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说中的“关系”
来源:《文艺争鸣》 | 洪治纲 2019年10月25日08:32
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就是一种“关系”的叙事。动物小说,看起来是写动物,实质上仍然是写人与动物(或自然)的关系,因为小说中的动物都被赋予了人的心性,如麦尔维尔的《白鲸》。内心独白类的小说,同样也是表达人与自我的关系,如伍尔芙的《墙上的斑点》。可以说,如果彻底拒绝“关系”问题,作家就没有办法设计情节;而没有情节的必要发展,最终也就无法形成故事。
“关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小说必须通过各种“关系”所构成的张力,来推动整个叙事的发展。没有必要的张力设置,情节内部将无法形成人物行动的基本场域,很多可能性的事件也就难以顺势而出。即使是一部看似没有任何冲突的小说,也都需要精心营构“关系”。譬如汪曾祺的短篇《鉴赏家》,看起来只是讲述画家季匋民和水果小贩叶三之间的故事,但作家对季匋民和叶三之间关系的处理上,仍然费足了功夫。季匋民是小城颇有名气的画家,性格怪异,极不合群;叶三则是个水果小贩,为人质朴,勤劳,和善。这两个人,无论身份还是学识,都截然不同,换言之,是两个不同阶层的人。然而,叶三送水果到季家时,却凭借自己丰厚的生活阅历,常常对季氏的画作进行精准的评价。通过观画、评画、赠画,两人之间形成了奇妙的互动状态,并最终成为艺术乃至灵魂上的知音。季匋民死后,其画作价值大增,而拥有大量季氏画作的叶三,虽不富有,却从不为所动,最终焚画入土。可以说,汪曾祺的智慧就在于,他紧紧围绕绘画问题,让两个人的关系由远及近、由表及里,最后在互赏互拜中,呈现了精神操守上的彼此共振。
小说中的“关系”,表面上看,只是一个叙事技术问题,但内部却隐藏着作家的独特眼力。因为小说中的“关系”,通常都暗含了各种复杂的、经验性的内在准则。这些准则,就是我们常常谈及的伦理,即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时,人们应该遵循的基本规范。这些规范的外在表现是人的言语和行为,背后却是人的观念以及由观念支配的情感。为什么《鉴赏家》耐人寻味?关键就在于,汪曾祺让季匋民和叶三这两个不同身份的人物,由观画、评画、赠画,逐渐建立了深厚的伦理情谊。这种情谊,超越了世俗的功利欲望,也消解了现实的身份差异,聚合成“灵魂的知音”。因此,叶三死后的焚画要求,多少寄寓了作家对“情义无价”之类伦理观的标举。
小说中的“关系”,之所以隐藏着各种现实生存的伦理问题,这是由伦理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就说道,所谓“伦理”,就是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种种“关系”,“人一生下来,便有与他相关系之人(父母、兄弟),人生且将始终在与人相关系中而生活(不能离社会),如此则知,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种关系,即是种种伦理。伦者,伦偶,正指人们彼此之相与。相与之间,关系遂生……是关系,皆是伦理;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他还进一步指出:“所谓伦理者无他义,就是要认清楚人生相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既然小说是一种借助“关系”的叙事来展示人类生活及其可能性状态的艺术,那么,这种“关系”也就必然承载了人类面对的各种伦理问题,两者之间,并不复杂。我们甚至可以说,在小说中,“关系”和伦理,其实就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
真正复杂且值得我们深究的是,小说中的“关系”,并非明确地对应某种特定的伦理,而是恰恰相反,呈现出巨大的不确定性和蔓延性。用符号学的话来说,“关系”只是能指,它的所指,即伦理内涵,则充满了不确定性。我们经常碰到的情况是,不同作品中的人物关系有时颇为相似,但它们所负载的伦理内涵却不尽相同,而且某些人物关系中还潜藏着多种相互纠缠的伦理问题,让人三言两语,很难说清。譬如,在很多家族类小说中,通常都会存在着父子(或祖孙)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大多是小说叙事的张力主线,但在不同的作品中,这种父子(或祖孙)关系所指涉的伦理问题却不尽相同,也导致作品的审美内涵完全不同。像巴金的《家》中,高老太爷与觉新、觉民、觉慧之间,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代际冲突,这种冲突主要体现为血缘伦理内部的旧观念与新思潮之间的抵牾,展示了传统孝道伦理与现代自由伦理的纠缠,并最终演化为人物各自不同的命运。陈忠实的《白鹿原》中,白嘉轩与白孝文的父子关系,虽然也体现了代际上的文化冲突,但这种冲突内部,隐含了传统宗法伦理与现代政治伦理的对抗,同时也折射了族群伦理与个体人性的冲突,由此传达了族群宗法伦理、现代政治伦理与人性自然欲求之间的复杂缠斗。《平凡的世界》里,孙玉厚与孙少安、孙少平的父子关系,则在相互体恤中始终彰显着传统血缘伦理的可贵,使作品的内蕴直接指向贫穷凄苦的生存与命运。如果我们再看看那些爱情小说,也同样如此。像《红楼梦》里的宝玉和黛玉、鲁迅《伤逝》里的子君和涓生、张爱玲《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原和白流苏、王小波《黄金时代》里的王二和陈清扬等,他们都不乏男欢女爱,但在这种情爱关系中所折射出来的伦理指向,都又各不相同,并使小说的审美内涵各有所异。
我以为,审视小说中的“关系”所指涉的伦理问题,无疑是我们理解小说的重要路径。我们甚至有理由认为,小说中的每种“关系”背后,都承载了一些别有意味的伦理内涵,而且这些伦理内涵,正是作家所要传达的生存困境或人性难题。只有立足于“关系”,并从中发掘其所指涉的伦理问题,我们才有可能更好地理解作品,洞悉其内在的审美价值。客观上看,很多小说在表达人类生活及其可能性状态时,都将伦理问题放在一种被质询和被审视的位置上,大到家国伦理、族群伦理、侠义伦理、职业伦理,小到家庭伦理、性别伦理、血缘伦理。但是,如何通过小说中的“关系”,有效探析其中所承载的伦理内涵及其复杂意蕴,则需要思想和智慧的双重交锋。就我个人的思考而言,小说中的“关系”在承载伦理问题时,通常存在着几种较为普遍的叙事范式。
首先是伦理与伦理之间的冲突和对抗。这种冲突的形成,主要是依赖于人物所承担的不同角色。众所周知,人的每种角色都承载了特定的文化身份及其伦理职责,这是人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存在的本质属性。同时,每个社会中的人都会承担多重角色,即使在家庭内部,也是如此。因此,当一个人面对其他人时,他们的关系其实已经被先在地赋予了特定的伦理指向,譬如丈夫面对妻子,职员面对同事。在此,我们不妨以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为例,看看这种关系背后所指涉的伦理内涵,以及其中所包含的文化思考。《斯通纳》是一部没有什么剧烈冲突的长篇小说,只是叙述了一位普通知识分子的灰色人生。有人盛赞它是一部叙事澄澈而节制的绝妙之作,也有人称颂它是一部有关失败者的感伤之歌。这些评价无疑都很中肯。但我感受最深的,还是它极为鲜活地呈现了人生最普遍的生存境况:忍受。忍受什么?表面上看,是命运;而实质上,却是伦理。斯通纳是一位没有什么野心的平庸之人,从农家子弟一路求学苦读,最终成为一位无所作为的助理教授。斯通纳的最大痛苦,就在于他试图与这个世界建立起各种正常的伦理关系,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为此他不得不忍受各种伦理无穷无尽的折磨。这才是小说让人难以忘怀的地方,也是叙事最为核心的内驱之力——事实上,这部小说的叙事发展,就是依靠斯通纳在各种伦理关系中穷挣苦扎来推动的。作为一个平凡的人,斯通纳是冷漠的,但这种冷漠不是基于他的孤傲,而是源自他的卑微,尤其是家庭的贫困和亲戚的疏离,使他自幼便饱受世态炎凉,所以,面对富家千金的妻子伊迪丝,他只有无奈地屈从;他想努力做一个好父亲,却因妻子的强势干涉而破产;面对劳曼克斯的排挤和打压,他只有忍受和退让;即使与年轻的凯瑟琳相爱甚欢,他也无力做出应有的承诺……无论置身于何种伦理之中,斯通纳都是以忍受开始,以失败告终。如果我们再看看茅盾《子夜》中的吴荪甫、鲁迅《祝福》中的祥林嫂、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等,辨析一下他们坎坷曲折的命运,大到民族正义、封建纲常,小到婚姻忠诚、血缘亲情,其内核无一不是伦理的难题。正是这些不同角色所承载的不同伦理聚集于同一人物身上,才使他们在面对人生的各种抉择时顾此失彼,东奔西突,演绎出各种繁复而又沧桑的生命景观。
这种不同伦理之间的博弈与对抗,可以将人物自然地推向自我分裂的生存状态,从而有效呈现人物内心繁杂的精神面貌。如巴金《寒夜》中的汪文宣,既是儿子,又是丈夫,还是单位小职员。当汪母与曾树生产生冲突时,他就不得不卷入孝道伦理与婚姻伦理的冲突之中;他渴望通过努力工作来养家糊口,然而在职场伦理中又饱受屈辱,进而导致他对妻子心生愧疚。作家正是通过各种日常伦理的折磨,揭示了汪文宣无助而又无望的生存境况。鲁迅的《伤逝》中,无论是涓生还是子君的身上,也同样包含了多重角色的内在错位。他们以现代启蒙伦理的捍卫者出场,却渐渐变成了传统家庭伦理的膺服者,以至最终劳燕分飞。这种伦理上的错位,使《伤逝》不仅提出了“娜拉出走以后怎样”的诘问,还揭示了启蒙者与被启蒙者自身存在的内在痼疾。朱苏进《射天狼》中的袁翰,从一开始就在军人的职业伦理和丈夫的家庭伦理中进行艰难的抗争。虽然小说彰显了他内心的家国情怀,但作为丈夫和父亲,袁翰却在未尽伦理之责中饱受煎熬。
其次是人性与伦理之间的错位和缠斗。伦理的作用在本质上就是为了对人性进行必要的规范,使其获得健康的发展,并确保社会拥有各种基本的秩序。但人性这东西,又常常被非理性所左右,难免会与各种伦理产生冲突和对抗。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人性欲求的理解,对各种伦理价值的辨析,也同样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为此,人们常常通过人性的合理诉求,质询一些传统伦理的陈腐与吊诡。像毕飞宇的《哺乳期的女人》中,七岁的旺旺啃了一口邻居惠嫂正在哺乳的乳房,这原本是孩子恋母情结驱动下的本能行为,但在众人眼里却逐渐发酵,并将养育旺旺的爷爷卷入其中,变成一种家教观念上的伦理事件,形成了人性与伦理的潜在对抗。
事实上,这种人性与伦理的冲突性叙事,是众多作家经常选择的一种表达策略。如王安忆《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她之所以游走在一个个男性之间,虽也有着务实的理性欲求,但也源自其内心深处虚荣的浮华之梦。换言之,王琦瑶的命运之所以曲折,关键还在于她内心的虚荣之欲,包括物质之欲和身体之欲。王小波《革命时期的爱情》中王二和X海鹰的关系,原本只是政治伦理上的思想规训关系,但是随着男女双方交流的不断深入,最终发展成两性关系,而且王二正是通过这种两性关系,最终成功消解了伦理规训的行为。如果我们再看看张贤亮的《绿化树》《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王安忆的“三恋”、毕飞宇的“三玉”等作品,都可以看到各种正常或不正常的人性,在特定的社会伦理中东奔西突的悲壮景观。这种情形发展到极端状态,便是有些作家高举“冒犯”的大旗,以践踏伦理的方式,为各种人性的放纵进行辩护。
再次是苦难与伦理之间的对视和抗衡。我们不妨先看看余华的《活着》。在福贵漫长的回忆中,他一直没有痛斥命运的不公,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前被抓壮丁,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历史运动,他都遭遇了或大或小的劫难,但他在复述自己的人生经历时,从未带着强烈的控诉性语调,而是终始将自己纳入家庭伦理之中,使我们看到他的母亲、妻子、女儿、儿子、女婿、外甥,甚至包括朋友春生,无一不善解人意。似乎在他的家庭内部,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争吵,每个人都很“懂事”。正是这种“懂事”背后所蕴含的巨大的伦理温情,使福贵在面对所有苦难时,依然能够获得活着的勇气。类似的作品,还有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孙氏兄弟虽然出生于贫寒之家,却并未受到世俗伦理的拒斥,从家庭到邻里,从同辈到长辈,从兄弟到夫妻,从同学到恋人……他们所面对的各种伦理关系,似乎都有着异乎寻常的亲和力。孙氏兄弟拥有执着的人生目标,并且为此锲而不舍,这一点固然让人感佩,但我觉得,围绕孙氏兄弟的奋斗经历所构筑起来的、强大的伦理温情,才是这部小说让人缱绻不已的内在缘由。
由“关系”而及伦理,由伦理而及思想,这是小说内部隐含的一种审美机制。即便是那些看起来颇为荒诞的小说,它们在颠覆人类经验和常识的同时,其实也是通过对各种日常伦理的颠覆或解构,让人们感到匪夷所思。譬如“垮掉的一代”中的诸多小说。譬如加缪的《局外人》。《局外人》中的莫尔索,骨子里就蔑视任何世俗伦理的意义,包括儿子、情人、朋友之类角色所应承担的伦理职责。所以,在他所遭受的漫长审判中,法律只是一个外壳,而人们要审判他的,其实是他对所有伦理的蔑视、否定和践踏。唯因如此,我以为,当人们阅读小说时,若从叙事的“关系”所指涉的伦理问题入手,或许能够更清晰地探讨作品的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