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长江杯”江苏文学评论奖的通知
来源:江苏文学(微信公众号) | 2019年09月16日13:1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三强三高”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大力推进我省文学评论的创新和繁荣,江苏省作家协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19年中国长江文化艺术节期间联合举办江苏文学评论家年会,同时,进行第八届“长江杯”江苏文学评论奖颁奖。
现将第八届“长江杯”江苏文学评论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奖范围
第八届“长江杯”江苏文学评论奖的参评作品以江苏当代文学为批评对象,包括对作家与作品、文学创作现象及文学创作思潮的评论和研究等,文学理论翻译及文学史研究不在评奖之列。
凡在江苏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作者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为在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正式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含内刊)、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字数不限。单篇与专著均可参评,论文集所收作品在评奖时限内的发表量应超过四分之一,且以江苏当代文学为批评对象。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专著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评奖标准
“文学评论奖”坚持思想性与学术性统一的原则,所选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创作导向;
2、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
3、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体现健康的文艺批评精神,有独到见解,并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4、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符合学术规范。
奖项设置及颁奖
作品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在年会期间均给予奖励。
江苏文学评论家年会及第八届“长江杯”江苏文学评论奖颁奖仪式将于2019年11月在张家港举行,届时将邀请获奖作者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推荐办法和时间
1、原则上由各市文联作协组织申报,也可由个人直接申报。每位作者限申报一部(篇)。
2、参评者须填写“第八届‘长江杯’江苏文学评论奖参评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可在“江苏作家网”上下载),填完后请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省作协创研室的电子邮箱jszxcys@126.com。
3、寄送作品。著作每部请寄送3~4份,单篇作品请寄送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原件如需退还请注明)至省作协创研室。
4、作品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19年10月20日截止,以作品送达日或寄出地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 江苏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486090
联系人:原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