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去区隔化:短视频平台之生产工艺学批判
来源:《文艺争鸣》 | 刘方喜 2020年10月09日09:50
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正在迅速发展、大幅扩张,而且抖音已远征海外并初露锋芒,正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将进一步产生更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与新技术及其社会影响的指数级发展速度相比,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已显得非常滞后,许多热衷于这些新技术现象的研究又往往旧瓶装新酒,知识框架、理论范式等已显陈旧:比如许多文化研究者依然局限于观念论、精英主义立场,突出表现是:依然在套用实质上是建立在电视技术基础上的西方后现代范式等,缺乏对后现代文化理论潜在的技术基础的自觉反思,相应地,也就缺乏对与抖音等相关的移动互联网社交平台等技术与电视技术之间“差异”的敏锐洞察,而不洞悉并揭示这种“差异”、将相关分析建立在这种“差异”上,对于抖音短视频平台等种种新技术文化现象的解释,或流于泛泛而论,或难免有方枘圆凿之弊。
抖音等正在快速重塑文化整体生态,借用布迪厄的“区隔”概念,这种重塑作用体现为正在使文化外部的文化-非文化、文化内部的精英-大众、纯文艺-非文艺等关系“去区隔化”:“区隔化”使文化生态等级化、垄断化、封闭化,而“去区隔化”则使文化生态去等级化或平等化、共享化、开放化。一般认为,当前互联网平台存在三种生产模式: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生成内容)、PGC(Professionally Generated Content,专业生成内容)、OGC(Occupationally Generated Content,职业生成内容)。三种平台模式皆具有开放性;与PGC相关的生产主体是专业精英(如爱奇艺视频平台等),而UGC中的USER则还包括普通大众,因此UGC具有更强平等性;OGC模式下由职业人士生产出的信息产品往往要收费(如“知识收费”等),UGC模式下生产出的信息产品则大多免费,因而具有更强共享性——而抖音、快手等之所以能异军突起,正是因为采用了UGC这种开放性尤其平等性、共享性更强的平台模式,或者说正是因为顺应了互联网平台去等级化或平等化、共享化、开放化的发展大势。从现象上看,在抖音平台上,平头百姓既可以展示自己的文艺才能等“精神产品”,普通农民也可以展示、推销自己的农产品等“物质产品”,并且已有取得成功的案例,而当普通农民能以比较艺术化的短视频方式——像传统广告那样——展示、推销农产品时,这种短视频同时也就具有一定的“艺术性”“文化性”等,文化与经济等非文化、纯文艺与非文艺之间的去区隔化特点就非常突出了。从文化内部看,精英-大众之间的“去区隔化”,在建立在电视等技术基础上的电子资本主义时代就已呈现出来,其实在更早的印刷资本主义时代就已开启——那么,抖音等互联网社交平台技术与传统的印刷、电视等技术的“差异”何在?我认为只有从文化或信息的“生产工具”及其掌握者的角度,才能清晰揭示这种“差异”及其社会意义。
先从现象上看,平头百姓作为USER在抖音、快手“平台”上展示、传播自己的文艺产品,而他们的生产工具是智能手机,没有这种便捷、智能化的生产工具,就不可能形成UGC模式。在电视技术范式下,诚如菲斯克等所指出的,文艺产品的物质、文本部分及其生产工具(摄影录音等设备)总体上不是由大众掌握的,当然,大众也无法借助电视这种“平台”展示、传播自己的作品。总体来说,电视模式只是一种PGC或OGC模式:大众能掌握的工具只是电视遥控器,通过选择频道、影响收视率等,大众对文化生产确实有重大影响,并且电视产品如电视剧、广告等的“意义”的解读、生成是由大众完成的——也是在此意义上,菲斯克等认为,大众是文化商品的“意义”或“观念”的生产者或生产主体,但毕竟不是文化商品物质性文本的生产主体——而现在,智能手机(兼具摄影录音等功能)也成为大众可以掌控的文化产品物质性文本的生产工具,从而使大众也成为这方面的生产主体,抖音等平台又为大众直接发布、传播自己的文化产品提供了便捷渠道——由此引发的革命性转折意义,绝不亚于电子资本主义取代印刷资本主义那种转折意义。但是,总体来看,学界对于这种“差异”和“转折”及其重大社会意义,关注和认识得并不够充分和深入。
我把从生产工具及其掌握者研究文化活动的理论视角或范式,提炼、概括为“生产工艺学”,这首先借自马克思:“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或用什么“生产工具”生产1——马克思这里论述的首先是经济或物质生产,但对于文化或精神生产来说,同样存在“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或用什么工具生产的问题。以此来看,传统马克思主义文化研究所特别强调的意识形态观念论,其实只涉及文化的“生产什么”即产品的内容方面,而没有涉及文化“怎样生产”。在此意义上,文化生产的“工艺学”又首先是相对于“观念论”范式而言的。从这个角度看,现在许多有关抖音等短视频作品的批评,其实采用的主要是“观念论”范式,或者说只关注其“生产什么”,认为平头百姓在抖音等平台上发布的短视频作品内容格调或思想水平不高等等。但抖音等平台在文化发展上的划时代意义,首先并不在“生产什么”,而在“怎样生产”。
马克思生产工艺学的“批判性”体现在:不是就工具论工具,而是进一步揭示不同生产工具及其使用所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变化:“随着一旦已经发生的、表现为工艺革命的生产力革命,还实现着生产关系的革命。”取代传统“手工生产”的“机器生产”实现了人类生产方式的现代化,作为一场现代化“工艺革命”引发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革命,封建主义生产关系被彻底淘汰。而作为现代机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自动印刷机昭示的则是人类文化生产工具和方式的现代化。“文字”可谓人的最基本的文化生产工具,在漫长的历史上,这种工具曾经只被少数人掌握和垄断。恩格斯指出:“印刷术的发明以及商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不仅改变了只有僧侣才能读书写字的状况,而且也改变了只有僧侣才能受较高级的教育的状况。”从而冲击了少数人对文字工具的垄断权,而取代传统手工印刷术(毕昇)的自动机器印刷技术,则标志着人类文化生产工具的现代化,引发了文化生产方式现代化“工艺革命”,进而也引发文化领域“生产关系革命”,更进一步冲击着少数人对文字这种文化生产工具的垄断权。马克思指出:“随着科学的进步,基本教育、知识等等,阅读、书写、计算以及商业知识和语言知识等等,就会越来越迅速地、越容易地、越普遍地、越便宜地再生产出来。自动印刷机这种文化“生产工具”的现代化,带来的是“文字”这种生产工具的普及化即识字率从而大众阅读、书写、语言知识等能力的普遍提高,从而现代文化的平等化、大众化进程得以开启,而其后的“电子资本主义”直至今天与抖音等相关的“平台资本主义”,这种大众化进程得以进一步推进。
西方后现代文化研究往往只关注文化的传播、消费、观念(意识形态)等,相应地就不特别关注文化的物质性的生产技术、工艺、工具及其社会影响,其中本雅明、麦克卢汉等相对而言较为关注。本雅明强调:“他(作家)的工作从来不只是对产品的工作,而同时总是对生产工具加工。”他把现代文化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概括为“机械复制”,并揭示其所引发的现代文艺、文化领域的“生产关系革命”“艺术作品的机械复制性改变了大众对艺术的关系”“在中世纪的教堂和寺院以及直至18世纪末的宫廷中所存在的对绘画的群体接受,并不是共时的,而是分成次第,由等级秩序所传递的”。而机械复制技术则颠覆了这种“等级秩序”,这与恩格斯所说的印刷术“改变了只有僧侣才能读书写字的状况,而且也改变了只有僧侣才能受较高级的教育的状况”一脉相承。
本雅明引述了胡克斯勒相关说法:“机械复制和轮转印刷能对文字和图片进行无限复制”,造成的结果是“整个艺术创造物中所含渣滓的百分比在今天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高”;“对音响材料的消费也同样如此”,“留声机和收音机的繁荣”导致“对渣滓的生产要比以前来得多”。现代大众文化产生、发展以来,就一直伴随着这种基于精英和观念论立场的批评,当今诸多对抖音、快手短视频作品的批评,所采用的无非还是类似胡克斯勒的思路和说法,而本雅明强调“这种考察方法显然并不是进步的”。马克思指出:现代自动化机器使“使用劳动工具的技巧”从“工人身上”转到了“机器上面”,从而使“工具的效率从人类劳动力的人身限制下解放出来”,“在自动工厂里,代替工场手工业所特有的专业工人的等级制度的,是机器的助手所要完成的各种劳动的平等或均等的趋势”。现代机器颠覆了“工场手工业所特有的专业工人的等级制度”从而造成了“各种劳动的平等或均等的趋势”,这对于采用现代机器进行生产的文艺、文化生产来说同样如此:作为抖音等平台上大众的短视频作品的生产工具,智能手机的美颜等智能自动化功能,实际上也使传统的“艺术技巧”等转移到机器上,所挑战和冲击的也是文艺、文化生产领域的“专业工人”如专业摄影师、专业作家、专业艺术家、专业电影创作者等等的“等级制度”,所造成的是各种文化精神劳动的或文化整体生态“平等或均等”的趋势,而抵触这种趋势,是文化精英的本能反应。
“使用劳动工具的技巧”从“工人身上”转到了“机器上面”所提升的,并非工人的而是社会整体的物质生产力水平;同样,“艺术技巧”“思想技巧”转移到互联网、智能手机等机器上所提升的,也非特定群体而是社会整体的文化精神生产力水平:与现代史上曾出现的艺术家、思想家异峰突起、群星璀璨相伴随的,其实是当时从事艺术、思想生产人口的较低数量。当代新技术则使这方面的人口数量大大提高,“平等或均等的趋势”使从事艺术、思想生产的专业精英人士在整体文化生态中的作用和地位相对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整体文化精神生产力水平的下降。物联网平台研究专家本科勒指出:
就在不久以前,面对通过电视和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传递的信息,“观众”还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评估信息价值的标准,则是信息能给做广告的人带来多少“眼球”。即便在互联网的发展初期,很多内容也是按这种模式进行价值评估的(有些内容今天仍采用这种评估方法,尽管并不十分准确)。但是,如果“观众”不再是被动的,而创造内容的人就是这些“眼球”,那会怎么样呢?“过去被称为‘观众’的那些人”一旦具备了创造能力,并且具有彼此分享成果、知识见解等的内在动机,那么,就搭建个平台吧?对于“精英”创造者——职业作家、新闻记者、摄影师等来说,这是难以接受的事情,但不可否认,由不付报酬的“业余爱好者”创造出来的内容,也是有价值的。YouTube的巨大成功,就是最好的例证……一旦人们不仅将网络作为创造个人内容的平台,而且还不图回报地把它们的成果、知识和资源分享给大家,那么,他们的创造力就无可限量。
物联网平台的突出作用在于:使传统的普通“观众(消费者、用户等)”也成为文化信息产品的生产主体,从而给文化生产带来无可限量的创造力,相对于YouTube等,抖音、快手等平台无疑取得了更巨大的成功,对文艺、文化整体生态起到了更大的改塑作用,对于“精英”创造者——职业作家、新闻记者、摄影师等来说,将更是难以接受的事情。
立足文化生产工艺学批判而着眼于大众个体、文化生产工具,可以将抖音等UGC模式概括为“智能手机+平台”。邵征锋的《抖音传播的特征、挑战及未来发展趋势探析》8指出,“抖音迎合了人们表达自我价值和快节奏、碎片化阅读的需求,具有草根原创内容、智能算法推送、即时演绎互动和本土化等传播特征”,而“草根原创内容”的生产工具就是智能手机;黄晓音、邱子昊的《技术赋能与情感互动:抖音平台的视觉化音乐传播研究》分析指出:“技术催生了媒介的同时也变革了传播形态,视觉化的音乐传播形式也随着移动化、智能化的媒介形态趋于成熟”,“技术赋能而泛化短视频生产主体,扩大短视频生产力,经由传播者复制、模仿将音乐短视频演变为网络米姆(meme,也被中国网民翻译为‘梗’——引者注);作为米姆的音乐短视频作用于其他用户(受众)时主要通过情感互动实现动员,促进音乐视频的传播”——技术赋能于普通大众个体,正是抖音等平台的重要特点,它解放了大众的文化生产力,或提升了大众在文化活动中的生产性——这带来的是社会整体文化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不是下降。赋能大众个体带来的是抖音平台上文化产品的共创性、共享性,国秋华、孟巧丽的《抖音的互动仪式链与价值创造》指出,“抖音走红的根本原因在于它成功建构了互动仪式链,使平台建设者、利益相关者、用户建立起高度紧密的合作共享关系,在互动与分享中创造了价值”;王玖河、孙丹阳的《价值共创视角下短视频平台商业模式研究——基于抖音短视频的案例研究》11将这种“共享关系”称作“价值共创”,“短视频以其智能化、社交化引领新媒体时代潮流,短视频行业规模迅速增长”,“整合价值网络,形成短视频平台商业生态,最终实现多方价值共赢”。这种共创、共享不仅改塑着抖音平台上的商业生态,也正在极速改塑着其上的文化生态。
当然,也有不少文章对抖音平台上出现的负面性的乱象做了考察和分析,但这些批评性的文章往往只关注平台上短视频产品在“内容”上的低俗化等问题,而熊茵、季莹莹在《从“内容平台”到“关系平台”:抖音短视频的属性变迁探析》12一文中分析指出,“‘抖音’短视频app已发展成为现象级应用,数据显示,抖音国内的日活用户突破2.5亿”,而“‘抖音’对用户间‘关系’与‘社交’的积极建构与激活才是其发展之根本原因”,因此,“移动短视频建设应该不仅止于内容建设,‘关系’与‘社交’建设应该是重要战略”。这种认识无疑更为深刻,抖音等平台对文化活动方式或文化生态的改塑,总体来说首先不是体现在“生产什么”的“内容”上,而是体现在“怎样传播”尤其“怎样生产”上,体现在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全流程中的人与人尤其大众与精英之间关系的改塑上:在传统PGC或OGC模式中,专业精英创作出产品然后大众消费,主要是一种“点到面”的模式,大众作为“面”只是文化产品单纯的“消费者”;而抖音等UGC模式所形成的则是一种“点到点(P2P)”模式,大众也成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从而总体上成为“产消者”,大大提升了文化生态的平等性、大众性。众多文章往往只局限于对抖音本身的研究,并且主要是从文化、传播等方面展开分析,而王水莲、李志刚、杜莹莹的《共享经济平台价值创造过程模型研究——以滴滴、爱彼迎和抖音为例》一文则将抖音置于物联网革命所开启的“共享经济”这一大背景下展开探讨:
平台在共享经济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学术界对共享经济平台的研究关注有限。共享经济平台是整合过剩产能,匹配供需,承载人人参与的复杂系统。共享平台价值创造过程有三个环节,依次是资源整合、供需匹配和共创驱动。资源整合包括平台组织资源、供需资源和第三方资源三个层面的整合。共享经济平台供需匹配有多种方式和机制,选择哪种匹配方式取决于用户行为的信息化程度。共创驱动是平台驱动用户参与行为和公民行为为平台及其他用户创造价值,从而进一步提高平台整合资源的能力,并创造创新价值,带动行业转型升级。
这种整体性的宏观研究思路无疑具有更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即使从文化角度探讨抖音等短视频现象,也应置于平台整体生态文化与非文化(经济等)关系去区隔化中来进行。
科学认知抖音平台等对文艺整体生态的重塑及其社会意义,要有一种物联网研究中常用的“O2O(Online to Offline,线上到线下)”意识:平台主要影响的是“线上”的文艺生态,在此生态中活动和成长的主体是大众;而在“线下”,以精英为主体的文艺创作依然在继续发展——这两方面构成了当今中国乃至全球社会文艺、文化的整体生态。两相比较,线下精英创作在艺术和思想上的价值依然比较大。但这只是从“生产什么”角度看,而从“怎样生产”的工艺学角度看,大众的“线上”创作、传播、接受方式,无疑是新技术条件下更“先进”的方式。我们既不能因为这种生产方式的先进性而无视抖音平台上存在的“文艺作品”艺术和思想水平总体上不够高的现状,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线下精英创作的水平高而无视大众平台、线上文艺生产方式的先进性。从当下社会整体生态看,“线上”生态具有革命性,“线下”生态则相对具有保守性;“线下”的经济、文化垄断权会阻碍“线上”技术潜能的充分释放,而“线上”的技术力量也会冲击“线下”的经济、文化垄断权。从总体现状看,传统经济、文化精英试图在使“线下”与“线上”的“区隔化”中,在社会整体生态上,继续维持自己的垄断权力和地位;而从总体大势看,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线上”及其“去区隔化”进而赋能大众个体的力量必然逐步增强,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等级制、垄断性必然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
像经济权力的垄断者不会自愿放弃自己的经济垄断权一样,其实现代文化精英也从来不会自愿放弃自己的文化垄断权,现代文化生产工具的不断发展及其引发的文化大众化、平等化的不断提升,又不断冲击着精英的文化垄断权力和地位。而文化精英又不断通过各种“区隔化”试图维持自己的文化垄断权。这种“区隔化”首先发生在文艺、文化与经济或者说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在不排斥经济精英对物质生产垄断权的基础上,文化精英以自由、独立为名宣称文化生产是一种不同于经济、物质生产的具有自主性的领域,用大写的Art取代小写的art,使非功利的纯审美与经济功利、纯艺术与技艺等区隔开来,文艺生产以此获得一种自主性、独立性,其实也由此成为一种不同于经济等活动的独特的“专业”或“职业”,“区隔化”也就表现为“专业化”“职业化”,而文化精英也由此获得并维持在文艺生产领域的垄断权以及与所谓“业余爱好者”之间的等级秩序——布迪厄《区隔》等书对此有充分揭示和分析。马克思指出:“各种特殊的手艺直到十八世纪还称为:秘诀,只有经验丰富的内行才能洞悉其中的奥妙。这层帷幕在人们面前掩盖起他们自己的社会生产过程,使各种自然形成的分门别类的生产部门彼此成为哑谜,甚至对每个部门的内行都成为哑谜。大工业撕碎了这层帷幕。”马克思讲的是小写的art(手艺),对于近代以来的大写的Art(纯艺术)来说同样存在类似状况:在艺术纯化、自主化的进程中,精英艺术家也宣称各种特殊的艺术技巧、灵感、天赋等等,也是“秘诀”“奥妙”“哑谜”,如此,艺术家及其创作过程、作品就被掩盖上了一层神秘莫测的“光晕”(本雅明语):传统手艺高超的手工业大师傅用神秘莫测的“秘诀”维护着手工生产的等级秩序及自己在其中的垄断地位,而现代精英艺术家则用这种“光晕”维护着艺术精神生产的等级秩序及自己在其中的文化垄断地位。现代大工业创造出大机器体系,并用机器生产取代传统手工生产,传统手艺作为“使用劳动工具的技巧”就被转移到“机器”上,神秘的帷幕就被撕碎,传统手工生产的等级秩序和制度就被颠覆。本雅明揭示了在现代艺术生产中所发生的类似的进程:机械复制技术(其实就是文艺的机器生产方式)使“光晕”褪去,掩盖在艺术生产上的神秘帷幕也就被撕碎,艺术或所谓高雅艺术生产的等级秩序和制度也将被颠覆——从自动印刷机直至当今的智能手机、互联网就昭示这一不断推进的发展进程和大势。我们今天也应在这种历史脉络和大势中审视抖音等平台所引发的新的文化现象。
马克思生产工艺学批判揭示:越来越先进的机器生产工艺方式,将对经济垄断权形成越来越大的冲击,经济平等化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类进步大势;同样,由自动印刷机而智能手机等文化现代生产工具的发展进程也表明:文化平等化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类进步大势。马克思指出:“亚当·斯密比蒲鲁东先生所想象的要看得远些。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而精英文化和文化精英还会进一步夸大这种“鸿沟”:掌握玄妙“思想技巧”的精英哲学家、掌握神奇“艺术技巧”的精英艺术家等,会认为自己与普通人似乎是不同物种——其实这与手工业大师傅把自己的手艺视作“秘诀”“奥妙”没什么两样。基于这种貌似有理、实则虚妄的判断,文化精英首先在自己的主观意识中把自己与非专业的普通大众“区隔”开来而形成等级观念,而布迪厄“区隔”“文学场”等理论的深刻之处在于揭示:文化精英还要仰赖制度或者使等级观念制度化,才能获得文化或象征资本而在社会实际生活中获得并维持自己的文化垄断权力和地位,比如某人成为“画家”首先并非取决于该人本身高妙的“绘画技巧”,而是取决于批评界、画廊、拍卖行等社会建制。所以,精英与普通大众在文化创造力上确实存在一定差异,但并没有精英们主观想象中的那么大,“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而通过社会建制维持精英的文化垄断权力和地位,更难说是天经地义的。不断高速发展的现代文化生产工具的革命性意义也就在于:不断冲击、瓦解着文化领域的区隔和等级制,使人类文化朝着越来越平等化的方向发展,这种平等化其实才更接近人性本来面貌;而当今文化精英面对抖音等物联网平台、赋能大众个体的智能手机等文化生产工具的极速发展大势,想通过维持“线下”与“线上”的区隔进而继续维护自身文化垄断权力和地位,将变得越来越困难。
抖音等物联网平台及其对文化的影响尚处在发展之中,中国学界的相关研究也处于起步阶段,总体上存在纵向深度、横向广度不够而理论系统性不足的问题。有鉴于此,首先要在纵向历史维度上,把抖音等平台新实践特别是其所正在营造出的新的文艺、文化生态,置于人类尤其现代以来文艺、文化生产工具的不断发展及其引发的文化生态的不断变化的历史脉络中加以审视:
一、在“印刷资本主义”时代,自动印刷机以及纸张的机器自动化生产等,大大提升了文字性文化产品所需基本材料的生产力水平,进而也降低了文字产品的生产成本,大众也就相对较容易地获得这些文字产品,明显的表现是识字率的提高,相应地,大众对文字产品的阅读、欣赏能力以及初步的写作能力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报纸、期刊等又进一步加快了文字产品的传播速度、扩大了传播范围。但总体来说,大众还主要是文字产品的“消费者”或消费主体,生产主体主要是专业精英人士,大众即使能生产出文字产品也只能在私人之间传播,这反过来也大大限制了大众在文字产品上的生产性的提升。这是从文化生产说的。而联系物质生产来看,大众能够从事文字产品的消费、生产的必要物质条件是:能够以相对较短的劳动时间获得必需的物质消费品并拥有一定的闲暇时间——而物质生产的自动化机器生产方式为此提供了初步可能,现代文化的大众化得以初步开启。
二、进入“电子资本主义”时代,广播、电影尤其电视等成为文化产品新的生产工具和传播方式,与书籍、报纸、期刊等文字产品相比,电子音像产品传播速度进一步加快、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并且成为大众更容易消费的文化产品——但是,面对这些电子音像产品,大众依然主要是“消费者”,生产主体依然主要是专业精英人士,由此形成的主要是PGC或OGC模式:大众中的一部分人也可以掌握与广播、电影、电视相关的新型文化生产工具如照相机、录音机、摄影机等,因而也可以初步生产一些音像产品,但这些音像产品依然主要只在私人之间传播,这反过来同样大大限制了大众在音像产品上的生产性的提升。联系物质生产看,机器自动化生产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如出现“流水线”等),使大众能在相对更短的劳动时间内获得相对更多的必需品并且拥有相对更长的闲暇时间。所以,与“电子资本主义”相伴随的社会转型,也被描述为“闲暇(休闲)社会”的来临,还被描述为“消费(者)社会”的来临,大众在文化产品上的消费能力得到更大程度的提高,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大众文化”逐步形成,现代文化的平等化得到更大程度提升。
三、此后又进入了“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而在笔者看来,现在许多相关研究所常用的“数字资本主义”这个概念流于过分宽泛,更细致地看应再分为两个阶段,第二阶段所出现的文化生产方式革命才真正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互联网Web1.0阶段:基于数字技术的计算机尤其互联网等成为文化产品新的生产、传播工具,大众文化产品的传播速度进一步加快、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但是,在Web1.0框架下,大众在互联网上只能浏览网页,而不能发布、传播自己的产品,因而总体上依然是文化产品的“消费者”,生产主体依然是专业精英人士——在此意义上,互联网Web1.0与传统的电视等只有程度上的不同,基本范式没变,没有超越PGC或OGC模式。
2.互联网Web2.0阶段:互联网社交平台技术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引发了“平台资本主义”的到来,其新特点是“数字资本主义”这一概念所无法完全涵盖的,现代文化生产方式一场堪称“范式革命”的划时代转型由此开启:在互联网平台上,大众不再只是浏览、消费文化信息,而是同时也能生产、发布、传播自己的文化信息产品,从而不再只是单纯的“消费者”,而成为文化产品的“产消者”,在传统专业精英之外成为现代文化产品新的“生产主体”,由此形成UGC新模式,为大众在文化产品“生产性”上的大幅度提升提供了可能。随着互联网进一步无线化、移动化、智能化等,智能手机正在成为当代大众在文化生产上的利器。历史比较看,基于“电视范式”的西方伯明翰学派等揭示:在文化活动中,作为“消费者”的大众并非是完全被动的,其能动性可以通过“电视遥控器”等表现出来:大众通过遥控器换台可以影响电视产品的收视率,这种收视率又反过来影响以专业精英为主体的电视产品的生产,不符合大众口味的电视产品的生产会因为没有足够高的收视率而在商业上失败。因此,大众对电视产品的生产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但是不管怎么说,电视遥控器毕竟还只是直接在电视文化产品的“消费领域”行使自己的选择权、表现自己的影响力,当今智能手机则使大众直接在文化产品的“生产领域”形成初步影响力:大众借助智能手机开始生产自己的文化产品,与印刷资本主义时代大众借助纸和笔、电子资本主义时代大众借助摄影和录像等设备的生产似乎没有太大不同,关键在于在当今“平台资本主义”时代大众还可以进一步通过互联网“平台”这一公共空间发布、传播自己的文化产品,而不是像此前时代那样只能在私人空间传播,用马克思的话说,大众个体的文化生产开始获得“直接的社会性”,这为大众自身在文化产品上的生产性的提升提供了客观技术手段,由此形成了成熟的UGC模式。联系物质生产看,互联网社交平台技术等不仅影响文化生产,而且影响物质生产,物质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又为大众文化生产性的提升提供了更加厚实的物质基础。
总而言之,立足生产工艺学批判而着眼于文化生产工具、大众个体等,在抖音等“智能手机+平台”UGC新模式下,文艺、文化生产、发布、传播、消费等全流程或全生态都正在被改塑:被新技术赋能的大众成为具有一定的“直接的社会性”的文化产品的“生产主体”,在现代文化发展史上引发了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划时代的“生产主体”革命;平台上大众文化生产“直接的社会性”又决定其文化产品的“共享性”,因而也在文化领域引发了一场社会价值革命,对资本主义传统的“反共享”价值原则(如所谓知识产权或版权等)形成冲击。大众成为具有一定的“直接的社会性”的“生产主体”,必然对传统文化生产方式中专业精英人士的垄断性的生产主体地位形成挑战,生产、传播、消费“点(精英)到面(大众)”的传统模式正在被“点到点”的新模式所替代,文艺、文化整体生态中人与人的关系结构正在被重塑。
物联网平台研究专家里夫金认为,公司、政府与大众个体三种力量影响着当今互联网平台的发展,或者说形塑着互联网平台的整体生态。与传统的文化平台如报刊、影视等相比,抖音、快手等移动互联网平台UGC模式突出的新特点是:赋能或赋权大众个体,并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共享性。当然不必过分夸大这种新特点,通过雇用水军、买粉等手段,“线下”资本等对互联网“线上”平台生态依然具有较大操纵力量。但是也不能只抽象、宽泛地讨论资本的操纵力量,而应具体、历史、比较地加以审视:比如,以前的电视选秀需要经过诸多中间环节,这些环节无疑给商业力量的操纵留下很多空间;而现在像抖音这样的移动互联网平台的“点对点”等特性,则消灭了诸多中间环节,大众个体相对更容易不经中间环节、脱颖而出而成为网红,如此等等。当然,公司、政府在形塑平台生态上依然处于主导地位,但是,这两种“线下”力量只有顺应互联网“线上”平台生态发展大势,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比如掌管抖音、快手的公司,正是采用UGC模式而顺应了移动互联网平台开放、共享并赋能大众个体的发展大势,才取得成功的。同样,出于维护公序良俗、社会稳定、文化安全等目的,政府对平台的管理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充分认识并顺应互联网平台的新特点和发展大势,而采用对纸质报刊、电子影视等平台的传统管理方式,是很难实现对互联网平台的有效管理的。对于传统专业文化精英来说,面对抖音等这种赋能大众个体的“智能手机+平台”UGC的文化发展新模式和新生态,如果只是本能地抵触,使“线上”与“线下”等区隔化,在“线下”的文化主导权或许还可以维持一时,但从发展大势看难免要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