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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学》2020年第6期|黄佟佟:头等舱(节选)

来源:《上海文学》2020年第6期 | 黄佟佟  2020年06月04日07:58

1

我第一次听说头等舱,还是在大学时代。

1990年代初,大学图书馆的录像厅经常会放一些原版的英文电影,那时我和我们寝室的周蜜、李小贞和梅兰花是这里的常客,就是在这里,我才第一次知道了世界上还有头等舱这种莫名遥远又莫名神气的事物。

我们四个人中间第一个坐头等舱的,是李小贞,六岁时她爷爷就带她坐过;第二个是梅兰花,大学一毕业她就去了英国,结婚条件之一就是得坐头等舱过去。她在上面拍了很多照片,混在结婚照里一起寄给过我,宣告了她的幸福;第三个是周蜜,毕业后她成了一位暴富的房产商人的太太;而我呢,则是最后一个。

其实我的头等舱也不是我付钱,它属于我工作的一部分。作为一个跑时尚口的记者,我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参加各大品牌各季的发布会,发布会大部分都在北京上海,有些甚至在国外,奢侈品牌通常会给所有记者买头等舱来回。

年轻的时候我也曾想,为什么他们不把头等舱豪华酒店的费用折算给我们这些穷记者呢,那也是不小的一笔收入呢。后来还是公关Grace告诉了我这其中的奥妙,“这就是奢侈品的精神,无论是谁,当你接触到品牌的第一秒起,我们就要让你感受到那份与众不同,哪怕你只是一个小小的记者——这种体验甚至能改变你写稿的气质。”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她说这句话的意义,那就是只有生活方式趋同的人才能互相理解,如果你不是头等舱的乘客,你怎么能理解并欣然接受一件衣服要卖十万块这件事呢。

在Grace的教导下,我学会了很多事情,都是些对日常生活没什么帮助但是在这个行业你必须懂得的一些小伎俩,如何经常乘坐头等舱的方法也是她教我的。她让我务必让公关公司盯着一家航空公司的飞机票买,成为常旅客,积攒里程,再加一点钱,用来升舱。所以这些年来,我慢慢也成为了头等舱的常客。

至于头等舱有什么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我和大学同学周蜜,我们俩在人生其他问题上都南辕北辙,但我们都爱坐头等舱,周蜜说头等舱的好是“可以早点登机,座位宽敞点,可以躺倒睡觉,空姐殷勤点,半脆式服务的时候还是有点爽的……”

“这些好都是很浅很浅的好,其实头等舱最好的一点就是:静!”我说。

“你不鬼扯不行么,安静什么啊,听得到钱响是真的!”周蜜挺直腰怒目圆睁盯住我,这是她打算长篇论战时惯用的身体姿势,我看了一眼这个脑门发亮穿着一整套复刻版纪梵希大摆裙的富贵女同学,就长叹一口气。不能和她争,反正也争她不赢,从我十九岁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她就用这种强大的气势打败了所有人,因为她长得美,因为她精力旺盛,不吵赢绝不罢休,算了,留番一口气,我还有半篇稿没写呢。

“有钱会让你变得更耐撕(nice)。”周蜜说。Nice这个词在英文里含义广阔,令人愉快的、好心的、和蔼的、友好的、善良的,但我觉得都不是,而是你不再需要争什么了的松弛,这种松弛李小贞身上有,周蜜后来也有,但是我就一直没有,因为我还得争,在报社跟同事争版面、争跑线、争奖金、争首席记者……唯有在头等舱的那几个小时我会忘记这些,因为我备受善待,无人争夺,于是乎良心发现,突变好人。

喜欢坐头等舱算是一种虚荣么?

“应该算吧。It used to be better meal, now it’s a better life.这是《甜心先生》里最著名的一句台词,因为头等舱不仅仅是有更好的食物,还代表着更好的生活。”这是我跟另外一个大学同学李小贞电话讨论时得出的结论,“交通工具上的阶层之分才是最耀眼的。”作为一位不远万里去英国学习电影的业余哲学家,李小贞总是可以在任何时候拽出一段电影台词,并总结出各种发人深省的哲学见解。

在我们寝室的四个人里,我和李小贞的关系最好,尽管毕业以后我们俩混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百个小时。也许因为我们都姓李,连名字读音都只差一个字,她叫李小贞,我叫李晓枫,刚进大学的时候,好多人以为我们俩是姐妹,但其实八杆子打不着,长得也不像,我胖她瘦,我圆她方,我是钢厂子弟,她是省城下凡的精英子女。当年很不幸,我们俩和外语系两大美女梅兰花和周蜜分到了同一个寝室,她们的光华遮蔽了一切,导致李小贞只能剑走偏锋以才华取胜,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那时候学校都风传北山二栋402寝室有两大美女和两大才女,但她们三个才真正是我们那一届最耀眼的明星,我只是作为搭头存在的。后来到了大三因为某些无法说清的原因,她们三人渐行渐远,我又是作为中立国存在的,李小贞说,“现在德法英大战,你必须成为瑞士,不然这个寝室就要散架了。”

其实现在想想,同学之间能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不过都是一些天真的女孩,因为读了最热门的专业而莫名骄傲,大家的共同理想是成为优雅美好的职业女性,穿着窄身裙子披着黑色羊绒大衣拎着名牌包出现在头等舱里,邂逅一个绅士,拥有美好的人生……要到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要拥有那样的人生是很难的,遇到绅士也是很难的,只有头等舱和羊绒大衣可以偶尔尝试拥有。而我甚至连羊绒大衣也只有一件,只有头等舱可以常常坐,因为全是公关公司买单。

但坐得多也有坐得多的不好。

如果碰到一些你不怎么想见的人,听到一些不那么想听的话,头等舱的静会让这些人这些话变得无处躲藏。

2

这个世界最让人尴尬的两件事,第一就是当你穿得乱七八糟的时候居然碰到了熟人,而比这还可怕的事情就是你无意中撞破了熟人的奸情。

六年前的冬天,我就一次性撞上这两件事。原来公关公司帮我订的是十一点的飞机,谁知道十二月北京三十天里倒有十来天的雾霾,晚上在活动现场试一款新出的面膜时我感觉连气都呼不出来了,鼻炎又犯了,打喷嚏打得全场侧目,最后只得躲到洗手间了事。

就在洗手间拚命用凉水冲鼻子的当儿,我叫公关公司的小姑娘火速把票改成了第二天早上八点,借口是想早点回去写稿。其实回去写个鬼,资料一早发回去了,新来的实习生钟露露是个勤奋聪明的孩子,估计明天晚上上版的时候改改标题就行。“北京果然是一个不旺我的地方啊……”洗手间冷风冷水,瞬间脑海里出现了前男友刘裕德薄情寡义的那张脸,他代表了北京这个城市最恶劣的那一面,现实、势利,要把每一个靠近他的人榨得一干二净,这让我的心情更加恶劣起来。

“李老师,早上八点多的飞机,就意味着您最迟早上五点四十就得出发哎,真的太早了。”订票的小姑娘善意地提醒我。

我微笑,“不怕,我平时就起得很早。”业内谣传我天天五点起来写稿,其实也就偶尔有过一两次,结果以讹传讹。在这个圈子里,想要被人记得,就要有一个标签。《京华快报》美女记者刘挺挺就以额头上今天闪电蓝、明天Pink粉的一撮毛出名;《新鲜时尚周刊》的女记者安吉拉以低V烟熏妆绝杀全场;电视台大BOBO则走的是云南野模风;我呢,就以勤奋出名吧,虽然有点闷,但胜在得来全不费工夫,别人好意相赠,自然顺势笑纳,总比说你土老肥好。有时候,我用同行的眼光看自己,着实捏了把汗,“土老肥”三个字是卡得死死的。首先我肯定是肥的,小学的时候我得了一场肾炎,吃激素吃得肥成了球;老呢也真的是老,我入行的时候甚至连时尚这个行业都没成形,《ELLE》刚刚从季刊变成双月刊,林青霞老公的那个服装牌子刚刚进上海开店,路易·威登的广告词还是“旅游的真谛”,报社根本没有时尚这个版块;土呢,就更没办法了,刚入行的时候我曾把GUCCI拼成GOCCI有三年之久,真是不敢和人说啊。

连入这一行都是一个意外。

毕业三个月后,我失魂落魄买了一张火车票离开北京,南下广州时只带了一只背囊,袋子里有两件换洗衣服、两本书和八百块钱。

记得那是整整一天两夜的绿皮火车,眼泪一刻也没有停过,到广州的时候,刚好是黎明,薄雾里缓缓浮出大朵大朵火红的吊钟花。啊,南方到了,我轻轻对自己说,这就是南方,南方会对我好的,《易经》上说了,南方属火,利女人。

倒霉的我完美地错过了招聘季,万般无奈只得在周蜜的宿舍里借宿了半年。

周蜜有个好爸爸,一毕业就分配到了广州商业局下属的一家外贸公司,那时外贸公司是最有油水也最有前途的单位,工资也高,一半领人民币,一半领港币。公司分给周蜜一个市中心小宿舍,她平时还不怎么住,因为住到男朋友大胡那里更舒服。“大胡连洗脚水都给我倒好,”她跟我嘚瑟,“你呀,想住多久住多久,大胡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房子,谁让他在地产公司呢!”

当然我住了五天后,她又开玩笑地敲打我,“晓枫,懂事一点,买点东西打点一下我们单位那些行政吧,不然他们要说我私自借房。”我出去一打听,周围这样的小单间租金是一百二,于是干脆给了周蜜一百五,说:“周蜜,我不认识你们单位的人,以后我每个月给你这么多,你帮我打点吧,辛苦你了。”周蜜推搡了一番,也就平静笑纳了。

周蜜这个人,就是这样,她也不会对你特别好,但是也不会对谁特别坏,她管这叫“公平”。这种公平让她和谁都亲近不起来,但她也不觉得和谁远。

“就是一个缺心眼,谁跟她交朋友谁傻。”李小贞背后说她。

但我还是把周蜜当朋友,其实缺心眼也有缺心眼的好处,交往起来比较简单,李小贞看到天上的云淡一点都要写首诗,而周蜜看到稀薄的云只会翻一个白眼,不允许自己有什么多余的感情。所以她的生活健康又明朗,就事论事,几乎很少感伤。

刚来广州时只想拚命往前冲,只觉得没钱的生活很恐怖,那时两荤一素的盒饭是两块五,一天吃饭至少得五六块,我所带的钱勉强只够两三个月,前路茫茫,一点着落没有。

我在南方人才市场里晃了四五天,外企国企都不招人,剩下的全是四打六的小公司,就算以我当年的眼光,都能看到每一张招聘后面的陷阱:会打字会翻译性情温顺长相漂亮体重在五十公斤以下的总经理助理;包食宿一万元保底加提成的酒店公关经理;月入八千包食宿,地址在中山坑镇,听都没听过的地方……晃到第五天的时候,真的有点绝望了。

那个中午,我坐在人才市场外的花坛边,发了半天呆,随手捡起身边一张烂报纸,鬼使神差一眼就看到《粤城新报》的招聘启事。一看地址倒是离人才市场不远,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背着背包就径直走了过去。

十一月的广州,还是热得只能穿单衣,虽然到处乱哄哄的,但显见得是一个欣欣向荣的城市,到处都是人,从内地跑出来想要争取更幸福生活的人——我突然想到,如果他们可以找到工作,那我也可以的,我又不笨,又不傻,又不懒。

这样一想,心情就好多了。哼着歌穿过了一个城中村,左右密密麻麻层层叠叠都是小盒子一样的房子,还有密如蛛网的电线,发廊里坐着许多穿吊带装的姑娘,倒也没有浓妆艳抹,只是不停地对着外面的行人微笑,有一个圆脸姑娘看上去还完全是个孩子,却姿态老练纯熟地往巷子的脏水里吐痰。隔壁士多店在昏天黑地地播刘德华的《忘情水》,“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店主在用广东话吆喝,“最平最平,今日最平……”

当年的我就这样单枪匹马冲进了报社,“谁是主编?我是来应聘的。”

“欧阳,有靓女找!”有个留着极长头发歪嘴抽烟的戴眼镜男人眯眼看了我一眼,用手指了指,“你去里面吧,欧阳在里面和人聊选题。”

我径直走了进去,拿着毕业证书,“听说你们这里招人。”

屋里的四五个人愣住了,一个穿着大了两码明显没怎么洗过的白衬衣的男人翻看了一下我的毕业证书,说:“现在只有副刊缺人,你懂外语,帮我们翻译一点外文资料呗。”这是我第一次见欧阳,一个戴着巨大方形眼镜、眼睛奇大的湖南男人,那时他还算是一个地道的书生,没有变成“一个离过两次婚的无耻的老板”(这是他对自己的评价)。

这一干就是二十年,进去的时候也不是不委屈的,南湖大学的英语本科生,同学里有人进了公安厅,有人进了广交会,有人去了外企,只有脑壳进了水的我,居然为了爱情跑到北京,结果三个月就大逃亡,跑到广州进了这种十三不靠没编制没名头的小报。

当时的《粤城新报》只不过是主报旗下一个闲置了多年的小刊号,大老板就想随便招点人做一份小报挣点广告费,谁知道因缘际会欧阳居然带我们这帮乱七八糟五湖四海外乡人做成了一个名震全国的报纸,十几年之后每年的营收都上亿,养起了整个报社。欧阳说这一切都是运气,不是他有多英明,就是撞正时代而已,或者说,1990年代就是个遍地奇迹的年代,能让一个最初只有七八个人上班的破报纸营收上亿,也能让我这种把GUCCI拼成GOCCI的穷鬼变成时尚媒体界的老行尊。

那时真是时尚业的史前时代啊,什么都没有,没有互联网,没有资料,大家都是乱打乱撞。我托在英国留学的李小贞给我买英国的时尚书,还有她能拾到的过期杂志和过期报纸。那些年全靠李小贞的海外支援,我才在报社立住脚跟,把那些英文杂志或书翻译过来再加点自己的理解,写写弄弄就是一个整版,标题是《巴黎制衣作坊里的天才们》《为什么卡地亚是世界名牌?》……翻译是老本行,不费什么劲儿,那时也没有版权概念,把图扫下来,就可以赚一个版面的钱,上哪儿找这种舒服工作去。

后来报纸上的文章写得多了,有出版社来找我出书,曾译过两本国内最早的时尚书,一本是时尚女魔头的发家史,一本是伦敦女人的品牌指南,不知道为什么这两本书后来成了时尚圈后辈的入行必读,所以我就莫名其妙有了一点小名气,居然成了这个虚荣圈子里最有学问的人——于是,我不留一撮毛没关系,我不涂烟熏妆没关系,我不露背也没有关系,每一个提起我的人会说,喔,那个写书的温蒂·李,那个专业的温蒂·李,那个早上五点钟起来写稿的老记者温蒂·李。

话说那天一心想摆脱北京雾霾的温蒂·李,也就是我本人,早早起床,披着我那第一百零一件巴宝莉风衣威风凛凛第一个登机了,一上飞机把行李风衣都交给空姐,里面我早已穿好自己最舒服的一套厚底真丝家居服,然后再戴上我的入睡利器——一只墨绿色的宽边真丝眼罩,准备来一场酣畅淋漓的蒙头大睡。

迷迷糊糊刚要入睡的时候,隔壁突然有了响动,而且响动很大,平时很少有人在头等舱里这么重重地放行李大声叫空姐倒茶的。空姐急急地跑过来,问:“胡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到您么?”这个男人居然说:“拖鞋呢?”其实拖鞋就在前面,他就是想享受空姐给他穿鞋的那一分钟快感吧,这男人可真够猥琐的。

原本期待飞机快点起飞,这个人会消停一点,可怕的是飞机碰到限流,一直没有起飞,这个男人居然打开微信听语音,于是乎,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就在我耳边不断地响起,广东话,带着长长的气音:

“哼,我唔去,人底唔去,除非你来接我啦。”

“哎呀,咯个地方不好食,咯次你不记得了,我们点咯蒂牛排根本就咬唔烂……”

“我好中意咯只LV啊,在BB出来之前,你至少一个月要比我一只中意唧包,达唔达……”

“不好嘛,不好嘛,好咸湿啊你,人底不中意……”

人类这种生物一旦进入交配期就会十分愚蠢,这种愚蠢如果只发生在两个人之间,十分甜蜜,一旦被不相干的人听到了,就是一出恐怖剧。我听得汗毛都竖了起来,但手机的主人似乎已沉浸在这把年轻女声制造的粉红色荷尔蒙大阵里,受用到了极点,意犹未尽地把这些话听了一遍又一遍。这都什么素质啊,蠢爆了!我拉起眼罩想看一下是何方神圣,这一看不打紧,差点没震得坐起来,天,隔壁这个猥琐男,居然是大胡。

是的,就是我的上铺,南湖大学外语系大美女周蜜的有钱老公大胡,他的左耳前面有一个花生形的胎记,全世界独一无二。

3

大胡原来是数学系的学霸,长得个子奇矮,李小贞曾经刻薄地说大胡死后可以将他的身体送给医学院做解剖,用以证明为何矮子会比正常身高的人聪明,“他们的神经应该是更粗一点,因为传输信号线路短,传输管道又粗的话,反应当然要比正常人快得多。”

虽然到四十岁还长了一张娃娃脸,干什么事都笑嘻嘻,只有特别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有多么要强,从小就要考第一就不用说了,连名字都从胡小军硬是改成了胡大军——他以绝食逼他妈去派出所改的。他这一辈子没有别的要求,就是什么都要求是最大的。车子,要买最大的;房子,要买最大的;财,也要发最大的;找女朋友,当然要找大美女。

周蜜就是大美女。

前面讲过外语系的两朵系花,一朵是梅兰花一朵是周蜜。

梅兰花是新疆人,周蜜是四川人。梅兰花可能有一点维族血统,她有一双雾沉沉的大眼晴,睫毛密到连睁开都很费力,嘴唇很厚,每次都涂得极红。有一次学校开联欢会,她扮香港明星梅艳芳,头上戴着黑色面纱,眼影画得翘到天上,一对银色的大圆耳环在耳边飞来飞去,穿一件黑色紧身胸衣,露出她那喷薄欲出的大胸,脚下套一双银色长靴,黑色的霹雳手套,带着一帮男生在台上大跳梅艳芳的名曲《红唇烈焰》:

红唇烈焰

亟待抚慰

柔情欲望

迷失得彻底

……

那时学校就流行唱广东歌,再经她这么黛眉星眼远山连绵一番演绎,真是佛都有火,宣传处固然是挨了批评,但她也一下子名声鹊起,把南湖大学连带周边三个大学的男生都迷得要死,天天有人在我们寝室下面唱“梅兰梅兰我爱你,你像兰花叫人迷”。

每次看到这些追求者,梅兰花就特别开心。她总是咯咯地笑,笑到喘不过气来,越发显得天真可爱,让每一个追求者都心潮澎湃。

和梅兰花的热情似火相比,周蜜就如冰雪美人。

冰雪美人最大的特点,一是不理人,二是白。湖南人也白,却不是她这个白法,她的白是四川人的白,晒不到太阳的白,云里雾里滋养出来的白,白里还略透着青,离她五米之外都能闻到“勒老子滚远点”的警告。

她有一个巨大的脑门,眼睛是敦煌美人那种双层的丹凤眼,眼尾微微上翘,笑的时候有一种说不清的媚态,不笑的时候又妙目端然不可侵犯,瞳孔又黑又亮,瞳距比一般人要略宽那么几毫米,嘴角永远有一条略带嘲讽的弧线,让她的整张脸呈现出某种冷峻和茫然。她那时老爱穿一身白,独自走在去山顶校广播站那条长长的石阶之上,石阶两旁漫山遍野的法国洋甘菊,和她的背影一起,构成了1990年代南湖大学男生关于梦幻女孩的所有想像。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怪她目下无尘,谁让她是那登顶的佳人。我记得进校的第一天,生活老师就说我这一级来了一个八项全能的女同学,小学中学得过的奖项档案一页纸根本填不完,田径、跳高、朗诵、钢琴八级、英语演讲比赛、作文比赛,她统统得过大奖。本来应该去北大的,可惜差了几分,不幸调剂到我们学校了,这是屈就啊,所以大学四年周蜜老有一种谪仙才有的幽怨,觉得命运薄待了她,所以她只有用轻蔑来表达她的伤感——除了和我们寝室的三个女生有一点来往,别人一概不理,没想到歪打正着,这种孤绝反而让她更添了几分神秘的魅力。

在正经做个好女孩这件事情上,周蜜是我们的表率。1990年代的大学,大家都散漫,梅兰花出去跳舞常要凌晨才回,我和李小贞就拿着手电筒在被子里看书,只有周蜜严格十点半睡,六点半起,常常是天刚蒙蒙亮,她就会窸窸窣窣起床,喝一杯临睡前晾好的凉白开,然后去洗衣房刷牙洗脸,回来就开始练功压腿,随后用一卷软尺量自己的腰围,若是粗了一点,立刻就几天不吃饭。她的床和她的桌子永远是最干净最整洁的,她的内衣裤穿半年就要全部扔掉,“我妈说会变形,也不卫生。”

周蜜的妈妈虽然没有陪在周蜜的身边,但她却像隐形的上帝一样依然在管束着她优秀的女儿。周蜜生活里最大的神是她妈,然而最大的魔也是她妈。作为川剧团的著名花旦,周蜜妈有一双同款双层丹凤眼,但目光犀利如刀如剑,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据说周蜜她爸当年就被她妈的宛转眼风拿下——花旦们练的是童子功,眼神长期要练,对着鱼、对着鸟把眼光刀子一样地飞过去,所以对付个把灵长类的雄性动物,自然不在话下,对付三个自己生下来的灵长类小崽子,那还不是随随便便。

所以周蜜三兄妹是在她妈的棍棒下长大的。她花了十二分心力来让女儿变得优秀卓绝,她替女儿拟定了严格的作息表,报了无数个学习班,她要她学钢琴,学写作,学田径,站如松坐如钟,很难想像周蜜十二岁还因为练琴练得不认真而被妈妈打到阳台上,穿着背心三角短裤哇哇哭。

那时候的父母都这样,他们管这种教育方法叫严格要求。周蜜的妈用她的扫把和凌厉眼神把周蜜督促培养成了一个成绩优良作风过硬的好青年,没有辜负“冰雪美人”这个称号。那是一个省城上流阶层少女所能呈现的最正经的面貌,周蜜的妈妈想得很周到,以冰雪来成就女儿,阻挡各种莫名袭来的狂蜂浪蝶。“小心外面那些人,女的都是小市民,男的都是小流氓”,她妈妈常常这样教育她。所以大学四年,周蜜没有什么朋友,十几岁的女孩们要好起来恨不得上厕所都黏一起,周蜜大部分时候是一个人,好在她从小就是一个人,她的妈妈很早就告诫过她不要跟别的男孩子玩得太近,“他们就想占你的便宜”;也不要跟女孩们一起玩,“女孩们的嫉妒心都太重了”。

南方女孩普遍矮,但是周蜜身高达到了一米六八,腰细腿长,站在一群女孩中间,简直是鹤立鸡群。只用这么轻轻一站,眼风一扫,第一天来上学的她就硬生生地把数学系大二学生大胡同学杀于她的珠光裙子之下。

从某个层面来看,周蜜完全符合大胡对于未来老婆的想像。大胡的设想就是找一个比一米七还差那么一点点的女孩,他才一米六六,如果比老婆矮太多也不好看,而一米六八呢,他只要穿有点跟的鞋子就可以和她平起平坐,重要的是,将来要能和她生个娃,根据爹矮矮一个,娘高高一窝的原则,他们的儿子有超过八成的概率超过一米八,气死那帮笑过他矮的王八蛋。

怀着这样壮怀激烈的理想,大胡玩命地追着周蜜。别人是生怕人知道,大胡是生怕人不知道,路上堵,楼下等,送早饭打开水,广播里点歌送祝福,什么都做尽了,周蜜也就顶多在他提早两个小时帮她占好图书馆座位时对他笑一下。冰雪美人嘛,她越是对大胡不好,大胡就越是喜欢,没办法,他就好这一口,数学题越难他越兴奋,女人也一样,这是考验哪,男人就是要迎难而上,进而征服全世界。

其实,那时候的周蜜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一茬,她心有所属,所以大胡苦追了两年也没有任何结果。直到第三年,周蜜突然就同意了,世人都以为是大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我知道大胡是拾了一个漏。

周蜜其实就是被石一山给伤着了。

周蜜是外语系两大系花之一,石一山却是外语系唯一系草兼校草,以二对一,所以还是有点优势的。石一山的帅是公认的,白衬衣,大长腿,风度翩翩,眼睛里永远闪烁着笑意,关键他还有一张女孩一样红嘟嘟湿答答的嘴。“石一山的嘴巴怎么这么好看啊,让人好想咬他。”梅兰花在我们寝室的卧谈会上曾经这么色色地评价,我们三个都蒙在被子里哈哈大笑,她把我们想说的都说出来了。

看得出来,周蜜明显对石一山有意思,有事没事就在寝室里提他,当然主要以骂为主。她是班上第一名,别人要问她借笔记本,她断然是不肯的,但只要石一山出马,那就绝对没问题。两个人又都是学生会的干部,常常搭挡主持节目,所有人都在起哄闹他们俩,弄得石一山的追求架在了弦上,不得不发了。

大二的时候他终于约周蜜去市里看电影,周蜜一定要带上我,这也是她妈嘱咐她的,和男生约会一定要带个自己的朋友。好在我平日里跟石一山也熟,因为我和李小贞常跟他一起编系刊。这一趟我惊奇地发现一贯胸有成竹的周蜜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她的小脸红扑扑的,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声音都是抖的。她一路嗔怪石一山没给我们买水,又指责他在校运会上表现不好,害得她拚命叫加油都输了……怎么说呢,大失常态,语无伦次。我觉得这时的周蜜蛮可爱,只可惜,男生太年轻。石一山被她莫名的四处攻击弄得有点招架不住,趁她去洗手间的时候偷偷跟我嘀咕,“你们平时寝室里她也这样啊?”

我说:“平时不这样啊,今天她太紧张了……我从来没见过她这么紧张。”石一山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我笑着拍拍他的肩:“老石,周蜜还没交过男朋友呢,你责任很大啊!”

大概是这句话把石一山给吓着了,所以他火速倒向了梅兰花的怀抱,这其中争风吃醋明枪暗剑的故事大概可以写三百集琼瑶电视连续剧,很无聊也很狗血,但最终的结果简单地说就是花旦和高官制造的基因最优秀的冰雪美人居然到最后都没有抢赢那个“婊子”梅兰花(“婊子”是周蜜私下对梅兰花的代称),而让大胡拾了一个天大的漏。

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周蜜生命里那个转弯时刻,她把自己闷在蚊帐里抽了两天烟之后,第三天中午披头散发从烟雾缭绕的帐子里走了出来,像一个从容就义的女英雄一样开始对着镜子梳头发。

命运像一头巨鲸,在那一刻沉沉地转了一个弯,水面并无响动,只是你能看到巨鲸身边深深的纹路,从此周蜜的生命就驶向了另一块海域。

我也惊着了,不敢问,过了小半天才小心翼翼地问,“周蜜,要喝口水么?”

周蜜淡淡地说,“不喝,谢谢你,晓枫。”

她一脸的平静,平静到有点不屑,也不知是对我说还是对镜子说,“有什么了不起,就是一个蠢货,老子要让你知道这是你一辈子错过的最好机会。”

我呆了,“哪个蠢货?”

周蜜没理我,面无表情地打水洗脸梳头换衣服。她穿着她最好看的白色连衣裙去北山的男生宿舍,拉着大胡的手转了一圈,消息就传遍了南湖大学,大家都知道数学系的学霸和外语系系花周蜜谈恋爱了。

那时的大学生干事就是这么天真。

大胡毕业了,我们第二年毕业,毕业晚会那晚,周蜜喝醉了,唱了一首陈淑桦的《情关》,“我本有心,我本有情,奈何没有了天,爱恨在泪中间,聚散转眼成烟……”大家都知道她喜欢石一山,但她偏偏以为大家都不知道,唱到声嘶力竭,台上台下的场面一度尴尬到令人石化,主持人李小贞只好拚命插科打诨独撑大局,因为此时另一个主持人石一山实在不宜出面。

好不容易她下了场,等石一山弹吉他唱歌的时候,她又哭起来了。李小贞有点看不下去了,用手肘推推我,“哎,你去劝劝她吧。”

也只有我能去了。周蜜到了大三之后性情大变,几乎和全班的人都断交了,在她眼里,任何跟梅兰花好的人都是她的敌人,而她能和我聊几句,纯粹也是因为我们是上下铺,上床不见下床见。

我把她拖到僻静处,递给她一块纸巾说,“周蜜,你没事吧……”

香港电视剧里安慰人都是用这句话开头,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一个失态的女人,只好东拉西扯“其实石一山没那么好……”具体有什么不好,我也说不上来,老实说,我觉得石一山蛮好的,违心的话我不想说。

我只好费力地转到另一个话题,“梅兰花也不是真心想跟他一起,前两天,她还和那个詹姆斯(我们学校请的外教)去市里看电影跳舞呢……”

一看周蜜还不接话,我又只好转话题:“谈恋爱很难说的,说不定,过几年他又回过头来找你了……”周蜜停止了抽泣,表情复杂地说,“就算石一山回头来找我,我也不会跟他的,我算想清楚了,他和谁都没有好结果……”

“是,是,是没好结果,还是大胡好,你反正也很快要去广州找他了。”我顺着她的话说。周蜜有一个特点,就是她对别人的事一万个精明,但对自己的事总有某种谜一样的天真,好像智商只有三岁,你只要顺着她的思路夸她,她就像被捋顺毛的狗一样,一下子就乖了,这让她的天真有点货真价实。怎么说呢,周蜜纵然有一万个缺点,但是她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她是人类之中少数活得表里如一的人。

“大胡也不好,不过,跟了大胡,我将来应该不会愁钱吧,你知道大胡有多会赚钱么,他连进校的时候那部三十块买的破单车毕业时居然卖了六十块钱,你说他多精。”周蜜又高兴起来。确实,周蜜看自己不行,但看大胡还是看到骨子里去了,毕业一到广州,大胡就凭着灵敏的嗅觉果断地抛弃了数研所,转而进了一家港资房地产公司,不到两年就发了。他是同学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发财的人,第一个买房子的人,第一个生小孩的人,第一个公司上市的人。可以说,我们在广州的所有大学同学对富人的想像,都是由大胡和周蜜开启的。

那些年富人的表现就是不停地换房子。大胡的第一套房子是在他自己上班的房地产公司内部抢的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港式公寓,一口气贷款五十多万。1996年,五十万真是天文数字啊,我得辛苦工作一百个月才能赚到五十万,一百个月就是十多年啊,他奶奶的,大胡真牛啊!“周蜜有眼光啊,大胡果然是会赚钱的男人。”所有的同学都这么感叹。

大胡不是会赚钱,而是超级会赚钱,他在房地产公司干得风生水起,具体干什么无人知晓,只看到周蜜基本隔三年就要搬次家,从市中心搬到番禺三百平米的复式高层,屋子中间挂着她从香港买回来的三十多万的巴卡拉水晶灯。后来又搬到了白云山下的一套别墅,俯览半城灯火,全套从欧洲订回来的法式鎏金家具闪瞎我的双眼。总之,这些年,哪个楼盘最贵,哪个楼盘最火,周蜜就搬到哪里,人也越来越有阔太的样子,吃的用的玩的,无一不是最好的,而最为她人生增光添彩的是,她还给大胡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果然也像大胡想的那样,后来长到了一米八。

如果说真的有人生赢家这一回事,三十五岁之前的周蜜是当之无愧的人生赢家,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拥有了女人想要的一切。

可惜再华美的袍子也会有蚤子,再漂亮的人生赢家也可能遇上二奶和私生子。

“大胡要是出轨,老子拿刀子剁了他!”我心惊胆战地想起周蜜说这句话时咬牙切齿的样子以及可能发生的画面,又往椅子里缩了一点。天哪,我可不要掺和到这种别人家的鬼事里去……

黄佟佟,湖南湘乡人,七零后,资深媒体人,知名微信公众号“蓝小姐和黄小姐”联合创始人,人物采访记者,十数年游走娱乐圈,旁观名利场,写尽世道人心,星海寂廖,《VOGUE》《ELLE》《GQ》《COSMO》《MC》特约人物采访记者,新浪、腾讯大家特约专栏作家,曾出版《最好的女子》《姑娘,欢迎你降落在这残酷世界》等书数十本,现居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