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为什么“抒发”不是儿童诗的主要表现方式
来源:文艺报 | 吴其南  2020年11月11日08:31
关键词:儿童诗

拙文《成人作家和儿童诗》在《文艺报》发表后,引起一些关注,薛卫民先生的批评文章尤值得重视。薛先生是著名的儿童诗作家,有创作经验又有理论素养,论文思虑深邃、见解独到,读后深受启发。因切入的角度不同吧,理解上还是有些出入,写出来就教于薛先生和诸位读者。

拙文不是质疑成人创作儿童诗的合法性,而是质疑成人以自身情感为表现对象、将抒情言志理论不加任何限定搬到儿童诗创作中来的合法性。抒情言志是中国诗歌“开山的纲领”,但抒谁之情,言谁之志,以及如何抒情言志,是可以作许多不同的引申的。一些人依葫芦画瓢,谈儿童诗也常将“抒发”认作创作的主要手法。抒发是讲究“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的,成人的真实情感自然地流露于儿童诗,很容易和儿童读者的感受、理解形成矛盾。艾略特说诗不是要表现情感而是要逃避情感,这是最应逃避的内容之一吧?不管人们此前是否提出来,都对儿童诗的存在基础形成挑战。《成人作家和儿童诗》只不过将这种早已存在的矛盾揭示出来,为儿童诗的创作作点新的思考,最终的目的也不是对儿童诗的合法性进行否定而是进行辩护。上次文中说的是一般情况,也有例外,如王立春的《毛绒绒的梦》:“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你了/我的孩子……”表现的主要是成人的情感。一些以儿童诗形式写成的摇篮曲也多如是。在一定条件下,理解成人情感、成人世界,是儿童诗的任务之一,但这未从整体上改变儿童诗创作不适合“抒发”的特征。

但成人情感和儿童情感、作家情感和人物情感、对内在情感的表现和对外在世界的描写,能绝然地分开吗?不能。每个成人都是从儿童走过来,内心深处都隐藏着一个童年的自我,这个童年的自我就是成人的精神故乡,创作,特别是儿童诗的创作,需要经常返回到这个精神的故乡去。对于薛文的这些表述,我没有异议,并认为这是作者论文最深刻、很值得进一步探索的地方。但故乡之为故乡是因为现在自己不在那儿了,即使一辈子也没有离开那个小山村,时间也已不是那个时间了。故乡是一段岁月,是空间的也是时间的。说一个儿童诗的创作者需要经常返回到童年的自我中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回忆童年,较多以自己的童年生活为表现对象,这和强调作家深入生活、写包括不属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生活是一样的,不算现在的成年自我的抒发;另一种是创作者用以选择、评价、改造表现对象的思想情感中包含了较多自己童年时曾经经历过的情感情绪、感受世界的方式,即一些人常说的儿童文学作家要永葆的童心。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可能的,只是,这已不是纯然的童年视角,而是经过岁月酵化、经过长期的艺术实践而形成的创作模式。创作,即使是以自己的童年生活为表现对象的创作,依靠的也不是生活经验的富裕而是艺术经验的富裕。这里的童年视角主要也不是抒情言志的范畴。

淡化“抒发”,主要以性格演员而非本色演员出演于儿童诗,能有效地阻止或消除儿童诗中的成人本位吗?不一定。淡化“抒发”,主要不是以成人自己的情感作为表现对象,却从一个侧面为成人化的情感情绪在儿童诗中出场形成了阻遏,但一首诗表现了什么样的情感,主要不是由被表现的对象决定的。儿童诗是基于生活、特别是基于儿童情感创造出来的情感概念,其中有创作者的声音,有接受者的声音,有被表现对象的声音,深入一点,还有时代的声音,历史的声音,意识形态特别是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各种声音融合在一起,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应是创作者的主体意识。因为毕竟是创作者在感受、写作,将各种声音融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读者的声音也只有被作者意识到并予以响应,才能在文本中表现出来。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说儿童诗中响彻的是成人作家的声音而非儿童读者的声音。这就隐含了一种可能,就是作家不顾读者的兴趣、能力和成长需要,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读者,强迫儿童读者扭曲自己向作者的指令生成。在儿童诗及整个儿童文学中,类似的情形并不罕见。克服这种现象,关键在作者较为平等地对待自己的读者和自己的描写对象。情感概念是一个整体结构,对话类型只是其中的一维。这一维可以表现为各种形式。有偏重一言堂的,也有偏重复调的。较理想的是作者较深入地理解读者和被表现对象,努力发掘“物种自身的尺度”(马克思语),从儿童的兴趣、能力、成长需要出发,向作为被描写对象和读者的儿童顺应,向心灵中那个童年的自我顺应,成人要给的,正是儿童想要的,在尊重物种自身尺度的同时进行对儿童的规训和引导。如此,主体的尺度和物种自身的尺度便在成长这个儿童文学的基本主题上统一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