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雷叫他“圣查尔斯”
胡洪侠先生在微信公众号“夜书房”里说,他在湖畔西文书店买到一批E.V.卢卡斯的签名本。虽然没有题赠,这批书却是与卢卡斯交往多年的酒商朋友Charles Walter Berry的旧藏,有别致的藏书票为证。
卢卡斯是当年英国很有名气的文人,长年为老牌出版社梅休恩(Methuen)审稿,后来还出任董事长;身份多样,是随笔家,是剧作家,是小说家,是出版家,作品数量惊人,据说有上百种。他又是个天生的编辑,精力充沛,交游广泛,善于激发赏识的作者写出连本人也感到惊喜的文章。1938年卢卡斯去世,《小熊维尼》的作者A.A.米尔恩在给《泰晤士报》写的纪念文章里说,论文学成就,卢卡斯当然算不上“作家中的作家”(the writer’s writer),但论为人,他是作家们真心喜爱的一位同行,因为他从不虚荣,从不妒忌。从事写作这门手艺的人难免陷入自我怀疑,有卢卡斯的鼓励是作者的福气:“当一位作家有了他这样的朋友,就会感到,不管自己写了什么,从某个特殊的意义上讲,都是为卢卡斯而写的;想到‘这篇东西E.V.准喜欢’能让一个人对写成的段落愈发得意,对未写的段落重拾信心。”
不过,虽说卢卡斯勤于著述又人缘上佳,印象中却并没有很多签名本在旧书市场上流通,题赠本更是甚少看到,或许他也抱持雷蒙德·钱德勒的看法,认为除非受赠者主动提出,否则不宜给人签名?能遇到这样一批卢卡斯签名本,一举纳入收藏,着实是难得的书缘。
卢卡斯是资深兰姆迷,编过一套经典的七卷本《兰姆姐弟作品集》,而花大力气撰写的《兰姆传》更是成为他的代表作,在其生前印行了多次,至今仍是喜爱兰姆的读者不可或缺的参考书。这些年,卢卡斯的书陆续买过一些,主要是关于兰姆的几种,其他的实在太多太杂,没有刻意关注。胡洪侠先生买下的卢卡斯签名本里虽说没有《兰姆传》,倒也不缺老伊利亚的身影。是一册带素雅护封的小书,封面正中,兰姆坐在书桌前,身体前倾,凝神细阅几卷旧书——可能是《瓮葬》,可能是《忧郁的解剖》,反正不会是《罗马帝国衰亡史》。这本《在圣查尔斯的神龛前》(At the Shrine of St.Charles)我也有,是1934年兰姆去世一百周年之际出版的随笔集,收录卢卡斯历年所写关于兰姆的零散文章(stray papers)。嫌《兰姆传》篇幅较长一时难以消化的读者不妨翻翻此书作为开胃菜,读过《兰姆传》的人也可以借它重温一些细节。
《在圣查尔斯的神龛前》里的十六篇长短文章以考证为主,卢卡斯文笔轻盈,富有生气,加之本书版式疏朗,读来十分畅快。集中篇什并未按照写作年份编排,而是大致遵从兰姆生平布局,简直构成了一部精简版的传记。最好玩的当属首尾两篇,皆是带有虚构笔法的对话体,前者假借兰姆只在书信中提到过一次的书籍装订师表兄弟之口细数兰姆生平趣事,后者想象一桌兰姆迷聚会闲聊,争得面红耳赤,说如果只能从兰姆随笔中留下一篇,其他一概毁灭,该如何取舍?兰姆的人生有波澜,却并不复杂,行止也局限,但经过卢卡斯的巧妙剪裁,那些我们或许本已略知一二的逸闻又焕发出了新意。呵,原来期期艾艾的伊利亚也不乏急智(ready wit)的锋芒。一天,他上午十点半才到东印度公司,一位上司看到后,说:“兰姆先生,你来得够晚的啊。”兰姆冷淡地回答:“是啊,但你没看到我走得有多早。”
书里援引了不少兰姆书信片段,读来也是一大享受。卢卡斯一边津津乐道于兰姆的体重兰姆的风疹,一边告诉我们,《伊利亚随笔》自是英国文学的奇珍,兰姆的书信同样落英缤纷。兰姆虽然沉迷古旧事物,连文笔都学十七世纪,却又是卢卡斯眼中的先行者:“兰姆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发现毫无保留地展露自我好过遮遮掩掩:他的记忆,他的印象,他的忠心,他的嫌恶,他的犹疑,他的信念,他的偏见,他的热情,总之,他的一切,都适合用作文学素材。”换言之,兰姆的伟大就在一个“我”字。菲利普·罗帕特(Phillip Lopate)说过,两辑《伊利亚随笔》不仅仅是文集(collections),更是自成一体的完整作品(books),甚至可以被当作长篇小说来读。照这个说法,兰姆的书信倒更接近随笔了,是真正的personal essay。
最后说一说本书的书名来由。卢卡斯在正文前引用了自己编辑的《兰姆姐弟作品集》中的一段按语,说萨克雷读罢1824年12月1日兰姆写给好友贵格派诗人伯纳德·巴顿(Bernard Barton)的信,不禁把信件紧紧抵住额头,大呼:“圣查尔斯!”但让萨翁大为震动的并非那封信本身,而是被许多兰姆书信集的编者删去的一段不起眼的附笔。至于那段附笔是什么内容,卢卡斯没有展开,但我们却可以在《兰姆传》里找到全文。原来那是他专门写给巴顿的女儿露西的几行字:
下面的附笔供令嫒青览。
亲爱的小姐——看了你娟秀的小字,我对自己歪七扭八的粗鄙大字实感汗颜。不知你的笔是哪里来的,竟能写出这么小的字。想必是一只小鹪鹩或旅鸫的羽翮吧。如果你在纪念簿上这样写字,那你得同时附赠眼镜,我们才看得清。我见过一位女士有本类似的书,全文都是用以下的方式写就的。我觉得很漂亮,也很奇特。
噢,我多么喜欢在晨光里
移步走上开满鲜花的草地。
字迹丰富多彩,颇能悦人眼目。特此推荐给你看看,并送上朋友伊利亚最美好的祝愿。
这段附言写在信件正文的背面,字很小,那两句诗更是特意用红黑两种墨水交替抄录,足见兰姆的用心。露西·巴顿当时才十五六岁,前一年跟随父亲拜访过他的这位名作家老友。卢卡斯说,这短短几行文字对露西意义不凡,背后是兰姆真诚待人的高贵品性,这品性非同寻常,只存在于心地纯良之人身上。这美妙的一小杯佳酿让萨克雷沉醉,“兰姆的一生在他眼前一闪而过——那些美好与善意,那些失望与悲伤;而最让他动容的,或许是他随时愿为他人尽一份力的胸怀”,所以他有充分的理由发出那样的感叹。
对了,露西·巴顿后来嫁给了《柔巴依集》(Rubáiyát)的英译者爱德华·菲茨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卢卡斯为研究兰姆,拜望过晚年的她。另外,菲茨杰拉德是萨克雷的朋友,萨克雷叫兰姆“圣查尔斯”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这么精彩的一幕,他当然要写进信里透露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