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几个美育基本理论问题的再思考
来源:文艺报 | 马建辉 2020年02月05日08:59
美育的进步,既在于实践的探索,也在于理论上的推进。当前的美育基本理论构建,虽已取得诸多成果,但还不能使人十分满意。美育基本理论研究应更深入、更具体一些,时代感和现实感更强烈一些。对一些美育基本理论问题,应结合时代新发展、结合美育新实践,有进一步深入的和拓展的思考与阐发。对此,我大致考虑了四个方面,略谈一点自己的想法。
关于美育概念的意义。美育概念的意义,不只来自概念本身的逻辑或理论推演,也不只来自传统文化资源或前人的某些定义,更来自实际的美育过程、美育活动本身。当美和育连接起来,形成美育这个概念时,美和育就都不只是在一般意义上理解的美和育了。美是美育的美,育是美育的育。二者既各有其一般意义,同时也具有了特殊的蕴涵和规定。
鲁迅先生在其短篇小说《一件小事》里描写一个匆匆赶路的人力车夫:车把挂住了一位横穿马路的“老女人”被风吹起的没有上扣的破棉背心,“老女人”慢慢倒在地上说她“摔坏了”。在乘车人“我”看来,她根本没有受伤,只是“装腔作势罢了”。人力车夫却不理会这些,毫不踌躇地搀着“老女人”的臂膊,一步一步走向附近的一处“巡警分驻所”。——这是一个一般性审美场景。作者接着写道:“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我”的这个体验就使上面的审美场景得以强化。美育就发生在这个对审美场景的体验性的强化过程中。
美育的美,实际被赋予了一种功能性,是一种被其自身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所强化的美。而美育的育,不是外来的实施,而是审美者自身由于美的影响和感染而发生的变化。从主体视角看,美育实际上是一种通过对于美的体验性强化来实现的自我化育。美育工作者的作用,在于通过审美引领来激发主体朝向美好的生存方式(包括态度)的自觉,从而促成自我化育的实现。
关于美育的功能。为什么要谈这个近乎常识的问题呢?我主要是想通过这个问题来反思美育的针对性问题。很多时候,我们在谈论美育的时候,美育的对象往往是“人”——一个抽象存在的“人”,或者是一个均质化的“人”。我们之所以要倡导“为人生的美育”,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摆脱美育对象脱离具体与时代的抽象性,使美育功能得以切实且切时的发挥。
美育,从功能上讲,实际也是人社会化的一种形式,一种带有自己鲜明特点的社会化形式,这也是人生美育的一个理论基础。“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黑格尔的这一论断表明,审美天然地具有教育功能,即能够自然而然地从精神上把人带到自由美好的境地,摆脱人在人世的某些不应有的受限状态。
美育要现实地实现这样的功能,就要切实地研究人生,研究现实的人的生存状态,为当代美育找到当代的针对性,进一步回答处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人需要怎样的美和怎样的美育的问题。
我个人感觉,我们多数人的人生都或多或少地面临着一些时代要素的干扰或困扰。比如,碎片化、虚拟化、娱乐化、功利化,等等。这些有时看起来热气腾腾,实际上,更多的时候,对于现实的人性和人格培育都是一汪冰水。从这些冰水中解放和拯救现实的人、具体的人,润其心、立其魂,这或许应是当代美育的重要使命之一。
关于审美的充实化。因为美育内在于审美,应该说,美育效果的取得是跟审美内涵的丰富性成正比例的。孟子说“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张载说“充内形外之谓美”(《张子正蒙·中正》),实际都涉及了审美的“充实化”问题。
黑格尔说过大意是这样的一句话:同一句格言,从一个饱经沧桑的老年人口中说出来和从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口中说出来,其含义是迥然不同的。老年人讲的那些格言,虽然年轻人也会讲,可是对于老年人来说,那些格言包含着他全部人生的意义。
越充实的审美,其美育效果就越显著。由于人生阅历丰富、人生感悟深刻,老年人对格言的理解是更为充实的。老年人眼中的风景,自然不同于年轻人眼中的;反过来,风景对老年人的影响,也自然不同于对年轻人的影响。充实化审美,关键要素就在于人生。审美的充实化过程,也就是审美的人生化过程。我们可以说,美育包含历史蕴涵、价值蕴涵、审美蕴涵,即真的蕴涵、善的蕴涵和美的蕴涵。但这些蕴涵,在我看来,都可以总括为人生的蕴涵,都需要以全部的人生体验去充实。当然,这个人生,不只是自发自在的人生,更应是自觉自为的人生。
审美的充实化,还有一个赋能于人的问题。这个能就是“正能量”。真正的审美,总是让人充满“正能量”的,“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
关于美育过程中的审美日常生活化。美育自觉朝向人生,还有一个审美日常生活化的要求。审美日常生活化意味着美育要落地、要扎根。我们知道,超越性是审美的一个固有性质。而这里讲美育过程中的审美日常生活化,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日常生活化,而是审美在经历超越性之后回归日常生活,是一种蕴涵更丰富的日常生活,是经历了审美洗礼和超拔再回归的日常生活。
可以说,日常生活审美化,主要是美学研究的范畴;而审美的日常生活化,则主要是美育研究的课题。比如,把日常生活提炼成文学作品,是一个审美化过程。而像现在这样,把经典文学作品拍成电影,则是一个日常生活化的过程。就今天而言,与文学作品相比较,电影显然更注重日常生活元素,因而其美育作用更为直接,也更为有力。
上世纪80年代,诗歌之所以能发挥无与伦比的美育作用,就在于那个年代在中国是全民写诗的年代,写诗不是高门槛的艺术创造,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成为人们日常表达自己的话语形式。那个年代,写诗、读诗几乎成了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就像今天人们摆弄手机微信一般。上世纪80年代的诗歌可谓审美日常生活化的典范,其美育功能自然最为显豁。
悦耳的赞美诗的乐声是“飘进”苏比的耳朵的,所以“把他粘在了螺旋形的铁栏杆上”。这是审美日常生活化所发生的美育作用的写真。而琴房里在家长申斥声中练琴的小男孩,却“学了一门技术,恨了一门艺术”。后者绝不是审美的日常生活化,当然也不是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这是对艺术审美的扭曲,更是对小男孩日常生活的扭曲。在这样的情境中,美育不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