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帕·拉希莉《同名人》中的操演之家
内容摘要 印度裔美国作家裘帕·拉希莉在她的代表作《同名人》中对家提出了新的理解:那就是家不是一个有着固定内核、永恒不变的抽象概念,而是可以不断被生成和建构的具体实践,属于家的归属感可以在操演中生成。一方面,印度裔美国移民通过对文化习俗的操演保持和传统种文化的关联或者进入到新的文化,从而获得归属感;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打破传统的家的模式,让家总是处在流动和建构的过程中。拉希莉笔下的家不是扎根于一处,而是往返于不同地方,新的家园能够吸收原来家园的养分,但是又将触角伸向新的土壤不断延展。拉希莉因而拒绝本质主义下的家园,她欢迎的是开放的家园。
关键词 裘帕·拉希莉;《同名人》;家;操演性;建构
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 1967—)是美国当代文坛著名印度裔女作家,她擅长撰写短篇小说,其文笔细腻动人,却不乏深意,她的首部短篇小说集《疾病解说者》(Interpreter of Maladies, 1999)一经推出便获得了2000 年的普利策小说奖。拉希莉下一部短篇小说集《不适之地》(The Unaccustomed Earth, 2008)同样大受欢迎,刚一发表它就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拉希莉从2003 年开始也同时进行长篇小说的创作,《同名人》(The Namesake)是她第一部长篇小说;2013 年她还发表了第二部长篇小说《低地》(The Lowland),这部小说进入了美国图书奖小说项的角逐。不过就当拉希莉成为美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作家时,她却做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吃惊的决定:移民意大利,用意大利语写作,她用意大利语写作了两本文集:《另行言之》(In Other Words, 2016)以及《书之衣》(The Clothing of Books, 2016);2018 年拉希莉在《纽约客》上发表了同样由意大利语创作,之后又被翻译成英文的短篇小说《界限》(“The Boundary”),在这个故事里我们读到了拉希莉一贯的主题,关于移民的故事,还有拉希莉自己承认的关于“身份”和“归属感”的主题,这说明无论在哪里,让拉希莉最敏感的还是那些外来者的故事。
在《同名人》这部小说里,拉希莉对于家这个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如果简单地把拉希莉定义为族裔作家,又理所当然地认为族裔作家关注的无非就是移民如何渴望融入美国社会,实现美国梦,那么拉希莉的作品的复杂性就会被忽视。比如有的评论家看似是在赞同拉希莉,但是其评论恰恰也印证她在主题方面老生常谈:这部小说主题是“放逐及其带来的困扰,这是一部不失温情的小说,其中有着契科夫式的对于父与子、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探讨,它所刻画的移民和他们的后代在追求美国梦时的得与失也让人深有共鸣”(Kakutani E00001)。这部小说看似是成长小说,尤其是少数族裔个体的成长小说,但是主人公果戈理的成长模式并不同于传统的成长小说,拉希莉也并没有简单地认为人的归属就是非此即彼。这部小说围绕的是果戈理对于自己名字涵义的理解,也是由名字所引起的身份问题或者归属问题,这或许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无论是关于身份,还是归属,抑或关于家的话题在少数族裔作家作品中都很常见,然而,如果细细品味,拉希莉其实提出了对家的新的理解。拉希莉笔下的家不是一个有着固定内核,永恒不变的抽象概念,而是可以不断被生成和建构的具体实践,属于家的归属感可以在操演中生成。拉希莉的写作一直充满了生活气息,她尤其擅长刻画“移民的日常生活状态”(Mannur 157),她试图证明家,或者归属感不仅仅是抽象的概念,它们也和身体的实践以及日常生活实践密切相关。对于处在流散中的少数族裔群体而言,任何时候谈及家,他们所涉及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小家,还有他们所归属的家园,国家层面的家园,国家可以是非常宏大的概念,但是拉希莉关注的是它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也得以体现,或者说“日常的发散性的实践构成了生活层面的国家”(Martin 89);这就意味着即使是国家层面的家园概念也可以去抽象化,变得具体,从而被细化、形式化和物质化,或者说家可以在操演中生成。
“操演”(perform)一词最初被女权主义哲学家巴特勒(Judith Butler)赋予了深意,她认为性别不是天生的,而是具有操演性(performativiy),人的性别在操演中生成,在不断引用、操演和模仿范式中,范式得以内化,常规的性别角色得以生成,巴特勒的理论还原了性别角色被本质主义化的过程,也揭露了性别角色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后天形成和建构的。巴特勒的理论非常富有启发性,它鼓励人们去质疑任何本质主义化的企图,挖掘了概念作为话语的操演性、生成性和建构性。英国著名社会学教授薇客基·贝尔(Vikki Bell)就将操演和归属感挂钩,提出在操演中可以获得归属感:“归属的操演性在于对范式的‘ 引用’,这些范式构成了或者呈现出‘ 社群’ 或者群体的样子。重复,有时候是对范式化的准则进行的一种仪式性的重复让物质变成它们旨在达到的归属感。高度仪式化的行为就是在挖掘归属感的符号”(“Performativity and Belonging” 3);在此,贝尔强调操演范式的重要性,因为正是在不断操演那些已经被社群普遍承认的范式中,人们获得一种归属感。将操演和归属感挂钩意味着归属感不一定要求身体绝对在原本所属的家或者家园这个场所才能获得,当个体的身体离开熟悉的家的环境,乃至家园,被放置在陌生的环境或者国度,如何生成一种归属感就成了一个问题。有的移民尽管在新的地方成了家,有了自己的一间屋子,一间可以被认为是家的屋子,却没有理所当然地就获得归属感;他们身体在“家”,精神上没有“在家”的感觉,但是贝尔提出通过操演,尤其是文化层面的操演能够重新建立一种归属感。
在《同名人》这部小说中,拉希莉尤其凸显了印度裔美国人在饮食和庆典文化方面的操演:一方面,正是在这些文化习俗的操演过程中,他们企图保持和一种文化的关联或者进入到另一种文化,从而获得归属感。但是另一方面,他们的归属感又总是在建构之中。巴特勒就提醒人们注意认同或许从来没有真正发生过:“认同在哪里发生,如何发生的?我们能毫不犹豫地说认同已经发生吗?值得注意的是,认同从来都不能说已经发生;认同不属于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事件。认同不断地被勾勒成是一个想象层面的事情或者是结果,可是最终也没有达成;认同是事件的幻象化。这样看来,认同属于想象的阶段”(Bodies That Matter 105);而虽然贝尔承认对于文化传统继承的重要性,她提出“谱系的力量,那是一种对于身份和具体行为的感觉,是人们表现他们的方式”(Culture and Performance 32),但她同时“把归属看作一种在操演中完成的扎根”,这“强调身份的完全建构是建立在复杂的文化过程上”(Culture and Performance 32)。如果说巴特勒这段话指向的是认同的过程性,那贝尔则指出建立在认同感上的归属感同样也是处在建构过程中,认同感不是单一的,而是在多层次的文化维度上进行的。《同名人》中的印度裔美国人正是处在对于家园不断地追求过程中,正如他们建立的新的家园不可能扎根在故土,而是生长在新的国度,这个新的家园也不完全是过去家园的复制,它犹如根茎,吸收了原来家园的养分,但是又将触角伸向新的土壤不断延展。拉希莉因而拒绝本质主义下的家园,她赋予了家以新的涵义。
01
操演中的归属感
在谈到“操演性”时,巴特勒特别强调:“操演性不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单一的或者刻意的‘ 行为’,而是反复为之,不断进行引用,这样话语就会产生其命名的效果”(Bodies That Matter 2)。巴特勒在此提出了“操演性”的两个特质:重复(reiteration)和引用 (citation),她在讲到性别角色时就提出性别角色之所以被理所当然就是因为它一再被重复,而这种重复是建立在对于异性恋范式的引用,最后异性恋模式就被自然化。如此看来,关于家的归属感也是在长期的操演过程中生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在日常生活中重复某些文化实践,而这种重复遵循的是某种文化中获得广泛认可的范式。贝尔也强调:“模仿是持续传统的一种方式,目的是文化得到一代代的传承,这是生存之道”(“Mimesis as Cultural Survival” 95)。具体到《同名人》,里面的印度裔美国人正是在操演某一文化的范式中获得归属感或者企图获得一种认同感,这些范式尤其体现在饮食和典仪方面,而这两者往往密不可分;更进一步说,第一代印度裔美国人操演的往往是来自母国印度的文化习俗,而第二代印度裔美国人则参与到两种文化的操演中:一方面他们被父母要求参与到印度文化的操演中;另一方面他们又主动参与了对于主流美国文化的操演。
“食物和家有着本质的联系”(Katrak 270),对于家乡食物的想念是由胃口决定的,但是与其说是思恋食物不如说思恋家和家园,这两者密不可分。相比其他人,移民会更加无法割舍来自于他们母国的食物。难怪拉希莉关于移民生活日常的呈现往往从食物切入,在她的作品中有着很多围绕着食物的细致描写:从食物的外观、 材质到口感、 气味;从食物的购买、准备到烹调和食用;从餐桌礼仪、进食习俗到庆典上的食物,这些无一不纳入她的表现的范畴。《同名人》这部小说让人无法忘记的同样也是其中关于食物意象的丰富的描写:大米、鸡、羊肉、鹰豆、咖喱角〔……〕这些南亚人理所当然的食物也渗透到了书中的印度裔美国人的生活中,尤其是果戈理一家人,无论是迎接新的生命,还是哀悼逝去的亲人,食物都是见证者;它还随时配合这家人的各种活动:聚会庆典时,食物品种繁多,数不胜数,平添热闹的气氛;四口之家其乐融融时食物会涵盖各自喜欢的食物,形只影单时就只有最基本的食物〔……〕食物也是角色,尽管它沉默不语,但是它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虽然它不是鲜活的生命,可是它却成为生命的寄托。
小说的开篇便是书中主人公果戈理的母亲阿西玛在厨房里的场景,当时她怀着果戈理,胃口不好,所以尤其渴望原汁原味的印地食物:对家的思恋从对食物的思恋开始,尤其是阿西玛每次对家的回忆都会涉及到食物。当她在波士顿一家医院里等待果戈理的到来时,虽然她躺在产床上经历阵阵子宫收缩带来的疼痛,但是精神上她却回到了故乡家中每日熟悉的场景,而这个场景又是从食物开始,“就是这个时候,厨房里佣人在倒热气腾腾的饭后茶,安排马利饼干盘”(《同名人》7)①。尽管阿西玛此时身处异国他乡的医院,在孤零零地一个人在等待孩子的到来,不过通过短暂地回到少女时代她最熟悉不过的在家的日常生活的片段,回到她每日要喝的饭后茶,要吃的点心,她找到了片刻的安慰。小说的主人公虽然是果戈理,但是对于他母亲阿西玛的刻画也很多,尤其是阿西玛和食物之间的联系,因为日后果戈理也必须通过母亲,通过母亲做的印度食物进入到他身上流淌的血液里所属的文化。按照批判家曼努尔(Anita Mannur)的说法:“这种关于食物的温馨记忆的再造过程表达了一种企图记住家的渴望,但是它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怀旧的思索;相反,这种被怀旧情绪包裹的叙述也可以被解读成对于家园的记忆路径和怀旧渴望的元批判,这种批判体现在个体和饮食实践的纠葛关系上,它使得饮食偏好和饮食实践打下了强烈的国家身份的色彩”(29),食物在某种程度上因此是一种归家路径,选择某种食物就是选择某种文化进行认同,并获得归属感。《同名人》尤其凸显了印度文化中一种最基本的也是最神圣的食物——大米。小说中的第一代印度移民对于母国的思念正是体现在他们对于印度大米的执着中。一方面,贝尔“把归属看作一种在操演中完成的扎根”,这“强调身份的完全建构是建立在复杂的文化过程上”;不过她并没有因此否认对于文化传统的继承,她“同时承认谱系的力量,那是一种对于身份和具体行为的感觉,是人们表现他们的方式”(Culture and Performance 32)。在小说中,不仅第一代印度裔美国人喜食印度大米,他们还希望下一代能将这种习惯传承下去,这就是为何主人公果戈理在半岁的时候,父母为他举办了米庆仪式。“孟加拉婴孩没有浸礼,没有上帝眼中的命名仪式。他们生命中第一次正式的庆典,则是围绕在进食固体食物一事上”,为此,母亲阿西玛给果戈理做了‘ 佩耶西’”,“一种温热的迷糊〔……〕那种迷糊,阿西玛将会年年生日做给他吃;就算他长大成人后,也一样会的”(45)。来自孟加拉的礼仪在美国上演,而礼仪实施的对象是在美国出生的第二代孟加拉裔印度美国移民,他吃下了母亲做的印度食物,也由母亲带领进入到了另一个文化语境中。
当果戈理的父亲艾修克终于有能力买下一栋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后,他们在美国有了自己的家,不过这个身在美国的家却被用来操演来自印度的文化。小说中写道,果戈理的家如何成为众多有着相似背景的移民的聚会之地:“周日下午,他们互相串门。他们喝加糖加炼乳的茶,用平底锅炸虾片吃”(40);具有家乡味道的食物给他们营造了一种熟悉感,他们还聚在一起,唱着印度歌,争辩自己国家的政治问题或者电影内容〔……〕这是一段对于刚到美国不久的年轻的印度裔美国移民热情洋溢的描写,来自同样的地方,吃着同样的食物,听着同样的歌,有着同样的关注,这些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无疑帮助他们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家园,无论这个国度的其他的事物是否陌生,至少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一切都是熟悉的。贝尔曾经这样分析过如何在操演中建立归属感:“通过身体行为,引用[ 范式] 发挥作用,这种借用能勾起对本不在场的地方的回忆或者再次关联,而且通过这些行为记住那些不在场的地方;同时也创造出离散中的归属感”(“Performativity and Belonging” 3),这群年轻的孟加拉裔美国移民引用的是来自他们母国的文化范式,尽管他们不在场于自己的母国,但是对于母国文化的模仿,让他们在异国他乡建立自己的小小天地,这个空间他们享有集体记忆,并因此创造了一种共同性和集体身份,从而因此获得归属感。
02
操演的陷阱
对于范式的操演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建立归属感,但是单一文化范式的认同也给第一代印度裔美国移民带来了困境:一方面,他们主动选择离开印度来到美国;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能保留足够的对于母国文化的操演来表示自己对于母国文化的忠心,这甚至变成了一种强迫性的操演,每年果戈里的父母会不辞辛劳带着孩子回到孟加拉,无视孩子们水土不服,甚至家乡的不安全因素。然而父母们这种对母国文化的执着并没能打动自己的孩子,他们操演的是另一种文化。澳大利亚社会理论学家卡瓦(Rob Cover)提出:
个体并不是简单地属于一个人群,个体也不是简单地认同一个人群,然后开始操演那个人群的身份。更准确地说,归属感是在那些身份的操演中产生,这包括长时间的认同和依附,以一种永远在进行中,永远无法做到完全连贯或者固定的方式进行。这就是说,我们对于周遭的认同是复杂的,而不是总是一样的,这种认同通过归属的操演方式得以获得。因此,个体不是因为拥有哪个国家的身份就属于那个国家的人群;而是通过认同那个国家的群体产生国民性和相互的认同感。(67)
出生在美国的第二代印度裔移民并没有理所当然地就把自己划入父母所属的文化群体,阿西玛和艾修克日常的食物操演只是帮助他们自己维系和母国的关系,他们那两个出生在美国的孩子胃口已经发生了变化,在父母的故乡加尔各答旅行时:“背着人的时候,他们不时流露出对汉堡包或一片香肠比萨或一杯冷牛奶难忍的渴望”(95)。和父母相比,他们的认同过程更为复杂:尽管他们被父母要求加入到对于印度文化的日常操演中,但是在美国出生和成长的经历又不可避免地让他们会对美国的文化产生认同感。成年后的果戈理曾一度还希望通过操演美国白人中上层阶级的饮食文化融入到他更为向往的生活中去。在结交白人女友麦可欣后,他被她带入了一个白人中上层社会圈,麦可欣和她父母轻松闲适,同时又高雅有趣的生活态度吸引了果戈理,他甚至大大减少了和父母的联系,而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住在麦克欣家里,他欣赏关于她们的一切,他尤其观察到了麦克欣一家和他自己一家在饮食活动方面的差异。果戈理发现,虽然两种饮食文化都在追求一种仪式感,但是麦可欣父母晚宴的仪式感在于其隆重性,主人们时时刻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主持晚宴,引导话题,控制场面;一切都是彬彬有礼,有序有理地进行的,来宾也都是温文尔雅,学识渊博,令人向往,也让人敬畏。
果戈理所熟悉的父母所举办的晚宴也有一种仪式感,但强调的是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所有人无论大人孩子都能参与进来的大家庭,正是因为是一家人,所以彼此不拘小节,坐姿随意,餐具选择以求方便,上菜也没有章法。尽管果戈理在形容自己家的晚宴时用的词是“欢乐热闹、无拘无束”,形容麦可欣家晚宴时用的词是自己只是“拉特利夫家的世界受欢迎的附加之人,而所能做的仅止于默坐敬陪”(95),他在那个时候宁愿做麦可欣家的边缘人,也不做自己家的主人。他力图通过坐在麦可欣家饭桌一角进入到白人主流社会,他参与操演的是麦可欣所代表的白人中上层社会的饮食活动。果戈理当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即使是当麦可欣的母亲莉迪亚最初以为他是意大利人,以为印度像威尼斯;还有当莉迪亚的朋友问他何时来到美国,当莉迪亚甚至不确定他是否出生在美国,他丝毫没有觉得不对劲。他看似在但是又不在,因为他不会是话题的中心,也没有人对他的过去和现在真正感兴趣。此时,果戈理的态度和他最初对自己名字的态度一样,上大学前他改名为“尼基尔”,他希望掩盖自己的出身,或者他希望能伪装成他想成为的人;其实在此他模仿的范式是美国主流文化的身份范式,白人中产阶级身份;从名字开始,他想去掉自己不认同的文化的痕迹,让他能够不露痕迹地进入另一个他认同的文化。和白人女孩麦可欣的交往一度让他产生了一种幻象,他以为他伪装成功,成功渗透了进了她们家的小圈子,通过操演属于这个圈子的文化实践。
可残酷的现实很快把把果戈理拉回到他原来所属的文化。尽管那时他正在和麦可欣一家人在与世隔绝的山村里度假,在这里,他度过了他27 岁的生日,人们为他干杯,为“尼基尔”干杯, “在如此离尘出世的荒野之地,他是完全自由的”(179),但是这种自由短暂得如此不真实,因为很快他必须回到让他痛苦的现实世界,去面对父亲冰冷的躯体,而对于父亲的哀悼正是在习俗的操演中进行,这原本是他想要逃避的文化。艾修克有一次得到邀请要去外地一所大学讲学一段时间,这次妻子阿西玛没有随行,一家人都没有想到短暂的分离竟然是永久的分离:艾修克在外突发心脏病离世。食物依旧出现在他们生活中的最重要时刻,和平日里极尽丰富的食物不同,在父亲去世后,一家人要食斋饭:“他父亲过世后的十天里,果戈理,他母亲和索尼娅用斋饭,不碰鱼肉荤腥。他们只进食米饭、豆子和蔬菜,做得极清淡”(204)。以前母亲总是费尽心思为孩子们准备食物,可他们却不一定领情,在拒绝母亲准备的印度食物时他们也在拒绝纳入母亲所属的文化;可这一次斋饭却将他们紧密相连,这是年少的果戈理原来所不能理解的,在祖父母去世后,他还在学校吃了汉堡包,他觉得“斋饭让他倒胃口,遵从这种他的朋友熟人都不懂的仪式令他厌烦”(204),这一次,“唯有在用斋饭的时候,他们的哀痛才会减轻一些;不过盘子内少了某些规定不能碰的食物,又使他们联想起已经故去的人”(204)。无论果戈理是否情愿,这一次他必须和母亲还有妹妹一起加入到这个为了哀悼父亲的离去而进行的食物仪式中,而且在操演中他获得了归属感,尽管这种归属感是建立在一个最亲近的人的缺失的基础之上,果戈理从未想过会以这样的方式来深切感受到他和母亲还有父亲原来是属于同一种文化,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重让他再也无法回到麦可欣那个让曾经让他觉得轻盈,让他可以觉得摆脱强加在他身上的那一切文化负担的另一个世界。拉希莉在小说中向我们展示了文化范式操演的复杂性:在日积月累的日常生活的范式操演中,人们的确能获得一种对于主流文化范式的归属感,但是不假思索地对于文化范式的操演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对人的束缚,机械地操演带来的认同感或许是虚幻的。小说中无论是第一代还是第二代移民都经历了变化,他们不再拘泥于对于单一文化的操演,而是游走在不同文化之间,在多层次的文化维度中获得归属感。
03
建构中的归属感
当巴特勒强调操演性的重复和引用,她想要揭露的是主流意识形态的范式尤其是强制的异性恋的范式让人们不得不遵从,操演是一种权力施压下的无奈的生存之举,但是她因而也留下了突破口。如果性别角色甚至性别都是操演的结果,那就意味着没有所谓天生的性别或者性别角色,这些都是在文化中被建构的,操演性指向的是建构性:
并不存在性别想要表达或是外在化的某种“内核”;也没有性别想要达到的某个客观的理想。因为性别不是一个事实,性别的各种实践创造了性别的概念;没有这些实践就根本没有性别。性别,因此是一个建构,习惯性地隐藏它的源起;集体也心照不宣地操演、生产和维系性别的差异性,这种生产是如此令人信服,以至于人们忽略了性别的差异是文化建构的;更何况拒绝认同性别身份就会遭致惩罚;建构‘逼迫’我们相信它的必要性和自然性。(Gender Trouble 177)
这就意味着没有所谓与生俱来的身份,身份都是在社会中不断建构而成。同样,“没有人简单地或者在本体论上就‘ 属于’ 这个世界或者这个世界的任何组织。归属感是在多重抽象的层面上获得的”(Bell, “Performativity and Belonging” 3),这说明,归属感和家园感也是在建构中。虽然操演表现为一种重复性,但是绝对的重复性又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次重复都有可能是一次偏离,或者是追求完全吻合的一次延宕,这就产生了缝隙,原本对于某一种文化的认同会意味着排斥另一种文化的渗透,而缝隙的存在使得异质文化的渗透成为可能,家园也不可能密不透风。那么重复总是杂糅了其他成分的重复。
操演性依赖重复性和对范式的引用,对于移民而言,重复母国的文化习俗会给即使身在异国他乡的他们建构一种归属感;但是这种归属感却又不是一种本质主义的归属感,因为无论他们怎么试图重复和模仿源自于母国的一切文化习俗,不在地的经历总是会影响这种重复和模仿的纯粹性,更何况还有来自移民国家文化的无形渗透。果戈理一生都会记得自己孩提时代一个单一而重复的景象:那就是大人和小孩聚在一起,孩子们在地下室玩耍,大人们则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用孩子之间不会用的孟加拉语聊天。孩子们有时候会吃印度菜,有时候会叫披萨或者中国餐的外卖,这就意味着饮食和身份的关系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它不能被想象成“具有差异性的、稳固的和连续的永恒不变的国家内核的外在表现”(Mannur 29), 因为饮食作为通向国民身份的路径并不具有一种纯粹性,它会包容不同成分的存在,这样一来多元化的饮食指向的多元化的身份。即使是那些大人们在吃着印度食品,唱着印度歌时,一方面,他们是在利用母国的文化在异国他乡建立自己的小小天地;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并没有忘记他们身在美国的事实,因为他们聚会的内容有时还包括对于美国政治的讨论,这说明他们的天地并不是封闭的,在不知不觉中,他们还参与到了一个新的家园,一个混杂空间的建构。
小说中对于果戈理一家人在文化操演方面的表现最为生动的描写当属下面一段:他们在感恩节学着烤火鸡,“尽管抹的是蒜、茴香和辣椒粉;到十二月,他们把门上订一只花环;他们给雪人围羊毛围巾;到复活节,他们把煮熟的蛋涂成紫色和粉色,藏得屋里到处都是。为了果戈理和索尼娅,他们越来越大张旗鼓地庆祝基督的诞辰了;比起敬拜女神杜伽和萨拉斯瓦蒂来,这个日子孩子们盼望得多了。为了方便起见,普耶节仪式一年集中安排在两个星期六〔……〕”(73)没有比节日庆典更加具有文化内涵的了,但是此处的描写显示艾修克和家人在意的并不是内容,而是形式,他们“借用”美国的节日,选取最明显的节日要素来凸显他们庆祝美国节日的事实,但是不知不觉中又加入了印度文化中的一些习惯,比如烹调中加的香料和雪人上的羊毛围巾;在庆祝印度文化中的节日时,也是更注重形式,形式的完成能够直接减少他们内心的负罪感,让他们认为自己坚守了印度文化……这段描写尤其揭示了种族身份的建构性,事实是:“有些文化实践被神圣化和自然化为一个族裔身份的‘ 典型表现’;它们被当作是产生于那个身份,而不是对于那个身份的操演”(Fortier 42),这意味着族裔身份并不是与生俱来,它同样是不断操演的产物。果戈理一家就是在文化操演中企图明确自己的身份,获得一种归属感。不过,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他们是在遵循多元文化范式,他们一直在不同的文化之间进行协商,最终也吸收了不同的文化,因此他们的归属感是多层面上的,而不是单一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他们能够自在于每一种文化。
传统的家园感和根植性挂钩,那就是家园必须扎根于一处地方,但是在全球化的语境中,人员流动日趋频繁,生存范式也发生了变化,因为“固定和扎根指的是我们从世界退到某处再去审视世界的那种经历;而流动和旅行在当今世界更被当成我们日常生活的‘现实’”(Fortier 41),这正是《同名人》小说中人物的日常生活状态。对他们而言,流动和旅行是现实生活的常态,而不是固定一处。艾修克和阿西玛每年都去加尔各答度假一解他们思乡之苦;年轻的一代更是有在不同国家游历的经历。当人们更加熟悉的是线路(routes)而不是根(roots), 他们的身份也总是在不同地点不断往返的过程中建构,而无法再扎根于一处。著名美国全球化研究专家阿帕杜莱(Arjun Appadurai)提出:“〔……〕当今的世界出发地点和到达地点都在文化交融中,所以希望通过追求稳定的参考点来做出生活中的选择会变得特别困难。正是在这样的氛围里,传统的东西(无论是种族、宗族还有其他的身份标签)都变得没那么牢固,对于确定性的追求通常都会因为跨国交流的流动性遭到阻难”(4),拉希莉在《同名人》里正是挑战了传统对家的看法,家不再根植于一处,而是四处都可以为家。
尽管《同名人》这部小说凸出的是第一代移民和第二代移民在身份认同方面的差异以及第二代移民在成长过程中经历的困惑,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拉希莉并没有因此建立一个简单的二元对立的模式,那就是第一代移民一定就眷恋母国文化,拒绝接受新的文化,而第二代移民则反感父母所属的旧国文化,拥抱移民文化,在她的笔下,两代人都经历了变化,都重新开始思考家的涵义。其中最有颠覆性的身份的变化居然发生在原本最不可能发生变化的人身上:阿西玛。当初她因为包办婚姻嫁给丈夫艾修克来到美国,这次的移动并非她主动的选择,小说写道,“她惦念印度的日子惦念了三十三年”(317);可殊不知她在美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常生活的操演已经让她同样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另一种层面上的归属感,这就是为何在她可以决定离开时,她竟然产生了不舍,因为她知道她会开始惦念她曾经工作过的图书馆以及她的同事;“她会想念驾车〔……〕她丈夫以前上班的工程系大楼”;甚至“她会想念这个国家”(317)。阿西玛的变化表明拉希莉对于单一族裔身份的质疑,因为“要获得真正的族裔身份就不止要涉及到个体和母国的关系,还要允许一个新的美国主体的建构”(Bhalla 108),在长达33 年在美国居住的期间,阿西玛其实在不知不觉中也建立了一个新的文化身份。不过不同于果戈理企图将美国文化身份凌驾于印度文化身份之上,阿西玛却是承认这两种身份的并存。在丈夫离世后,阿西玛完全有充分的理由回到加尔各答,远离波士顿这个伤心,可是阿西玛显然对家有了新的认识,她做了一个更令人吃惊的决定:卖掉她和艾修克在波士顿的房子,以后的时间一半在美国,一半在印度渡过。她曾经在电话簿上整理孩子们的电话号码时吃惊于孩子们所待的地方,她以为自己和“到处流浪的孩子们”不同,以为她更喜欢稳定的生活,未想到临到老了,她会漂泊在两个大陆之间,不同的家园之间,而这一切是她自己的选择,小说写道:“这正应验了她的名字:她的名字是无限无极的女子,没有自己的家,处处可居,又无处可留”(拉希莉 314)。看来,阿西玛在家园的选择上并没有非此即彼,而是把两个留下她和丈夫印记的地方当作家;又或者哪里都不是她的家;哪里又都可以是她的家,当她随时进入角色,操演起属于一种文化的日常实践,她随时可以获得归属感。
正如“外婆为果戈理挑选的大名,那封信永远地在印度和美国之间不知什么地方游荡着”(64),小说中的每个人也处在各种文化的中间地段,与其说他们归属于美国,或者印度,不如说他们归属于家与家之间,这种状态就是阿西玛的名字的涵义“无限无极〔……〕没有自己的家,处处可居,又无处可留”。在此拉希莉挑战了对家的本质主义的解读,没有所谓纯粹的家,单一的家,在中间的状态可以被理解为漂泊的无根的状态,但是在中间的状态也可以是自由的状态,随时出发,随时扎根;拉希莉尤其突出人们的跨国经历,她敏锐地观察到在全球流动日益频繁的当下,流动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常态,人们的身体不在扎根于一处,而是在不同的空间游走、探索和体现,这意味着“文化身份在移动中既被去地域化又被再地域化”(Fortier 42),在多重路径中,原来的文化之根会在其它地方落地,四处渗透,又没有隔断和原来的关联。书中的主要人物对家的看法都在经历改变:艾修克和阿西玛逐渐认识到美国也是他们的家,而果戈理和索妮娅则意识到他们永远无法割裂和印度的纽带,这意味着家园感是一种结果,而不是内核;归属感则是身体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文化范式的操演中生成;家一直处在建构之中。
此文原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2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