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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学》2019年第12期|刘庆邦:各有所好(节选) ——叔辈的故事之十二

来源:《北京文学》2019年第12期 | 刘庆邦  2019年12月11日07:44

写到这一篇,叔辈的故事中、短篇系列小说我已经写了十二篇。十二为一打,一年也不超过十二个月,这个系列我打算写够十二篇就算了。遗憾的是,还有一些堂叔也值得书写,但我没有写。怎么办呢?我的办法是在这篇收尾的小说里多写几位堂叔,至少写三位吧。在一篇数字有限的短篇小说里要写三位堂叔,恐怕对每一位堂叔都不能展开来写,只能是挂一漏万,写得比较简略。不过,哪怕再简略,也比直接画只有六个点儿的省略号好一些。

在没有写到众多堂叔中,我也是挑来挑去,才最后选中了这么三位。我挑选的条件是,他们须是有情趣的人,是热爱生活的人。虽然个性各异,但又有一些共同点。有了共同点,我才能安排他们“坐”到一块儿,让他们在我的小说里互相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艺。至于有什么共同点,不用我说,朋友们看了就知道了。

爱将

第一个出场的是刘本同。

刘本同手下有一名爱将,名字叫黄郎。好比周仓武艺高强,对关云长忠心耿耿,那是被国人奉为神明的主仆关系。黄郎对刘本同也是如此,刘本同走到哪里,黄郎如影随形,不离其左右。刘本同让黄郎干什么,黄郎就干什么。在必要的时候,黄郎替刘本同赴死都是可以的。黄郎不是一个人,是刘本同豢养的一条狗。农村人养鸡,会撒给鸡一把米。农村人喂猪,会倒给猪一瓢糠。农村人养狗呢,一般来说不给狗喂什么东西,让狗自己在外面找吃的。是呀,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喂猪是为了吃猪肉,狗能给人做什么贡献呢?嘴上说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家里穷得当当的,院子里穷得空空的,有什么可看可护呢!然而,刘本同养狗与别人不同些,有时他自己宁可少吃一口,少喝一口,愿意掰给黄郎一口馍,或留给黄郎半碗剩面条汤。他掰给黄郎馍时,不是把馍扔在地上,而是抛在空中。趁馍还在空中运行,黄郎跃起身子,伸嘴就把馍叼住了。给黄郎喂面条时,他也不把面条汤倒进脏污的猪食盆子里,让黄郎跟他共用一只碗,就在他的碗里喝。黄郎不仅喝得很香,还用它的长舌头,把碗舔得干干净净。

刘本同这样给黄郎一些特殊待遇,是在培养黄郎,希望黄郎不要变成一个每天无所事事,只知到处闲逛的二流子,要发挥一点作用才好。一开始,他把黄郎带到开阔的河坡里,训练黄郎撵兔子。他手持一根梢头绑了红布条的长竹竿,把隐藏在枯草丛中的野兔哄出来,唆使黄郎去追。河坡里野生野长的野兔不少,不说多吧,倘若黄郎每天能捉到一只兔子,刘本同家就有兔子肉可吃。而野兔因为经常奔跑,经常锻炼,比家兔的肉吃起来更筋道,更有嚼头。让刘本同有些失望的是,黄郎老是追不上兔子,他哄出一只兔子,又哄出一只兔子,最后都让兔子逃掉了。不能说黄郎的态度不认真,追得不卖力。实在说来,刘本同每哄出一只兔子,黄郎一见,就像看见敌人一样红了眼睛,杀心顿起,奋勇向兔子追去。黄郎伸直了脖子,伸长了腿,几乎把整个身子拉成了一条直线。黄郎的爆发力和奔跑速度彻底释放出来,快得简直像飞一样。黄郎跑得是够快的,不料兔子跑得更快。别看兔子的身子、腿和尾巴都比不上黄郎长,黄郎却追不上兔子。兔子飞奔起来像腾空而起,腾得如一片黄云,又像一团黄雾,跑得腾云驾雾一般。另外,兔子的小小身段要比黄郎灵活得多,也敏捷得多,每当黄郎要逼近兔子时,兔子突然打一个转折,就与黄郎拉开了距离。黄郎每每空嘴而归时,都有些懊丧,甚至有些不好意思,仿佛在对刘本同说:主人啊,对不起,我太笨了,我怎么这么笨呢!有一次,黄郎又没追上兔子,它卧在河堤的堤面上不回来了,好像再也没脸面见主人似的。刘本同只好走过去,蹲下身子摸摸黄郎的脑袋,安慰黄郎说:没事儿没事儿,这不能怨你。不是你跑得不快,是兔子个丈人跑得太快了。

黄郎的腿和嘴在追兔子和咬兔子方面收不到实效,刘本同转向利用黄郎的鼻子,发挥黄郎嗅觉的作用。刘本同知道,狗的鼻子是很灵的,要比人的鼻子灵几十倍。人的鼻子和狗的鼻子比起来,跟瞎鼻子差不多。把一样有气味的东西埋进土里,人的鼻子怎么闻都闻不到,而狗把鼻子一伸就闻到了,会很快把东西扒出来。刘本同利用黄郎的灵敏嗅觉,去黄鼠狼的洞穴门口闻黄鼠狼,发现黄鼠狼的存在,利用黄郎的爪子扒黄鼠狼的窝。黄鼠狼的家大都建在坟地里,它们似乎愿意和坟里的死人在一起。这样一来,黄鼠狼家族就有了一些鬼魅色彩。黄鼠狼像鼠又像狼,所以被称为黄鼠狼。黄鼠狼既有鼠的敏捷,又有狼的凶狠。在一般情况下,黄鼠狼在野地里生活,很少进村。它们主要以田鼠和野兔为食,有时也捕蛇吃。只有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它们在野地里找不到吃的了,才会悄悄摸到村里觅食。它们进村的主要目的也是抓老鼠,实在抓不到老鼠了,才会偷人类养的鸡。人类是自私的,不管黄鼠狼吃了多少老鼠,为人类除了多少害,人类跟看不见一样,绝不会对黄鼠狼进行表彰。而哪怕黄鼠狼只吃过一次鸡呢,人类就不干了,只把黄鼠狼的生平与偷鸡的劣迹联系起来,必把黄鼠狼千方百计除之而后快。

我小时候,有一次目睹了刘本同利用黄郎捕捉黄鼠狼的全过程。那是秋后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看见刘本同带着黄郎和他的小弟弟馗往西地里走,知道他们可能有新的捕猎行动,就远远地尾随在他们后面,也向西地走去。我听人说过,刘本同在利用黄郎捕黄鼠狼时不想让村里人看见,更不愿意让更多的人围观。我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也许他认为这是一种技艺,他不想让别的人也学会这种技艺。他也许认为,他的行为像提笼架鸟、遛猫斗狗一样,有一些流气,怕被人看不起。不管他怎么想,作为一个小孩子,反正我对用狗逮黄鼠狼的事很感兴趣,人耍活猴儿我可以不看,看黄郎耍黄鼠狼的机会我可不想错过。好在我有一个有利条件,馗是我上小学的同班同学,他对我一直很友好,就算他哥哥不想让我看他们的捕猎行动,馗大概也不会拒绝我。加上我是班里的班长,馗要是胆敢不带他的班长去玩的话,回到班里我会报复他,给他颜色瞧。馗表现不错,他回头看见我跟在后面,就冲我招招手,让我赶快追上他们。我追上他们后,馗对我提了一个要求,说只许看,不许说话。我点点头,表示能做到。

黄鼠狼是夜行动物,它们只在夜间出来活动,白天待在地下的洞穴里睡大觉。要找到它们藏身的洞穴,必须先让黄郎做侦察工作。刘本同领着黄郎在一片坟地里转来转去,看见疑似洞口的地方,就示意黄郎用鼻子去闻。黄郎只闻到第二个地方,耳朵一竖,尾巴一举,突然就兴奋起来,仿佛在向刘本同报告说:我闻出来了,这个洞子下面就有黄鼠狼!黄郎当了侦察员,还要当战斗员,它立即投入战斗,开始用爪子刨洞口。刘本同及时制止了黄郎热切的战斗,带领黄郎寻找黄鼠狼洞穴的另一个洞口。刘本同这样做,表现出的是人类的大脑比狗类的大脑发达的地方,他知道,黄鼠狼是狡猾的,它的洞穴一般会开有两个口,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两个口可以互换,都可进出。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自己留下逃路,当其中一个洞口来了敌人时,可以从另一个洞口逃遁。黄郎找到另一个洞口后,比黄鼠狼更狡猾的刘本同,缷下一直背在肩上的捕鱼用的提网,把洞口罩了起来。完成这个布控,刘本同才同意黄郎继续刨所发现的第一个洞口。在黄郎刨洞口时,刘本同让馗在罩有渔网的那个洞口守着,一旦黄鼠狼投到网子里,就赶快把黄鼠狼摁住。我想看黄郎刨洞子,但馗拉住了我,让我跟他一块儿守在罩了渔网的地方。好在黄郎刨洞子的地方离我们并不远,我的很好使的眼睛照样可以把黄郎刨洞子的过程看得清清楚楚。黄黄的秋阳照在黄郎身上,黄郎刨得十分卖力。它的两只前爪一起上,把有些湿润的黄土刨得呼呼的。随着它刨出的土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它的狗头和狗嘴就探进了洞子里。好玩儿的是,黄郎一边刨土,还一边噗噗地往洞子里吹气。它这样做,像是在对黄鼠狼示威,又像在对黄鼠狼喊话:黄鼠狼,我看见你了,赶快出来吧,缴枪不杀!

黄郎的战略战术奏效,果然,一只黄鼠狼从我和馗守候的洞口蹿了出来,一头扎进网子里。当黄鼠狼蹿出来的一刹那,可把我吓坏了,我的第一感觉,蹿出来的不是一个动物,而是从坟里蹿出来的一个鬼,还是一个黄鬼。当我看清不是鬼而是黄鼠狼时,我仍然很害怕。黄鼠狼的眼神是恐怖的、绝望的,同时它面目狰狞,凶相毕露,在网子里吱吱叫着,拼命挣扎,并不断施放臭气,像是要拼个鱼死网破。亏得我和馗的脚都踩在网圈上,黄鼠狼才没能把网子顶开,才没有逃脱。馗好像也很害怕,他喊着:哥,哥,快,快,出来了,黄鼠狼出来了!

你咋呼什么!刘本同和黄郎迅速赶了过来。

看黄郎的架势,它要扑上去,一口咬住黄鼠狼,置黄鼠狼于死地。

这时,刘本同对他的爱将态度有些粗暴,竟一脚把黄郎蹬开了,让黄郎滚一边去!他自己上去,先用脚踩住黄鼠狼的后背,接着用手掐住黄鼠狼的脖子,一股劲掐得黄鼠狼鼓了眼珠,断了呼吸。

后来我才知道,刘本同利用狗的嗅觉捕捉黄鼠狼,并不是为民除害的意思,他看重的是黄鼠狼的毛皮价值。他把黄鼠狼的毛皮完整地剥下来,挂在墙上晾干,拿到镇上可以卖钱。黄鼠狼尾巴上的毛也很宝贵,有一种叫小狼毫的毛笔,就是用黄鼠狼尾巴上的毛制成的。刘本同之所以不让黄郎咬黄鼠狼,是避免黄郎尖利的牙齿把黄鼠狼的毛皮咬破,要是把毛皮咬破的话,毛皮就不完美了,不值钱了。

第二天上午去学校上学时,馗挺神秘地递给我一块用废纸包着的东西,让我到教室外面去吃,别让老师和别的同学看见。我问他是什么东西,他小声告诉我说,是黄鼠狼肉。我那时嘴馋得很,什么肉都爱吃。我想,我跟馗他们一块儿去逮黄鼠狼,这大概是馗给我的报酬吧。我装作去解手,躲到厕所外面的一个墙角,很快把煮熟的黄鼠狼肉吃完了。哎呀,黄鼠狼的肉可真香啊,可惜馗给我带的肉太少了,我一点儿都没吃够。那是我第一次吃黄鼠狼肉,也是最后一次,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黄鼠狼肉。

刘本同不光捕捉黄鼠狼,他还带着黄郎,打田鼠的主意。他带领黄郎奔田鼠而去,目标却不是田鼠本身,而是田鼠在地下的粮仓里所储存的粮食。见哪块地里的大豆刚刚收割完了,他就和黄郎一块儿到那块地里去了。当黄郎嗅出了田鼠的洞穴,他不再让黄郎用爪子扒土,而是自己用铁锨顺着洞口往下刨,再顺着地下通道的方向往前刨。刨着刨着,他眼前哗地一亮,在黑色的土壤里,一堆白白胖胖的大豆就出现了。刘本同明白,这是刨到田鼠的仓库了。没有看到守护仓库的田鼠,田鼠可能从另一个出口逃走了。刘本同把豆子一把一把抓到篮子里,抓得一粒不剩。抓完了豆子,刘本同刚要走,他的爱将咬咬他的裤脚,不让他走。刘本同猜想,这窝田鼠可能还有另外一个仓库,于是,他接着往前刨。刨了一段,他真的又刨出了一堆豆子。仅从这一窝田鼠的两个粮仓里,刘本同就收获了半竹篮豆子。在黄郎的协助下,一个秋季下来,刘本同能刨到好几十斤豆子。别的社员要等生产队里把豆子在场院里打下来,才能分到豆子吃。刘本同一家不必等着分配豆子,他们把田鼠储藏的豆子抢过来,可以提前吃到豆子。他们把豆子清洗一下,既可以下到锅里煮着吃,也可以把豆子晒干,磨成面粉擀面条吃。可怜的是那些田鼠,它们攀上豆棵子,把豆角一角一角咬下来,又把豆角磕开,把里面的豆粒一粒一粒取出来。它们取出豆粒后,把两个腮帮子当布袋,一粒一粒装进“布袋”里。等把两只“布袋”装得鼓鼓囊囊,它们才把豆子运到地下的仓库里储存起来。把豆粒装进腮帮子的同时,它们像是为豆粒涂上了一层保鲜或防腐的东西,豆子不会霉变,也不会发芽,够它们吃一冬一春的。作为父母的亲鼠如果吃不完,它们还可以给它们的子女吃。现在刘本同和他的爱将把田鼠们的粮食夺走了,抢光了,田鼠们吃什么呢?它们的日子怎么过呢!

我对黄郎产生了不好的印象,是因为姓黄的狗东西把我们家的猫咬死了。我们家的猫咬死了刘本同家新生的兔羔子,为了报复,刘本同就唆使黄郎咬死了我们家的猫。我和二姐各抬着死猫的一条腿,去地里向正干活儿的我们的母亲报告。母亲很生气,把二姐和我训了一顿。我们剥下猫皮,以一只铁盆当锅,把猫煮煮吃掉了。

四十多年后,有一次我回老家,在地里碰见了刘本同。我叫他本同叔,问他现在还养狗吗?还抓黄鼠狼吗?他一概否认,说:哪有哇?没有。

爱器

第二个出场的是刘本省。

看,刘本省向我们走来了。刘本省头上戴的是高粱篾子编的帽壳,身上穿的是粗布衣,脚上穿的是尖口鞋,跟普通农民似乎没什么两样。值得注意的是他肩头扛着的一把铁锨。铁锨是用冰铁制成的,锨的正面和背面都闪着镜子一样的光亮。这样的铁锨,仿佛对树能照见鸟,对水能照见鱼;白天能照见太阳,夜间能照见月亮。别的下地干活儿的社员,肩上扛的也有铁锨,他们的铁锨上面不是沾了泥,就是沾了土,铁锨的正面和背面都灰秃秃的,一点儿光亮都没有。这样一对比,就看出刘本省和别的社员的区别了,也看出刘本省的爱好和特点来了。所谓爱器,并不是他喜欢什么器皿,他也不搞什么收藏,只是愿意打磨他日常用的劳动工具而已。那么他与众不同的特点呢,就是在干活儿之前保持他的工具一尘不染,一锈不生,闪闪发光。在干完活儿之后,仍要保持他的工具发光闪闪。我不止一次听这位堂叔以炫耀的口气夸耀他的铁锨: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每当听见他以顺口溜的形式显摆自己的铁锨,把铁锨和太阳相提并论,我都禁不住想笑,不就是一把用来在土里刨食的铁锨嘛,又不是关云长手里的青龙偃月刀,有什么值得显摆的呢!

这天午后,刘本省所干的活儿是下地撒粪。豆子收割完了,生产队里要把豆茬地犁起来、耙起来,准备播种冬小麦。在犁地耙地之前,须先往地里施一层粪肥,施肥后一犁一耙,肥料就埋进土壤下面去了,成为小麦生长的底肥。社员们已经用架子车把沤好的粪肥拉到地里去了,在地里堆成一堆一堆的。刘本省和其他社员的任务,是用铁锨把成堆的粪撒开,撒均匀,以便于下两步的犁地和耙地。黄黄的秋阳普照着秋天的田野,豆茬地里还弥漫着豆子和豆叶的香味,刘本省走进地里,开始撒粪。烂糟糟的粪肥是很脏的,里面还充满了微生物和毒素,刘本省手中的铁锨那么干净、亮堂,他怎么舍得把铁锨插进粪堆里去呢?这个不用替刘本省发愁,他懂得,磨刀是为了砍柴,把刀磨快,是为了砍更多的柴。他把铁锨整得如此光亮,当然也不是为了当摆设,而是为了撒粪撒得更快、更利索、更均匀。他把铁锨贴着地皮铲进粪堆里去了,一铲就是满满一锨。他像在场院里打豆子、扬豆子时做的那样,把粪扬到空中,哗地扬成一个扇面,让粪均匀地落在地上。他又像用撒网在鱼塘里撒鱼做的那样,铲在铁锨里的粪肥好比是缩在一起的渔网,长长的铁锨把好比是网纲,他把“网纲”一抡,纲举目张,“渔网”就张圆了,罩在地面上。在没有撒粪之前,土地是黄色的。撒过粪之后呢,地上就有了一朵一朵的黑色。这样一来,他撒粪又像是撒花,金色的土地上很快开满了黑色的花。

那天我也在地里撒粪,我撒粪的水平和撒粪的效果比刘本省差远了,简直是天壤之别。不光是我的力气没有刘本省大,劳动的积极性没有刘本省高,我手中的家伙也不好使。我的铁锨锈迹斑斑,铁锨把也有些粗糙,撒起粪来拖泥带水,撒得既不快,也不均匀。好在队长对我的要求不高,不指望我撒粪撒得有多好。因为我当时的身份是队里的学习毛主席著作辅导员,带领社员们把学习搞好就行了,撒粪不撒粪都没关系。我下地劳动的主要任务是,把红旗插到地头,开工前先让社员们办三件事:一是敬祝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寿无疆;二是背诵一段毛主席语录;三是唱一支革命歌曲。工间休息时,我还要为大家读毛主席著作。

在我读毛主席著作时,秋虫在不知名的地方鸣叫。它们或许是藏在某片干枯的豆叶下面,或许是躲在不远处的红薯地里。天气越来越凉,秋虫的鸣叫断断续续,听起来有些凄凉,像是最后的挽歌。社员们有的在吸烟,有的在走神儿,只有刘本省在擦拭他的铁锨。他擦铁锨用的是一块干坷垃头子,低着头,擦得十分专注。因他的铁锨本来就光滑如镜,上面沾的粪泥并不多。一点点粪泥他也要擦,擦了正面擦反面,连锨裤子都擦到。我不知道他听到我念的毛主席的《愚公移山》没有,他擦铁锨擦得轻轻的,几乎没有声音,我也不好制止他。

一个副队长对刘本省说:刘本省,大家都在听毛主席的著作,你老是摆弄你的铁锨干什么!

我听着哩,不耽误听,不信你看看我的耳朵。

别的社员看他的耳朵,副队长也看他的耳朵,都没看出他的耳朵和别人的耳朵有什么区别。副队长问:你的耳朵怎么了?

我擦铁锨用的是坷垃头子,又没用我的耳朵,我的耳朵支棱着哩,在向愚公学习。咱们这里没有山,要是有山的话,我也去移山。

那你一会儿还撒不撒粪?

撒呀,当然撒啦!

既然还要撒粪,那你擦铁锨干什么!你刚把铁锨擦干净,一会儿不又沾上粪了嘛!

你这样说我不能同意。吃完每顿饭都要刷碗,不能因为晚上还要吃饭,中午吃完饭就不刷碗了,对不对?

你铁锨里盛的是粪,又不是饭,铁锨怎么能和饭碗相比呢!

说铁锨里盛的是饭,也不是不可以。粪变成庄稼,庄稼变成粮食,粮食再一变,不就变成饭了嘛!

听他们抬杠挺有意思,不知不觉间,我就把读毛主席著作的事停顿下来。

政治队长不干了,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再抬杠了,不许耽误政治学习!

刘本省干活儿使用铁锨,还使用铁锹。铁锨是用机器轧制而成,锨面软宽。铁锹是本地铁匠在烘炉上锻打出来的,锹面较窄。铁锹比铁锨的分量重一些,锹刃也比较锋利,剁斩力很强,主要用于刨坚硬的土地,斩难斩的东西。比如刨地时遇到在地下延展的竹鞭或树根,锹起锹落那么一斩,竹鞭或树根就迎刃而断。打什么样的眼儿,用什么样的钻。干什么样的活儿,用什么样的家伙。这天刘本省要干的活儿是下到坑塘里刨塘泥,他要用铁锨还是用铁锹呢?有朋友抢答,说用铁锹。回答正确,加十分!虽说塘泥并不是很硬,跟粪泥差不多,但塘泥黏性比较大,塘泥下面走的还有坚韧的苇根,用铁锹刨塘泥比较合适。刘本省下到已经干涸的塘底去了,开始用他的铁锹刨塘泥,往岸上甩塘泥。他蹬着锹肩往下一蹬,铁锹就顺利地吃进塘泥里去了。他把塘泥斩成一个方块,光滑的锹板上像抹了油一样,嗖的一下子就把塘泥甩到岸上去了。有的社员手中的铁锹不好使,甩塘泥老是甩不远,甩到坑塘的半坡就算不错。而刘本省甩出的塘泥像一只飞鸟一样,总是能飞到高高的塘岸上。他的铁锹有时难免会遇到苇根,但苇根一点儿都不能对他的铁锹构成阻挡,只听苇根发出裂帛一样的细响,就被他的利器斩断了。乌黑的塘泥,连同羊脂玉一样的苇根,被他一起甩到岸上去了。

这天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进一步领略到刘本省对工具的爱护。一个拖拉机手,开着一辆手扶拖拉机,在塘边的地里犁地。他见刨塘泥的社员在工间休息,他也停犁休息。犁停了,他并没有把拖拉机上面的小型柴油机熄火,柴油机仍嗒嗒地响着,敞着口子、冒着热气的水箱被震动得不断有热水溅出来。政治学习还没有开始,拖拉机手沿着坑塘边溜达。他看见一棵老树的树洞旁拖着一条长长的蛇皮,断定蜕去皮的蛇就藏在树洞子里,想把蛇从树洞子里驱赶出来。他的办法是从拖拉机的水箱里舀来热水,往树洞子里灌。水箱里的热水温度相当高,高得可以煮熟鸡蛋。而蛇是冷血动物,最怕热水烫,遇到热水一定会从树洞里爬出来。拖拉机手这么干,无疑是在搞一场恶作剧,我们都对恶作剧抱有兴趣,马上跑过去围观。果然,当搞恶作剧的人刚把热水灌进树洞子里,一条色彩斑斓的枣花蛇就钻了出来。当长长的枣花蛇脱洞而出的那一刹那,人们似乎有些害怕,不禁惊呼起来。蛇出了树洞,就蜿蜒着向塘底逃去。

有人喊:打死它!

有人喊:斩了它!

刘本省也过来了,拳不离手地提着他的铁锹。

拖拉机手把手向刘本省一伸说:把铁锹给我!

刘本省拒绝了:不行!你用别人的铁锹吧!

就用你的铁锹,因为你的铁锹最利。拖拉机手说着,抓住了刘本省手中的铁锹的锹把子,欲把铁锹从刘本省手中夺走。

刘本省态度坚决,死死地抓住锹把子不放,声明他的铁锹不能沾血!

扯淡,沾血怎么了,斩长虫又不是斩人。关老爷的大刀就是用来沾血的,沾血越多越有灵气。

谁想沾血谁沾血,反正我的铁锹不能沾血,一沾血就再也洗不干净了!

拖拉机手只好从别人手中接过一把铁锹,追到塘底,把那条蛇的蛇头斩掉了。

刘本省对自己工具的爱护近乎神圣,别说用他的铁锹斩蛇了,连一条泥鳅都不愿意斩。塘泥表面是硬的,中层是软的,下面是稀的。在稀的那一层里,藏有一些泥鳅。那些泥鳅暂时在泥巴窝里睡大觉,等雨水到来,坑塘里充满了水,它们会重新活跃起来。刘本省在刨塘泥时,难免会刨到泥鳅。每发现泥鳅时,他决不会用铁锹把泥鳅斩断,也不会连同塘泥把泥鳅甩到干岸上去,而是任凭泥鳅往稀泥的深处钻,继续存活。

除了铁锨和铁锹,刘本省所使用的农具还有好多种,如锄头、镰刀、钉耙、铲子等等,可说是应有尽有,一样都不缺。到了冬天,大雪封地,地里没啥活儿可干了,被称为挂锄的季节。锄头用不着了,好多农具也都被闲置起来。说是挂锄,其实好多人家并不是真的把农具挂起来,而是随便把农具往墙角里、屋檐下,或茅房里一扔,就拉倒了。一冬过去,潮袭水浸,农具往往锈得不成样子。刘本省的挂锄,是真正的挂锄。他在西间屋的山墙上钉了一排木头橛子,把十八般农具都并排挂在橛子上。他不是把农具高高挂起就完了,而是经常性地对他的农具进行检视,如果发现哪样农具有生锈的迹象,他会立即把那样农具取下来,进行擦拭。在家里,他擦拭农具用的是干草。他把干草攥成一团,在农具上擦呀擦呀,直到擦出亮光为止。有一年春节,我去他家拜年时,看到了他挂在墙上的农具,所有农具都闪闪发光,交相辉映。给我的感觉,他好像在举办农具展览,把西间屋变成了农具展览馆。

喜爱毛笔的人,大都喜爱书法;喜爱钢笔的人,大都喜爱写作。刘本省如此喜爱农具,是因为他喜爱劳动,喜爱种庄稼。更为难得的是,刘本省的喜爱始终如一,从来没有变化,没有转移。村里分田到户以后,许多人不再安于种地,纷纷丢下农具,拿起工具,到城里打工去了。刘本省哪里都没去,还是使用自己得心应手的农具,坚持在田地里种庄稼。有的人在种庄稼时善于跟风,见种玉米产量高,卖钱多,就一窝蜂地种玉米。刘本省从不跟风,在有限的田地里,庄稼的品种一点都不单一,还是多样化。到他的地头看看,除了种玉米,他还种高粱;除了栽红薯,他还撒芝麻;除了种黄豆,他还种绿豆,等等。因为绿豆产量低,人们基本上不种绿豆了,只有刘本省还在种。刘本省不从产量上考虑,却从颜色上加以解释。他说,豆子有多种颜色,有黑豆、白豆、黄豆、红豆,还有绿豆、花豆,最好哪一种颜色都不要断种,缺少哪一种豆子都不好。

2018年秋后的一天上午,我从北京回到老家,到坟园里为母亲“送寒衣”。从村里往村外走时,我在村口遇见了干活儿归来的刘本省。刘本省虽然已是年近八旬的人,但他腰板挺直,步履稳健,不显任何老态。我特别注意到他肩头所扛的一把铁锨,锨面还是锃亮锃亮,一尘不染。我热情地向本省叔问好,称赞他的铁锨还是那么明亮,并背出了他的顺口溜:明晃晃,亮堂堂,一摇一摆像太阳。

本省叔一听就笑了,说:你这孩子就是记性好!

我想起老子在《道德经》里写过: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刘本省就是一个慎终如始的人,我由衷地对他充满敬意。

……

作者简介

刘庆邦,男,1951年生于河南沈丘,当过农民和矿工。现为北京作协驻会作家。主要作品有《走窑汉》《鞋》《梅妞放羊》。发表于本刊1997年第1期的短篇小说《鞋》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6年当选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