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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小说和电影:把故事包括在外
来源:《长江文艺》 | 刘秀林  2020年12月21日09:12
关键词:小说 电影 故事

前段时间有个电子书网站做广告,把电影和原著小说对比,凡是删减部分,就用马克笔在书上狠狠涂黑,意思是:看看你们错过了多少!

效果还挺触目,但不见得真能促进阅读。现在的时间宝贵,大家习惯了“快捷”(酒店、键盘)、“浓缩”(咖啡、橙汁)、“高速”(公路、下载),有工夫欣赏慢动作的,除了老年人打太极,大概就剩下我们这些专门从业者。更何况,电影删掉的部分,可能是关节,也可能只是边角料。反过来,这个广告恰恰在说:看看小说里有多少废话!

小说和电影当然无法取代彼此。导演伍迪·艾伦说他上了个速读班,二十分钟读完《战争与和平》,只知道了“这本书说的是俄国的事”。俄国人自己拍的《战争与和平》也要六个小时之久,可见文学改编也是吃力不讨好,所以很多导演宁愿自己写剧本。即便如此,文学还是在电影改编的过程中表现得缺乏安全感,我们不难听到这样的论调:某某小说永远无法改编成电影。这是个否定句,表达的却是一种极度的肯定——肯定这个小说写得好,以至于没有电影敢打它的主意。

说这话的心情也可以理解,多数情况下,改编确实是“速读”,剧本化的过程往往把枝枝蔓蔓全都剪掉了,只留下主干,也就是那个故事。而同样是讲故事,小说用文字描述画面和声音,电影直接呈现画面和声音,后者显然更为快捷、浓缩、高速。比如《魔戒》或《哈利·波特》系列,如果非要小说、电影二选一,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错过直接的视听体验。

不过,那些文学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声称小说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捍卫的也并不是《哈利·波特》这样的小说。他们想象的是一种能够代表文学本身的,那些只能用文字,不可能用其他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作品。据说J·K·罗琳是哈罗德·布鲁姆第二讨厌的作家(第一是斯蒂芬·金),老头儿曾尝试阅读《哈利·波特》,因为几次看到书里用“迈开步子”这个短语,愤而作罢。从这里不难看出批评家多少有点洁癖,“纯文学”这个说法大概由此而来。而《哈利·波特》显然是个杂文学,故事性这么强,太容易倒戈到电影那一边去了。

小说本来是讲故事的手艺,故事讲到现在,大家都觉得讲完了,再怎么讲也逃不开那些原型。有人就概括《哈利·波特》是一个救世主的故事。这种概括就好像说《红楼梦》是个三角恋的故事一样,你不能说它错,但它肯定不对。好小说的确不受故事限制,这是事实。而普通大众看小说,偏偏又只看个故事,于是故事性又与娱乐性、消费性联系在一起。两面夹击之下,我们渐渐对故事产生了某种偏见:如果一部小说是故事性主导的,那么它多半自绝于“纯文学”;要是不幸又适合于影视化,那就更为“严肃文学”所不齿。

《哈利·波特》是孩子也能看的故事,所以难免有简化、美化、理想化的成分,但因为是发生在校园里,这一切又都合乎情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是一个关于校园的绮梦,任何学龄段的孩子,都不难在这里找到寄托和共鸣。2007年那个10月,我读初二,等了两年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终于全球发售,中文本还在译,不知道谁的一部英文本辗转来到了我们校车上,破烂得根本都合不上了,大家一哄而上,跳到最后大战的部分,磕磕巴巴地辨认哪些人物还活着。念到一个名字,头皮就一阵发麻。这场终极之战就发生在霍格沃茨——哪怕在魔法世界,校园也是正义退无可退的去处,是最后要守卫的净土。

更可贵的地方在于,长大了之后,我们也能发现它并没有骗人。再失望的人,也还是愿意把唯一的可能性放回学校里。卡尔维诺认为“经典”是那些人们经常重读的作品,并且每一次重读,都像第一次读那样有新的发现。《哈利·波特》这部书,至少经得起长大后的读者重新检验。用成年后的眼光看,这是一个关于种族的寓言。它继承了英国文学那种刻薄而不失体面的幽默传统,时时处处不忘对现实予以嘲讽。伏地魔主张巫师血统论,像个魔法世界的希特勒,在他的统治下,没有魔法能力的麻瓜或者带有麻瓜血统的巫师,都被视为劣等种族,一律赶尽杀绝。而更低一等的还有家养小精灵,法力极强,但是世代为纯血统巫师家族的奴仆,思想上也严格臣服。哈利的好朋友赫敏在学校里创办了“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为他们呼吁,而他们自己却觉得这是犯罪。比如有个叫克利切的,坚决维护血统论,见了赫敏就骂“泥巴种”,羞辱她出身于麻瓜家庭。后来这个克利切加入了哈利·波特的阵营,电影里把这一节删了,除了篇幅所限,可能还因为“弃恶从善”的动机没那么充分,不像是纳西莎·马尔福为了救自己儿子,在最关键的时刻帮了哈利·波特一把。这故事里还有太多关于善恶、爱恨、忠诚与背叛的辩证,绝不仅仅是奇幻冒险那么简单。小时候当然看不出这么些意思,只要有个故事就满足了,但如果想要更多,它也早就有所准备,真是莫大的惊喜。

回想小时候的书,儿童文学或者“青春文学”,其实都以故事性为主。然而像《哈利·波特》这样给我们讲故事,同时也尽力告诉我们事实的,非常少。小时候是最容易蒙在鼓里,连看的书也经常谎话连篇,包括课本在内。真相可能比较残酷,但好像也不能就把真相遮得严严实实,让孩子们相信遮羞布上画的那些是真的。而更恶劣的甚至不是为了遮盖,是做了个假动作,让人以为它揭露了什么。去年,郭敬明在综艺节目上说他自己那部《悲伤逆流成河》是“中国第一个认真讨论校园霸凌的小说”,由此改编的电影也填补了这类题材的空白。这个“第一”多少有些落寞,因为那时也恰逢《少年的你》上映,这部片子叫好又叫座,原著小说也跟着曝光量剧增。说起来,两部小说有几分相似,都关于一个好好学生和一个不良少年。但只要稍一对比,很容易知道哪个是在反映和抨击校园霸凌,哪个是把痛苦玩味给人看。

《悲伤逆流成河》我是一出版就站在书店里一口气看完了,一直记得里面有一段写女生去小诊所堕过胎,造成大出血,邻家男孩子来救她,地上的血水没过他白色运动鞋的边缘。写到这里,我不得不把小说翻出来确认一下,这情节确实有,除了“白色运动鞋”是我加的,可能因为印象里保留着这个男主角是个“白月光”类型,家境良好,品学兼优,让青梅竹马的女主角自惭形秽。女孩子父母离异,母亲沦为妓女,整日对她非打即骂。后来她被人欺骗而怀孕,又与一向耀眼的男主角走得近,在学校里引起嫉妒。故事发展到这,都还勉强说得过去,直到关键的一部分,女主角收到一条短信,对方以为她是男主角的女朋友,约她去学校的偏僻角落会一会(当然不是好事),她一看发错人了,(想都不想)就把短信转发给男孩儿真正的女朋友,后者(竟然也想都不想)去赴约,遭受了不知什么羞辱,割腕自杀。这是整个小说的重心所在,纰漏如此之多,我当初看的时候竟浑然不觉。

郭敬明写这小说的时候也不过二十出头,看得出他在努力制造一个悲剧,而一切故事上的缺憾都可视为技术不成熟。但是后来《小时代》流行,我又是一字不落地追着看了,终于觉得他在玩弄笔下的人物,给他们制造无端的痛苦,最后一把火烧死他们了事。现在看来,中学时代对于禁忌的好奇,对于莫名其妙的爱和痛苦的迷恋,对于整个世界的敌对态度,这些在教育的压力下反弹的报复心理,郭敬明都很懂得。他让这些心理得到满足和宣泄,并不在乎这背后是否意味着某种恶。而中学生难得地不被说教,又以为这种残酷是人生的真相,所以那样追捧他。后来《小时代》也拍成电影,骂声一片,依然赚得盆满钵满。

大家也爱看《暮光之城》,但是没有谁长大后翻了脸来指责它,因为它从一开始就老老实实承认自己是个爱情故事。郭敬明的读者长大后,他的故事就立不住了,于是他另辟蹊径,把自己拔高到社会关怀的层面上来。而我们的“严肃文学”,恰恰对坏故事有着惊人的宽容,转而去欣赏一些别的什么。平时不由分说地把类型文学挡在外面,一旦遇到这样不伦不类的,反而失去了底气,骂也觉得骂不到点子上,最后只能归咎为中学生没有欣赏力。

好故事得不到重视,坏故事也可以自称“严肃”,结果就是小说讲故事的能力正在减退。现状是很多小说连故事都可以不讲了,更无论故事的好坏。电影也有商业、艺术之分,但是商业片在强大的故事性中可以兼容很高的艺术性,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文学仿佛还在对讲故事报以审慎的微笑,生怕自己取悦了读者。可是,至少要先有读者,才谈得上别的。

就在我们整个校车集体攻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那个月,还有一件重要的事:电影《色·戒》几经推迟,终于定档了。大家都摩拳擦掌,要去见识一下这部轰动一时的影片,当然,最后也都发现想看的已经删光了。十几岁的我们,头脑关心着哈利·波特的生死,身体却诚实地倒向了色戒,我们一个个横躺在严肃文学的边界上,只不过方向反了。

进了大学,我才真正看到小说《色,戒》,大吃一惊——这么含蓄?《色·戒》故事性极强,而张爱玲选了一种最没有故事性的讲法,叙述简要,能省则省。她自己说这小说改了二十几年,难怪最后改成了这幅云遮雾绕的模样,作者太熟悉故事了,就容易忘了读者是从空白开始的。当然,这也侧面说明这个故事写起来没那么简单。

讲这个故事最大的难点在于动机。女间谍设下美人计,却在关键时刻放走了对方,如果完全是因为欲望战胜理智,那就成了骂王佳芝活该了。而且什么欲望能大过活着的欲望?为爱献身,这是青少年才做出来的事。当然王佳芝也不过是个大学生,思想里还带着些天真,又是学校剧团的当家花旦,舞台剧演多了,自然容易入戏太深。这些都是作者有意的铺陈。杀了易先生,这场戏就剧终了,王佳芝前前后后的牺牲就不再有一个可期待的目的。可能她自己也意识不到这层心理,还以为这种留恋就是爱,所以在关键时候骗了自己——“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而李安把这个故事诠释为“真爱”,为了使这个答案合理,电影加了几场小说没有的戏。一场是王佳芝唱的《天涯歌女》使易先生感触落泪,以此表示他们是乱世里的知己;另一场是他下令处决她之后,来到她的房间,默然地坐了一会儿。当然,那些被删掉的戏,也是这个作用。

其实小说对易先生的态度完全是鄙夷。他有千万个理由杀王佳芝,却没有理由不感到哪怕一丝愧疚,但他还真没有,他的自恋盖过了一切。李安不是没读出来这个意思,只是他觉得这样处理可能让大众在情感上接受不了,所以换了一种讲法。小说到了结尾,写易先生破了美人局之后,不动声色地到太太们的麻将桌上观战,最后,“喧笑声中,他悄然走了出去”。这一笔宕得极远,也给李安留下了发挥的余地。

有人考证出来《色·戒》有原型,但张爱玲只说很高兴这个故事在现实的人生上有了着落,并没有承认。其实就算有原型,也不过是初始材料,完整的故事还要靠作者去推演。小说和电影是这个故事的两种讲法,一个在暗处,一个在明处。张爱玲的简笔、曲笔,很有可能是为了避开性描写,让读者把注意力放在别处。而李安把暗线挑明了拍,不一定没有商业上的考虑,毕竟电影在当时已经到了中学生都知道的地步,主要是因为有争议。但最重要的是,这样做不仅仅是商业驱使,而是首先为了完成一个好故事。只有在一个好故事上,严肃性(或者说艺术性)和商业性(或者说故事性、观赏性)才有可能两者兼得。

“把我包括在外”语出上世纪好莱坞制片人塞缪尔·高尔温,此人是波兰移民,英语一直说不好,金句频出。影史上虽不一定留下姓名,由他而来的词汇Goldwynism却收入了辞典,张爱玲译作“高尔温缠夹语”,专指这种错得妙趣横生的病句。

“把故事包括在外”借用这个句式,是想说:小说的追求当然要远远超出故事,但绝不可能绕过故事,只有先把故事包含在内,才有可能把它排除在外。毕竟,在这个小说越来越失宠的时候,我们太需要一个好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