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权社会下的个体异化 ——评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来源:《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20年第5期 | 任现品 王裕 2020年09月16日16:00
内容提要:本文以文本细读为基础,具体剖析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包含的多重话语张力,指出小说在揭示男权文化性别差等的内在实质的同时,以令人触目惊心的方式凸显了男权社会规范对个体戕害、异化的主题,窥探到了世界背后的真相。
关键词:林奕含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性禁忌 羞耻感 修辞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以下简称《房》)一问世,就以其题材的敏感性引发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而作者林奕含两个月后的自杀身亡及其房思琪式遭遇的暴露,则使该作直接演化为“房思琪事件”而成为2017年度台湾地区文坛的热点并迅速传播开来。①如今,该热潮渐已趋冷,对其艺术文本的解读也理应超越声讨“狼师”的情绪化层面而进入文学研究所在的话语领域。其“初恋乐园”的书名与灵魂撕裂内容之间的对立共存已构成为最具张力的统一;具体而言,作品一方面将房思琪的遭遇(因遭受补习班老师长期性侵而终致疯癫)叙述为令人发指的“屠杀”,作者明确指出,“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另一方面又细致描写了房思琪在“爱还是不爱”之间的游走纠结,林奕含也强调这是一个关于“女孩子爱上了诱奸犯”的故事,②“强暴”和“爱恋”两种性质差异、距离遥远的感情竟然就此扭结为难分的一团,成了以爱为名的强奸——房思琪式强暴。这种吊诡式情感来自于作者对幽微人性与男权文化机制的洞悉,其多重交错的话语意蕴已凝聚为文本的吸引力,召唤着读者去探究内在的理路。问题是,简单明了的性侵究竟为什么会被渗入“爱”的意味?面对并不存在的“爱”,郭晓奇、饼干、房思琪等受害少女都甘愿违心相信的根源又何在?本文以细读文本为基础,从房思琪沉浸“初恋乐园”的行为选择入手,具体剖析这一畸形情感——被侵少女欲爱强奸犯而不得——的诡异内涵,以思维之光映照出性别差等在当下社会的显现形态,指出男权文化所造成的社会群体选择性瞬盲是“房思琪式强暴”的症结点。
《房》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讲述了少女房思琪与补习班老师李国华的畸形关系——房思琪式强暴——始末,并辐射了由父母、邻居、学校等构成的社会环境。房思琪和刘怡婷既是邻居又是同学,她们单纯美好,自幼受文学浸染而被称为精神的双胞胎。李国华是补习班的老师,他第一次在电梯里见到房思琪,就萌生了占有那初生少女之美的邪恶念头;年满50岁的他,就像以前常做的那样,以免费给房思琪、刘怡婷补课为名,利用与房思琪合理独处的时间,乘机强暴了她,并借“爱”之名,维持五年之久,这就是房思琪式强暴,其核心特征是:房思琪在遭到老师的强暴后,非但没有在第一时间告知父母,说出被性侵的真相,利用法律惩处施暴者,反而采用“爱上”强奸犯的方式掩盖受害的事实,让自己沉浸于这种“初恋乐园”,以致客观上迎合了施暴者,延长了受害时间。
受害者房思琪为何非要让自己“爱上”施暴者李国华?对此,不少读者也一直存在着“为什么不报警”的疑问,其实这根本不是房思琪单方面选择的问题,而是双向交互角力的结果;需要从受害者与施暴者的身份、情感的错位对接入手进行分析。在社会身份层面,房思琪与李国华的关系,可概括为信奉文学的少年女学生与教授中文的中年男教师,其中包含三重等级关系:长幼等级关系、性别等级关系和师生等级关系,三重等级关系意味着他们在心智、地位、知识上的悬殊,这种悬殊既容易在交往中形成主从不对等的态势,弱势者常被主位者掌控,也使他们在对待社会伦理规范、个人内心需求、语言表达方面存在着态度的错位、情感的真伪、修辞的虚实等不同,具体表现在对待性禁忌、羞耻感、修辞美的情感态度上。
一
房思琪被李国华强暴之后,曾在日记中写下自我心灵的惨叫:“其实我第一次想到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人生如衣物,如此容易被剥夺。”③但她始终未向亲友发出明确的救援信号,直到疯癫后刘怡婷才看到她的日记,这当然不是她年幼不知呼救,而是男权社会的性禁忌使其根本无法发声。
房思琪所生活的当下台湾地区,人们依然遵循着男女贞节标准的双重化,即女性要“从一”而“贞节”,男性不仅不受限制,反而以“贞节”为不利。双重化贞节标准的内在实质是男尊女卑的男权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所孕育的性禁忌以其强大的挤压力量逼迫少女爱上强奸犯。对此,小说有着充分的描写:一方面是男权伦理规范对女性贞节的严苛要求,这集中体现在人们的态度上。为摆脱强暴者的控制,房思琪曾旁敲侧击地向母亲透露自己的困境:“思琪在家一面整理行李,一面用一种天真的口吻对妈妈说:‘听说学校有个同学跟老师在一起。’‘谁?’‘不认识。’‘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思琪不说话了。”所有的故作轻松、幽微希望都被母亲的话一下子给逼了回去,从此只好避而不谈。房妈妈的“归罪于女性”的反应并非个例,而是带有极大的普遍性;如郭晓奇父母在得知女儿和李国华的关系后,“郭爸爸的声音如土石流,淹埋了整个家:你以为做这种事你以后还嫁得出去……妈妈把喉咙都吼出来,你跑去伤害别人的家庭,我们没有你这种女儿!”最关心女儿身心健康的父母,在性侵伤害发生后,不是谴责施害者,而是指责女儿丢脸。这种“谴责受害者”的现象看似荒谬,其实正是男权文化观念占据主导地位的有力证明;正如统治阶级的思想总是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一样,在性别领域,男权文化思想又何尝不是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男权文化观念的长期熏染,使沾染了性的女性被认为带有着原罪色彩,人们对待被性侵女性持有一种直觉式反应,即不假思索地觉得受害人不洁、恶心,如刘怡婷得知灵魂的双胞胎思琪与老师的关系后,竟也说出“你真的好恶心,我没办法跟你说话了”。另有一种分析式反应,即人们倾向于相信善恶有报,个人受伤害是自己招惹来的,无辜者不会受到伤害。面对涉及性的事件,周围人们(无论男女、亲疏)都将过错归罪于女性,造成了社会群体的选择性瞬盲,犹如《皇帝的新装》中人们对虚假新装的同声赞美一样。唯一与房思琪相知的许伊纹,自身也正承受男权社会的压迫,婚后一直被家庭暴力折磨,思琪不忍再加重她的负担。房思琪的个人遭遇成了始终无法说出的伤痛,只能在她内心不断发酵,偶尔溢出只好写为日记。
另一方面,男权伦理规范对男性权力的维护又无限制地纵容了男性欲望。如果说将女性贞操与个人价值捆绑在一起是男权社会套在女性身上的思想枷锁,那么将性征服与男性成就混为一谈的观念则不仅为男性尽情满足个人欲望扫除了心理障碍,而且提供了合理依据。在男权文化规范中,男性处于尊主位置,女性被认为处于从属地位,必须端庄贞节。几千年的男权社会,在创造了悠久文化传统的同时,也滋生了畸形观念的病原体,“这个病原体,就是封建大一统王朝的极端权力对于女性身体的无条件征用……因此,每一个中国男人都有‘皇帝梦’,这个梦没有办法通过现实政治的途径实现,但是可以通过‘性的政治’、通过男性对女性的侵犯、剥夺、凌辱、压迫的形式,曲折地得到满足”④。李国华就是肆意征用女性身体的当代男性代表;小说运用叙述视角的灵活转换剥开了他的内心褶皱,作为老师,他不以“传道受业解惑”为己任,反而像一件件地收集皇家旧衣一样,将不断占有女学生作为获取自我身份认同的途径,以沉迷于自造的皇帝迷梦之中,“皇后的明黄不喜欢,那妃的金黄呢?妃的金黄不喜欢,那嫔的香色呢?”而且,他看身边的女性,不是将她们作为你——我式的关系主体,而是看成可利用的物;如他眼里的房思琪:“镜子里她的脸颊是明黄色,像他搜集的龙袍,只有帝王可以用的颜色,天生贵重的颜色。”女性被当作器具而可使用。
男权社会双重化的贞节标准使得强迫性的性行为被看成男性的力量象征与个人荣耀,对女性则是身体的不洁和人格的耻辱:“强迫也许并不直接发生在个体身上,强迫是在社会结构、意识形态、教育、日常生活等每个方面同时进行的,是看不见的,不被意识的,不被感觉的,就像习惯成自然一样,强迫也成了自然。”⑤房思琪日记里的这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整起事件很可以化约为这第一幕:他硬插进来,而我为此道歉。”一针见血地指出男权意识形态的悖谬所在。独自承受强暴的房思琪,不愿再为此背负社会舆论的沉重十字架,为避免男权观念所裹挟的又一轮言语与心灵的伤害风暴,她甘愿选择“爱上”强奸犯。
二
如果说男权社会伦理规范下的性禁忌是迫使房思琪不得不“爱”上李国华的外在必要条件,那么这种伦理规范逐渐被内化所产生的羞耻感则为其行为选择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内在可能性。正是房思琪身上强烈的羞耻感,成为她日益封闭自我的枷锁,同时也为李国华的长期施暴打开了方便之门。
羞恶之心是中国伦理道德体系赖以构建的基础,“羞,耻己之不善。恶,憎人之不善也”⑥。羞耻感并非单纯的羞于被他人批评的他律性道德感,而是自律与他律的对立统一,“耻感其实是罪感及羞感的双重叠加,并已经表示自律之人格,且与他律道德交融一起”。⑦房思琪在被李国华强暴后,虽表面上仍装着与以往一样,其实内心早已被羞耻感占据而无法正常生活,如面对男生的追求,她每次都说这句:“对不起,我真的没办法喜欢你。”因执念于内心的羞耻而无法接纳别人,“她没有办法说出口:其实是我配不上你们。我是馊掉的柳丁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一个灯火流丽的都市里明明存在却没有人看得到也没有人需要的北极星”。多个遭玷污的美好事物排列在一起,集中体现了房思琪对个人处境的自况,这种自况既突出了自身美好被无端破坏的痛惜哀婉之情,又暴露了其意识深处不自觉地将自己置于“他者”境遇的男权观念,即站在男性立场上自我物化、自我审视。正如波伏娃所说:“她是附庸的人,是同主要者(the essential)相对的次要者(the inessential)。他是主体是绝对而她是他者……”⑧房思琪的这种“他者”的境遇定位,是男权意识形态编造的貌似客观化的文化惯例长期熏染、规约、同化的结果,也是女性将其内化为自我认知、自我评价标准的表征,“此刻的她是从前的她的赝品”的念头始终挥之不去就此得到了解释。
那么,让房思琪感到羞耻的究竟是什么?她曾在日记中写道:“刘墉和剪报本是不能收服我的。可惜来不及了。我已经脏了。脏有脏的快乐。要去想干净就太苦了。”因感觉自己“脏”而怀有羞耻感,这里的“脏”是指什么?小说中房思琪对待性可谓坦荡而充满向往,因而让她羞耻的东西不是性行为本身,而是暴力之下的性行为,这种性不是出自于个人的爱之意愿,而是源于对暴力的屈从;在身体已不能为自己所控的情形下,个人的人生选择权也被迫放弃。由此,房思琪陷入了二难选择的境地,要么相信这是老师的爱而爱上老师,要么不爱老师而承认自己屈从于暴力,而且这不只是一个单纯的“爱老师与否”的问题,而是关系到能否维持自身同一性的抉择,因为否认老师的爱就等于彻底否定自己的存在意义,而让自己“爱上”老师则至少可以暂时维持现有生活的同一性。于是,她只好待在原地——与李国华的“初恋乐园”中——而不能逃离。伦理规范内化所带来的羞耻感就这样堵死了房思琪直面真相、抗争自救的可能通道。
与受控于自身羞耻感的房思琪相对照,施害者李国华则是无以复加地利用他人的羞耻感来满足自我,“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整个社会对性的羞耻感内化于女性的心灵深处,李国华深知少女们的羞耻感并屡次借此为自己的长期性侵提供便利,且洋洋自得,“李国华心想,他喜欢她的羞恶之心,喜欢她身上冲不掉的伦理……她的羞耻心,正是他不知羞耻的快乐的渊薮”。利用职业之便强暴女学生的李国华,非但没有丝毫的罪过感和羞耻意识,反而以此为乐,与房思琪的羞耻态度构成一种错位、对接,错位在于二者如此差异,对接则是二者的内在关联,可以说,李国华的无耻与房思琪的羞耻恰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施暴者通过受害者心理的隐形机制——羞耻感——完全掌控了受害者,“她现在还感觉到那食指在她的身体里既像一个摇杆也像马达。遥控她,宰制她,快乐地咬下她的宿痣”。李国华虽不在场,却已成为宰制房思琪言行的遥控器,而使其遥控得以完成的则是男权观念在房思琪心里内化的羞耻感。内在化的男权意识形态是女性羞耻感的来源,也使她们不自觉地成了男权社会压制女性的帮凶,这注定了房思琪在与李国华的角力中的必败结局。
《房》的叙述重心并非强暴事件本身,而是当事人双方在后续的、长期的精神较量过程中的心理状态:房思琪被难以言说的羞耻感所掌控,李国华则明目张胆地利用这一羞耻感得寸进尺,复杂而隐秘的人物内心得以彰显,这也构成了小说最具张力、也最令人揪心的一面。周晓枫曾说:“我们不敢面对,我们包庇,我们在黑暗上刷涂明亮的油漆以自欺欺人。”⑨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不堪与耻辱,人常倾向于选择逃避或修饰;为逃避黑暗的侵袭,房思琪的办法也是“爱上”老师,这是一种修饰,更是自我欺骗。“想了这几天,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从前的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为弥合男权意识形态内化所产生的羞耻感对自己的生硬撕裂,少女只能“爱上”强奸犯,小说借此悖谬式情感挖掘出了世界背后隐藏的真相。
三
在“房思琪式强暴”中,文学修辞美是不可忽视的主角,甚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是《房》异于类似题材作品之处。李国华之所以决定将房思琪列为狩猎目标,除了她有一张犊羊似的美貌面孔外,更因她的文学素养,“房思琪的书架就是她想要跳下萝莉塔之岛却被海给吐回沙滩的记录簿”。因此,他的狩猎计划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如何利用话语修辞来遮蔽强暴事实,“告诉她她是他混沌的中年一个莹白的希望,先让她粉碎在话语里,男生还不懂的词汇之海里,让她在话语里感到长大,再让她的灵魂欺骗她的身体”。使房思琪陷入话语与现实的纠结中难以认知真相,况且他又是老师,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于是,在第一次强暴得逞后,李国华就开始运用话语修辞来美化,“这是老师爱你的方式”,后来每次都用预先演练好的谎言加以掩盖,“这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能做的最极致的事情,你不可以生我的气……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小天使……但是你能责备我的爱吗?你能责备自己的美吗……你是全世界最好的教师节礼物”。“我跟你在一起,好像喜怒哀乐都没有名字”等,其修辞技法实在高明,以致我只能引用原文,这种修辞使话语的美妙和身体的强暴像麻花一样扭结在一起而无法掰直,“性暴力与话语诱奸仅一线之隔,话语与性一样均可构成以‘爱’粉饰的权力强暴”。⑩李国华用繁复的修辞弥合着自我行为与价值体系之间的裂隙,罗织出一个巧言令色的文学之网,将思琪囚禁在自己构建的权力话语体系中,“李国华那些成功的巧言令色,揭示了权力和知识结合的后果”。11而在牵引了古今文人为其背书的话语权力的威压下,房思琪毫无招架之力,被其话语体系迷惑而陷入无尽的撕裂中。
与李国华运用修辞美来掩盖强暴之实不同,房思琪相信修辞与表达对象的同一性。作为被文学喂养大的女孩,房思琪所接触的全部爱情都来自于文学世界,“爱的人对你做什么都可以”是她所理解的爱情,因为她认为一个懂得文学之美的人必是形式与内在统一的,所以面对李国华用文学修辞遮盖、美化自身欲望时,她根本就想不到其所谓的爱只是一场语言骗局,竟产生了些许爱意,“我突然想道:‘老师是真爱我的。’而我将因为爱他而永永远远地看起来待在七楼而实际上处在六楼”。对房思琪而言,一边是自己从文学中领会到的风花雪月,一边是李国华以整个五千年文学语境为支撑、以爱为名的性侵伤害,其中,真正使思琪迷恋的不只是其美妙言辞,更是其文辞背后的整个古典文学体系语境,“以前和怡婷说喜欢老师,因为我们觉得老师是‘看得到’的人。不知道,反正我们相信一个可以整篇地背长恨歌的人”。只因信奉文学、尊敬师长,房思琪、刘怡婷才甘愿相信熟读文学作品的老师。
如果说,在性暴力所蕴含的施暴——抗争的冲突力量向外释放的通道上,性禁忌、羞耻感设置了层层难以破除的壁障,堵死了房思琪由个人的自我力量向社会的外在力量求救的门路,那么修辞美则敞开了用语言文字书写灵魂撕裂以维护个人心理平衡的内向型窗口,使房思琪得以在日记中采用超离的姿态,审视并记录下自己经历的一切,“不是她爱慕文字,不想想别的,实在太痛苦了。她脑中开始自动生产譬喻句子”。在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说,修辞美的迷惑既促成了她的延宕,也推迟了她的疯癫。
“少女爱上强奸犯”看似荒诞不经,其实是外在生存环境的逼迫、内在羞耻感的引导、文学话语修辞的迷惑等几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房》借助房思琪努力去“爱上”老师的行为选择,洞微烛幽地揭示了女性长期被男权文化观念控制的程度及其自我内化的实际影响,即在男权社会中,男性压制女性的多重形态及女性反抗行为的可能方式与限度,从而以令人触目惊心的方式凸显了男权社会规范对个体戕害、异化的主题,还原了被过度破损的真相。然而,尽管有男权社会的强力支撑、个人权力的极端不对等与甜蜜美妙的话语修辞等作为“爱上”老师的多重理由,尽管房思琪也一直运用多种方式劝导自己去爱老师,但“少女爱上强奸犯”这一淡化强暴的对抗性、弥合其间对立冲突的包容性选择,最终非但未能以柔克刚,唤醒施暴者的良知,反而使其变本加厉地施展自己的淫威,所有的比喻、修辞都无法改变被强暴的这一事实,她彻底放逐了自己的灵魂,再也不想回到意识的世界。房思琪在确认这一真相后而精神崩溃。而她在努力的妥协中、在以卑微的姿态讨得一点自尊和理解的过程中所记下的日记,却成为她灵魂历难的见证,留下了她欲挣脱男权文化规范而终不敢跨出关键一步的印记,构成为对男权文化最为珍贵而独特的书写。
注释:
①朱立立、刘小新:《台湾文学热点观察》,《华文文学》2018年第1期。
②林奕含:《这是一个关于“女孩子爱上诱奸犯的故事”——林奕含生前最后独白》,台湾Readmoo阅读最前线,2017年4月19日发布的林奕含专访视频。
③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游击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版。本文的作品引文皆出自该版本,不再一一加注。
④刘堃:《阅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三重罪》,《中国图书评论》2017年第10期。
⑤[美]安德丽安·里奇: 《强迫的异性爱和莱斯缤的存在》,见荒林主编《两性视野》,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87页。
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37页。
⑦姚育松:《羞恶之心辨析——耻感、羞感和罪感》,《孔子研究》2019年第2期。
⑧[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全译本),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
⑨周晓枫:《与姜广平先生对话》,《周晓枫散文选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11 年版,第297页。
⑩何谦:《非暴力虚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及其他》,《中国图书评论》2017年第10期。
11韩智浅:《有关“房思琪”的话语权斗争》,《华文文学》2018年第5期。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