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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少数民族文学民族性的理解

来源:文艺报 | 陈亚军  2019年10月11日09:33

谈到少数民族文学,首先是文学,而“民族”在这里可以从多个视角认识。由此,可以说少数民族文学中民族性的内涵是丰富而变化的。少数民族文学,从题材内容、语言表达、心理活动、精神体现,以及作者身份等都可以透露出民族特点。更重要的是,这里的民族性存在着论述区域的相对性。从世界范围看,中国作家的文学作品就显出中华民族个性,而以中国地域为视角,少数民族作家就有更多机会创作显现自身民族特性的文学作品。

民族性中的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给民族文学创作中对“民族性”的认识带来思想高度。毛泽东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建设过程中,提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其核心内容就是民族平等、团结、自治、发展。我想,这应该成为认识民族文学中民族性的基础。以这个规定性政治内涵为基础,民族文学发展方向才是正确的,才有了抗拒不和谐声调的持久能力。

新中国成立不久,国家就进行了民族识别工作,并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一项国家制度。实际上,它继承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传统,就是要讲多元,还要讲一体。哲学上有“一与多”的关系论述,如多元与统一相互依存,包括普遍与个别、统一性与多样性、不变与变之间的关系等。上个世纪50年代,在总结少数民族工作经验时,有人提出“部族”问题,当时毛泽东就指出,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我想,这里讲的就是“一体”观。中华民族的“一体”,是由56个民族的“多元”所构成的;既尊重“多元”,更强调“一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新时代进行民族文学创作和民族文学评论的重要遵循。就是说,对“民族性”的认识,应站在新时代国家发展的历史高度,把握思考问题的根本原则和总政策,这对于中华民族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族性认知是国家的基础,而现代国民的共同体情感,使我们对民族文学中“民族性”的认识,又向政治意识的纵深前进了一步。我们由此更加清晰地看到,“国民情感”的生成和维系,是在多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实现的,它超越单一民族,彼此共生、根脉相连,最终形成情感交集的命运共同体。民族文学创作就是这样一个平台:留住民族情感的丝丝话语,再现民族风貌的一点一滴。

民族性中的文化因素

文化因素,给民族文学创作中对“民族性”的认识注入了审美力度。文学艺术有种种价值,诸如教育价值、娱乐价值等,但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基本价值,就是审美价值。把民族文化和区域文化作为审美对象,已经成为民族文学创作的一种自觉。生活中的美不是孤立存在的,有时需用情感去体悟去观照,没有对民族文化的亲近,没有对民族文化的深入挖掘,就难有准确的“民族性”传递给读者。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离不开文化心理的培育积淀。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凝聚力、生命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中华文化之所以博大精深、魅力无穷,与各民族的独特贡献是分不开的。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各民族都有值得夸耀的地方,也都有应该彰显的东西。就是说,中华文化也是“多样性”与“共同性”的有机统一。

审视中国文化、文明的起源,对于民族文学中“民族性”的认识,是有很大帮助的。中国地域辽阔,环境复杂,多个地区文化在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自然而然产生各有特点的文明因子。我国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提出“满天星斗说”认为,在中国古文化大系内部,可分为六个大的文化区域,或称六大板块,即黄河地区、长城以北地区、巴楚地区、长江下游地区、西南地区等,而且以新石器遗址文化为代表,如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巴蜀文化和楚文化、河姆渡文化、红山文化等。这一观点打破了历史考古学界根深蒂固的古中原中心、汉族中心、王朝中心的传统认识,反映了民族与区域特点的相互交融,以及我国民族文化的基本格局和发展演变规律。就是说,中华民族共同体,从一开始就具有极大的多源性、开放性和兼容性的特点。

民族文化的发展既不是单独也不是同步的,各区域文化发展过程有快有慢,有碰撞也有融合,由此培养起来的文化性格,都应成为文学创作活动捕捉的方面,那里不同的生活习俗、精神信仰、心理状态,是民族文学独特性存在的根基。如果不能把握这其中的丰富、深刻和动态的内涵,就不能于审美意义上理解这个“民族性”,也就不能对多样的民族文化造就中华文化的自我更新有全面的认知。

民族性中的历史因素

历史因素,给民族文学创作中对“民族性”的认识带来深度。在我国的历史典籍中,有大量关于不同历史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记载。马克思说:“一切发展,不管其内容如何,都可以看作一系列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以一个否定另一个的方式彼此联系着。”有了这样的历史观,我们对民族历史的认识会更深刻,对“民族性”内涵的理解也不会失去应有的洞察力。

之前,我在贵州铜仁地区采访,那里山衔川界,水接楚流,是苗、侗、土家等少数民族世代生活的地方。当地投资文化旅游项目,把一个老旧矿山打造成一个朱砂古镇,是他们近几年经济转型的一个项目,由此开辟出一片历史与时代的交汇地。

因为在铜仁万山有著名的朱砂开采场,开采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这里埋藏着一段不可忽视的中国西南地区的历史,国家曾允许他们在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文化等方面有一定自主权,就是实行所谓羁縻制度。自西汉至清代,羁縻制度经历了边郡制、羁縻州府和册封制、土司制三个阶段。尽管形式有所不同,但在特定时期都对适应和保持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与生活习惯起到了积极作用。

比如,土司制度起始于元朝,兴盛于明朝,衰落于清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远离中央政治权力中心的地区,为解决地域阻隔和文化差异等问题,历史上西南、西北地区,如桂、滇、川、黔、鄂、甘、青等省区,都推行过土司这种特殊制度。贵州一直以来有四大土司,民间流传一种说法,叫“思播田杨,两广岑黄”。这说的是古代西南地区赫赫有名的四大土司。两广是岑姓和黄姓土司的势力范围,而贵州的思州和播州,又分别是田家和杨家的天下。谁能想到,贵州建省雏形居然与土司田家的所谓“二田争砂”事件有着直接关系。这里揭示了历史的大场面:羁縻制度与中央集权制度相结合,既给各民族因地制宜自主发展自身的经济、文化等创造了条件,又促成了各民族互相交流并走向团结统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离不开历史传统的深刻阐述。当文学与历史的思考结合起来的时候,文学作品就有了厚度。有的作家常常纠结于自己的民族身份,是固守张扬,还是有限度呈现?我想,如果有了历史意识,就有了准确表达的自信力。民族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有阵痛、变异与成长,这是时代的必然。即然是现实生活,民族文学就应该并努力呈示自己的存在,但那是一种穿透生活而绝非简单地复制生活的存在。因为对于民族文化同样必须思考的是坚守、吸收还是摒弃的问题,不应单纯追求民族特色或符号,把浮光掠影的描述作为民族文学的特色。正像有的少数民族作家所说的,“只有把自己的创作与国家民族日新月异的发展紧密连接,我们的作品才会具有人民性、时代性和民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