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的解放——桐城文体与《阿Q正传》的生成
在“五四”前后文学革命的风潮中,传统文章家因占据要津,饱受革新者的发难与抵排。自胡适于1917年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以来,建设新文学的呼声渐隆,得到具有新观念的知识领袖和广大青年的群起响应。在当时文坛,旧文学的势力依旧强固,若要为新文学争地盘,势必要将旧文学驱出疆埸。于是,陈独秀、胡适、钱玄同等鼓吹新文学的“五四”旗手将箭矢引向三大鹄的:代表古文辞正宗的桐城派古文家、作为骈体文作手的《选》学家以及在清末重获生机的江西诗派。三派之中,以吴汝纶、严复、林纾等为主将的桐城派首当其冲。
这一波势在推倒桐城派古文百年老店的风潮,因钱玄同“选学妖孽,桐城谬种”[1]的标签而日形嚣嚷。这一风潮,是针对吴汝纶、严复、林纾、马其昶、姚永概等在北大执持话语权柄者的挑战,有学界斗争的意味在,但此种批判在初始阶段仍多为理论攻势,若从创作实绩看,不免破有余而立不足。风潮之中的鲁迅,似乎颇持中立态度,没有对桐城派发表攻击的言论。直至鲁迅以《新青年》为阵地,陆续发表“小说模样的文章”[2],始可谓入室操戈,将与桐城派的战火从学界延烧至文场,将论战拓展为文战。
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小说《狂人日记》,以其“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3],肇开现代白话小说之先河。然而日记体的写作方式,在文体上犹未侵入桐城派古文的核心畛域。至1921年12月4日,鲁迅始以笔名“巴人”在《晨报附刊》[4]的“开心话”栏目连载《阿Q正传》,“正传”的标目,实可视为新文学与桐城派在文场上的一次短兵接刃。
一 浙东学脉与鲁迅桐城观的潜转
鲁迅在写作《阿Q正传》首章《第一章 这一章算是序》[5]时,其创作心态是嘲谑的,手法是反讽的,这一写作策略,与新文化运动对“桐城谬种”的批判桴鼓相应。与钱玄同、周作人等对桐城文章与唐宋古文的批判态度相较[6],鲁迅本人对于桐城派并无门户之回护,亦无攻击之云为,而持有一种局外人洞若观火的通达态度。
青年鲁迅熟诵古文,阅读趣味重汉魏六朝而薄唐宋八家。周作人回忆鲁迅“排斥历来的‘正统派’,重新予以估价,看重魏晋六朝的作品,过于唐宋,更不必说‘八大家’和桐城派了”[7]。因此,鲁迅虽“小时候读过《古文析义》,当然也读《东莱博议》,但他与八大家无缘,‘桐城派’自然更不必说了”[8]。可见青年鲁迅“决不跟着正宗派去跑”[9]的学文志趣,对桐城派构建的古文正统自然也持漠然乃至拒斥的态度。
特殊的古文趣味养成了鲁迅独特的古文文风。鲁迅深入古诗文写作之阃奥,对于与古文之体多有参互的小说尤为熟稔,在当时已颇负声名,得到包括胡适在内的知识界的揄扬,周作人说他“自有其造诣”“功夫很深”[10],绝非虚誉。因此,鲁迅才能入室操戈,与桐城古文在文场短兵接战。
虽则如此,青年鲁迅仍颇受桐城派古文,尤其是后期桐城派的严复与林纾的影响。周作人在回忆文章中认为,严复、梁启超与林纾是三位对鲁迅影响颇大的文章家[11]。关于严复,鲁迅评价严译《天演论》“桐城气息十足,连字的平仄也都留心,摇头晃脑的读起来,真是音调铿锵,使人不自觉其头晕。这一点竟感动了桐城派老头子吴汝纶,不禁说是‘足与周秦诸子相上下’了”[12]。语间虽讥刺严复迷恋桐城派的陈腐之气,但识别严复与桐城派气息的投合,描摹其“音调铿锵”则直扣关键。
至于林纾对鲁迅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小说译作方面。周作人认为林纾是“对于鲁迅有很大影响的第三人”,以至于“我们对于林译小说有那么的热心,只要他印出一部,来到东京,便一定跑到神田的中国书林,去把它买来”[13]。甚至鲁迅本人在1921年仍致信周作人,自道“我看你译小说,还可以再随便流畅一点(我实在有点好讲声调的弊病)”[14],可见桐城气息对他影响的存在。
进入民国以后,鲁迅对于林纾的态度有微妙的变化,“五四”是一个转关。林纾在1919年撰写小说《荆生》与《妖梦》,“暴露了丑恶的面目,这之后才真为鲁迅所不齿了”[15]。在鲁迅看来,这是对《新青年》阵地挟带威权的宣言。鲁迅的态度由“热心”转为“不齿”,并在《阿Q正传》中三次致以直接的讽刺[16]。
这种态度的形成与转变背后,实有一条主线与双重影响的推动。一条主线是指浙东学术传统[17];双重影响则指同属浙东学术传统中的余杭章太炎与会稽章学诚。前者的影响偏重文学与思想进路,后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史学与文体观。
鲁迅受学于章太炎,而章太炎素以“右魏晋而轻唐宋”[18],“力反桐城,而以魏晋为尚”[19],且持《文选》学与小学以鄙薄桐城文的立场闻名。至少可以说,鲁迅对于严复态度的转捩,章太炎有以启之。周作人回忆鲁迅“在东京,看见《民报》上章太炎先生的文章,说严几道的译文‘载飞载鸣’,不脱八股文习气,这才恍然大悟,不再佩服了”[20]。所谓“载飞载鸣”,或是指桐城派惯受批评的“以古文为时文,以时文为古文”[21]的气格。直到1935年,鲁迅仍不忘“五四时代的所谓‘桐城谬种’和‘选学妖孽’,是指做‘载飞载鸣’的文章和抱住《文选》寻字汇的人们”,说这些诨名“形容惬当,所以这名目的流传也较为永久” [22]。可见鲁迅对桐城古文的态度,既源出自身的古文趣味,也得于师说的思想诱引。
综上,在鲁迅对桐城派古文以及小说译作的态度转变历程中,不可忽视章太炎的影响。章太炎之推重《文选》与六朝文章,及其湛深的小学素养,都充实了鲁迅的文学武库,导引鲁迅在文体认知上识破桐城派的权力话语谱系,以白话为戈矛,突入文场,短兵合战。
二 桐城派传状文体观与“古文辞禁”的解放
鲁迅对桐城文章的态度,在文学与思想层面多得力于章太炎,而会稽乡贤章学诚的影响[23],则体现在突破了“古文辞禁”的拘囿,解放了桐城派的文体观念,乃至于影响了《阿Q正传》的书写体貌。
桐城派对文体辨析有着强烈的自觉。姚鼐编《古文辞类纂》,以13类统摄诸体,且于各体详加辨析,界说綦严。文体之别严,则“辞禁”之网密。所谓“辞禁”,或称“古文辞禁”,指撰写古文的禁忌[24],其本质是“文学权力”[25]。古文辞禁是古文辞自我正统化之势所必至,也是防止文学权力外流的必要之举。在清代,古文辞禁大量出现并日益严密,其主要倡导者,就有桐城派的方苞、刘大櫆、姚鼐等人。
在辨析传状类文体时,桐城派对作传话语权的问题尤加致意。方苞对“家传”体的看法是:“家传非古也,必阨穷隐约,国史所不列,文章之士乃私录而传之。”认为张唐英、司马光为人作家传,乃“于文律或未审”,“若八家则无为达官私立传者”[26]。从历史源流入手,强调私撰家传有违文律。姚鼐在《古文辞类纂》中专列“传状”一类,并作了文体规范:
传状类者,虽原于史氏,而义不同。刘先生云:“古之为达官名人传者,史官职之。文士作传,凡为圬者、种树之流而已。其人既稍显,即不当为之传,为之行状,上史氏而已。”余谓先生之言是也。[27]
刘大櫆将作传者区分为史官与文士两类,传主的身份因而各受限定。史传写作是史官的职守,而非文士所能擅为。姚鼐表示认同,但不免有疑,因为刘大櫆所论,在唐宋时期或可成立,但若施于清代,则受制度所限,“史馆凡仕非赐谥及死事者,不得为传。乾隆四十年定一品官乃赐谥,然则史之传者,亦无几矣”。因此,姚鼐基于古今制度之别,认为“古之国史立传,不甚拘品位,所纪事犹详”[28], 试图为文人传记争取合法性。郭象升认为:“非史官不得为人作传,桐城人始为此言,惜抱盖有疑焉,然于传之近乎史者,卒不敢取。”[29]观《古文辞类纂》所选,大体仍守“不侵史职”的立场。但换个角度看,姚鼐在保留史职话语权力的前提下,还是为文人所作孝子、节妇、微者之传争取了理论空间。
降及清末,吴曾祺将姚鼐的13类文体细分为213个子目,其中传状一体分为“传、家传、小传、别传、外传、补传、行状、合状、述、事略、世家、实录” [30]等12种小类,鲁迅所谓“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31],大致可以对应。
细推桐城派古文家对于传状的分类与规范,实导源于顾炎武之说。顾炎武已有“古人不为人立传”之论,认为史传源于司马迁创制的“列传”:“列传之名始于太史公,盖史体也。不当作史之职,无为人立传者……自宋以后,乃有为人立传者,侵史官之职矣。”至于非史官所作之传记,则为“别传”。又将韩愈、柳宗元等为“微者”所作之传记,与《毛颖传》等假传并置,同谓之“盖比于稗官之属耳”[32],指出某些文人传记的寓言属性和虚构倾向。此论自顾炎武起,历经桐城三祖推波助澜,而驳正调和于章学诚之《文史通义》[33]。
章学诚撰《文史通义·传记》篇,考镜源流,驳正诸说,显出通达的学术取径。他认为明末以来“传乃史职”的观点实是“好为高论”,桐城派的于喁之论则是“为古所愚”。对于时人所谓“《何蕃》《李赤》《毛颖》《宋清》诸传出于游戏投赠,不可入正传也”的意见,也大加挞伐。他详举《文苑英华》所录“传”体文中“合于史家正传例者”,认为宋初编纂《文苑英华》时,对于正传的态度尚较通脱,而桐城文家的正统史传观与史实不符,只是为依附权力而建构的谱系而已。进而主张“通行传记,尽人可为,自无论经师与史官矣”。至于文人传记,不论“立言有寄托”的《圬者王承福传》,“借名存讽刺”的《宋清传》,乃至“俳谐为游戏”的《毛颖传》,在宋代都无妨“次于诸正传中”。章学诚将此理论施用于方志编纂,自谓撰《湖北通志》,“人物一门,全用正史列传之例,撰述为篇”[34]。
章学诚拈出“正传”二字来指称《文苑英华》“传”体之标目,此“正传”之义,可视为“正史列传”的省称,即同“本传”。此论一定程度上破除了桐城派对文人不侵史职的禁忌,具有更宽广的文体视野。章学诚不拘执于八家文统,以广阔的视野辨析传记之体,破解了传体的禁忌,也为鲁迅作《阿Q正传》提供了文体依据和思想来源。
及至清末,林纾在京师大学堂讲授古文,其讲义于民国初结集为《春觉斋论文》,站在桐城派的立场,指出章学诚的传记观不过专指“文人作家传,及寄记讽刺,谐谑游戏,如《王承福》《宋清》《毛颖》之类”,与“正史之传体”[35]毕竟有别。
同时,林纾在书中揭出“古文十六忌”,也基本承袭了方苞以来的古文辞禁。方苞基于其“义法”理论,批评“南宋元明以来,古文义法久不讲。吴越间遗老犹放恣,或杂小说,或沿翰林旧体,无一雅洁者”,主张“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36]。李绂也将“传奇小说、市井鄙言”悬为“八禁”[37]之二。林纾因之提出“十六忌”,倡论“古文之体极严,宁守范围,勿矜才思”。又有“忌糅杂”一条,论文体应当严净,思想应当精纯,“取义于经,取材于史”,不可杂以佛老思想。林纾自述早年翻译哈葛德的小说《洪罕女郎传》时,“遂以《楞严》之旨,掇拾为序言。颇自悔其杂,幸为游戏之作,不留稿也。”在林纾意中,哪怕是以古文翻译小说,亦须保守“文体之严净”[38],不可阑入释家思想。然而,从另一角度看,林纾以古文译小说,已对桐城派不可杂小说之言的辞禁有所突破。
鲁迅将这种突破在形式上更进一层,这便是鲁迅笔下的“我”在小说的第一章中“才下笔,便感到万分的困难”的原因之一:“‘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39]“本传”与“别传”的选择困难,正讽刺了从顾炎武到桐城派日趋严苛的传记文体禁令,所谓“大总统上谕”,亦暗含走笔行文狡狯反讽之意。
要之,当新文学风起云扬,纷纷集矢于桐城古文之际,与理论上纷纷发表檄文的胡适、钱玄同等人不同,鲁迅因长期浸淫浙东学术的文史传统,对桐城文学谱系颇为谙熟,对晚期桐城派古文弊端也具洞察,对桐城派的文学权力不以为然,遂能在小说创作中直入堂庑,援戟而攻之,以嘲戏的行文笔调与反讽的书写策略创作《阿Q正传》。
三 同名异实的意趣与“正传”的诞生
在小说史上,史传与小说历来易于淆乱,而“正传”二字的既精妙且混成之处,在于划分了两层叙事结构,“小说”作者(署名“巴人”)与“文章”作者(文中的“我”)同时出场。“小说”与“文章”在“传”的语境中巧妙绾合,而又因两层叙事结构犁然判分。
“小说”与“文章”的称谓,在鲁迅的语境中时有融会,大约文章是统名,涵盖小说等诸文体。鲁迅不止一次使用“小说模样”来指认自己的文章,比如在《呐喊·自序》中叙述钱玄同请他“做点文章”,而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写些小说模样的文章”[40],且自道《呐喊》中的小说为“小说模样的东西”[41]。在谈及收入《坟》中的早期作品时,亦云“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42]。由此似乎可以看出,鲁迅选择“文章”或“小说”的表述时,仍有文体辨析的意味,无怪乎鲁迅被视为文体家——“stylist”[43]。
基于这一层辨析,或许更易于理解《阿Q正传》中的叙事层次。《阿Q正传》有两个叙事层次,一个层次是作者鲁迅,一个层次是作传者巴人[44]。鲁迅写的无疑是小说,或者“小说模样的东西”;而“巴人”作的“文章”,是“正传”,“也便是‘本传’”[45]。其行笔诡谲之处在于,明明呼为“正传”,却又自退地步,将史传“文章”置换为“小说家”之言:
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我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买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提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46]
此语中之“小说家”本指《汉书·艺文志》的目录分类,实与后世所谓小说不尽相合,却与顾炎武对文人传记“稗官之属”的断语暗合符契。鲁迅将《汉书·艺文志》的“九流十家”置换为“三教九流”,复以“引车买浆者流”之“文体卑下”“不敢僭称”等语,对林纾等反对白话的古文家施以反讽,有很强的讥嘲和对抗意味。而所谓“闲话休提言归正传”等语,本出自说书传统,说书中的“正传”是与“楔子”相对而言的概念[47]。更为巧妙的是,鲁迅又借用《书法正传》之名,将“正传”一词指向子部艺术类文献。
从目录学角度看,“正传”之名大约首见于史部,而旁涉经部。《隋书·经籍志》史部杂史类著录晋代张莹撰“《史记正传》九卷”[48],已佚,未详“正传”本义。经部之题为正传者,《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春秋类著录明代湛若水撰“《春秋正传》三十七卷”,“其曰正传者,正诸传之谬也”[49]。此外,《春秋》之传名目纷繁,如“内传”“外传”“前传”“后传”“前杂传”诸称,或在经部,或在史部。至章学诚则谓六经皆史:“传记之书,其流已久,盖与六艺先后杂出。古文文无定体,经史亦无分科。”[50]以其经史同流的通达取径,跳出了顾炎武之藩篱与桐城派之墨守。明清以降,子部术数类又有《医学正传》之书,艺术类有《书法正传》《琴谱正传》诸名,则取正脉传承之义,遂与经史无涉。因而鲁迅戏谓“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51]。
由上可知,汉语中的“正传”一词,具有同名异实的多义性。鲁迅利用其同名异实的特质,将古典知识背景支撑下的多种文类措置一处,将传统四部分类中的经部、史部与子部浑融而一,颇具混成的意趣。这种混成意趣内在地含有消解性的力量[52]。一面“不敢僭称”,一面“顾不得了”,将稗官之属与经史同列,实则跳出桐城古文之藩篱,独创新体,以睥睨的姿态,讽刺了古文传体纷杂的谬悠,也契合了“开心话”栏目的题旨。
对于小说作者鲁迅而言,为小说立名为“正传”,可能也为林译小说而发。林译小说多以传记立名,且有“小传”“遗事”之目,对早年鲁迅濡染颇深,鲁迅用“正传”对“小传”“遗事”诸名的更替,可视为对林译小说命名法似庄实谐的戏仿笔法;而对于史传作者巴人来说,《阿Q正传》是对桐城派史传文禁的反讽,是对传记背后的历史话语权力的革命。
就巴人而言,这一颠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首先,作传者巴人消解了史传传统中作传者的权力谱系。自《史记》以来,“正史”的标目,在正名思想的隐微操作下,已然与权力结构相嵌合,特别是在官修史书制度化以后,褒贬之权往往屈从于利益考量,也使鲁迅《阿Q正传》的题名不可否认地包含了颠覆的意味。恰如汪晖所说:“‘正传’是一个反语,是正史及其谱系的反面。”[53]《阿Q正传》颠覆的对象,论者或归结于正史传统与儒家文化[54],或指认于“历史叙事行为主体”[55],皆有理据。若就鲁迅当时所处之情态而言,其矛头则可能直指于被视为“桐城谬种”的古文家,意欲戳穿其“载飞载鸣”的面目。
在《阿Q正传》的人物中,能够承担作传者之任的,只有举人、赵太爷、钱太爷,也许还包括茂才公,然而阿Q既然连姓赵的资格也没有,自然被驱逐出文人传记的话语,作传者也决不会引为作传的材料,为他发潜德之幽光,只有隐喻了“并不高雅”的趣味的“巴人”取而代之,象征着对作传权力的褫夺,又何尝不是对桐城古文“雅洁”旨趣和“义法”准则的反讽呢?
其次,巴人为阿Q作传,同时倾覆了列传传主的谱系。如前所论,古来正史传记的传主,一般地位较为尊显,而史官则承担着“彰善瘅恶,树之风声”的职任。于是入传之人物,乃有“勋荣之家”与“迍败之士”的判分;史官之笔法,也有“尊贤隐讳”与“奸慝惩戒”[56]之区别,大抵属于鲁迅所说的“排在正史里”的“阔人”。所以鲁迅纠结于“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57],不忘以笔墨调侃史传权力谱系的吊诡。
就此谱系言之,在清代以前,作传的权力未曾成为一个实际的问题,史传与小说的纠葛关系也一直虚虚实实,这一现象也在鲁迅的洞照之中。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曾指出,晋代以来“幻设为文”的传统,皆“以寓言为本,文词为末,故其流可衍为王绩《醉乡记》、韩愈《圬者王承福传》、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58]。而所谓《飞燕外传》《赵飞燕别传》诸书,在史传与小说之间,鲁迅亦可入而能出,取资弗辍[59]。此等“幻设为文”的谱系,实则可以契合而统流于“为微者立传”的文人传记传统。
然而,鲁迅将这个传统也一并颠覆了。就传主的质素而言,王承福、宋清、童区寄、郭橐驼等人,虽身份低微,却大多有着“微而显”的特质,这一特质,不妨称为“可传性”。但对于阿Q,对照传统儒家道德观念,远如《周礼》之“六行”(《周礼·地官司徒》)、《尚书》之“五常”(《尚书·泰誓下》)、孟子之“四端”(《孟子·公孙丑上》),近如桐城派姚永概抵拒新学,而主张传统“忠臣、孝子、悌弟、节妇”[60]之德,几乎逐条违反,可谓全无可传性,职是之故,阿Q也便成为了具有颠覆意味的完美的传主。
综上,“正传”一词的妙处,正在于营造了一种同名异实的混成意趣,这种混成性蕴生着消解性的力量,弥散于经传、史传之际,出入于子部、说部之间,从桐城古文的文体牢笼中一跃而出,巧解连环。作为白话小说的“正传”的横空出世,一如明末传奇戏曲兴起之时,文人借助文体的创造,使文化权力由贵族文化下移于平民文化[61],实现了文体的代雄。鲁迅既趋承了为微者立传的古文传统,又入室操戈,为传记的话语权力导出“向下一路”。
四 文体游戏:文体杂糅与《阿Q正传》的书写形式
从书写形式上看,作为“文体家”的鲁迅,尝试着一种辨体与破体的游戏,赋予了《阿Q正传》文体杂糅的特点。钱锺书说:“名家名篇,往往破体,而文体亦因以恢弘焉。”[62]古代的文体互参,大多遵循“以高行卑”的规律。在传统文体的等级序列中,小说的文体体位较低,故常渗入高体位的文体[63],而鲁迅则试图在小说与史传、白话与文言之间求索一条“以卑入高”的可能路径。
这一尝试,表现为受古文影响而刻意制造的文体杂糅。鲁迅曾自述早年“看过许多旧书”,因而“影响到所做的白话上,常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体格来”,甚至“苦于背了这些古老的鬼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一种使人气闷的沉重”[64]。如果说在文集《坟》中,鲁迅仍表现出“气闷的沉重”,那么,在写作《阿Q正传》之时,虽不免表露出古文的影响,但已不难察觉到鲁迅对古文体格已由“气闷的沉重”,转为嘲戏的心态和写作策略,因而展露出运斤灵巧的游戏意味。小说的第一章,初定名为《这一章算是序》,可以视为对古文序体的嘲戏。在这一章中,鲁迅借助巴人之笔,踟蹰于“文章的名目”,看似辨体,实则为下文“大胆地打破各种文体的界限,使各种文体互相融合”[65]的破体预留了地步。而第二章、第三章的命名,则更可见鲁迅对“古老的鬼魂”的嘲戏心态。
从第二章起,鲁迅开始叙写阿Q的事迹,既为传体,又涉“行状”:
阿Q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因为未庄的人们之于阿Q,只要他帮忙,只拿他玩笑,从来没有留心他的“行状”的。……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然而记起的是做工,并不是“行状”;一闲空,连阿Q都早忘却,更不必说“行状”了。[66]
一段之中反复4次使用带有引号的“行状”,是鲁迅特意以庄语述细事的嘲戏式修辞。
行状之体,本为记贤哲之事迹。刘勰云:“状者,貌也。体貌本原,取其事实,先贤表谥,并有行状,状之大者也。”[67]桐城古文家基于传、状有别的辨体观,认为“其人稍显,即不当为之传,为之行状,上史氏而已”[68]。章太炎则认为行状出于诔体,也与别传体有关联。唐人作行状“以上考功,固为议谥作也”,后世又衍为别传,“辨章是非,记其伐阅者,独宜为别传”[69]。可知行状为议谥之据,本为立功立言者所宜有,非阿Q之流所可想见,故在《阿Q正传》行文中,行状之加引号,即取嘲戏之义,而嘲戏的对象,似不止作为传主的阿Q,而更在讲求作传体例的古文家。因此不妨说,二、三两章,乃至以后全文所叙,即是阿Q之行状,是其人生之关节梗概,而第二、三的标题选用“优胜记略”的名目,亦寓有微意。
“记略”为叙事文体,盖源于记体而略之。记与纪之别,张表臣谓“记者,记其事也。纪者,纪其实也”[70]。对文则别,散文则通。作为文体,徐师曾谓之“纪事”[71],吴曾祺则于姚鼐所分“杂记”类中分出“纪”[72]小类。历代作者用为书名或篇名,“记略”与“纪略”多同用。举其要者,有三种类型。第一类与地理相关,如慧远《庐山记略》、吴桭臣《宁古塔记略》。第二类是载录制度的史料笔记,如清代梁章钜《枢垣记略》。第三类记军旅之事,多作“纪略”。如明代有曹履泰《靖海纪略》、高斗枢《守郧纪略》,清代有官修《钦定平定台湾纪略》、杜文澜《平定粤匪纪略》、蓝鼎元《平台纪略》、吴伟业《绥寇纪略》等。
由是可知,在清代以来的知识语境中,“记略”一语隐然与时代军政要事相关的话语场域相关联,时指涉于平叛、成功、战胜之义。鲁迅用之概述阿Q“克服怨敌”的“精神上的胜利法”[73],则又是对于古文家阅读常态的挑战与反讽。所以周作人曾评论道:“这题目虽然并不一定模仿《绥寇纪略》,但总之有很夸大的滑稽味,便是将小丑当作英雄去描写,更明显的可以现出讽刺的意思来。”[74]可见,对于常读古书的人来说,记略二字足以引起一定的联想与阅读期待,从而彰显出夸诞的意味。
除了标题的选拟,鲁迅常在叙事中阑入传统史书写法,并加以反讽。除了对于传体名目的反讽之外,行文之中,不时流露。如《优胜记略》一章中,写到阿Q的行状问题,按照史笔,应当由史官之笔、或者经由他人之口,对传主作一综合评价。鲁迅则写道:“只是有一回,有一个老头子颂扬说:‘阿Q真能做!’”其后总结云:“阿Q‘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75],完成了对传主的定评。
另一种对史笔的戏拟体现于阿Q的避讳问题。小说第二章写阿Q“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癞’的音,后来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76]。避讳一般指名讳,即“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77],周作人以田登讳“灯”的例子解释阿Q的避讳,指出“若是关于个人的忌讳,则是士大夫所独有”[78]。然则阿Q的避讳,并非名号之讳,而是身体缺点之讳,对此种的避讳来由,若求更近似的出典,则可能源自正史。《晋书》记载独眼的前秦皇帝苻生“既自有目疾,其所讳者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只之言皆不得道”[79],则可见关于阿Q避讳的戏笔,不独指向士大夫的避讳,而更讽刺了正史所记帝王之讳。然而,为尊者讳的传统,万不至于加诸阿Q,因而此处之讽刺,也并非指向阿Q,而是直指护持传统的守旧者。正因为加诸阿Q,更显出避讳的荒诞性。以上种种细节的处理,均可谓颠覆了娴熟传记体的读者的阅读期待。
此外,插入语的使用亦富于戏仿意味。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叙及“还有赵白眼的母亲,——一说是赵司晨的母亲,待考——也买了一件”[80]云云,中间的插入语使作传者突然现身,干预了叙事,也戏仿了史传凡例中基于“所传闻异辞”[81]的“两存传疑例”[82]。至于第七章《革命》中特殊的纪年法,“宣统三年九月十四日——即阿Q将搭连卖给赵白眼的这一天——三更四点”[83],将小说时间与历史时间缝合,戏仿史传以大事纪年的方式,可谓庄谐并存。而小说中唯一一次出现的精确的时间记录,使人不难联想到《春秋》学上寄寓笔法的“日月时例”。所谓“日月时例”,是《春秋》学的重要命题。是指《公羊传》与《谷梁传》解释《春秋》记事的义例,“有的要详记事情发生的具体日期(日),有的只记月(月),有的则只记季节(时),而据说这些记法都有其特别的意义。”[84]皮锡瑞认为:“《春秋》记事,大事记之详,……故记其日。小事则从略,……一切小事,皆例时。”[85]类似这样寓褒贬的“春秋笔法”,鲁迅得心应手,文中所在多有,不烦缕述。
综上,在《阿Q正传》写作过程中,鲁迅对于读者及其阅读期待已有预判,因而沉浸于嘲戏的写作心态,高扬着反讽的写作策略。在写作中,鲁迅消解了古文传统“气闷的沉重”,进而从创作层面打破了桐城派的古文辞禁,而文体互参、今古杂糅、大题小用既成为鲁迅标志性的行文风格,也为后来的小说写作开无数法门。
余论
在历史语境中理解并还原鲁迅及其作品的生成,是阅读鲁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鲁迅在杂文写作中,往往以八面出锋式的尖刻风格展现战斗的姿态,而在小说创作中,鲁迅却多以叙事者的身份,退居于舞台幕后,叙事层次愈多,退隐的幕布愈层叠,批判的锋芒愈隐微,而解读的空间亦愈广大。此种写作策略,正得益于古文史传传统。作为文体家的鲁迅,既能深入古文传记之堂奥,复能超轶而上之,这固然与浙东学脉的滋养浸润有关,但更得力于自身殊卓时流的反思精神与反抗态度。在阅读和剖析鲁迅的作品时,自当关注内容并探析其超越时代的思想意蕴,也不应忽视鲁迅在文体革新和形式创变方面的巨大努力。
郭英德认为,文体是“文本的话语系统和结构体式”,可分为体制、语体、体式、体性四个层次,“体制与语体,偏重于外”,“体式与体性,偏重于内”[86]。就文体之外显者言之,鲁迅所展现的文体互参与杂糅,是有迹可循的。诚如张伯伟所指出的:“通过对某些技法形成的追溯,也能让我们发现一个文本和其他文本之间有着怎样的‘秘密对话’。而特定的技法,总是与特定的文体形式相联系。”[87]因此,在研读文学作品时,不仅要关注“写什么”,还应追问“怎么写”。“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至少应赋予同等重要的地位。
在追问“写什么”与“怎么写”之后,还需要拷问“为什么这么写”的问题。就文体之内蕴者言之,鲁迅在《阿Q正传》中寄寓的审美精神,恐怕更接近于“有情的讽刺”[88],而非周作人所说的“冷嘲”[89]。鲁迅自道因《阿Q正传》而“大受少爷派、阿Q派的憎恶”[90],所谓“少爷派”,大约也应包括抱守祖宗遗产的遗少式文人吧。因为鲁迅出于对文化遗产的熟稔,并不将其视为仇敌,而是笔端常带情感,意欲揭示其中荒悖谬乱的因素,从而引发疗救的注意,至少要“以不通或胡说”“打破遗少们的一统天下”[91],探索白话小说辨体与破体的新进路。
辨体和破体是中国古代文学创作和文体批评中的两大命题。破体呈现为不同文体间的互涉、互参与互融,意味着对“前法”乃至“辞禁”的大胆突破。吴承学认为,在古典文学中,“破体,往往是一种创造,不同文体的互相融合,时时给文体带来新的生命力”[92]。而鲁迅的意义,则在于超出古典文学内部的文体互参,而在古典与现代之间、白话与文言之间,打通了融通和转化古今文体的一条可行路径,从而由文体的创变,推动时代文化的前进。
鲁迅在他的时代中,禀受章学诚和章太炎浙东学术的传统,生成了卓绝的文体创变意识,在文化革新的风云感召下,以其有情的讽刺,从桐城古文辞禁的密网中突囿而出,创作出不磨的新文学经典,不啻为传体的解放,推动了白话文体的进展。百年以后,回顾这一文学经典的生成历程,更可借以体察出“鲁迅风”的内在生成理路,至少,对于更好地理解作为“文体家”——即使鲁迅未必认同这一点——的鲁迅,也是不无助益的吧。
注释:
[1]钱玄同:《致陈独秀函》,《新青年》第2卷第6号“通信”栏,1917年2月1日。
[2][40]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第1卷,第441页,第44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3]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鲁迅全集》第6卷,第246页。
[4]《晨报》的副刊初名“附刊”,为鲁迅所拟定,取附属别出之义。
[5]此篇在收入《呐喊》单行之时,改题为《第一章 序》。从校勘学意义上说,这一改动或许可以解读为鲁迅对于“胡乱加上些不必有的滑稽”的有限度的纠正与补救,提示了《晨报》本与《呐喊》本的异质性。
[6]详参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为中心》第八章第五节《“谬种”与“妖孽”的不同命运》,第380—38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7][15]周作人:《鲁迅的文学修养》,《周作人散文全集》第12册,钟叔河编订,第642—643页,第642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8]周作人:《鲁迅读古书》,《周作人散文全集》第12册,第622页。
[9][10]周作人:《鲁迅的国学与西学》,《周作人散文全集》第12册,第637页,第637页。
[11][13][20]周作人:《鲁迅与清末文坛》,《周作人散文全集》第12册,第646—650页,第649页,第647页。
[12]鲁迅:《关于翻译的通信(并J.K.来信)》,《鲁迅全集》第4卷,第390页。
[14]鲁迅:《210908 致周作人》,《鲁迅全集》第11卷,第421页。
[16]新岛淳良认为:“鲁迅在第一章并非专门批判胡适的,其中相当大的篇幅是对林纾进行批判的。”他认为第一章批判林纾有三处:一是对《博徒列传》的讽刺,二是“小传”暗讽林译《嘉茵小传》,三是自居“引车卖浆者流”。见新岛淳良撰,高鹏、陈圣生译《〈阿Q正传〉的传记笔法》,收入彭小苓、韩蔼丽编选《阿Q 70年》,第453页,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17]关于鲁迅与浙东学术传统的关系,可参陈方竞《鲁迅与浙东文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顾琅川《周氏兄弟与浙东文化》,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以及孙郁《鲁迅的浙东脾气》,《学术月刊》2011年第11期。文章学的研究,可参何亦聪《“反文章学”与“后文章学”——浙东文人与中国现代散文三元格局之形成》,《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7年第4期。
[18]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第6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
[19]陈柱著,郭畑校注:《中国散文史》,第319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1]钱大昕:《跋方望溪文》,钱大昕撰,吕友仁校点:《潜研堂集》上册,第56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22]鲁迅:《五论“文人相轻”——明术》,《鲁迅全集》第6卷,第396页。
[23]章学诚及其《文史通义》颇为鲁迅所好。关于章学诚对鲁迅的影响,可参陈方竟《对鲁迅与章学诚联系及其“五四”意义的再认识》,《社会科学战线》2001年第3期。关于《文史通义》与周氏家族的历史渊源,可参丁文《家族文脉:鲁迅与浙东学术的过渡环节》,《鲁迅研究月刊》2022年第1期。
[24]参潘务正《清代“古文辞禁”论》,《文学评论》2018年第4期。
[25]张德建认为,“文学权力”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制造新的文学观念从而形成创作的指导性原则以及制订被广泛接受的创作规范的权力,二是通过文学资源的垄断而形成的解释与支配权。”参张德建《小品盛行与晚明文学权力的下移》,《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1期。
[26]方苞:《答乔介夫书》,刘季高校点:《方苞集》上册,第13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27][28][68]姚鼐:《古文辞类纂·序目》,黄鸣标点,《古文辞类纂》上册,第14页,第14页,第14页,中华书局2022年版。
[29]郭象升:《五朝古文类案叙例》,见余祖坤编《历代文话续编》下册,第1910页,凤凰出版社2013年版。
[30][72]吴曾祺:《涵芬楼文谈》附录《文体刍言》,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7册,第6653页,第6659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1][39][45][46][51][57][66][73][75][76][80][83]鲁迅:《阿Q正传》,《鲁迅全集》第1卷,第512页,第512页,第512页,第513页,第513页,第512页,第515页,第517页,第516页,第516页,第535页,第537页。
[32]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日知录集释》卷十九,中册,第110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33]林锋对章学诚的传记观及其成就有详细梳理,参林锋《明清时期的私人作传之争》,《文学遗产》2018年第5期。
[34][50]章学诚:《文史通义·传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上册,第290—292页,第290页,中华书局2014年版。
[35][38]林纾:《春觉斋论文》,《历代文话》第7册,第6348页,第6407—6408页。
[36]沈廷芳:《方望溪先生传》,《隐拙斋集》卷四一,《四库存目丛书补编》第10册,第517页上栏,齐鲁书社2001年版。
[37]李绂:《古文辞禁八条》,《穆堂别稿》卷四四,《清代诗文集汇编》第233册,第431—43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41][43]鲁迅:《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鲁迅全集》第4卷,第526页,第527页。
[42]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及著者自序传略》,《鲁迅全集》第7册,第86页。
[44]将“巴人”等同于小说开头“我要给阿Q做正传”之“我”,应当略作说明。按周作人的说法,是“因为要与《新青年》的小说作者区别,署名改用巴人”。见周作人《〈呐喊〉衍义》,《周作人散文全集》第12册,第251页。鲁迅自述是“取‘下里巴人’,并不高雅的意思”。见鲁迅:《〈阿Q正传〉的成因》,《鲁迅全集》第3册,第396页。因之,巴人的署名本身寄寓的意义,应视为《阿Q正传》文体考量的一部分。
[47][53]汪晖指出《阿Q正传》“语调上像说书人文学,但暗暗戏仿中国的史传传统”。参汪晖《阿Q生命中的六个瞬间——纪念作为开端的辛亥革命》,《现代中文学刊》2011年第3期。
[48]曾贻芬校注:《隋书经籍志校注》上册,第289页,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
[49]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二八,上册,第230页中栏,中华书局1965年版。
[52]参曹虹师对清代“古文辞”一词混成意趣及其消融骈散对立意味的考察。曹虹:《异辕合轨:清人赋予“古文辞”概念的混成意趣》,《文学遗产》2015年第4期。
[54]张全之认为《阿Q正传》中“文不对题”的写法,意在“颠覆正史体例”,是“以‘正传’之名,行‘反传’之实”,也是“指向儒家文化的利刃”。参张全之《〈阿Q正传〉:“文不对题”与“名实之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3年第2期。
[55]参徐德明《〈阿Q正传〉的叙事分析》,《海南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56]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卷四《史传》,上册,第283页、第28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58]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唐之传奇文(上)》,《鲁迅全集》第9卷,第73页。
[59]鲁迅所编《唐宋传奇集》收录了秦醇《赵飞燕别传》,这部传奇的一个特点在于引入了更高层级的叙事者,《狂人日记》《阿Q正传》都可能借鉴了这种叙事法。参秦醇《赵飞燕别传》,见鲁迅校录《唐宋传奇集》卷八,下册,第302页,上海北新书局1928年版。
[60]姚永概:《与陈伯严书》,《姚永概集》,第265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61]关于文体和时代的关系,郭英德认为:“在浅显层面,艺术样式具有适应艺术传统规程、顺从时代文化需求的特征;在深隐层面,艺术样式则不断突破艺术传统规程,引导时代文化需求。”见郭英德《传奇戏曲的兴起与文化权力的下移》,《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62]钱锺书:《管锥编》“全汉文卷十六”条,第3册,第1431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版。
[63]参蒋寅《中国古代文体互参中“以高行卑”的体位定势》,《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64]鲁迅:《写在〈坟〉后面》,《鲁迅全集》第1卷,第301页。
[65][92]吴承学:《辨体与破体》,《文学评论》1991年第4期。
[67]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卷五《书记》,下册,第45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69]章太炎:《国故论衡·正赍送》,庞俊、郭诚永疏证,董婧宸校订《国故论衡》中卷,第512页、第513页,中华书局2018年版。
[70]张表臣:《珊瑚钩诗话》卷三,见何文焕辑《历代诗话》上册,第476页,中华书局2004年版。
[71]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历代文话》第2册,第2117页。
[74][78]周作人:《呐喊衍义》,《周作人散文全集》第12册,第259页,第262页。
[77]陈垣:《史讳举例》,“序”第1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
[79]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一一二《苻生载记》,第9册,第2879页,中华书局1974年版。
[81]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上册,第3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82]靳德峻总结为“两存传疑例”云:“史贵征实,而于两说之疑而不能决者,则两存之,盖其慎也。”参靳德峻《史记释例》,第2页,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
[84]赵伯雄:《春秋学史》第一章第三节“《谷梁传》的日月时例”,第47页,山东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85]皮锡瑞著,吴仰湘点校:《经学通论》,“论日、月、时正变例”条,第439页,中华书局2018年版。
[86]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第1页、第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87]张伯伟:《“意法论”:中国文学研究再出发的起点》,《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5期。
[88]鲁迅谓“无情的冷嘲和有情的讽刺相去本不及一张纸”。见鲁迅《热风·题记》,《鲁迅全集》第1卷,第308页。
[89]周作人认为:“《阿Q正传》里的讽刺在中国历代文学中最为少见,因为他是反语(Irony),便是所谓冷的讽刺——‘冷嘲’。”见周作人《阿Q正传》,《周作人散文全集》第2册,第533页。但是,鲁迅反对所谓犬儒式的冷嘲,认为“如果貌似讽刺的作品,而毫无善意,也毫无热情,只使读者觉得一切世事,一无足取,也一无可为,那就并非讽刺了,这便是所谓‘冷嘲’”。见鲁迅《什么是“讽刺”?》,《鲁迅全集》第6卷,第341—342页。
[90]鲁迅:《致山上正义》,《鲁迅全集》第14卷,第185页。
[91]鲁迅:《准风月谈·前记》,《鲁迅全集》第5卷,第199页。