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免在洪水中受损重在事前
来源:光明日报 | 王石川 2020年07月10日08:50
今年6月以来,我国江南、华南、西南暴雨增多,多地发生洪涝地质灾害,安徽省黄山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镇海桥、宣城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乐成桥等文物受到伤害,让人扼腕。国家文物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称,南方10多个省份至少有13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受到损坏。
每一座古桥都见证着历史的烟雨,记载着时代的风韵,也保留着先人的智慧。特别是那些名列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的古桥,更有着难以磨灭和无可取代的人文价值,一旦遭损就不可能还原成昔日模样,传袭久远的气韵就会中断。换言之,这种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天灾不由人,抗灾不由天。既然洪涝灾害难以避免,能否未雨绸缪,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以此次受损的安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乐成桥为例,其实一年前它就曾在洪水中受到毁坏,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经过多天抢救性修复,初步修复了受毁桥墩。不过,根据当时的报道,由于常年有行人和车辆通行,除了几处桥墩有缺损外,乐成桥桥身一些部位也出现了裂缝。既然如此,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对该桥进行加固?如果采取了足够到位的措施,是不是就能减轻此次洪水的冲撞,从而免于二次受伤?
洪水凶猛,并不能说明古桥受损的必然性。凡事预则立,防护措施实一些,应对洪涝的措施周全一些,文物受损的概率就小一些。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说法,各地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要全面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与环保、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密切注意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高度关注本地雨情水情风情汛情,及时组织排查文物单位灾害险情和隐患,切实采取有效防汛措施,保障文物和人员安全。
这类表述宏阔而庞大,每一项要求都需要用实干来填充,需要扎扎实实地推进,马虎不得,也麻痹不得。以及时组织排查文物单位灾害险情和隐患为例,有关部门是否做到了及时?又是否做到了排查?所谓的“切实采取有效防汛措施”又是如何落地的?
知易行难,但不能因为行难而不行,放任洪水自流,任凭洪水冲坏文物。有个细节是,国家文物局提出“各地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保障好文物和人员安全”,将文物放在人员前面。当然,这并不是指文物比人的生命重要,而是意在提醒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洪水来袭,人员有办法逃离,文物却没长脚,它们怎么保护自己?如果有关工作人员撒手不管,它们就只能遭受洪水摧残。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文物经受灾害冲击而完好无缺。比如据报道,建于明崇祯十四年的“三世中枢”坊,历经12次大地震、21次大洪水而雄姿不减;四川沱江边明代古塔,屡遭洪水仍无恙……原因何在?也许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当地有关部门的保护措施较为到位。
每一件文物因历史悠久而越发闪耀着文化和文明的光芒,保护它们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瑰宝,保护中华历史的传承之道,也是保护我们的文化之根、文明之源。多一些敬畏,多一些紧迫感,多一些行动力,让每一件文物都健健康康而富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