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文学70年”的几个文学史问题
来源:《小说评论》 | 吴俊 2019年09月25日09:37
一、文学70年的内部关系之问
当我们最近不断讨论新中国文学70年——哪怕是中国当代文学70年这种措辞或说法的话题时,其实就是在默认一个事实,默认一种文学史的特定阶段/代际区分概念的使用方法——我们是沿用了古代文学史的流行分期方法、按照传统的“朝代分期”来作为中国当代文学的历史分期的标准。在此意义及使用方式上,新中国文学70年无疑和两汉文学、唐代文学、民国文学等归属于同样的文学史分期概念范畴。也就是说,我们仍然是按照国家权力正统形式的一般谱系来作为某个时代的文学史划分依据或标志。这本身并没什么问题,向来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历代分期标准或约定俗成的划分做法并没有颠覆性的质疑。但从文学史研究的学术层面上说,这种划分或命名实际上也是在同时提出了一个要求,哪怕是潜在的暗示性的学术要求,即新中国文学(当代文学)70年的文学史区别性标志或特征是什么?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学史阶段,新中国文学70年形成了哪些新的文学史现象和问题?70年文学的内部构造和关系又如何?这类问题或要求,隐含的是对70年文学史成立与否及相关研究的一种学术规范性诉求,即使在约定俗成的使用中,也需要有一种确定性的基本共识,至少提供一种能够具备概括70年文学史的特定性质或面貌的理论概念及相关研究方法、路径的思考逻辑。换言之,要有一种关于新中国文学70年的文学史定位和定性。
这种区别性特征的概括或曰文学史的定位定性,在学术实践中的解决可谓难易两说。从难者说,问题牵涉太广,不易笼统说清,且非长篇大论不可;而就易者言,最大的问题也可以一言以蔽之,至少是“新中国”3字已经将这70年文学定位定性了,所有一切都可以围绕着说。但文学史研究的学术展开和落实毕竟不能如此就易避难,还得面对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难点,尤其是一些专业性、基础性的特定问题和难点。先从比较明了的现象说起,看能发现什么可供进一步探讨的疑问。
比如,按照国家权力政治或制度性规范来相对区分新中国文学70年的内部阶段的话,与当下关系最密切、也最被认可且流行的一种说法(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概念)是其中的改革开放40年文学。这一概念源自或承袭了最初的新时期文学的概念,其合法性可谓天然的不证自明,是由“新时期”的确立来获得保证的。那么,我们来看在这40年的改开文学中,曾经惯用的、现在仍具文学史地位的新时期文学占据了多少历史份额呢?简单说,新时期文学结束于何时?由此,新时期文学与改开文学构成什么关系?当我们依据国家权力政治合法性划分文学史阶段时,必须遵循同样的逻辑给出其中的政治——文学的关系依据。所以,即便是在改开40年文学中,以新时期文学的认知,至少可以将这40年分析、细分出三种文学史阶段的概念,即新时期、新时期后、改开40年。其中新时期后阶段的文学史概念至今并无共识认同的命名,这主要是因为新时期文学的结束时间尚属暧昧模糊,未便真正确定。
再来看改开40年前的30年文学,问题更棘手了。其中,所谓“十七年文学”起初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史概念,它主要是相对于后来的、也用于区别后来的“文革”文学而使用并确定的一个说法,那么“十七年文学”的暧昧性和复杂性就出现了——它原本只是一个时间、时段所指,使用中虽有其政治目的,但并不是一个企图以政治特点定性的文学史概念,只是最初又确与“文革”文学/文艺对用而凸显出了自身所处的政治性语境——相比之下,文革文学则始终就是一个特征相对鲜明、使用相对统一的文学史概念命名。如此,如何理顺“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的政治逻辑?有一度以为理顺并明确了,但现在看远非如此。现在发现,以往袭用“十七年文学”一说,严格来说在文学史概念上就是个顾及政治因素的权宜之计,但近年来这种权宜已经遭遇了挑战——政治是需要明确立场的。好像一时胶着无解,只能姑避之。
改开前30年文学的内部关系还有个大问题。“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之后,新时期文学、改开文学之前,还有两年略多即1976年10月的文革后——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告新时期开始的一个时段,将其置于(哪怕是附属于)何种文学史阶段呢?如果是长时段的文学史区分,有理由忽略这个问题,但是如此之短的文学史区分,形同文学批评范畴的现象,就有必要正视这个问题了。当然,我们也经常是将这两年多忽略不计的,直接就把1976年10月的文革“结束”接续到新时期的开始。严格说这其实有点误解、甚或是个严重的政治错误——不仅新时期是个源自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特定特指的政治概念,其始并非文学概念,而且更重要的是,中共中央是在1977年8月的中共十一大上正式宣布“第一次”文化大革命“胜利结束”,文革虽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而宣告结束,但文革本身并未因此被全面否定,甚或仍获得了一定的正面肯定。所以,粗率地认为新时期起于1976年10月的观念及使用应该是极不妥当的。这个纠结问题的重要性在学术上和政治上也都有相近可为类比的案例能够略加澄清和说明。比如可以直接做个类比的是现代文学史中,曾有“民国文学”的重提与讨论,如何确认并定位1912-1919年间大约7年的文学史阶段问题,相关的民国文学的学术概念及使用问题一度被热议,且引发了一定的争议。而在中国古代文学中,近似于这个现象发生的问题有时更具挑战性,因为身处不同的政治时期(不同的朝代往往也是不同的文学史阶段),就有了儒林文苑的文人作家身仕多朝的“气节”疑问或文化评价问题。看似这种现象像是在做简单的类比,但我想强调的是政治转换期对于中国文学和文学史研究的特殊重要性。因为政治转换期往往会使研究者自然而又不自觉地引入了特殊性或变量性的文学标准,从而导致文学评价的特殊性或不确定性的结果。1976-1978,前接文革,后连新时期,政治视野中的文学史迥然有别,怎么办?这是需要学术策略予以面对、处理和解决的。策略方案或许并非一种,关键是解释具体问题的有效性及逻辑理论性。
稍作归纳,可知在新中国文学70年的文学史认知中,不仅有前30年与后40年如何衔接的问题,还有各自时段中的内部逻辑关联问题,这些问题既需要学术规范探讨,更首先需要的是一种政治性方案的思考,否则学术逻辑也很难兼顾全面或贯彻到底。至于曾经众说纷纭的一些问题,如当代文学是否适宜写史之类,现在看其实本不该有啥疑问的,最早古人对于《史记》的态度就已经给出了答案——哪怕《今上本纪》《孝武本纪》并非司马迁所撰。可见当代文学可否写史实在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之所以又成为问题,主因或许是畏难避祸、殷鉴不远的考虑吧。
二、文学70年的制度性之问——
所谓国家文学
国家文学是我早十几年前就提出的一个概念,最近仍有文章在使用。我是将中国当代文学名之为国家文学,或国家文艺。这是我对当代文学的制度性(主要是政治性和结构性)特点的概括。何为国家文学?简言之,在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制度设计及规定上,必须直接或主要受制于国家权利支配、以国家权利资源为基础和主导的文学,包括文学生产过程、文学评价机制、文学生态系统等,就可界定为是一般或典型意义上的国家文学。国家文学的要义和关键是在于国家权利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拥有且行使着对于文学的全部合法性的主宰权。这也就可以从国家政治赋予新中国文学的意识形态的核心内涵上来理解。在具体文学研究中,这个概念是从当代文学(批评)所处的社会宏观生态生发概括而成,着眼于整体性考察的立论,并不含括全部可能存在的个案甚至例外;同时,它实际也是一种对于当代文学的结构性生态特征描述,并不一定完全牵涉或指向价值判断。简言之,国家文学主要是一个倾向于制度层面特征的价值中立的用于宏观现象描述、基本逻辑分析和文学史框架认知的学术概念。
前面说了,国家文学是对中国当代文学的一种制度性特点概括,也就是一种政治性定位。由此可以明白制度的强制性和价值观、价值取向的政治性或意识形态性,是当代文学最为鲜明的规范性框架或约束,许多时候这是需要强调的“底线”。这甚至使得“政治决定论”成为文学生产和评价的一种常态,有着不证自明的合理性。尤其是在文学批评方面,多数重要的文学批评(包括有影响的个案、批评思潮等)都内含有文学和政治的自觉对话结构——政治或是源起驱动力,或成为批评活动的归结要素;或是强力介入干预、发挥导向作用的力量,或是决定过程规模、现象性质、奖惩赏罚的幕后操纵者。这种文学与政治的基本结构及表现形式、内容特质,已经内化为当代文学批评的一种本能性格,或称“内生性格”。这一认识即国家文学的观念及其理论展开,对我的研究逻辑的建立和研究路径的选择有决定性作用。
稍作展开,我们可以了解新中国文学70年的起点,就是与国家权力对于中国文学的制度化建设包括规范和制约同步的。较早就有学者对第一次全国文代会的文学史及制度建设意义做过专门研究,我以前也有文章对这一文学制度化的相关现象及进程做过探讨,最近几年间有关第一次文代会的史料发现及研究,更加进一步夯实了有关文学制度化建设的史实及立论。我们可以确认,政治视野中的中国当代文学,或者说新中国文学,从一开始就已经被设计为一种以严密的组织性为特征的制度化文学结构及生态。鼎革伊始的国家权力在意识形态制度建设中,有效地实现了对于歧义多元甚至矛盾对立的价值利益倾向的强制性整合和规范性一致,建立并突出了新中国国家意识形态的主流价值观地位,哪怕在社会意识形态上并不可能完全消除歧义现象的出现或存在,但文学政治的制度化建设,包括生产资源供给与配置,组织机构的布置与掌控,评价奖惩的实施与引导,文学传播与再生产的范围、程度、规模及其他种种可能性等,都在制度和机制上合法保证了国家权力对于文学及其生产全过程的制约、支配和主宰。可以说,新中国文学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国家文学型态。新中国文学70年就是国家文学实践与建设的70年。其实,这一观点并不特殊,倒应该是常识——国家文学正是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国家权力体制乃至经济制度、社会改造和建设规划在意识形态、文化文学领域里的一种对应形态或制度设计。某种程度上最初也是借鉴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种种中国化建设和发展。
不过,与根本性也是结构性的国家文学制度约束和规范相比,更显复杂的恐怕是国家文学制度下的中国文学表现出的“逾制”或“出轨”问题。新中国文学在政治上显然有着宏观的刚性规定,包括需求、供给与支持,但这种宏观的刚性规定并不可能完全落到实处,政治对文学、权力对社会并不能完全做到全覆盖,制度与其规约下的文学社会仍有明显、甚至巨大或众多的疏离、脱节、断裂。也就是说,事实上并不能消除“逾制”或“出轨”的文学个案可能发生的空间,甚至,“逾制”或“出轨”还会是一种常态表现,并且这种情形还几乎一时甚至长期无解。这就使得国家文学制度本身需要在实践中完善,特别是要认识到自身的种种有限性。
反过来说,文学和社会包括其中的个体,对于政治和权力的认知、互动与合作的动机、态度、方法等,也是决定两者关系的制约性因素,常见的情况是冲突起源于政治刚需、不妥协的利益对抗、偶然的或个体的策略性失误等,这需要一时代的文学表达在观念、制度、行规上进行自我的意识形态和性格的调适,毕竟文学并非一成不变,有所顺应的文学才能生存、发展和壮大,尤其从长时段历史来看,不确定性的动态恰是文学流变的常态,这不仅见于文学的技术形态,而且也在文学的意识形态上有充分的反映。就此而言,种种所谓“逾制”“出轨”的问题及应对,应该就是新中国文学70年积累下的经验或教训的一部分。从文学史的观察或研究视角看,可以发现对于“逾制”“出轨”的定性和处理,都有一定的程序环节和步骤落实,最初一般是政治定性,组织处理到人。在这种模式下,前者有可能因思想的政治定性的示范性而导致意识形态固化、僵化、封闭的教条主义,不仅削弱思想创新的动力,甚至形成思想的保守、迟滞氛围;后者则会因针对被动个体的处置轻重失当、或伤及无辜,无形中陷人入坑,造成身份歧视,产生扩散则形成紧张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影响。可以说后来“文革”的破产就与极端政治所导致的系统性、整体性的社会失败有关。如果一个社会的政治和文化的更新、再生产能力,特别是源于人的自觉、自由意志而发展、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价值创造的能力趋于枯萎和丧失,最终受伤承受代价的一定是社会制度本身,是全社会的整体利益,不仅所谓的发展、进步和繁荣难以为继,甚至任何制度化建设都会无济于事。
经历过改开历史后,我们尤其深切认识到,现在面临的难点还是相同的,在国家文学的制度设计下,文学已经获得了多重权利,甚至是特权(地位),当然在宏观上也被充分地政治化,被赋予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功能,那又该如何理解、看待文学个案、个别现象或问题的政治性?判断文学个案、个别现象或问题是否“逾制”“出轨”及其程度,应该是最需要谨慎把握的关键,是国家文学制度下有关文学个案、个体权利的最大的政治举措。如我曾经多次强调,文学制度研究的重点主要在于制度实践研究。只有在制度实践中,才能明白制度本身的问题或实质,才能理解制度中的确切政治含义及作为制度具体实践者的政治道德和人格人品,才能明白制度设计与人的具体关系。制度实践是决定新中国文学走向的实际环节,也是新中国文学面貌呈现的真实过程。
新世纪以来,原有的难点尚未完全消除,新问题已经产生,这就是网络新媒体时代的新挑战。扼要地说,新媒体所形成的权利分化与重组现象,挑战了既有的文学制度的权利结构,但国家文学的性质、功能并不因此改变,结论就是,如何完善、改建乃至重建文学制度的结构方式,如何开拓文学发展的技术路径,特别是如何重新定义文学的观念、美学原则、一般审美经验等,就成为一种系统性的问题。说到底,既有的路径依赖已被证明有害且此路不通。现状问题主要不是对文学的挑战,而是文学制度所面临的具体挑战。大约是从2014年浙江省作协率先成立网络文学作家协会,2017年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成立,迄今已有近20个省级组织的网络作协或类是机构、团体相继组成。其具体活动或职能包括网络作家联络服务,网络文学研究评论,网络政策管理引导,文学网站、社团组织及网络文学工作的沟通和联络等,同时也有对于文学网站的“违规违法”的清理和惩处。这也就是在回应新中国文学、国家文学制度何以为继的现实挑战问题。
三、尾声叠加引子:新时期文学与
当代文学的历史关联处
改开40年文学始于新时期文学。如前所述,这种概念区分明显含有着一种“暧昧”——悬置了对于1976年后两年文学的定位,而这种定位不仅是一种文学的尴尬,更像是一种政治的尴尬,从历史语境看尤其如此,因为这个时段既非“文革”,也未进入新时期。可能1976年文革后的两年多一直还找不到一种确切的命名吧。但新时期文学与当代文学的历史关联性或许就从这个暧昧的缝隙中获得了一种探讨的可能性,可以由此进入文学史的整体视野中。从这里能够贯通当代文学史的研究,将1976-1978年视为一种特殊的叠加——前30年文学的尾声,后40年文学的引子,既彰显其历史特殊性,同时将其置入70年的历史范畴中,在长时段历史中消化、融解其中的断裂或路障。尤其是由此发见新时期文学与当代文学的历史关联性——相比于尾声,引子的重要性更值得关注。也就是须从40年的引子或当代70年的历史范畴才能更加看清最近的40年。这从一些具体的文学(史)生产要素来看尤为分明。
最重要的个案莫过于文学国刊《人民文学》的复刊。我以前有专文讨论过这个案例,主要材源是新挖掘面世、出版的施燕平日记等复刊时期《人民文学》老人留下的各种文字。《人民文学》是当代文学制度设计中的最高文学标杆及发表平台,也是文学界的政治风向标,当然也不失为各种利害纠葛的是非漩涡,可谓高处不胜寒真是一点不错。《人民文学》的复刊事宜曲折酝酿了几年多次,终于在1975年形成定议,复刊也称创刊号定于1976年1月出版。《人民文学》复刊的历史(象征)意义在于,既是文革政治的文学产物,而从后来的历史看,它又是贯通“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新时期文学乃至整个新中国文学70年当然包括改开40年文学的国家文学(制度)标志物。对类似历史现象我们今天尤应有一种整体性的理解,偏执立论并不可取,有碍于合情合理的历史认知与判断。《人民文学》复刊后一年未过,国家政治就发生了巨大转变,文革结束,拨乱反正成为主流。种种变化毋庸具述,但作为文学国刊的《人民文学》的地位并无任何变化,依旧引领了几乎整个1980年代的中国文学走向和潮流。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告新时期正式开始之前的1977-1978年,《人民文学》实际上已经开启了新时期文学的先声。有几个著名案例已经留在文学史上了,一是刘心武小说《班主任》的发表(《人民文学》1977年11月,第11期),二是几乎同时的《人民文学》编辑部召开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1977年10月),三是《人民文学》1978年第10期发布“本刊举办一九七八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启事”(评选出的25篇作品于次年3月颁奖)。在大多数文学史叙述中,这三例都被当作是新时期文学早期的标志性现象,但细致考察可见并不完全如此吧。连同《人民文学》的复刊及复刊首期蒋子龙小说《机电局长的一天》等,这段以尾声叠加引子为特色的文学史时段无疑更显出了独一无二的重要性。
不仅如此,1977-1978年间的重要文学案例几乎都在证明着文学史的进程已经处在了一种变局、转折的突破状态中。从国家宏观形势看,揭批“四人帮”自是头等政治,同时四个现代化建设也已经成为基本国策和国家发展主旋律——对照文革时代,国家政治重心显然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制度设计的意识形态就此掉头转向或改弦更张,直到1979年的《为文艺正名——驳“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说》(《上海文学》1979年第4期)发表后,有关文学的政治属性、功能和主体地位的认知与判断分歧、观点立场争鸣还在长时间持续着。但是文学新气象已经不可阻挡地形成了普遍性的气候。作为文革后最早的文学潮流命名的小说《伤痕》发表于《文汇报》1978年8月11日,当年初还有了似乎并不具有鲜明政治功利性的形象思维讨论,而最著名的作品其实是《哥德巴赫猜想》(徐迟,《人民文学》1978年1月,第1期)。在这一切之上,最重要的政治风向转变信号则是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这场讨论的延续时间也从1978年开始,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讨论仍未完全结束,但结局应该是从一开始就已经定了。再来看这一时期同时相伴的揭批“四人帮”的政治运动,政治批判的模式并不出意外,值得注意的倒是作为副产品的“文学平反”作品,多数是曾经“黑线专政”的“十七年文学”,这使得1976-1977年开始的平反旧作实际上成为文革后中国文学接续“十七年文学”的一种文学史行为,这在1979年的《重放的鲜花》出版上达到了一种标志性的高峰。再从1977-1978年往前略加追溯的话,文革后期的文学复苏也是在为文学史的承续预设、准备了新的文学人力资源——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所谓工农兵业余作者的身份强调,固然有突出政治的特定意图,但从挖掘、提升社会层面的文学资源、借助政治正确的宗旨客观上弥合文化资本(身份)差别的目的,也有一定程度的达成。比如在上海出版的《朝霞》丛刊、杂志的作者中,就有一批成名于新时期文学、有些迄今仍在活跃的作家,他们可以说是新中国文学70年后半段、贯穿了改开文学40年前后的一批“出身”文革文学的作家,其中包括陆天明、张重光、菡子、黄蓓佳、梅子涵、刘心武、古华、朱金晨、孙绍振、刘登翰等,相比更加典型、当时也更加有名的工农兵作家则有胡万春、仇学宝、段瑞夏等,包括《朝霞》的编辑和领导之一的施燕平等。
真正结束这段尾声叠加引子的特殊时段文学史的划时代事件,政治上当然要算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文学文艺领域则是1979年10月的第四次文代会。此后就像是一种惯性发展了,整个1980年代近似地说就是政治和文学的蜜月旅行了。那么,这段文学史的枢纽——连接并贯穿了“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和新时期、改开文学——是否就是1977-1978年呢?
四、当代文学史、批评史的可能性
为当代写史立传、命名、经典化等的冲动或相关企图,现今已因其太为常见而失去了讨论的特殊性。但在新时期文学早期,乃至1980年代期间及迄今的某些时候,因为特定缘由也曾兴起过几次有关当代写史问题的争议或讨论。只是有时并不直接以写史的名义提出或出现,比如新世纪文学一说的提出,看似并不直接说是为当代文学写史的目的或动机,但将新世纪文学命名为一种文学史概念——而非单纯的某一客观时间概念范畴里的文学,则显然这样一种命名实质上含有了当代文学史书写的性质——新世纪文学是一种特定性质范畴的文学,而非单纯时间意义上的文学现象。可见,所谓当代文学史及相关研究意图其实一直存在着。时至今日,该不该、能不能写当代文学史的问题,早就主要转成了这样两个关联问题:如何、怎样写当代文学史?当代文学史写作中面临和需要克服的问题、困难有哪些?
最近20年左右的动向是,随着当代文学时间长度的增加,为当代文学写史越来越成为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而且,对于当代文学史的学术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在此意义上,有些当代文学研究现象得到聚焦而成为当代文学史研究范畴的题中之义,最突出的就是当代文学研究中的史料学转向。在我个人近十几年的兴趣中,既有所谓史料学转向的具体学术表达,也有特定的当代文学史研究和撰述的具体尝试——如果文学史是一种包容性的概念,则文学批评史也就在其中,我特指的是当代文学批评史。显然,当代文学史、当代文学批评史等,都有了理论想象和实践落实的条件。此时此刻,十分令人担心倒是,如果写史成为一种广泛性的关注,或成为一种显学,恐怕也就是文学史生产的泡沫经济时刻来到了。前车之鉴其实很明显,就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巨大泡沫化生产。当代文学史虽然还未到现代文学史的生产数量,但可以预期的是,今后最大量的文学史生产恐怕就会是当代文学史了吧。我们或许还应考虑到或警惕一下当代文学史生产的适度规模问题,也就是对于当代文学史生产的需求要有所探讨。我们需要的是怎样的当代文学史、包括当代文学批评史之类?
现代文学史生产曾经出现过的泡沫化现象,也或一大问题和教训是,文学史著多数是同质化的重复产出。粗略地说,史著之间大多只有体量详略之差,而少甚至没有基本的质量高下、思想(观念、方法)新旧之别,也就是史著之间甚少体现出材料、方法、观点上的重要特殊性区别。区别性特征不明显的学术生产,实际上就是重复性、复制性生产。也可能当代文学史的生产在这一问题或陷阱面前多少拥有一点先天的有利条件或免疫力,因为当代文学生产本身就有着不确定性的特点,即便在最基本的材料选用上,当代文学史研究就有很大的自由度,甚至还可能自由到了随意性的程度。这就使得立论的随意性和方法的强制性问题很容易出现。对此需要高度自觉重视的就是学术研究的规范性意识,需要考虑文学史研究的理论自洽性、逻辑系统性和整体统一性的问题。如果说现代文学史的泡沫现象主要是因为同质化、机械性的重复生产,当代文学史很可能会体现为随心所欲、自说自话的学术失范,看似各不相同,实则逻辑混乱或缺失、漏洞百出;或是理论先行,为我所用,只顾一点而不及其他,名为治史,实则不过还是一种有限的文学批评而已。因此,当代文学史研究的难度首先恐怕就在如何控制文学批评的激情以及激情下的个性泛滥和自由惯性。否则,虽然泡沫化的具体起因并不相同,但当代文学史生产的泡沫现象也会紧随着不久前的现代文学史泡沫接踵而至,即泡沫化生产的实质并无改变。
如果说上述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学术的失范、失控所造成的泡沫化之弊,那么来自学科的完善和建设需求的专业性利益动力,也可能同样会无形中失控助成当代文学史生产的泡沫。很难用数据来统计和证明究竟是哪个学科的泡沫化现象最为严重,但从一般学科经验来做大致的判断,我想也能基本近于事实。考虑到学科发展的历史,在中文学科内部,应该可以认为一般古代学科专业的历史化、史学化建设体系已经完成,比如中国古代文学史等,这些学科的泡沫化生产即便发生过,那显然也是在过去,如果没有强烈的意识形态需求和权利干预、诱导,学科自身、内部应该不会产生通过大规模修史产出学科专业史著的冲动及结果。而当代文学史学科建设所面临的现状和未来则大相径庭。长期以来,在国内大学中文系(文学院)的学科专业(教研室)设置历史上,迄今现代、当代文学专业或分立或合体的制度设计都各有缘由,或者说目前还存在着明显的当代文学专业单独设置并不与现代文学统合的学科制度,狭义的现代、当代分界还是明确存在的。而在具体教学课程的安排中,则现代、当代更是大多分开(两学期)讲授,并且,当代文学内容的时间下限几乎没有任何规范性的共识认定——就此而言,当代文学史课程教学及研究撰著其实形同无轨电车,开往方向和目的地并不明确,还可以随意停车或设置终点。再来看现代、当代文学(史)的专业内部建设水平,可以认为现代文学专业的历史化、史学化等重要学术规范的建设已经趋于成熟(尚不能说完成),毕竟已经有了半个多世纪的学科自觉规划和具体努力,成效显著,某种程度上这倒也和现代文学史生产的泡沫化更为严重的现象所相应。而当代文学(史)的规范化建设、课堂教学实践却还没有从文学批评的观念范畴及方法中提升成型。我想说的是,即便是在教学应用中,目前所见的大多数当代文学史著及相关研究著作,实则不过仍是一种文学批评的增量扩张版而已。当代文学史著尤其是教材教辅类用书,其史著内部的理论和逻辑的有机性明显不足,同时文学史观的意识也相当模糊,不清楚文学史研究的目标究竟是什么。至多不过是所谓重大重要现象的时间排序排列,或是将当代文学作家作品的散点评析集合而成一书罢了。这都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史教学。但撰史的需求和冲动却又可说充分的巨大。从这种现象的严重性及其普遍性来看,很容易得出一种判断或结论——一方面已经趋近泡沫化生产了,另一方面,生产的规范和技术却还并没有成熟,产品的质量水平仍处在低端。可以说,对于当代文学史生产的强烈需求与高水平高质量生产技术之间的严重不匹配,形成了当前当代文学史生产的一种突出矛盾。但这就完全陷入悲观了吗?倒也不。相反同样也可从乐观角度期待,当代文学史研究及教学水平的未来发展和高度提升还可有足够的想象前景。泡沫不完全可怕,况且并不能完全避免,我们需要看到泡沫作为新的生产价值产生的代价或成本作用。换言之,我们现在需要探讨并设计的是当代文学史教学科研的理论实践路线图,在现有的基础上完成、完善包括当代文学史、当代文学批评史等在内的基本建设工程。因此,如前面提到的近年当代文学研究领域中的史料学转向就不失为助成、加强了一种非常良好的、也符合学科学术提升发展的风气、潮流,特别是在当代文学研究领域倡导、推动形成了一种自觉的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意识,相信对于本学科的学术形象塑造和未来的正道发展具有十分有益的帮助。
五、以媒介为例:基本概念、理论
问题的歧义或新义的产生
进入新世纪新媒体语境之后,不仅日常生活方式和观念出现了重大的颠覆性改变或更新,学术理论话语在一些基本概念、理论问题上也产生了理解上的歧义,有些是完全出现了新义。这使得我们不仅需要适应世俗层面上的网络化生活,而且需要应对理论层面上的学术代变的挑战。否则,我们就将再度陷入理论话语空转、不及物甚至失语的窘况,威胁到整个学术研究的有效性乃至对于学术研究的存在价值产生质疑。这其实是转型时代的必然现象,也已在近年成为一个常态化的需要时时面对的问题或现象。以下姑以媒介在文学研究中的功能和意义的认识问题做些简单讨论,以说明这一现象的挑战性。
根据我的经验性观察,文学中的媒介研究,尤其是自觉意义上的形成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的文学媒介研究,一般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这主要得力于两方面的刺激和支持,一是1990年代的社会经济转型在文化产业领域催生出了一个媒介、媒体中心的时代,媒介的主体地位及商业功能获得了空前自觉及全面开发。这一潮流一直延续到了接踵而至的新媒介时代,进而成为一种主流性的拥有商业市场依托的社会文化现象,迄今依然。二是域外文化研究、文化批评理论的大规模输入,尤其是其中的媒介理论,不仅影响到了学术界,文化产业界包括影视和网络等,而且在大学文科教育系统包括中文系、外文系(院)中产生出了极其广泛、深刻的影响,迅速开拓出了崭新的媒介研究的学术生产领域,文学媒介/传播研究的项目和机构遍布各高校,同时还有正式建制的新闻传播学院之类的教学科研院系设置,连续多年人文学科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也多涉及媒介理论和媒介实践研究。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在商业市场和学术研究两方面的激励下,媒介、文学媒介、文学生产与传播等的相关研究,迄今仍有足够的发展资源、动力、利益目标,仍呈方兴未艾之势。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对于当代文学中历来的文学媒介地位、作用和价值的经验性认知。文化产业媒介的商业价值的全面开发始于1990年代,单从文学领域而论,1990年代前关注、注重的几乎主要就是媒介的政治属性、政治功能,特别是意识形态的宣传阵地性质,媒介的主观定位及作用发挥相对单一或有限。作为一种对比,我们会发现1990年代对于媒介的商业开发一下子有了走向另一个极端的态势,即以商业目标为主了。同时因为原先的政治限制观念松弛或开放了,媒介的多元发展获得了充分的鼓励和保障,这就形成了与1990年代之前完全不同的媒介、文学媒介生态——其实就是有关媒介的定位属性、观念、功能和作用认知期待等产生巨变后的媒介重组新生态。于是,媒介集中或融合了文化-商业-社会-政治等的所有权利内涵,成为一种权利博弈的场域。传统的以文化——政治为主要内涵构成的媒介权利独大现象已经基本消失。这使得文化生产、文学生产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剧烈改变——媒介形式因素的重要性常常要比内容生产更具有功利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就此,媒介也直接参与塑造了文学价值观的分层、分类、分化的生态重建。甚至,媒介还改变了传统的“人的文学”的根本观念,因为媒介不仅是人的功能的延长,媒介同样反作用于人,媒介可以改变人,人工智能已经表现出了这种技术趋势将越来越普遍化而成为一种现实。最近的“人机合一”可能会是终结人文主义乃至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预示。比如,此前已经出现了机器人、人工智能的文学创作,更别说机器人在智力竞技如围棋人机对弈中的绝对优势地位了。一种媒介中心主义的意识形态权威正在形成,并还在获得越来越强大的技术支持。
媒介主体地位观念的确立,决定了媒介的权利场域可以扩展或包容至所有领域,而媒介自身则不属于任何一种传统的专门领域——媒介跨域或跨域媒介现象已经成为常态,尤其是在互联网——物联网的新媒介时代。正是看到了媒介的这种无孔不入的入侵性、无所不能的建构性,我才多次不厌其烦地强调新媒体/新媒介的工具文明意义——作为主要生产工具及技术水平标志的新媒介也就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文明时代标志。新媒介对于传统人文创造方式的改变,科技对于人文的全面重塑,难道不是预示了传统文明的更新、颠覆、重建吗?!媒介重塑文明的一个最大现实冲击还在于,媒介首先已经重建了所谓现实的观念、经验、感知、认同。科技支持的新媒介世界已经构成了人类的真实现实——一种非现实/非真实的现实性/真实性已经出现、成立并成为我们的日常经验,从最基础的二次元到多维向度、多维空间的异文化、异文明的世界经验,正在并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经验中的基本构成和内涵,主导了我们的价值观的基础——我们不能再以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来界定我们的现实了。这种宏观的甚至是有些抽象的观念,其实都来源于、落实在、也支撑着新媒介语境中的日常文化和文艺生产,来源于、落实在、也支撑着新媒介科技的“超时速”推进——新媒介科技甚至改变了传统的时间观念,技术更新的速度加速了世界和现实的更新,一如飞机改变了火车时代的时间,火车改变了汽车、汽车改变了马车的时间,我们早已经领教了新媒体经济完成的财富积累对于时间认知的改变,新媒介已经促使我们的时间观念从传统走向了未来,也就是说新媒介加速了历史的进程,新媒介改变了历史运行的速度,主导了历史演变的趋势和方向。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新媒介文明现实。
从这种有关新媒介属性和意义的讨论中,我想关注的主要问题就是传统的理论概念、学术生产机制必须顺应现实的改变,需要有一种系统性的反思和自省,尤其是需要重建、夯实学术方法和理论的基础,重建我们的经验和观念。如果说日常生活会以自然的方式教会我们新媒介生活的方式和技巧,那么学术研究的转型却会困难得多,原有的强势性、习惯性的经验和观念总会长时间处于优势但保守的权利地位。所以现实还是一个权利博弈激烈的时代。换言之,如何阐释“新中国文学70年”也是一个当下性的含有多重意识形态话语权——政治、学术、文学、技术等的论题场域。其中,此前甚少或几乎没有的技术维度的论述,特别有必要成为审视文学史发展和变迁的基本视点。这也是文学制度、文学生产乃至一般知识生产、文化衍生产业等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