅老师,不信,我们可以打个赌。至于之后的事情,我们只有等待了,把这6000丸毒药送出去,它进了谁的肚里,或者在山顶上生根发芽,那是老天的事情,我们也管不了了。”
“算了,赌就不打了。”金久沮丧地说,“我只希望,你能让我和梅媛单独待上几分钟。”
林镇湘坚决地摇摇头,说:“当梅媛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如果你还活着,我会给你们充足的单独相处的时间。”
金久握住梅媛的手,看看她左手中指上那枚绿松石戒指,又看看梅媛的依然有泪水浸出的眼睛,说:“也只好这样了。梅媛,你一定要小心,注意安全,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梅媛会意地点点头。
林镇湘直视着梅媛的眼睛,说:“梅老师,希望你见到刘千叶以后,不要多说话。我给你派的几个伙计会把你的表现如实向我汇报。你必须明白,金老板的生死,全在你的手心里握着。”
梅媛面无表情,但声音却比坚冰还冷还硬:“你是一个卑鄙的人!如果不是为了我爱的人,我宁死也不会为你服务。”
八
三个化装成伙计的士兵背着三箱药丸,带着梅媛出发了。走出不到二百米,一辆卡车超过了他们,向渡口疾驰而去,车上坐着刘仁和一小队士兵。梅媛知道,他们要去“济人堂”寻找清瘟解毒丸,而且,他们肯定能找到。“济人堂”就像巴掌一样大,藏一粒大米都不可能,别说那么多药了。梅媛一边走,一边想着金久被毒药侵蚀得暗黑而浮肿的脸。虽然他非常相信金久的智慧和能力,但是,她却无法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在她心里,金久是个有情怀的男人,是个有主见有抱负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当家理政,他爱的女人会感到很幸福。虽然没有婚姻,但是,梅媛已经感受到了这份幸福,只是这幸福有些特别,仿佛不是俗世的。
金久一直没有给她婚姻,她也没有强求过。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过他对于婚姻的渴望,但是,那渴望像火星一样,跳跃了一瞬便消逝了。
按照林镇湘的安排,梅媛他们将从山南的一条小道上山。小道的一侧是深渊,另一侧是陡峭的山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林镇湘不敢奢望从这里攻上去,但是,他在这里放了一个连。一个连足以抵挡从山上冲下来的游击队了,从山上冲下来的人,是最好的活靶子。梅媛他们从山的南侧慢慢地接近了那条小道,三百米,二百米,突然,从三淮山西侧传来激烈的枪声,还有隆隆的炮声。梅媛知道,那是林镇湘的部队向游击队发动了进攻,目的与自己的行动有关。两分钟以后,小道旁突然窜出七八十名士兵,嘴里高喊着什么,向枪声响起的地方冲去。梅媛他们趁机上了小道,快速向山顶移动。
梅媛清楚地记得,金久来到三淮城的第二个月,就委托她在《长州晨报》上登了一则征诗启事。那时他们已经有了一些交往,对彼此的感觉越来越好。征诗启事的内容很简单:窗外数竿君子竹,西风散雨弄清声。续成七绝者,请与石门巷赵氏联系。梅媛不解。这两句诗是从《南乡子》演绎出来的,续成七绝,再简单不过,为什么还要在报上征集?问金久时,只说在长州有一个诗友,当年就是因为续这两句诗而相识,成了至交。后来发生了变故,天各一方。但金久相信诗友有一天会回到长州,所以就尝试一下。长州离三淮有二百多公里,在长江以南。梅媛由此猜测金久是从那里来的。启事登出以后,金久让药铺里的伙计去过长州几次,说是买一些药材。但是,长州是不产药材的。梅媛知道,金久对她放心,所以才随便找个理由搪塞她。
梅媛想,如果这次能安全下山,如果还能与金久一起安全地回到三淮城,一定要向他问个究竟。
行到半山腰,便有十来个全副武装的游击队员围过来。
“我是‘济人堂’药铺的,要见刘千叶。”梅媛说。
当刘千叶站到梅媛面前时,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在“济人堂”见过他数次,原来那位儒雅的风度翩翩的刘老板就是刘千叶。刘千叶明显瘦了许多,脸色也黑了不少,但是,那双眼睛还是那么亮,充满了乐观和信心。
刘千叶看着梅媛,点了点头,又看了看她身后的三个伙计。梅媛示意三个伙计把药箱从背上卸下,说,“刘队长,这是金老板让我送来的药,请你查验。”
刘千叶笑了笑,说:“我知道你是金老板的未婚妻,梅老师。金老板真是不知道怜香惜玉,竟舍得让你来做这粗活。等我见了他,非得好好教训他不可。”然后把目光落在梅媛左手中指上,问,“梅老师手上的戒指,不会是金老板送你的订婚戒指吧?”
梅媛把戒指取下,递到刘千叶手里,说,“倒是他送我的,不过,可没有提订婚的事。”
刘千叶把戒指翻来覆去看了一遍,才把它归还梅媛,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一只琥珀流水小坠,说:“上次找金老板订药,还有些欠账,我就用这只琥珀小坠代替了,请梅老师收好,务必转交到金老板手上。我还有些事情要办,不能陪你了,也请梅老师原路下山吧!”
待梅媛走出十余步,刘千叶忽然在她背后有些动情地喊:“梅老师,请告诉金老板,山高水长,如果还有见面的一天,我自当以血和酒,当面致谢。”
梅媛下山时,三淮山西侧的枪声仍然响个不停。当他们回到山脚时,那条小道上仍然没有一个士兵。林镇湘把戏做足了。当然,肯定有很多双警惕的眼睛在他们无法看到的地方注视着。梅媛忽然想,如果不是担心金久,自己会不会提出留在山上呢?这个念头缠绕着她,一直伴着她走进林镇湘的帐篷。
九
在梅媛见到金久之前,她在林镇湘的帐篷里待了半个小时。林镇湘当着她的面让三个扮成伙计的士兵反复回忆梅媛和刘千叶见面的每一个细节,又询问了很多在梅媛看来很神经的问题,包括刘千叶看梅媛时的表情,包括刘千叶送给梅媛琥珀小坠时有没有暧昧的眼色,梅媛有没有给过刘千叶什么暗示。林镇湘数次问三个士兵,刘千叶有没有怀疑那条小道是故意让开的。三个士兵确定无疑地告诉他,没有!因为当驻守小道的士兵叫喊着冲出隐藏地点时,山上的人都能看得到。那些士兵很会演戏,拼了命地往西冲,好像那里非常需要他们。林镇湘对他们的回答很满意。三淮山西侧的战斗货真价实,他损失了十余名士兵,但是,如果能哄过刘千叶,这个代价是值得付出的。
林镇湘从三个士兵那里得到的信息确实不少,比如,刘千叶确实在金久的药铺订过清瘟解毒丸,而且金久收了订金;刘千叶认识梅媛,说明他不止一次去过“济人堂”;刘千叶并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和梅媛说太多的话,说明梅媛和他的关系很普通;刘千叶把琥珀小坠交给梅媛,并让她一定交给金久,有可能是他给金久的信物,等于告诉他药丸已经收到了,由此可以推测,金久和刘千叶的关系绝对不是简单的交易关系,等等。但是,这些信息是林镇湘靠他的想象力就可以推测出的,而且,他的行动已经表明他确实很相信自己的想象力。所以说,这些信息对于林镇湘来说,意义不大,或者说,几乎没有意义。
林镇湘兑现了自己的承诺,派人把梅媛送进了金久的帐篷。
金久躺上床上,正微闭着眼睛想心事。梅媛坐到他身边,摸了摸他的额头,很烫,而且,他身上的浮肿似乎更厉害了。金久睁开眼睛,向她笑了笑,摸了摸她的脸。梅媛把那枚小坠掏出来给金久看,说你知道那个刘老板就是刘千叶吗,金久点了点头,说:“他第二次到‘济人堂’的时候,我就猜出来了。”
梅媛嗔怪地看着金久。金久淡然一笑,说:“不该让你知道的,一个字也不能说。该让你参与的,你躲也躲不了。”
“你怎么会中毒的?”梅媛问,“我听他们说,你是吃了药丸才中的毒,是真的吗?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想知道所有的事情,我也有权知道。”
金久做了一个阻止的手势,轻声说:“什么都不要问,不要问。我们就这样待一会儿,我们单独相处的机会不多了。”
梅媛说:“林镇湘答应过,等事情办完了就放我们走。”
金久摇摇头,说:“如果淮河水可以向西流,他们就可能兑现承诺了。我肯定是走不脱的,不过,你可以走。”
梅媛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
金久说:“没有玩笑,从始至终,连玩笑话都不是玩笑。别忘了昨天早上我交代你们的话,别让我死不瞑目。”
梅媛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说:“我绝不会离开你的,我们要死就死在一起。你欠我一场婚礼,欠我一段婚姻,我要你补偿我,我要你补偿我三十年五十年。”
金久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光线一暗,刘仁掀开门帘走了进来。
“金老板,你留给游击队的药,我全都找到了。5000丸,对不对?”刘仁手里拎着一根鞭子,鞭梢不安分地摆动着,像一条随时可能把人咬伤的小蛇。
“你把这件事办得这样圆满,并不能说明你的智商比其他人高。”金久说,“不过,它确实也不低。”
刘仁把金久和梅媛带到林镇湘的帐篷里。那顶绿色的巨大的帐篷,充满了林镇湘的体臭和雪茄烟刺鼻的气息,让金久有一种想吐的感觉。他扭头看看梅媛,梅媛也厌恶地皱着眉头。
林镇湘脸上有一种胜利者的神采,正在擦拭一块巴掌大的碧绿的玉玦。玉玦散发着温润的光彩,像是在一刻不停地讲述自己的故事。
他的身边,摆放着刘仁刚刚带回来的三箱清瘟解毒丸。
“没想到这三淮山真是一处宝地,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出土。”林镇湘自言自语,但声音有些高,像是故意让所有人听见。
“等战争结束了,我就留下来,做一个考古学家。”林镇湘又说。
“那是一种奢望。”金久低声说,“到那时候,你会和那些还没来得及挖出来的东西躺在一起。”
林镇湘抬起眼睛,看看金久,看看梅媛,脸上的肌肉抖动了几下。
“你是一个聪明人,”林镇湘对金久说,“所以,你应该明白,对于我来说,你和你的女人已经没有用了。从某个角度来说,你的女人可能还有一点用处,这由她自己决定。而你,我应该安排人为你找一块坟地了。”
金久在一张椅子上坐下,说,“那倒未必,有些事情我们还有必要坐下来分析一下。送到山上的药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我还不知道,但是,刘仁从药铺带回的药能不能起到作用,你说了不算,我说了才算。”
林镇湘惊讶地张大了嘴,然后嘿嘿地笑了几声,从药箱里取出一粒药丸看了片刻,一点一点把它捻碎,放到鼻子下嗅了嗅。
“如果你同时制出了11000丸有毒的药,我就太佩服你的心计了,我会把你留下来,让你当我的参谋长。”林镇湘说,“可是,这一次,我不会让你尝试了,你已经没有机会了。”
金久点点头,说:“你可以让你的士兵尝试一下,但是,三两个人就行了。如果你让一百多个患病的士兵同时尝试,就把这些药糟蹋了,糟蹋了就没有了,没人再给你做了。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如果你不与我合作,这些药的效用就和你发给士兵的米糕一样,只能用来填饱肚子。三天以后,染病的就不是一百多名了,这些道理,你和我一样明白。”
林镇湘脸上的肌肉有些发僵,金久知道自己的话已经起了作用。
“我想问一句,如果你说的是真的,你想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林镇湘极力掩饰着自己的愤怒。
“放我的女人走。”金久一字一顿地说。
十
林镇湘不相信金久的话,但是,他不能不考虑金久的建议。半个小时以后,林镇湘命令刘仁选择了六个患了瘟疫的士兵,让他们服下了药丸,然后命令刘仁带几个人全天侯监控,一旦那些士兵出现好转的征兆,立即报告他。在等待的过程中,林镇湘不想看到金久,也不想看见梅媛,派两个士兵把他们送回了小帐篷。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像梅媛那样优秀的女人为什么愿意和金久搅在一起。他想不通的还有一件事:金久到底是不是共产党?从金久的行为判断,他肯定是共产党,但是,他也很像一个利欲熏心的药铺老板。当然,这都不重要。他和刘千叶搅在一起,他制作有毒的药丸,这些就够枪毙他无数次了。无论他是谁,他的葬身地肯定是在这淮河北岸的三淮山脚下,不可能是其他的地方。
金久没有像林镇湘一样思绪万千,虽然他的病体更容易触发心绪,虽然有很多事情要总结。金久只希望在最后的时光里,能全身心地享受他和梅媛的爱情。
当一个人失去自由的时候,如果有心爱的女人在身边陪伴,自由就没有那么可贵了。身陷囹圄的金久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也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他对于自由已经没有渴望,甚至对于生命也不抱希望。但是,有梅媛在身边陪着,让他的悲壮浸润了温情,他觉得这样的结尾是金色的。
三年里,金久多次来到三淮山脚下采药,看惯了三淮山的春夏秋冬,他爱这里,就像爱自己的故乡。他本来以为可以终老在这里,本来以为他可以像以往一样,喜欢的时候随时都能跑过来。巨大的变化这么快就来了,似乎还没有准备好,但是,已经做得很好了,不需要做过多的准备。金久知道自己随时都在准备着,一刻也没有心闲过。他和梅媛相视而坐,这时他才发现,梅媛的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她脸上的皮肤有了零星的雀斑,这些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他不知道,没有一点记忆。金久心里涌出一阵歉疚,慢慢地把梅媛抱在了怀里。他不敢亲吻她,不是怕帐篷门口的士兵,是担心自己身上的毒素影响梅媛的健康。三年了,他总共抱过梅媛几次?屈指可数。三年里他都在忙些什么?采购,采药,制药,卖药。为什么他没有意识到那些都是可以往后推的事情呢?为什么他没有想到他的女人也会老呢?金久的心里充满了自责。这样的幸福,如果只能享受一天或者两天,该是多大的遗憾啊!
帐篷里的行军床无法让两个人并肩而眠,金久把它的四条腿收了起来,把它变作一副担架。担架铺在地面上,再铺上那床薄薄的被子,就是一张很宽敞的床了。金久和梅媛躺在他们的床上,抚摸着自己的爱人。梅媛幸福地轻轻叹息着,而金久却听到了生命从身边咝咝流走的声音。
“我们还没有同房呢!”梅媛说。
梅媛的声音在黑暗中就像一根游丝,一点一点飘着,时起时伏,却把金久的心牵得很疼。
梅媛一直以为婚姻就像第二天早上的太阳一样,说来到眼前就来到眼前,所以她一直拒绝和金久同房。最美好的事情要留到最美好的时刻,她这样劝说金久。金久不强求,虽然他很渴望,虽然他知道只要他再坚持一下梅媛就会让步。
金久想,不做也好,如果当初做了,现在可能会后悔吧!
第二天上午,金久和梅媛被几个士兵押着去了那六个充当试验品的士兵的帐篷。林镇湘和刘仁都在,看到金久和梅媛走进来,他们的目光里充满了愤怒。六个患瘟疫的士兵并排躺在六张行军床上,眼睛里充满了绝望,就像六条刚从淮河里钓上来的鱼,鱼鳞已经被岸边的砂礓刮掉了一半,即使重新回到水里,也会慢慢地死掉。金久走到士兵跟前,和他们对视了片刻,转身就往外走。林镇湘和刘仁也跟了出来。在他们身后,有一个士兵突然喊了一声:“救救我们……”
在帐篷外的阳光下,金久转过身来,和林镇湘面对面站着。
“他们的病情比昨天更重了,你可以去看看其他感染瘟疫的士兵,他们一定和这几个人一样,正被绝望包围着。”金久说。
林镇湘阴郁地看着他,说:“我想知道原因。”
“因为这些药丸里少了一味药,一味主药。主为辅纲,纲举目才能张,药丸里无纲,所以它们的功效几乎为零。”金久淡淡地说。
刘仁气愤地冲上来,一拳把金久击倒。梅媛大叫了一声,一口咬住刘仁的手,却被刘仁一脚踹倒在地。
金久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梅媛跟前,把她扶起来,用衣袖拍着她身上的灰尘。
“把我的女人送走,我就告诉你们那味药是什么。”金久平静地说。
林镇湘冷笑了一声,说:“我现在就可以枪毙她,你不说出来,我现在就送她走。”他掏出手枪,抵住了梅媛的太阳穴。
梅媛忧伤地看着林镇湘,像是看着一条疯掉的狗。
“你可以杀死她,但是,所有染上瘟疫的士兵都会死掉,他们会给我的女人陪葬,我说到做到。”金久逼视着林镇湘。
“如果你救了我的士兵,我可以放她走。如果你拒绝,我发誓她立刻就会死掉。”林镇湘怒吼着。
金久看了一眼梅媛,转身就走,但是,他的声音随风飘到了林镇湘的耳朵里:“我虽然爱我的女人,但是,我不会为了她而让步的。林镇湘,如果你现在不开枪,你就是个孬种。”
“为什么?金久,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给我一个理由。”林镇湘高喊着。
“你很快就会明白的。”金久头也不回。
一声凄厉的枪声响起。
金久全身颤抖了一下,他站住了,慢慢地转过身来。他看到梅媛仍然站立着,像一棵挺拔的树。
离林镇湘十步远的地方,躺着一只流浪猫的尸体。
金久笑了,他想不明白,在这个吃饭都成问题的年代,为什么这山脚下会有那么多流浪猫。
十一
金久在夜间出现了一次昏迷,死神的翅膀飞过他的身侧,轻轻地碰了他一下,然后消失在视线之外。梅媛一直守在他的身边,眼睛湿润地看着他,用仅有的一杯水一点一点濡湿他干裂的嘴唇。梅媛确信他会死掉,让她接受这个事实有些残酷,但是,残酷的事情一直在发生,没有什么是不可接受的。她从“济人堂”走出去,一路向北,不到五分钟就被两个穿便衣的强壮男人截住,把她塞进一辆吉普车,带到了这里。从那时起,她就知道一生中最大的困难开始了。现在,她看着这个本来可以和自己平安地相守一生的男人,心里想着眼前的一切也许天亮以后就会结束,泪水一次次模糊了她的眼睛。
金久从昏迷中醒来后,一直握着梅媛的手不放。坚强的内心也需要支撑,特别是在肉体已经很难包裹精神的时刻。他对这个女人充满了愧疚,昨天的那句话,也许伤了她的心。虽然她会明白那是他的良苦用心,但是,当她听到时,内心肯定会产生震动。
“天亮以后,我要把你送走。”金久虚弱的声音显得很不真实,令他自己产生了短暂的怀疑。
梅媛没有说什么,似乎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只有轻轻地握住他的手才是真实的。
天说亮就亮了,他们仍然静静地躺着,似乎没有发现已经潜入帐篷的晨光。
没有人送来早饭,即使有,也被看守他们的士兵吃掉了。
“你要找到可欣和克仪。我知道这对于你来说很不公平,你已经为我牺牲得太多了。”金久说。
“你确定他们安全出城了吗?”梅媛问。
金久点点头:“我那天早上就试探过了,加上刘仁,就五个人,全被你和我引走了。”
金久的眼神里充满了忧伤:“你是被我牺牲掉的,梅媛,你们都是我的亲人,但是,你毕竟比他们年长。”
梅媛抚了抚他的脸,说:“我和你相处了三年,有些话可以不说了。”
金久掏出那枚琥珀小坠,摁在梅媛的手心里。
“你做什么?”梅媛轻声问。
金久拍了拍她的手,说:“这枚小坠,是刘千叶送的,是很好的纪念,不能落到他们手里。”
帐篷外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还伴随着几个男人低声的哭泣。梅媛起身走到门前,掀开门帘向外看了看,说:“已经开始死人了,两个,被抬到小山子那边去了。”
小山子离三淮山有三四公里,是一座不大的土山,多年来一直被当作乱坟岗。
金久吁了一口气,说:“林镇湘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又一阵杂沓的脚步声传来,这次是奔着帐篷来的。刘仁掀起了门帘,林镇湘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个荷枪的士兵。
林镇湘站在距离金久三米远的地方,嫌恶地看着他,轻轻地一挥手,两个士兵走上前来,把梅媛从金久身边架起,向帐篷外走去。
梅媛没有挣扎,她只是回头看了看金久,说:“金久,你欠我的,别忘了还。”
金久向她挥了挥手,然后把脸扭向了一边。
大家都沉默着。时间一分一分地流走,似乎能听到淮河里波涛起伏的声音。
半晌,林镇湘才说:“你真的逼我下手吗?我的士兵已经因为瘟疫出现了死亡,我是一名军人,我知道把账记在谁的头上。”
金久低声说:“军人没有商人会算账,我的账从来不会记错。”
林镇湘转身向帐篷门走了一步,向刘仁使了个眼色。刘仁走到金久跟前,说:“我们把你的女人放走后,你确定会救治病人?”
金久说:“我没有理由不救。我自己已经是半截身子入了土,无法救治了,把你们的人救了,几十年后,他们就是我在地下的朋友,我会天天有酒喝。”
刘仁问:“你是刘千叶的人,怎么可能真心真意救我们的人?”
金久哈哈一笑,说:“到现在为止,你的眼睛还是瞎的。我不是刘千叶的人,一直不是。如果你一定要这么说,我也不在乎。你们如果不和我赌这一把,只能输得露屁股,而且,还要背负屠杀士兵的骂名,还有可能被问责。赌一把的意义在于,你们可能会避免这些,而不会多失去一斤一两。我说的对不对?”
林镇湘跺了一下脚,说,“那好,现在就放人。”然后向刘仁使了个眼色:“你去告诉他们,现在就把梅女士放了。”
刘仁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出帐篷。
金久躺正身子,用右手抹了一下鼻子,手指上有一些血迹。金久把血迹给林镇湘看,说:“在我确认梅媛已经安全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做。你要尽快让我安心,不然,即使我想做什么,我的时间也不够了。”
林镇湘点点头,向帐篷外走去。
一个小时后,林镇湘和刘仁走进来。刘仁风尘仆仆的样子,他告诉金久,梅媛已经被送走了,按她自己的要求,她被送到城西,他们为她雇了一辆马车,直到马车消失他们才回来。
金久笑了笑,转身向里,什么话都不说。
林镇湘吼了一声:“人都送走了,你他娘的不守信用啊?你信不信我会在你死之前碎剁了你?”
金久说:“我金久是什么人?这些年只有我骗人,没有谁能骗得了我。梅媛安全以后,我会知道的。我再次告诉你们,要争取时间。”
林镇湘瘫坐在椅子上,他看了刘仁一眼,点了点头。
刘仁想说什么,看到林镇湘难看的脸色,只好转身出了帐篷。
林镇湘说:“这一次,真的要把她送走了,你现在就可以做一些准备。”
金久转过身来,看着林镇湘,说:“让你的士兵用军营里最大的铁锅烧水,最好有两口这样的铁锅。这是你们目前能做的唯一的准备。水烧开以后,仍然是等,等我的女人平安。”
林镇湘把命令发出去以后,仍旧回到帐篷里。他坐在离金久一米远的地方,看着金久衰弱不堪的躯体,很想和他谈些什么。
金久却是一副不想说话的样子,林镇湘刚一张嘴,他就把眼睛闭上了。
“你来这里的目的不是打仗吗?为什么不去指挥你的部队?”金久不耐烦地说。
林镇湘有些尴尬地站起来,咳嗽了一声,说:“你没有听到枪声吗?每天都在打。不过,我今天的兴致在聊天上。”
金久说:“等我的女人安全了,我陪你聊,一直聊到死。”
十二
刘仁回到营地的时候,看到林镇湘正在金久的帐篷外来回踱步。刘仁走过去,敬了个军礼,报告说任务完成了,他把梅媛送到了城南,让她一个人走了。
“走就走了,”林镇湘说,“既然金久不吃那一套,对于我们来说,她的生与死都没有意义。”
林镇湘和刘仁一起回到金久身边。
金久伸了个懒腰,好像刚刚睡了一个好觉。林镇湘讥讽地看着他,说:“在这个时候能睡着的,是圣人。”
金久用胳膊拄着床沿,想起来,没有成功。
林镇湘和刘仁咧嘴笑笑,没有帮他的意思。
金久的肚子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紧接着,他响亮地放了一个屁。
“我们已经把梅女士送走了,城南。”刘仁捂着鼻子说。
金久没有理他,他一动不动地躺着,看着绿色帐篷的顶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林镇湘拉过一把椅子坐下。
时间一点点流逝,林镇湘感到自己的血正在一点一点耗尽。他想问一下金久要等到什么时候,但是,金久是不会回答他的,这一点,几乎可以确定。
两个小时以后,旅部的一名副官进来报告说,有一个“济人堂”的伙计求见。
林镇湘疑惑地看看金久,让副官把伙计带进来。
“济人堂”的伙计李千秋随在副官身后走进来,径直走到金久床边,说:“老板,我在你安排的地方等到了梅小姐,她要我把这个带给你。”李千秋从衣袋里取出一枚镶着绿松石的金戒指,放到金久掌心里。
金久把戒指迎着光线举起来,让它在指尖上翻转。“松月”二字如朝阳般闪耀着光芒,遮没了眼前和心里的一切。金久喃喃道:“竟然没有给她留下个念想!也好,留下了又能怎么样呢?”他把戒指戴到左手无名指上,满意地叹了一口气。
“还有什么吗?她有什么话要你带给我吗?”金久问。
李千秋点点头,说:“梅小姐要我告诉你一句话:窗外几竿君子竹。她还让我告诉你,这句诗的最佳对句应该是:帘内数点朱砂梅。”
金久彻底放松了精神,他满意地哼了一声,用双手捂住了脸。绿松石戒指和“窗外几竿君子竹”这句诗是他和梅媛约定的双保险,当两个保险都由李千秋送到时,意味着梅媛彻底安全了。好了,梅媛可以与可欣和克仪会合了。金久的双手慢慢地从脸上滑落,陷入了昏迷。
金久醒来时,已经是二十分钟以后了。他感到脸上凉冰冰的,估计昏迷期间被喷了不少凉水。他的额头上敷上一块凉毛巾,手边放着一杯凉开水。林镇湘和刘仁焦急地站在他的床前,李千秋站在他们身后,正焦急地向他使着眼色。
“千秋,你先回去吧,照顾好铺子。”金久的声音轻如鸿毛,如果谁的呼吸重一点,鸿毛仿佛就会被吹走。还没待李千秋转身,金久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千秋,梅媛有没有让你带什么东西过来?”
李千秋点点头,说:“带来了,两大包药材,就在帐篷外放着。”
金久看了看林镇湘,两只手往上抬了一下。
林镇湘向刘仁使了个眼色,刘仁和两个士兵走到金久身边,把他扶了起来。金久无力地叹了一口气,看着刘仁,说:“刘参谋,我需要你背一下,我要去看看那两口开水锅。”
刘仁刚想发作,看到了林镇湘难看的脸色,只好挤出一丝笑来,蹲到金久面前。两个士兵把金久抱起来,放到刘仁背上。
刘仁感到一股难闻的气味直冲鼻子,扭头看时,金久虚肿的嘴唇正在他的脸边一张一合。
“我要把你投到开水锅里去。”刘仁低声说。
“你很快就可以实现了。”金久说。
两口锅支在离帐篷二百米远的空旷的草地上,锅底下劈柴火烧得正旺,锅里面的水像被风吹动了一样沸腾着。太阳快下山了,西边的天空有很多彩色云朵,它们围在夕阳周边,像是在举行一场盛大的聚会。
金久想,我也是那些彩云中的一朵。
刘仁把金久放到离铁锅五米远的草地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他从一个士兵腰里拽下一只水壶,把里面的水全都浇到自己脸上和手上,似乎晚一秒钟他就会死掉。
金久看着李千秋,说:“把你带来的药材投到锅里,大火烧半个小时,然后把火撤掉。”
金久又转向林镇湘,说:“等锅里的药汤半凉时,就让你的士兵吃药,一次一丸,一日三丸,每丸都要用一碗半凉的药汤送服。”
林镇湘点点头,问:“什么时候能见效呢?”
金久说,“明天早上,如果我还能活到那个时候,我会和你一起见证。”
林镇湘说:“你不会死的,你还有很多故事没有告诉我呢!”
金久笑笑,说:“如果你有兴趣,如果我还有力气,我愿意讲给你听。不过,其中的一些故事你可能听过,不一定能提起兴趣。”
十三
夜里两点多钟,山南的那条小道上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声,枪口喷出的火苗烧红了那条小道,照亮了半空。激烈的战斗持续了将近十分钟,当林镇湘带着增援部队赶到时,看到了四十多具士兵的尸体。
一群鱼在小河里时,你站在岸上就能看到它们惨淡的未来;但是,当它们游进淮河时,未来就像天地一样广阔了。林镇湘这么想着,突然感到一阵钻心的痛。他捂住胸口,看着那四十多具尸体,感到孤独和恐惧。
天亮以后,林镇湘带着警卫排上了三淮山。已经有两个连在山顶上清剿了多时,除了一些陈旧的窝棚和简陋的生活用品,没有别的发现。林镇湘在山顶上转到日升三竿,希望找到一些能让他兴奋起来的东西,比如,几十座新坟,或者,某个山洞里躺着几十名因为染上瘟疫而无法行动的游击队员。他没有找到这些,但收获还是有的:在一个小树林里,他找到了一口大大的铁锅,里面残留着一些液体。林镇湘用手指蘸了蘸,放到鼻子下嗅了嗅,是一种熟悉的气息。他突然想起,昨天下午他站在那两口鼎沸的大铁锅前面,闻到的就是这个味。
林镇湘站在铁锅前,久久地注视着它,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当刘仁在山顶找到林镇湘时,发现他的军帽扔到了铁锅里,铁锅的底子已经碎掉了。林镇湘坐在一棵巨大的青檀树下,脚边是一支勃朗宁手枪,四周散落着六枚金黄的弹壳。
青檀树有一千余年了,树心已经空了,林镇湘坐在那里,就像被青檀树吞到了肚子里。
派出去追击的部队遭到了刘千叶的伏击,损失惨重。“也许,我们根本不应该追击。”刘仁轻声说。
林镇湘拾起手枪,向刘仁瞄准。刘仁扑通一声坐到了地上。林镇湘站起身,在刘仁的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脚步散乱地下山去了。
林镇湘带着满腔怒火走进金久的帐篷。巨大的失败感让他心灰意冷,让他觉得前途惨淡,但是,他仍然想和金久谈一谈。现在,他有充足的时间了,下午渡河回城与晚上渡河回城没有区别。这次行动被捆上这样的尾巴,全是金久在捣鬼,林镇湘可以扒开他的皮,但是,扒开他的心似乎更为重要。
林镇湘希望金久还活着。
金久还活着。他把行军床移到了帐篷的东北角,这样,他可以借助一根撑杆坐起来。他用艰难的微笑迎接了林镇湘,而且,他还把左手举了起来,想做个手势,但是,他的手指动了一下,整个胳膊便垂落在身侧。
“我听到了枪声,从山南传来的。”金久说。他的目光在林镇湘的脸上探询着,像是在寻找一个答案。
林镇湘说:“你的听觉没错,而且,我可以告诉你,那场战斗之后,刘千叶和他的游击队全都跑掉了。我本来在那里放了一个连,但是,有一半士兵感染了瘟疫,我只好把他们剥离出来。如果不是这样,刘千叶是跑不掉的。听到这个消息,你是不是感觉很满意?”
“是的,我很满意。我从失败中走出来,用了三年时间,这是三年来我最高兴的一天。”金久说。
“我今天来,是看你是否还活着,我想听你讲故事。我知道这个时候你需要一个听众,特别是像我这样的听众。我知道你不想带着你的精彩死掉。”林镇湘说。
“我的故事不精彩,但是,也不会让你失望。”金久脸上浮出一点笑,愉快地点了点头。
十四
“我要对你申明一点,我不是刘千叶的游击队员,我与三淮的地下组织没有任何联系。”金久说。
“可是你做的事情比一百个游击队员都多,三淮的地下党加在一起也没有你的贡献大。”林镇湘说,“我是说这一次,在此之前,你肯定做了更多的事情。”
林镇湘拉了一张椅子坐在金久对面。看着一个濒死的对手愿意敞开心扉与自己说话,是一件愉快的事。虽然真相的每一条触须都会像一把刀一样零割着他的心脏,但是,这样的疼痛未必不能承受。多年来,林镇湘的承受力在渐渐增大增强,已经长成一棵根深的树了。
“在此之前,”金久的声音有些缥缈,似乎声音也随着他的思绪飞走了。“我是做了一些事,但是——”金久虚肿的脸上几乎无法看到表情,只有通过像一条线一样的眼睛,窥见他内心的一些角落。
“也许,一些过去的事情对于我们的现在和未来是有用的,提起它们有些痛苦,但是,它们可以活血化瘀。林镇湘,如果我没有记错,三年前,你在长州待过,是长州的警备司令。”金久说。
“是的,我在那里做过警备司令。”林镇湘有些吃惊,对于往事的翻检让他酸楚,却也刺激了他的好奇心。
“从警备司令到一五六旅的旅长,这样的变化不可谓不大,虽然是一份不小的荣誉,但是,我却知道这必定不是你的本意。”金久的话像一根针,针尖扎得不深,却令人震颤。
林镇湘垂下头,用双手捂住脸。他讨厌这样的姿势,但是,它可以遮住他的表情,让暗淡的眼神消失在掌心里。
三年多了,比现在的季节早一些,好像正在闹倒春寒。长州市警备司令部情报处收到打入共产党内部代号为“鹰”的特勤人员的情报,说在第二天上午举行的群众大会上,共产党的铁血杀手南乡子将要刺杀大会的主要召集人、时任长州市警备司令的林镇湘。情报处立即把情报转给了林镇湘,并建议他取消大会,或者,无限期推迟。情报处的建议对于林镇湘是一种污辱,但是,他知道它是正确的。南乡子是共产党锄奸队的头号铁血杀手,在抗战前就在长州赢得了响亮的名头,抗战期间更是以刺杀了多名日伪军政要员而令敌人谈之色变。内战爆发以后,南乡子在长州实施了十余次刺杀行动,目标都是长州市重要的军政人物,或者过路的国民党军政要员。南乡子的刺杀手段特点鲜明,要么一枪致命,要么一镖封喉,被南乡子盯上的目标,生还率为零。林镇湘曾经组织过多次对南乡子的抓捕,结果都是损兵折将,以致林镇湘的手下一听说有针对南乡子的行动,都噤若寒蝉。林镇湘犹豫了半个小时,最终决定大会按原计划召开。召开这次大会的目的,是为上月抵达长州的陆军暂编第十一师补充兵员。半个月以前就开始筹备的大会,已经动用了各方面的力量,将有七千名长州市民参加,如果轻易取消,不仅招兵计划无法完成,林镇湘的名声也将严重受损,甚至影响政治前程。林镇湘只有硬着脖子往前走,当然,他在脖子上套了很厚的防护,即便有刀落下来,也无法在脖子上留下一道白痕。林镇湘不相信在这样严密的保护之下,南乡子还能得到动手的机会。
大会在长州市政府楼前的大广场举行,林镇湘动用了他能动用的所有力量把会场变作了一只铁桶。七千人的大会,所有参会者都要被搜身,任何金属制品都会被当场没收,略有嫌疑便会被当场拘捕。在主席台的周围,林镇湘的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卫呈扇面展开,就像一百条德国牧羊犬一样环伺在主人周围。林镇湘还做了另一个准备:把原定一个小时的大会缩短为半个小时,既完成了计划,又体面地保全了自己。林镇湘想不到,集会开始不到十分钟,便有三发子弹像三只黑色的鸟儿一样哗哗叫着向他飞来,在他的胸膛上凿出了一个小小的等边三角形。林镇湘倒下了,三只鸟儿把他击倒在地,却没有洞穿他的胸膛,因为他设置了一道厚重的闸门:把一块巴掌大的像一朵莲花一样的镔铁藏在了胸口。林镇湘知道南乡子的暗杀习惯,南乡子使用枪弹的时候,唯一的目标是心脏,如果是一发子弹,就正中靶心,如果是三发,就是等边三角形。南乡子如果射出三发子弹,就意味着他对刺杀对象极端仇恨,三发子弹可以放大痛苦,制造的图案像一张彩色的张贴画,可以把刺杀效果渲染到极致。三颗子弹都穿透了厚厚的镔铁,但是,已经无力在林镇湘的心脏里走得更远。
尽管在广场的四周布满了军警,南乡子还是逃脱了,当然,他也遭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打击:他的两名助手为了掩护他而当场殒命,而他自己,好像也中了一枪,在他逃跑的路线上,发现了点点滴滴的血迹。
躺在医院里刚刚回到生死线这一侧的林镇湘用微弱的声音下达了全城搜捕令,不到一天,便有一百五十人死在他部下的枪下。其中有多少共产党?他不知道。但是,他认为这样的杀戮是必须的。就像打靶一样,你不可能每一枪都打在十环上,七环或者六环,都是可以接受的,跑靶又有什么呢?那是为打中十环而做的不可缺少的准备。血腥之举对于林镇湘来说既是报复,也是对声誉的弥补。当着七千人的面被南乡子连击三枪,对于他来说是奇耻大辱,无法向上峰和民众交代,唯一的办法就是搜捕,就是枪杀。但是,这些措施并没有让他逆转局面,一个月以后,他刚刚可以下床,就被免除了职务。
幸亏有几个当权的老上司为他说话,免职不到一个月,他便被调到一五六旅当了副旅长。半个月以后,旅长在一次对三淮山的围剿行动中被一粒子弹击中了太阳穴,当场殒命。林镇湘感谢那粒子弹,因为它间接地把他送到了旅长的宝座之上。
“你好像对我的事情很了解,”林镇湘说,“你是长州人吗?或者,在长州待过?”
“我不是长州人,我的老家是苏州。”金久努力地有些滑稽地噘了一下嘴,说,“但是,我是南乡子。”
林镇湘用力睁大了眼睛,这个动作使他避免了一声惊讶的叫喊。
林镇湘站起身来,拔出手枪,一步步逼近金久,把枪口抵到金久的前额上。金久的眼神非常淡定,林镇湘知道,没有经历过血雨腥风的人在死神面前不可能有这样的眼神。那么,他刚被带到三淮山时的恐惧和不安是装出来的,甚至他的冷汗都是任他驱使的。林镇湘知道自己无法不相信金久的话,面前这个被毒药折磨得不成人样的中年男人,正是他一生最大耻辱的制造者,南乡子!
林镇湘长叹了一声,痛苦地摇了摇头,把手枪插回腰间,重新坐回椅子。在这样的对手面前,一切动作都是无用的,而在他面前流露出自己的怯懦也是无所谓的,哪怕失声痛哭也不能算是丑陋,因为南乡子的眼睛永远是居高临下的。
“你是我的梦魇,”林镇湘说,“三年过去了,你又用三颗子弹击中了我的心脏。”
“刺杀你,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次失手,”金久说,“而且,我还折了两个同志。我不相信你还活着,但是,当我在三淮城里看到你的时候,我的自信遭受了一次沉重的打击。”
林镇湘坐直了腰杆,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忽然笑了,说:“你的枪法没有问题,这里现在还有三只乌鸦在飞。”
金久缓缓地长叹了一口气,说:“由于出了叛徒,在接下来的大搜捕中,我的组织遭受了重大打击。无奈之下,我带着女儿逃出了长州,在三淮做了一个药铺老板。”
“我想知道,你的枪来自哪里?”林镇湘问。这个折磨他三年多的问题,现在终于可以看到答案了。
“广场边缘躺着几株快朽的老树干,你还有印象没有?”金久问。
林镇湘恍然大悟。广场的南缘横放着几株快朽的老树干,有一米左右的,也有两米左右的,干干净净,似乎是被附近居民有意放置的,目的似乎很简单:晚上散步时,可以歇歇脚。
“但是,那些树干一直在那里,不是临时——”话一出口,林镇湘就感到自己很愚蠢。树干从什么时候起待在那里不重要,关键是它们为南乡子的枪支提供了隐藏地点。
金久的回答更令林镇湘感到自己的愚蠢:“在长州城里,有很多这样的树干,是我的助手有意放置的。它们不显山露水,就像是环境的一部分,当我们需要时,里面就会出现我们用得着的武器。”
“如果我的人把你击毙了,就没有今天的事了。”林镇湘恨恨地说。
“你的士兵打伤了我的左腿,让我无法再以一个杀手的身份继续工作,这是三年以来我最大的遗憾。不然,你在三淮城的第二年就可能成为淮河岸边一堆黄土下面的孤鬼。而且,如果我当时死了,你的染上瘟疫的士兵今天找谁救治呢?”金久嘲讽地说。
“是的,今天他们的病情有了好转。”林镇湘说,“但是,你别指望我能宽恕你。这些日子你到底做了什么?你要如实地向我招供。如果你是健康的,我已经把你凌迟了,根本就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
金久轻蔑地看着林镇湘。
金久带着女儿从长州逃出来以后,在距离长州城六十余公里的一个叫盐关的古镇养了半个月的伤。他委托当地的老乡到长州了解情况,老乡带回的消息令他痛不欲生。长州的党组织遭受了严重打击,几乎全军覆没。长州城里到处都是缉拿南乡子的布告,四个城门每天都会悬上新的尸体。金久无奈,只好带着金可欣一路向北,马不停蹄地来到了三淮县城。三淮山上有很多中草药,还有一支声名显赫的游击队,还有梅媛,这个地方令他感到温暖。金久的父亲是苏州城里有名的老中医,除一手金针绝活外,还以祖传的“清瘟解毒丸”而独步杏林。金久自小就得到了父亲的真传,如果不是参加了革命,他已经像父亲一样成为苏州名医了。父亲十年前去世的时候,给金久留下一句话:仁医,仁人,择一不负终生,择二不负苍生。留在三淮城开药铺,是一个可以三全的办法:既可以实现父亲的遗愿,又可以和三淮山的游击队取得联系,还可以与梅媛长相厮守。金久曾经尝试过与刘千叶接上关系,但是,刘千叶非常谨慎,无凭无据,根本不可能取得信任。金久请梅媛在《长州晨报》上登过启事,那是原来约定的寻找组织的最后的办法,但是,他没有得到任何回音。金久想,做一个药铺老板有什么不好呢?可以治病救人,可以在不同的道路上做同样的事情。当然,如果刘千叶他们有需求,他会毫不犹豫地纵马驰援。
金久之所以给自己起绰号叫“南乡子”,不是因为他来自苏州,不是因为思念家乡。他喜欢那首词,喜欢那种境界。他在卧室的窗外栽了几竿君子竹,它们摇曳出的,正是他内心的感觉。他曾经幻想过,革命胜利以后,他要在舍前舍后全部种上君子竹,而不仅仅是窗外的几竿。西风散雨未免凄清,成了林子的君子竹,会把凄清摇成朝阳。
金久说:“过往是你的耻辱,你何必过于纠结,跟自己过不去呢?”
林镇湘沉吟半晌,从衣袋里掏出半截雪茄,点燃后深深地吸了一口,说:“刘千叶的游击队,比我的部队更早感染上瘟疫,为什么我在山上找不到瘟疫留下的痕迹?你那6000丸药,他们如果服用了,结果会惨不忍睹;如果没服用,也不会带着突围吧?为什么我没有找到?”林镇湘说出了一直困扰着他的问题。
金久差点笑出声来:“我早就和你说过,那些药都是良心药,没有毒。刘千叶的游击队有足够的战斗力冲破重围,与那些药丸有密切的关系,难道,你到现在还没看明白?”
林镇湘瞪大了眼睛,他一把扯下金久的上衣,把金久推倒在行军床上。
“那你身上的毒是从哪里来的?这几天你一直在我的严密监控之下,根本没机会服毒,你也没有毒药可服。”林镇湘几乎绝望了,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刘仁把我带来的那天早上,我起床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服了砒霜。我是祖传中医,对于药性有一种天才般的把握。我服用的剂量经过严格的计算,第二天早上才会发作,五天才会死掉。五天足够了,我可以完成所有的计划。现在才四天,我还可以活一天,我可以静静地回想我的一生,我可以带着微笑离开这个世界,我可以在心里听着君子竹的摇曳,伴着淮河的清风东去。”金久的声音低哑而平淡,就像在叙述一件最平常不过的事情。
“你就没打算活着回去!”林镇湘颓废至极。
“是的,”金久说,“如果我有生的想法,我根本无法把药送到山上去。有的时候,牺牲是不可避免的,当你不抱侥幸的时候,就会变得强大。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是,我愿意用生命做一次令我自豪的尝试。”
“可是,你差点把你的女人搭进去了。”林镇湘张开了嘴巴,他担心自己会把牙关咬碎。
“我的女人只不过吃了一点苦,作为我的女人,那是她应该承受的,虽然我更希望她一点委屈都不经受。”金久笑了,想到了梅媛,他的心里感到温暖。
“不过,你不能因此否认我是个好男人。我把她牵扯进来,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前提是我能把她安全地送出去。”金久说,“我有过一个妻子,是我的助手,在那次刺杀你的行动中,为了掩护我,牺牲了。来到三淮城以后,我就下了决心,我要用缜密的心思为我身边的女人织一张网,让她们安全地活着,让她们过幸福的生活。”
金久想重新坐起来,挣扎了几下,终于放弃了。
林镇湘木然地坐着,连刘仁从帐篷外走进来都没有感觉到。
刘仁手里拿着一封电报,看到林镇湘的样子,手伸了几下,还是缩了回去。
电报的内容很简单,上峰对于刘千叶的突围非常恼火,措辞严厉地让林镇湘说明原因,听候处置。
林镇湘回想着几天来发生的事情,觉得自己正从头到脚慢慢地变成一堆草木灰,凉凉的,软软的,轻轻的,灰色的。他下意识地扭头看看刘仁。如果刘仁的呼吸重一些,会把他的身体吹得残破不全吗?
“旅长,不要再和他说了,一枪毙了算了。”刘仁掏出手枪,打开了保险。
林镇湘摇了摇头,他慢慢地伸出右手,把刘仁的手枪夺了下来,轻轻摩娑着。
“他还有一天时间,让他躺在这里好好思考人生吧!”林镇湘说。
林镇湘站起身来,把手枪插到刘仁上衣口袋里。
走到帐篷门口时,林镇湘停了下来,扭头看着已经闭上眼睛的金久。
“你本来已经与他们脱离了,你已经过上了安稳幸福的生活,凭你的能力,还会有更美好的生活等着你。但是——南乡子,请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林镇湘的声音虽然冷冷的,却因为困惑而发软,仿佛随时都会像雨丝一样跌落在地上。
金久慢慢地睁开眼睛,说:“你有信仰吗?你相信信仰的力量吗?”
林镇湘愣了一下,脸色突然变得通红。他瞥了刘仁一眼,疾步走出了帐篷。
十五
金久觉得天地静极了。所有的声音都被风带走了,而风,是那么优雅,那么从容,就像梅媛柔软的手。他慢慢地挪动左手,终于把它挪到了胸前,那枚套在无名指上的绿松石戒指闪着绿油油的光芒,令他的眼睛渐渐地亮了起来。
从东吴大学毕业后,他入了党,被派到长州城,成为一名锄奸队员。他一人来到长州城外的岩山寺,在绿薏轩,为自己定做了这枚戒指,作为永恒的纪念。松间步月,石上眠云,多好的意境,他希望将来有机会在这样的意境中生活,哪怕只是度过老年的时光。
实现不了的,更令人心向往之。
金久用尽全身力气把左手移到嘴边,用牙齿把戒指取了下来。
舌尖触到戒指,凉凉的。
金久笑了笑,把戒指吞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