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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20年第2期|荆歌:拥抱(节选)

来源:《芙蓉》2020年第2期 | 荆歌  2020年04月20日22:51

这一天宋盼等了很久。立夏前的十几天,他们就说好了,到了立夏的那一天,要去烧野火饭吃。“火烛小心啊!”当知道了宋盼他们的计划后,宋盼的母亲这么叮嘱。“别唠叨了!”宋盼的父亲说,“我们小时候,每年立夏不都会去烧野火饭吗?有什么问题呢?”宋盼的父母因此争吵起来。母亲认为,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的森林防火意识加强了。万一,一把火把整个七阳山上的树林全部烧了,那怎么办?父亲责怪她不该大惊小怪,不就烧个野火饭吗?自然是在田野里烧,怎么可能跑到七阳山去?母亲却还是不服气,说:“提醒总是要的!提醒有什么错?提醒一下就不应该吗?”父亲说:“这不是提醒,这是扫兴!”

宋盼的耳朵里,其实早就听不到父母的争吵了。尽管这争吵是因他而起,但是,仿佛就与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他的神思,已经飞到十几天后,飞到立夏那一天。飞到了离七阳山远远的笠泽湖边。那一块大堤下的菜地,在高高的防洪大堤下,广阔而安逸。

他和吉铭、黄益斌,还有李珍,四个人,三男一女,就在那个地方,烧起了野火饭。

大家都还是小学五年级的孩子,对于生火做饭,谁都不在行吧?东西准备得很充分,黄益斌带了铝锅,以及不锈钢的勺子。吉铭带了火柴和四双筷子。宋盼带了盐、味精,还有一小瓶菜油。他还把家里一袋尚未开封的太仓肉松偷了出来。

李珍什么都没有带。她说,她父亲躺在床上快要死了,她能够溜出来,把她自己这个人带到这儿来,已经太不容易了。

作为四个人中唯一的女孩子,她自然担当起主厨和炊事班长的角色。她责怪黄益斌不该用勺子挖土:“这是饭勺呀!等会儿要炒菜盛饭,不脏啊?”黄益斌爬上大堤,在湖水里洗勺子,李珍说:“小心落水鬼把你拖下去!”

在宋盼眼里,李珍就像一个大人,一个成熟的女人,像他一个漂亮的表姐。就是那一类人吧,表姐,音乐老师,还有,就是母亲。把李珍和自己的母亲想到了一起,宋盼突然感到有些羞愧。

李珍指挥他们,在地上挖了一个浅浅的坑,架起了几块断砖,一口灶就有了。“去摘豆呀!愣在这儿干什么?”

三个男孩子如梦方醒的样子,扑腾出去,沿着大堤摘蚕豆。

蚕豆还嫩。那小小的、表面有一层嫩绿茸毛的豆荚,里面到底有没有豆子?宋盼摘下一个豆荚,将它折断。他闻到了一股清香。豆子小得就像一个嫩芽芽,躲在豆荚里,就像小猫冬天躲在大棉被的一角。被宋盼掰开,米粒一样的豆子,在豆荚中,感到一阵惊恐似的抖了抖。

宋盼把豆子抠出来,扔进嘴里,一股微甜微涩的香就从舌尖漾遍全身。

“一个猫耳朵!”他听到吉铭激动地大喊。“真的吗?”宋盼兴奋地冲过去,看吉铭采到的猫耳朵。其实宋盼从一开始,就在寻找猫耳朵。他很希望找到一只猫耳朵。那枝叶间轻轻巧巧长出来的,其实是一片小叶子,但它太像是一只猫耳朵了!就是在十株、一百株蚕豆上找,也不一定能找到一只猫耳朵。“你这不是猫耳朵!”宋盼说。

“不是猫耳朵我就把它吃下去!”吉铭有点生气地说。

“你吃呀,那你吃下去呀!”宋盼说。

“它就是猫耳朵!”吉铭说。

黄益斌在很远的地方摘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跑那么远。估计他是假装摘豆,其实是要跑到大家看不见的地方小便。宋盼和吉铭都希望李珍能下一个公正的结论,这到底是不是猫耳朵。

“你们是来采猫耳朵的吗?”李珍看都不看,只顾把捡来的枯树枝折成一小段一小段,“豆子没摘几颗,什么时候能吃上?太阳都要落山了,你们再不认真摘,我就回家了!”

想到李珍也许一扭头就走了,宋盼感到一阵恐惧。

大家采来的,都是豆芽芽。其实不用煮,生吃就很甜。但是四个人还是把豆剥出来,像模像样地洗净,在锅里爆炒了几下,然后加上水和盐,最后撒上味精。

“好像太咸了!”四个脑袋凑在一起,用筷子一颗一颗地夹豆子吃。李珍突然哭了起来。宋盼看到,一滴她的眼泪,很亮的一滴,落进了锅里。

“不好吃啊?”黄益斌问。

吉铭停下了筷子,看着李珍:“不好吃也别哭啊!”

“她的爸爸快要死了!”宋盼在心里说,但并没有说出来。

她的爸爸快要死了!宋盼的脑子里,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个男人,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他的脚尖很长,把盖在身上的薄被子撑得很高。他眼睛睁着,睁得大大的,好像要特别特别地看清楚,这个世界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是不肯把眼睛闭起来的,只要一闭上,他就死了。因此他努力地把眼睛睁得很大,最大。而他身上的肉,则像水一样,正在慢慢地流失。

宋盼闻到了一股陈腐的气息。那是死亡的气息吗?他看了看李珍,想知道这股死亡的气息是不是从她那里飘出来的。她这时候已经不哭了,正在用一片纸巾擦眼睛。

“小贼骨头!”一声嘶哑的怒喝突然在头顶上炸开,四个人都吓了一跳。

“谁让你们来偷豆的?”嘶哑嗓子手上提了一把鱼叉。他愤怒地晃动着鱼叉。那金属的“山”字形鱼叉,在阳光下亮得晃眼。

“我们烧野火饭,”黄益斌说。

“烧你娘个野火!”嘶哑嗓子晃动着鱼叉说,“谁让你们偷我的豆的?”

他的鱼叉,像是要戳到黄益斌了。黄益斌把脑袋缩起来。他这时候肯定希望自己能像乌龟一样有一个硬壳,否则他的脑袋即使缩起来,也没地方藏。

吉铭说:“今天立夏日,可以摘豆的!”

他说得没错,在宋盼的家乡,所有村民都认为,在立夏那一天,孩子们是有权随便采摘豆子的。不管是谁家的地,不管是谁家的蚕豆,不管是谁家的孩子,来摘一些烧野火饭,都是被允许的。那是绝对不应该被视为偷窃的。

但是嘶哑嗓子不认这个理。他愤怒地摇晃着手上的鱼叉,说:“去你自己家里摘!”

吉铭说:“你怎么这样小气?”

嘶哑嗓子将鱼叉挥舞起来:“我打死你娘的!”他真的将鱼叉向吉铭戳过去。只不过,他没有用鱼叉的头,只是用鱼叉的另一头对准了吉铭。

吉铭撒腿就逃。结果,他的屁股被竹竿戳到了。他大叫了一声。一定很痛吧?但他丝毫没有停下脚步,他飞也似的逃跑了。

鱼叉转而戳向炉灶。这个人疯狂地把盛着蚕豆的铝锅戳翻,把断砖搭成的灶台戳垮。他一边戳,一边骂娘。他的愤怒在升级。给人的印象是,他已经失去理智了。接下来,他肯定会不顾一切地用鱼叉戳人。他不见得还会那么客气,只是用竹竿那一头攻击。他肯定会掉过头来,用那金属的“山”字,戳向他能够戳到的任何东西,包括人。

黄益斌也夺路而逃了。宋盼则似乎惊呆了,他看着疯狂舞动的鱼叉,好像根本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珍拉起他的手,拖着他奔跑。

宋盼这才跟着跑动起来。他俩的手紧紧地拉着,拼命地跑。这一跑,宋盼似乎才明白过来,他们是在逃命啊。快跑快跑,要是稍微慢一点,鱼叉就有可能戳到他们的背上、屁股上或者脑袋上。要是被戳中,就会像鱼一样翻白眼;就会淌血,就会倒在地上,肚皮朝上。会不会马上就死啊?“李珍的爸爸就要死了,会不会我比他先死啊?”宋盼感到恐惧极了。

嗓子口有血腥味了。胸口呢,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但他们还在跑。其实,嘶哑嗓子已经不追了。如果回过头来看看,就会发现,他早就不追了。影子都看不见了。他们一直跑,跑进一片树林里,这才停下来。

他们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这地方好安静啊!只有鸟儿的叫声,像玻璃珠掉在石板上那样嗒嗒地跳跃。

两个人除了喘气,什么也不干。他们像是两台风箱,呼哧呼哧地比赛,看谁拉出来的风更大、更有劲。他们喘了半天,宋盼注意到,李珍的脸开始由白慢慢转红了。

宋盼对李珍笑了一笑,她却又哭起来了。

“她的爸爸快要死了。”他心想。

她突然向他提出一个要求:“你过来抱抱我,好吗?”

“什么?”他好像是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他呆呆地看着她。她的脸,红扑扑的。她咬住了自己的嘴唇。她的嘴唇红艳得像印泥。

“你没听见吗?”她问他。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

“抱我呀!”她说,“你不肯抱我吗?”

这一次他听得清清楚楚了,虽然还是怀疑自己是在梦中,但是,已经确定听到了她的声音,并且听明白她是在说什么了。

太阳落到远处的湖水下面去了。天暗下来了。树林里满是绿光。宋盼发现,李珍的头发上,她的脸上,那鼻尖上,都是绿荧荧的。她的头发和皮肤,很像是在闪着绿光。“那么我呢?”他低下头来,看自己的手臂。

李珍站起来,一阵风似的跑走了。

等他站起来,走到树林外,李珍已经跑得很远了。她那小小的身影,是不是一边跑,一边在擦眼泪呢?他突然感到心里酸了一下。一种十分陌生而特别柔软的感觉,让他感到内心和眼前的世界,一下子都变得空荡荡的。

宋盼28岁的时候,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

像他这样的条件,到了28岁还未婚配,不是因为找不着,而是因为条件太好了。他的父亲老宋,就是属于改革开放之后先富起来的人。老宋原先是一所中学的总务主任,他辞职下海很成功,办了丝织厂,成立了丝绸贸易进出口公司。老宋夫妇也觉得,他们28岁的儿子,还是通过介绍来找到对象比较合适。“这才能门当户对嘛!”老宋说。宋盼的母亲则说:“你自己找?你哪有眼睛来挑到好的?你谈的那些,行吗?”

“为什么不行?”宋盼在心里说。他回顾了一下他交往的女朋友,似乎确实没有一个是真正让他刻骨铭心,让他能够产生要与之偕老的想法的。但他不服气父亲的态度。在他们眼里,好像他就是一个傻瓜,连对象都不会找。她们有什么不好?这个“她们”,当然是指他曾经谈过的那些姑娘。但他并不敢顶撞父母。在这个家庭里,他顺从惯了。并且,他盘点了一下他的恋爱史,也确实没有一个姑娘让他有底气来反驳武断的父母。

介绍就介绍吧!宋盼觉得在恋爱上,自己的激情已经耗尽。他谈过好几个姑娘,与其中两个是非常认真地交往了,交往的时间也都超过三个月,而且都是上过床的。有时候他真的觉得自己青春的激情已经没有了,常常会有一种沧桑感浮上心头。“随便!”面对父母对他择偶的讨论和安排,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只要不是麻子、歪嘴、缺胳膊少腿,换句话说,只要不是身体有缺陷的,他都可以接受。让自己去找,找谁呢?茫茫人海中,哪个姑娘可以和自己举案齐眉共度余生呢?他真的不知道,没有一点儿信心。那就介绍吧!他想到了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什么不好?父母要是真爱儿女,就会认真负责,为儿女把好关,替他们挑一个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对象。他们既然爱子女,总得考虑子女的感受吧?难道他们会把一个麻子歪嘴弄回来给自己的孩子享用?他们又居心何在呢?他们不懂审美吗?他们没有年轻过吗?他们年轻的时候,难道不喜欢潘安西施,反而对东施武大郎有兴趣吗?“要相信父母!”宋盼想。即使只是从传宗接代的角度出发,父母也一定会挑选优良品种的。兴许,洞房花烛夜,揭开头巾之后,会是一个貌若天仙的陌生新娘呢!在封建时代,因为包办婚姻而连夜脱逃,因此参加革命从此再不回家的,毕竟是极少数。换句话说,新娘新郎即使是直到入洞房之后才相见相识,能够从此鱼水之欢白头到老的,其实还是大多数。

所以,介绍就介绍吧!反正他也懒得去寻寻觅觅了。

有一个叫颜欢欢的姑娘,芳龄25,专科学历,在银行工作。父母都是机关里的。而她本人,谈过两次恋爱。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眉清目秀,喜欢唱歌,爱好文学。孝敬父母,不去夜店。是几乎找不出什么明显毛病的那种主流美女。宋盼见了她之后,突然发现,她的气质,她眉眼间的调调,很像他的小学同学李珍啊!

这个发现使他兴奋。他有点百感交集。

小学同学李珍,自那次立夏日的野火饭之后,和宋盼就再也没有过任何的交流。两个人的目光,再也没有一次交集。也就是说,李珍再也没有正眼看过宋盼。她走到他面前来收作业本,也是眼睛看着地上,或者别处。他总是希望,她能够抬起头来,看他一眼。他要她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目光中,饱含着愧疚、诚挚和友善,以及一种连他自己都为之感动的温柔。他希望她看他一眼。他相信,只要她抬眼看他,只要一眼,她就会明白他的心。可她并不给他这个机会。

她终于离开了他。她的父亲死了。她母亲很快就再嫁。而她这个拖油瓶,也就跟着母亲去了外地。一个说远不远,但说近绝对不近的地方。宋盼好不容易在一本《中国分省地图》上找到了那个地方。有一条肠子一样弯弯曲曲的公路通向它,它是一个什么样的小山村呢?

他经常遥望着那个方向发呆。他的目光,当然无法抵达那里。可叹的是,梦都没有能力飞过去。在梦中,他几次都朝向那个地方飞了。有时是坐上了飞机,有时,则变成了一只蝴蝶。他飞啊飞,常常只是飞了一点点路,就醒了。

他应该给她写一封信呀!“李珍同学:别来无恙?”他这样写,“自从你远离家乡之后,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你在他乡还好吗?”他特意把“我”写成“我们”,为的是不让她觉得自己唐突。这样的陈词滥调,宋盼写了多少遍?他非常认真地在信纸上写了,凡有写错,必定重新抄写。称呼也不尽相同,从“李珍同学”,到“李珍”,到“阿珍”,有一次,干脆写上了“亲爱的珍”。一直变化着,不得寸也进尺着,每封信都不一样。但是,终究一封都没有寄走。

寄到哪里去呢?

介绍就介绍吧!

“你的眼睛,很像我的一个同学。”

“是吗?”颜欢欢说,“是大学同学吗?”

宋盼摇摇头。

“那么,”颜欢欢开始猜谜,“是中学?”

宋盼继续摇头。

“难道是幼儿园的同学吗?你好记性啊,还记得幼儿园女同学的眼睛,你是不是暗恋她?”

宋盼摇摇头说:“是小学同学呀!”

“记性真好!”颜欢欢说,“许多高中的同学,我都忘了。”

他们经常相约在一条小河边散步。恋爱就算是这样开始了。像所有的恋人一样,他们拉手、拥抱、接吻,耳鬓厮磨。他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用舌头,将她的牙齿一颗颗舔过来。“你的虎牙,真的好像我小学同学的!”

颜欢欢把他的舌头吐出来:“难道你舔过你小学同学的牙齿了?”

她逼着他要说出那个女同学的名字。她很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那个女同学会令他如此记忆深刻。“那么小就恋爱了啊?你们真早熟啊!”

宋盼极力否认:“怎么可能呢!只是她的虎牙很特别。你也刚好有一只虎牙。”

他喜欢摸她的屁股。颜欢欢有着小巧而饱满的臀部。宋盼抱着她的时候,手总是很快就向下滑,摸到了她的屁股。

“你是不是嫌我胸小?”

他确实很少摸她的胸。她的胸很小吗?他好像没太注意。他并不是没有摸过她的胸,只是他并无印象。他对她的屁股更有兴趣。摸着它的时候,他觉得舒服、满足,并且似乎越来越有激情。

“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喜欢大胸?”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她没好意思把话说全。“为什么不摸我胸”这话她觉得不好意思说出来。

“我,我是觉得不好意思啊!”宋盼说。

“那你摸屁股就好意思啦?”

“你笑的时候真的很像李珍!”宋盼终于把李珍的名字说了出来。

“你再笑一下呀!”

她似乎是生气了,不但没有笑,反而将眉头拧了起来。

“别这样好不好?”他捧住她的脸,“这样不好看!你笑的时候好看!”

“就因为像李珍所以好看?”她笑了,“你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娶她?”

看到颜欢欢笑了,宋盼说:“你笑的时候真的太像她了!”

“你告诉我!”她说,“你一定要说,为什么不娶她?”

“你是说李珍吗?”

“不是她还有谁?”

宋盼沉默了半天,似乎答案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而得出的。他说:“我都不知道她在哪儿。”

颜欢欢一扭身,一个人跑掉了。

他没有去追她,而是绕进一条小弄,从小弄的另一头钻出来,截住了她。

颜欢欢只管埋着头走路,突然小弄里蹿出一条黑影,把她抱住了。“你神经病,神经病!”她捶打宋盼,竭力要挣脱他。但他抱得实在太紧了,她的乳房被挤得很痛。

他们做爱,总是在银行的一间宿舍里。那是颜欢欢一进银行工作就分配到的。那张床,一动弹就嘎嘎乱响。因此宋盼总是有所顾忌,轻轻地,显得缺乏激情。“到地上吧!”她把被子拉到地上,几乎是把他拖下了床。他们在地上果然就剧烈起来。他还是醉心于她的屁股。他的手,几乎从来都不离开那里。他的手指,有时候就像要钻到她的肉里。她在觉得疼痛的同时,也感到了奇妙的快乐。

不过渐渐她发现,凡是他身心激荡的时刻,都是他们正在谈到李珍的时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每次做爱,他们都会说到李珍。她突然明白了,只要一说到李珍,宋盼就激情澎湃。他果真是要把她当成真正的李珍,才会这样!原来,他的心底里,只有李珍。他是一直把她颜欢欢当成李珍的化身啊!

为了报复,颜欢欢把那间银行宿舍租了出去。当他们双双走到那儿,宋盼的体内条件反射似的膨胀起一股欲望时,颜欢欢却告诉他说:“里面住了人。”

这简直难以让人相信!宋盼在颜欢欢的笑容里,看出了狠毒和邪恶。

他们整整一个月都未见面。宋盼一定是觉得,不见面对颜欢欢是一种报复。而颜欢欢呢,她是个沉得住气的姑娘。他不约她,她也就如消失了一般,杳然无声。

一个月之后,他们又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约会了。似乎这两个人,是社会特意剩下来让他们配对的。他们要是不配对,那就只能各自晾在那里,像过年时节屋檐下吊死鬼一样挂着的咸鱼腊肉。

在所有人看来,宋盼和颜欢欢,离婚姻还是越来越近了。双方的父母,对这门亲事,显然都是满意的。逢年过节,彼此已经开始相互走动了。就是当事人自己,宋盼和颜欢欢,也觉得他们即将在某一天去领结婚证,然后办一场风光体面,甚至是铺张的婚礼,此后生儿育女夫唱妇随,一切都将成为必然。尽管彼此间好像并没有可为对方舍生忘死的依恋,并没有非你莫娶非你不嫁的火热劲。但是,似乎也没有分开的理由。尤其是颜欢欢,她发现,宋盼的嘴里,已经很少再提到李珍的名字。不管他是已经将李珍忘记,还是他克制着自己不说,颜欢欢都感到欣慰。特别是她后来了解到,李珍小学一毕业,就作为拖油瓶,随母嫁到了安徽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如今她有没有结婚,生活状况如何,甚至是死是活,宋盼都一概不知。既然如此,她颜欢欢还担心什么呢?

他们手牵手又走到银行宿舍边上时,颜欢欢狡黠地笑问:“想上去吗?”

“都租给人家了,怎么上去!”他在黑暗中有一股幽幽的愤懑。

“想知道租给谁了吗?”她的声音里,有着明显的恶作剧。

“不想!”他恨恨地说。

“是两个小姐哦!”颜欢欢的声音,突然充满了诱惑。“是两个小姐!”是什么样的小姐呢?她为什么要把房子租给她们?她又是如何得知,她们就是小姐呢?她是明知她们是小姐,偏要租给她们的呢,还是事后才得知?她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个呢?

宋盼不禁想入非非。欲望在他的体内鼓胀起来。

“走,上去吧!”她拉起他的手。

宋盼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他迟疑着。“走,快走!”她将他拖进楼道。

房子租出去一个月,现在又属于他们了。进门之后,宋盼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是香味吗?还是一股龌龊的气味?他仿佛看到昏暗的床上,躺着两个小姐。当他躺到嘎嘎作响的床上后,他脑子里的幻象还是驱之不去。

他把颜欢欢搂进怀里,摸她的屁股,摸她的所有地方。他的手,仿佛两张饥饿的嘴,咬着她,啃她,要将她吞噬。这是两个小姐睡过的床呀!她们是裸体而睡吗?她们在这里接客吗?她们在这嘎嘎声中发出放浪的叫喊吗?

淫荡的气息,让宋盼感到了毁灭。

儿子进了幼儿园,颜欢欢突然感觉内心无比空洞。早上7点,她准时将儿子送走。一直要到下午5点,才去把他接回。中间整整10个小时,她不知道应该干些什么。

儿子降生之后,她也从银行辞了工作。她很奇怪自己全无当母亲的神圣幸福之感。有的只是劳累、烦躁,以及莫名其妙的忧郁。她的儿子,肯定是世上最吵闹、最难抚养的。她的耳朵里,整天都是他的哭声。他为什么要哭呢?难道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参透了人世,知道生而为人是一个莫大的悲剧,所以除了吃奶和睡眠,就以全副精力来为生命啼哭?颜欢欢觉得完全无法与他交流,她常常茫然失措,一筹莫展。看他一天到晚张大了嘴啼哭,她甚至连掐死他的心都有。而每当他哭累了闹累了,终于睡着,她又感到无比的悲哀。她是为这稚嫩的小家伙而悲哀呢,还是为镜中日益憔悴的自己而感到虚无、哀伤?她呆呆地看儿子的睡相,似乎除了看他睡着的样子,根本不知道还应该干些什么。看着他一副呆呆的无辜的样子,她内心又充满了自责和忏悔。但是当他一睁开眼,又亮起嗓子大哭的时候,她复又跌入痛恨的深渊。

对于生孩子,她从前是多么的向往啊。当她自己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做家家”。她总是扮演母亲,把洋娃娃抱在怀里,慈爱地抚摸它,或者给它喂奶。她从未想到会厉声呵斥甚至咒骂自己的孩子。当然更不可能想到,有朝一日,她会疯狂地将自己幼儿的屁股拧得青紫,并且内心可怖地生出杀机。

直到和宋盼结婚,她都坚信自己会生下一个英俊可爱的儿子,或者美丽如花的女儿。她将无微不至地呵护哺育他,亲吻孩子的笑脸,听到孩子散发着奶香的笑声,四季如歌,心花怒放。

可是生活完全不是这样子的。

在突然的轻松和清静到来之后,颜欢欢回顾从生产到孩子进幼儿园这段日子,忙碌、混乱、烦躁,一片灰暗。而自己也在那暗无天日之中,迷失了方向。她的脸上,整天是愁苦的表情,似乎她已经彻底丧失了欢笑的能力。她甚至不止一次想到了自杀。她这是怎么啦?难道说,当了母亲,是一件如此可悲的事吗?新生命的降临,难道竟然给人带来的非但不是幸福和希望,反而是绝望吗?为什么别的母亲怀抱着孩子的时候,脸上洋溢着的是春风般的笑容呢?而自己,却因为儿子的出现,仿佛遭遇了一场灾难!这难道是正常的吗?

她越谴责自己,就越感到郁闷异常。在送走儿子到将他接回的这10个小时里,她常常悔恨交加,以泪洗面。

她似乎每分每秒都在盼望着,盼着下午5点快快到来。她甚至经常想突然就冲到幼儿园,毫无理由地将儿子接回来。她要见到儿子!她要立刻见到他,要将他紧紧地抱在怀里。可是,一想到他嘹亮的、执着的、没完没了的啼哭,她又被一阵恐惧包围。

“好不容易送走了这尊瘟神,又急着要把他请回来啊?”她问自己。她竟然被自己问得笑了起来。然而,内心空洞的感觉,又让她不知道如何安置自己。

她每次去接儿子的时候,都会看到吉铭也在那里。他总是站在远离人群的一个地方,一棵梧桐树下。

这个颜欢欢曾经的恋人,他在和她分手之后,也和她一样,重新找到了对象,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人生真是奇怪啊,当初,他俩在一起的时候,对未来是有过很多憧憬的。好像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对方,就不再会有任何人可以托付终身。彼此离开了对方,都是不可想象的。没有了对方,地球就不会转动了,世界就不再是世界了。哪怕只是平平淡淡的生活,男耕女织,你挑水我浇园,也至少是在一起。谁会在恋爱中假设自己离开了对方,对方会和另外一个人如此耳鬓厮磨终日相守呢?

然而彼此分开了,成为路人,生活却还是真实而鲜活地进行着,并没有因为失去了对方而变得有任何的遗憾和不堪。许多时候恰恰相反,可能过得更好了,更快乐了。没有什么人是必须要和另一个在一起才能活下去的。

你看,那个吉铭,那时候他离她是那么近,是她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个人。和他的关系,不说是她生活的全部,至少也是必不可少的吧。离开他,让他和另外一个女人亲密地在一起,最终与之结婚生子,这对颜欢欢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而她自己,也无法想象会和另外一个男人厮守终身。

但生活就是这样的薄情寡义。

和吉铭分手后,他们就几乎再也没有任何联系了。偶然,也会有他的消息传到她的耳朵里来。起初,她对这些消息是有点儿兴趣的。那时候,她还没有认识宋盼。听说吉铭找了一个比她年轻好几岁的女朋友,她的内心竟然涌上很浓的醋意。为什么要吃醋?她自己也搞不清。这个醋吃得完全没有一点道理啊!因为当初,是她要离开他的。他曾苦苦地挽留,几乎要跪下来求她,不要离开他。但是,她去意已决。什么话,什么样的诚意,都无法挽回了!她完全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去嫖娼。如果男人有百分之八九十的概率会去嫖,那也不会是他啊!在她眼里,他是一个没有多少生活情趣的人。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赌不嫖。不,到底嫖不嫖她不知道。事实证明他其实是嫖的。但他会犯这样的错误,她是一点都看不出来的。如果不是他亲口承认了,苦苦哀求她,说他只是一时糊涂,请她原谅,如果事实不是在他的嘴里得到证实,如果不是她亲耳听到,她是不会相信这个事实的。一辈子都不会相信!在她看来,他可能有其他种种毛病,但他绝对是个正人君子。所有的男人都有可能去嫖,只有他不可能。但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总是在颜欢欢的生活中残酷地发生了。

她是不能容忍的。她觉得脏。太脏了!那种女人,身体上散发出各种男人体味的烂女人,他是如何将之抱在怀里?两具裸体又是如何下贱地纠缠在一起?而他,又是如何猥琐地进入那公厕般的阴道?

对于这样的男人,她难道还有一丝留恋吗?当得知他有了年轻她好几岁的新女友之后,她的内心,应该是无动于衷呀。甚至暗暗地幸灾乐祸,也属正常心理。但她竟然吃醋了。他是什么宝贝呀?被别人抢了去,她感到无比的失落?那么,当初,她又为何坚决地离他而去,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女人确实许多时候就是这样的,是自己的东西,一样都不能丢。即使是自己并不需要的,是要丢掉的,但是这东西一旦被别人捡了去,被别人当成了一个宝,自己的心里,还是不爽。宁可让它丢在那里,丢在阴暗的角落里,积满灰尘,蒙上蛛网,也不要被别人拿去。哪怕是让它蛀掉、烂掉,也不要它重见天日。

有了宋盼之后,情形就不一样了。那些来自吉铭的消息,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了。简直就没有意义。他已经真的完全脱离了她的生活,跟她不再有半点关系。他发达也好,落魄也好。他始终单身也好,他找到了满意的女人组建了幸福家庭也好,都与她无关。她的内心,已不再可能为他而掀起一点点波澜。那个曾经与她花前月下肌肤相亲的男人,已经成为一个了无痕迹的春梦。

看到他和她一样,每天下午在幼儿园门口接孩子,她觉得好笑。假设,他们当初是真正地走到了一起,那么他们的孩子,就是同一个孩子。他们会一起来接孩子吗?一起站在这里,等幼儿园的大门一开,他们就一起进去,接到他们共同的孩子。一人牵着孩子的一只小手,三个人高高兴兴地回家。然而不是。命运没有做出这样的安排。命运让他们聚合,最终又分开了。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孩子。他们的孩子,进入了同一个幼儿园。而他们,为了同一个目标,但并不是为了接同一个孩子,而走到一起来了。每天都会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地点,为了同一个目标而见面。

他为什么要远远地站在那棵梧桐树下呢?他发现她了吗?他是因为发现了她,而又不愿意与她照面才躲得远远的吗?他对她,还心存牵挂吗?他还内疚吗?他如今的婚姻,对他来说有遗憾吗?是降格以求吗?如果是这样,她内心有一丝得意呢。那么,若是他今天的婚姻十分美满,他常常为当初与她分手而感到庆幸,如果事实是这样的,那么,颜欢欢又该作何感想?

她远远地看过去,他不是在埋头看手机,就是眺望着别的地方。在她认真地向他那个地方望过去的时候,他从不把脸转过来,向她这里看上一眼。“他是故意的!”她这么想。她突然有了恨意,觉得他很可恶。他是故意无视她,装出冷漠傲慢的样子,来报复她当初的决然。

那么,如果他向这边看呢?如果他主动走过来,和她打招呼,她会接受吗?她会搭理他吗?会和他聊一些家常,进而追忆逝水年华吗?

他如果向她这边看,她反倒会把视线移开,看别处。就像完全没有发现他一样。他上前来打招呼,她也会像当初拒绝他的时候一样,不发一言,无视他的存在。

连她自己都感到意外,每次她去幼儿园,她都会特别精心地打扮一下自己。她这是怎么啦?为什么?难道是为了吉铭吗?在没有发现他之前,她不是这样的。她觉得自己太不可思议了。居然会为了他,而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了吗?这又是为什么?

她应该嘲笑自己。

她否定了自己是为他而容。不可能,也不值得。那么合理的解释就是,她是故意要向他传达这样的消息:她当初毅然离开他,是完全正确的。她选择了今天的生活,则是更加正确的。难道不是吗?她衣着光鲜,保养有方,说明她的生活优裕、美满、幸福。她要让他知道,他因为当初的错误而失去她,那是人生多么大的遗憾!他失去了她,过上了今天的生活,应该后悔,应该悲伤。尤其当他看到她过得是如此的幸福,更应该此恨绵绵,一辈子生活在悔恨交加之中。

某天她在幼儿园门口足足等了近一个小时,都没有发现吉铭出现。远处那棵梧桐树下,空空的,连树的影子都没有。她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失落吗?她已经习惯每天在这个时刻这个地方见到他了,是吗?一旦他没有出现,她就感到不习惯了,是吗?她希望他出现,很想很想他此刻能够像往常一样,远远地站在梧桐树下,是吗?她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她确实感到了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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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荆歌,号累翁,苏州人。出版有长篇小说十部、中短篇小说集多部、收藏文化随笔集三部,以及书法作品集《荆歌写字》。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近年发表、出版《诗巷不忧伤》《芳邻》《音乐课》《记忆开出花来》等多部少儿长篇小说。曾在杭州、苏州、宁波、成都等地举办个人书画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