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萝西·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
多萝西·华兹华斯
《格拉斯米尔日记》英文版封面
《多萝西·华兹华斯的歌谣》英文版封面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在赫尔德《民歌集》和格林兄弟民间故事影响下,一场民谣复兴运动在欧洲展开:德国民谣集《少年魔号》先声夺人,紧接着,俄罗斯、瑞典、芬兰等国民歌民谣也相继整理出版。此类作品秉持反古典主义(美学)、反启蒙运动(思想)和争取民族独立(政治)立场——其中绝大部分采自边远地区:如西班牙安达卢西亚,以及英国的苏格兰高地(诗人约翰逊曾在博斯韦尔陪伴下前往该地“采风”)。此外,爱尔兰人托马斯·珀西在《英诗辑古》(Reliques of Ancient English Poetry)中将中古民谣与莎士比亚戏剧相提并论,以及德国文豪歌德远赴阿尔萨斯采集民歌,更为这一运动平添光彩。从这个角度看,威廉·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在湖区的生活实践和文学创作,既受到欧洲时代风尚的影响,也是英国文学传统的发扬光大,其直接产物便是英国“浪漫主义宣言”——《抒情歌谣集》(The Lyrical Ballads)的诞生。
鲜为人知的是,在这部传世之作诞生的光环背后,伫立着一位柔弱女子的身影。她不仅为两位浪漫派大诗人提供创作素材和灵感,更一度成为他们生命的支柱和情感的慰藉。柯尔律治曾讴歌“她给我关怀和温暖,/仿佛噙满甜蜜泪水的泉眼,/那里有爱,有思想,亦有欢情”;华兹华斯则称颂她为“我的耳和我的眼”,是“给予我灵感”之人——她是诗人的妹妹多萝西·华兹华斯(Dorothy Wordsworth,1771-1855)。
多萝西出生于坎伯兰的考克茅斯,在两个哥哥和两个弟弟间排行居中,自幼与兄长威廉最为要好。父母不幸去世后,多萝西寄养在姑妈家,直至1795年才与威廉重逢。1798年,多萝西与威廉(及柯尔律治)一同前往德国游学。1799年末回国后二人又一同定居于格拉斯米尔的“鸽庐”(Dove Cottage)——柯尔律治定期到访。此时三人如影随形,其乐融融,共同度过柯尔律治所谓“三个人共有一个灵魂”(trinity)的快乐时光。此后三年间,多萝西一方面负责照料诗人生活起居,一方面利用点滴时间勤加记录——日后整理出包括《苏格兰游记》在内的若干作品,其中以《格拉斯米尔日记》(The Grasmere Journal)最为知名。
华兹华斯时常外出,多萝西负责操持家务。在家时,她为华兹华斯誊写诗稿,给亲朋好友写信,阅读莎士比亚,并与仆人一道烘烤浆洗。每天她走出鸽庐一到两次,去邮局寄信取信——同时也会观察沿途的风景与行人。华兹华斯在家时,如果天气晴好,兄妹二人便带上食物外出散步,周围的里代尔湖、温得米尔湖、康尼斯顿湖和维斯博恩湖是他们经常踏足之处。众所周知,华兹华斯素来耽于沉思而不喜动笔,因此绝大多数抒情歌谣都是由他口述,多萝西记录下来后再交由他修改润饰。
在湖区生活期间,民谣为多萝西的日记提供了内容和素材,同时民谣也成为她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此时她笔端所流露的,既不同于她早年与威廉一起在阿尔福克斯顿庄园(Alfoxden House)生活时那种散漫、琐碎的口吻,也不同于她在德国居留期间那种僵硬、程式化的语调。相反,就像在民谣中一样,多萝西一幕接一幕地展开她的生活故事,结构简单,没有作者的插叙或评论——然而在平淡静默之中,却蕴含着某种巨大的张力:仿佛一出戏剧缓缓上演。
在多萝西的生活中,民歌民谣几乎无处不在——因为华兹华斯在此阶段对于搜集整理民谣“如醉如痴”,而多萝西的生活向来以他为中心。据传记作家考证,1800年1月,诗人开始在笔记本中记录歌谣,其中包括《魔鬼罗伯特罗曼司》(The Romance of Robert the Devil)、《埃林的流放》(The Exile of Erin)等名篇——同时也是为《抒情歌谣集》(第二卷)出版作准备。而在此之前,即在《格拉斯米尔日记》最初几周里,多萝西对此就作了详细记录。如1800年5月17日,她写道:“努力工作并阅读《仲夏夜之梦》和歌谣——在花园里踱步一小会儿”;紧接着,6月1日:“读民谣,去教堂”;三天后,6月4日:“早晨漫步湖边,采撷了一些植物,坐在石板上读民谣”——不过她当时埋首阅读的民谣,既有可能是华兹华斯笔记本中的歌谣,也有可能是珀西编纂的《英诗辑古》——当时被浪漫派诗人奉为“圣经”。
一个多世纪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多萝西日记被重新发现。人们注意到:纸本紧紧捆在一起,写作时间极有规律,字迹也清晰可读——尽管日记主人无意发表,但对它的精心呵护却显而易见。日记里都是一些日常记录,包括烹食羊肉,烘焙馅饼;野外漫步,举头望月;观察自然,创作诗歌等等。日记风格时而清晰明澈,时而隐晦难懂——其行文凝练简约好似抒情歌谣,情感饱满丰富则又近乎罗曼司。
《格拉斯米尔日记》的创作意图颇为单纯,正如多萝西在日记开篇中所说:“我决定写一本记事录……我会保持心平气和的心态,当威廉回家时,这本日记将会令他满心欢喜”——不久诗人读到日记,的确“欣喜若狂”——通过诗性的文字,多萝西将自己对周围世界和人物细致的观察鲜活地呈现在华兹华斯面前,为他的诗歌创作输送“新鲜养料”(这一时期诗人也最为高产)。
以1800年6月一则日记为例,多萝西路遇一位乡村乞丐,她身披“一件长长的棕色斗篷,头戴一顶没有系带的软帽,皮肤呈棕黑色”。给了妇人一片面包后,多萝西来到安布塞德(Ambleside)集市,赫然发现路边乞讨的两个小男孩,正是中年乞妇的孩子——他们哀叫着向她乞讨,令她心痛欲碎。大约两年后,华兹华斯将此事写进《乞讨的妇人》一诗,诗作与日记内容高度相似:比如女人的身高、帽子、棕黑肤色等,连哀婉怅惘的语气也极为相近。
通常情况下,当华兹华斯对某一首抒情歌谣的主题若有所思时,会请求多萝西为他提供具体的细节和意象。1802年1月的日记可以为证:“威廉睡得很好,但他认为他似乎病了——他现在正在刮胡子。他让我写下芭芭拉·威尔金森斑鸠的故事”——不出意料,这一故事日后被写入诗人的自传体长诗《序曲》。
甚至华兹华斯最著名的《咏水仙》(别名《我孤独地漫游,像一朵云》)也源于兄妹二人的合作——“我孤独地漫游,像一朵云/在山丘和谷地上飘荡,/忽然间我看见一群/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据考证,无论是水仙花的意象,还是由此引发的诗意联想,无疑都受到1802年4月多萝西日记的启发:“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水仙花,他们在苔藓遍布的石间生长/其中一些将头轻轻靠在石头上,仿佛它们是消除疲倦的枕头/其他的或摇摆/或旋转/或起舞/似乎真的与风一同开怀大笑。风从湖面吹来,它们看起来那样快乐,始终闪闪发光,始终变幻莫测。”——这堪称是华兹华斯兄妹在文学创作方面“契合”的最佳例证。照传记作家威尔逊(Frances Wilson)的看法:多萝西的观察和描述与华兹华斯同样富有诗意,甚至更胜一筹。而在她所处的年代,能够将景物描写与想象力如此完美结合的女作家,可谓绝无仅有。
事实上,诗人华兹华斯的“拿来主义”不仅局限于抒情歌谣。1810年代,多萝西游览斯科菲峰后曾写下一篇饶有趣味的游记。10年之后,华兹华斯在其《湖区旅游指南》中多处“借鉴”其中的故事——《指南》广受欢迎,但并未注明出处。若干年后,英国女作家哈丽特·马蒂诺在她的书中也多处援引多萝西的游记——但只注明引自“威廉·华兹华斯”。
多萝西的文字之所以充满“魔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她的“一双慧眼”。柯尔律治初见多萝西时曾描述道:“如果你期盼看见的是一位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那你可能觉得她貌不惊人;如果你期盼看见的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女孩,那你可能又觉得她是眉清目秀的窈窕淑女……尤其是她那闪烁不定、深邃睿智的双眼”——华兹华斯在《丁登寺》中,曾为那双清澈的蓝灰色眼睛,写下堪与荷马笔下海伦媲美的不朽诗行:她“不羁的双眼散发着光芒”;她的目光吸引了作家威廉·黑兹利特,后者将这一传神诗句收入《爱情书简》(Liber Amoris);日后柯尔律治本人在名诗《克里斯塔贝尔》中描绘神秘的同名女主人公时,也援引了这一诗行——据说诗人当时正处于对多萝西的热恋之中。
正是由于作者的一双慧眼,日记中的景物描写才会栩栩如生。如1800年6月一则日记:“月光如注,月下的云朵和山丘从光线缝隙中形成一座巨大的彩虹柱……一个晴朗可爱的月夜。”——其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即便与《抒情歌谣集》中的佳构相比,这样的文字也毫不逊色。华兹华斯在长诗《格拉斯米尔家园》(Home at Grasmere)中将多萝西的诗性表达描述为“像一只黑暗中歌唱的小鸟”;柯尔律治则认为她具备《古舟子咏》中主人公“奇特的语言能力”,并宣称她“以日记的形式创作了自己的歌谣”。
的确如此。凭借敏锐的直觉感受力和高超的文学感染力,在多萝西笔下,格拉斯米尔的一草一木、一人一景无不焕发出生机——连社区内的妇孺乞丐和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也能激发起她与人为善的同情心和满足感。当孤独的威廉沉醉于“自我型塑”时,忙碌的社区生活却令多萝西容光焕发。于她而言,连根拔起一株草莓花预示着某种不祥之兆,因为这是针对大自然的“暴行”——于是,她又将草莓花种回土里。此外,半掩的花径,青苔覆盖的石堤,以及从藏身之处悄然爬出的昆虫,这一切都是大自然的映射和写照——而多萝西的才能是将这样的野趣和天籁准确地刻画和记录下来。尽管她的日记有时会从早起写到就寝,但绝非枯燥乏味的流水账——哪怕只有短短一行,如:“非常晴朗的一天。整个上午为威廉抄写诗文。”“我们散步去里代尔,一个温煦柔和的早晨,但天阴欲雨”——也堪称是一篇篇赏心悦目的美文。
正如柯尔律治所说,与同时代女作家相比,多萝西的反应敏捷而准确,她的品味犹如“精妙的静电计——在难以言传的美妙之处和深不可及的不完美处,它弯曲、凸出、收放自如”——静电计是当时一项科学发明,通过在玻璃棒中放置一小块金属片,它能对电荷最微小的波动作出反应。同样身为作家兼鸦片瘾君子的德·昆西也认为多萝西性格奔放、精力充沛,犹如一台高度灵敏的收音机,可以随时接收无线电波——甚至“光的传送和波动”,德·昆西说,“也比不上她的共情回应之迅速。”
在熟识的友人中,对多萝西最具洞察力的描述并非来自华兹华斯或柯尔律治,而是来自德·昆西,后者看穿了快乐奔放的外表之下,多萝西其实“别有怀抱”:她永远受制于自我冲突——“她的性情中不可抗拒的本能”和一位19世纪妇女必须“服从于她的性别和职责”——二者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根据当代学者的研究,尽管多萝西将大部分时间用于料理家务,后来又痴迷园艺,从日记中也可以看出,她极为“享受和自然万物的和谐共处的美好时光”——然而从她写给挚友凯瑟琳·库克森(Catherine Clarkson)和简·波拉德(Jane Pollard)等人的信中,仍不难发现她对现状的不满和对未来的隐忧。
英国17世纪作家塞缪尔·佩皮斯曾断言日记至少能让人获得“三重享受”:一是亲身体验之时;二在罗缕纪存之间;三于重读全文之际;甚至还可以记录个人“雅癖”,以供好事者把玩消遣。然而对多萝西来说,情况截然不同。她写日记并非为了保存一己之回忆,而是为了让华兹华斯获得“永恒的安慰”——因此,与其说她的日记是记录自己的生活,不如说是在记录他人的生活。在她的笔端,格拉斯米尔湖畔风景描绘得如诗如画,但关于她个人的体悟感想,作者却惜墨如金——或许她正是刻意要以此掩藏自己内心的情感。
与传记和回忆录不同,日记的目的并不在于讲述(复述)生活。正如美国著名文学批评家唐纳德·斯托弗(Donald Stauffer)所说,日记记录人的存在和感受,只有随着时间的流逝,它才会呈现出特定的具象和趋势。从某种意义上看,多萝西的日记和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一样,都是作家“心灵的自传”——多萝西甘居平凡,她记叙的是自己周围所发生的点点滴滴;而华兹华斯雄心勃勃,所思所想皆着眼于“突出自我”。此外,两位作家不约而同触及了人的“意识”:威廉的自我意识不断进化,渐渐凌驾于世界之上;多萝西的自我意识则渐渐融于周围环境——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华兹华斯将生活视为一个整体、一个宏大叙事的连续体:写作既是他表达的方式,也是他存在的方式。他的长诗《序曲》,经过毕生55年的修订最终完成,描写的内容无外乎一位诗人的心境变迁:他把生活看作蜿蜒的长河,人的一生犹如从涓细河源汇入磅礴江海,由此而完成其“历史使命”。相比而言,多萝西的《格拉斯米尔日记》犹如河岸的泥土,或岩石旁的水仙花——在河流奔腾而过之后,悄然宁静地复归于自然。
然而,宁静而美好的时光转瞬即逝——1802年10月,华兹华斯决定与玛丽·哈钦森成婚。威廉的婚礼很大意义上也称得上是多萝西的葬礼。婚礼之前,多萝西向至交简·波拉德袒露心声,“我有些许担心:我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种种柔情将于婚礼当天清晨交织在一起,令我难以自持。”
在此之后,多萝西的日记似乎便失去了意义。后来,她身患疾病,精神状况也出了问题。在她余生的20多年间,大部分时候她都处于“难以自持”的抑郁和沮丧状态——她躲进顶楼的房间,成为“阁楼上的疯女人”——最喜爱的游戏是独自吹肥皂泡玩耍,直到1855年病逝。
正如传记作家威尔逊在近著《多萝西·华兹华斯的歌谣》(The Ballad of Dorothy Wordsworth)一书中所说,很长一段时间,“兄妹二人好像共用一双眼睛和一副大脑:多萝西帮助并延展了兄长对周围事物的观察和思考,为他的创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和素材。”尤其是1933年《格拉斯米尔日记》出版后,人们发现不仅是乞丐诗和《咏水仙》,其他如《远足》《孤独的刈禾女》以及《露西组诗》等不朽诗篇,若干素材也来自多萝西日记。
最早意识到这一问题的是伍尔夫。她在《普通读者》(第二辑)中将颇具“诗人天赋”的多萝西与女作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作对比,强调多萝西观察世界时的细致、灵敏与深刻(她对自然万物“具有原创性的新鲜认知”),认为她与华兹华斯皆是能够自觉将回忆进行艺术化处理的行家里手——他们以亲身的创作实践证明“诗是平静之中的情感回忆”。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抒情歌谣的多萝西日记,既是英国文学史的重要史料,也确立了作家在文坛的声望——她是当之无愧的“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